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人事任免工委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关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优化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提升市人大各委员会履职的专业化水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審查(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持续探索推进基层市人大代表担任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基层代表委员”)工作。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研究制定《关于开展基层代表担任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委员工作的调研方案》,赴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法工委、市委组织部相关处室调研,听取意见建议,学习借鉴北京市等兄弟省市人大经验做法,形成《关于完善由基层市人大代表担任委员会委员工作机制的调研报告》和相关工作方案,为推进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严格把好人选关。坚持“选准、补缺、用好”原则,进一步明确人选标准,突出政治性、专业性、基层性,使基层代表委员队伍成为现有委员会人员在数量、专业、来源方面的有益补充。各委员会提出人选意向后,统筹把握基层代表委员数量规模,再商市委组织部做好人选的审查考察工作,确保“选准人”。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六次会议依法任命了35名基层代表委员,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促进履职能力提升。为尽快提高基层代表委员与委员会的融合度,提升履职能力,任命后即由常委会领导召开集体报到会,以会代训,明确岗位职责、交流履职心得、强化履职意识。同时,举办履职学习班,邀请常委会代表工委、法工委、研究室领导进行辅导授课,并赠送相关书籍资料,为基层代表委员更快参与委员会工作、发挥专业作用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