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个体心理层面廉洁文化建设研究

2023-12-29 00:02任建明
关键词:意志力民俗腐败

齐 敏, 任建明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北京 100191)

文化是一个共同体关于自身行为、思想、习惯、思维方式的共同认知模式[1],对人们的行为产生“软约束”。布尔迪厄曾指出社会是一个大场域,被分成无数个小场域,每一个场域都有属于该场域的正统文化[2],廉洁文化作为国家大场域的正统文化,对国家腐败治理具有重要作用,其建设质量影响着国家腐败治理的成效。近年来,我国廉洁文化建设取得一定成绩,尤其在物质层面和制度层面。但外部客观现实必须通过内部的心理活动才具有价值[3]68,因此这两个层面的进展并不等于从根本上改变人们关于腐败和廉洁的深层观念,错误的态度和价值依然存在。如何从心理层面建设廉洁文化,让社会个体发自内心地认同廉洁、拒绝腐败成为当下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议题。基于此,本文拟从心理层面着手,揭示社会个体廉洁价值观的形成过程,分析当前我国心理层面廉洁文化建设的现状,进而提出提升心理层面廉洁文化建设的建议。

一、社会个体心理层面廉洁文化建设的三个方面

在心理学上,社会个体赋予某一社会规范以价值,包括三个部分:一是社会个体了解该规范并审慎考虑后,才能成为社会个体的价值观念;二是如果社会个体真正赋予某一社会规范以价值,就会对该规范存在满意感;三是当社会个体具有该规范的价值观念,在行动上愿意接受该规范的指导,并上升为一种生活方式且反复实践[4]。可见,社会个体对某一社会规范的入脑入心需要经过认知(思维)、认同(情感)、坚守(意志)三个方面。同理,社会个体赋予廉洁文化以价值时,也要遵循这三个方面。社会个体在对廉洁文化认知不断深化的基础上,产生对廉洁文化的依赖感和归属感,并在实践中以廉洁文化作为指导,当面临腐败侵蚀时,能够坚守廉洁文化不动摇,这一过程内涵心理层面廉洁文化建设的认知、认同和坚守三个环节。

首先,廉洁文化认知是廉洁知识体系在个体思维层面的塑造,思维塑造使社会个体对廉洁文化形成理性认知,该维度主要受到塑造途径和塑造方法的影响。其次,廉洁文化认同是社会个体对廉洁文化的情感塑造。社会个体经过廉洁文化认知后,与廉洁文化建立情感联系,表现为认可或接受廉洁文化,该维度是将外部廉洁文化转化为个体行为规则的关键,主要受社会个体已有文化模式和廉洁文化认知持续性的影响。最后,廉洁文化坚守是社会个体在对廉洁文化理性认知的基础上,将对廉洁文化的情感依赖上升为意志力塑造,主要体现为社会个体在实际工作中是否坚守廉洁信念不动摇,该维度主要受民俗和反腐力度的影响。

(一)认知:廉洁文化的思维塑造

廉洁文化认知是廉洁文化知识在人的大脑中从乱序到有序的一个思维塑造过程,国家采取各种塑造途径将零散的廉洁知识映射到社会个体的大脑中,建设关于廉洁文化的知识图谱。廉洁文化认知主要包含三个方面:一是对廉洁文化建设意义的认识。应当让社会个体意识到在腐败治理过程中,廉洁文化不是制度和法治的附属物,而同制度、法治、纪律一样,是治理腐败的重要工具,对提高腐败治理效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二是社会个体对廉洁文化要自知。社会个体应当了解廉洁文化的基本情况,不仅要明白它的概念、来历、形成过程,也要充分了解廉洁文化所具有的特色和未来发展趋势,通过对廉洁文化追本溯源来达到全面掌握廉洁文化。三是对廉洁的对立面——腐败及其双重危害的认知。双重危害是指腐败行为引发的直接危害和间接危害,受害者分别是直接受害者和间接受害者。直接危害是指对直接受害者造成的损害;间接危害的存在主要是腐败行为有一系列间接作用对象,虽然表面上腐败行为没有给普通公众带来损失或危害,但实际上腐败导致的制度扭曲、公共利益损失、社会不公平等问题都间接损害社会公众的利益,这种危害具有大众性。一般来讲,腐败都具有双重危害。因此,社会个体不仅要掌握廉洁文化的“利”,同时要了解腐败的“害”。

