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民俗学视域下江苏董永传说丝织文化历史演化研究

2024-01-01 00:00:00杨馨颖余红艳
艺术研究 2024年5期
关键词:丝织董永丝织品

摘要:丝织文化作为江苏董永传说的核心文化符号之一,其演变时期分为雏形期、定型期、成熟期。汉末魏晋至隋唐五代时期是江苏董永传说丝织文化的雏形期,以山东为叙事背景,丝织品种类包括缣绢、锦、绮罗三种。宋元时期是江苏董永传说丝织文化的定型期,以江苏丹阳为叙事背景,丝织品种类在汉唐基础上融入了江苏代表性织物纻丝。明清时期是江苏董永传说丝织文化的成熟期,叙事背景围绕“丹阳”展开,丝织品种类在宋元基础上增加了江苏代表性织物绫、缎、绸三类。根据民俗经济是一种认同性经济的经济民俗学理论,尝试探索江苏董永传说丝织文化历史演变历程,深入挖掘江苏董永传说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构建江苏董永传说丝织文化认同。

关键词:董永传说丝织文化江苏历史演化民俗经济

董永传说的核心文化符号包括孝文化、爱情文化和丝织文化。一方面,从孝文化和爱情文化的历史演变来看,呈现出由孝人到孝感,再到孝情的演变过程。另一方面,从董永传说的丝织文化方面来看,自北宋始,董永传说便以江苏丹阳为叙事背景,传说又受到江苏丝织业高度发展的影响,形成了丝织文化主题。本文尝试分析江苏董永传说丝织文化的历史演变历程,第一,汉末魏晋时期至隋唐五代时期是江苏董永传说丝织文化的雏形期。东晋时期,《搜神记》卷一《董永之妻》中首次出现具体的丝织品为缣,而缣正是该时期山东地区的代表性丝织物。隋唐时期,除缣外,董永传说文本中出现了“锦”“绮罗”“绢”三种丝织品,“锦”是该时期四川地区代表丝织品,“绮罗”则是该时期江苏地区代表织物,“绢”则在该时期承担交纳赋税的重任。第二,宋元时期是江苏董永传说丝织文化的定型期。在继承汉唐的基础上,该时期董永传说文本中出现了“纻丝”,而“纻丝”是宋元丝织业发展的代表性产物,其中以江苏地区的南京纻丝最为有名。第三,明清时期是江苏董永传说丝织文化的成熟期。该时期董永传说文本中的丝织品种类齐全,内容丰富,包括麻织品和丝织品两大类,其中丝织品更是在绢、缣、锦的基础上增加了绫、绸、缎等该时期江苏地区的代表性织物,可见江苏丝织文化对董永传说的影响贯穿始终,因而,本文尝试从江苏丝织文化的角度阐释江苏董永传说的历史演化历程。

一、汉末魏晋至隋唐五代时期:江苏董永传说丝织文化的雏形期

自汉末至隋唐,董永传说文本的叙事背景为山东地区。一方面,汉末魏晋时期,结合东汉晚期山东省嘉祥县武梁祠画像石中的孝子董永画像石以及《搜神记》中的叙事背景“汉董永,千乘人”①,可以将该时期董永传说发生的时间地点框定在山东地区。另一方面,隋唐五代时期的董永传说文本中,传说发生的地点仍在山东地区,“董永,千乘人”②(敦煌本《孝子传》“董永”条)以及“有董永者,千乘人也”③(句道兴《搜神记》)均将传说叙事背景定为山东千乘(今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虽然敦煌本《董永变文》出现“孝感先贤说董永”④,但据考证,敦煌变文中的“孝感”非是指地名湖北孝感,而是对“天灵感至德”⑤以及“缘君至孝,天帝令我助君偿债耳”⑥行为的凝练表达。地名“孝感”在南北朝时建制,此时为湖北安陆郡孝昌县,而非孝感县。《南北朝郡县表》安陆郡(下)中载:“(刘宋)孝武帝孝建元年,因孝子董永析置孝昌,而立安陆郡。”⑦隋唐五代时期,《隋书》中无孝感县之名,《旧唐书·地理志一》有孝感县,但在今山东省境内,“武德四年,置昌城、济北、谷城、孝感、冀丘、美政六县。六年,废美政、孝感、谷城、冀北、昌城五县”⑧。新、旧《五代史》中无孝感县。可见,在隋唐五代之前,并无湖北孝感这一地名。因此,隋唐五代时期董永传说的叙事背景仍是在山东地区。

