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元朝与高丽的官方史学交流

2024-01-18 17:51
古代文明 2023年4期
关键词:史部修史国史

秦 丽

提 要:元朝和高丽王朝建国后都建立了系统的官方修史机构和职官系统,双方存在密切的官方史学交流,表现为高丽国史、实录、元丽关系档案等大量资料流入元朝。但是,其间的交流活动多是元朝在宗藩关系和姻亲关系下单向地从高丽获取资料,且这种活动存在一定的偶然性,受到当时元丽关系、元朝修史活动的制约。同时,元朝向高丽征集的《大辽事迹》等多种资料,配合并推动了元朝本国史、宋辽金三史的纂修等修史事业。此外,也有一些高丽实录、日历由高丽自主带入元朝,并非出于元朝之求书。然而,由于元朝史料传世较少,现存元代文献中罕见这些高丽史籍的踪影。而《元史》“本纪”“高丽传”中的粗疏、错漏记述,也暗示出这些流入元朝的高丽本国史文献,最终并未体现在明初的修史活动中。

有元一朝,不仅和高丽王朝建立起了政治上的宗藩关系,双方还通过政治联姻确立了“甥舅关系”,由此极大促进了彼此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在元丽之间的各项交流活动中,史学交流也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侧面,特别是在高丽忠烈王、忠宣王、忠肃王时期,双方史学交流十分频繁,而以往学界较少关注,目前尚无专门研究。1前人在元丽文化交流的探讨中往往忽略了史学方面的交流,如陈高华《元朝与高丽的文化交流》(《韩国研究论丛》(第19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8年)、乌云高娃《高丽与元朝政治联姻及文化交流》(《暨南学报》,2016年第10期)等文中均未触及这方面的内容。张建松《元代高丽使团研究》(刘迎胜主编:《中韩历史文化交流论文集》(第3辑),延吉:延边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211—285页)在分析高丽使团的文化活动时,曾简要提及透过使团实现的包括史书在内的元丽书籍流通。韩国学界同样较少关注此问题,如李玠奭《『高麗史』 元宗·忠烈王·忠宣王世家 중 元朝關係記事의 註釋硏究》(《東洋史學研究》第88辑,2004年,第77—129页)在分析《高丽史》所载元丽关系史料时,主要考察了元人在高丽设置的“必阇赤”“合必赤”“达鲁花赤”等职官、蒙古军在高丽的屯田以及忠宣王所建万卷堂等问题,未涉及双方史学上的交流活动。管见所及,目前关注到这一议题的研究主要出现在针对高丽史学的探讨中。具体为如下几种论著。台湾地区李凤圭《高丽时代设馆修史制度研究:兼论其与中国修史制度之关系》(台湾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年)在梳理高丽时代的史学成就时,曾提到过元丽之间的史学交流,但主要是列举相关材料,而无具体分析。见该文第165—166页。韩国学者朴仁镐著,全莹等译《韩国史学史》(香港:香港亚洲出版社,2012年)在论述高丽末期的当代史编撰时,未对具体的编撰事项进行清理,但指出按照元朝进贡要求编撰的史书,“尽管受元朝干涉有所改编,并不都是作为民族意识的表露来编撰的,但大致内容都是以高丽国家历史和高丽王室世系为中心的。因而这些史书是以摆脱元朝驸马国地位并强调逐渐被遗忘的高丽王室的正统性为目的来编撰的”。参见该书第49页。此外,韩国学者边东明在《鄭可臣과 閔漬의 史書編撰活動과 그 傾向》(《歷史學報》第130辑,1991年,第1—29页)一文中讨论了曾送至元朝的郑可臣《金镜录》及其增补本闵渍《世代编年节要》的纂修问题,认为后者对前者的增补并非出于元朝干涉,乃是高丽内部政治斗争的结果。今不揣简陋,针对元丽之间的官方史学交流,特别是史籍交流略作探讨,以就教于方家。

一、元前中期向高丽征集的史料

元朝建立后,仿照历代王朝的官方修史制度,结合自身的草原传统,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蒙汉双轨制官方史学体系,其纂修事项涵盖了实录、日历、起居注、时政记等多种体裁。1张帆:《元代实录材料的来源》,《史学史研究》,1988年第4期。元世祖即位后,接受汉人儒臣王鹗等人的建议,积极吸收汉制,着手文治方面的建设。中统二年(1261)七月,初立翰林国史院,此后该机构或一度罢废。至元元年(1264)二月,世祖下令“敕选儒士编修国史”。2宋濂等:《元史》卷5,《本纪第五·世祖二》,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96页。同年九月,复立翰林国史院,官方修史逐渐步入正轨。3参见屈文军:《元代翰林机构的成立》,《中国史研究》,2018年第1期。此后,为推进各项修史工程,元廷多次下令向各地征集、访求文献资料。在此过程中,曾以多种方式向高丽求书,所求之书种类多样,其内容包括高丽本国历史、元丽外交情况等。以下按时间顺序简述之。

