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过程中,中国式现代化超越了西方现代化主客体相对立、人与人相对立的主体建构逻辑,将主体建构纳入人与自然、人与人彼此联合的共同体视域中,实现了现代化进程中主体建构逻辑的创新与超越。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视域下中国式现代化的主体建构包含“需要—实践—观念”的三重目标向度,分别是在主体需要层面,实现“尊重自然、代际平衡、国际协同”;在主体实践层面,形成“绿色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发展方式”;在主体观念层面,培育“共同体意识、生态价值观、参与意识”。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进程中,要从生产基础决定、制度规范塑造和社会文化引领的不同环节出发,将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内在要求嵌入主体的需要、实践和观念,建构符合现代化发展要求的新主体,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关键词: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中国式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文明建设;主体性
中图分类号:D616 " "文献标志码:A " "文章编号:1001-862X(2024)04-0013-009
人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在特定的生产力水平和社会发展阶段改造对象世界,不断生成和确证自身的主体性,趋近于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终极目标。现代化为主体发展提供了新的实践基础、社会环境和时代特征,主体也在被塑造和生成的过程中成为现代化前进发展的内生动力,支撑和推动现代化的进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1],要“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1]。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过程中,中国式现代化超越了西方现代化主客体相对立、人与人相对立的主体建构逻辑,在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中实现和塑造人的主体性,实现了现代化进程中主体建构的逻辑创新。中国式现代化何以通过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实现了现代化进程中主体建构逻辑的创新与超越?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视域下的主体建构要实现什么样的目标?如何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进程中建构符合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要求的新主体?本文从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视域出发,探析中国式现代化主体建构的逻辑创新、目标指向和实践路径,旨在从本质上加深对中国式现代化生态建设科学理念与实践方法的认识。
一、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视域下中国式现代化
主体建构的逻辑创新
现代化的发展冲破了传统社会加诸主体之上的种种束缚,将人从纯粹的自然存在物的地位中解放出来,确立了人的主体地位和自由意志。主体的建构和发展是现代化的结果,也是现代化的目标和动力。西方现代化在资本主义生产基础上所建构的主体具有孤立、利己、封闭的特征,人变成了与他人、自然、共同体相分离的“单子”。(1)中国式现代化以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扬弃了西方现代化主客体相对立、人与人相对立的主体建构逻辑,将主体建构纳入人与自然、人与人彼此联合的共同体视域中,实现了现代化进程中主体建构逻辑的创新与超越。
(一)西方现代化主体建构的双重特征及其社会历史根源
现代化是对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特定阶段的描述,代表着人类社会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过程。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增强了人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在现代,宗教生活、国家和社会,以及科学、道德和艺术等都体现了主体性原则。”[2]22“主体性是现代性在人那里最主要的特征。”[3]马克思将现代社会中人的存在方式概括为“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4]52,揭示了人从传统社会的人身依附中解放出来,在工业革命所带来的生产力高速发展和资本主义制度确立的基础上成为现代主体的过程。
西方现代化进程中所建构的主体具有两方面的特征。一方面,其摆脱了中世纪以来的宗教束缚和封建社会关系的人身依附,将自身作为自己的主人。个体实现了思想和政治的解放,能动地改造对象世界,创造出丰富的物质和精神文明成果。另一方面,追求个性自由和解放的主体将外在于自身的他人与自然界当作“客体”,成为实现自身利己目的的手段。这使得人与共同体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出现了普遍的对立和鸿沟。这种具有双重特征的主体对西方现代化的发展也具有双重影响。一方面,主体从宗教、宗法关系、封建关系中的解放使得人们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得以充分发挥,推动西方现代化实现科学技术的巨大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极大发展。另一方面,人追求利己的目的,同他人、自然界和共同体相对立,带来了现代化进程中普遍的生态危机和社会危机。
“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5]525主体不是抽象精神的自我演绎,也不是彼岸世界神灵意志的化身,而是在物质生产和交往中逐步生成的现实存在。西方现代化的主体建构于资本主义的生产基础。资本“是一种运动,是一个经过各个不同阶段的循环过程……在这里,价值经过不同的形式,不同的运动,在其中它保存自己,同时使自己增殖,增大”[6]121-122。为了最大程度地增殖自身,资本将对货币的需要捧上神坛,将其确立为最为崇高的需要,要求主体压抑自身的审美、爱、尊严、自我实现等蕴含着人的本质的丰富性的需要,追求货币利益的最大化。在这一过程中,自然、他人,甚至主体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都可以被牺牲,成为主体追求货币利益的工具。实践进程中,在资本逻辑的主导下,人和自然都被卷入资本增殖的漩涡,被降格为资本生产自身的手段。自然沦为现代化进程中的牺牲品,成为满足被资本制造出的日益扩大的欲望的工具;人与人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被遮蔽,成为建立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基础上的“原子式个人”,由此形成了同“工具理性”和“利己主义”相适应的观念形态。奠基于资本主义生产实践中的主体,变成了孤立的,与他人、自然、共同体相分离的单子。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联系、人与自然之间相互确证的关系、人对共同体的依赖都被货币的联系所遮蔽。
