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之“男女”

2024-03-12 13:01刘晓蕾杨早庄秋水
名作欣赏 2024年3期
关键词:水浒宋江潘金莲

刘晓蕾 杨早 庄秋水

水浒里的男女

杨早、秋水好:

春节终于过去了。这次又在广东过年,逛花市,吃早茶,年味还是浓的,就是平时的生活节奏被打乱了,有点兵荒马乱的感觉。这是咱们读《水浒传》的第三封信,关键词是“男女”。水浒虽是英雄传奇,但也视线下移,开始关注饮食男女市井生活,故在血脉贲张的啸聚山林外,亦有活色生香的世情和复杂幽微的人心,不可错过。

年轻时读水浒,只看到暴力和血腥。中年重读,却看到打打杀杀实在是水浒的表层世界,在微妙的男女关系里,隐藏着的是层层叠叠的欲望和人性。

水浒是男人写的,写的也是男人,书中的女性多少有标签化的嫌疑。水浒里的女性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坏女人,比如潘金莲、阎婆惜、潘巧云,都爱偷情乃至谋杀勒索丈夫,还有一些欢场女子如白秀英,葬送了雷横的仕途,李瑞兰出卖了九纹龙史进;一类是好女人,比如顾大嫂、孙二娘这样的,她们是梁山中人。水浒的善恶标准本就属于小团体性质,按梁山队伍的利益量身定制,凡对梁山好的就是朋友,反之都是敌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至于漂亮女人,统统都是梁山的敌人。孙述宇在《水浒的诞生:怎样的强盗书》里,认为水浒是强盗用来教育强盗的书,尤其提到水浒作者对女性的敌意跟中国传统文化对女性的态度还不一样,后者虽不尊重女性,但不至于把女性视若仇寇。可是,在水浒里,年轻漂亮的女性是荡妇,年老色衰的是贪财虔婆,还有一些无法用常理来理解的坏女人,比如清风寨知寨的刘高夫人,宋江明明救了她,她也几乎毫发无伤,却反咬一口出卖宋江。总之,女人不吉利,只要沾了女人就会倒霉。远离女性本是强盗的生存道德,他们迷信“阴人不吉”,“劫财不劫色”,认为女性会带来灾祸,会销蚀他们的意志。确实,梁山好汉最看不上的便是好色之徒,宋江就曾告诫矮脚虎王英:“但凡好汉犯了‘溜骨髓三个字的,好生惹人耻笑。”在水浒世界里,美毫无价值,只会带来灾祸,这倒跟传统的“红颜祸水”论一脉相承。春秋晋国叔向的母亲说“有甚美者必有甚恶”,就把美色跟政治、道德捆绑, 将女性的美貌与邪恶相联。上野千鹤子说,父权制孕育了连绵不绝的“厌女症”,流风所至,就连女性也开始鄙视自己。

水浒世界里好汉们的生存焦虑,更是放大了“厌女症”,对女性的态度更暴力,也更扭曲。

但坏女人是真的美啊,连强盗都不得不承认,敌人们不是袅娜纤腰,就是玉貌妖娆;好女人是自己人,却不男不女,顾大嫂“眉粗眼大,胖面肥腰”,孙二娘有“辘轴般蠢坌腰肢,棒槌似桑皮手脚”,没半点美感。虽然不近女色是好汉们的道德戒律,但欲望是按捺不住的。鲁迅先生说,焦大是不会爱上林妹妹的。没错,他们可能不会爱,但可能会以另一种方式占有。水浒写漂亮女人,往往采取偷窥的视角,那被压抑的扭曲的欲望,紧紧攀附着女性的身体,这种独特的欲望书写产生了禁欲时代的性别奇观:那些坏女人们都“性张力”拉满,格外有风情。

石秀第一眼看到义兄杨雄的老婆潘巧云,眼睛就像一个X 光机,把对方里里外外照了个通体透明:“黑鬒鬒鬓儿,细弯弯眉儿,光溜溜眼儿,香喷喷口儿,直隆隆鼻儿,红乳乳腮儿,粉莹莹脸儿,轻袅袅身儿,玉纤纤手儿,一捻捻腰儿,软脓脓肚儿,翘尖尖脚儿,花簇簇鞋儿,肉奶奶胸儿,白生生腿儿。更有一件窄湫湫、紧、红鲜鲜、黑稠稠,正不知是甚么东西。”后面还跟了一句:“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愚夫。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骨髓枯。”

这是石秀的视角,关键他还一厢情愿,潘巧云偷情的对象另有其人,人家压根就没看上他。石秀本是建康人士,贩羊马卖消折了本钱,流落在蓟州卖柴,他外号拼命三郎,路遇杨雄被欺负,便出手相救,二人遂义结金兰。后来的事我们都知道,潘巧云跟和尚裴如海偷情,被石秀发现并透露给杨雄,石秀杀了裴如海,又跟杨雄杀了潘巧云和丫鬟。

倘若从江湖义气看,石秀是为义兄出头,惩治奸夫淫妇,兄弟情谊弥坚,说书先生讲起来,一定眉飞色舞、爽感十足。妙在施耐庵有才子的洪荒之力,他写的这个故事笔墨曲折,留下许多空白——潘巧云和裴如海偷情,怎么就偏偏被石秀发现?石秀为何一力撺掇杨雄杀妻?这关他何事?

要说水浒世界里最暗黑的人是谁?我要投石秀一票。他能发现潘巧云的奸情,绝非偶然,实在是因为他对潘巧云格外敏感,经常偷窥她。潘巧云跟裴如海商量为前夫做法事,“却不防石秀在布帘里张见”,已有三分在意,并“低了头只顾寻思”。从稀松平常的生活细节里,发现奸情的小火苗,石秀的眼堪比高精密摄像头,还能一帧帧分析潘巧云的表情内涵。石秀还曾暗自思量:“我几番见那婆娘常常的只顾对我说些风话。”还觉得潘巧云对自己有意思。潘巧云对石秀真的说过“风话”吗?反正我看不出,二人只有日常寒暄,但石秀这人内心戏多,难保他会多想。比如他跟潘公开肉铺,有一天他买猪回来,发现铺子关了,家什也收起来了,就脑补人家肯定是想撵他,因为前几天他刚做了套新衣服……于是决定辞行,还细细写了一本账交给潘公:“若上面有半点私心,天地诛灭!”主打一个莫名其妙。杨雄交上这一个朋友,好日子是到头了。

待石秀把潘巧云的奸情透露给杨雄,被戴了绿帽子的杨雄大怒,酒后失态大骂潘巧云,后者反而说石秀调戏自己,杨雄信以为真。一个人疑心重,往往是因为自尊心强又玻璃心,这种人被人冤枉了绝不能忍,一定会加倍报复。于是,石秀杀了裴如海和报更的和尚来自证清白,杨雄也承认误会了石秀——

“兄弟休怪。我今夜碎割了这贱人,出这口恶气!”石秀笑道:“你又来了!你既是公门中勾当的人,如何不知法度?你又不曾拿得他真奸,如何杀得人?倘或是小弟胡说时,却不错杀了人?”杨雄道:“是此怎生罢休得?”石秀道:“哥哥只依著小弟的言说,教你做个好男子。”杨雄道:“贤弟,你怎地教我做个好男子?”

