组态视角下减污降碳政策工具对环境规制效率的驱动机制
——基于中国30 个省份的fsQCA实证分析

2024-03-31 11:33宋雪瑶马建辉齐艳芬
资源开发与市场 2024年3期
关键词:组态规制工具

孙 钰,宋雪瑶,马建辉,齐艳芬,姚 鹏

(1.天津商业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天津 300134;2.天津大学 管理与经济学部,天津 300072;3.河北大学 经济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0;4.天津商业大学 国际教育合作学院,天津 300134)

0 引言

“双碳”政策是党中央统筹国内和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加强环境规制建设、提升环境规制效率成为实现“双碳”目标的必然选择。“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环境规制效率提升的关键是科学的政策工具,它是政府部署和贯彻某项政策时运用的实际方法与手段[1]。“减污降碳”概念首次提出是在2020 年12 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该会议还指出要持续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努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减污降碳政策工具是各级政府部门为实现减污降碳目标而采用的政策手段,其作为政策执行的核心[1],成为提升环境规制效率的关键所在。现有研究文献主要从政策文本角度对减污降碳政策工具进行分析[3],对单一政策工具提升环境治理效率的作用[4],不同政策工具效果的比较及选择等的研究则较为深入[5],而针对多种减污降碳政策组合如何影响环境规制效率的研究较为鲜见。

考虑到定性比较分析法(Qualitative Comparative Analysis,QCA)能运用集合理论和布尔运算挖掘多重因素的“组态效应”的独特优势[6],本文基于组态视角,依据2012—2022 年中国30 个省份数据,借助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法(fsQCA),研究不同政策工具组合对环境规制效率的驱动机制,阐明不同区域提升环境规制效率的政策工具组态,提出提升环境规制效率的政策建议。

1 文献综述

环境规制概念最早由Barbera 等于1990 年提出,并将其作为政府强制性干预资源分配及利用的政策工具[7]。后来学者们逐渐将效率内涵引入环境规制概念中,从而形成环境规制效率的概念[8]。国内外学者多基于成本—效益理论将环境规制效率定义为为更好履行环境保护这一公共管理职能,开展相应管理活动时取得的环境效益与环境监管成本之比[8]。已有研究多认为经济发展、产业类型及利用外资水平等是提升环境规制效率的影响因素[9],且组态视角下政策工具的实施亦是提升环境规制效率的关键要素[6]。

在公共政策领域,政策工具是用来达成政策目标的多种手段和方法[6]。国内外学者对其类型划分中更具说服力的是Michael Howlett等提出的政策工具分类,即根据政府的干预程度,将其分为强制型、混合型和自愿型3 类[10]。就减污降碳政策工具而言,刘胜根据政府的介入程度,将低碳经济政策工具分为政府引导型、激励型和自愿参与型三类[11];罗敏等照政府干预程度的高低将低碳政策工具分为三类:一是以政府强制力为基础的规制型工具;二是以经济利益的调节性为基础的经济激励型工具;三是依靠社会主体的社会型政策工具[3]。

关于减污降碳政策工具的研究主要聚焦在不同政策工具的比较及评估效果上[12]。Pontoglio 等认为市场激励型政策工具比命令控制型政策工具能够更有效率实现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目标[13];Metcalf等认为采用合理的碳价机制相较于管控—命令型政策工具,可以更显著地实现减排[14];郑石明等认为管制型、市场型政策工具的使用会提升环境污染治理效率,但自愿型工具并未产生提升大气污染治理效率的结果[15]。已有文献多聚集于不同政策工具的可行性和实施效果[16],但随着环境污染问题的不断升级和单一政策工具局限日益凸显,减污降碳政策工具需要实现组合,以最大程度地发挥效力[6],这种工具组合被称为“政策工具包(policy bundles)”[17],旨在实现政策目标。研究发现,选择互补的政策工具有利于增强政策执行效果。Nisinin等认为“政策工具包”的使用对降低住房、客运及食品行业的污染物排放具有重要作用,多种政策工具之间具有补充和协同效应[18];郭宏宝等根据2014年浙江省化纤行业数据实证研究得出,政策工具组合使用对环境治理整体效能的提升具有明显的积极影响[10]。

