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区时期赣南妇女扩红研究*

2024-01-03 02:53郭长女
赣南师范大学学报 2023年5期
关键词:赣南苏区动员

郭长女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旅游与外语学院,江西 赣州 341000)

扩红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狭义的扩红指的是“扩大红军”,[1]充实红军军事力量。广义的扩红不仅包括直接的参军,还包括围绕扩大红军所开展的一系列活动和颁布的相关政策等,比如,慰劳红军、优待军属、保障后方等。本文所指的扩红,主要取其广义的含义。大革命失败后,“中共中央召开八七会议,会上提出了‘政权是由枪杆子中取得的’重要观点”,[2]由此开始了中国共产党独立领导武装斗争的革命新时期。扩大地方武装,迫在眉睫,这是扩红的内在动因。九一八事变拉开了日本帝国主义侵华的序幕,反对帝国主义瓜分中国,争取中国的民族解放,这是扩红的外在驱动力。毛泽东指出“无论什么事情,没有女子,都绝不能成功。”[3]占近人口半数的赣南妇女,作为红军最亲近的亲属,是决定扩红的重要力量,在扩红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 赣南扩红妇女的阶层来源及其参加扩红的原因

苏区时期赣南扩红妇女主要来自三个阶层,“外来妇女精英干部、革命中成长起来的妇女干部和赣南普通劳动妇女”。[4]中央苏区建立前,赣南妇女社会地位低下、经济上不平等、婚姻上不自由。中央苏区建立后,主观上为了提升社会、经济和婚姻地位;客观上受舆论动员、教育动员、激励动员的影响,广大赣南妇女积极投入扩红运动中。

(一) 赣南扩红妇女的阶层来源

1.外来妇女精英干部

外来妇女精英干部基本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大多还留过学,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她们是共产主义的坚定信仰者,有较强的革命动员能力和实践能力,也是赣南妇女扩红运动的模范示范者和直接领导者。诸如邓颖超在《红色中华》发表题为《怎样领导各省第一次女工农妇代表大会》的文章强调:“要发扬妇女的扩红积极性和竞赛精神,努力为第五次反‘围剿’做好充分的准备,为扩红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5]金维映在中央苏区时“曾以扩大红军和收集粮食的‘突击模范’而闻名遐迩,当时的苏维埃中央政府机关报《红色中华》,曾多次在显著的位置上报到金维映的先进事迹。”[6]366蔡畅在参加兴国第一次女工农妇代表大会时号召“苏区妇女发扬半边天的作用,担当起后方的各项革命人物。她说:‘妇女要接上男同志的班,凡是男同志能办到的事情,女同志要力争能够办到。’”[6]361李伯钊在《红色中华》发表《怎样发动群众热烈的来购买“革命战争公债”?》一文,特别强调“只有从政治上去动员群众,才能使群众对苏维埃发行的公债有明确的认识,而自动、热烈的购买公债。”[7]

2.革命中成长起来的妇女干部

在革命中成长起来的妇女干部基本有苦难的过往经历,大多还是几年前封建礼教下桎梏的童养媳。原本是文盲,在党和苏维埃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努力学习文化知识,积极参与革命,成了扩红运动的中坚力量,在动员赣南妇女参加扩红支持革命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7]有的是中央委派来或者从周边根据地进入赣南的,她们在其他根据地曾多次参加革命起义,自身具有丰富的革命经验,革命的执行能力也较强。如王泉媛在瑞金参加完第一次红军家属代表大会后,“单枪匹马到西岗县一个区负责开展扩红工作。在这里,她亲身体会到妇女工作对于扩大红军的巨大作用。”[8]41“长征前夕,李坚真和中央妇女部又动员苏区妇女为红军做了二十万双鞋和十万条米袋。”[8]387有的是赣南本地成长起来的妇女干部,她们有着吃苦耐劳、勤劳勇敢的精神品质,对扩红有着深远的影响。如李桂英和妇女干部“组织妇女生产,组织耕田队,让老年人男子手把手教妇女耕田、耙田。还组织妇女帮助红军家属做家务。”[9]258还有诸如危秀英、李美群、谢玉钦等赣南本地成长起来的妇女干部。

