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背景下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研究*

2024-01-03 02:53张力一翔
赣南师范大学学报 2023年5期
关键词:界别人民政协共识

张力一翔

(华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州 510631)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1]在此之前,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2]和在2021年中央人大工作会议[3]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性,并且对全过程人民民主做出了系统论述。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也要求,要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得到更好发挥,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使得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得到巩固和发展。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之间有着契合性的关联。因此,在全过程人民民主背景下深入理解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能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更好地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充分地落到实处,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奠定更加坚实的民主基础。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与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契合性关联

共识对于一个国家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凝聚全社会的高度广泛共识对于新时代中国的发展具有特殊的意义。同时,人民政协作为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政治组织,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团结全社会人民群众、凝聚全社会共识,其凝聚共识的功能积极回应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取向、实质内容和目标定位。

(一) 助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凝聚共识维度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概念,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民主新形态,开创了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人民创造历史的高度,强调要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征程。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4]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以人民为主体,在多元部门主体参与的背景下,通过对话协商的方式达成共识、凝聚力量,从而达到共同的目标。从这个角度看,全过程人民民主有着凝聚共识的维度。具体来看,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实质内容、目标定位等内容。

第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基础是要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全社会凝聚共识。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取向要求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将人民的意愿贯穿工作的全方位、全链条、全覆盖,高效掌握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使得全过程人民民主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内在的共识。另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搭建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来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机会和利益,不断调和社会矛盾,力求取得社会最大公约数和共同价值准则。

第二,全过程人民民主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内容,这其中主体间的认同度和共识度,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凝聚共识工作的关键。特别是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背景下,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进一步夯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共识基础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以人民为主体的民主,其关键在于人民之间的认同与共识。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需要人民群众之间的密切联系与认同,更需要有人民意愿表达的渠道与平台,才能最广泛地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热情。

第三,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目标是在维护人民民主政治的同时,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关键在于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3]人民始终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出发点与落脚点。

(二) 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助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独特优势

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人民政协起着协调、协商的作用,发挥着凝聚共识的制度功能作用,推动着制度优势的转化。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人民政协强化协商,广泛代表、增强共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人心是最大的政治,统一战线是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强大法宝。”[1]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的政治组织,以主体的形式融入全过程人民民主之中。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新职能,有利于新时代人民政协加强自身建设,有利于调动最广泛的人民主体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中。人民政协凝聚共识职能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着主体、结构等层面的匹配性,人民政协的主体构成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体,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制度设计契合并支撑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环节。

首先,人民政协通过有效吸纳广大政协委员,实现培育和提高全过程人民民主政治主体的民主能力的目标。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体是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人民群众以不同的政治载体和组织中的身份参与社会民主生活。人民政协通过凝聚共识提升社会各领域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一定程度上提升全过程人民民主主体的民主水平。[5]其次,人民政协通过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搭建稳定秩序完成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任务。[6]新时代,要在我国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全社会人民的整体思维,更需要凝聚多元的政治力量来为共同的政治目标和利益奋斗。人民政协要始终坚持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两个方面双向发力。不仅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畅通的民主渠道和平台,更要协调化解社会矛盾和分歧,凝聚广泛的共识。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背景下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机理阐释

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有机形式和制度载体,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职能运行机理内在于国家民主政治的发展进程中。全过程人民民主对于新时代人民政协凝聚共识职能的发挥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人民政协遵循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培育共识

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是具体的,是根源于具体的实践形式、制度体系的治理效能。[7]《中国的民主》指出,人民群众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民主共识。[8]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标准,让人民群众在民主参与中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切实做到为人民谋幸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最大限度保障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开展,人民当家作主更为扎实。”[1]人民政协作为专门政治协商机构,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载体。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载体,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自己的协商民主性质,在事前与相关部门进行协商、沟通,并推进事项的整体进展;另一方面,要注重在发挥凝聚共识职能的同时,加强同其他部门间的合作发展,努力协调矛盾,在协商中促进更多共识的达成。特别是在凝聚共识工作的过程中,人民政协要密切联系群众,掌握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诉求,力求形成全社会较为广泛的普遍共识。

