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雪晨 韩芳
摘要 作为社会化服务供给主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力量,社员满意度是衡量合作社社会化服务供给与需求状况的重要指标。通过北屯市323名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对合作社提供的各项社会化服务以及各项体现合作社社会化服务能力的内生因素的满意度来评价合作社提供社会化服务的能力及水平。结果表明,北屯市合作社社会化服务水平中等偏上,合作社基本具备社会化服务供给能力,但并未完全发挥其作为社会化服务供给主体在节约购买成本、增加社员收益方面的优势。基于此,提出如下建議:增强服务能力,提升业务水平;发挥规模优势,降低服务成本;合理分配盈余,增加社员收益。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满意度;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价法
中图分类号 F306.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24)03-0266-05
doi:10.3969/j.issn.0517-6611.2024.03.060
Research on the Satisfaction of Socialized Service of Farmers’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 in Beitun
Abstract As the main provider of socialized services, farmers’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 are an important force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Membership satisfaction is an important indicator to measure the supply and demand of socialized services of cooperatives.The research evaluates the ability and level of the cooperative to provide social services based on the satisfaction of 323 farmers’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 members in Beitun City with the various social services provided by the cooperative and the endogenous factors reflecting the cooperative’s social service ability.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level of socialized services of cooperatives in Beitun is above the middle level, and the cooperatives basically have the ability to provide socialized services, but they have not fully played their advantages as the main provider of socialized services in saving purchase costs and increasing the income of members.Based on this,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following suggestions:Enhance the service ability and improve the business level;give full play to the advantages of scale and reduce service costs;distribute surplus reasonably and increase the income of members.
Key words Farmers’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Social services;Satisfaction;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Fuzzy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method
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小农户解决生产经营困境、实现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结合的重要举措[1],随着社会分工扩大化和农业生产专业化的推进,我国传统模式下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渐暴露出政府部门在村一级服务效能发挥不畅、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松散甚至造成农户利益受损等问题[2]。在此前提下,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社会化服务提供主体所具有的与农户联系紧密、提供服务形式与内容相对灵活、整合农户需求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等[3]优势与特点逐渐受到重视。
2020年4月,我国农业农村部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指出要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带动能力,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带动其成员开展规模化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同时,将服务范围拓宽至农产品初加工、技术指导、市场营销等多个领域;2021年7月,我国农业农村部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中强调,要把服务型农民合作社作为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推进其专业化、规模化,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机制,以更好地发挥其引领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进而推进农业现代化的积极作用。