已有文献为进一步深入探究政策组合对环境规制效率的驱动机制奠定了理论基础。现有关于环境规制效率影响因素、驱动机制等方面的研究方法主要采用基于变量的回归分析方法,其分析重点更侧重于探究各影响因素对被解释变量独立作用的显著性与作用方向[19]。与之相比,QCA则专注于对多个案例进行整体性、系统化研究,旨在探究不同变量组合和结果变量之间因果关系[20]。其中,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fsQCA)方法,更专注解决因果关系的非对称性、部分隶属等问题,有助于深层次揭示前因变量和结果变量间的复杂因果机制[21]。

当前国内外的研究仍旧存在以下三点不足:①对于政策工具组合助力环境规制效率提升的认识较为模糊,鲜有从组态视角出发探究减污降碳政策工具的组合模式;②从全国宏观及区域中观层面进行政策工具对环境规制效率驱动机制方面的研究成果尚显不足;③采用定性比较分析法揭示减污降碳政策工具对环境规制效率驱动产生的异质性研究比较匮乏。

综上,本文的边际贡献在于:在厘清减污降碳政策工具内涵和类型的基础上,采用fsQCA 方法对提升环境规制效率的政策工具进行组态分析,研究不同政策工具组合对环境规制效率的影响和驱动机制,为不同区域差异化提升环境规制效率提供政策建议。

2 研究设计与数据

2.1 研究思路

本文基于组态视角,采用fsQCA 从政策工具组合角度分析提升环境规制效率的核心条件与边缘条件,探究政策工具间的组合搭配效果。参照陈振明等政策工具研究成果[22],在命令控制型、市场激励型和自愿参与型3 种类型划分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其细分为规范性政策文本(government regulation,GR)、产业结构调整(industrial adjustment,ID)、财政支出(fiscal expenditure,FE)、碳排放交易市场(carbon emission trading market,CT)、节能减排专利(the patents of energy saving,PA)和社会组织参与(organization participation,PA)6 种具体政策工具。通过对三类减污降碳政策工具的6 种细分类型开展组态研究,探究不同政策工具组合对环境规制效率提升的有效驱动机制,分析框架如图1 所示。

图1 减污降碳政策工具组合分析框架Figure 1 Framework for analyzing the portfolio of pollution and carbon reduction policy instruments

命令控制型政策工具基于政府的强制力量,政府主要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环境质量标准,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其主要手段包括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及发布相关技术规制信息等。针对能源技术规制指标测度复杂、数据获取困难等问题,本文选择规范性政策文本、产业结构调整作为其细分工具。市场激励型政策工具借助市场机制,通过采取鼓励性或限制性等措施引导企业降低污染物排放,实现环境污染外部性的内部化,具体方式包括财政支出、税费调节及产权拍卖(如碳排放权交易、清洁发展机制)。考虑到中国税费调节的相关数据尚不完整,故选择财政支出、碳排放权交易代表市场激励型政策工具的细分类别。自愿参与型政策工具是多元化的政策主体在自愿基础上促进减污降碳目标的实现。如公众通过网络平台传达自身环保诉求或普及低碳理念、企业自主申请节能减排专利等,推动低碳技术的发展。由于自愿参与型政策工具主要来自家庭、社会和公众,政府干预程度较低,致使其强制力不足且作用范围受限,效果不如命令控制型、市场激励型工具。本文选取社会组织参与、节能减排专利作为其细分工具。

鉴于政策工具的选择会受到经济发展、技术创新水平和外部环境等多方面影响[23]和数据的可获得性,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最新划分方法,将中国30个省份(不含西藏自治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三大地区(表1),解析减污降碳政策工具对环境规制效率的驱动机制。在对30 个省份样本整体分析和了解全貌的基础上进行区域异质性和差异性研究,全面探索环境规制效率提升的多元治理路径。

表1 中国三大区域的省份划分Table 1 Provincial division of China′s three major regions

2.2 研究方法

定性比较分析是由社会学家Ragin 在1978 年首次提出的,早期主要针对政治学和社会学等领域进行小样本、跨案例的定性分析[24,25]。后来,它在处理大样本和复杂组态问题方面的作用引发学者关注,现已作为重要分析工具出现在管理、营销等多个领域[24,26]。该方法分为清晰集、多值集和模糊集三类,旨在探究构成结果变量的复杂条件组态[27,28]。fsQCA方法适用于中等规模样本研究,通常涉及10—60 个案例。分析过程中,常采用4—6 个或者4—7 个解释条件进行解释[29,30]。因此本文采用定性比较分析法减污降碳政策工具组合问题,符合研究目的和主题。

