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 岚
(北京师范大学 出版集团,北京 100091)
北洋政府时期,出版业在晚清时期近代化转型的基础上,继续呈现飞速发展的态势,新成立了一批出版社、报刊社,并发行了一批有影响的图书、报纸及期刊,成为民国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出版业也出现很多问题,引起舆论的关注与批评。这种关注与批评,实际是出版业所进行的自我反省。目前,学界对此时期舆论视野中的出版业有所关(1)相关研究有赵晓梅《中国书评史初探》,中国工人出版社2001年版,第14-19页;孙利军《出版评论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74-75页;曾建辉《泮林革音:出版评论与民国出版文化观的形塑》,载《河南大学学报》2020年第3期。这些成果虽然对民国时期的出版评论有所探讨,但对北洋政府时期的出版评论的研究却较为薄弱。,但总体考察有待加强。为此,本文将以《民国年度出版时评史料辑编》(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年)中收录的民国报刊对1912—1928年北洋政府时期出版业的评论为考察中心,分析舆论视野中的北洋政府时期出版业的状况及问题,以求对民国出版业有客观认识及评价。
北洋政府时期的出版评论对民国出版业状况进行了探讨分析,特别对其中存在的问题有犀利的评说。这些出版评论的内容涉及出版业的发展、出版物的形式与内容、作者编辑队伍的建设、对出版的建议等问题,对我们了解当时出版的基本面貌有一定的帮助。
中华民国成立后,各种出版物的发行助推了出版业的大发展,舆论关注到了这一点。对于出版业的重要性,有人指出:“本来出版界在一国底文化上是负有极大的职责的。说得简单一些。出版界该负培养著作界底成长之责,同时又应担任解除读书人底困难之职。出版家在著作家和读者底中间象是两岸间的一条渡船。著作家必须有出版家的帮助才能把自己底工作普遍宣示大众,读者也要得出版家的帮助才能很利便地获得著作家底工作。三者合力同心,一国底文化才能日日上进。”[1]也有人对当时出版业的创新改革表示肯定:“现在中国,凡事都使人失望,惟言论思想界较前大有进步,可算是一种乐观的现象。近来新出各种月刊周刊,很有几种可佩服的,就是日刊的报纸也有几种锐意改良的。但是这种现象在我们看起来是进步,在官僚武人看起来,就是他们的眼中钉,总不免要想法子去摧残他;那几种有价值的刊行物,就天天立于危险的地位。”[2]特别是自新文化运动以来,出版业发展迅猛,如有人士指出:“我国从‘五四运动’以来,出版物总算一天一天的增多了,更有学会之组织,丛书之刊行。这些事业对于我国文化前途都极有关系。”[3]赵幼龙则指出:“三五年来,各处所出的报纸、丛书、杂志,简直是汗牛充栋,浩如烟海。每从商场走过,便见书摊上堆积如山,什么文集啦,讲演集啦,这概论,那概论,这主义,那主义,这月刊,那旬刊,五光十色,斑驳陆离,大有山阴道上,应接不暇之概。”[4]
此时期出版业在大发展背后,在质量上存在不少问题,如有差误的翻译、不通的创作、抄袭的编纂、胡乱的标点等。时为大学教师的臧启芳指出:“不过四五年来我国的出版物虽属不少,并不算多,就中且多犯错误、割裂、抄袭等弊病。然在过渡时代,思想免不了破碎,材料免不了缺乏,我们似乎不必以这些弊病为虑。但我国今日出版界的趋势非常卑下,所有著书人、译书人、学社书局,以及一般读书人,若不洗心革面,改变态度,而仍像现在这样贪懒浮夸,我国的出版物必不能多,即多也不能好。”[3]还有人指出:“不专力于正式的出版物……利用时机,投合社会上的卑劣心理……看情面收稿……拒绝有革新精神的佳作……不肯出相当的报酬。”