汉末魏晋时期董永传说的丝织品主要是“缣”,唐五代时期董永传说丝织品主要有“绢”“锦”“绮罗”三类。一方面,汉末魏晋时期,董永传说文本中出现的丝织品为“缣”。三国时期,曹植在《灵芝篇》引用了董永孝父的典故,“董永遭家贫,父老财无遗。举假以供养,佣作致甘肥。责家填门至,不知何用归。天灵感至德,神女为秉机。”⑨此时董永传说中略写了“神女为秉机”的神女助织场景,并未对神女所织之物展开详细描述。东晋时期,干宝《搜神记》卷一《董永之妻》中,在曹植乐府诗的基础上加以敷演,在该传说文本中,神女变为织女,且拥有了董永之妻的身份,织女所织之物“缣”也有了明确交代,“令君妇为我织缣百匹”。另一方面,隋唐五代时期,董永传说文本中出现的丝织品在缣的基础上增加为“绢”“锦”“绮罗”三类。唐代敦煌本《董永变文》中织女助织的内容得到了扩展,“从前且织一束锦,梭齐动地乐花香。日日都来总不织,夜夜调机告吉祥”“但织绮罗数已毕,却放二人归本乡。”⑩丝织品出现了金仪、鸳鸯、凤凰等纹样,“锦上金仪对对有,两两鸳鸯对凤凰”。ol1在唐代敦煌本《孝子传》“董永”条中也出现了织女助织的扩展内容,文本中出现的丝织品为“绢”,五代时期,句道兴《搜神记一卷》中织女所织之物仍是“绢”(见表1)。

由此,从缣、绢出发和从锦、绮罗出发考证汉唐时期山东丝织业和江苏丝织业乃至全国丝织业的发展对该时期董永传说丝织文化的影响成为必要。此外,江南与江苏的概念也有必要论证,江南和江苏概念存在着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江南”最早在《禹贡》中指的是扬州域内;春秋属吴;战国属越;秦时属会稽郡、彰郡;汉属丹阳郡、会稽郡等;三国吴、东晋、南朝宋齐梁陈以及隋朝皆属丹阳郡、吴兴郡、吴郡;唐代属江南道,下辖升州(今江苏南京)、润州(今江苏镇江)、常州、苏州等地;北宋属江南东路和两浙路,包括江宁、镇江、常州、平江等;南宋属江南东路和浙江西路,包括江苏的建康(江苏南京)、镇江、常州、江阴、平江(江苏苏州)以及浙江等地。明属南直隶和浙江布政使司,包括应天、镇江、常州、苏州、松江和杭州等地,清代在明代的基础上增加了太仓。ol2可见,今江苏南京、镇江、常州、苏州等均在江南地区。

首先,汉末魏晋至隋唐五代时期,董永传说文本中丝织品以绢缣为主,这与汉唐绢缣的衣料服用功能以及赋税交纳功能密切相关。一方面,缣在汉唐之际主要是用作衣料消费。缣汉代便有,称为汉缣,“古代产缣,以汉代为盛,称为汉缣”ol3。三国时期,魏蜀吴三分天下,曹魏统治下的山东地区以“缣”等丝织品为代表。西晋文学家左思在《魏都赋》中称赞山东地区的丝织品道:“锦绣襄邑,罗绮朝歌,绵纩房子,缣总清河(今山东临清东北)。”ol4足见,绢缣作为衣料在汉唐之际的重要地位。另一方面,隋唐时期继承魏晋南北朝以绢帛、布匹充足货币的经济策略。此时的绢主要有三种用处,一作衣料,二作赋税,三作货币。第一,绢作为上贡给皇家和官僚阶层的贵重衣料,绢、帛、缯都是平纹类织物的通称,战国以前称丝织物为帛,秦汉时期称丝织物为缯,魏晋隋唐及其后,称丝织物为绢,它包括纨、缟、素、绡、缣、纱等丝织物。唐前期的丝织业以河南河北所产绢帛为主,唐中期、唐后期四川所产蜀锦、单丝罗和江南所产之越罗、吴绫等上贡绢帛的数量亦有所增加。以江南道为例,唐前期的丝织品上贡数量与全国丝织品上贡总量的比为9.04%,唐中后期江南道的丝织品上贡数量占比为19.23%,而此时江南道上贡绢帛的州府只有14州。ol5可见安史之乱后,唐中后期江南地区绢帛衣料在上贡丝织品中的重要地位。第二,绢可直接作为货币进行流通,交纳赋税。唐前期实行的赋税制度为租庸调制,租为交纳土地上收获的粮食,调为交纳绢帛、布匹类纺织品,庸为力役,根据唐代交纳赋税的规定一个成年男子需在每年秋八月之时向朝廷交纳庸调为2匹绢(1匹绢有4丈)。第三,唐中期出现了中国税制改革史上的重要事件,即改北魏至初盛唐时期的租庸调制为中晚唐时期的两税法。唐德宗时期,宰相杨炎提出了两税法,所谓两税,是在夏秋两季进行收税,“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ol6而且,两税法明确规定不许用绢布而是用钱、粮交税,因此百姓必须将绢布折换成铜钱之后,再用粮和钱去交纳赋税。安史之乱后至唐德宗(公元768年)实行两税法期间绢价疯涨。虽然,两税法规定不许用绢交纳赋税,因此粮钱的地位超越了绢,绢价有所降低,但是也出现了粮、钱超越绢的“钱重物轻”的现象。因此,到了唐穆宗时期(公元821年),绢帛自此又开始与铜钱兼用,既可交纳赋税又可充当货币,《新唐书·食货志》载:“(唐德宗时)民间钱益少,缯帛价轻,州县禁钱不出境,商贾皆绝……贞元二十年(公元820年),命市井交易,以绫、罗、绢布、杂货与钱兼用。”O17由此可见,在隋唐时期,绢作为具有服用功能和货币功能的丝织品在租庸调制和两税法背景下有着重要地位。