2.3 数据前期处理

为保证fsQCA 操作的科学性、准确性,需对数据进行前期处理,主要包括变量选取、变量校准和构建真值表3 个步骤。

2.3.1 变量选取

结果变量。鉴于政策存在时滞性,参考Onchette等的研究成果[31],本文选取环境规制效率的变化率作为结果变量(ERC)。在环境规制效率测度方面,国内外学者多基于非期望SBM 模型[8,32]、DEA模型[33,34]等,构建综合指标体系以测度环境规制效率。参考孙钰等的研究[35],本文基于非期望产出的超效率SBM模型,结合2012—2022 年30 个省份面板数据,从规模报酬不变视角对中国30 个省份的环境规制效率进行测算,得出各省份观察期内的环境规制效率值,再通过计算年平均变化率得到结果变量值(由于文章篇幅所限,环境规制效率的综合指标体系及测算结果未在文本说明)。数据详情如表2 所示。

表2 原始变量赋值标准和数据来源Table 2 Criteria for assigning values to raw variables and data sources

条件变量。①规范性政策文本(GR)。主要以各省份2011—2021 年累计颁布的减污降碳政策本文数表征。采用信息最全、更新速度最快的法律之星作为检索平台,检索来源设置为“中国地方法规数据库”,主题限定为“环境保护”和“能源资源”,时间以政策实施日期为准。以“节能改造”“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淘汰落后产能”为关键词进行检索,筛选掉关联性较差、重复性的政策文本,最终保留法规、规章等政策类型的文本内容。②产业结构调整(ID)。能源消耗作为影响产业结构的重要变量,其中以第二产业为主的能源消耗占比越高,代表该省份对应的煤炭、石油、天燃气等能源消耗越大。因此,将产业结构调整的细分指标选定为2011—2021年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 比重的变化率。该指标对应数据结果显示,其变化率均为负值。此外,数据的绝对值越大,代表区域产业结构转型力度越大,命令控制型政策工具作用效果越明显。③财政支出(FE)。依据市场激励型政策工具的标准化含义,财政支出作为环境规制绩效的重要影响因素会对其他利益相关者带来最直观冲击。以各省份在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财政支出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值来衡量财政投入程度。借鉴Andreas 的处理方式[36],取2011—2021 年的平均值作为结果。④碳排放权交易(CT)。总体而言,中国碳交易市场起步较晚。截至2023 年3 月,北京、天津等7 省份开展了碳排放交易试点。本文将拥有碳排放权交易的省份在变量校准上划分为“完全隶属”;反之,则为“完全不隶属”。⑤节能减排专利(PA)。作为自愿参与型政策工具的表征之一,指企业或公众自发地、自愿地参与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工作中来,这也是为实现减污降碳政策目标所做的重要努力之一。本文依据中国专利信息网的专利之星检索平台,对2011—2021 年发布的含“节能减排或低碳”关键词的专利数据进行统计。此外,鉴于专利发明的高创新度,进一步将专利类别限定为“发明”而非“实用新型”“外观”,并排除“审中”的专利。按照省份逐一统计最终保留下来的26 733 项节能减排专利。⑥社会组织参与(OP)。尤以环保类组织为代表的社会组织更能调动和动员全社会成员参与到减污降碳活动中来。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中,将2021 年设为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的截止日期,统计带有“环境”“节能低碳”“生态”“绿色”等关键词的环保类社会组织数量。

2.3.2 变量校准

校准是将变量转化为集合,并给每个样本省份的变量测量值赋予隶属分数的过程[27]。fsQCA 必须先通过校准步骤赋予条件变量、结果变量相应隶属度。即将原始测量值转化为0—1 刻度之间的隶属度数据,以表征变量数值的程度大小[37]。校准可分为直接校准法和间接校准法[27]。根据研究数据类型,本文采用直接校准法,通过变量的取值分布确定3 个定性锚点来建立隶属关系:“完全隶属”、“中间点”和“完全不隶属”[27,38]。

参考已有研究[39,40],本文的锚点设置如下:对于结果变量和条件变量中的规范性政策文本(GR)、产业结果调整(ID)、财政支出(FE)、节能减排专利(PA)、社会组织参与(OP),将其排序后,依次设置锚点为样本数据的1%、5%和95%分位数值;将碳排放权交易(CT)视为二分条件变量,锚点设置为0和1,“0”代表完全不隶属,“1”代表完全隶属。本研究中校准使用fsQCA3.0 软件中的Calibrate 功能[41],已校准的集合隶属度应在0 到1 之间,变量名称添加后缀“fs”。需注意的是,ERC赋值越高,代表下降越多;反之亦然。

