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公众参与农村水环境治理问题研究
——基于柔性激励视角

2024-01-19 00:05黄倩怡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3年6期
关键词:成团村规民约环境治理

徐 莺,黄倩怡

(广西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4)

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给农村地区水资源带来了一定的污染[1],而农村水环境与农民生产生活的耕地、畜牧、水产、饮用水安全等各个方面都息息相关,直接关系到农村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国家从战略、政策等层面出台了关于农村水环境治理的相关文件,2021 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强调,要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2];同年,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 年)》,提出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3]。由此可见,农村水环境治理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关注的重点问题。靠水而居的广大群众作为农村水环境治理政策方案的执行者和直接影响对象,在水环境治理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广大群众的需求展现出多样化和高层次的特点,仅靠传统的激励形式难以有效促进公众积极参与农村水环境治理。因此,采用柔性激励政策鼓励公众参与农村水环境治理,不仅有助于解决农村水环境治理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而且是事关广大农民、事关乡村振兴战略实现的根本福祉,也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工作重点。本文以柔性激励理论为基础,以广西柳州市柳江区成团镇(以下简称“成团镇”)为例,分析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公众参与农村水环境治理问题,探讨柔性激励在公众参与水环境治理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并在此基础上得出如何采用柔性激励政策促进公众参与水环境治理的启示,以期为农村水环境治理方面提供可借鉴的思路。

一、相关研究综述

(一)对农村环境治理问题的研究

近年来,众多学者对农村环境治理问题展开了较为丰富的研究。国外学者研究发现,土地利用决策(用水决策)通过改善土地退化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改善水资源管理,进而提高水生产率。例如,林业用地提高了森林覆盖率,进而对水质产生积极效应,而工业活动、农业活动的强度和类型以及废水处理的类型都是影响水资源质量的负面因素[4-6]。国内研究者认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要充分调动社会大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村民对农村人居环境的认识和主体意识[7-8],农村水环境作为公共物品,需要村民和地方政府等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而各方在行动中往往会出现“搭便车”的行为,以达到自身的利益[9]。由于存在公众缺乏参与能力、缺少标准化治理体系及治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10-12],导致我国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公众参与度偏低。

(二)关于激励手段对生态环境治理效果的研究

部分文献探讨了激励手段对治理生态环境的效果,Hodge 等研究认为,环境治理激励政策应该与具体农村环境相适应[13];Kinzig 等指出,监管与惩罚、限额交易、提供服务费和自我调节是激励人们提供生态系统服务的4 种激励措施[14];人们对激励的需求向高层次发展,不再局限于物质激励,转而开始重视柔性的精神激励[15];自我驱动的内在动力比外在动力更有效[16];柔性激励能够调动人内心深处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灵活性较高,能够快速适应环境的发展变化[17]。部分研究者围绕提高参与主体的治理能力和意识、完善公众参与的保障制度、采用更多样化的柔性激励机制、加强精神激励机制、创新和发掘公众治理的多方平台等方面,对发挥柔性激励的正向作用以促进公众参与进行研究[18-20]。

现有研究主要聚焦公众参与治理问题,缺少运用柔性激励理论对农村水环境治理激励方式分析等的研究。因此,本文对公众参与农村水环境治理现状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如何柔性激励公众主动参与农村水环境治理进行研究,以期为农村水环境治理提供一些理论借鉴。

二、柔性激励视角下公众参与水环境治理的实践创新

在企事业单位中,对员工的培训与教育作为一种有效的激励形式,能够使他们从中不断获得成长的动力和经验,适应管理对追求人性化的需要,但传统的激励机制无法为有成长需要的员工提供适时的培训与教育。柔性激励是相对于刚性激励而言的另一种激励方式,是指通过意识观念的渗透和同化,并根据成员需求与组织状况,以适应环境的改变,从而达到影响人们行为方式的一种针对性激励[21]。相较于传统激励机制,柔性激励将人作为管理中最重要的因素,认为每个个体都有其独特性以及不同的利益需求,并始终处于运动和变化的过程中。同时,关注着组织成员的心理和行为变化,认为外部环境是不断变化的,通过外部环境对组织成员潜移默化的影响,能够使其在无意识中将组织意愿变为个人的自觉行动,从而保证组织意愿能够在个人行动中得以实现。因此可以认为,柔性激励的典型特征就是激励方式的灵活性和柔和性[22]。成团镇在激励公众参与水环境治理时,除了采用规章制度等传统管理激励方式,还根据该镇与村民的基本情况,采用柔性激励的方式,通过组织队伍、组织制度及组织氛围等方面,于潜移默化中引导村民自觉、主动参与水环境的治理。