石秀说不如把淫妇和丫鬟带往翠屏山,那里幽静,正好盘问清楚。杨雄赶紧表示都是那妇人说谎,兄弟你清白无辜,我知道了。石秀却紧追不放:“我也要哥哥知道他往来真实的事。”

石秀对杨雄有义气吗?有,但很稀薄,他最在意的还是自身的清白,虽然杨雄已知原委,他依然坚持要跟潘巧云当面对峙,让她细说通奸之事。试问,哪个丈夫能忍着听完这种细节?其实就算到了翠屏山,杨雄也还没下决心杀老婆——

杨雄揪过那妇人来,喝道:“贼贱人!丫头已都招了,便你一些儿休赖,再把实情对我说了,饶了你贱人一条性命!”那妇人说道:“我的不是了!你看我旧日夫妻之面,饶恕了我这一遍!”石秀道:“哥哥,含糊不得,须要问嫂嫂一个明白备细缘由。”

反倒是石秀步步挑拨、紧逼,乃至激怒杨雄,有这样的兄弟在一旁拱火,杨雄这才怒杀了潘巧云和丫鬟。石秀言称要教杨雄做一个好男子,原来在他的词典里,虐杀老婆的才是好男子。整个事件看下来,与其说杨雄杀妻,倒不如说是石秀杀嫂。问题是,石秀并不是当事人,他充其量只是一个旁观者,一个外人,对潘巧云必要杀之而后快的冲天恨意,到底从哪里来的?

有人说,石秀对杨雄有同性恋嫌疑,杀了潘巧云,他俩就哥俩好了。我不太认可,因为石秀的变态心理,更可能出于性压抑和性嫉妒。早在20 世纪40 年代,施蛰存就写了一部小说《石秀之恋》,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写石秀对潘巧云爱而不得,对杨雄又内疚又妒忌,对裴如海又羡慕又嫉妒。他如同被困在情欲里的野兽,在沉默中逐渐变态,通过暴力杀戮结束了一切,既然我得不到,那大家都别想好过。

石秀身上隐藏着人性最幽深最叵测的欲望(性),以及极度性压抑导致的强大破坏力(死)。水浒作者的笔下,男女少有正常的情感,更没有爱情,但他特别擅长写偷情,潘巧云和裴如海的偷情过程,一步一景,欲望在夹缝里如野草般疯长。至于技术含量,那简直教科书级别——先是初步接触,款曲暗通,又收买一个丫鬟,杨雄不在家时,拿出一个香桌烧夜香,来传递信号;再买通一个打更的和尚,传达信号给裴如海,并负责提醒掩护他离开香闺,操作闭环,绝对安全。

石秀、楊雄、潘巧云的三角故事,其实是武松、武大和潘金莲事件的另一个版本。武松跟石秀相类,只是各有各的症候,如果说石秀可能是性变态,那么武松则更像有精神洁癖的。

刚到武大家里,潘金莲对武松一见倾心,暗想都是一母同胞,武大是“三寸丁古树皮”,武二却是打虎英雄,威武雄壮。初见面,她对武松喊了十几声“叔叔”,“一双眼只看着武松的身上”,武松则“吃他看不过,只低了头不恁么理会”。“那妇人常把些言语来撩拨他,武松是个硬心直汉,却不见怪。”一个屋檐下,嫂嫂每天的眼神都拉丝,他不理会也不拒绝,却未必察觉不到嫂嫂如焚的欲念。最危险的时刻还是来了,一个大雪的午后,武松踏着乱琼飞雪回家,潘金莲早已在他的小房间安排好酒菜,倚帘等候多时。

潘金莲撩武松的这个场景,是人性和道德的博弈,也是人生的两难时刻,两个人都很苦。但武松选了最糟糕的一条路,这事本来可以做得像金宇澄的《繁花》,“不响”,但他要当一个“顶天立地噙齿带发男子汉,不是那等败坏风俗没人伦的猪狗!”结果又“太响了”,比王家卫的电视剧都响。这是他对自己的道德期许,当然不能责怪,可是,一直放任嫂嫂欲念横流,却不委婉拒绝,还跟嫂嫂在大雪天小房间里相对喝酒,制造暧昧,眼看着对方一条道走到黑……是不是也是一种自私和残忍呢?何况武松深谙江湖人心,也会对孙二娘风言风语,不是李逵那种性懵懂之人,是可以做得更有人情味一点的。

说到武松响当当的道德宣言,就会发现,梁山上除了宋江喜欢拽大词,动不动就扯江湖恩义,武松也特别喜欢谈情怀。施恩和蒋门神抢夺快活林,武松醉打蒋门神:“我平生只要打天下硬汉,不明道德的人!”其实施恩和蒋门神是黑吃黑,因施恩送给武松好酒好肉,武松才帮施恩。在孟州十字坡,武松不让孙二娘杀公差:“我若害了他,天理也不容我!”因为这两个公差一路照顾自己还不错。所以武松的道德是基于自己利益的考量:对我好,你就是好人,我就要对你好,无关社会公义。整部书里只武松杀女人最多,数得出来的,从潘金莲到张都监家的家眷就有九个。

武松其实是梁山好汉的人性标本,孔武有力、刚烈难犯,道德的弦绷得很紧,对人性也不轻言信任,面对女性更是毫不手软。梁山好汉对皇帝忠心,杀贪官极少,杀平民最多,拳头所向,是更弱势的平民群体,女性和小孩是平民群里最底端的。《左传》有说:“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阜,阜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鲁迅先生说:“‘台没有臣,不是太苦了么?无须担心的,有比他更卑的妻,更弱的子在。而且其子也很有希望,他日长大,升而为‘台,便又有更卑更弱的妻子,供他驱使了。”

在这样的权力系统里,生长不出爱情来,也缺乏对爱情的想象力,因为爱需要能力,要求双方人格独立、平等。水浒世界里没有爱情,但有偷情,而且个个技术含量十足,活色生香。金圣叹有这样的评价:“潘金莲偷汉一篇,奇绝了;后面却又有潘巧云偷汉一篇,一发奇绝。”岂止,还有阎婆惜和张文远、卢俊义老婆和管家李固的桥段呢!