各变量的校准锚点如表3 所示。

表3 各变量校准锚点Table 3 Calibration anchors for each variable

2.3.3 构建真值表

变量校准之后需构建真值表以分析条件变量组合产生效果,即通过选择案例频数等步骤以确定最具说服力的减污降碳政策工具组态。参考以往学者的观点[42],将案例数量的阈值设定为1,一致性阈值设定为0.8,即大于0.8 将数据编为“1”,其他则为“0”。

真值表参见表4—7。

表4 真值表_30 个省份Table 4 Truth table_30 provinces

表5 真值表_东部地区Table 5 Truth table_eastern region

表6 真值表_中部地区Table 6 Truth table_central region

表7 真值表_西部地区Table 7 Truth table_western region

3 实证分析

3.1 单变量必要性分析

必要性分析旨在探讨条件组合在多大程度能够构成结果集合的超集,用以评估单一条件对结果变量的解释能力[43]。在简约解的逻辑运算中,必要条件有可能会作为“逻辑余项”被省略掉[43],因此需要单变量的“必要性”进行逐个检验,即验证各条件单一作用是否构成提升环境规制效率的必要条件。单个条件变量和结果变量之间的必要性、充分性关系在QCA分析中一般用一致性(consistency)和覆盖率(coverage)指标来进行表征[6]。通过一致性指标来对单一变量的必要性进行判断,一般情况下,一致性阈值是0.9,将其计算公式简化为:

一致性数据应介于0 到1 之间,一致性数值应大于0.8,代表X是Y的充分条件;一致性数值大于0.9,则代表X 是Y 的必要条件。覆盖率的数值越大,意味着X对Y的解释程度越高。将计算公式简化为:

由表8 可知,除中部地区的财政支出一致性大于0.9 之外,30 个省份、东部地区、西部地区的6 个条件变量的一致性均小于0.9,说明政府的财政支出是提升中部地区环境规制效率的必要条件;其余规范性政策文本、产业结构调整等6 个要素均不构成提升30 个省份、东部地区、西部地区环境规制效率的必要条件。这揭示了中国环境规制效率提升存在“多重并发因果”,而不是单一因素所致。因此,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对各变量组合不同构型产生的联动效应进行考量。

表8 单变量必要性分析结果Table 8 Results of univariate necessity analysis

3.2 组态效应分析

利用fsQCA3.0 软件的真值表算法,可得到26(64)条组态路径。鉴于案例样本数量均属于中小样本范畴,参考Ragin 的研究方案[44],并结合本文的研究需要,将频数阈值设为1,原始一致性阈值设为0.8,通过软件运算形成满足阈值要求的真值表(表4—7)。结合简约解和中间解得到30 个省份、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减污降碳政策工具的组态分析结果,进一步剖析影响我国环境规制效率提升的政策工具组合路径。

通过标准化分析,得到简洁解、中间解和复杂解。中间解处于简洁解和复杂解之间,且不排除必要条件,其结果更具普适性和典型性[45]。鉴于此,本文汇报中间解,并结合简约解确定组态的核心与边缘条件[24]:其中,同时出现在中间解和简约解中的是核心条件,仅在中间解出现的是边缘条件。最终分析结果显示,促进30 个省份、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及西部地区环境规制效率提升的政策工具组合路径分别有6、5、3 和2 条,各路径的具体情况如表9、11 所示。

表9 30 个省份减污降碳政策工具的组态分析结果Table 9 Results of grouping analysis of policy instruments for pollution and carbon reduction in 30 provinces

3.2.1 30 个省份条件变量组态分析

30 个省份不同类型减污降碳政策工具对提升环境规制效率的组态分析结果如表9 所示。从表9可见,提升30 个省份环境规制效率的政策工具组合共有6 组,总体一致性和单个前因组态的一致性均高于0.8 的理论阈值,说明6 种组态均可以视为提升环境规制效率的政策工具充分条件组合。总体覆盖度为0.601,意味着解释了60.1%省级行政区的情况。30 个省份整体的组态特征:从唯一覆盖率可以看出,组态H3 对结果的解释力度最大,约6.2%的提升环境规制效率的案例能被这条路径所解释。具体来说,6 条组态可以总结为4 种模式类型,分别为:命令控制型模式、命令控制—市场激励型模式、命令控制—自愿参与型模式、命令—市场—自愿组合型模式。