成团镇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江区,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雨量充沛,年降水量约1 380mm,境内属柳江水系,水资源丰富。2020年开始,成团镇各村陆续建设污水处理厂解决污水排放问题。由于成团镇各村都有大片的农田保护区,并与粮食生产基地相邻,农田周围的水资源(水沟)都与上游的水库联通,可以直接进行生产灌溉,因此水环境会在稻田进行杀虫等使用农药或肥料时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基于此情况,各村经常会组织有关水环境的整治活动,例如村委自行清理堵塞的水沟,或者发动村民自己清理自家区域范围内的水沟等。可以看出,发动村民对村内水环境进行自我管理和修缮在成团镇已经有了一定的实践,这也为其激励村民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乐于奉献自己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除生产用水有水库保障之外,成团镇村民的生活用水大多依赖村内的水塔,通过水塔对生活用水加以储存,以便在出现天气干旱等情况导致供水量不足之时,可以起到调节和补充的作用。

2012 年底以后,成团镇便开展了乡村风貌提升行动,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风貌提升行动,全镇生态环境不断得到优化。自行动开展以来,成团镇先后完成了各类水利工程34项,清理河道长度约400 km,全力推进河(湖)长制等,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景更美,成了当地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的典型模范。镇内莲花村不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活污水治理,将水环境治理作为实现乡村振兴的首要步骤,让原本脏、乱、差的村庄有了新的面貌,获得了柳州市“市卫生村”“文明示范村”“百佳村屯”等荣誉奖项,并于2021年当选“全国十大最美乡村”。莲花村的治理方式得到了柳州市的广泛宣传和报道,成为柳州市其他村镇水环境治理的标杆典范。据此,本文以成团镇为研究对象,对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公众参与农村水环境治理问题进行研究。

(一)“五老”参与治理的行为激励

“五老”是指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是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为关心、教育、培养下一代,对青少年提供关爱服务而设立的退休干部群众组织。行为激励,是指通过某种典型人物的行为来激发人们的动机,使人们朝着预期目标采取行动,从而达到调动人们积极性的目的[23]。成团镇的同心村是实施“五老”治理的典型。同心村德高望重的老教师、退休老干部、老党员等“五老”群体以身作则,不定时地在村里对村民进行防溺水教育、防污染治水、保护水环境等宣传工作,处处争做村民的楷模。除同心村内部的“五老”之外,成团镇各村的“五老”也会对当地的河道、沟渠等进行巡逻、排查,并在此过程中听取村民反馈的情况或建议,同时向村民宣传保护水环境的重要性和好处,发动和鼓励村民一起守护生活的水环境,利用自身的号召力和行动感染村民。久而久之,村民便会受到他们亲力亲为的示范影响,并逐渐模仿和认同,从而将参与水环境治理纳入自身的日常行动之中,自觉守护好自家门前以及自家田地周围的河道和沟渠,保证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水环境的干净、整洁,达到内化的目的。

依靠行为激励的柔性激励方法以实际行动作为表率,积极树立农村水环境治理的先进典型,带领村民参与农村的水环境治理,潜移默化地培养村民参与水环境治理的意识,提高村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五老”的目标转化为村民个人会自觉完成的目标,从而让“五老”的行动影响到所有村民,推动“小治理”成为水环境治理中的“大能量”,达到最佳的激励效果。