元世祖至元十五年(高丽忠烈王四年,1278)秋七月丁亥,《高丽史·忠烈王世家》记载,“中书省令:具录本国累朝事迹及臣服日月,与帝登极已来使介名目、国王亲朝年月以呈,因国史院报也”。4郑麟趾等:《高丽史》卷28,《忠烈王世家一》,《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59册,济南:齐鲁书社,1997年,第587页。翰林国史院隶属于中书省,应国史院之请,中书省下令高丽呈送相关资料四种。第一种“本国累朝事迹”当为忠烈王之前的高丽列朝简史;后三种主要是元丽外交关系资料。具体来说,第二种“(高丽)臣服日月”即高丽向蒙古(元朝)的臣服日期,第三种“帝登极已来使介名目”是忽必烈登基以来高丽赴元使节名单,第四种“国王亲朝年月”是高丽国王赴元朝亲朝的日期。

要想明晰至元十五年元朝翰林国史院为何向高丽提出征书,需要对当时翰林国史院的职掌加以考察。前已述及,至元元年已设立翰林国史院,但该院在设立初期,职能范围广泛,不仅负责修史,还兼具撰诏敕、备顾问等多种秘书职能。而关于这一时期官方修史活动的具体展开,除学界所熟知的编修太祖、太宗、定宗、睿宗、宪宗五朝《祖宗实录》之外,其他鲜见于史料记载。《祖宗实录》的纂修历时甚久,从世祖至元年间直到元成宗大德七年(1303)才告成书。5谢贵安:《中国实录体史学研究》,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87页。那么,元廷此次向高丽索取的几种资料,是否是为纂修前朝实录做准备呢?尽管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但由于此时系忽必烈在位期间,如单纯为编修前代帝王事迹,则无需征集“帝(按:忽必烈)登极已来使介名目”。而且,若为纂修前朝实录,国史院会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书,不单针对高丽,但由此次征书的事项看,无疑是面向高丽的特定活动。事实上,结合当时元丽之间的外交背景来理解,会发现这或是国史院日常的史料收集工作。查《元史》世祖本纪至元十五年关于高丽的记载,仅有七月壬寅(8月10日)“改铸高丽王王愖(按:忠烈王)驸马印”、十二月戊申(次年2月12日)“以十六年历日赐高丽”两条记事,6宋濂等:《元史》卷10,《本纪第十·世祖七》,第203、207页。而未言及本年忠烈王入元之事。检《高丽史·忠烈王世家》,本年夏四月甲寅,忠烈王携王妃忽都鲁揭里迷失公主、世子从开京出发,出使元上都开平。这是忠烈王即位后首次入元亲朝。一行人于六月辛酉到达开平,期间数次谒见元世祖忽必烈。七月丁亥,“帝赐宴于内兀朶”,7郑麟趾等:《高丽史》卷28,《忠烈王世家一》,《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59册,第587页。同日,元中书省即令高丽呈送前述资料。可见,国史院的征书要求,实与此次忠烈王入元密切相关,属于临时行为,而非为纂修前朝实录等修史活动做出的一般性指令。张帆曾提到,在元代的官修史书中,存在记录当朝历史的类似日历的资料长编。1张帆:《元代实录材料的来源》,《史学史研究》,1988年第4期。至元十五年,国史院向高丽征求的这部分史料,从内容看大致为世祖朝当代史,很可能也属于此类资料,抑或仅为留存档案之用。不过,由于文献失载,这批资料后来是否撰成并呈送元朝,暂不详。

元成宗元贞元年(忠烈王二十一年,1295)三月,《高丽史·忠烈王世家》记载:“命同修国史致仕任翊、史馆修撰官金賆撰《先帝事迹》。”2郑麟趾等:《高丽史》卷31,《忠烈王世家四》,《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59册,第641页。任翊、金賆二人,《高丽史》均有传。查《金賆传》曰:“賆……官累判秘书寺事。与同修国史任翊撰《元世祖事迹》。”3郑麟趾等:《高丽史》卷103,《金就砺传附金賆》,《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61册,第577页。《任翊传》亦载:“翊……尝奉教撰《璇源录》,又撰《元世祖事迹》。”4郑麟趾等:《高丽史》卷95,《任懿传附任翊》,《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61册,第446页。可知,《先帝事迹》《元世祖事迹》实为一书。高丽的此次修史活动当与元朝《世祖实录》的编修有关。至元三十一年(忠烈王二十年,1294)正月,元世祖忽必烈薨逝。四月,元成宗铁穆耳即位,六月下诏翰林国史院纂修《世祖实录》。次年(元贞元年,1295)六月,翰林承旨董文用等进呈《世祖实录》。5宋濂等:《元史》卷18,《本纪第十八·成宗一》,第394页。关于这次实录编修活动,元臣苏天爵《修功臣列传》疏云:“及元贞初,诏修《世祖实录》,命中外百司、大小臣僚各具事迹,录送史馆,盖欲纪述一代之事,寓修诸臣列传……”6苏天爵:《滋溪文稿》卷26,《修功臣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444页。高丽下令编撰《先帝事迹》,应当也是这次史料征集活动的一环。不过,由于“进史日期太迫”,7苏天爵:《滋溪文稿》卷26,《修功臣列传》,第444页。高丽方面仓促不及成书,逮至元贞元年(1295)十月,忠烈王方“遣将军柳温如元进《先帝事迹》”,8郑麟趾等:《高丽史》卷31,《忠烈王世家四》,《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59册,第642页。而元朝方面《世祖实录》已先于六月纂成。因此,尽管《世祖实录》在编修过程中促成了高丽《先帝事迹》的编撰,但实录的最终成书并未参考《先帝事迹》。