其次,《董永变文》出现了高级丝织品“锦”,其素有“越罗蜀锦金粟尺”O18之称,可见“锦”这一由平纹、斜纹、缎纹多种组织方式融合而成的织物,经过汉魏的积累沉淀后在隋唐时期的独特地位。汉末魏晋时期,山东、四川、江南地区皆有织锦,尤以四川地区蜀锦最为闻名。南朝宋时期,江苏地区引进长安织锦技艺,也开始进行织锦的生产。北魏郦道元《水经注》在论及成都锦官城时点出了蜀锦闻名天下:“道石城,故锦官也。言锦工织锦,则濯之江流,而锦至鲜明;濯之他江,则锦色弱矣,遂命之为锦里也。”O19南朝梁《文选》中也谈到:“成都织锦既成,濯于江水。其文分明,胜于初成,他水濯之,不如江水。”受到西域丝织品的影响,隋唐五代时期出现了“纬锦”,与汉魏时期盛行的襄邑锦绣、蜀锦、邺锦等“经锦”相对。唐卢纶在《宴赵氏昆季书院因与会文并率尔投赠》诗中提到“花攒麒麟枥,锦绚凤凰窠”O20就指出了唐代纬锦在图案上的进步。此外,南朝宋时江南地区也开始进行织锦生产。《太平御览·布帛部二》中记载“斗场锦署,平关右迁其百工也。”O2l即是指刘宋开国皇帝刘裕灭北方姚秦朝廷,将关中地区(今陕西西安等地区)的织锦工匠迁往江苏地区,并设立斗场锦署,可见江苏地区最晚在南朝宋时就开始进行织锦生产。南朝梁期的织锦较南朝宋在数量上有了更大进步,“公家织官纹锦饰,并断仙人鸟兽之形,以为亵衣,裁剪有乖仁恕。”O2足见当时的织锦技艺高超,已经能够在织锦中显出仙人鸟兽形状。

最后,隋唐时期董永传说中出现的绮罗正是该时期江苏地区丝织品的代表,其素有“春衣一对直千金”O23之称。“绮罗”自汉魏时便有,可将绮、罗并用,称绮罗或罗绮。绮是一种有花纹的缯,也可将绮归为罗织品。绮罗在南方地区和北方地区皆有产出,汉魏时期以朝歌罗绮(今河南洪县)为代表,左思在《魏都赋》中有“罗绮朝歌”O24之语。隋唐时期以江南地区绮罗为代表。唐代绮罗的地位有所提升,隋唐之际较早出现的是单丝罗,四川最为有名,但到了唐中期以后,较四川绮罗更为闻名的是江南地区的越罗,刘禹锡《酬乐天衫酒见寄》便有“舞衣偏尚越罗轻”O25一句。安史之乱后,北方藩镇“不输王赋”O26,唐王朝失去了对北方地区收取财政赋税的权利,唯有来自江南地区的粮食、丝织品等收入。因此,江南地区的丝织业在中唐以后得到进一步发展。到了唐后期,苏州、润州等江南地区的上贡丝织品种类较唐中期大为增加,O27晚唐诗人杜荀鹤曾在《送人游吴》一诗中用“夜市卖菱藕,春船载绮罗”O28描绘苏州夜市卖绮罗的盛况。陆龟蒙在《丹阳道中寄友生》中以“旧栽奴橘老,新刈女桑肥”O29一句赞叹晚唐之时润州蚕桑业的发达。此外,大历六年,唐代宗在《禁大花绫锦等敕》中对丝织品中的图案做出了规定“其绫锦花文所织盘龙、对凤、麒麟、狮子、天马、辟邪、孔雀、仙鹤、芝草、万字、双胜及诸织造差样文字等,亦宜禁断。”O30诏令禁止百姓在绫锦类丝织品中使用盘龙、等图案。因此,敦煌本《董永变文》中才会出现傅长者将“两两鸳鸯对凤凰”的锦类丝织品进献给朝廷的情形。由此可见,隋唐五代时期四川地区蜀锦与绮罗以及江南越罗与织锦的发展,在敦煌本《董永变文》中呈现的“锦”与“绮罗”同出之情景,正是贴合了隋唐之时江苏地区丝织业发展的社会现实。