(二)先锋群体参与治理的职业发展激励

职业发展激励,是指如果有一个德才兼备、会管理和善用人才、能开辟一个部门新局面的可造就之才,那么就应该把握实际需要、扬长避短,及时提拔重用,以免打击优秀人才的积极性[24]。一位优秀的领导要有能够识别身边优秀人才的敏锐目光,并及时根据实际需要,对身边的人才进行提拔和重用,才能够充分发挥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成团镇在学习了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的工程经验后[25],在各个村子进行了经验推广,通过团结党员、青年先锋、妇女、乡贤“四面旗帜”,吸纳了八方人才;同时通过满足优秀人才自我实现的需要,在村集体营造出互相信任、团结友爱的融洽氛围,增强优秀人才的集体荣誉感和归属感。在进行水环境治理的政策号召下,党员干部充分挖掘各种治水策略,广泛参与水环境治理活动,自发出力清理水环境卫生;村民小组组长带头成立青年先锋队,在节假日组织返乡青年到村里清理河道和沟渠的杂草、淤泥;村里的妇女则在日常生活中注意随手清理堵塞河道和沟渠的垃圾、淤泥,或是作为水环境的监督员,向村委反映可能或已经污染水环境的现象和行为;村里实施的“引凤回巢”计划,为水环境治理提供了人才保障,或是让有成就的乡贤通过各种形式来为家乡治理水环境出资出力,具体内容见表1。

表1 “四面旗帜”工作的具体内容

通过职业发展激励的方式,将党员、青年先锋、妇女和乡贤安排在农村水环境治理的重要部门或关键岗位上,让“四面旗帜”在成团镇中实现了自己的价值,获得了成就感和参与感,激发了他们的潜能和进取心,促进成团镇水环境治理的良性发展。在“四面旗帜”的带领下,成团镇的水环境治理开启了高速、高效发展的新阶段,村民的生活环境也随之焕然一新,对水环境的共同努力治理,提高了村里的水体质量和改善了村民的生活环境。

(三)广大群众参与治理的荣誉激励

自我实现的需要是马斯洛需求层次论的最高需求层次,这是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水环境治理行动的实施,可为村民提供一个能够实现自我价值的平台和途径。而对其进行荣誉激励,则能够让村民在水环境的治理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培养集体荣誉感。治理水环境是一项长期工程,如何培养村民长期自觉保持行为习惯并让全镇好的水环境得以长久维持,是成团镇在水环境治理中的重点问题。长期以来,强制性的规定和执行政策已经在村民的思想中根深蒂固,但水环境的治理不能光靠政府,因此转变村民思想便成为治理水环境的头等大事。“要改变乡村的面貌,必须先从改变内心想法开始”,这是在成团镇的访谈中各村村委不断强调的一句话。在访谈中有村委提到,村里的河水跟村民息息相关,在“四面旗帜”亲力亲为和不懈宣传的影响下,村民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不断增强,成为村里河水日常清理和维护的主力军。因此,当召集村民去清理村里的河道和沟渠时,村民有着较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得益于村里和政府对保护水环境的大力宣传,村民都会自觉保护河道和沟渠的环境,不会再向河道和沟渠里乱扔、乱倒垃圾,并且互相监督,对水环境造成污染的现象会及时制止或上报,对于保护水环境卫生有重大贡献的村民及其家庭村里会给予精神表彰或其他奖励,这种激励机制激励和鼓舞着村民不断维持保护水环境的良好习惯。

莲花屯是成团镇积极激励村民参与水环境治理的典型代表,该屯设立了村务管理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并实行一年一次的选举制度,让村民参与水环境治理,这不仅扩大与提升了村民参与水环境治理的范围与程度,使水环境治理更加突出村民自治的重要性,也让村民能够切实感受到自身在水环境治理中的主人翁作用。得益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莲花屯乡村治理模式得到了当地政府的肯定和支持,政府对其治理模式进行了表彰和宣传,从而在周边的乡镇掀起了村内环境治理热,进一步激发了村民的治理热情。可以看出,当村民的内生动力和环保热情得到荣誉激励并得到充分肯定时,他们的积极性和活力就会得到及时的激发并加以保持,在这种情况下引导村民热爱家园、保护水环境,能够更好地推动农村水环境治理取得新成效。总的来说,成团镇在水环境治理的过程中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村民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也使得成团镇在乡村风貌的整治过程中形成了村内水环境的自治。