3.赣南普通劳动妇女

她们虽然知道扩红可以保卫苏维埃革命的切身利益,但是也担心战争带来的沉重代价。该群体占据了妇女中的大部分人数,是扩红必须争取的主要对象,也是扩红的主体。中国共产党通过采取积极动员、慰劳红军等各种有效措施,使普通劳动妇女从“‘欲迎还拒’到‘追求改变’再到‘热情参与’”,[10]有效提升了扩红成绩。诸如“全苏区的劳动妇女们,要来鼓动自己的儿子和丈夫到前方去,争取战争全部胜利!”[9]81“瑞金九堡区妇女同志们,最近要慰劳红补充第三师,准备在十月节前完成二千双草鞋,据说他们又提出以布尔塞维克的速度,要在十月初旬以前全部完成,好让广大的,红补充第三师的战士们早些到前线去彻底粉碎国民党的五次‘围剿’!”[11]“最近在动员送九千担谷给红军吃的号召下,全城市的妇女,大部分是小脚妇女,非常热烈的帮助运送,在七月十日到八月二日共计动员了一千三百余名的妇女送谷。虽然这些妇女同志以为初次参加运输工作,不能负很重的担子,但是这里也可以证明她们对参战工作的热烈了。”[12]可见,这些赣南妇女热情支援革命在某种意义上,无疑为扩红提供了无形的动力。

(二)赣南妇女参加扩红的原因

1.主观原因

(1)追求社会地位的提升

中央苏区建立前,赣南妇女深受“‘政权、族权、神权、夫权’四大绳索的压迫”,[13]8终日无声无息地困在家庭的小圈子里,处于被支配、被奴役、被摧残的地位,只被当作附属品,毫无人身自由,社会地位更无从谈起。“三从四德”“女子无才便是德”“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强大的宗法礼教严重桎梏着赣南妇女。妇女不得擅自进入祠堂,不能入本姓族谱,即使记入丈夫姓族谱,也是附庸式的记入,况且只记姓,不记名,连名字也被“分割肢解”。平日里不能和男人同桌吃饭,甚至洗干净的衣服也不能与男子的衣服晾晒在一起。歌谣中唱的“娶到的妻,买到的马,要打就打,要骂就骂”[13]9形象地反映了当时赣南妇女低下的社会地位。深受压迫的赣南妇女迫切需要提升社会地位,而共产党、工农红军的到来,给其解除枷锁带来了希望。

(2)追求经济地位的改进

中央苏区建立前,赣南妇女承担了繁重的劳动,“工作未成片段,这件未歇,那件又来”,[14]除了抚养教育儿女,料理家务以及一切琐事,还要经常外出打柴耕种,然而,经济地位仍然低下,没有过问权,没有做主权,衣食往往比男子要差,一直是男子的附属品。经济报酬也极其不平等,劳动力价值也比男子低得多,同是一份活,男子的工钱是妇女的双倍,甚至3倍多。此外,作为主要生产资料的土地,由于旧有的封建习俗,赣南妇女在土地分配上也常常处于被压迫的地位,有的妇女连土地也分不到。中央苏区建立之后,赣南妇女有机会与男子一样平等分土地,开始投身根据地的经济建设并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与此同时,“妇女在消费中享有更多的权利”,[15]比如妇女可以支配自己挣的钱,可以购买自己喜欢的耳环,或者购买公债支援前线。

(3)追求婚姻地位的改善

中央苏区建立之前,由于封建礼教的束缚,在“父母之命、媒妁之约”沉重枷锁的桎梏下,赣南妇女在婚姻上没有自主权,婚姻命运完全掌握在父母手里、夫家手里,被沦为婚姻中的商品。更为畸形的童养媳、等郎妹、寡妇不能再嫁等封建婚姻制度更是把赣南妇女推向了悲惨的命运。中央苏区建立之后,赣南妇女婚姻上获得了自由解放。在苏维埃政府的领导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得以颁布,对于结婚规定:“男女结婚须双方同意,不许任何一方或第三者加以强迫。”[16]151这对妇女与男子一样享有平等的婚姻自主权给予了法律上的保障。与此同时,社会观念也逐渐发生了变化,赣南妇女摆脱旧式婚姻的行为逐渐被社会认可,有的还投身革命彻底改变了命运。比如,邓六金、李坚真、危秀英,从童养媳蜕变成了共产主义战士,为新中国建设做出了卓越贡献。

