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雯,尹瑞红,王彪
(郑州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河南省肿瘤医院 a.健康管理中心;b.医疗保险办公室,河南 郑州 450008)
恶性肿瘤是全球及中国主要疾病负担之一[1-3]。中国癌症发病率和病死率较高[4]。目前多种癌症(如肺、胃、食管、肝、结直肠、乳腺癌等)联合筛查作为二级预防措施,可使得癌症患者诊疗关口前移,有效提升个体预后水平,降低病死率及人群健康和经济损失[5-8]。针对多种癌症联合筛查的卫生经济学和可持续性评估有助于优化该项措施在广大人群的实施和推广[9-15]。因此本研究基于筛查项目潜在受试者角度,通过调查河南省城市居民对多种癌症联合筛查的频率倾向和支付意愿,旨在为该省及其他情况类似地区未来筛查项目制定和有序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采用横断面抽样调查的方法,基于河南省城市居民人群,从癌症筛查服务的潜在需求方角度纳入调查对象。首先在社区基于风险评估问卷评估个体患癌风险,患者若经问卷评估为单一或多种癌症高危则须至指定医院进一步诊断筛查。(1)纳入标准:参加往日调查时未接受过本问卷调查;能够理解相应调查流程并已签署知情同意书。符合纳入标准的人群则基于问卷风险评估结果分为如下3类。(1)普通个体:普通参加问卷调查的非癌症高危个体。(2)单一高危个体:评估为单一癌种高危且已完成诊断筛查的患者。(3)两种及以上高危个体:评估为≥2种癌种高危且已完成诊断筛查的患者。
经风险评估问卷纳入的个体,再基于项目组统一编制的筛查意愿问卷对其进行调查。具体信息由调查对象本人填写,调查过程中由经统一培训的调查员进行解答和核查填写内容。调查内容包括:(1)基本情况(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从事职业,婚姻状况等);对于筛查服务的需求(基于完全免费、完全自费两种付费模式假设下,调查个体拟接受多种癌症联合筛查的频率倾向);对于每3 a进行1次联合筛查的支付意愿(调查个体对筛查费用的支付意愿,个人最多愿意支付的费用额度及不愿意支付的原因)。
共计纳入2 139例河南省城市居民作为调查对象,其中普通个体715人,单一高危个体874人,两种及以上高危个体550人。样本年龄为(54.34±7.71)岁,3类亚组人群年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其中两种及以上高危个体组较单一高危个体组平均年龄略低(P<0.05)。样本中男性占比为42.8%,其中两种及以上高危个体组较普通个体组男性占比低(P<0.05)。样本中18.7%为大学及以上受教育程度,其中单一高危个体组较普通个体组大学及以上占比高(P<0.05)。样本中近5 a人均年收入为3.0(2.0,5.0)万元,其中普通个体组年收入最高(P<0.05)。样本具体信息见表1。
表1 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若假设多种癌症联合筛查的付费模式为完全免费,即由政府或相关机构全额承担相应筛查支出,调查个体能接受的筛查频率。结果显示,62.6%的调查对象选择每1 a进行1次筛查,23.0%选择每2 a进行1次筛查,10.7%选择每3 a进行1次筛查。若筛查完全免费,共计96.3%的调查对象选择每1~3 a进行1次筛查。不同亚组个体对于选择每1~3 a进行1次筛查的选择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图1)。
图1 完全免费假设下,居民对多癌种联合筛查频率的选择倾向
若假设多种癌症联合筛查的付费模式为完全自费,即由个人全额承担相应筛查支出,调查个体能接受的筛查频率。结果显示,调查对象中选择每1 a进行1次筛查的占比下降至29.6%,选择每2 a进行1次筛查的占比上升至30.5%,选择每3 a进行1次筛查的占比上升至19.2%。若筛查完全自费,调查对象选择每1~3 a进行1次筛查占比下降至79.3%。不同亚组个体对于每1~3 a进行1次筛查选择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与“完全免费”付费模式假设下的结果类似(图2)。
图2 完全自费假设下,居民对多癌种联合筛查频率的选择倾向