廉洁文化认知是社会个体对廉洁文化的思维塑造过程,塑造程度受塑造途径和塑造方法的影响。首先,在廉洁思维塑造途径方面,主要采取什么方法将廉洁文化的知识输入社会个体的大脑以形成思维影像。当前,塑造途径主要有线上(电视、电台、网络、短视频等)和线下(讲座、会议、宣传横幅、面对面讲述等)两种。有效的塑造途径取决于廉洁文化的建设主体,多元的塑造主体客观上要求多样的塑造途径,途径的多样性更能针对个体特征来塑造,从而提高社会个体廉洁文化的思维塑造程度。相反,如果塑造途径较单一,仅适用于部分群体,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社会个体廉洁文化的思维塑造程度。其次,在廉洁思维塑造方法方面,鉴于群体之间的差异,最合适的塑造方法是具体“个体”具体“方法”,根据社会个体差异,采取有针对性的塑造方法。相反,笼统或者“大锅饭”式的塑造方法很难满足多元主体的个性化需求,导致廉洁文化的思维塑造程度降低。

(二)认同:廉洁文化的情感塑造

廉洁文化认同是社会个体在心理层面对廉洁文化的肯定和接受,是对廉洁文化在情感方面的寄托与释放。如果廉洁文化建设仅仅停留在廉洁文化认知层面,不上升到情感层面,那么廉洁文化就很难入心。但文化认同不是一帆风顺的,受到多种因素影响。董莉等从心理学角度提出文化认同受到人口统计学指标(性别、年龄、社会经济地位等)、文化差异(两种文化的差异越大,个体文化适应的过程越困难,进而影响文化认同)和社会支持(父母和同伴)三个方面的影响[3]72。有学者针对青年群体展开文化认同研究。在大学生文化认同方面,陈辰和周春淼提出学校教育、家庭因素以及民族之间的文化差异影响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文化认同[5];方燕红等提出当代大学生对红色文化的认同受心理结构、持续立体的红色教育、良好的文化认知能力等方面影响[6]。在香港青年文化认同方面,陈章喜等提出香港青年文化认同受英国殖民文化和文化教育的不连续性(仅停留在传统文化,未能适应中国文化的新变化、新内容)影响[7];刘秀伦和叶新璐提出香港回归前外部殖民文化影响青年的文化认同[8]。此外,方源认为香港学校的课程设置、学生社团等对青少年的文化认同产生影响[9]。可以看出,大学生群体的文化认同受自身条件(心理结构、认知能力)和外部因素(高校、社会、文化差异)的影响。

综上所述,当前社会个体对廉洁文化的认同主要受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社会个体的原有文化模式,包括家庭文化、校园文化、组织文化等,这些文化潜伏在社会个体的内心深处,经过长期的斗争、妥协、融合后,形成社会个体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不可避免地影响社会个体对廉洁文化的认同;二是廉洁文化认知的持续性,主要指廉洁文化教育。

1.社会个体原有的文化模式

文化认同的形成和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个体所处的生活环境,个体会同所处的环境不断磨合、碰撞,从而形成较成熟的文化认同状态[3]72。家庭、校园、工作场所等所具有的文化特性不可避免地对社会个体的廉洁文化认同产生影响。因此,社会每一个体的内在文化往往是多元的,这些文化相互交织、调和,共同主导着社会个体的认知模式和行为方式。例如,一个公职人员的内在文化可能涵盖家庭文化、传统文化、学生时期的校园文化和工作时期的文化(党内政治文化)等优秀文化,但同时会掺杂一些不良文化,如奢靡化、物质化等[10]。