2.客观原因

(1)舆论动员

思想上接受扩红,是赣南妇女参与扩红的基础。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为获取革命胜利,动员赣南妇女支持参与扩红,保障苏区男子大多上前线,各种各样的扩红舆论动员为赣南妇女打响了扩红的先声。为唤醒赣南妇女的觉醒,针对传统与保守的赣南妇女,党和苏区政府“成立了自上而下的扩红机关”“新组建了总动员武装部,专门负责中央苏区的扩红动员工作。”[17]同时借助《红星报》《红色中华》《青年实话》等政府机关报刊发了一系列宣传鼓励扩红运动的相关文章。与此同时,还采取了“群众大会演讲、化装演讲、组织宣传队深入群众中演讲、画报、壁报、歌谣、标语、浅显宣传”[18]8种生动形象、浅显易懂的宣传动员方式。宣传红军的宗旨、纪律、任务,揭露国民党政府、封建主义、帝国主义的重重压迫,让赣南妇女明白劳苦大众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原因,行动起来干革命、支持扩红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宣传苏联妇女和中国苏维埃妇女与国民党统治下妇女的生活情形对比;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是扩红革命的指南针、革命胜利的有力保障,让赣南妇女看到胜利的曙光。

(2)教育动员

革命前,赣南妇女没有受教育的权利。当时中央苏区把妇女学习文化教育看作同打土豪一样的头等大事来对待,用歌谣号召赣南妇女学习文化,教育启发赣南妇女的阶级觉悟和共产主义思想觉悟,提升赣南妇女的文化水平和政治水平,动员赣南妇女加入扩红,深入苏维埃建设。首先,动员赣南妇女参加以识字为基础的普及教育。按居住地距离编成识字班或识字组,从自己的名字、猪牛鸡狗等生活字学起;因陋就简,随时随地随人数,喝茶时、乘凉时,以地为黑板,画地为字;白天地里干活,就利用休息时间在田间地头学习;晚上煤油不足,就点燃松枝代替油灯上课。其次,动员赣南妇女接受“干部教育和职业培训,培训妇女人才和妇女干部”,[19]以便全力支持扩红,服务革命战争需要。与此同时,苏区还派大量的赣南妇女干部到各级政府当巡视员,以锻炼能力,开阔视野。此外,为动员赣南妇女学习文化,苏维埃政府在开办各类学校时还对赣南妇女赋予政治保证和物质帮助。通过教育宣传动员,让赣南妇女摆脱愚昧、大胆碾碎压迫枷锁,从而自觉地投入到扩红运动中。

(3)激励动员

扩红运动贯穿苏区建设全过程,是一项长期的军事政治动员,为了使赣南广大妇女一直保持扩红的热情,党和苏区政府采取了多种多样的激励措施。一是物质性激励。苏区政府通过出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没收官僚、地主、军阀的土地,分给贫苦工农,妇女和男子享有同等分配土地的权利。同时,消除广大妇女的担忧,家里的田由代耕队代耕;不能维持生活的红军遗属,当地政府必须给予足够的扶助。二是荣誉性激励。组织扩红竞赛,给竞赛中的扩红优胜者或者先进单位颁发红匾、授予扩红英雄称号等。还通过广播、红板、报刊等方式宣传赣南妇女的扩红优秀事迹,以此激励赣南妇女拥军参战积极性。兴国县的夏侯招、李美群就是当年扩红的英雄模范,她们的模范行为带动了全县妇女积极扩红,使兴国成了有名的“扩红女儿国”。三是道义性激励。中国共产党将“扩红至于道德的制高点,凸显红军和苏维埃政权的正义性”。[17]国民党将地主资产阶级与帝国主义融为一体,不顾老百姓的生死,而好日子是共产党和红军给的,贫苦人都是一家人。红军就是去解救更多的贫困工农,当红军为革命而死是光荣的。在苏维埃政府的号召下,她们把扩红作为头等光荣大事,以支持扩红为荣,以消极扩红为耻。

二、 赣南妇女扩红的途径

(一)积极扩红,助推红军队伍发展壮大

中国共产党通过多种宣传教育使赣南妇女明白社会、经济和婚姻地位的提升与苏维埃革命根据地的巩固息息相关,“‘红军是苏维埃政权的最重要保护者’‘必须以极大的努力在数量上质量上巩固红军’。”[20]赣南妇女借助自身的人脉网络,以自家为中心,以情感为基础,从自己的丈夫、儿子、兄弟入手,进而拓展到远亲近邻的男子,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谈心方式加以引导,鼓励身边的青壮男子积极加入红军。比如瑞金的“八子参军”、太雷的“五父子”等典型的扩红事例就是赣南妇女热情扩红的真实写照。与此同时,组织能说会道的妇女干部成立扩红突击队,比如“刘英由于擅长群众工作,被委派到于都担任扩红突击队队长,原定三个月完成的扩红任务,仅一个半月就超额完成150%”。[6]373-374此外,赣南妇女还利用节庆日、纪念日等时机,将劝郎参军融入山歌,融入戏剧,开展扩红文艺宣传。比如戏剧家李伯钊,在苏区创作的“《战斗的夏天》《志愿当红军》《拥军优属》《红军战争史》《粉碎敌人第五次‘围剿’》”[6]382等扩红动员的宣传话剧就大大提升了扩红宣传效果。赣南妇女用热情洋溢的赞歌,引领了大量男子加入红军队伍。正是赣南妇女的热烈响应,才有了 “ ‘百名妇女送郎当红军’‘千个母亲送子参军’父子争当红军的动人场面”,[13]126因为有赣南妇女的大力支持,各地适龄男子非常踊跃参军,红军兵源才得到源源不断的补充。