三、柔性激励视角下成团镇公众参与农村水环境治理面临的困境

(一)公众整体参与程度低

当公众受到的激励没有及时获得有效的行为转化或多次重复的激励时,其效用会出现递减现象,变成了保健因素而非激励因素①。成团镇在推进水环境治理的过程中,虽然有“五老”、各先锋群体等优秀村民代表作表率,但大多数村民在本村的水环境治理活动中参与度仍然较低,虽然参与水污染治理行为3 次及以上的村民占比较大(占44.3%),但其他公众参与的程度仍然比较低,从未参与的村民占比同样接近半数,整体呈现知晓程度较高、参与程度较低的特点。成团镇鼓励村民积极参与村中的水环境治理,但在水环境治理的实际工作中,村委和少部分的先锋群体仍然是参与和管理的主要群体,其他村民实际参与水环境治理的途径与机会相对比较少,参与激励也较少。只有当开展全村范围内的水环境治理时,村民才会因为自我责任感而非有效的柔性激励来参与水环境治理,但实际参与的程度仍比较低。

先锋群体的自觉参与行为提升了村民的水环境治理意识,对村民参与水环境治理形成了有效激励。但是,成团镇缺乏为村民提供参与水环境治理的多样化渠道及相应的参与方案和参与机制保障,无法让村民的水环境治理意识得到正向巩固并转化为有效参与的行为。农村水环境治理工作对村民进行了柔性的宣传激励,鼓励村民积极主动参与,但在实际的工作中,柔性的宣传激励大多集中于村委及各类先锋群体。水环境治理工作忽略了对有着较强责任感且积极参与水环境治理的村民进行柔性宣传激励,容易导致村委及各类先锋群体逐渐成为治理的固定主体,其他有心参与但缺乏参与渠道,或是积极参与但其作用却被忽略的村民则会逐渐抱有事不关己的态度,从而让村民与村干部间产生隔阂,导致其对村委和各类先锋群体的水环境治理行为出现不理解或无视等情况的出现。

(二)村民参与自主性弱

村规民约是在国家政策和法律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一种行为规范[26],是农村水环境治理的重要保障,凝聚着村民的共同价值观,是村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行为规范。其主要内容大多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鼓励村民行为的“红榜”,也称“红十条”;另一方面是禁止村民行为的“黑榜”,也称“黑十条”。在调研走访中发现,村规民约的行为约束多为笼统的道德约束,而非针对某一方面或某一具体规范,且较少涉及水环境保护、整治等规范,没有跟上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体提升、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的步伐。一般来说,村规民约的约束力是建立在村民作为自治主体对其的认可和有执行力的惩罚原则的基础上的[27],因此如果出现违反了村规民约却没有受到惩罚的村民行为时,就会使得村民对村规民约的认可度降低。以莲花屯为例,约束村民行为的“黑十条”仍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和惩罚的执行保障机制,绝大多数时候都是依靠村民之间的互相监督。由于村规民约缺乏强制性,因此在村民发现有人做出破坏村里水环境的行为并依据村规民约寻找村委对该行为进行处理时,村委却常常因村规民约没有强制性而出现执行困难的情况,没有能够及时对保护水环境的行为进行正向反馈或激励,久而久之就降低了村规民约对于水环境保护的约束力,也降低了村民参与水环境保护的自主性。

对成团镇的村民而言,村规民约不是治理农村水环境的最有效方式,政府的明令禁止和柔性宣传更能促进农村水环境治理有所成效。从对村民的访谈中可知,村规民约对于村民的自治和约束效果远远不及政府政策的监督强,监管不足、公信力不高是村规民约效用低的主要原因,当村内发生水环境污染情况但迟迟未得到妥善处理时,上级政府的检查则成为了解决水污染现象最有效的解决方法,因此许多村民都将村内的水环境治理成果归功于政府部门的执行和监管,而没有认为村规民约在对村民保护水环境方面有监督和约束作用,这不利于鼓励村民自觉、主动参与水环境治理。