[5]赵幼龙则称:“现在出版的东西,虽然如许的多,但仔细考究起来,真正有价值的,真是天上晨星,空谷跫音,十有八九不堪属目。其最普通的毛病就是:(一)问题之琐碎;(二)剥窃之盛行;(三)无切实之研究;(四)无深挚之情感。”[4]有人感叹社会人士不知重视书业,遂使有志经营书业者感到困难,并称:“初不知书业之功用,自其大者远者言之,则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自其小者近者言之,亦有利于个人。故他种事业或为投机的一时的,而书业乃为稳固的永久的。”[6]
作者、编辑、译者都是出版业发展中的重要角色。有人对当时的作者队伍、读者现状进行分析:“真正诚恳的著作家并不多,真正热心的读者也很少。这里面底原因,我们若细细推究,自然不止一端,可是出版界底放弃职责,惟利是图,实为致此恶象底最大的动力。实在说:我们现在底出版界对著作家和读者两方都未能尽力;非特不尽力,反一面刻薄诚恳的著作家,一面欺骗热心的读者。”[1]对于作者、译者的问题,有人进行总结并指出七点弊病是懒惰而好名、趋时而贪财、崇拜偶像、不务实际、著书之抄袭、译书之错误、直译与意译之弊病[3]。对于当时的出版单位的编辑,有人指出:“凡任编辑者,既无一定资格,未必俱有专长,以地位之衬托,涨声价于十倍,凡所亲著,皆为好词,弁诸卷端,排以大字。编辑者之亲朋戚友,则为情面计,无稿不登,无篇不报酬,其亲朋戚友之亲朋戚友及其他介绍自股东经理者亦复如是。”[7]还有人指出当时出版业看重作者资历的弊病:“书局原是传布文化底先锋,对于将来新中国的建设是负有无穷的责任。可是现在的书局,都带着资本家底色彩,处处以营业为前提,遇着思想稍激进的书籍,都当洪水猛兽一样看待。遇着没有博士学士头衔的译著者,即使有顶好的材料也休想出版。最近新文化反有消沉的气象,一般书局不能鼓励青年著作家进取的雄心,实是很大的原因。”[8]但客观来看,与青年相比,名家作品更受读者欢迎,销量更好,故出版机构更为看重也是合理的。
北洋政府时期,部分出版物的形式及内容缺乏创新,质量堪忧。有人对当时出版业的三种通病进行了总结,即:翻印古籍、旧著新编、出版小说集[9]。有人指出出版物创新不足的弊病:“中国两三年来出版的东西,十之九是翻译的文学哲学书,科学一类,殊不多见,自己创造的作品,也是很少。那些挂上新字招牌的报纸和杂志,则只载些笼统概括的介绍文章,要找一篇切切实实地研究或讨论那一种学业的,更为罕见。新诗之作者,一日多似一日,小说出产的量,也比从前多得多。我们据这种情形,将思想界估量一下,便知道这新文化运动,并未曾令思想界得到根本的变迁,只不过改了头面而已。”[10]还有人批评出版物质量:“而近时之出版品,有裨于文学者果多,而导淫之作,十居二三。诲盗之书,与夫无意识之作品,徒伤读者宝贵之脑筋。但求一纸风行,得些润笔之资者,比比皆是,于礼教风化,固不暇计及也。大都无耻文人,不肖学者,稍识之无,谬然立说,为书贾之傀儡,即奇极荒淫之著作,倘能获得厚利,亦乐于应命,名誉道德,早已置之度外矣。”[11]这些时评真实地体现了当时出版的问题。
从此时期出版物的具体内容来看,出版的游戏小说及封建迷信类书籍颇多。有人称:“吾国出版业,无可据之统计。新书之接于吾人耳目者,亦寥寥若晨星。比于欧美、日本,不啻霄壤之差。而其仅有之新书若干种中,尤以游戏小说为最多数。法律政治类略见一二。言道德科学者,则百不得一。故一检各国出版统计,觉吾国人常识之落人后者,非系乎教育之不良,实为智愚之相悬也。”[12]当时市场上有各种关于占卜算命、彩票的书籍,影响甚坏,有人指出:“试一展览各种灵书、预知术等书,无非将从前牙牌神数另撰名目,换汤不换药,以欺愚蒙。