会唱曲的美女阎婆惜来到郓城,被宋江包养。但宋江于女色不上心,阎婆惜芳心寂寞,看上了张文远,这小张三“生得眉清目秀,齿白唇红。平昔只爱去三瓦两舍,飘蓬浮荡,学得一身风流俊俏,更兼品竹弹丝,无有不会”。跟宋江相比,阎婆惜跟张文远倒或许有几分真情在。潘金莲的叉竿撞上西门庆那张“笑吟吟的脸”,引出了隔壁老王的十条“挨光计”,深谙人性,步步惊心,不知道是民间人士多少次试错才凝成的民间智慧。

一个充满性禁忌的社会里,却处处充满性暗示、性张力,一不小心就擦枪走火。越禁忌就越有冒犯的冲动,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黄色读物,晚明到处流动的欲望,即如此。

金圣叹最讨厌宋江,在评语里把他骂得一文不值,什么“狭人”“歹人”“厌人”“假人”“ 小人”“钝人”,还把他列为“下下人物”,但对武松是连声赞美,说他是上上人物,是天人。他点评武松遇嫂:“上篇写武二遇虎,真乃山摇地撼,使人毛发倒卓。忽然接入此篇,写武二遇嫂,真又柳丝花朵,诗人心魂荡漾也。”又评武松不理会嫂嫂炙热的眼神:“不恁么理会五字,传出圣贤心性来,便觉‘禅心已作沾泥絮,不逐东风上下狂二语之未能具足受持不淫戒也。”金圣叹有旁逸斜出的眼光,也有非常传统的道德观,喜欢能打的人,更喜欢有道德光环还能打的人。每个读水浒的人,读出的都是自己的价值观。

大凡中国文章,多为君子载道之文,前头的历史演义,又多为帝王将相沙场搏杀,何曾有过像水浒这样写赤裸裸的世情和人心?重读《水浒传》,倒读出另一番滋味来。

阎婆惜来到郓城,“不想这里的人不喜风流宴乐,因此不能过活”。难怪郓城出强盗。在梁山好汉的世界里,爱情是荒芜的,女性是祸水,性自然更是洪水猛兽。天杀星李逵杀死的恶势力屈指可数,大多是弱势群体,在他的板斧下,纤弱美好寸草不生。“黑旋风乔捉鬼”这一回,讲他跟燕青来到四柳村,听狄太公说他女儿房里闹鬼,只躲在屋里吃饭不让人进屋,若有人进去,就被砖石打出来。李逵自告奋勇去捉鬼,进屋发现原来是狄太公的女儿跟情人王小二幽会,他不由分说砍死了王小二,又拉住狄太公的女儿——李逵道:“这等腌臢婆娘,要你何用!”揪到床边,一斧砍下头来,把两个人头拴做一处,再提婆娘尸首,和汉子身尸相并。李逵道:“吃得饱,正没消食处。”就解下上半截衣裳,拿起双斧,看着两个死尸,一上一下,恰似发擂的乱剁了一阵。

李逵笑道:“眼见这两个不得活了。”

看到男女之事就像看见鬼一样,但杀了人又恶趣味地把尸首拼在一起,不是变态又是什么。我怀疑好多梁山好汉是性无能。“不娶妻室,终日只是打熬筋骨。”(晁盖)“是个好汉,只爱学使枪棒,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宋江)“只顾打熬气力,不亲女色。”(卢俊义)他们没有爱的能力,发泄欲望的方式,就是打打杀杀怒气冲天,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崇拜强权和力量,对一切美好柔弱的事物充满敌意,这大概就是鲁迅先生说的“水浒气”吧。男女是社会有机体里最隐微柔软的部分,当这层关系发生扭曲和败坏,说明整个社会系统的溃烂早已不可救药。

春日吉祥!

晓蕾

2024 年2 月21 日

被嫌弃的扈三娘的一生

秋水、晓蕾:

原本以为开春就会暖和,谁知一场大雪,北京又成了表面光鲜内里涩滞的琼瑶世界。我今天还碰上路滑车被追尾,龙年开得不够好,希望今后能芝麻开花——节节高吧。

话说咱们《水浒传》第三封信的主题是“男女”。其实在《水浒传》的语境里,“男女”多半是偏义复词,专指“男”,像燕青经常自称“男女”,还有什么“贼男女”“泼男女”。而咱们心照不宣,讨论“男女”,多半重音要落在“女”上。毕竟《水浒传》是一部男性之书,记得20 世纪90 年代趁出版界许多乱象,就有人将《水浒传》改名为《105 个男女与3 个女人的故事》出版,此事还上了央视新闻。

《水浒传》里的英雄们厌女,这个结论已经被评论者说滥了。孙述宇《水浒传:怎样的强盗书》有一点不同,他说《水浒传》创造的是“新的英雄”,以反驳郑振铎下的断语“中国英雄是妇女憎厌者”。孙述宇认为:“在中国文学广阔的领域内,除了以《水浒传》为首那些由强人创作传讲的少数作品,并没有憎恶妇女的突出表现。在水浒故事出现之前,中国也不闻有英雄不好色之说。换言之,强人宣传家并没有继承一个憎恨妇女的传统,而是在努力创造出一种防闲女性的态度来。”

换言之,孙述宇认为《水浒传》里的厌女,是基于“强盗教科书”的需要而刻意创造出来的,所以特意着重书写女性对英雄们生命的妨害(宋江、史进、雷横、卢俊义),或对英雄之间情义的挑拨(杨雄与石秀、宋江与李逵)。孙书对此有一段总结性的描述:

在这个新世界里,做英雄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不好色”。不能作战取胜,或者不讲义气固然不是英雄;若是“贪女色”,也“不是好汉的勾当”(宋江评王英之语,在第三十二回,第504 页)。忠义堂上的好汉十九都够得上这个条件。为首的天王晁盖,除了“平生仗义疏财,专爱结识天下好汉”,又“最爱刺枪使棒,亦自身强力壮,不娶妻室,终日只是打熬筋骨”(第200 页)。这样理想的亡命汉子,难怪弟兄们都尊他为老大哥。晁盖下面的宋江,依照小说的解释,也是个不好女色的人。再下来,卢俊义虽有妻子,但那个贾氏出墙,正因为卢先锋只爱枪棒,于女色上头并不着紧。公孙胜是个干干净净的道士,持戒谨严,否则法力不会那么好;吴用心计最多,不过只用在亡命行动上,从不向情色那边动念头。再下来是那一大群狮虎貔貅,个个都有一身坟起的筋肉和水牛大小的力气,然而他们要纵欲,也只限于大吃大喝而已。武松初到哥哥家中,嫂子潘金莲一见便动了情,心想“大虫也吃他打了,必然好气力”:这愚昧的女人不知道大英雄的氣力是只用来打老虎和杀人的。武松和李逵这些莽汉似乎对男女之事特别厌恶,不仅自己不屑为之,甚至在山间野外路见苟且之行,也会疾恶如仇,把“狗男女”拿来开刀。李逵那回跟随戴宗去取公孙胜来破高廉,得罪了罗真人,戴宗为他求情,对罗真人说,这个铁牛虽卤,但也有好处,其一便是“并无淫欲邪心”。的确如此,这个黑旋风虽然凶猛异常,在性生理方面却像个尚未发育的小孩。别的好汉也差不多。

其实我们追源溯流,会发现这种不好色的世界是故意修正出来的。比如宋江本来就是阎婆惜的嫖客,杀死她基本是因为争风吃醋,但这样的故事实在没法符合公明哥哥的伟大形象,只好改为阎婆惜不知死活地勒索宋江钱财。又如燕青是“风流浪子”“风月丛中第一名”,怎么可能像书中那样洁身自好,连李师师都入不了眼?套用一下“恐同即深柜”的说法,《水浒传》越是将英雄们的风流韵事删得干浄,甚至让他们表现出对男女苟且行为的极大仇视,越反过来证明了《水浒传》里的性压抑与性恐惧是如何的深重,当然也证明了“暗世界”里男女私情是如何险恶,曾经带给强盗们多大的伤害。

晓蕾说“漂亮女人,统统是梁山的敌人”,大体成立但犹有未洽。你引了顾大嫂“眉粗眼大,胖面肥腰”,孙二娘有“辘轴般蠢坌腰肢,棒槌似桑皮手脚”,梁山上的第三个女人扈三娘却没有讲到,恰恰这位扈三娘是我最关注的,因为跟顾大嫂、孙二娘出场便是江湖人士不同,扈三娘是被从明世界拉入暗世界的,她的角色变化最能说明《水浒传》作者评者对女性的态度。

扈三娘来自梁山最大的对头之一祝家庄集团,“西边那个扈家庄,庄主扈太公,有个儿子,唤做飞天虎扈成,也十分了得。惟有一个女儿最英雄,名唤一丈青扈三娘;使两口日月双刀,马上如法了得”。这扈家庄,与集团祝家庄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儿女姻亲自是题中应有之义,因此扈三娘“是祝家庄第三子祝彪定为妻室,早晚要娶”。祝家庄加上扈家庄、李家庄,“有一二万军马人家”,单是祝家庄就有一二千了得的庄客,“这三村结下生死誓愿,同心共意:但有吉凶,递相救应。惟恐梁山泊好汉过来借粮,因此三村准备下抵敌他”。可以说,这是牢不可破的利益关系,同时也是财雄势大的明世界。扈三娘就是在这样的豪门长大的。

就是这样一位女中豪杰,在带领三五百庄客援救未婚夫家祝家庄时,被好色之徒矮脚虎王英看上了,虽然王英被扈三娘轻易俘获,但奈何梁山势大,扈三娘终于被豹子头林冲擒拿。祝扈李三庄也全军覆灭。“且说李逵正杀得手顺,直抢入扈家庄里,把扈太公一门老幼尽数杀了,不留一个;叫小喽啰牵了有的马匹,把庄里一应有的财赋,捎搭有四五十驮,将庄院门一把火烧了,回来献纳。”这样的灭门惨事,金圣叹的夹批居然是“快人快事快笔”,而且批了三处。而袁无涯刻本的眉批则是:“必如此扫除,扈三娘才死心作贼,又寨中始无闲汉,有钱粮,作者之意,正用此一错。”

满门被杀的扈三娘,偏偏还要被当作战利品分配给——若是擒获她的鳏夫林冲倒还罢了,也算英雄佳人,然而让人最不平的,这位梁山最漂亮的女将,要配的是梁山最猥琐的头领、她的手下败将王英。这一段描写真是让人想为扈三娘一哭:

宋江唤王矮虎来说道:“我当初在清风寨时许下你一头亲事,悬挂在心中,不曾完得此愿。今日我父亲有个女儿,招你为婿。”宋江自去请出宋太公来,引着一丈青扈三娘到筵前。宋江亲自与他陪话,说道:“我这兄弟王英,虽有武艺,不及贤妹。是我当初曾许下他一头亲事,一向未曾成得。今日贤妹你认义我父亲了。众头领都是媒人,今朝是个良辰吉日,贤妹与王英结为夫妇。”一丈青见宋江义气深重,推不得。两口儿只得拜谢了。晁盖等众人皆喜,都称领宋公明真乃有德有义之士。当日尽皆筵席,饮酒庆贺。

宋江乱点鸳鸯谱的做法,可谓杀人诛心,还博得“义气深重”“有德有义之士”的美名,连后世评家们也是一致叫好:袁无涯刻本眉批是“此体人心,尽人胜,使人喜欲涕,感欲死”,金圣叹批“两口儿”是“三字聚合,为之一笑”。这种叫好,早在前两回评扈三娘擒捉王矮虎的回评里,就已经大声张扬过了:

容与堂刻本评:“卓老曰:王矮虎还是个性之的圣人,实是好色,却不遮掩,即在性命相併之地,只是率其性耳。若是道学先生,便有无数藏头盖尾的所在,□夷行跖的光景。呜呼!毕竟何益哉!不若王矮虎实在,得这一丈青做个妻子也,到底还是至诚之报。”

王望如刻本曰:“王英不得刘高之妻,皇皇如有所失;阵上遇扈三娘,雨意云情,方谓目挑心许,岂识柔能制刚,弱能制强,矮脚虎早已受缚乎?所喜阴消阳长,天道好还,一丈青终为林冲所获,毕竟是刚制柔,强制弱也。闻之赤绳系足,仇敌为婚,豹子头其检书月老耶?抑呼保义践清风之约,果有信行耶?”