综上,在汉末魏晋至隋唐五代时期江苏董永传说丝织文化仍处在雏形期。汉唐之际,董永传说以山东地区为叙事背景,绢缣的出现表明该时期董永传说受山东地区丝织文化影响以及汉唐赋税制度的影响较大,而此时江苏地区的丝织文化尚且处在逐渐发展的阶段,虽有名产,但仍以北方所产绢缣为主,该时期董永传说中出现的锦、绮罗恰是江苏地区丝织业开始繁盛的写照。

二、宋元时期:江苏董永传说丝织文化的定型期

江苏董永传说的丝织主题在宋元时期得以定型,代表性文本是宋话本《董永遇仙传》。自北宋始,董永传说便在江苏地区落地。在《董永遇仙传》中董永为“润州府丹阳县董槐村”O3l人,织女为“句容县人”O32,表明宋代董永传说的叙事背景由山东地区转换为江苏地区,具体落地在今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虽然北宋王朝定都北方的河南开封,宋室南渡之后才将都城迁至南方的浙江杭州,但从宋代润州和丹阳的地方建制变化来看,宋太祖赵匡胤开宝八年(公元975年)时丹阳县属于润州府,称为润州府丹阳县O3,表明北宋开国之初董永传说已然落地在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董永遇仙传》继承了唐代《董永变文》孝感—助织—得官—送子模式,并在情节上将其敷演开来,且“织绢”成为一个单独情节列出且内容得以增加,织物种类主要集中在纻丝O34和绢两类,共出现纻丝5次,绢4次,绸、绫、绵、布各1次,见表二。

从表2中内容来看,除了延续雏形期中的绢、缣外,宋元时期的江苏董永传说中织女所织之物有了明确的名称为纻丝。且在宋代董永传说不仅归类于爱情叙事题材(《董永遇仙传》《太平广记》之《董永妻》)和孝感叙事题材(《太平御览》孝感),还被归类于丝织叙事题材(《太平御览》资产部、布帛部)当中。由此看来,江苏董永传说丝织文化在宋元时期得以定型,且受到江苏地区丝织文化的较大影响。北宋时期,中原丝织业地位被削弱,全国丝织品的生产几乎由长江上游的四川地区和长江下游的江南地区平分,随着宋室南渡,江苏地区所在丝织业经过魏唐之时的长期积沉成为全国纺织业的中心,“京师兵储、禄廪之出入,一皆仰给于东南。”O35到了元代,江苏地区更是由全国丝织业中心演变为重心,“元都于燕,去江南极远,而百司庶府之繁,卫士编民之众,无不仰给于江南。”O36可见,考证江苏地区丝织业的发展对江苏董永传说丝织文化演变历程的影响存在必要性。

一方面,江苏董永传说中借绢、布葬母的情节以及织绢还债的情节表明绢在宋元时期仍然履行服用功能与货币功能。古代将布帛作为纺织品的通称,而布与帛实则是两种不同材质的纺织品。帛又称缯、绢,是一般丝织品的通称,而布在汉唐之际指的是麻布,到了宋元时期,则是指麻布和棉布。随着江苏地区植棉技艺的进步,以及宋元时期向民间征收棉布,以作赋税,江苏董永传说中的“布”指的不仅是麻布还有棉布,布、绢两种纺织品的出现显示了宋元时期江苏地区纺织业的多元化。第一,从绢布衣料服用功能来看,江苏地区丝织品代表有缂丝、宋锦、纻丝、绫、罗、纱、紬等,其产地主要集中在南京、镇江、常州、苏州地区,宋代南京有“帛冠他郡”O37之称,而南京、镇江所产纱、罗在宋代也颇具盛名,宋徽宗宣和二年(公元1120年)向润州等地买花罗共用钱23.5万缗O38,润州府下辖句容县县百姓则是织纱为生,有“俗织纱为业”O39之称。第二,从绢布的货币职能来看,宋元时期仍然延续中晚唐时期的赋税制度在江苏地区实行两税法,与中晚唐的不同之处在于,除对绢帛进行征税外,两宋时期对麻布、棉布等也进行征税,元代则直接征收丝税。两宋时期,朝廷征收的绢帛税收共有三种,一是按两税法收取的夏税绢和身丁绢。夏税主要从罗、绫、绢、纱、絁、绸,杂折、丝线、绵、布葛共十类布帛中征收,有“夏税绢”之称。此外,宋代还有“身丁绢”也是通过交纳绢帛来代替,而且需要同夏秋两税同时交纳。O40到了元代,江南地区依旧实行两税法。在如此赋税制度之下,宋元时期,江苏南京、镇江、苏州等地输纳的丝织品数量仍在不断增加,以宋元之际润州府(元代改为镇江府)输纳的丝织品数量为例,“(北宋)润州夏税输纳绢2642匹,罗1000匹,绸1439匹;(南宋)润州夏税绢增为8974匹,罗增为1043匹,丝增为15361两,200年间绢增了2.5倍,丝增了6倍多。”O4l意大利人马可·波罗在其游记中记载了元初镇江、苏州丝织品生产情况,“镇江制造丝绸和金线织物”,由此可见,宋元时期董永传说落地在淮安润州府有其社会现实依据,且江苏董永传说丝织文化的定型在宋元时期得以定型也反映了宋元时期江苏地区丝织业的繁荣。