甚至恃有此种灵书,将所有辛辛苦苦挣来之血汗金钱,悉购彩票或借债典衣,以为百发百中,作孤注之一掷。岂知开彩五奖,依然未中,彼时懊悔已迟。或有因之戕生者。鸣呼,彩票害人不浅,出版界之灵书害人更不浅!”[13]再从报刊情况看,低级趣味的报刊居多。对于当时盛行的杂志小报的内容,有人指出:“但一考究其内容,则每令人掩目,舍一二种研究艺术可资消遣者,尚有阅览之价值外,余均不足观矣。无聊文人,集合三四,所语均无关宏旨,有以置骂他人为能事者,有以诲淫导恶为目的者,不论青年受其贻害与否,只图销售之发达,此等出版人之心理,固不可问。吾独怪夫负社会风化之责者,曷不加以取缔耶?”[14]故该文作者建议取缔无聊印刷品以净化社会风气。
对于当时出版界的进一步发展,有许多人提出建议,希望出版业在数量、质量上都能有进步。如曾任《申报》编辑的徐忍寒的《出版界注意》一文提出建议:批评新书、改良书目、陈列书籍、废除折扣、联络办事[15]。臧启芳的建议指出:“第一希望国中有能力的著者译者忍苦耐劳,多卖力气,译著系统完备的科学书籍;还希望能力薄弱的著者译者暂且少作文章,多读书报。第二希望有组织完备,规模远大的学社出现。第三希望书局放大眼光,立在文化之前,不专以营利为前提而多作点促进学术,鼓舞出版的事业。第四希望全国各界人士竭力节省浪费的光阴来读书阅报,以增长个人学识,提供社会文化。最后希望批评界勿忘批评功用,而尽量发挥其正当批评的本能。”[3]还有人指出要少翻译、多创作:“今日出版界所最宜注重的:须多多翻译科学出版物,以应时势的需要。文学的出版物,虽不可偏废,但须努力上进,整理我国本有的旧作品,急离翻译时代,而入创作时代,这多是记者所很希望的。”[16]有人提出推动出版业发展的四项主张:“(1)养成知识底社会主义底信仰,除去惟我独尊底态度;(2)提倡自动底精神,力戒空谈底弊病;(3)创造有效底公正舆论,改变骑墙底态度;(4)开辟平安坦荡的大路,排斥文化底障碍。”[17]这些建议都是针对出版业弊病而提出的,但有些建议太过理想化,很难落实。
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在此时期出版业中的规模与影响最大,得到论者的关注。如对于二者在市场上的竞争,有人指出:“乃该二家近日在各报告白上,一再答辩,哓哓不休。其比较耶,其竞争耶?读其文语,其互为纠正之言,固可以采取。惟肆意排诋,殊与比较竞争之旨有乖。寄语该二家,书业关系国家文化,应顾及道德,毋专为利,更宜相互提携,万不可同行嫉妒也。”[18]还有人批评称:“不用说中国的大出版家算是商务印书馆和中华书局了,发财主义是他们两家共同信奉的。近来批评的书籍多是他们出版,就中商务的更多。以下列出几项出版物难以见好的原因,同时可以看出都是发财主义活动的结果……以印书为副业……收稿无标准……编译人员程度太浅。”[19]在此形势下,该文建议:组织大规模的公司;作专门的出版事业;只作发行者,不作印刷者。
当时还有人注意到各界对出版物的批评,并鼓励此种现象:“现在中国的学者,个个有‘批评’‘出版物’的责任。可是‘批评’须要作有理性的‘批评’。若是随便说话,反失去了批评的价值。我国近年来许多杂志上,新闻纸上,渐渐的有读者‘批评’的专栏了。有时且把‘批评’的结果,宣布出来,再求‘批评’之‘批评’,我想这是很好的现象。”[20]有人认为应加大对出版业的批评:“近年来社会上对于出版家渐取了批评的态度了。月报,周刊上常见有人发表文字,攻击出版家行为的卑鄙,或指正编译的乖廖。出版家亦或因此稍有顾忌,这未始不是近年的好现象。不过,我总以为这零星的督责不算彻底。出版家的主义——发财主义——一日不改,出版物的成色万难改良。他们的目标专于发财,只若是生财大道,任何卑鄙手段都可以取,任何芜滥译著都可以印。”[19]