两位,这像不像几个坏小子去霸凌一个女孩子,而旁边有一群人在大声叫好?又像不像闹洞房时的各种“三天无大小”的恶俗行为?我小时候看这一段还没觉得有什么,没有意识到就像《封神演义》里姜子牙阵营将邓婵玉强配土行孙,其实就是部落战争中将女性作为战利品随意分配的遗迹。而且还要涂抹掉婚后这些女性所配非人的怨恨,让她们与所配的拙夫出双入对,互相扶持。最让人叹息的,是第九十八回王英、扈三娘双战琼英的描写:

矮脚虎王英,看见是个美貌女子,骤马出阵,挺飞抢琼英,两军呐喊,那琼英拍马捻戟来战。二将斗到十数余合,王矮虎拴不住意马心猿,法都乱了。琼英想道:“这可恶!”觑个破绽,只一戟,刺中王英左腿。王英两脚蹬空,头盔倒罩,撞下马来。扈三娘看见伤了丈夫,大骂:“贼拨贱小淫妇儿,焉敢无礼!”飞马抢出来救王英。琼英挺戟,接住杀。王英在地挣扎不起,北军拥上,来捉王英,那边孙新,顾大嫂双出,死救回阵。

明明是王英看到对方是美貌女子,就赶紧出阵(王英哪来的自信,觉得自己可以在女将面前耍威风?),斗战时又意马心猿,被琼英伤了。扈三娘倒扮演起了维护丈夫的泼妇角色,骂什么“贼拨贱小淫妇儿,焉敢无礼”。写到这里,要么扈三娘的个性已经被作者完全扭曲了,要么她已经被梁山的男权文化彻底内化了——她真的成了一名“好汉”,成了猥琐男王英心甘情愿的帮凶。

在梁山仅有的三位女性头领里,扈三娘是最有光彩的。她曾经独力抗住五虎上将之一呼延灼的铁鞭,这一段描写十分精彩,是扈三娘一生战阵的高光时刻:

呼延灼恨不得一口水吞了那一丈青。两个斗到十合之上,急切赢不得一丈青,呼延灼心中想道:“这个泼妇人在我手里斗了许多合,倒恁地了得!”心忙意急,卖个破绽,放他入来,却把双鞭只一盖,盖将下来,那双刀却在懷里。提起右手铜鞭,望一丈青顶门上打下来。却被一丈青眼明手快,早把刀只一隔,右手那口刀望上直飞起来,却好那一鞭打将下来,正在刀口上,铮地一声响,火光迸散,一丈青回马望本阵便走。

连对扈三娘一直满怀恶意的评家们,都不得不赞叹这位女将的勇武,如“一丈青是个战手”(容眉批),“又好一丈青,真惊死人”(金夹批,三次)。有这样的战绩,“忠义堂石碣受天文”时,扈三娘在石碣上的称号是“地慧星”,排名地煞第二十三名,远在第六十五名“地阴星”顾大嫂、第六十七名“地壮星”孙二娘之前。分派职司时,她与丈夫王英是唯二的“专掌三军内探事马军头领”,比起顾大嫂,孙二娘属于“四店打听声息,邀接来宾头领八员”,重要性不可同日而语。而且明显是夫凭妻贵,战阵上的多处描写可以证明这一点。

好笑的是,就是这硕果仅存的三位女头领,评家还是忍不住用“妇德”来规范她们。第六十五回《时迁火烧翠云楼 吴用智取大名府》“再调王矮虎、孙新、张青、扈三娘、顾大嫂、孙二娘,扮做三对村里夫妇内城看灯”,此处容与堂评本的眉批是:“好女不看灯,如何扈三娘、顾大嫂、孙二娘都去看灯?”“好女不看灯”是北宋之后形成的闺门法则,如司马光就雅不欲自家夫人抛头露面上街看灯,“司马温公洛阳闲居,时上元节,夫人欲出看灯,公曰:家中点灯,何必出看。妇人曰:兼欲看游人。公曰:某是鬼耶?”(《轩渠录》)但用这种法则来评判三位女好汉的任务,也太“双标”了,让人忍俊不禁。

总之,看《水浒传》及其评点,会觉得“男女”的价值评判,甚至在“忠义”之上,一碰到仇女厌女的机会,作者评家们连念念不忘的大忠大义也暂时搁置了。我上封信分析过评家将梁山集团与祝家庄等反抗梁山的势力并称为“忠义”,但对于被从一种忠义强行拉到另一种忠义的扈三娘,他们却极尽幸灾乐祸之能事。到底扈三娘做错了什么?跟顾大嫂、孙二娘相比,她只是出身并非反抗秩序而是维护秩序的阵营,而且是阵营中的佼佼者。那么,她就成了暗世界必欲征服、收编直至内化的对象。“践踏女性”成为打击对方阵营最有力的手段,是几乎在人类所有战争中都会出现的行径。扈三娘很不幸扮演了这样一个角色。

跟扈三娘同样不幸的,还有东平府程太守的女儿,她因为姿色出众被东平府守将董平看上,程太守不肯许配,于是“英勇双枪将,风流万户侯”董平一旦被抓,立刻投降,而且为自己寻找大义名分云:“程万里那厮原是童贯门下门馆先生;得此美任,安得不害百姓?”董平赚开城门之后,宋江急传将令:不许杀害百姓、放火烧人房屋。另一边,“董平迳奔私衙,杀了程太守一家人口,夺了这女儿”。这种丑恶行径,连评家都看不下去了,容与堂刻本夹批“恶,真强(盗)”,余象斗评“观董平入城杀程太守一家,此不义也;复夺其妇女,非仁也。令人可恶,吾何以观之哉!”然而董平的行为被梁山默许了。最反讽的是,擒捉董平的,是扈三娘、孙二娘两名女将。不知道这两位心下作何感想?而评家们又找到了兴奋点,金圣叹的夹批是“擒董平偏用两女将,为风流二字渲染也”,袁无涯刻本的眉批是:“受擒亦用风流。”又是观众弹幕喝彩的即视感,这两种评与指出董平不仁不义的评论,迥乎不同,在男女方面的道德评判上,评论又一次分裂了。

一丈青扈三娘女士,殁于第一百一十七回《睦州城箭射邓元觉 乌龙岭神助宋公明》,她被郑魔君打死,居然还是为了救助那个猥琐的小丈夫王英:

王矮虎看见,吃了一惊,手忙脚乱,失了枪法,被郑魔君一枪,戳下马去。一丈青看见戳了他丈夫落马,急舞双刀去救时,郑彪便来交战。略战一合,郑彪回马便走。一丈青要报丈夫之仇,急赶将来。郑魔君歇住铁枪,舒手去身边锦袋内,摸出一块镀金铜砖,扭回身,看着一丈青面门上只一砖,打落下马而死。可怜能战佳人,到此一场春梦。

不出所料,扈三娘夫妇同时战死,评家们又激动起来了,容与堂刻本眉批:“妙,妙。真是夫妻偕老。”芥子园刻本眉批:“传中成对入伙,成对死,不免排比之病,然亦见同生同死处,政不必以假变幻为奇。”袁无涯刻本回评:“‘能战佳人,‘一场春梦,两言创有千古,偏觉婉丽凄凉。”可怜扈三娘,为国为集团死而后已,仍然逃不脱文人的轻薄口舌。当然,这也是当时读者的兴趣点。让人感慨,在水浒的世界里,当一个有作为的女好汉,是何等的不易!

我写这封信,一直处于一种忿忿的情绪中。这种意难平的情绪中,还夹杂着为作者评家一大堆所谓“才子”感到的羞愧。可以说,他们用如刀如画的椽笔、流传千古的传奇,将扈三娘这样的女性,从肉体上、从精神上谋杀了一遍又一遍。虽然我不断提醒自己,《水浒传》书写的是暗世界的法则,不必当作正常社会观念看待,但其实我知道,这些观念还潜伏在当下的男权社会之中,男性女性都会怀有,可能没那么露骨,但它的獠牙,仍然时不时露出寒光,散发着杀气。

因为忿然,就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了。期待你们的回应。

杨早

2024 年2 月22 日星期四

工具人创造的世界

晓蕾、杨早:

杨早说自己是怀着忿忿之意写了这封信,为扈三娘被从肉体到精神上谋杀了一遍又一遍而叫屈。我深有同感,也曾想写这位可怜的失声女英雄,探寻她沉默背后的真相。我記得聂绀弩曾说:“《水浒》全部都是轻蔑妇女的,连女英雄都没有什么本事,唯一像有点本事的扈三娘,也被林冲擒来,由宋江做主嫁给‘屁烧灰王矮虎了!”(《水浒五论》)她曾有一个很匹配的未婚夫,有一个不错的原生家庭,在被强加的婚姻里,如何与好色猥琐的丈夫相处?如何安置亲人的血海深仇?如何说服自己接受这一切?而不是那个表面上的女好汉——数次不顾性命救丈夫,最后双双殒命,还被评家们赞为“夫妻偕老”“同生同死”。

我从前说过为何小时不喜水浒,一是因为肆无忌惮的暴力,敏感的、易共情的心灵难以承受;一是身为同性,很难接受书中对女性的鄙薄和轻贱。你俩都提到书中女性的标签化和深重的厌女情结,我就想这次可以试图跳出情绪的藩篱,来分析水浒里的女性角色和男女关系的本质。

就像一尊神像必然需要一个安顿它的庙宇,水浒英雄们的庙宇是江湖,是“暗世界”,是靠现实、法则、想象建构起来的,在真实和虚拟之间摆动的第三空间,在适当的氛围下,随时可以转化为一种现实存在。那么,女性就是庙宇里的香案,通过她们的供奉,英雄们才穿越世俗角色定位,抛弃家庭伦理的牵绊,压抑住情欲本能的勃发。最终,过了美人关的就是英雄,飨食江湖香火。

也就是说,在水浒世界里,女性是作为一种功能性的存在。

她们一方面起到了一种“叙事功能”。

金圣叹目光如炬,在第十九回《梁山泊义士尊晁盖 郓城县月夜走刘唐》总评里说:

宋江、婆惜一段,此作者之纡笔也。为欲宋江有事,则不得不生出宋江杀人。为欲宋江杀人,则不得不生出宋江置买婆惜。为欲宋江置买婆惜,则不得不生出王婆化棺。故凡自王婆求施棺木以后,遥遥数纸,而直至于王公许施棺木之日,不过皆为下文宋江失事出逃之楔子。

就是说,为了让最关键的人物宋江,抛弃他县吏的身份,到梁山泊落草,必须要他去犯罪,而且是最严重的杀人罪。但这个人物自带光环,不可能滥杀,或者出于私心去杀人,那么还有什么人比一个淫荡、狠毒的女人,更适合作为他的刀下亡魂呢?毕竟,“红颜祸水”是我国群众多么热爱的母题呀!

金圣叹在这回夹评里继续挖掘:“一路只是要宋江失事,便特特生出杀婆惜来。杀之无名,便特特倒装出与张三勾搭来。又恐张三有玷宋江闺门,便特特倒装出讨做外宅,以明非系正妻妾采。讨做外宅,即宋江不免近于赵员外、西门官人之徒,便特特倒装出鸨儿见他没有娘子,情愿把女与他。鸨儿为何情愿把女与他,便特特倒装出施棺木来。曲曲折折,层层次次,当知悉是闲文,不得亦比正文例,一概认真读也。”总之,就是要宋江的犯罪一气呵成,又要对他的人品道德丝毫无犯。不许他有丝毫对女色的喜好,完全是出于怜悯做了一桩慈善事;也不许他有卢俊义那样的“污点”——正妻与人私通。

于是,来自东京城的歌女阎婆惜,就完全成了一个功能性人物。她的家世,她家庭的选择,她父亲病死,她母亲的谋算,她不满宋江冷淡,都是为了制造一桩犯罪事件,以成就宋江的流亡。

即便是鲁智深的命运转变,也是因女性而起的“祸因”:“鲁达凡三事。都是妇女身上起。第一为了金老女儿,做了和尚。第二既做和尚,又为刘老女儿。第三为了林冲娘子,和尚都做不得。”(金圣叹第四回夹评)

甚至宋江突破心理障碍,成为梁山义军领袖的转折点,亦是由九天玄女来结构。我在上封信里分析过宋江如何借神女入梦,糅合对立的价值观,达成内在的整合。

承担叙事功能的女性们,就像晓蕾说的被“标签化”了。一类是阎婆惜、潘金莲、潘巧云这种坏女人,她们的所作所为推动了英雄们循“犯案—逃亡—落草”这条路径走下去;一类是欢场女人,她们的私心和背叛,改变了英雄们的命运,白秀英葬送了雷横的仕途,李睡兰出卖了九纹龙史进;一类是弱女子,金翠莲被强占包养又被抛弃,刘太公女儿被劫掠强暴,她们是英雄们行侠仗义的工具人。即便是贞烈女子,如林冲娘子,她的美丽也成了祸因——丈夫林冲为此丢了官被流放,最后上了梁山,义兄鲁达则因此和尚都做不得了。