元泰定帝二年(忠肃王十二年,1325)十二月癸未,元中书省移牒曰:“自成吉思皇帝以来出气力有功者,抄录史策以进。从国史院之奏也。”9郑麟趾等:《高丽史》卷35,《忠肃王世家二》,《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59册,第718—719页。中书省移牒当为例行公事,将国史院的奏请抄送行省各地,其中也包括征东行省高丽在内。而就移牒内容来说,应与元朝功臣列传的编纂有关。前引苏天爵《修功臣列传》指出,早在成宗初年编修《世祖实录》时即有同时编修功臣列传之意,成宗大德十年(1306),中书右丞相哈剌哈孙“监修国史,置僚属,奏修三朝皇后及宗室功臣传”,10参见时培磊:《元代实录纂修问题考辨》,《文献》,2010年第3期。此后各朝陆续进行功臣列传的编修工作。但迄至元顺帝(1333—1370年在位)时,尚未成书。尽管如此,这里的资料表明,即使在不重汉法的泰定帝时期(1323—1328年在位),国史院编修功臣列传的传统也没有中断,仍在进行资料收集、准备工作。限于文献记载,高丽方面是否“抄录史策以进”不详。

经过以上梳理可知,元朝前中期向高丽征求图书的范围比较广泛,包括高丽本国的史实,如累朝事迹,同时也要求高丽为元朝编修一些史书,如《元世祖事迹》。这些求书活动以元丽宗藩关系为依托,适应了元朝在不同阶段纂修当朝史、实录、功臣列传等官方修史的需要。

二、元末修三史时向高丽征集的史料

元朝末年,宋、辽、金三史的编纂是朝廷上下十分重视的修史活动。为此,官方多次下令搜访三朝图籍资料,“咨达省部,送付史馆,以备采择”。11脱脱等:《辽史》附录,《修三史诏》,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554页。在此过程中,元朝亦曾向高丽征集相关修史资料。据《高丽史》记载,元顺帝至正三年(忠惠王复位四年,1343)五月,“壬午,元遣直省舍人实德来索宋、辽、金三国事迹”。1郑麟趾等:《高丽史》卷36,《忠惠王世家一》,《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59册,第740页。查实德《元史》无载,其人生平事迹不详。直省舍人系中书省职衔,《元史·选举志》曰:“直省舍人,内则侍相臣之兴居,外则传省闼之命令,选宿卫及勋臣子弟为之。”2宋濂等:《元史》卷82,《志第三十二·选举二》,第2040页。故而实德充任直省舍人专程来高丽传达征集宋、辽、金三朝事迹的诏令。

有关高丽方面的回应,不见于《高丽史》《高丽史节要》等文献。而据中国史书的记载,高丽送呈元朝的资料主要是关于辽朝历史的《大辽事迹》《大辽古今录》二书,宋史、金史则未及。以下详述之。

《辽史·兵卫志》云:“边境戍兵。又得高丽《大辽事迹》载东境戍兵,以备高丽、女直等国,见其守国规模,布置简要,举一可知三边矣。”3脱脱等:《辽史》卷36,《志第六·兵卫志下》,第434页。又,《辽史·历象志》云:“宋元丰元年十二月,诏司天监考辽及高丽、日本国历与奉元历同异……高丽所进《大辽事迹》,载诸王册文,颇见月朔,因附入。”4脱脱等:《辽史》卷44,《志第十四·历象志下》,第678页。

朝鲜王朝学者韩致奫注意到了《辽史》的上述记载。他认为:“《大辽事迹》即高丽所撰以进于辽者。《高丽史》忠惠王复位四年三月壬午,元遣直省舍人实德来,索宋、辽、金三国事迹以去。即此是也。”5韩致奫:《海东绎史》卷43,《艺文志二》,汉城:景仁文化社,1974年,第709页。此处,韩氏言“《高丽史》忠惠王四年三月壬午”,据《高丽史》应作“五月壬午”。韩氏先指该书为高丽进献辽朝之书,又言其为高丽忠惠王时针对元朝求书之响应,彼此矛盾。审其文意,当以后者为是,前者或为误记。邱靖嘉《<金史>纂修考》探讨元修金史时,亦提及《大辽事迹》,其观点与韩氏同,指其为元修三史时,向高丽征集之资料。6邱靖嘉:《<金史>纂修考》,北京:中华书局,2017年,第121页。二说是。据此可知,当时高丽在接到元朝的征集要求后,曾进献《大辽事迹》一书,且该书被《辽史》所征引。《辽史》成书于次年至正四年(1344)三月,可见此次高丽动作十分迅速,在较短时间内便将相关资料呈送元朝。《大辽事迹》的撰者、卷数、体裁等细节不详,但涵盖了辽朝边境戍卫、与高丽的宗藩往来等多项内容,应具备一定规模的篇幅。元朝史官摘取书中的相应内容,分别置诸《兵卫志》《历象志》之中。值得注意者,今传本《千顷堂书目》史部别史类补“辽”亦收《大辽事迹》,书后有小字注文“金时高丽所进”。7黄虞稷撰,瞿凤起、潘景郑整理:《千顷堂书目》卷5,《别史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41页。《千顷堂书目》与清初《明史·艺文志》的纂修密切相关,8参考井上进:《『千頃堂書目』と『明史藝文志』稿》,《東洋史研究》第57卷第2期,1998年;李言:《<千顷堂书目>新证》,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3年。查京都大学附属图书馆藏《明史·艺文志》早期稿本所载与《千顷堂书目》同。9日本京都大学附属图书馆藏《明史·艺文志》稿(贵4—49),第1册,第33页上。因此,误“元”为“金”显然是明史馆早期《艺文志》诸稿本中的共同问题。此后,诸种补宋辽金艺文志多袭之,不赘。