一些人对出版业中新出现的出版道德问题、版权问题进行了探讨。有人要求注意保护原作者的权利:“你们看西洋和日本的学者文士,责任心何等之重,抄译了他人的作品,一定详详细细把原著者的名,是否重译,书籍或杂志的名,出版地及期日注明。我望中国的文士和学者赶紧向这一点注意注意。”[21]对于新产生的版权问题,有人指出:“从来中国只有在政治上禁止一切动摇君权和非议与君权相济的名教的出版物,无所谓版权所有。不料输入言论自由的时期,同时输入版权所有这种恶习惯。五四运动前后直到如今,为中国空前出版品最多的一个时期,种种出版品中,差不多不限制转载,这也未始不是打破版权的一宗趋向。”[22]
学界可以为出版界推出作品提供稿源支持,当时有人对学界与出版界的关系进行了分析。有人指出学界对出版的重要性:“论者每谓今日中国之出版界,当尽力于下列之事业。一、提倡科学;二、整理国故;三、介绍新文化;四、宣扬艺术。其言似颇中肯。顾我以为此等大问题,不应独责之于出版界,先当求之于学术界。何者?凡一种出版物,必由于学术界之探索讨究而来。苟学术界而绝无表见,虽有神智之出版界,亦无所施其技。”[23]在上海的世界书局任职的朱翊新指出,对学界与出版界关系存在的问题:“一、偶像的观念太深。假如是一个著名的学校,他们发表的东西,无论好坏,总能得到出版界的信任。假如有一种很好的著作,只要著作者的头衔狭一些,便不值出版界的一睬;二、精良的作品太少。青年的发表欲,本来很旺盛的,五四以后,更觉得蓬蓬勃勃。这本来是一件可贺的事,可是研究的功夫太浅,发表的作品,往往不容易健全。现在觉得出版界已有精良作品太少的缺憾了。”[24]因此,他建议:“希望学术界和出版界亲爱如手足地合作起来,同时一方面用真实的眼光,评衡作品而从事于出版;一方面有深切的研究,贡献心得而致力于著述。”[24]
北洋政府时期是西学东渐的高峰期,大批西方、日本书籍被引进,也引起人们的关注。有人称:“若再论到翻译界的丑态,我想,我们只有流下不值钱的眼泪。放开眼睛看看,有几本翻译书是使我们满意的呢?我想翻译书至少要:第一,懂得原文;第二,要进而深解该书的原义;第三,译成之后,也还是一篇文章或是一本书。我们虽不必强翻译界都遵守严又陵提出的信达雅的三个条件,至少也应达到信达的地步。警如译诗,即不论译成的是诗不是诗,也应不失原文的意义。”[25]实际上,此时期翻译的著述数量多,但质量参差不一,影响了读者的阅读与接受。
北洋政府对出版的制度、规章、管理措施有直接的决定权,可以直接影响出版业的发展。故当时舆论对政府制定的出版政策颇为关注。北洋政府虽然自称“出版自由”,但又制定《出版法》等法案对出版进行一系列限制,引起舆论批判。
对于出版自由的重要性,时为北京大学法学专业教师的王世杰指出:“出版自由,便是人类表示其思考与意见之自由。思考与意见之表示,自然不纯藉出版物,举凡非印刷品之文书图画,以及演讲、辩论,固皆为思考与意见之表示。然在现代社会中,出版物的势力,在思考与意见的表示方法中,实远过于其他一切方法的势力。”[26]因此,他强调保障出版自由:“出版物之地位,既如是重要,国家的法律,对于出版自由,遂不容不有慎重周详的规定。这种规定,自然应兼顾两面:一方面务顾及政府干涉,以致人民思想与意见之表示,受不当之侵犯与束缚;一方面务顾及人民之滥用出版自由,以致社会全体之利益,或特殊私人之利益,受不当之损害。”[26]还有人指出:“言论出版的自由只应该受普通刑事法律的限制,不应该有特别限制他的法律……言论出版界的程度,愈放任则愈进步,愈限制则愈不进步,愈放任则愈和平,愈限制则愈激烈。”[2]虽然社会人士一直呼吁出版自由,但在当时的环境下,出版自由很难真正实现。