若假设多种癌症联合筛查的付费模式为部分付费,即由政府或相关机构承担部分筛查费用,剩余部分费用由个人支付,以此调查个体的支付意愿,个人最多愿意支付的费用额度及不愿意支付的原因。结果显示, 80.3%的调查对象愿意支付剩余部分费用,各亚组个体选择愿意支付的占比相近(P>0.05)(图3)。对于选择愿意支付剩余部分费用的研究对象,假设人均筛查总费用1 500元时,愿意支付小于50元的占比最高(30.4%),愿意支付超过500元的占比仅占7.5%。各亚组人群愿意支付费用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种及以上高危个体愿意支付超过500元的占比最低(3.8%)(图4)。对于选择不愿意支付剩余部分费用的研究对象,“费用难以承受”为主要原因(66.5%),其他原因有“没必要”(23.5%),“没时间”(17.6%),“检查痛苦”(5.7%)等。各亚组选择“费用难以承受”的占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图5)。
图3 居民对多癌种联合筛查有支付意愿占比情况
图4 有支付意愿的居民对多癌种联合筛查最多愿意支付额度
图5 无支付意愿的居民对多癌种联合筛查不愿意支付的原因(多选)
本研究通过横断面调查河南省城市居民对多种癌症联合筛查的频率倾向及支付意愿,分析出在完全免费和完全自费的两种付费模式假设下调查对象愿意接受筛查的频率差异,以及是否愿意部分付费,若愿意支付则调查可接受的付费额度,若不愿意支付则调查主要原因等信息。结果显示,河南省城市居民具有较好的多种癌症联合筛查意愿,有一定的支付意愿但具体可接受的支付费用额度有限。
筛查频率倾向方面,在完全免费和完全自费两种付费模式假设下,河南省城市居民愿意参加每1~3 a筛查1次的占比分别为96.3%和79.3%,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为93.9%和67.3%)[10]。本研究结果提示该地区城市居民具有良好的健康意识以及对于筛查健康收益的认识。此外,在筛查完全免费的付费模式假设下,调查对象更倾向选择1 a进行1次高频筛查模式。该结果提示亟需对于癌症筛查频率进行进一步宣传,以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和经济负担。
筛查支付意愿方面,调查对象中河南省城市居民愿意支付部分费用的占比为80.3%,同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6.7%)。然而,愿意支付额度大于500元(本研究假定人均筛查费用1 500元)的占比仅占7.5%,该指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2%)[15]。对于选择不愿意支付部分费用的调查对象,其主要原因与全国性调查中的结果一致,均为费用难以承受,没必要和没时间。值得注意的是,各亚组间在支付意愿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其中普通个体组愿意支付500元以上占比在3个亚组中最高,选择费用难以承受的占比最低,剩余两亚组则具有较低的支付意愿。本研究结果提示该地区城市居民对于癌症联合筛查的部分付费模式具有较好的支付意愿,但人群可接受的支付额度较低,尤其是癌症高危人群。未来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大筛查项目宣传力度,同时在筛查项目的设置上优化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共付机制。
本研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本调查研究进行时间较早,随着经济发展后续可能在筛查总费用和个体可接受付费额度上有一定变化,但不会影响研究结论。另一方面,受限于问卷内容,本研究未能基于各亚组人群分析影响个体决策的潜在因素。未来有必要进一步完善问卷设计并对该地区人群进行随访调查。
河南省城市居民对于多种癌症联合筛查的接受意愿较高,提示在该地区推广该类筛查项目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另一方面,居民普遍对于筛查的支付意愿和可接受的支付额度有限。未来制定和设计相应筛查项目时应充分考虑人群的经济水平和个体付费的占比,以提升筛查项目的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