北屯市是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北部的直辖县级市,农业及其相关产业在北屯市的经济与产业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推动北屯市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整合社员农资需求,推动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经营,开展技术指导,增强社员市场竞争力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但随着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推进,社员对于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北屯市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较小、基础较弱、运营规范性较差等短板逐渐显露。在此前提下,评估合作社供给的社会化服务是否能够满足社员需求十分必要。
服务满意度是反映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效率与农户需求偏好的重要指标[4],鉴于此,笔者以北屯市323名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的满意度来评价合作社提供社会化服务的能力及水平,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相应的建议。
1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效果评价指标体系
1.1 评价指标 国内外学者对社会化服务效果的评价通常可划分为2个视角:
一是供给方视角,即评价供给主体是否具备支持其提供优质社会化服务的实力。例如Zangeneh等[5]选取服务质量、定价与需求响应时间作为社会化服务效果的评价指标;Davis等[6]认为,融资情况、从业人员素质、技术人员专业程度体现了供给方的服务能力。
二是需求方视角,即农户对服务效果的感知与认同。例如,Wauton等[7]将一整套农业社会化服务拆分为一系列可精确描述的操作子集,并关注农民对各项操作的认同;韩苗苗等[8]按照服务项目将农业社会化服务划分为生产资料服务、科技服务、金融信贷服务等8项内容,并对各项服务内容的效果进行了评价;冯芬玲等[9]按照农业生产经营流程将社会化服务划分为产前、产中、产后3个阶段,并评价了各阶段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效果。
鉴于上述研究,将评价指标划分为两个部分:
一是社员对各项反映合作社社会化服务供给能力的内生因素的满意度,包括合作社业务人员态度、技术人员专业水平、服务费用、合作社分红、服务质量、需求响应速度6项具体指标。
二是社员对合作社提供的各项社会化服务的满意度,其中,贯穿农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的综合类服务包括技术指导、市场信息2项服务内容;仅运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的某一环节或运用于某2个相邻环节的专项服务包括农资、农机、加工贮藏、收购销售4项服务内容。
各项具体指标的满意程度均划分为5个等级,即“很不满意”“不满意”“一般”“满意”“很满意”。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情况如表1所示。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评价指标体系的层级结构,确定评价指标集合如下:
A={A1}
B={B1,B2,B3}
C={C1,C2,C3,C4,C5,C6,C7,C8,C9,C10,C11,C12}
其中,A、B、C各类指标及其子集如下:A类指标Ai,i=1;A1={B1,B2,B3};B类指标Bi,i=1,2,3;B1={C1,C2};B2={C3,C4,C5,C6};B3={C7,C8,C9,C10,C11,C12}。
1.2 权重确定
特爾斐法也称专家调查法,是一种利用函询形式进行的集体匿名思想交流过程[10]。在运用特尔斐法进行问卷函询时,专家的人数规模及对问题的熟悉程度都将对数据结果统计的准度及计算精度产生直接影响。
在专家人数方面,部分学者认为,参与函询的专家人数取决于人员类别的差异性大小,若异质性程度较低,专家人数选取15~30人为宜;若异质性程度较高,则选取5~10人为宜[11]。
基于上述标准,此次特尔斐函询工作共邀请20名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行业相关人士参与,发放问卷20份,回收问卷19份,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8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资深社员8人、农业农村部门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负责人3人。
构建判断矩阵标度表,其赋值及释义如表2所示。
邀请19位专家对各类指标进行两两比较,从而建立Bi对于Ai、Ci相对于Bi的重要性矩阵。将专家对指标两两比较的赋值数据进行加权平均统计,得到指标比较的综合判断矩阵值;采用和积法,运用SPSS软件分析,计算各矩阵的最大特征值λmax及各指标的特征向量,并对各向量值进行归一化处理,即可实现各级指标权重值Wi的计算。
按照上述方法,分别得到3个评价指标层、12个具体指标层的权重值。由表3可见,在评价指标层,综合类服务的权重最高,其次为专项服务的权重,合作社内生因素的权重最低。在综合类服务具体指标层,市场信息服务的权重高于技术指导服务的权重;在专项服务具体指标层,权重由高到低依次为加工贮藏服务、农机服务、收购销售服务、农资服务。在合作社内生因素具体指标层,权重由高到低依次为需求响应速度、服务质量、服务人员态度、服务费用、合作社分红、技术人员专业水平。
1.3 一致性检验
为确保个判断指标重要度之间的协调性,避免出现类似“A比B重要,B比C重要,而C又比A重要”的矛盾情况,需要对各判断矩阵进行一致性检验。
采用和积法与幂法,运用SPSS软件对各判断矩阵进行一致性检验。通常情况下,CR值越小,则说明判断矩阵一致性越好。且若CR值<0.1,则表明判断矩阵通过一致性检验;若CR值>0.1,则表明判断矩阵不具有一致性,需要对判断矩阵进行问题分析和适当调整。
由表4可见,各判断矩阵CR值均>0.1,通过一致性检验。
2 北屯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满意度综合评价