(二)中国式现代化在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中实现和塑造人的主体性
中国式现代化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现代化,人既是现代化的主体,也是现代化的目的。中国式现代化秉承“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一独特价值目标[7],在主体建构上,既要实现人的解放和发展,使之成为推动历史前进的不竭动力,又要避免西方现代化将他人、共同体和自然贬黜为实现利己目的的工具性客体的现象。中国式现代化将人的全面发展奠基于其他一切人的全面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上,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是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进程中的伟大创造。在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中,人不是孤立的单子,全人类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命运与共;自然界内部各存在物之间也不是割裂的、分离的,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自然界存在物之间相互依存,构成了共生共存、协调发展、彼此联系的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中国式现代化将主体建构纳入人与自然、人与人彼此联合的共同体视域中,在主客体、人与人的关系中实现人的主体性,并以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塑造人的主体性并使之转化为主体的自觉行动,实现了主体建构逻辑的重大创新。
一是,在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中实现人的主体性。在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中,人与自然、人与人是彼此依存、互为条件的。人的主体力量在主客体、主体间相互联合的基础上得以彰显。自然不是纯粹地服务于主体、被主体利用和改造的客体,而是在被人构造和改变的同时为人提供实践的资源和材料,成为人本质力量的确证。人与人之间彼此联合,每个人主体性的实现以一切人实现其主体性为条件。
二是,不断以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塑造人的主体性。人的主体性不是抽象的应然规定,始终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中不断生成。中国式现代化将人与自然视为彼此依存的生命共同体,在不断推动这一生命共同体构建的过程中塑造着人的主体性,改造着生态环境,体现和表达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要求。“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做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5]500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中,环境的改变与人的自我改变的发生,既是中国式现代化推进拓展的结果,也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动力和支撑。
三是,将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转化为主体的自觉行动。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实践活动构造和改变自然界,通过与自然界的“物质变换”满足自身需要,生产出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推动人类历史向前迈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生态建设并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而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由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建设并享有的事业。建设美丽中国是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这不仅为我国生态建设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也彰显出中国式现代化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主体力量的独特优势。
(三)从主体建构逻辑看中国式现代化对西方现代化的超越
中国式现代化在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中实现和塑造人的主体性,是一种正义价值观的体现[8],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导向、不断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避免了资本主义所主导的现代化进程中人与自然相对立、人与人相对立的困境,在世界现代化进程中彰显出愈来愈深远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一是,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的主客体统一逻辑对人与自然彼此对立的“征服”逻辑的超越。回顾西方现代化进程,文艺复兴之后,随着科学技术领域取得巨大进步,理性的力量被推上了神坛,统治自然界以实现人类进步的观念甚嚣尘上。同时,中世纪神学世界观中对自然的僵化和机械认识被近代自然观所吸收,自然被视为非生命的机械体。人不再被视为自然中的一部分,而是凌驾于自然之上的“主体”,自然被视为服务于主体的“客体”,处于被征服和被统治的境地。这种将人的主体构建和主体性的实现建立在对自然“征服”之上的逻辑虽然客观上促进了科学技术的进步,为资本主义开创出“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的生产力奠定基础,但也以其漠视自然规律、对自然资源不可持续的开发和掠夺造成了人与自然关系的“断裂”,带来了现代化进程中资源环境紧缩、全球气候问题等日益严峻的生态危机。中国式现代化在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中实现和塑造人的主体性,将自然视为与人相互依存、命运相连的生命共同体的一部分,实质上将主体和客体统一起来,将保护生态环境与实现人的主体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超越了人与自然彼此对立的“征服”逻辑,为在世界现代化进程中正确处理主客体之间的关系贡献了智慧与方案。