根据心理学家扬(Young P.T.)和普里布拉姆(Pribram K.)提出的情绪不协调理论,认为情绪是心理状况并显示平滑肌、腺体和总体行为的身体过程的感情状态或过程的激烈扰乱。当新的输入信息与人们原有的内部认知模式这一稳定基线不一致时[11],情感波动产生。在廉洁文化建设中,廉洁文化作为一种新的要素输入人脑时,社会个体原有文化模式的平衡被打破,导致社会个体的情感发生波动,一般会造成两种结果:一是社会个体内部原有的文化模式对新注入的廉洁文化价值观的接受和认可,共同形成和塑造社会个体新的行为模式,而原有文化模式使得社会个体对廉洁文化的情感增强,进而强化社会个体对廉洁文化的认同感;二是原有文化模式对廉洁文化价值观的排斥和不认可,在此情形下,社会个体对廉洁文化产生的情感波动往往是消极的,很难对廉洁文化产生情感上的认同。可见,廉洁文化认同受到社会个体原有文化模式的影响,认同程度取决于社会个体原有文化模式在其心理的稳固程度。

2.廉洁文化认知的持续性

认知是情感产生的逻辑起点[12],心理学家沙赫特和辛格提出的情绪归因理论认为,生理唤醒和认知因素是情绪产生的主要决定因素。可见,认知是情感变化产生的一个基础,对情感的发展具有导向作用。因此,社会个体对廉洁文化的持续情感输出需要其对廉洁文化有一个持续性的认知。社会个体对廉洁文化的认知越持续,其对廉洁文化产生的情感就越强。相反,社会个体对廉洁文化的认知越间断,其对廉洁文化产生的情感就越弱,也就更难产生情感上的文化认同。这是因为文化构建是一个长期过程,廉洁文化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社会个体心理层面的塑造更需要持续的廉洁文化教育来强化社会个体对廉洁文化的情感认同。同时,人的认知会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而改变,如果不经过持续的教育强化,就难以保证个体原有的廉洁认知是否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改变,进而影响社会个体对廉洁文化的情感认同。

(三)坚守:廉洁文化的意志塑造

廉洁文化坚守是指社会个体对自身所认同的廉洁文化的坚定遵守和维护,任何情况下都不轻易放弃,它是社会个体意志力的重要表现。通常来说,社会个体的意志力越强,越能坚守廉洁文化,这是因为意志力能增强社会个体的自控能力。美国肯塔基大学心理学家苏珊娜·希格斯姆教授认为,自控力作为一种生理指标,会帮助社会个体抵抗诱惑,克服自我毁灭的冲动[13]107。此外,意志力反映积极行政领导的规则意识、谨慎风格,具有较强意志力的领导,往往更注重严格自我要求、坚定立场、按照规矩办事[14]。相反,意志力分散的人更容易向诱惑屈服[13]107,从而弃守廉洁文化。在廉洁文化建设中,意志力较强的社会个体受到腐败文化冲击时,往往能坚守廉洁文化信念,抵挡住腐败带来的各种诱惑。因此,社会个体的意志力在维护并坚守廉洁文化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有学者研究意志力的影响因素。王国宏等提出意志力是可以调节和补充的,社会个体会根据实际情况时刻调节自己的意志力[15],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外部环境对社会个体的意志力塑造产生影响。在意志力培养方面,美国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环境构建上[16]。美国教育部于2013年发布报告《提升意志力:21世纪成功的核心要素》,该报告构建了一个意志力假设模型,包括三个部分:一是社会文化情境,二是学习环境中能促进意志力提高的情境因素,三是能够促进意志力提高的心理资源。前两者主要强调宏观和微观外部环境对意志力塑造的影响。总的来说,意志力塑造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而在坚守廉洁文化视角下,社会个体的意志力强弱主要受到外部社会环境的影响,包括根深蒂固的传统民俗形成的社会环境和反腐力度强弱所营造出来的外部环境。

