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政策法规处
2023 年,浙江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和省域现代化先行提供法治保障和服务。
以线上线下相结合、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全覆盖的形式,举办浙江自然资源论坛法治讲堂暨党的二十大报告法治建设内容专题辅导报告会。从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历史成就、着力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强国建设等三个方面,深刻分析、解读了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一系列法治新思想新理念新论断,在全系统范围内掀起学习热潮。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是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民政府2023 年立法工作计划确定的初次审议法规项目,通过专题调研、意见征求、协调沟通、专家论证等方式形成《条例(草案)》,已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条例(草案)》共七章九十条,围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与修改、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规定。通过立法推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完善,为深化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改革、优化全省国土空间管理和监督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浙江测绘与地理信息科技博物馆被列入第二批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名单,成为目前浙江省自然资源系统自身建设的首家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丽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西湖兰里研学中心被浙江省普法办公室确定为浙江省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依托实地场馆,打造数字展馆,广泛开展普法活动,以参观接待为日常普法形式,以主题活动为特色普法形式,以网络平台为基本载体,以视频、图文、讲解为表达方式,线上线下双管齐下,开展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法治宣传教育。
围绕“八五”普法工作,持续推动法治自然建设,打造一批具有辨识度、影响力的自然资源法治建设重大标志性成果,为自然资源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杭州市开展‘以案治本以案释法’行政争议长效治理行动”等14 个项目被评为2023 年度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最佳实践,余姚市城市展览馆等14个阵地被列入浙江省自然资源普法阵地第三批名单。
以全省自然资源土地征收、不动产登记和信息公开三大重点领域,确定重点市县,建立问题清单、案件清单和制度清单等三张清单,调动省、市、县三级力量,逐项抓好落实,齐力进行诉源治理,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持续开展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许可清单管理,编制发布行政许可实施规范28 项,其中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许可事项27项,地方性法规设定许可事项1 项。实施规范依据设定和实施许可的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审批层级和审批对象的类别、专业等情况,对涉及自然领域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子项和业务办理项,按照标准化的14 项基本要素进行梳理,明确了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办理时限等内容,厘清了各层级自然资源部门的许可权限和职责,为自然资源行政许可工作提供全面的指导和参考。
▲浙江测绘与地理信息科技博物馆被列入第二批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名单
完善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诉讼统计分析系统、浙江省自然资源法规政策文件数据库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典型案例数据库等3 项法治数字化建设项目。其中,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统计系统,实行一案一登、实时录入、统计分析、适时预警;典型案例数据库已上传约3600 件案例;法规政策数据库,收录政策文件2700 余件,法规汇编约64 卷(含法规政策5000余件),实现一地录入、全省共享。
持续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放管服”改革,聚焦土地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实施绩效,组织2023 年度土地审批绩效综合评估,对各地土地征收、土地审批、争议解决、执法监察等工作开展全面评估,切实落实各地土地管理主体责任,提升土地管理能力水平。
积极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全面促进系统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组织2023 年度宪法集体宣誓仪式。
围绕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内容的措施等十二项清理重点,对2022 年12 月31 日以前制定,上一轮清理后继续有效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厅发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过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46 件,建议废止自然资源类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1 件,废止厅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6 件,将6 件厅发文件列入拟修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