另一方面,女性是英雄们要过的关。

在成为英雄的游戏里,美人关是必通的一关。过了美人关的方是真英雄,过不了的就是凡人或者被耻笑的对象。后来成为扈三娘丈夫的矮脚虎王英,一门心思想娶个老婆,反复被宋江训导说“但凡好汉犯了‘溜骨随三个字的,好生惹人耻笑”,“要贪女色,不是好汉的勾当”。在水浒世界里,色欲是英雄最大的敌人。晁盖“最爱刺枪使棒,亦自身强力壮,不娶妻室,终日只是打熬筋骨”(第十三回);宋江初时天天和阎婆惜过夜,后来就来得少了,因他“是个好汉,只爱学使枪棒,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第十九回);燕青婉拒李师师的示爱,并向戴宗发誓“大丈夫处世,若为酒色而忘其本,此与禽兽何异!燕青但有此心,死于万剑之下”(第八十一回);李逵见到宋江和李师师一起吃酒,气恼得很,后来误会他强抢民女,更是不顾情分,抡起斧子就去砍,“我当初敬你是个不贪色欲的好汉,你原来是酒色之徒:杀了阎婆惜,便是小样:去东京养李师师,便是大样。你不要赖,早早把女儿送还老刘,倒有个商量。你若不把女儿还他时,我早做早杀了你,晚做晚杀了你”(第七十三回)。

作者在第二十三回《王婆贪贿说风情 郓哥不忿闹茶肆》安排了一个对照组,让武松和西门庆作为鲜明对比,看他们在美人面前的反应,以此作为英雄/ 狗熊的评判标准。一个不怕色诱,大声宣告:“武二是个顶天立地噙齿带发男子汉,不是那等败坏风俗没人伦的猪狗!”一个一见魂飞天外,花费时间和金钱也要弄到手。

偷偷告诉你们,这也是我最喜欢读的一回。

潘金莲雪天戏武二这段,真是一段锦绣文字,入情入景,疏离之中有亲密,抗拒之下却饱含张力。

此前做的好文章。武松景阳岗打虎,威震地方,就在阳谷县做了一个都头,正巧碰到了避祸到此地的兄长。“天上掉下个武叔叔”,武大和潘金莲都是喜出望外。只不过武大喜的是我有个好兄弟,他第一次可以在妻子面前有了一份自豪:“原来景阳冈上打死大虫新充做都头的,正是我这兄弟。”潘金莲却更看清了自己的处境,两兄弟对比,可真太伤人了。她眼里只看到武松“大虫也吃他打倒了,他必然好气力”。对应后文王婆与西门庆故意对潘金莲夸武大是“好丈夫,好性格”,潘金莲应道:“他是无用之人……”

初会时,情欲便隐隐绰绰,蓬勃欲发。武松搬到家里住,潘金莲就像“半夜里拾金宝的一般欢喜”。武松送了嫂嫂一匹彩色缎子,嫂嫂顿羹顿饭,欢天喜地伏侍叔叔,不时言语撩拨。接着,便是雪天使出勾引大法。前后“叔叔”叫了三十九次,心头、眼底,总是只有一个叔叔在。

其日武松正在雪里踏着那乱琼碎玉归来。那妇人推起帘子,赔着笑脸迎接道:“叔叔寒冷?”武松道:“感谢嫂嫂忧念。”入得门来,便把毡笠儿除将下来。那妇人双手去接。武松道:“不劳嫂嫂生受。”自把雪来拂了,挂在壁上。解了腰里缠带,脱了身上鹦哥绿纻丝衲袄,入房里搭了。……便脱了油靴,换了一双袜子,穿了暖鞋;掇条杌子自近火边坐地。那妇人把前门上了拴,后门也关了,却搬些按酒果品菜蔬,入武松房里来,摆在桌子上。

眼中人是意中人,这里细细描摹武松的衣着和举止,自是潘金莲眼中看来。她一副热急心忙,对衬着后文冷面冷心的武二。

所谓纻丝,俗名缎,宋代以前没有缎字,南宋《梦粱录》里说:“纻丝,染丝所织诸颜色者,有织金、闪褐、间道等类。”明代缎织物取代锦的地位成为最主要的高级衣料。武松新做了都头,自然和在柴进家里避难时的褴褛汉子不同。

武松这人,不像一般鲁莽的梁山好汉,和石秀一般,也是精细的人。来了数日,他送潘金莲一匹彩色缎子做衣裳,这无疑是火上浇油。按情理推测,想必武大从未曾送她这样好的衣料。如今天上掉下一个英俊高大的英雄叔叔来,潘金莲要是不动心,也不合常情了。

武松外出穿的“油靴”,是当时官吏在雨雪天出行穿的带钉雨靴,鞋面上敷上桐油可以防水防雪。自宋初至清,鞋为便服,靴为礼服。故而武松回家后换了双袜子,穿了暖鞋。

不知作者有心还是无意,武松穿的是鹦哥绿色的外衣,在雪天里,炉火边,果然是衣冷心冷。偏偏这里未曾写潘金莲的着装,只是用了一个套语“酥胸微露,云鬟半亸”。我猜此时她定是穿着那匹彩色缎子裁的好衣裳。

我觉得很容易在这一段里看出叔嫂二人的亲密和默契來。武松不耐烦县里的相识一起吃饭,大中午的,明明晓得哥哥不在家,跑回家和嫂嫂烤火对饮,是何居心?后文孙二娘暑月坐店一段,武松风言风语,看得出他不是于此道疏松的人,再者江湖厮混惯了,又不是李逵,多少也是个人精儿了。如此这般,说得严厉点儿,其行为迹近“残民以惩”了。

水浒里的潘金莲真是刚,用她自个儿的话说,是“不戴头巾男子汉”,敢做敢当,对武松一见倾心,便百般陪小意儿,千般地献殷勤,遭了武松一顿难堪,也能做出许多“奸伪张致”来。

后文和西门庆偷情,西门庆作三作四,倒是金莲快性,“你有心,奴亦有意,你真个要勾搭我?”西门庆这无赖,跪下道“只是娘子作成小生”,潘金莲“便把西门庆搂将起来”。竟是“我勾搭了他”,而非“他勾搭了我”,泼辣之极,热烈之至,我在《红楼梦》里尤三姐身上看到了她的影子。