命令控制型模式。该组合模式的核心条件或边缘条件仅有属于命令控制型政策工具的条件变量构成,对应组态为H5。组态H5 表示“规范性政策文本*产业结构调整*~财政支出*~碳排放权交易*~节能减排专利* ~社会组织参与”,即政府通过发布了相关减污降碳规范性政策法规和加快企业产业结构转型进而促进环境规制效率的提升。该模式以福建省为典型代表,在所有省份中位居前列,根据“法律之星”检索词频显示,该省在2011—2021年共有50 条规范性政策文本,这些规范性政策文本是命令控制型政策工具的重要表征之一,对提升福建省环境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倒逼企业节能减排、清洁生产,从而提升环境规制效率。

命令控制—市场激励型模式。该组合模式的核心条件或边缘条件由属于命令控制型、市场激励型政策工具的条件变量构成,对应组态为H2。该组态中存在产业结构转型调整匮乏、节能减排专利数量较少的情况,只要政府加强规范性政策本文颁布、加大节能环保财政支出、促进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建设,便可促进环境规制效率提升。湖北具有命令控制-市场激励型模式特点。作为中部六省中能源供给与消耗较高的传统工业地区和第一批碳排放交易试点省份,湖北省充分借助命令控制型政策工具淘汰企业落后产能,发挥市场激励中财政支出在减污降碳目标过程中的辅助作用提升环境规制效率。

命令控制—自愿参与型模式。该组合模式的核心条件或边缘条件由属于命令控制型和自愿参与型政策工具的条件变量构成,对应组态为H3。组态H3 表示“规范性政策文本*产业结构调整* ~碳排放权交易*节能减排专利*社会组织参与”,即政府通过充分运用命令控制型和自愿参与型政策工具可以促进环境规制效率提升。典型代表是上海,上海作为经济较发达地区,命令控制型政策工具的施行对提升环境规制效率起到了关键性作用。此外,随着我国区域经济的蓬勃发展,市场机制的日益完善,企业自主减排及民间环保组织的广泛参与,该地区环境规制效率也有了显著提升。

命令—市场—自愿组合型模式,该组合模式的核心条件和边缘条件由属于命令控制型、市场激励型和自愿参与型政策工具的条件变量构成,对应组态为H1、H4 和H6。无论是哪一种组态,都强调了三类减污降碳政策工具组合在提升环境规制效率上的重要性。即通过强化命令、市场、自愿型政策工具的作用,加强技术创新、促进绿色转型,从而提升环境规制效率。代表省份如北京、天津和上海,它们充分发挥三类政策工具的组合效应,促进环保产业绿色转型。作为首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在实现减污降碳、提升环境规制效率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说明三类政策工具协同发挥组合效应还比较鲜见,未来应持续发挥三省份的技术人才优势,推广清洁可再生能源技术,提升环境规制效率。

对比这4 种模式发现,其中模式4 对应组态数量占比最大,模式4 中组态H4 对结果的解释力度最大,其余测量值较低。说明现今已呈现三类减污降碳政策工具协同发挥组合效应以提升环境规制效率的趋势。值得注意的是,测量值较低并不代表这些组态在提升全国环境规制效率方面没有起到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对所有条件变量出现的次数进行统计,再进行区域异质性分析,深入挖掘减污降碳政策工具组合对提升环境规制效率的驱动机制。

由表10 可知,5 种组态各条件变量出现的频数由高到低依次为:规范性政策文本(5 次)>财政支出(4 次)=社会组织参与(4 次)>产业结构调整(3次)>碳排放权交易(2 次)>社会组织参与(1 次)。通过对6 条组态路径进行全面分析可以看出,产业结构调整、碳排放权交易、节能减排专利变量之间并没有太多关联,间接说明中国通过产业转型、碳交易市场、节能减排等途径提升环境规制效率的作用较弱,同时也折射出三类减污降碳政策工具组合效果有待提升。相反,中国政策性文本、财政支出、社会组织参与等措施对于提升环境规制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

表10 6 种组态中各条件变量出现的频数统计Table 10 Frequency statistics of the occurrence of each condition variable in the six configurations