二是,人与人彼此联合的共同体逻辑对人与人彼此对立的单子逻辑的超越。现代社会打破了过去的一切专制统治与宗教禁锢。“封建社会已经瓦解,只剩下了自己的基础——人,但这是作为它的真正基础的人,即利己的人。”[5]45西方现代化进程中,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主体构建的过程同时也是人变成单子的过程。自身与他人之间、个体与类之间形成了难以逾越的鸿沟。马克思剖析了市民社会中人的权利的特征,指出其“无非是市民社会的成员的权利,就是说,无非是利己的人的权利、同其他人并同共同体分离开来的人的权利”[5]40。人的自由是孤立的、自我封闭的单子的自由,人的平等是将每个人看作是孤立存在的单子的平等。在利己的个人的视角中,他人要么是实现自身主体性的阻碍,要么是实现自身主体性的工具。这种利己的人之间彼此对立的单子逻辑无法实现人的真正解放,只有在人真正认识到自身的社会属性,将这种社会性复归自身,实现个体与类、自身与他人彼此联合的时候,人的解放才真正得以完成。以社会主义为定向的中国式现代化将社会作为人的自我发展的基础,将一切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当作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条件。个人的生命活动以他人的生命活动为前提,又为他人的生命活动奠定基础。主体通过联合起来的共同体对自然进行利用和改造,遵循自然的必然性进行生产。由此,人、社会、自然界在共同体中被统一起来,不仅有助于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也有助于恢复现代化进程中被资本所割裂的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将人的社会力量复归自身,彰显出深刻的世界意义。
二、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视域下中国式现代化
主体建构的目标指向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既是中国式现代化主体建构的内在要求,也标定了中国式现代化主体建构的目标指向。唯物史观揭示了主体建构在需要、实践、观念三个层面的内容。需要驱动主体通过实践活动改造对象世界,创造出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形塑与物质经济条件相适应的观念形态。中国式现代化的主体建构包含“需要—实践—观念”的三重向度,共同指向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内在要求。
(一)主体需要层面:实现“尊重自然、代际平衡、国际协同”
需要是主体的主观属性,需要的满足建立在物质生产的基础上,同时也被生产出的产品所引起和生成。“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5]531生活需要驱使主体进行生产实践活动,同自然之间进行“物质变换”改造对象世界,满足自身需要的同时也引发新的需要。无论是已经被满足的需要,还是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工具都是引发新的需要的来源。生产的不断扩大意味着主体需要的不断拓展,从自然需要拓展到社会创造的需要。需要的丰富促进人的生命活动形式和内容的拓展,有助于丰富人的感觉、提升人的素质。需要是主体生存和发展的内在驱动力和根据。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内在要求反映在主体需要上,就是要在需要的满足和创造上坚持“尊重自然、平衡代际、国际合作”。主体需要的满足和创造要坚持对自然的尊重和保护,对下一代的需要和世界各国其他主体需要的关照,并自觉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自身需要的一部分。由此,中国式现代化避免了在资本逻辑的支配下,西方现代化中“自然界(不管是作为消费品,还是作为生产资料)服从于人的需要”[4]90-91和“每个人都力图创造出一种支配他人的、异己的本质力量,以便从这里面获得他自己的利己需要的满足”[5]223的主客体相对立、人与人相对立的局面,在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中满足和创造主体的需要。
一是,实现主体需要的“尊重自然”。主体需要的“尊重自然”是指对主体需要的满足必须在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合理发展利用的前提下进行。为了满足自身需要,主体可以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但这并不意味着人可以凌驾于自然之上。人的需要必须以自然规律和自然承载能力为限度。此外,“尊重自然”也要求在现代化进程中创造更多更高层次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使生态环境保护成为人需要中不可或缺的内容。这是激发人自觉投身生态环境保护实践,主动参与环境治理的重要驱动力。
二是,实现主体需要的“代际平衡”。主体需要的“代际平衡”是指当代人需要的实现必须以不能影响下一代人满足自身需要的能力为限度。这意味着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对主体需要的满足,必须建立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在满足自身需要的同时关照下一代的需要,实现当代人与下一代人之间的综合平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不仅仅是一代人的任务,更是一个长期坚持、不断发展的历史过程。“让现代化更好回应人民各方面诉求和多层次需要,既增进当代人福祉,又保障子孙后代权益,促进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9]
三是,实现主体需要的“国际协同”。“生态文明建设关乎人类未来,建设绿色家园是人类的共同梦想。”[10]364主体需要的“国际协同”是指在满足本国人民需要的同时尊重世界各国人民的需要,积极推动世界范围内生态建设的国际合作,实现本国人民与世界人民需要之间的彼此协调、共同实现。中国在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尊重世界各国人民对清洁美丽世界的需要,以“地球生命共同体”将全球人民的需要统一起来,超越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通过产业转移和自然资源进口将生态危机向其他国家输出,牺牲其他国家人民的需要满足本国人民需要的做法,有助于在现代化进程中实现全人类的团结和联合、共建清洁美丽的世界。
(二)主体实践层面:形成“绿色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发展方式”
实践是主体改造对象世界的活动,也是主体确证自身主体性和本质力量的活动,是能动性和受动性的辩证统一。人在实践中将自然变成自身的对象,这一过程同时也改变着人本身,“他炼出新的品质,通过生产而发展和改造着自身,造成新的力量和新的观念,造成新的交往方式,新的需要和新的语言”[4]145。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内在要求反映在主体实践上,就是要促进主体形成绿色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统一。