另一方面,江苏董永传说文本中多次出现的是丝织品纻丝,而非麻织品纻布。有学者认为《董永遇仙传》中纻丝与纻布同属一种O42,实则不然。从纺织品种类、衣料消费对象、纻丝的生产数量和纹样来看,纻丝与纻布存在着较大差异。第一,从纺织品种类来看,纺织品分为四类,分别是麻织品、丝织品、棉织品、毛织品,纻丝为丝织品,纻布为麻织品。虽然都读作zhù,都可用“纻”字来表示,但本义并不相同。纻丝,也可写作注丝,又被称为纻缎。纻布,本写作苎布或苎麻布,又可写作紵布,“古称苎麻和苎麻布为纻,据《说文》解释,纻属于麻类,细布叫絟,粗布叫纻。”O43纻丝为缎的一种。宋代开始出现,元代达到成熟,明代改称其为缎,以南京纻缎为代表。纻丝表面光滑亮泽、平整柔软,受到蒙元统治者喜爱,是元代官营作坊的主要产品。而纻布(苎布、紵布)为麻织品,以苎麻纤维O4织成,是麻布的一种。隋唐之际盛产苎麻布,宋元时期因棉花的广泛种植,麻布被棉布所取代。到了明清时期,纻布被称为夏布,专用于制作蚊帐和夏季衣服。第二,从衣料消费对象来看,纻丝(纻缎)常用来供给王室贵胄的衣料服用,而纻布则成为平民和农民的衣料消费品,“依据衣料消费对象的不同划分,大致可分为三类,锦、绫、罗、绮、花纱等供皇室宫廷、达官贵人奢侈消费的高级丝织品。绸、绢等为军队、普通官使、市民等使用最广泛,产量最高的一般丝织品。以大麻、纻麻等植物纤维织造的布为下层人民、特别是农民消费的纺织品。”O45第三,从纻丝生产数量来看,在江苏南京、镇江等地向朝廷输纳的纺织品中,纻丝占有一席之地。以元忽必烈至元年间镇江织染局织造纻丝数量为例,“岁造缎匹5901匹,其中包括1904匹纻丝和3997匹丝紬,而在1904匹纻丝中又分暗花纻丝1167匹、素纻丝737匹。”O46纻丝数量占据了全年织造数量的1/3。可见,纻丝与纻布的地位在丝织业繁荣发展的江苏地区存在着极大的差别。此外,宋元之际又出现了织物加金技术,到了元代加金用金技术大为盛行。《梦梁录》记载:“纻丝,染丝所织诸颜色者,有织金、闪褐、间道等类”O47,其中,织金纻丝是指在缎织物中织入捻金或片金,具有金光闪烁的效果。除织金纻丝外,元代还有以片金覆盖和捻金线入织物的织金锦,又被称为金段O48、金织文锦,又因缎和纻丝可以互称,所以又将织锦金归为织金纻丝一类中。可见,纻丝是宋元时期江苏南京以及镇江地区丝织业的代表性产物,纻丝中的“光彩照日月”纹样正是对宋元时期采用捻金入丝技术的织金纻丝的反映。

综上,宋元时期,江苏地区的布帛生产几乎承担了全国赋税的一半,《董永遇仙传》等传说文本中织物的出现反映了江苏镇江、南京、苏州等地的纻丝、织锦、绢等丝织品在全国丝织品中的卓越地位,该时期落地在江苏润州府丹阳县董槐村的董永传说也将江苏丝织业的繁荣在传说文本中加以呈现。