综合30 个省份减污降碳政策工具的组态分析和条件变量频数统计结果可以得出,目前已出现命令控制型、市场激励型、自愿参与型三类减污降碳政策工具协同发挥组合效应以提升环境规制效率的趋势,但三者组合使用的效果有待提升,同时也折射出在利用产业转型、拓展碳交易市场提升环境规制效率上发挥的作用依然有限。由此,需要进一步进行区域异质性分析,详细探究不同区域的减污降碳政策工具组态对环境规制效率提升的驱动机制。

3.2.2 分区域的条件变量组态分析

本文进一步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基于分地区的条件组态,进一步识别出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在提升环境规制效率方面减污降碳政策工具的差异化组态。为便于对比,本文将三个地区的政策工具组态整合,如表11 所示。从表11 可见,首先,东部、中部与西部地区提升环境规制效率的前因组态分别有5、3、2 组,总体一致性分别为0.913、0.990、0.921,均高于0.8 的理论阈值[41],表明实证分析的整体结果是有效的且所有组态均能提升对应区域的环境规制效率;其次,东、中与西部的覆盖度数值分别为0.766、0.685 和0.291,解释了对应地区76.6%、68.5%和29.1%的情况。具体而言,东、中、西部的组态中对结果解释力度最大的分别为H2a、H5c、H6b;最后,提升三大地区环境规制效率的组态结果均存在核心解重合部分,说明有共同组合方式能够同时推进区域环境规制效率的提升。

表11 东部、中部与西部地区减污降碳政策工具的组态分析Table 11 Grouping of policy instruments for pollution and carbon reduction in the Eastern,Central and Western China

对东部地区而言,产业结构调整和财政支出是核心条件。组态H1 的一致性为0.841,原始覆盖率是0.211,代表了东部地区21.1%的情况,代表省(市)为北京。北京牢牢抓住疏解非首都功能的“牛鼻子”,加快产业转型进程,抓好“白菜心”功能、瞄准“卡脖子”技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巩固“以政策指令为导向”的命令控制型政策工具对环境规制效率提升的基础性作用。北京市2021 年节能环保支出2 256.29 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0.91%,故财政支出在提升北京地区环境规制效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命令控制型、市场激励型政策工具正在成为推动环境规制效率提升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组态H2a 与H2b 具有相同的核心条件,即产业结构调整。代表城市是天津、山东。两省(市)按照区域环境容量确定和调节产业结构,既关注主导产业培育又促进特色产业高端化发展,追求行业利润最大化以满足实现经济增长、减污降碳目标。另外山东作为碳排放权交易第一大省,利用市场机制降低减排成本,提高减排力度,促进区域环境规制效率提升。财政支出作为核心条件在组态H3 中出现,规范性政策文本等4 个要素作为边缘条件在组态H4 中出现。组态H3 的一致性为0.875,H4 的一致性为0.947,均以上海为典型代表。相较于2020 年度,上海市节能环保财政投入增长23.44%,并且作为拥有碳排放权交易的首批省(市),其在降低碳排放中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印证运用市场机制提高环境规制效率的重要意义。同时上海市节能减排专利数量10 年间高达1 285 条、减污降碳社会组织高达152,位居东部第一,凭借自愿型工具,提升环保利益诉求质量,提升区域环境规制效率。碳排放权交易作为市场激励型工具表征之一,在组态H3、H4 中均中起到辅助作用,未来应充分发挥东部地区的市场激励作用,发挥技术人才优势,提升政府环境规制强度。

中部地区包括H5a、H5b和H5c共3 种组态。3种组态的核心条件一致,均为规范性政策工具。组态H5 的一致性和覆盖率分别为1、31.5%,典型案例是河南。据统计,河南省在2011—2021 年间共出台了117 条规范性政策文本,在中部地区位居第一,这意味着政府凭借命令控制型和加大财政拨款的手段实现“倒逼”企业减排,从而提升环境规制效率。组态H5b和H5c的一致性分别为0.973 和1,原始覆盖率0.174 和0.119,即两组组态分别可以解释17.4%和11.9%的案例情况,其中规范性政策文本出现和财政支出出现为核心条件;产业结构调整出现、社会组织参与出现同时作为两种组态的边缘条件,代表案例为湖北。在能源消耗较高的传统型工业地区,借助命令控制型政策工具淘汰落后产能,对提高湖北省内环境治理效能具有重要牵引作用,而国家对节能减排的财政支持则起到补充和辅助作用。