同时,关于《大辽事迹》,另有《宋史·艺文志》杂家类所载“赵志忠《大辽事迹》十卷”。10脱脱等:《宋史》卷205,《志第一百五十八·艺文四》,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5213页。赵志忠(或作赵至忠)于庆历元年(1041)八月叛辽归宋,入宋后“能述虏中君臣世次”,11马端临:《文献通考》卷200,《经籍考二十七》,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5739页。撰有多种介绍辽朝情况的书籍,如《虏廷杂记》《阴山杂录》等。除《宋志》外,宋元时期的其它文献均未载赵志忠著有《大辽事迹》一书。无论如何,《大辽事迹》当为史书,《宋志》将其归入子部杂家类,钱大昕已指出其分类不妥,“赵志忠《大辽事迹》当入霸史,而入之杂家”。12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73,《宋史七》,载陈文和主编:《嘉定钱大昕全集》(增订本),南京:凤凰出版社,2016年,第3册,第1222页。要想弄清楚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需要对《宋志》此条的文献来源加以分析。

关于《宋志》的文献来源,其“著录”部分抄录自宋朝四种国史艺文志,“不著录”部分系根据元朝实藏书籍登记而来。13魏亦乐:《<宋史艺文志>“不著录”部分的性质再探》,《中国史研究》,2022年第3期。查《宋志》经部、史部前半部分直至传记类均有“不著录”部分,史部后半部、子部、集部则无。这样,从理论上讲,归入子部杂家类的《大辽事迹》应属宋历朝国史中著录的图书。然有一线索值得注意,即《宋志》“不著录”部分的大多数条目与其分类名实不符,特别是史部传记类最末“不著录”部分收录的“晁公武《稽古后录》三十五卷,又《昭德堂稿》六十卷,《读书志》二十卷,《嵩高樵唱》二卷”与“洪迈《赘稿》三十八卷,又《词科进卷》六卷,《苏黄押韵》三十二卷”诸条目,完全与“传记”无涉。1魏亦乐:《<宋史艺文志>“不著录”部分的性质再探》,《中国史研究》,2022年第3期。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很可能是元朝史官将当时尚未著录完毕的剩余实存书,集中补入传记类末尾的结果。基于此,有理由怀疑《宋志》所载“赵志忠《大辽事迹》”也是元朝的实存书,其来源正如《辽史》所载,系当时高丽进呈者,且《宋志》记该书卷数为十,也与上文推测的高丽本《大辽事迹》的规模相符。不过,《大辽事迹》送至元朝国史院时已值三史纂修末期,《辽史》之《兵卫志》《历象志》大体已成,故《辽史》编修者将书中的相应内容分别殿于二志卷末,而《宋志》编修者则将其随意补入子部杂家类之末,且未及标注“不著录”。至于《宋志》著录该书作者为“赵志忠”,由于赵氏所撰《虏廷杂记》等辽朝事实传播甚广,不排除高丽直接将赵氏所著书更名为《大辽事迹》转而进献元朝的可能,而这也能反证高丽为何能在短时间内将资料送至元朝。2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85嘉祐二年夏四月辛未条(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4475页)、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卷7史部伪史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294页)均著录赵氏“《虏廷杂记》十卷”。二书著录之卷数与《大辽事迹》十卷合,与《宋志》所言《虏廷杂记》十四卷则不同,可见赵氏之书流传有不同卷数的多种版本。值得玩味者,《宋志》史部传记类“著录部分”同时收录有“《虏庭杂记》十四卷”,未标作者。若前文推理成立,则《宋志》在史部传记类和子部杂家类重复著录了赵氏之书,原因就在于二者来源不同,前者系“著录”部分,承袭自宋历朝国史之著录,后者属“不著录”部分,来源于元朝实存书,而元朝史官不一定注意到了这一点。