(二)踊跃支前,保障红军队伍后勤工作

为助力前线子弟更好作战,解决红军的后顾之忧,赣南妇女开展了红红火火的支前工作。她们承担起了后方的生产重担,积极参加生产,发展苏区经济,以确保红军队伍的后勤保障。中央苏区当时提出“每个劳动妇女踏上劳动生产战线,要像红军战士上前线作战一样英勇”的口号。为帮助妇女学会犁田、耙田等主要农活,苏维埃政府邀请有经验的老农指导,为破除妇女犁田遭雷劈的邪俗,当时任“江西省妇女部长的蔡畅在宁都亲自向老农学习犁耙技术,然后带领妇女们下田学习劳动技术”。[13]117她们不怕苦、不怕累,发奋学习,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互相督促,互相帮助,几经苦练,大部分妇女都学会了耙田、犁田技术,连缠足小脚妇女也积极参加生产,解放自己的束缚。除了增产粮食、活跃经济,赣南妇女“还组织了担架队、洗衣队、送粮队 ”[21]等来拥护苏维埃红军队伍的后勤工作。《妇女慰劳红军歌》中传唱的“红军辛苦在前方,日夜工作十分忙,妇女们帮运米粮,哎哟,哎哟,妇女们帮忙运米粮……”将赣南妇女支前工作展现得淋漓尽致,也动员了更多的妇女投入支援扩红运动中来。赣南妇女的支前是最真诚的,她们明白是红军解放了妇女的沉重枷锁,是红军解放了穷人。红军是亲人,红军每到一处,妇女们就送水送菜送饭,把最好吃的最好用的拿出来送给红军。赣南妇女的支前是最感人的,红军随时来,她们随时欢迎,不管是白天还是半夜,她们顾不得休息顾不得睡觉,随叫随到,红军所到之处,到处摆满了茶水。赣南妇女的支前是最高效的,据记载,瑞金县从1930年到1934年,赣南妇女每年制作了八九万双鞋送给红军,全是靠妇女们一针一线缝制。长征前夕,赣南妇女还夜以继日地为红军赶制了十几万双草鞋和几万条米袋。“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赣南妇女是一支没有军籍的后勤部队’。”[13]136

(三)直接参战,奔赴前线助力红军部队

赣南妇女除了做了大量的支前工作,还直面战争,直接参战,奔赴前线,成为战线上的红色娘子军。加入赤卫队,“在作战地点或红军经过的地方烧茶煮饭送给红军”,[4]侦探敌情、输送情报、策反敌军、站岗放哨、抬送伤员、护理伤员、打扫战场、帮忙管理俘虏兵等,武装保卫苏维埃政权。“兴国马贵连,1931年奉命去前线做瓦解敌人的宣传工作,她火线宣传革命精神给红军留下了深刻印象。”[13]226她们身背钢枪,手执大刀,肩扛长矛,怀揣手榴弹,是与敌战斗的一支红装劲旅。她们参加游击战争,甚至为此付出了生命。其中“兴国李美群1935年1月因弹尽粮绝、孤立无援而被俘,1936年春在国民党监狱中被折磨牺牲”[13]213“宁都朱秀香在一次游击战中不幸被捕,经受种种毒性拷打,被敌割乳剖腹残酷杀害,英勇就义,临刑前她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打倒国民党反动派’”![13]227此外,1934年10月,更有30位赣南妇女成为红军,随中央部队从瑞金出发,踏上了长征之路。她们和男战士一样,风餐露宿,边行军,边打仗,克服了常人难以克服的困难。有的牺牲在了长征路上,有的因为长征艰苦的环境导致终生无子嗣,她们为红军长征胜利做出了特殊贡献,彰显了长征精神和赣南革命妇女的伟大力量,也使赣南妇女的英雄史诗增添了更加耀眼的光辉。