袁世凯政府于1914年发布了管理出版行业的《出版法》,此法案为之后的政府所延续,也引起舆论的批评。如有人指出:“《出版法》是封禁人民言论自由的铁索,谁都知道。《出版法》是袁皇帝准备登基的护符,也谁都知道。《出版法》只可于压迫人民的专制政府时存在,也谁都知道。然而段执政既不自认为压迫人民的专制政府,为什么又无取消《出版法》的诚心?若为的是限制舆论的攻击自己,而保留《出版法》,则不免引起第三者的怀疑。结果反要增加人民对于执政府的不信任心,岂非是弄巧成拙了吗?”[27]有人指出1914年推出的《出版法》与《报纸条例》对人民言论出版自由的压制:“《报纸条例》规定出版者于出版前须报告当地行政机关并缴纳相当之保押金,此与拿破仑第三之兼采报告制与保押金制者正复相同。《出版法》则系规定报纸以外之一切出版物之法律,但自民国五年(1916)废止《报纸条例》以来,即成为一般通用之法律,报纸出版亦受其限制,而为压抑人民言论出版自由之惟一法律也。”[28]
当时各界舆论呼吁北洋政府废除《出版法》,1925年3月的天津《大公报》还连续刊登了关于政府司法总长章士钊对此事态度的文章。据3月2日的该报称,章士钊认为:“废止《出版法》与否之关键,实不在当局,尤不在乎本人,而在出版界之自身。照目下出版界之情形而论,则废止《出版法》之时机,实尚嫌过早;而余亦不征引各国之成例,以为不能废止《出版法》之理由也。”[29]同年3月31日的《大公报》再次刊登记者访问章士钊的文章,章士钊再次拒绝记者请求废除《出版法》的提议,并指出:“予曾一度建议废止出版法,使放任于公的方面之批评或攻击,而另仿效英国新订一种毁坏名誉法,以取缔攻击隐私之事,惜未能得多数赞同,可见政府对于报界之感触,有较甚于余焉者。”[30]实际上,北洋政府为限制舆论对政府的攻击,一直未废止《出版法》。
当时部分出版商为了迎合部分读者的需要,出版大量色情淫秽书刊,因此有人呼吁禁止淫书。有评论称:“不从撰著的人、印刷的人禁起,淫书的大本营,依然存在,还是要传播到社会上来。还有一层,书摊的小贩,多半是没知识的,他那里晓得书的内容?他只知道这种书销场狠(很)好,利益狠(很)大,因而贩卖。平心而论,还有可原谅的地方。最是那自命为小说家的人物,明明晓得淫词邪说容易使青年堕落,他却利用青年情欲发作的时期,爱香艳风流的心理,摇弄笔尖,虚构爱情,令读他书的人败坏了道德和身体,真真是罪不容诛。就是那印刷所的经理,比较书摊小贩,知识应当高了许多,罪过也就重了许多,总要惩办他一些,方是个道理。”[31]还有人提出了具体的查禁办法:“(一)《出版法》规定,凡属言情小说,此项书类刊行之先,应将底稿送交教育会与警察机关审核,方准付印;(二)应由警察会同教育会,随时随地严密检查,从重究办;(三)父戒其子,师语其弟,禁止购阅;(四)搜集此项书类,并将查出没收者,一律焚毁,务绝根株。”[32]北洋政府多次颁布针对此类书籍的禁令,但因其适应了市场的需求,故屡禁不止。
北洋政府时期出版物种类繁多,有图书、报纸、杂志等,而图书又可分为教科书、通俗著作、学术著作等,且作者、出版者的身份比较多样,形成了不同的编纂风格。此时期的出版时评也对如何编纂好不同类型的出版物提出了建议。
1919年,时为北京大学学生的罗家伦发表的《今日中国之杂志界》一文认为当时杂志为四派,分别是:官僚派,政府机关主办;课艺派,学校主办;杂乱派,《东方杂志》为代表;学理派,但名实相符的很少[33]。时人认为:“杂志之职务,约举之可分为三类。一为研究学理者,则以共同研究为职务……二为启发思想者,则以灌输智识为职务……三为矫正习俗者,则以切实讨论为职务……以上三种职务,杂志界各因其性质所近,或兼含其三,或但有一二。”[34]针对“杂志之职务”,杂志内容编纂的原则也清晰起来。