此外,据《辽史·历象志》载:“高丽所志《大辽古今录》称统和十二年始颁正朔改历,验矣。”3脱脱等:《辽史》卷42,《志第十二·历象志上》,第518页。知高丽当时还曾向元朝进献《大辽古今录》一书。此书不见于《宋史·艺文志》以及宋元时期其他文献。钱大昕补《元史·艺文志》将其与《大辽事迹》一同归入“金时高丽所进”,4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73,《宋史七》,第1222页。误“元”为“金”。《大辽古今录》在高丽、朝鲜的流传情况亦不详,朝鲜时代学者李德懋言:“此书今不可考,”5李德懋:《青庄馆全书》卷60,《盎叶记七·大辽古今录》,《影印标点韩国文集丛刊》第259册,汉城:民族文化推进会,2000年,第64页。则至晚到朝鲜王朝中期,该书已失传。又,高丽时期曾有三种名为《古今录》的史书,分别是高丽前期学者朴寅亮所撰《古今录》十卷,忠烈王十年(1284)监修国史元傅、修国史许珙、韩康等撰《古今录》,恭愍王六年(1357)李仁复撰《古今录》。三书均已失传。据《朝鲜王朝实录》记载,太宗五年(1405,永乐三年)八月八日辛未:“礼部进臣等言曰: ‘凡表文皇帝陛下四字之下,不连写他字,礼也。今尔国表文,四字之下,连书睿哲二字,非也……’以事干主文大臣,且考《古今录》,陛下之下,连书者颇多,故数日而放。”6《太宗实录》卷10,太宗五年八月八日辛未,《朝鲜太宗实录》第4册,汉城:国史编纂委员会,1955—1958年,第5页。当时朝鲜君臣参考某本《古今录》以确认朝贡表文程式,可见该《古今录》在内容上应以高丽为主,包括了高丽、朝鲜政权与宗主国的国交文书等,但其著录的时代跨度不得而知。韩致奫认为,“《辽史》所称,疑即朴寅亮所撰也”。7韩致奫:《海东绎史》卷43,《艺文志二》,汉城:景仁文化社,1974年,第707页。但《辽史》所引乃《大辽古今录》,似与《古今录》不同,这里暂录之聊备一说。

三、高丽实录、日历等官修本国史之入元

高丽建国以后,仿照唐制设馆修史,其纂修事项包括起居注、日历、实录、国史等。此后,史馆建置虽有仿宋、仿元之损益革新,但纂修各类资料的工作则一直延续下来。1李凤圭:《高丽时代设馆修史制度研究:兼论其与中国修史制度之关系》,台湾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年,第144页。这些资料后来也成为朝鲜王朝初期编纂《高丽史》的重要文献来源。值得注意的是,高丽王朝编修的这些官修本国史亦曾被携带进入元朝,以下对此略作梳理。

元世祖至元二十三年(忠烈王十二年,1286)十一月,《高丽史·忠烈王世家》云:“丁丑,命直史馆吴良遇等撰国史,将以进于元也。”2郑麟趾等:《高丽史》卷30,《忠烈王世家三》,《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59册,第620—621页。又见于《高丽史节要》卷二十一《忠烈王三》。3金宗瑞等:《高丽史节要》卷21,《忠烈王三》,奎章阁藏本(贵3556),第2页上。据《高丽史·百官志·春秋馆》,高丽开国伊始,即仿唐制,建史馆掌修史事务,并设有监修国史、修国史、同修国史、修撰官、直史馆等职。吴良遇时任直史馆,职位低微,但他长于文翰,多次负责对元文书的撰写,故携众官具体负责这次“国史”编修任务。关于该“国史”的内容,大致当为高丽简史,但具体所指无法遽断,且其后续是否成书、是否送至元朝,由于文献无征,不得而知。

元成宗大德十一年(忠烈王三十三年,1307)十一月,《高丽史》载:“以前王命,遣直史馆尹颀奉先代实录一百八十五册如元。时人皆不可,曰:‘祖宗实录,不宜出之他国。’”4郑麟趾等:《高丽史》卷32,《忠烈王世家五》,《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59册,第672页。此事又见于《高丽史节要》卷二十三《忠烈王五》。5金宗瑞等:《高丽史节要》卷23,《忠烈王五》,第10页上。这里的“前王”指忠烈王之子忠宣王。成宗大德二年(忠烈王二十四年,1298)时,忠烈王曾短暂禅位于忠宣王,后忠宣王赴元,忠烈王复位,故这里称忠宣王为“前王”。关于此处的“先代实录一百八十五册”,刘永智认为可能是高丽元宗之前的实录。6刘永智:《<高丽史>评介》,载刘明翰主编:《外国史学名著评介》(第1卷),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19年,第414页。其说是。据《高丽史》,元武宗至大四年(忠宣王三年,1311):“十一月庚子,命修《忠敬王实录》。”7郑麟趾等:《高丽史》卷34,《忠宣王世家二》,《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59册,第695页。忠敬王为高丽第二十四代国王元宗(1260—1274年在位),1310年元朝追谥“忠敬”,次年高丽开始为元宗编修实录。因此,这里的“先代实录”至多是元宗之前的二十三朝实录。这些高丽实录在元朝滞留五年之久,到元仁宗皇庆元年(忠宣王四年,1312),据《高丽史》载:“五月,壬寅,王遣大护军致仕郑晟送还历代实录,”8郑麟趾等:《高丽史》卷34,《忠宣王世家二》,《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59册,第695页。这时忠宣王方将实录送还至高丽国内。