(三)个别村民消极参与

村民在参与农村水环境治理方面缺乏积极性,影响了农村水环境的治理效果。近几年来,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意识越来越强,成团镇政府和各村村委开始尝试为村民提供参与有关水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渠道。然而,在实践过程中发现,部分村民存在消极参与的行为,他们只在乎自身的利益,并存在污染水环境、破坏农村整体的水环境卫生、损害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他们对其他村民保护水环境的行为要求十分苛刻,认为其他村民破坏水环境的行为会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实地调研过程中还发现,许多村民会选择在村里的水沟或是湖边洗衣服,让洗衣服的生活污水顺着水流流入下游,但下游村民对于上游村民洗衣服排放下来的污水,却持有批判的态度,认为上游村民的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自己生活的水环境;当村里禁止大面积养殖畜禽时,部分养殖畜禽的村民会选择隐瞒、不主动停止养殖,还将清洗畜禽粪便的水排放到村内的水沟中,造成了养殖污染的情况。在询问其如果发现其他村民也有养殖时会如何处理时,大多村民则会选择上报村委进行制止。其原因是村民认为自身参与水环境的保护后,可能会使自身的利益受到损害,但没有一些参与的激励措施进行补偿,因此大多数村民缺乏自觉保护水环境的主动性。

根据访谈可知,成团镇大部分村民整体参与水环境治理的意识较高,面对水污染问题会采取自身认为最方便、最有效的方式进行制止和上报。在实际治理中,大多数村民虽然对于自己参与水环境治理的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对自己的权利更加重视,而对他人污染水环境的行为更加苛责。但是,对自身的水环境保护要求过于宽松,自身义务没有履行到位,导致只关注监督他人的权利,而没有履行自身保护的义务,严重影响了农村水环境治理的效果。

四、柔性激励视角下激励公众参与农村水环境治理的路径优化

(一)激发群众队伍参与活力

柔性激励的实现方式包括鼓励公众参与管理、建立群众治理队伍。为进一步提升农村水环境治理的能力,促进农村水环境治理取得成效,需要关注并解决公众参与不充分和信息获取渠道不畅通等问题。要解决公众参与不充分问题,提高公众参与度,就要留住和善用返乡人才,重视群众队伍建设,让村民与先锋群体一样有机会参与到实际的水环境治理工作中。一方面,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中的重要环节,要建设一支能够采取新观念、新方法和新途径的人才队伍,用他们不同的专业知识给予激励公众参与农村的水环境治理提供专业指导。只有重视和培育引进的人才,不断提高基层组织的人才队伍质量,才能够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带动和吸引公众参与农村水环境治理,让农村的水环境长期保持洁净,让尚未得以治理的水环境在公众参与治理的过程中逐步得到改善。重视“五老”、妇女、乡贤、退伍军人等本土人才的发掘和培养,发挥好回乡干部和乡贤的积极带头作用,带动更多的新生力量参与水环境治理,激发公众参与水环境治理活力。另一方面,拓宽村民参与水环境治理的信息渠道。村民在先锋群体参与水环境治理的积极引导下,会获得参与水环境治理的正向激励,要想提高公众参与度,就需要及时抓住正向激励的积极作用,提高村民参与水环境治理的能力和素养。建立水环境治理的信息公开制度,为村民提供和更新及时准确的治理信息,使村民成为水环境治理的主要参与者。

在建立村民参与治理队伍时,结合柔性激励制度进行管理,给予参与治理队伍在农村水环境治理工作中较强的自主性和一定的权利,如让有时间或愿意奉献智慧的村民参与农村水环境的治理决策和先锋群体治理工作的研究与讨论,共同商讨重大问题,让村民也能够在水环境治理中获得成就感,进一步激励他们以饱满的热情继续参与水环境治理。对于有重大贡献的村民,可以为其提供具有挑战性的工作或职位,让他们在与团队成员的协作中,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和创造力,并从中获得满足感和幸福感,从而满足村民实现自我价值的需求,维护其在长期农村水环境治理中的工作积极性,并由此带动更多的村民共同参与治理。