当时很多学校、团体办有出版物,也引起社会人士的注意。如对于校办刊物的形式,当时为中学教师的张煦侯指出:“夫方今各校之为出版物也,大率不外三式:一、由教职员任撰稿及编辑之劳,而任学生之投稿;二由学生中选出编辑部干事诸名目,司其撰辑;三完全放任,听各级之自由出版。”[35]对于如何办好校办刊物,他还建议:“欲求定期出版物之增高其效能,第一,宜废除特设之职员(指学生专任其事者),制止各级之歧出,而采‘级番编辑制’,以编辑级之各科教师为指导者。第二,宜以读书札记为出版物之稿源,而用介绍之方式移送于编辑级,请得而疏论之。”[35]对于各种社会团体所办的出版物,署名为纯厚的作者认为,这些出版物数量颇多,但是质量好坏不齐,有的已失去了出版刊物的本意。为此,该作者建议:“一、不发无病呻吟的空谈,只要实事求是的讲实话;二、不必有过于修饰辞藻的文章,只要直截了当地把我们所要说的意见发表出来;三、不必一定要长篇巨帙的文字,只要用简洁的话,去指导群众,使大家向公理的路上走去;四、少做些研究专门学识的著作,只要对于会务进行上多加讨论;五、不要有陈腐的思想,要充满革命的精神。”[36]
儿童是中国的未来希望所在。当时,儿童读物的编辑,也引起舆论的重视。有人指出:“编辑儿童读物是一件难事,现在的著作家都看得太容易了!以为编儿童读物,只要求浅显,其他可以不问,这实在是片面的论调。总之,儿童读物是要依照儿童心理编辑的。不过专从书本上看来的几种儿童心理,尚使不常和儿童接触,恐怕也难编出好的儿童图书呢!”[37]
对于当时盛行的古籍印刷,学者贺岳僧建议:“印行古籍,不但新式标点、言文对照、精华节本的法子用不着,就是翻刊也须当心一点。所据的底本,必经名家审定,是否是最精的,顶好是照《四部丛刊》的办法,照原本影印,或仿宋体精印。石印是最容易错误的,校对也须多费几个钱,请有学问的人担任。如果有人对于该书研究有得,用文字发表时,无妨另出单行本,或附于本书。但总须将古籍还它个本来面目,不要学明朝人的习气,贪这样便宜,将古书圈点眉批,就以为是个附骥尾的著作家。”[38]此类评论只是针对古籍出版的一家之言。实际上,校注整理后的古籍,更便于普通读者理解阅读。
教科书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教育事业的成败,故此时期社会舆论对教科书的编纂问题特别关注。对于编纂教科书对教育的重要性,有评论指出:“民国教育所以养成共和之国民,决非养成忠虏之奴隶,而下手之方法首在改用教科书,民国有出版者,固可不劳而获益;即使无之,亦当自编讲义,断不可袭用清代养成奴隶之教科书也。”[39]商务印书馆于1912年推出“共和国教科书”,之后中华书局等出版社推出了一系列教科书,引起了舆论的争议。为此,1913年,商务印书馆主办的《教育杂志》第5卷第5号还专门发出《编辑小学教科书商榷书》,征求社会各界有关五方面的意见,最后得出结论:“宗旨问题:多数主张旧道德不可偏废,女子教育以养成贤母良妻为主旨;形式问题:多数主张廉价之书与精美之书并行;教授书问题,多数主张详备。以上三问题几成一致之舆论。本馆新编单级教科书即照此主旨编辑。时间问题:多数主张采用乙法,初等书亦须从同。按初等按照乙法编辑,必须教员尤有经验,方能应用。此项问题尚须研究,不敢遂定。程度问题:多数主张减少分量,少数主张加增分量。”[40]
对于当时的教科书存在的问题,有人进行了分析。如教育界人士余家菊指出,当时教科书商业气息太重,不适合用于教育学生。他还从教材、形式两方面指出教科书的弱点:“一、在教材方面:1.不合教育宗旨,取材太无主义。2.不合人生需要,太重学术的体制。3.不合时代需要,又多废话,又多挂漏。4.不合地方需要,多抄袭日本的。5.不合科学的新趋势,太陈旧腐败。6.不合科学的精神,太支离,太抽象。二、在形式方面:1.文体无生气,板滞的。2.前后无结构,破碎的。3.不合教授法,注人的。4.忽略审美性,像插图的粗糙。5.忽略卫生,像字的太小,纸的太光。”[41]1922年,北洋政府颁布效仿美国的新学制(壬戌学制)后,教科书也随之更新。