2.1 问卷调查
为深入了解北屯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对社会化服务的满意度,选取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时间最早且每年都有新增合作社、设立合作社数量与注册社员最多、合作社涉及行业类型与建社源动力类型最齐全的双渠镇、丰庆镇、海川镇的6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问卷调查,按各合作社注册社员人数的40%随机抽取社员发放调查问卷。
调查自2022年5月起始,至2022年8月结束,历时3个月。采用实地发放的手段,共发放问卷350份。从载体划分,包括纸质版问卷200份,电子版问卷150份;从调查地点划分,在双渠镇发放调查问卷80份、丰庆镇发放调查问卷180份;海川镇发放调查问卷90份。经后期整理,剔除随意填写、未完整填写、所填答案逻辑明显错误的问卷共27份,有效问卷共323份,问卷有效率92.29%。
由初步整理的调查结果统计数据可见,社员对各社会化服务项目及反映合作社社会化服务能力的内生因素的评价集中在“一般”与“满意”之间,对市场信息服务、服务费用、合作社分红作出“一般”评价的社员人数多于作出“满意”评价的社员人数。其余评价指标的“满意”评价人数或与“一般”评价人数持平,或略多于“一般”评价人数。
2.2 模糊综合评价
在实践过程中,人们对一些事物的评价往往不是绝对的肯定或绝对的否定,而是充满模糊性与不确定性。模糊综合评判方法基于模糊数学中的隶属度理论,能够对受到多种因素制约的事物或对象作出一个总体的评价[12]。社员对于社会化服务的满意度受多种因素制约,且社员往往不会表达出绝对的满意或绝对的不满意,因此适用于模糊综合评价法。
使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事物进行评价,首先需确定被评判对象的指标集U={x1,x2,…,xm}与评价集V={v1,v2,…,vn}。其中xm为各单项指标数值,vn为对xm的评价等级层次。在该研究中,xm为整体服务满意度、综合类服务满意度、专项服务满意度、合作社内生因素满意度评价的具体指标层,vn为社员对各项服务的满意度评价等级,即“很不满意”“不满意”“一般”“满意”“很满意”。
其次,分别确定各指标权重及各评价等级隶属度向量,获得模糊评判矩阵模型。该研究中各指标权重已采用特尔斐法确定;隶属度向量是指某一对象属于某一定义的程度,在该研究中采用社员对某项社会化服务的某个满意度评价等级选项的比例。
综合类服务满意度模糊评判矩阵如下:
专项服务满意度模糊评判矩阵如下:
合作社內生因素满意度模糊评判矩阵如下:
最后,进行模糊运算并对指标集隶属度归一化的权重值进行计算,通过对评价集中的评价等级进行赋分处理,可以得到更加准确、细腻的评价结果[13]。因此,对评价集V中“很不满意”“不满意”“一般”“满意”“很满意”5个评价等级相应赋予“1”“2”“3”“4”“5”5个分值,使用SPSS软件辅助计算得到其综合得分,并以此作为模糊评价综合结果。
如表6所示,北屯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类服务满意度综合得分3.658分,专项类服务满意度综合得分3.614分,合作社内生因素满意度综合得分3.630分,均介于“一般”与“满意”之间。
设定整体服务满意度的具体指标集为A={B1,B2,B3}={综合类服务满意度,专项服务满意度,合作社内生因素满意度},指标集A中各指标的权重为WiA;同时,设定社员对各指标集的评价集为VA={vA1,vA2,vA3,vA4,vA5}={很不满意、不满意、一般、满意、很满意},其隶属度由前文模糊综合评价计算所得(表6),则所得整体服务满意度模糊评判矩阵如下:
进行模糊运算,得到整体服务满意度隶属度归一化权重值,使用SPSS软件辅助计算得到其综合得分为3.636分(表6),介于“一般”与“满意”之间。
3 结论与建议
3.1 研究结论
(1)社员整体社会化服务满意度中等偏上。由模糊综合评价结果可知,整体服务满意度的评分为3.636,介于“满意”与“一般”之间,说明当前北屯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总体满意度中等偏上。
(2)合作社现有社会化服务项目水平一般。由模糊综合评价结果可见,社员对综合类服务及专项服务的满意度综合评分均介于“一般”与“满意”之间(综合类服务满意度综合评分3.658分、专项服务满意度综合评分3.614分),说明北屯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的农业生产经营服务需求基本满足,但距离完全满意还有一定差距。
(3)合作社基本具备社会化服务供给能力,但并未完全发挥优势。由模糊综合评价结果可见,社员对合作社内生因素的满意度综合评分为3.630分,说明现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具备提供社会化服务的能力;由调查数据统计结果可见,在服务费用与合作社分红2个考察指标上,作出“一般”评价的社员多于作出“满意”评价的社员,说明合作社并未完全发挥其作为社会化服务供给主体在降低社员生产经营成本、分配盈余增加社员收益方面的优势。
3.2 政策建议
3.2.1
增强服务能力,提升业务水平。合作社的建设情况决定了其整合资源、提供服务的能力,因此,为增强合作社社会化服务能力,相关政府部门可通过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补贴政策与税收优惠,增加合作社资产,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升合作社服务能力。同时,通过搭建交流平台,促进合作社与合作社、合作社与其他社会化服务供给主体、合作社与科研机构之间的学习交流,提升合作社开展社会化服务业务的水平。
3.2.2
发挥规模优势,降低服务成本。合作社将同一地区、进行同一种类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社员联合在一起,扩大了经营规模,可以通过统一采购农资的方式,降低社员生产成本。相关政府部门一方面可为合作社大规模农资采购提供财政补贴,降低生产资料获取成本,进而促进购买相关社会化服务费用的降低;另一方面,可以借助补贴政策,鼓励合作社引进优势种植、养殖品种,推进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在同一采购降低成本的同时,以科学种养促进社员进一步增收。
3.2.3
合理分配盈余,增加社员收益。相关政府部门应监督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完善的收益分配机制,根据社员的劳动贡献、入股资本等要素,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合理分配合作社收益,以此保障社员合法分红收益,激励社员进一步参与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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