西部地区包含H6a 和H6b 两种组态。组态H6a一致性为0.919,原始覆盖率为17.8%,代表案例为重庆、四川。规范性政策文本、碳排放权交易均作为核心条件出现。组态H6 的覆盖度为0.169,代表其能解释西部地区16.9%的情况。典型案例是陕西。规范性政策文本是处理环境污染和节能减排问题的行动依据,2011—2021 年间陕西省的规范性政策文本共有74 条,数量相对较多且逐年增加,污染防治工作效果显著;陕西省碳排放交易市场在2019—2020 年实际碳排放履约完成率为99.76%,高出全国0.26 个百分点,位居全国前列。陕西省是中国减污降碳领域的典型代表,陕西省充分利用减污降碳的多元政策工具组合,以“多元工具组合则路径”为切入点,深度发掘提升区域内环境规制效率的可能性。此外,西部地区“高投入高消耗”的经济发展模式为命令控制型、市场激励型治理工具的实施孕育良好环境,特别是规范性政策文本和碳排放权交易在提升环境规制效率方面起到重要推动作用。由此可见,政府在运用政策工具时具有“路径依赖”特征,即将以往显著有效的政策工具常规化使用,并逐渐成为主要手段。

结合30 个省份减污降碳政策工具组态分析总结的4 种模式并对照我国东、中和西部政策工具组态分析结果(表12),进一步探究减污降碳政策工具组合在提升环境规制效率上呈现的区域异质性。

表12 各地区减污降碳政策工具组合呈现模式Table 12 Presentation mode of policy tool mix for pollution and carbon reduction by region

综合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条件变量组态分析结果来看,命令控制—市场激励型模式、命令—市场—自愿组合型模式是各地区提升环境规制效率的主要驱动路径。特别是,命令控制型政策工具在中西部地区发挥重要引导作用,尤以中部地区主导作用发挥的最为明显。需要指出的是,在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地区的有效组态中,自愿参与型政策工具,如节能减排专利和社会组织参与,常依赖于命令控制型或市场激励型政策工具搭配出现,而不是单一作为主导工具出现。这说明目前自愿型政策工具发挥仍旧薄弱。

3.3.3 稳健性检验

目前,QCA 研究的稳健性检验主要有两种方式,即集合论特定和统计论特定方法[24]。参考杜运周等学者的观点[45],以集合论为基础的QCA 研究结果,应优先选择调整一致性阈值、改变校准方法和案例频数等[40]方法进行稳健型检验。结合本文研究数据特征,采用调整PRI 一致性阈值和改变校准区间两种方检验组态分析结果的稳健性,具体包括将校准点由5%、95%改为6%、96%;PRI 一致性从0.8 改为0.85。通过检验发现结果组态之间虽有微弱变化,但仍然具备清晰的子集关系,以此说明本文的研究结果是稳健可靠的。

4 结论与建议

4.1 结论

本文基于组态视角,运用fsQCA 方法实证研究了2012—2022 年中国30 个省份减污降碳政策工具组合效果,重点考察规范性政策文本、产业结构调整等6 种细分政策工具对提升我国环境规制效率的驱动机制。主要结论如下:①3 种政策工具组态对环境规制效率的驱动机制在30 个省份整体性作用呈现4 种模式,其中命令—市场—自愿组合型模式对应组态数量最多,表明中国在“双碳”目标执行过程中,减污降碳政策工具逐步呈现多元政策工具协同发力的态势。②在提升中西部环境规制效率方面,命令控制型减污降碳政策工具发挥主导且基础性作用,尤以中部地区作为明显。说明中国所采取的命令控制型政策工具依靠政府强制性权威,在提升河南、四川等中西部地区的环境治理效能方面具有明显的优越性。③在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10 种有效组态中,自愿参与型政策工具常搭配命令控制型或市场激励型政策工具组合出现,表明自愿参与型政策工具发挥作用仍旧较弱,西部地区尤为突出。