但是奇怪的是,二人初见,这样关键的相遇,竟然丝毫未写到穿着体态等。在冬已将残,回阳微暖的一天,潘金莲惯常去收帘子,关门。不想手里拿的叉竿不牢,失手滑将倒去,正打在路过的西门庆头巾上。西门庆正待要发作,回过脸来看时,“是个生的妖娆的妇人”,怒气就钻到爪洼国去了,变作笑吟吟的脸儿。这里只用了“妖娆”两字写西门庆眼中的金莲。武松初见潘金莲,亦有一段韵文,说她“玉貌妖娆花解语,芳容窈窕玉生香”。可知潘金莲真是一妖娆至极的妇人。西门庆一双眼只在妇人身上,临动身也回了七八遍头。我很好奇,作者会写到他“踏着八字脚去了”这样的细节,却吝于描摹一下金莲的衣着。后文王婆作局,二人在王婆家再会,亦不曾涉及衣饰,只是两人互相行礼。唯有当西门庆施行“拂箸功”,故意拂落筷子,去捡拾时,“只见那妇人尖尖的一双小脚儿”。

贾宝玉初见林黛玉,亦是只看到她的品貌,衣裙妆饰都不曾提到,一者因为二玉尚小,一者是宝玉眼中不屑之物。

品度作者的用心,却是正欲凸显这“五百年的冤孽”相撞,两人之间情丝合扣,再容不下多余的观照。间中忽插入王婆的一句话,似一闲笔,荡开了画面。这里写得真好,固然没有写此时潘金莲的容貌妆饰,却给读书的人留下了很大的想象空间,不妨化身西门庆,想象一下在帘下被潘金莲失手打中,回过头来看,是一位妖娆妇人……

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潘金莲。假如武二还在阳谷县,假如不是他吩咐哥哥迟出早归,假如不是王婆这个马泊六作局,也许潘金莲不会杀夫,武二也不会杀嫂。人生若只如初见,潘金莲和武二的相见,西门庆和潘金莲的相遇,难道不是一段很美好的遇合吗?当然,这样温婉感伤的气质,绝对不适合《水浒传》这部暴力和血腥之书。

你俩让我写武二携金莲私奔,就更是反英雄反水浒的现代故事桥段了。

可以说,作为功能性人物的潘金莲,在水浒世界里,创造了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

不同于其他懦弱被动的受害者,她是正面刚的典范。对潘金莲的出场介绍,说她,“那清河县有一大户人家,有个使女”,金圣叹就批道:“可见来历不正。”真真气死人了。难道出身低就天生道德低下?明明她是不肯屈从男主人的淫威,被嫁给武大作为惩罚。后来潘金莲在门前叉帘子,失手打在碰巧路过的西门庆头巾上。一个偶然事件,金圣叹也怀疑:“此一滑,我极疑之。不然岂前日雪天向火之日,亦失手伸将过去,不端不正,却好捏在叔叔肩胛上耶?”仿佛她所有的行为都是淫荡人的表征。可见评书人也是以结果推论,最后有恶行必然从小到大事事皆恶。

然此一回里,不论是英雄武二,还是狗熊西门庆,都比不上潘金莲这个女性形象的光芒,她美丽、狡黠、刚强、敢作敢当,散发出一种奇特而深沉的生命力,难怪明人叶昼说:“淫妇人描写得十分肖像,真神手也。”作者或许本意是借淫妇写英雄,孰料英雄竟成了陪衬。

据统计,水浒一共塑造了七十六位形象较为鲜明的女性,她们原是作为情节助推器般的存在,却拥有了独特的生命力,在这个纯男性的英雄世界里,刷出了超纲的流量。

杨早说,“越是将英雄们的风流韵事删得干浄,甚至让他们表现对男女苟且行为的极大仇视,越反过来证明了《水浒传》里的性压抑与性恐惧是如何的深重”,这话很是。作者不是担心“销金帐里无强将,丧魄之精与妇人”,就是恐惧“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愚夫;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骨髓枯”。英雄要通关,是出于练武修道的需求,也就是对所谓纯阳之体的推崇。独火星孔亮出场时,用“相貌堂堂强壮士,未侵女色少年郎”(第三十一回)这样的诗句来形容他,处男偏好十分明显。晓蕾说“漂亮女人,统统是梁山的敌人”,换句话说,美貌女子引发的情欲波动,统统是梁山的敌人。

但作为本能的情欲,却不是一味“打熬”可以压住的。在水浒世界里,英雄们的欲望是通过杀戮来倾泄的。宋江杀阎婆惜时,“左手早按住那婆娘,右手却早刀落,去那婆惜嗓子上只一勒,鲜血飞出,那妇人兀自吼哩。宋江怕人不死,再复一刀,那颗头伶伶仃仃落在枕头上”(第二十回)。潘金莲“被武松脑揪倒来,两只脚踏住他,两只胳膊扯开胸脯衣裳。说时迟,那时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里衔着刀,双手挖开胸脯,取出心肝五脏,供养在灵前。肐查一刀,便割下那妇人头来,血流满地”(第二十五回)。评书人还没心没肺地打趣说:“嫂嫂胸前衣服,却是叔叔扯开。”杀人就杀人,偏要去扯胸脯衣服,作者的虐杀、评书人的叔嫂论所透露出的恶趣味,和水浒世界对色欲的鄙薄形成一种有趣的对照。杨雄杀潘巧云,则是先剥了衣裳,用刀割了舌头,然后“一刀从心窝里直割到小肚子下,取出心肝五脏,挂在松树上”(第四十五回)。

此种虐杀很难說不包含着性的刺激。“手到处青春丧命,刀落时红粉亡身”的快意,石秀亲自剥下潘巧云的头面、首饰、衣服,递刀的狠劲儿,其背后的性心理颇堪玩味。

总之,我觉得水浒世界里男女关系是病态且毫无美感的。这当然也是江湖文化的产物,只有抛开家庭温情脉脉的一面,丢弃女人们的柔媚和美好,英雄们才能义无反顾地成为游民,将自己的社会角色和伦理道德抛之脑后,成为崇尚暴力、抱团杀人的“集团人”。

春天来了,祝春安!

秋水2024年2月24日

作者: 刘晓蕾,作家,大学教师。杨早,文史学者,阅读推广人。庄秋水,作家,制片人。

编辑:张玲玲 sdzll080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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