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艳娟 薛睿 赵映慧
摘要:基于2006—2019年长江经济带各省(市)的总征收土地面积、GDP、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地方财政收入、城镇人口等经济社会数据,构建土地征收效益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层次分析法、熵权法定量测算长江经济带土地征收社会经济效益,并利用GIS进行空间分析。结果表明,2006—2019年长江经济带各省(市)土地征收效益波动变化明显,2006—2009年波动较大,2010—2019年波动较小。整体而言,长江经济带土地征收效益较低,低和较低效益的省(市)数量多。长江经济带土地征收效益空间差异变化大,不仅带内东中西3个区域之间变化差异较大,而且3个区域内部也存在较大差异,并没有出现俱乐部趋同现象。
关键词:土地征收;社会经济效益;长江经济带
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23)12-0252-06
DOI:10.14088/j.cnki.issn0439-8114.2023.12.043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Evaluation of social and economic benefits of land expropriation in the Yangtze River Economic Belt
LAI Yan-juan, XUE Rui, ZHAO Ying-hui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and Law, Northeast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Harbin 150030, China)
Abstract: Based on the economic and social data of the total expropriated land area, GDP, total social fixed asset investment, local fiscal revenue, and urban population of the provinces (cities) of the Yangtze River Economic Belt from 2006 to 2019, the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of land expropriation benefits was built, the social and economic benefits of land expropriation of the Yangtze River Economic Belt were calculated by hierarchical analysis and entropy right method, and the spatial analysis was conducted by GIS.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land expropriation benefits of provinces (cities) in the Yangtze River Economic Belt from 2006 to 2019 fluctuated significantly. From 2006 to 2009, the land expropriation benefits fluctuated greatly, and from 2010 to 2019, the land expropriation benefits fluctuated slightly. On the whole, the land expropriation benefits in the Yangtze River Economic Belt were relatively low, and the number of provinces (cities) with low and relatively low benefits was large. The spatial differences of land expropriation benefits in the Yangtze River Economic Belt were great, not only among the three regions of the east, middle and west, but also within the three regions, and there was no convergence phenomenon of clubs.
Key words: land expropriation; social and economic benefits; Yangtze River Economic Belt
改革開放以来,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令人举世瞩目的成就,从经济特区到沿海沿边开放,从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到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文明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竞相生辉。2014年《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确定长江经济带为国家战略,经过6年多建设,长江经济带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实力最强的区域。长江经济带发展离不开土地的贡献,学者们从土地利用效率、土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等方面对长江经济带城市土地进行了多视角多维度研究。从城市土地利用效率看,长江经济带具有“条块状”分布特征[1],整体而言,带内城市土地利用效率较低[2,3],但呈稳定上升趋势[4];土地利用效率区域差异明显,带内东中西地区具有俱乐部趋同现象[5]。土地绿色利用效率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呈上升态势[6,7],土地生态安全明显上升[8],同时,城市土地综合承载力上升[9]。