关于此次高丽实录入元,目前尚不清楚具体原因。查元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正月,成宗崩,五月,武宗即位,《成宗实录》始修于次年(1308)三月,晚于高丽实录入元,而《成宗实录》至皇庆元年(1312)十月才修毕进呈,又早于高丽实录之离华;9谢贵安:《中国实录体史学研究》,第88页。且这里所载乃奉“前王命”而非“中书省令”等元朝官方机构发布的下行文书,因此,无论从时间上还是命令的发布者来看,高丽实录入元与元朝实录纂修应不存在直接关联。张建松针对高丽实录之入元与送返,指出:“估计高丽进献此类书籍当是接受元朝政府相关机构的审查。”10参见张建松:《元代高丽使团研究》,载刘迎胜主编:《中韩历史文化交流论文集》(第3辑),第238页。此说并无文献依据,且与当时元丽关系的发展实态不相符合。事实上,尽管当时忠宣王属于身居异国的退位“前王”,但他在元武宗即位过程中有拥立定策之功,颇受武宗信任,乃至加开府仪同三司、太子太师,封沈阳王。在此背景下,元朝理应不会主动加强对高丽文献的审查。与此同时,忠宣王借定策之功,在与其父忠烈王一派的政治斗争中获得绝对性胜利,11高柄翊:《高麗忠宣王의 元武宗擁立》,《歷史學報》第17—18合辑,1962年,第675—685页。遥控掌握了高丽实权,“自是王拱手,而国政归于前王”。12郑麟趾等:《高丽史》卷32,《忠烈王世家五》,《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59册,第671页。因此,要求高丽实录入元之举,极有可能出于忠宣王的意志。事实上,忠宣王复位以后,仍滞留大都而未返国,期间他也多次要求高丽呈送物资入元,“帝及太后,屡诏王之国,王无意于行,令本国岁输布十万匹,米四百斛,他物不可胜纪”。1郑麟趾等:《高丽史》卷104,《金周鼎传附金深》,《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61册,第610页。实录也应是“他物”中的一种。另一方面,实录送还高丽的日期与忠宣王的返国时间吻合。皇庆元年(1312)正月,元仁宗督促忠宣王归国,忠宣王表示“今方农月,请待秋成”,“制可”,2郑麟趾等:《高丽史》卷34,《忠宣王世家二》,《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59册,第695页。之后高丽实录便于同年五月送还本国,可见其系忠宣王回国前的准备工作。综上所述,高丽实录之入元与返国,其主导者乃高丽忠宣王,而非元朝。

元武宗至大元年(忠烈王三十四年,1308),《高丽史》载:“十二月,戊午,遣评理赵璉如元贺正。以王命赍《世代编年节要》并《金镜录》以进。”3郑麟趾等:《高丽史》卷33,《忠宣王世家一》,《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59册,第687页。《世代编年节要》《金镜录》均为高丽王朝官修本国史。《金镜录》由郑可臣负责编修,郑氏曾任知贡举、壁上三韩三重大匡守司空等职,忠烈王十六年(1290)时曾跟随世子王謜(即忠宣王,后改名王璋)入元,以学行获得忽必烈的赏识。郑氏“在政房谙练典故,题品铨注,皆当物议。一时辞命,多出其手。尝撰《金镜录》”,4郑麟趾等:《高丽史》卷105,《郑可臣传》,《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61册,第628页。《金镜录》记载了高丽太祖王建五世祖虎景大王至第二十四代国王元宗的事迹。此后,忠烈王下令大臣闵渍与权溥在郑氏《金镜录》基础上进行增补,整理虎景大王至元宗朝的历史并附世系图,编为《世代编年节要》7卷。5关于此二书的情况,可参考边东明:《鄭可臣과 閔漬의 史書編撰活動과 그 傾向》,《歷史學報》第130辑,1991年,第1—29页。可见二书均为编年体高丽史,先后成于忠烈王时期,唯具体成书时间不详。忠烈王逝世于至大元年(1308)七月,随后忠宣王即位。因此,同年十二月高丽史书进献元朝,亦应出于忠宣王之命,而非出于元朝之干涉或强制要求。6韩国学者边东明认为忠宣王此举是为了主动让元朝正确了解高丽历史,见《鄭可臣과 閔漬의 史書編撰活動과 그 傾向》,第23页。

此外,据李凤圭研究,李仁复所撰《汉阳府院君韩公墓志铭》显示,忠肃王(1313—1330年在位、1332—1339年复位)入元时,曾令春秋馆检阅韩宗愈随行,“录行宫日历”,7李凤圭:《高丽时代设馆修史制度研究:兼论其与中国修史制度之关系》,第146页。可知高丽的修史活动即使在国王入元亲朝期间,也没有中断。在此期间编修日历的活动应属高丽自身的修史行为,与元朝无涉。尽管前述高丽国史的入元原因尚不明确,但高丽实录、《金镜录》《世代编年节要》等之入元,以及在元朝编纂的高丽日历,绝不能与元朝官方向高丽征访图书的活动混为一谈。