(二)人民政协与多元人民民主主体传递共识

马克思、恩格斯强调要“为所有的人创造生活条件,以便每个人都能自由地发展他的人的本性”。[9]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理论和民主理论的重要实践,强调通过多样、多元、多主体的民主形式,打造一条完整、系统的民主链条,使全体人民都可以全过程地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工作。[10]而人民政协发挥凝聚共识的职能需要与其他的主体共同配合合作,才能发挥出最佳的效果。一方面,人民政协与各领域的人民共同构成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体,共同为凝聚共识、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民主而努力奋斗。另一方面,人民政协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各主体、各制度间是一种高度协调、相互成就的关系,共同发挥着我国的民主优势。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现实需要。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在国家发展的各环节、各方面,通过广泛、高效的民主实践将民主的价值取向、目标、实践路径等内容都融入国家政治发展的各环节。人民政协的制度设计贯穿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各链条,使其能够强化共识。总之,人民政协凝聚共识职能有利于更好地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三)人民政协参与多环节人民民主过程强化共识

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于新时代中国政治生活的全过程、全链条、全覆盖、全方位。人民政协的制度设置实现人民群众民主参与政治生活的可能,并且在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个环节中加以强化。从这个角度上看,人民政协凝聚共识职能的运行在更好地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新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更高更切实的民主,旨在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构建起多样、畅通的民主渠道与民主形式,构成一条完整、系统的民主链条。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是民主协商的重要平台、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民主管理的重要方式、民主监督的重要组织。[11]新时代的人民政协凝聚共识职能助推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链条有序衔接、良性运转,使其互相联系、互相渗透、环环相扣、内在统一,在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上卓有成效。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点在于实现民主过程的延续性。人民政协凝聚共识职能是对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三个职能的高度凝练,贯穿人民政协履职工作的全过程。政协委员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参与政治决策,通过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提高工作的水平,采取民主管理的方式确保权力在人民。由此,在实践层面,构成一套完整的制度保障和实践逻辑。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背景下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问题解析

(一)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认识不够系统

由于人民政协凝聚共识职能正式提出的时间不长,导致部分工作人员对于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认识不够系统,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其一,对于人民政协凝聚共识与思想引领的关系认识不到位。其二,对于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认识存在偏差,继而引发实践层面的偏向与误差。其三,部分政协委员未能够系统理解与掌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还不能站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高度去践行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职能。由于对人民政协凝聚共识认识的不足,引发人民政协在凝聚共识工作过程中的角色缺失。因此,人民政协系统要加强理论学习,强化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职能认识,系统掌握党中央关于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的最新内容与重要思想。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人民政协要通过有效工作,努力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12]除此之外,还存在着人民政协协商工作的角色定位不清引起的凝聚共识与建言资政双向发力机制尚未完善。新时代,在协商中实践人民民主的人民政协是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但目前还存在着人民政协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商对接脱节、复合式协商民主制度体系还未完善的问题,使得人民政协与党委、政府等部门间的衔接合作、传递共识相对薄弱。因此,要完善凝聚共识与建言资政双向发力机制,要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将解决人民群众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作为凝聚共识工作的中心。

(二)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运行机制不够完善

健全的机制是人民政协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发挥凝聚共识作用的重要前提条件和保障。目前,人民政协现有的制度有能力支撑起党和国家发展的需要,但仍然存在着部分的问题。

第一方面,各地方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的开展水平还存在一定差异。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关注人民生活、解决人民的困扰,旨在为人民谋幸福。但部分地方政协在开展凝聚共识工作时,存在着长效履职机制的不健全问题。第二方面,部分地方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渠道不畅、不够广泛。人民政协在全过程人民民主背景下开展凝聚共识工作水平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受机制影响。同时,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工作需要紧跟时代发展,但目前部分地方政协存在渠道、平台过于传统的问题,难以满足新时代凝聚共识工作的需要。第三方面,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的着力点存在狭窄单一的问题。部分地方政协凝聚共识的工作多集中于对政策的建言资政,但在实践层面对制度性的安排还需进一步强化。同时,部分地方政协还存在着不够扎根基层人民,与群众密切联系的工作还需进一步深入。

(三)政协委员凝聚共识的主体作用不足

政协委员作为推进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的主体,是人民政协产生、存在和发展的重要组织基础,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最大的包容性。但在现实的工作中,部分政协委员在凝聚共识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未能起到预期的效果。

一是界别在凝聚共识工作中还存在着部分问题。界别是人民政协的独特优势,在人民政协工作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以下问题:界别的设置存在着不合理、界别的意识不强、界别工作机制不全、界别活力不足等问题,界别的理论学习、界别意识与工作的机制要进一步的健全完善,要搭建更广阔的界别履职平台与渠道。