三、明清时期:江苏董永传说丝织文化的成熟期

明清时期,董永传说的叙事背景仍集中在江苏丹阳,并出现了湖北丹阳的变体,具体出现三方面变化,第一,从明清时期董永传说文本的叙事背景来看,传说发生地围绕着江苏地区的“丹阳”展开,集中表现为润州丹阳和湖广孝感,清末时期出现了湖广丹阳的变体。明代顾觉宇《织锦记》的传说发生地在润州丹阳县董槐村,“董永字延年(一作平),润州丹阳县董槐村人。”O49清末湖南益阳头堡姚文元堂刊本《新刻董永行孝张七姐下凡槐阴记》中传说的叙事背景为黄州孝感县,“董永家乡不多远,居住黄州孝感县。”O50到了清末民初时期,《槐荫记》中传说背景为湖广润州丹阳,后将丹阳改称为孝感,“帝果赐永状元及第,改丹阳县为孝感县”O5l。《董永卖身张七姐下凡槐荫记》中传说背景为湖广丹阳县槐阴村,“董永家住湖广地,润州丹阳槐阴村。”O52《董永卖身天仙配》中则略去州府名称,只称丹阳,且称孝感原名为丹阳,O53“家住丹阳县,姓董名永。圣上见喜,封你解宝状元,丹阳县改做孝感县。”O54第二,名称中含有丝织物的文本增多,如《织锦记》《织女》《御定渊鉴类函》产业部织类等,明清时期以丝织品命名董永传说的文本明显较宋元时期增多。第三,丝织品种类较宋元时期更加丰富多元。宋元时期的纻丝到明清时期演变为缎,紬演变为绸,绫锦、绢缣则延续宋元时期的丝织品类型(见表3)。此外,清末民初的江苏董永传说文本中出现了对刺绣技艺的描述,具有代表性的是上海槐荫山房及元昌印书馆石印本《董永卖身张七姐下凡槐荫记》中描绘了七仙女在白绫上绣出四季花朵、二十八星宿、群仙赴凌霄宝殿盛会、帝王群臣以及海底龙宫的天地三界繁盛之景,“织出天文并地理,织出山河与社稷;织出大星又小星,织出日月满天红;织出灵霄宝殿中,织出玉皇坐天庭;织出八仙来聚会,八仙饮酒归天位;织出观音与洞宾,洛阳桥上来相逢;织出海龙又海马,织出二龙珠戏耍;织出文官并武将,织出诸侯拜宰相;织出凤凰果似真,织得麒麟走纷纷;织出鲤鱼跳龙门,织出鸳鸯锦绣红;织出猿猴来偷果,兔子望月箭中垛;织出野鹿来衔花,又有喜鹊并乌鸦;织出鹅公与白鹤,金鸡报晓无差错。织得五更雏报晓。”O5可见,该时期江苏地区作为全国丝织业重心在丝织品织造以及丝织技艺方面的高超水平。

一方面,明清时期,江苏董永传说文本延续汉唐、宋元的丝织特色,将缣、绢作为董永卖身葬父的货币媒介。第一,从丝织品的衣料服用方面来看,在明清时期,江南地区有江宁、苏州、杭州三大官营丝织品织造局,江宁织造局创设于顺治初年,主要是生产缣帛,“造作缣帛纱縠之事。”O56而苏州在明清时期生产的丝织品名目繁多,就绢类而言,分出生绢与熟绢,又有不同花色,品质上佳,“缜密如蝉翼。”O57第二,从输纳赋役的角度来看,明清时期实行一条鞭法和摊丁入亩的赋役制度,即“一切征收实物,都改征货币,”O58百姓需将绢帛折换成钱币后再去交纳赋税。虽然绢帛直接充当货币的职能降低,但是明清时期江南市镇经济的高度发展却为全国丝织品商业化以及贸易化带来了新的活力。以苏州吴江所产吴丝为例,《清嘉录》卷四中记载了每年二至四月间苏州吴丝买卖的盛况,“环太湖诸山,乡人比户蚕桑为务。第三,四月为蚕月,自陌上秦柔提笼采叶,小满乍采。蚕妇煮茧,治车巢丝,昼夜操作,茧丝既出,各负至城,卖与郡城隍庙之收丝客。每岁四月始聚市,至晚蚕成而散,谓之卖新丝。”O59第三,从商业贸易角度来看,明清时期出现了易货贸易并形成了明确的区域贩卖特色,《江宁府志》中载:“江宁本不出丝,皆买于吴、越,而秦准之水宜染。织工在江宁殆千余人,所织曰缎、曰绸、曰罗、曰剪绒,织造之官司其贡,商贾之载遍及天下。”O60南京不产生丝,其丝织业发展所需均来自苏州吴丝和浙江湖丝,它也因长江与京杭大运河之便,成为江苏地区商贸交易之所,出现“市廛辐辏,商贾萃止,竹木油麻蔽江而下”O6l的交易盛况。此外,无锡、金坛、丹阳、句容等地在清朝后期实行五口通商后也成为江苏地区蚕桑丝绸交易的新秀。可见,明清时期江苏地区既是丝织品生产的中心又是全国丝织品商贸交易的中心。