四、元丽官方史学交流对明修《元史》的影响

以上简要梳理了元丽之间官方的史学交流活动,这种交流活动依托两国的宗藩关系、姻亲关系,从元世祖至元初年延续至元顺帝年间。史籍流通的范围也涵盖了元朝本朝史、元丽关系档案、高丽官修实录、国史等多种类型,可谓交流广泛而长久。但是,其间的交流活动大多是元朝基于本国修史需要、临时单向地从高丽获取资料,尽管也有元朝官方赐书高丽之举,但相比前者为少。8关于元朝向高丽的赐书,参见张建松:《元代高丽使团研究》,第237页。另有一些入元的高丽实录、日历等则是高丽自身的行为,与元朝求书无关,严格意义上不能视为两国间的交流行为。

最终,流入元朝的高丽史学资料推动了元朝本朝史、宋、辽、金三史等修史事业的进行。不过,由于元朝史料流传下来的很少,我们在现存元代文献中罕见这些高丽史籍特别是高丽本国史的踪影。而《元史》相关“本纪”“高丽传”中的粗疏、错漏记述,也暗示出这些流入元朝的高丽史相关史籍最终并未体现在明初的修史活动中。元末明初,徐达率领明军攻入大都,获得元朝秘书监、奎章阁藏书,迁至南京,“盖明之图籍合宋金元所积而有之,书册以百万计,画卷以数万计,古所未有”。1翁方纲纂,吴格整理:《翁方纲纂四库提要稿》子部艺术类,《元人破临安所得故宋书画目》,上海: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495页。检明初官方藏书目《文渊阁书目》中与高丽相关者,仅存“《朝鲜本末》一部二册……《高丽国书简》一部十九册”两种,2杨士奇等:《文渊阁书目》卷2,《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75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48页。前文提到的入元高丽史籍踪迹全无。该二书编者、具体内容、进入中国的时间均不详,虽不能排除其亦系高丽进献元朝之书的可能性,即便如此,仍可谓硕果仅存。

与此同时,通过分析《元史》中的相关内容,可以考察有明建国之初对高丽的了解程度。先来看集中叙述元丽关系的《元史·高丽传》。该传以高丽高宗、元宗、忠烈王时期为主,于忠烈王以后叙述极少,记事止于元仁宗皇庆二年(1313),未及其余而草草了事。同时,传记中还存在诸多错漏之处。例如,传文开头元太祖十三年(1218),“帝遣哈只吉、札剌等领兵征之……高丽王(名缺)奉牛酒出迎王师”,3宋濂等:《元史》卷208,《列传第九十五·外夷一·高丽》,第4608页。括号中的内容为《元史》原文,可见当时修史者并不清楚时任高丽国王是谁,实际应是高丽高宗王㬚。又如,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传文仅载达鲁花赤石抹天衢复留事、东征元帅府上言事、改铸高丽国王印事,而只字未提及忠烈王入元亲朝之事。如若明初史臣参考过诸如前述“本国累朝事迹”“臣服日月”“帝登极已来使介名目”“国王亲朝年月”之类高丽文献,当不至于缺漏到此等程度。又,该传传末“(王)焘传其弟暠”4宋濂等:《元史》卷208,《列传第九十五·外夷一·高丽》,第4624页。指忠肃王王焘传位于其堂弟王暠,实际上尽管当时在忠宣王的力主下,王暠被立为高丽世子,但三年后其世子身份即被剥夺,后来继承王位的乃是忠肃王之子王祯。这里的问题就在于明初史臣仅根据皇庆二年及之前的资料草撰成文,而未参考此后的时局发展和相关历史资料。

事实上,《元史》本纪针对高丽的记述亦多疏漏。前述元世祖至元十五年本纪中即漏书忠烈王即位后首次入朝之事。又如《元顺帝本纪》中,至正二十二年(1362)十二月后附记元顺帝废高丽国王伯颜帖木儿事,亦颇值得分析。其原文如下:

是岁……帝以谗废高丽王伯颜帖木儿,立塔思帖木儿为王。国人上书言旧王不当废、新王不当立之故。初,皇后奇氏宗族在高丽,恃宠骄横,伯颜帖木儿屡戒饬不悛,高丽王遂尽杀奇氏族。皇后谓太子曰:“尔年已长,何不为我报仇?”时高丽王昆弟有留京师者,乃议立塔思帖木儿为王,而以奇族子三宝奴为元子,以将作同知崔帖木儿为丞相,以兵万人送之国,至鸭绿江,为高丽兵所败,仅余十七骑还京师。5宋濂等:《元史》卷46,《本纪第四十六·顺帝九》,第962页。