一是,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绿色生产方式。生产劳动是人类实践的最基本形态。“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影响自然界,而且也互相影响……为了进行生产,人们相互之间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影响,才会有生产。”[5]724绿色生产方式要求在生产方式上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既包括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绿色生产力,也包括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绿色生产方式不仅意味着彻底改变通过粗放扩张和能源消耗产业发展生产力的方式,契合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也推动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发展,促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态建设,是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内在要求在主体生产上的鲜明体现。
二是,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绿色生活方式。“‘机械发明’,它引起‘生产方式上的改变’,并且由此引起生产关系上的改变,因而引起社会关系上的改变,‘并且归根到底’引起‘工人的生活方式上’的改变。”[4]343生活方式被生产方式所决定,同时也对生产方式产生深刻影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可以“通过生活方式绿色革命,倒逼生产方式绿色转型”[10]368。绿色生活方式是一种“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简约适度意味着在消费上坚持取之有度、用之有节,避免奢侈浪费;绿色低碳意味着在衣食住行上自觉选用能耗更低、污染更少的产品和服务,等等;文明健康意味着在生活中注重自身行为的生态影响,自觉以生态文明理念约束自身行为,在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提升的同时实现自身身心健康。绿色生活方式不仅有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也促进了现代化进程中人的全面发展。
三是,形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方式。社会发展是人的实践活动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展开,“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5]295。绿色发展方式是指在社会发展上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协同共进,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要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正是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推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实现‘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的治本之策。”[11]良好的生态环境本身就蕴含着良好的生态效益,关键要通过发展思路和发展手段上的创新,将优美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生态资源转化为经济效益,使之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增长点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着力点。这避免了简单地将发展等同于经济总值的增长,要么牺牲经济增长保护生态环境、要么为了实现经济增长速度忽视自然资源的承载能力的“非此即彼”思维,实现了现代化进程中发展方式的重大变革。
(三)主体观念层面:培育“共同体意识、生态价值观、参与意识”
观念是对现实的反映,建立在社会物质经济生活条件的基础上。“唯物史观是以一定历史时期的物质经济生活条件来说明一切历史事件和观念,一切政治、哲学和宗教的。”[12]320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形成特定的主体观念,这种观念对社会生产具有反作用,可能促进也可能阻碍社会生产。主体的思想观念影响主体需要和实践,是主体建构中的重要内容。生态建设“既是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更是思想观念的一场深刻变革”[13]48。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内在要求反映在主体观念上,就是让主体树立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的共同体意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价值观,并主动担当作为,参与到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建设中。
一是,培育“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的共同体意识”。“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的共同体意识”是对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呈现出的共生共存、彼此依赖、命运与共关系的科学把握。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们只能看到自身私人利益,人与人彼此对立、人与自然彼此对立的“虚幻的共同体”,构想了共产主义社会中人与人彼此联合的“真正的共同体”,并指出,扬弃资本主义社会,走向“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共产主义社会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具体来看,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的共同体意识既涵盖侧重于人与自然关系的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也包括强调全人类命运与共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地球生命共同体,亦包含自然维度的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以“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的共同体意识”建构主体观念,有助于在理论认识层面塑造符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求的新主体,让个人自发自觉地将人、社会、自然、国家、人类的发展同自身的发展结合起来,在追求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在促进本国发展的同时促进世界各国共同发展,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二是,培育“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价值观”。