4.2 建议

基于政策工具组合效应对环境规制效率的影响,结合中国“双碳”目标,从30 个省份整体性视角出发,探究4 种政策工具组合不同模式的影响。考虑到中国不同区域之间经济发展水平、技术发展水平以及资源禀赋的差异性,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政策工具组合,针对不同区域分别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第一,从全国整体性视角出发,重视政策工具创新、优化组合,不断整合优化政策工具链,探索多元化政策组合和实施路径,以提升我国环境规制效率,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规制效率提升的双赢目标。继续坚持采纳全国视角呈现的政策工具组合,持续深化全国各地区政策组合模式,正如Ostrom 所言,在政策工具选择和设计上没有“万灵药”[46]。政策工具不同组合模式的共性是强调命令控制型工具的核心地位,市场激励型、自愿参与型的刺激与支持作用也同样不可忽视。其一,充分发挥命令控制型组合模式中政策性文本颁布强度与财政支出之间的联动匹配作用,政府需要为企业拥有更大的发展弹性提供条件,在强化政策性规章制度的同时鼓励企业提高打造产业集群,培育新兴产业集群竞争力;其二,强化命令控制型—市场激励型组合模式中产业结构调整和政府财政补贴的联动匹配作用,尤其是针对产能过剩及行业转型升级呈现下降态势的行业,政府可结合重点排污单位的特殊条件,制定相应的环保奖励措施,如对环境治理工作开展较好的企业提供环保补助等,依托政策支撑产业的重组与发展,从而提升环境规制效率;其三,认真落实命令控制—自愿参与型模式对于立法强度和公众关注度的联动匹配作用,建立环境监管与触发机制,加强污染物排放的检查与执法力度;其四,增强命令—市场—自愿组合模式中规范性政策文本、财政支出与社会组织参与的联动匹配作用。政府通过强化法律法规制度培育好环境规制市场,吸引企业和社会公众参与到环境规制过程中来,企业在环保排污中加强技术改造升级,社会公众切实履行好公众参与的权利。由此形成政府、企业和公众三方协同治理格局,从而为利用新型政策工具组合来提升环境规制效率创造良好运作环境。

第二,发挥东部地区命令控制型政策工具对提升环境规制效率的核心作用,强化命令—市场—自愿组合模式的运用。其一,建立命令控制型政策工具使用的追踪评价机制以有效发挥政策工具的核心作用。规范性政策制定部门应该对具体政策的实施时间和具体情况展开统计,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对有关部门的环境规制政策落实进行强有力监督;其二,构建或增强激励公众参与该地区大量重污染企业的有效监督机制以提高自愿参与型政策工具的组合效应贡献。地方政府要敦促企业主动改造排污设备,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自觉性监管。与此同时,政府还应积极关注公众对环保政策的影响,并加强对新闻媒体的监督;其三,对于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省份,完善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政策文本颁布、加大节能环保财政支出、促进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建设、完善“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规划的政策,逐步淘汰落后产能等促进东部地区组合模式的采用或组合效果实现,进而最终可能提升环境规制效率。

第三,注重中部地区在财政支出等市场激励型政策工具灵活组合运用。其一,完善政府内部财权、事权合理划分,搭建政府与外部多主体协同参与的融资机制,有效发挥财政支出组合政策工具的效能。引导社会、企业及个体等多方面自愿协助,引入政企合作PPP 项目,保障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可持续发展;其二,强力推广碳交易市场政策试点在中部地区的全面运用。开展低碳城市试点市未来中部崛起战略的关键举措,借助湖北作为首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先发优势,牢固抓住实现“双碳”目标的发展机遇期,实现市场、金融和技术驱动低碳产业发展。

第四,强化西部地区命令控制型政策工具的使用,切实关注自愿参与型政策工具对提升环境规制效率的驱动作用。其一,强力推行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充分发挥西部资源的比较优势,为避免区域产业自成体系、自我封闭,优先发展新兴矿产资源产业经济,推动产业链延伸以优化产业结构;其二,融入西部大开发等区域发展战略,加大科技创新以降低工业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优化西部地区能源消费结构;其三,完善公众参与机制。转变思想观念,营造良好参与氛围,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媒体技术,打通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其四,激励社会组织参与。促进以西促会为代表的社会组织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并建立健全信访制度,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对非法排污等行为的反应事项,积极开展实地调研,以便作出科学决策,有效指导环境规制效率提升。

5 研究不足与展望

首先,在质性分析上,该方法仍然面临着如何深化质性分析的困难和条件。其次,在政策工具细分类别的选取上,仍有其他类别的减污降碳政策工具没有进行深行实证分析。最后,由于经济发展难免会出现短暂的波动,鉴于减污降碳必然会导致潜在的产量损失,对短时的经济恢复产生不利影响,减污降碳政策目标的确定、政策工具组合的选择与使用还应结合国家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在此基础上,未来研究将深入探讨在不同时期,特别是在经济不确定条件下,各类具体的政策工具将如何实现工具组合使用的动态调整以及提升环境规制效率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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