(二)激励村民自我管理

合理有效的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有效手段,在转变环境治理方式、增强群众环境保护意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的重要保障。村规民约作用的发挥,需建立在大多数村民认可的基础之上,其内容的制定应以村民的实际需求为导向,确保内容的民主性和科学性。通过制定村民认可的村规民约来实现自我管理,不仅对村民具有极大挑战性,还柔性激励村民在水环境治理中发挥自主性。政府应结合实际,指导各村在村规民约中制定合理、合法的奖惩机制,让惩罚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有章可循,避免由于村规民约缺乏执行的强制性而降低效力,从而降低村规民约的认可度。通过政府对村规民约中与农村水环境治理相关的奖惩条款制定的指导,能够使各村形成合理有效的村规民约,在建立健全制度的基础上明确责任和义务,引导和制约村民的行为。只有切实提高村民对村规民约的参与度与知晓率,村民才会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自觉遵守,保障村规民约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首先,完善农村水环境治理的宣传平台,拓展信息公开平台,保障公众在参与过程中的知情权,以提高其参与的配合度和积极性。例如,对模范遵守村规民约的家庭和村民、保护水环境的好人好事等可以广泛宣传和推广,使典型先进事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全村形成积极遵规守约的良好氛围,从精神上引导和激励村民积极参与农村水环境治理、保护水环境,进一步提高村规民约的认可度。其次,保障公众在水环境治理中的相关反馈渠道畅通,让公众的意见和发现的信息能够得到及时地上报和及时给予反馈与处理。对公众形成参与治理的反向激励,如对不配合或破坏农村水环境的行为则要进行公布和批评等,从而达到利用奖惩条例,鼓励和维持公众参与农村水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村民之间形成相互激励、相互监督的融洽氛围的目的。最后,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农村水环境治理的相关讨论和决策,与村干部共同对治理中出现的问题和今后发展的方向进行探讨。通过群策群力,在集思广益的同时增强公众的社会责任感,鼓励公众发挥主人翁精神,提升农村水环境治理的公众参与度。

(三)营造主动治理的融洽氛围

在村中营造主动治理的氛围,打造吸引公众、激励公众参与治理的柔性激励氛围,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当公众身处其中时,仍会在潜移默化中影响自身的行为,甚至当公众愿意接受并主动融入时,他们会产生强烈的归属感,并愿意奉献自身的创造力。因此,要想激励公众积极参与水环境的治理,就必须为他们营造一种积极、自主的治理氛围。一个和谐融洽的治理氛围是公众在参与农村水环境治理时发挥其主观能动性的重要保障,当一个组织的成员都乐于参与水环境治理时,这种氛围也会带动其他公众共同为农村水环境治理添砖加瓦。通过营造“保护水环境,人人有责任”的氛围,大力推进和鼓励公众参与农村水环境治理工作,让治理水环境融入公众的日常生活中。对乡镇而言,青年群体大部分都在外工作,在镇上以及村里生活的大多数是老年群体或是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的人员,他们关注报纸、网络信息等也相对较少。因此,可以采用张贴公告的方式向村民进行保护水环境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熟人社会、乡村邻里之间的人情世故互通消息,实现每位村民都能够了解到公告信息的目的。

通过宣传栏、宣传单、山歌比赛等方式促进当地公众主动参与治理。结合当地特色和实际的宣传方式向广大村民大力宣传主动参与水环境治理的益处,让主动参与水环境治理的行为走进公众心里、融入公众生活,提高他们对水环境治理的认同感和责任感,从而在日常生活中形成保护水环境的良好习惯。加强公众之间的沟通,培育和谐的人际关系;强化团队合作意识,促进团队共同协作治理农村水环境;鼓励公众对治理农村水环境的工作积极发表意见,以了解公众的真实想法,让公众做美丽家园的建设者和管理者。

五、结 论

农村水环境治理离不开公众的积极参与,柔性激励作为传统激励机制的变革是促进公众参与农村水环境治理的重要因素。本文基于广西柳州市成团镇水环境治理中采用的柔性激励方式,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政府和村委应吸收经验、规避不足,重视人才的吸引和培养,保障村规民约作用的发挥,培养公众共同参与治理的意识,不断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实施,为农村地区应如何激励公众参与水环境治理提供经验借鉴。长远来看,在信息化和新媒体快速发展的时代,公众不断认识到水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会增强其对参与水环境治理的意愿。政府和村委应当重视农村水环境治理中的公众参与问题,借助柔性激励方式,增强公众的参与感和责任感,促进农村水环境治理效能的不断提升。

注 释:

①保健因素即与人们的不满情绪有关的因素,激励因素即能满足个人自我实现需要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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