另一方面,除缣绢外,明清时期江苏董永传说的丝织品包括绫、锦、缎、绸四种,它们的反复出现反映了该时期江苏地区绸缎类织物的闻名。第一,明清时期的缎是宋元时期纻丝的延续,且该时期锦与缎可以互称,江苏地区的缎类织物以南京、苏州所产为最佳O62,南京云锦和苏州宋锦是江苏锦缎类织物的代表,中国三大名锦O63有二在江苏地区。明清时期,南京以织造锦缎为大宗,且云锦亦属锦缎之列,“金陵之业,以织为大宗。而织之业,以缎为大宗,云锦亦名锦缎,其范围颇广,普通如基本摹本缎亦属于云锦,特产品如织锦亦属于云锦。凡缎质O64而有花色者均可谓之锦缎”O65。据统计,“道光时期,南京缎机以三万计,纱绸绫绒不在此数。咸丰初年,南京城内有缎机3.5万台,附近乡村有织机1.5万台。”O6第二,明清时期,“绸”既作为丝织品的通称,又指宋元时期的平纹织物“紬”,“宋代以后,往往也有用精丝在平纹地上起本色花的,叫暗花绸,并且把所有细薄的单色丝织物都叫作绸。”O67江苏南京、镇江皆产绸,南京所产称为宁绸,镇江所产为卷江绸,“镇江以大小卷江绸名声最著,所以贸易绸缎中的这类缎取自镇江”O68。第三,绫属于斜纹组织类织物,吴绫唐代时已是江苏地区特产织物,作为土贡织物供给王室贵胄,唐代白居易作《缭绫》一诗描绘江苏吴绫的高级品质和高昂价格,江苏南京、苏州、镇江皆产绫,苏州所产为吴绫,镇江所产为白绫,“绫,表面似缎而质轻薄,有汴绫、白绫等。汴绫产开封,白绫产镇江”。O69此外,在锦缎纹样方面,明清时期的江苏丝织品中出现的纹样可分为八类,包括八仙、天子群臣、各色花卉、日月星辰、海水等等,与该时期江苏董永传说中丝织品纹样暗合,正是反映了当时江苏丝织业处于全国丝织业重心的社会现实情状。

四、结语

我国经济民俗学研究大约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2014年,田兆元教授在《经济民学:探索认同性经济的轨迹—兼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本质属性》一文中提出“民俗经济是一种认同性经济”,认为“经济民俗学有两个明确的研究对象,一是揭示经济活动中的民俗行为及其规律,即研究经济民俗;二是研究民俗经济的发展及其规律,即研究民俗经济。当一种民俗物品(包括吃穿住行四类)被民众持之以恒地喜爱,这就形成了一种强烈的认同,这种认同产生的生产与消费是民俗经济的显著特征”O70。本文即是从民俗经济是一种认同性经济的角度出发,在详细梳理汉末魏晋至隋唐五代时期、宋元时期、明清时期江苏董永传说丝织文化历史演变的基础上,对当代江苏民间流传的丝织传说、与丝织有关的节日仪式以及江苏董永传说保护地的丝织景观生产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深入挖掘江苏董永传说丝织符号的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

从江苏地区流传的丝织类民间传说来看,除江苏镇江流传的董永传说中蕴含丝织主题,江苏南京、苏州两地也流传着许多丝织传说。较早以文献辑录方式对江苏丝织传说进行整理的是张紫晨,他在1986年辑成《中国古代传说》一书,书中分别整理收录中国古代园林传说、地方风物传说、手工艺品传说等民间传说,在手工艺品传说中整理收录了江苏云锦传说、蒋公学艺传说、纺织娘传说、蚕姑姑养蚕传说、苏州花桥传说、苏州织绸传说O7l共6则江苏南京和苏州的丝织传说。继张紫晨之后的是台湾学者洪淑苓,她在1990年发表的《牛郎织女故事类型及内容分析》一文中收录了苏州苏绣传说和湖南湘绣传说,将它们称为“织女传艺式”传说,认为“这两个故事,分别出自以刺绣闻名的苏州地区和湖南地区,两个刺绣始祖巧姑娘和袁明珠,都是织女的徒弟。她们就好像董永故事里的傅赛金小姐,原本也会织绣,但经织女指点,手艺更加精湛。”O722018年,潘君明对苏州工匠传说进行了搜集整理并出版《苏州历代工匠传说》一书,该书分为“工匠传说、手工艺品传说、丝绸传说”O73三个部分,收录了江苏苏州地区丝织传说有28篇,传说涉及养蚕、种桑、锦缎绸等丝织品织造、刺绣技艺等方面。可见,江苏地区拥有丰富的丝织文化传说,且仍有进一步调研整理的余地。

董永传说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既有文化价值又有经济价值,然而目前对于董永传说的研究更多的是倾向于孝文化主题和爱情文化主题的挖掘,对董永传说丝织文化的挖掘尚有待深入推进。在民俗经济是一种认同性经济的经济民俗学观念指导下,江苏作为全国丝织业发展的重心,董永传说又与江苏联系紧密,因此,对于江苏董永传说丝织文化的历史演变历程研究,是建构民族文化认同、地域认同以及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关键一步。

注释:

①⑥[东晋]干宝.《搜神记》卷一,汪绍楹校注[M].中华书局,1979.