价值观是内蕴于主体观念中的价值内核,是量度主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的标准。价值观形成于主体的物质实践活动,又对主体实践具有引领和导向的作用。“衡量生态文化是否在全社会扎根,就是要看这种行为准则和价值理念是否自觉体现在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13]48“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价值观”指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价值准则和价值标准,使之成为评价自身和他人行为的尺度,并在行为中予以贯彻落实。西方现代化中形成了“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但二者都是建构于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基础之上的价值观主张。“非人类中心主义”忽视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以抽象的自然必然性压制人的需要和发展。现代“人类中心主义”旨在通过环境保护实现资本主义的可持续发展,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解为维系资本主义再生产自然条件的生态平衡”[14],本质上服务于资本循环和积累。中国式现代化将人作为现代化发展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引导主体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价值观”,既克服了“非人类中心主义”对人的价值的拒斥,也超越了现代“人类中心主义”服务于资本循环和积累的实质。
三是,培育“主动担当作为的参与意识”。“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5]11观念的建构归根到底要服务于实践,在具体的社会历史进程中变为现实。当理论被广大人民群众所理解和接受,变成人民心中自觉的价值准则和行动指南,才能够发挥理论对现实的影响和推动作用。优美的生态环境不仅关乎每个人的生存和发展,也需要主体的共同参与。“主动担当作为的参与意识”意味着主体充分认识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建设的重要性,主动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自身的使命,主动担当起生态环境治理的责任,在实践中积极作为。“主动担当作为的参与意识”是连结理论与实践的桥梁,是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主体观念从“批判的武器”转化为“武器的批判”的重要环节。在“主动担当作为的参与意识”的指引下,主体自觉自发地投身到生态建设的具体实践中,在主动作为中体现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要求,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向前迈进。
三、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建构符合现代化
发展要求的新主体
主体建构的目标最终要在现代化的实践中变为现实。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主体由生产基础、制度规范、意识形态的三维结构所规定,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呈现出不同的特点。特定的生产基础决定了主体的需要、实践和观念;制度规范主体的行为、调节主体间的关系,塑造主体的需要、实践和观念;社会文化对主体的思维具有引领作用,影响主体的需要和实践。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全党必须自觉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1]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要从生产基础决定、制度规范塑造和社会文化引领的不同环节出发,将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内在要求嵌入主体的需要、实践和观念,建构符合现代化发展要求的新主体,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一)夯实生产基础: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支撑主体建构
社会生产是主体建构的基础性环节。“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谋生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5]602“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15]591生产力的变化引起生产关系的变化,生产关系决定政治、国家和法律制度以及人们的思想和意识。社会生产是主体建构的基础,也是主体建构的决定因素。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要培育发展绿色生产力,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体系,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为新主体的建构夯实生产基础。
一是,培育发展绿色生产力,为主体建构奠定生产力基础。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绿色生产力的培育发展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生产关系绿色低碳转型的前提和支撑,为主体建构奠定扎实的生产力基础。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绿色科技进步可以通过对劳动者、劳动工具、劳动对象、劳动场景、劳动产品的变革而使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呈现绿色转型,从而推动经济社会的绿色转型。”[16]要解决好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科技支撑不足问题,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开展科技攻关,加快先进绿色技术推广应用及其产业化转型,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以绿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强为基础,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科技创新的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以推动新产业的诞生和旧产业的转型升级实现。要推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成果及时转化,实现传统产业的绿色化提升和新兴绿色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形成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