如所周知,有元十三朝实录,顺帝实录无。鉴于此,洪武初年为纂修《元史》,曾专门派遣使者到全国各地搜访顺帝朝的资料。6参见陈高华:《<元史>纂修考》,《历史研究》,1990年第4期。但与元朝不同,其征访范围并不包括高丽,因此明初没有从高丽获取修史资料的条件。在此背景下,上述引文有两点值得关注。首先,顺帝本纪与之前的诸帝本纪有一显著差异,即其所书高丽国王、宗室等名全系蒙古名,而非汉文名。自高丽与元朝确立宗藩和姻亲关系后,高丽国王在取汉文名的同时,亦多取蒙古名,在顺帝之前的元帝本纪中,记述高丽国王均用其汉文名,顺帝本纪则不同,其中如至元三年(1337)夏四月“高丽王阿剌忒纳失里朝贺还国”,7宋濂等:《元史》卷39,《本纪第三十九·顺帝二》,第839页。阿剌忒纳失里乃忠肃王王焘,他如上文称恭愍王王颛为伯颜帖木儿、奇皇后亲信崔濡为崔帖木儿等,不一而足。据《高丽史》记载,元顺帝至正二十四年(恭愍王十三年,1364),“冬十月辛丑,元遣翰林学士承旨奇田龙诏王复位”,其中提到:“其塔思帖木儿收还印绶,俾居永平,肆命伯颜帖木儿仍复旧爵,绥辑其民,为朕东藩,”且其后附高丽谢复位表云:“本国奸人崔帖木儿不花谋立先祖臣益智礼普化王出妾所生塔思帖木儿为国王。”8郑麟趾等:《高丽史》卷40,《恭愍王世家三》,《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60册,第57页。可知当时元廷诏书和高丽表文所用均为相关人物的蒙古名。又查《高丽史》中针对崔濡之称,除此处高丽“谢复位表”和崔濡本传中引元监察御史纽怜上元顺帝疏文两处作“崔帖木儿”外,其余数十处均书“崔濡”。故可推断,使用蒙文名进行记述乃出自元朝文献,高丽方面的上表文不过是循例依从元人之称呼。

其次,此段文字出现在本年十二月记事后,是顺帝本纪中最后一条关于高丽的记事,1《元顺帝本纪》至正二十三年仍有“是春,关先生余党复自高丽还寇上都,孛罗帖木儿降之”的条目,不过从严格意义上讲,其侧重点在红巾军“还寇上都”,不能算作专门针对高丽的记事。又以“是岁”引领全文,属于相对独立的叙事单位。而据《高丽史》记载,崔帖木儿攻打高丽兵败逃归乃在两年之后的至正二十四年,2郑麟趾等:《高丽史》卷40,《恭愍王世家三》,《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60册,第54页。即元廷颁布恭愍王复位诏书的同年,若按编年顺序排列,则《元史》将其系于至正二十二年殊为不妥。因此,引文从人物称呼和事件发生时间两方面看,都不会出自高丽文献。

事实上,这段完整叙述元顺帝废恭愍王之事的“补笔”,带有一定的纪事本末体特征,它应出自与顺帝本纪主体编年部分不同的文献。顺帝朝本纪,虽无实录可资借鉴,但从这段涉及高丽的类似“补笔”的文字看,可以反推,明人在编写顺帝本纪的主体部分时,或参考了某种现成的编年史;从顺帝本纪使用高丽人的蒙古名看,该编年史并非经过后人修缮完好的实录,而是较为原始的编年大事记。同时,这段“补笔”著录了奇皇后和太子的细致对话,显然不是出自高丽方面的文献,其出处当是元代野史笔记类资料,检元明之际刘佶《北巡私记》、权衡《庚申外史》中均有类似描述,“皇后欲寻仇于高丽,语皇太子:‘曷使纳哈出问高丽之罪?’”,“至是后闻之,谓太子曰:‘儿年已长,盍与我雪此耻’”,3参见曹金成:《刘佶<北巡私记>笺注》,载刘迎胜、姚大力主编:《清华元史》(第5辑),北京:商务印书馆,2020年,第249页;权衡:《庚申外史》不分卷,清嘉庆十年虞山张氏照旷阁刻《学津讨原》本,第40页下。可做旁证。总之,无论是出于纂修仓促,抑或受制于所依托之原始文献,《元史》在纂修中未能充分借鉴元朝时流入中国的高丽文献当属无疑。

五、余 论

元丽之间的高丽本国史文献交流是元丽特殊宗藩关系的缩影。这些高丽本国史虽然后来在朝鲜王朝纂修的《高丽史》中有所体现,然绝大多数都已散佚,今人要从后出文献中探究入元高丽本国史所反映出的历史观存在一定的困难。据韩国学者朴仁镐的观点,这些进贡元朝的高丽史书,“尽管受元朝干涉有所改编,并不都是作为民族意识的表露来编撰的,但大致内容都是以高丽国家历史和高丽王室世系为中心的。因而,这些史书是以摆脱元朝驸马国地位并强调逐渐被遗忘的高丽王室的正统性为目的来编撰的”。4[韩]朴仁镐著,全莹等译:《韩国史学史》,第49页。如前所述,因文献不足征,要明确这些高丽史籍的具体内容和编撰主旨存在相当大的困难,我们似不宜对书中的历史观遽下判断。值得注意的是,前文分析的忠宣王主动向元朝进献高丽史书的行为,非但无法体现出其欲剥离与元朝关系的意图,反而是有意识地强化双方宗藩关系的政治行为。这自然是由忠宣王的个人经历,尤其是他与外祖父忽必烈、元武宗海山的密切关系和政治利益决定的。这也暗示我们,在具体考察高丽史学著作中的历史意识时,尤应注意对不同历史时期的特殊背景的考察,如此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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