“十四五”规划提出,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将进一步激发长江经济带社会经济发展活力。长江经济带的经济增长,建设用地的投入具有促进作用[10],而建设用地的投入需要持续的土地征收。土地征收是中国城镇化快速推进过程中一个显著的现象,伴随而来的是征收土地过程中引发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成为学术界最为关心的问题。法学、管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学科从不同角度对土地征收进行了深入研究,既有对土地征收制度的研究,提出了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路径[11-13];又有土地征收程序改革建议[14,15],更多的研究關注土地征收补偿与失地农民权益保障[16-18],相对而言,从地理视角研究较少,已有研究从侧面反映了土地征收的时空格局[19]。土地征收引发的社会经济问题仅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应该清晰地认识到土地征收能够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带动社会经济效益提升,然而,学者们对土地征收的社会经济效益研究较少,导致对土地征收效益认识不全面。本研究选择中国重要的长江经济带,建立土地征收的社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定量评价长江经济带各省(市)和上中下游地区的土地征收效益,以期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与土地征收科学推进提供理论参考。
1 研究区概况
长江经济带以长江为纽带,跨中国东中西三大区域和三大阶梯,覆盖四川、云南、重庆、贵州、湖北、湖南、安徽、江西、江苏、浙江、上海11个省(市),总面积约为205.23万km2,占全国的21.4%(图1)。2017年,长江经济带承载全国42.8%的人口,贡献全国45.2%的生产总值,是中国战略作用最强的区域之一,从东到西包含长三角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成渝城市群。
2 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2.1 评价指标体系与数据来源
本研究建立两级评价指标体系(表1),一级指标包括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二级指标包括征地拉动GDP强度、征地推动城镇化进度等6个指标。由于总征收土地是将原来土地利用类型转为城市建设用地,推动了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城镇化发展,相对城市建设用地而言,总征收土地是一个增量,因此社会经济指标也选用增量,然后与总征收土地相比,得到6个表示征收土地效益的社会经济指标。
总征收土地促使建设用地增加,进而拉动GDP增长,而“GDP增量/总征收土地”很大程度上能够反映征收土地的拉动贡献。建设用地的增加吸引更多的企业进行投资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增量/总征收土地”能够体现征地对投资的拉动力度。征收土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过程中对财政收入的增加具有明显带动作用,可通过“地方财政收入增量/总征收土地”直观表示。土地征收加速城镇化,“城镇人口增量/总征收土地”能反映对城镇化的推进。此外,土地征收意味着社会经济向前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提升,通过“居民消费支出增量/总征收土地”以及“居民储蓄存款增量/总征收土地”反映土地征收对居民消费和收入的影响,从而体现土地征收带来的社会效益。征收土地必然转换为建设用地,带来更多的产业和人口聚集,增加经济和社会效益,因此从这两方面选择指标对土地征收效益进行评价。
原始数据包括总征收土地面积、城镇人口、GDP、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地方财政收入、居民消费支出、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来源于高校财经资讯数据库以及《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国国土资源年鉴》。
2.2 熵权法与指标权重确定
利用熵权法确定各指标权重,最终测算土地征收效益的综合得分,定量评价长江经济带土地征收效益。以统计年鉴实际数据为基础,根据信息熵的原理,用熵值反映某个指标的离散程度,熵值越小,指标相对变化程度越大,即该指标对综合评价的作用(即权重)越大;相反,熵值越大,指标的变异程度越小,指标对整体贡献作用就越小。客观赋值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主观赋值的缺陷,可信度更高,具体步骤如下。
1)标准化处理。
为消除不同量纲对结果的影响,采用极差法对数据进行统一标准化处理,公式如下:
式中,Xij表示第i个省(市)第j个指标的原始数据;[X′ij]表示Xij的标准化值;maxXij和minXij分别表示原始数据中同一指标下的最大值和最小值。
2)熵值计算。
为保证熵值正常运算,对标准化后的数据进行平移,公式如下:
[Yij=X′ij+1] (2)
式中,Yij表示[X′ij]平移后的数值。
式中,Ki表示熵值;Tij表示第i个省(市)第j个指标所占比重;n表示评价样本数,n=11。
3)指标权重计算。