二是部分政协委员的工作能力和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专门协商机构,在工作中应该时刻体现专业性。通过专业的协商民主、凝聚共识的职能不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但部分政协委员由于自身的原因,在思想引领、调查研究、宣传教育、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可能存在欠缺,比如发声频率低、发声力度小、工作意识薄弱等问题。总体上,这与新时代人民的发展需要、社会的需求间存在一定的差距。

四、 全过程人民民主背景下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优化路径

(一)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

思想政治引领与广泛凝聚共识是人民政协履职的中心环节。因此,全过程人民民主背景下的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要强化思想政治的引领作用,使得最大限度地凝聚起全国人民的爱国共识、政治共识、道路共识、文化共识和思想共识。[13]具体的举措是:其一,要加强党对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领导,坚定政协政治定位,坚守人民政协凝聚共识职能的优化方向和目标。坚持党的领导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和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都必须坚持的原则。一方面,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全面领导下,通过加强人民政协自身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等内容来确保方向的正确。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在新时代,人民政协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要坚持理论学习教育的常态化,提高政治站位,形成大格局。通过不断健全政协系统党的组织体系、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体制,发挥党对政协的全面领导作用。另一方面,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有机结合。党的领导能助力人民民主的有序推进。同时,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路径是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14]其二,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通过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其作为引领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的指导思想,使得全国各族人民能够形成最大的普遍共识与认同,汇聚起亿万中国人民的力量,共同投身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建设中。

(二)要完善政协制度体系

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制度体系的健全与完善是在全过程人民民主背景下做好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制度保障。当前,人民政协现有的制度体系已经较为规范,但要使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的水平大幅提升,更好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还需要攻克机制壁垒,畅通渠道。通过体制机制、程序正当、来确保人民政协凝聚工作的效果。一是强化组织协同来提升凝聚共识工作的系统化。通过党政部门协商来向社会广泛传播协商共识,依托社会协商来化解矛盾,借助基层协商向社会广泛传播共识,真正做到“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15]二是进一步拓展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的平台渠道,使工作具有更多的可能性。譬如通过开设委员讲堂等极具吸引力的创意平台,运用“线上+线下”“引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加强政协委员与基层的联系,强化双向沟通新渠道,力求实现人民民主,真正地将党的决策转化为社会共识,把社会各界的智慧与力量凝聚为建设的力量。三是健全制度机制,使得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更具有可持续性。比如,通过强化党派间的合作交流机制、完善专委会工作制度、建立起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机制等保障机制。在共同思想政治引领的基础上,依据新时代社会和人民的发展需求,不断创新凝聚共识的工作机制、不断扩展凝聚共识工作的渠道与平台,努力打造出符合新时代发展所需要的凝聚共识机制。

(三)要推动履职提质增效

在全过程人民民主背景下,做好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一是要完善政协委员产生机制和管理机制,提升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民意代表性。从本质上讲,人民政协委员的工作水平会影响凝聚共识工作的效果好坏。为此,要提升人民政协委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方面,健全人民政协委员的产生机制,把好入门关。政协委员的产生要综合考虑其政治觉悟、专业精神、文化素养等各个方面,使得产生的政协委员能够真正地代表人民、为人民办实事、让人民真满意。另一方面,加强政协委员的管理机制,要强化对委员的履职能力提升培训常态化与监督工作的常态化管理机制,接受人民的监督。通过以上措施提升政协委员水平与能力,使得政协委员能够在各种形式的民主协商中凝聚起最大共识,能够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等各职能中调动起最大共识,能够在党内外活动中汇聚起最大的共识。[16]二是进一步调整并优化界别的设置,并建立起较为健全的界别凝聚共识常态化工作机制,达到最大幅度凝聚人民广泛共识的效果。当前,人民政协的界别基本涉及社会的各阶层、各群体,能够较为广泛地代表社会各界的智慧与力量。但为了更好地发展好全过程人民民主,要不断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发展需要进行调整、完善。第一,进一步调整界别比例、加大基层的比例。第二,根据新时代发展的需要,增设新的界别,适当删减不符合新时代发展的界别,使得界别格局进一步优化。第三,将界别委员联系群众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进行开展;组织界别委员定期开展调查研究与宣传教育工作。

总而言之,全过程人民民主与人民政协凝聚共识之间具有高度的契合性关联。在全过程人民民主背景下,优化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的路径,有利于新时代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工作的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更好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汇聚起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与力量共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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