②③④⑩Ol1王重民.《敦煌变文集》卷八[M].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904.

⑤⑨丁福保.《全汉三国晋南北朝诗》卷二[M]中华书局,1959.

⑦宋焕文.董永故事探源[M].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1998:16.

⑧《旧唐书》卷三十八,《四库全书》史部第272册,第567页。

Ol2Ol5范金民.江南丝绸史研究[M].农业出版社,1993.

Ol3戴亮.古代和近代丝绸品种——缣[M].浙江丝绸工学院,1987:6.Ol4《文选注》卷六,《四库全书》集部第1329册,第107页。

Ol6《旧唐书》卷四十八,《四库全书》史部第272册,第710页。

Ol7《新唐书》卷五十四,《四库全书》史部第273册,第19页。

Ol8《杜诗详注》卷二,《四库全书》集部第1070册,第153页。

Ol9[北魏]郦道元.《水经注》卷三十三,《四库全书》史部第573册,第504页。

O20《御定全唐诗》卷二百七十九,《四库全书》集部第1425册,第636页。O2l《太平御览》卷八百一十五,《四库全书》子部第900册,第268页。

O2《南史》卷六,《四库全书》史部第265册,第121页。

O23《白香山诗集》卷四,《四库全书》集部第1081册,第95页。

O24《汉魏六朝百三家集》卷二十四,《四库全书》集部第1412册,第590页。

O25《御定全唐诗》卷三百六十,《四库全书》集部第1426册,第501页。O26《旧唐书》卷一百四十二,《四库全书》史部第275册,第56页。

O27O37O38O4lO46范金民.江南丝绸史研究[M].农业出版社,1993.O28《唐风集》卷一,《四库全书》集部第1083册,第583页。

O29《甫里集》卷四,《四库全书》集部第1083册,第306页。

O30《唐大诏令集》卷一百零九,《四库全书》史部第426册,第759页。O3lO32O34立波.天仙配[M].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

O3丹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丹阳县志[M].江苏人民出版社,1992:66.

O35《吴都文萃》卷九,《四库全书》集部第1358册,第841页。O36《元史》卷九十三,《四库全书》史部第775页。

O39《桐江续集》卷十四,《四库全书》集部第1193册,第395页。

O40袁宣萍,赵丰.中国丝绸文化史[M].山东美术出版社,2009:140.

O42郎净.董永故事展演及其文化结构[M].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121.

O43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编辑部编.中国大百科全书纺织[M].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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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45魏长安.宋代布帛生产概观,见邓广铭等主编《宋史研究论文集1982年年会编刊》[M].河南人民出版社,1984:222.

O47《梦梁录》卷十八,《四库全书》史部第590册,第144页。

O48据《中国文化通志·纺织与矿冶志》分析:《吴县志·物产》云:“纻丝俗名段,因造缎字。”明《天水冰山录》所载严嵩抄家所抄没缎类织物均称纻丝。明代定陵也曾出土带有墨书腰封“上用大红织金细龙纩丝”的缎织物,证明纻丝和缎可以互称。

O49[清]董康编纂、北婴补编.《曲海总目提要》卷二十五[M].人民文学出版社,2014:1190-1192.

O50O52O53O54O5李建业,董金艳.董永与孝文化[M].齐鲁书社,2003.O5l谭正璧,谭寻.弹词叙录[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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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60转引自方行主编.中国经济通史清代经济卷(下)[M].经济日报出版社,1999:54.

O62O65O69江苏省社会科学经济史课题组编:《江苏省工业调查统计资料1927-1937》,南京工学院出版社,1987.

O63中国三大名锦:南京云锦、苏州宋锦、四川蜀锦。

O64丝织品有三种组织方式:平纹组织、斜纹组织、缎纹组织,如:缣为平纹,绫为斜纹,纻丝为缎纹。

O67自然科学史研究所主编.中国古代科技成就[M].中国青年出版社,1978:531.

O70田兆元.经济民学:探索认同性经济的轨迹——兼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本质属性[J].华东师范大学报,2014(2).

O7l张紫晨.中国古代传说[M].吉林文史出版社,1986:265—275.

O72叶涛,韩国祥,施爱东.中国牛郎织女传说(研究卷)[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167.

O73潘君明.苏州历代工匠传说[M].古吴轩出版社,2018:72—201.

注:本文系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美丽乡村建设视域下的江苏董永传说创新发展研究”(编号:KYCX22-3586,负责人杨馨颖)的相关研究成果,又系国家社会科学项目“中国经典传说景观叙事与景观化传承研究(编号:22BZW177,负责人余红艳)”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还系江苏大学学生科研项目“江苏董永传说丝织文化历史演化研究”(编号:22C824,负责人杨馨颖)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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