二是,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体系,为主体建构奠定所有制基础。产权明晰、权责分明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是协调主体间关系、培育主体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重要条件。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产权制度有助于充分发挥市场的导向性作用,激发广大社会成员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为绿色发展注入强大内生动力。我国坚持自然资源的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实行自然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制度,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自然资源资产。公有制决定了中国式现代化中的人与自然关系不是西方现代化中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征服”关系,人与人之间也不是相互对立的“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而是相互联合,共同对自然进行开发利用。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既保证了主体通过联合起来的共同体对自然进行利用和改造的“共同性”,避免了私有制所带来的人与人之间的分立与隔阂,也保证了主体使用自然资源的平等权益,提高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率。在未来,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体系,明确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现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明晰、权责明确,各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同等享有合法权益。
三是,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为主体建构奠定经济基础。在绿色生产力基础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求相适应的自然资源资产所有制的基础上,要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夯实主体构建的经济基础。在生产体系上,推进工业绿色升级、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鼓励绿色环保产业发展。在流通体系上,积极调整运输结构,打造绿色物流;通过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等手段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大力发展绿色产品贸易,促进绿色产品流通。在消费体系上,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加强对居民、企业绿色消费的引导。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基础上,主体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逐步确立起符合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要求的需要、实践和观念,逐步成长为符合现代化发展要求的新主体。
(二)完善制度规范:以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规范主体建构
制度规范是主体建构的关键环节。制度规范主体的行为,调节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人的实践在制度的规范下进行,人的需要和观念被制度所塑造。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要正确处理好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通过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治理的社会参与机制,约束和规范主体行为、激发主体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内生动力。
一是,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约束和规范主体行为。制度是协调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本规范。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包括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资源高效利用制度、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等。这些制度为主体行为设置了基本规范,既有正向的引导激励,例如绿色消费激励机制、生态综合补偿机制;也有反向的惩戒处罚,例如规范和约束主体行为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以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内在要求约束主体行为,调节主体之间的关系,不仅实现了主体实践的规范,也在长期践行和发展的过程中促使主体形成遵守生态环境保护规范的意识,并自觉以之为价值标准衡量自身和他人的行为,塑造了主体的需要和观念。未来,应当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推动相关法律制定修订与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
二是,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激发主体参与的内生动力。制度对主体建构的作用不仅体现在对主体行为的外部规范上,也体现在引导和保障主体参与环境治理与生态文明建设、激发主体内生动力上。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是正确处理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扩大社会成员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要畅通环保监督渠道,鼓励公众对环境违法行为、突发环境事件进行举报和反馈,鼓励新闻媒体和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以问题曝光、环境诉讼等方式进行舆论监督。同时,激励各类社会组织开展环保志愿者活动,发挥各类社会团体如工会、共青团、妇联、行业协会等的作用,使其引导工人、青年、妇女、行业成员参与环境治理,自觉以生态环境保护原则规范自身的各类行为,把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转化为行动自觉。