式中,Pi表示第i个指标所占权重;m表示指标的个数。
4)效益评价。
式中,Li表示土地征收效益评价得分。
3 结果与分析
3.1 长江经济带各省(市)土地征收效益分析
由表2可知,2006—2019年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的土地征收效益波动变化明显。14年内上海市的土地征收效益在11个省(市)中有12年都位居第一,其他省(市)与其差距明显,特别是2010—2013年,上海市的土地征收效益得分都高于0.90,遥遥领先其他省(市)。2006年上海市土地征收效益得分低于江苏省、浙江省,主要是2006年上海市总土地征收规模远高于其他年份,而相应的GDP、人口、投资等增量并不是最高。
2006—2008年重庆市、江苏省、浙江省的土地征收效益得分变化较大,重庆市快速上升,而浙江省和江苏省分别表现为急速式下降和稳步式下降;2009—2017年,三地征收效益比较稳定,波动较小。2018年后,上海市、重庆市、江苏省、浙江省的土地征收效益得分均呈逐年降低的趋势。
2006—2019年四川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和湖南省的土地征收效益得分呈升-降-升-降的变化趋势,不断反复。安徽省(2007年)、江西省(2008年)和四川省(2009年)都在2010年之前出现最大值,2012年之后,江西省(2013年)、四川省(2014年)和安徽省(2016年)征收效益得分出现最小值。湖南省的最小值和最大值与其不同,2009年最小,而2019年最大。湖北省则独具特色,最大值和最小值年份都在2012年之后,2015后土地征收效益波动最为剧烈。研究期间云南省、贵州省和江西省的土地征收效益得分较低,波动变化不大,其中云南省在2012年得分很低,几乎为0;而贵州省在2006年因为各项指标在11个评价对象中都垫底,与其他省(市)相比而言,土地征收效益得分为0;贵州省在2018年土地征收面积大幅减少,导致其土地征收效益得分达到峰值。
2009年四川省的土地征收效益得分明显突变,达到最大值,主要是因为2009年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量在研究期间最大,而总土地征收规模较2008年减少。研究期间,浙江省、江苏省、重庆市、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云南省土地征收效益得分最大值的年份,总土地征收规模均最小,由于经济、社会一直保持平稳快速发展,所征收的土地能够实现高价值,体现出最高效益。可见,总土地征收规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区域土地征收效益。
3.2 长江经济带整体土地征收效益分析
从测算結果看,长江经济带土地征收效益整体偏低,然而上海市却较高,云南、贵州、江西3省相对处于最低水平。上海市是中国的经济、贸易、金融中心和国际化的大都市,聚集了大量的人口和企业,经济发展水平在全国领先,经济发展增速较大,所征收的土地能够更好地助力经济社会的发展,也能够实现土地征收的高效益。2006—2019年云南、贵州、江西3省,无论是GDP、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城镇总人口、居民消费水平、居民储蓄存款的总量还是增量,在11个省(市)中均处于较低水平,经济社会发展速度较慢,但是土地征收规模却较大,并没有带动社会经济方面的相应增量,土地征收规模与社会经济发展不匹配,造成了持续性的土地征收效益偏低现象。
根据等距分级,将2006—2019年11个省(市)的土地征收效益得分(L)分为5个等级,高效益(0.8 3.3 长江经济带省(市)土地征收效益空间变化 2010年和2015年都是多数省(市)土地征收效益转折变化较大的年份,因此选择2006年(期初年)、2010年、2015年和2019年(期末年)4个年份分析空间格局(图2)。 2006年长江经济带的西部地区土地征收效益存在差异,只有四川省属于中等效益,重庆市属于较低效益,云南省和贵州省都属于低效益,特别是贵州省,由于全部评价指标在11个省(市)中都处于末位,因此计算后的理论值为0,当然实际上极低,并不为0。中部地区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的效益相当,差别较小,都处于较低等级。东部地区的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也存在较小差异,3个省(市)分属高、较高、中3个等级,实际看上海市与浙江省相差小。2006年长江经济带内东中西3个地区之间存在差异,而且东部和西部的内部也存在较大差异,只有中部地区的一致性高,差异小。 2010年长江经济带西部征地效益格局与2006年相比变化较大,2010年中西部地区除云南省、贵州省外,其余省(市)的土地征收效益均下降,成为低效益省(市),西部和中部保持高度一致性,其中四川省下降幅度最大。2010年长江经济带内东部征地效益的变化最大,江苏省和浙江省的征地效益大幅下降,掉入较低等级;而上海市的效益上升,进入最高等级。总之,与2006年相比,2010年长江经济带征地效益格局变化较大。 2010—2015年长江经济带征地效益格局变化较小,各省(市)的土地征收效益均呈现小幅度波动,整体较为平稳。与2010年相比,长江经济带中西部的重庆市和湖北省的土地征收效益有所提升,其余省(市)仍均为低效益。东部不仅与中部、西部不一致,其内部也不一致,江苏省和浙江省相当,都为较低效益省份;上海市则是征地效益较高市,由于2013年上海市征地效益的评价指标中有4个在11个省(市)中都最高,因此上海市征地效益评价得分最高。 2019年长江经济带征地效益出现新格局,土地征收效益最高的不再是上海市,而是位于中部地区的湖南省,西部与东部整体上差异减小,西部地区的四川省和云南省等级不变,而重庆市等级下降,贵州省等级提升。中部地区存在3个等级差异,湖南省土地征收效益大幅提高,为较高效益,湖北省为较低效益,安徽省和江西省属于低效益。东部地区的土地征收效益均降低,江苏省和浙江省降为低效益,上海市降为中等效益。 4 小结与讨论 土地利用效益的研究很多,但土地征收的效益研究缺乏,相关评价指标更是很少,本研究从土地征收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带动视角出发,探索性地建立了评价指标体系,期望能够为土地征收效益的评价提供理论参考。