三、 赣南妇女扩红的经验总结

(一)共产党的领导是赣南妇女成功扩红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起就非常重视妇女工作,将妇女解放视为己任。在中央苏区时期,毛泽东先后在寻乌、兴国等赣南革命根据地进行了广泛调查,撰写了大量调查报告,比如《长岗乡调查》《寻乌调查》等。每次调查都把妇女列为专题,还特邀赣南妇女参加研讨会,帮助赣南妇女深刻分析她们所处的政治、经济、社会和婚姻地位,揭示深受压迫的根源是私有制、反党派的镇压统治、帝国主义的侵略所导致的。中国共产党从舆论宣传、教育动员、激励奖励等方面给予赣南妇女扩红宏观指导;从党员干部亲自上战场、亲自担任扩红突击队队长、亲自下田学农田技术等方面给予赣南妇女微观榜样示范引领、引领赣南妇女思想上接受扩红,行动中践行扩红。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赣南妇女举起反帝反封建大旗,勇敢抛弃世俗偏见,热烈响应党中央提出的“扩大一百万铁红军”号召,涌现了轰轰烈烈的赣南妇女扩红运动。她们积极动员丈夫、兄弟、儿子参加红军,鼓励他们英勇杀敌,报效党和苏维埃政府;她们积极参加生产,活跃苏区经济;组建慰劳队,慰劳红军作战,为扩红做出了重大贡献。

(二)建立妇女组织是赣南妇女成功扩红的组织保证

苏区建立以前,赣南各地妇女群众组织单一量少,革命根据地建立之后,随着苏区的建设发展和战争兵源的需要,作为半边天的赣南妇女显得越来越重要。为更好推动扩红工作的开展,妇女组织也在中国共产党的指导下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1930年,苏维埃政府成立后随即设立了妇女工作委员会。同年,寻乌成立劳动妇女组织,即妇女会,组织妇女参加运输队、担架队、洗衣队、救护队、慰劳队、做军鞋等后勤保障工作。1931年,石城成立第一个宣传队妇女组织,队长李冬秀专门负责宣传扩红工作。1932年初,会昌县也相继成立妇女工作委员会。1932年6月,中央苏区成立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随即江西省、区政府等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也相继成立。作为中国共产党在苏区时期为解决妇女特殊利益而创造的一种组织形式,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主要任务是“调查妇女的生活,具体计划改善妇女生活的办法,向人民委员会或各级政府的主席团会议提议,得该项会议通过后才发生效力。”[16]230妇女懂得现在政治、社会、经济、婚姻等地位的提升,离不开党和苏维埃政府,所以必须支持革命,积极扩红,动员男子参军,拿起枪杆子同敌人斗争,保卫胜利的果实。为吸收有觉悟的妇女到党的各级指导机关担任工作,更好地将扩红工作指示和要求传达到妇女群众中去,中共苏区中央局决定从省委至区委每年根据扩红需要定期召开女工农妇代表大会,讨论“扩大红军”“慰劳红军”“妇女学习犁耙”“妇女购买公债”等问题,会议把所有赣南妇女联系在一起,组成了一支强大的扩红后勤保障队伍,有力地推动了扩红成效的提升。

(三)出台相关政策是赣南妇女成功扩红的制度保证

苏区时期,党和苏维埃政府高度重视妇女扩红工作,从政治、经济、婚姻、优待红属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为赣南妇女全身心投入扩红提供了制度保证。政治方面,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首次综合且全面地考虑了妇女各项权益,明确了中国苏维埃政权的目的是保证实现妇女彻底解放,承认婚姻自由,有权参加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生活。经济方面,1927年2月,江西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农村妇女问题决议案》强调:“农村妇女要得到解放,就得使现在的农业经济得到一个新的进展。”土地问题是妇女经济地位的晴雨表,1931年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令》指出:“妇女同男子一样享有分得土地的权利”,这为赣南妇女经济地位提升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证。与此同时,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还特别规定男女同工同酬,这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赣南妇女的生产积极性。婚姻方面,红军来到赣南后,苏维埃政府陆续颁布了废除封建主义婚姻制度等各项条例。1931年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首次明确宣布:“男女婚姻自由,废除一切封建的包办强迫和买卖的婚姻制度,禁止童养媳。”优待红属方面,《关于优待红军家属的决定》《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等规定组织耕田队、割禾队、看水队等帮助红军家属劳动;红军家属享有免纳捐税与房租、减价购物及优先购买等权;营造了“拥军优属,人人有责”[22]的良好氛围,缓解了赣南妇女们的家庭负担,起到了进一步促进妇女扩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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