(三)塑造社会文化:以生态文化体系引领主体建构
社会文化引领同样是主体建构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社会文化基于特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但文化也能够通过对主体思维的影响对社会物质生活起到积极或消极的反作用。社会文化引领主体的思想观念,影响主体的需要和实践,在主体建构中起到重要作用。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不仅要健全生态文化体系、提高公民生态环境保护素养,还要通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大众化传播,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以生态文化体系引领符合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要求的主体建构。
一是,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营造共同参与、共同享有的社会氛围。“生态文化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根基。生态文明建设最终要依靠全民生态环境意识和绿色发展意识的觉醒,也必然依靠千百万人共同的绿色行动。”[17]生态文明建设既是发展方式的变革,也是思想文化领域的革命。生态文化体系建设有助于通过社会文化的熏陶和引领,推动主体树立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培育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价值观成为主体内心的价值准则,成为评判自身和他人行为的价值标准。中华民族在悠久的历史中孕育着丰富的生态文化。中国传统文化中就有“天人合一”的观念,揭示了人与自然、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统一关系,蕴含着朴素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当代生态文化体系的构建,需要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立足现代化发展新的实践基础,激活中华传统自然观中的优秀因子,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大力宣传美丽中国建设生动实践。生态文明建设的伟大实践不仅取得了一系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也在实践基础上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文化形态。对这些文化成果进行提炼总结,不仅充实和丰富了生态文化体系的内容,也为进一步深化美丽中国建设实践提供了宝贵的思想和经验。
二是,提高公民生态环境保护素养,提升主体参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建设的素质和能力。符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要求的主体,不仅要有自觉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的意愿,也需要有与之相匹配的素质和能力。宣传和教育是提升公民生态环境保护素养的重要手段,通过播放公益广告、发行生态文化产品、编写环境保护读本等方式,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把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引导公众学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体系、环保知识,在学习中提升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解和认同。
三是,促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大众化传播,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时代背景,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对人的本质、人与自然关系的深邃洞见,吸收和重塑了中国传统生态观中的‘天人合一’思想,超越了西方生态思想中主客体对立、人与人之间对立的观念,在生态领域回应了人的本质及其实现的终极命题,具有重要的理论贡献。”[18]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系统回答了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推进拓展提供了理论基础、政治引领和行动指南。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大众化传播,应结合当今的时代特点,综合运用网络平台、社区宣讲、党员活动、学校课堂等多层次的平台,以及著作、论文、理论文章、短视频、线上线下课程等多样化的形式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行宣讲解读,讲好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故事,为党的创新理论的学习和传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坚实的社会基础。
注释:
(1)“单子”在希腊哲学中指一切简单的不可分割的东西。在莱布尼茨的哲学中论述了自我封闭的、完成的、最终的和有灵魂的诸统一体(实体),它们的总和构成有序的世界体系。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借用了这一概念,指出市民社会中人的自由“是人作为孤立的、自我封闭的单子的自由”“每个人都同样被看成那种独立自在的单子”,进而揭示出市民社会中“任何一种所谓的人权都没有超出利己的人,没有超出作为市民社会成员的人,即没有超出封闭于自身、封闭于自己的私人利益和自己的私人任意行为、脱离共同体的个体”。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0-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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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吴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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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内涵与实现路径研究”(22amp;ZD012);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现代化道路探索历程与经验研究”(19XNL003)
" 作者简介:陈海若(1996—),女,安徽淮北人,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及其中国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