选取反映社会经济发展的人口、GDP等的增量与总征收土地规模之比,构建土地征收社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运用熵权法确定权重,定量评价了长江经济带各省(市)的土地征收效益,得出了一些与以往研究不同的结论。主要结论如下:①2006—2019年长江经济带各省(市)土地征收效益波动变化明显,特别是2006—2009年多数省(市)土地征收效益波动较大,且大多数省(市)土地征收效益呈波动下降趋势,2010—2019年多数省(市)波动较小。②长江经济带整体土地征收效益较低,低和较低效益的省(市)数量多。③整体上看,长江经济带土地征收效益空间变化差异大,不仅带内东中西3个区域之间等级差异变化较大,而且3个区域内部也存在较大差异,并没有出现俱乐部趋同现象。 根据研究结果,2006年以来,长江经济带内多数省(市)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建设用地盲目扩张现象,造成征地规模较大,而相应的社会经济效益并没有跟上,从而造成较多土地资源低效利用。只有当征收土地面积与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收入、人口增长等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指标的增长相匹配的情况下,土地征收效益和经济社会发展才能相辅相成。土地征收规模过大容易形成土地资源浪费,而土地征收规模较小,则会限制地区内经济社会的发展。长江经济带的上海市已经在2017年提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负增长”,存量土地更新开发成为主要方式;长江经济带的其余10个省(市)应当向上海市学习,推进社会经济发展转型,推进增量规划向存量规划转变,积极盘活存量用地,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最大程度减少征地规模,提升土地征收的社会经济效益,响应高质量发展。 由于数据获取困难,未能评价最近一年(2020年)长江经济带土地征收的社会经济效益;由于统计口径变化等影响,也未能获取2006年之前的土地征收数据,未来需要整合数据,保持一致性,研究土地征收制度实施以来的征地效益。此外,本研究以省和直辖市为研究单元,尽管宏观上能够明晰土地征收效益格局,但不能在县市单元反映,未来需要更小尺度的研究。由于可供参考的土地征收效益评价指标很少,虽然构建了评价指标体系,但使用的评价指标较少,很难充分科学地体现长江经济带内的土地征收效益,未来还需要多视角多维度选取评价指标,建立更全面更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 参考文献: [1] 金 贵,邓祥征,赵晓东,等.2005-2014年长江经济带城市土地利用效率时空格局特征[J].地理学报,2018,73(7):1242-1252. [2] 杨 奎,文 琦,钟太洋.长江经济带城市土地利用效率评价[J].资源科学,2018,40(10):2048-2059. [3] 陳 恩,董 捷,徐 磊.长江经济带城市土地利用效率时空差异与收敛性分析[J].资源开发与市场,2018,34(3):316-321. [4] 周晓艳,章 芳,张苗苗.长江经济带城市土地利用效率的影响因素及其空间溢出效应研究[J].测绘与空间地理信息,2020, 43(4):1-6. [5] 李 璐,董 捷,张俊峰.长江经济带城市土地利用效率地区差异及形成机理[J].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18,27(8):1665-1675. [6] 葛 堃,邹 珊,卢新海,等.区域一体化背景下城市土地绿色利用效率空间收敛分析——以长江经济带为例[J].华东经济管理,2021,35(3):31-41. [7] 金声甜,肖文海,杨胜苏,等.长江经济带土地利用变化及其生态系统响应[J].经济地理,2020,40(7):166-173. [8] 黄烈佳,杨 鹏.长江经济带土地生态安全时空演化特征及影响因素[J].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19,28(8):1780-1790. [9] 李 洁.长江经济带土地综合承载力时空分异评价与障碍因子诊断[J].华东经济管理,2019,33(8):67-75. [10] 陈伊翔,朱红梅,吴 飞,等.长江经济带建设用地扩张与经济增长关系及区域差异[J].地域研究与开发,2017,36(5):93-96,114. [11] 周建亮,吕振臣,尹建中.我国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路径选择[J].中国行政管理,2012(7):23-26. [12] 贺雪峰.农民利益、耕地保护与土地征收制度改革[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2(4):1-5. [13] 彭 錞.中国集体土地征收决策机制:现状、由来与前景[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7,20(1):46-59. [14] 陈怡竹.中国土地征收程序模式之转型:从管理主义到协商合作[J].中国土地科学,2020,34(4):35-40,47. [15] 司 野.土地征收中被征地农民确认程序研究[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7(5):7-13. [16] 诸培新,卜婷婷,吴正廷.基于耕地综合价值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1,21(9):32-37. [17] 李 中,彭魏倬加.征地补偿谈判与农民权益维护的实证分析[J].经济地理,2019,39(4):182-191. [18] 李增刚,董丽娃.土地征收中的公共利益:程序、补偿和效率[J].财经问题研究,2014(7):78-85. [19] 刘 涛,史秋洁,王 雨,等.中国城乡建设占用耕地的时空格局及形成机制[J].地理研究,2018,37(8):1609-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