对于新教科书,有舆论希望其能从适应中国社会及学生需要出发,指出:“但是既把日本式的学制变更为美国式的学制,自然不会完全合于中国情形,教科书的编纂,又是在过渡时代,大概编辑的人都以取得成人的欢迎为主,而以适宜儿童生活为次。况乎以成人经验而编造的教材,其不能完全合于儿童之需要更是不能避免的。”[42]当时,社会舆论及教育学者对新教科书的状况并不满意。如时为上海的北新书局编辑的孙福熙反对全国统一编纂的小学教科书,认为教材应由教师各人自由选择。“各区域自集团体编辑教科书,求知力发达了就能自己求知,养成切实的研究事物的习惯。”他进一步认为上海编纂的教科书并不适合其他地区学生:“我是极端的反对书局编辑小学教科书的。尤其反对的,像现在中国的以上海一处所编的书,勉强的(地)让散居诺大面积的小孩去看。我们很明白的(地)可以想见,以同一种书去勉强这样广布的小孩,其适应的程度为如何;又因为要勉强的(地)使这样广布的小孩能够应用,这书的材料又当为如何了!”[43]
针对当时教科书的弊病,各界人士对不同层级教科书的编纂提出了建议。如当时为无锡教育会会长的侯鸿鉴对改订小学教科书提出建议:“(一)世界观念;(二)军国民教育;(三)国粹主义;(四)国耻观念;(五)劳苦教育;(六)实利主义;(七)实用主义。就以上七种为吾中国今日人民所必需有之知识,一一取其应有之材料,分配于各学年中。更本之于人伦道德,古圣之微言大义,辅之以各科学之纲要。凡环绕于吾人四周之形形色色,无不可择其要而植其基。德育、智育、体育,何尝不可于千数百通常日用之字里行间,隐寓其概略哉!只求无背乎教育总纲,以及不轶出上所云之七种教育主义而已。”[44]还有人指出:“我以为坊间教科书,已成为一种特殊的势力。小学教师自编教材,又非永远之计。空言打破教科书,不如切实的从具体详细批评教科书做起,努力于革新教科书运动。革新后的教科书,当为不受偶像的拘束,而为教室编辑室交通后的产物。”[45]对于初高中教科书的编纂,陕西教育界人士张润泉指出:“此处所谓程限,就是该书的程度问题,如初中教科书和高中教科书,其采取材料,立论深浅,就截然不同。高中教科书,取材要丰富,立论要高深,而其性质要倾于研究的方面。初中教科书,取材不必要丰而贵要精,立论不必要深而贵要显。其性质完全是一种演述的指示的。所以教科书的编审,对于程度问题,也应很深切的留意。”[46]对于社会科学的教科书的编写,余家菊则指出:“一国教科书为一国教育方针之所由表现,而社会学科之教科书则又为一国精神之所由凝结。是故从事一国教科书之编纂者,必须(一)熟悉该国教育之宗旨,与(二)该国国民的精神,而且(三)对于该国前途具有热烈的希望,徒有(四)专科的学识,(五)教育的经验,与(六)文字的技能不为功也。”[47]这些建议被各书局部分吸收。
北洋政府时期,出版业高速发展,各种出版时评频繁刊发于报刊杂志,尤其是1919年“五四运动”后,出版时评大量出现。这些文章的作者包括文人、学者、出版从业者等,其对出版业现状、问题、政策的批评及对出版自由的呼吁,对书刊编辑出版的建议等,展示了此时期出版界的真实情况,故有重要的史料价值。“这些文章长短不一,写作者身份各异,文体风格亦不尽相同,但无不以对国家民族前途的文化关怀为立论出发点,站在各自认为正当的知识文化立场上,对当时发生的各种出版活动及其相关联的制度与文化现象予以阐述、讨论与批评。”[48]特别是对出版业存在问题的批评,一定程度上纠正了当时出版业的诸多弊病,为出版业的良好健康发展提供了建议,而且部分建议对于当前我国出版业的发展仍有借鉴与启迪的作用。但是当时不少弊端顽疾的产生有复杂原因,非短时期内可以改变的,很多问题在民国时期仍然存在,制约了民国时期出版业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