1.民俗

人的意志力并非与生俱来,它与个体所经历的社会生活密不可分[17]。民俗是一个国家或民族在长期的生产实践和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并世代相传的较为稳定的文化事项。它对于丰富人们的生活、增强人与人之间的黏合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18]。一般来说,民俗作为一种非正式规则,对社会个体的行为具有隐性约束力,影响人们的行为习惯,这些习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演变成人们的行为惯性、思维惯性。但民俗有好坏之分,其所塑造出来的“惯性”也有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积极的惯性则会增强人们的意志力;相反,一些不良习性或习气则会消磨人们的意志力[19]。此外,民俗作为非正式约束,其中一个重要作用是修改、补充或扩展正式规则[20]。因此,当廉洁文化作为一项正式规范要求社会个体遵守时,民俗作为非正式约束则会对这一规范的实施与执行产生影响。

2.反腐力度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者相互依存,一体推进。作为“不想腐”建设中的廉洁文化建设,不可避免地受到“不敢腐”所营造出来的外部环境影响。而“不敢腐”的要义是要严格执纪执法[21],这是反腐力度的重要体现。因此,廉洁文化的意志力塑造与反腐力度息息相关。反腐力度是政府和公众反腐决心最为直白的表现,是坚守和维护廉洁文化的底气。反腐力度与社会个体坚守廉洁文化的意志力成正相关,反腐力度越大,社会个体坚守廉洁文化的意志力就越强;相反,反腐力度越小,个体在没有威慑的条件下就会放松警惕,坚守廉洁文化的意志力就越弱。这是因为腐败具有“感染性”,较小的反腐力度有可能使一部分腐败分子逃脱法律的制裁,导致同样的工作内容却带来不同的利益,引起坚守廉洁文化的个体产生不公平心理。而社会个体为了消除不公平心理,往往会采取两种方式,一是举报腐败者,二是默许甚至从事腐败行为。当外部反腐力度较小且考虑举报风险时,社会个体可能更倾向于后者,以消除不公平心理。可见,较小的反腐力度在一定程度上会削弱社会个体坚守廉洁文化的意志力。

综上所述,心理层面廉洁文化建设是从认知到认同再到坚守的一个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实现“认知、认同、坚守”的统一。如果没有文化认知,社会个体就不会对廉洁文化有一个全面了解,更不会对其产生情感上的依赖,也就无法产生认同;如果没有认同,社会个体就不会深入学习和了解廉洁文化,更不会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坚守自己的理想信念,当不同文化出现交会时,更难坚守自身的廉洁文化立场。如果没有文化坚守,就会削弱社会个体对廉洁文化在心理层面的认同,进而降低社会个体学习和了解廉洁文化的欲望。只有将三者统一和融合,才能更好地实现社会个体心理层面的廉洁文化建设。

二、社会个体心理层面廉洁文化建设现状

(一)社会个体心理层面廉洁文化建设的成效

廉洁文化的认知维度主要表现在公职人员心理层面廉洁文化塑造的多样途径。我国政府采取多种途径构建公职人员心理层面的廉洁文化,将线上塑造途径(学习强国APP、视频、宣传片等)和线下塑造途径(会议、讲座、教育基地、展馆等)相结合,使公职人员在脑海中形成廉洁文化的初步知识影像,极大地提高公职人员廉洁文化的思维塑造程度。

廉洁文化的认同维度主要表现在社会个体原有文化模式的塑造上。家风又称门风,主要指家庭或家族世代相传的风尚、生活作风[22]。家风作为社会个体原有文化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个体从出生到成长都要经受的外部环境。国家倡导家风建设,使社会个体从小浸染在良好的家庭环境氛围下,耳濡目染,感受廉洁文化的正能量,较早与廉洁文化建立情感联系,增加社会个体对廉洁文化的认同度。

廉洁文化的坚守维度主要表现在强大的反腐力度上。反腐力度为社会个体坚守廉洁文化营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使社会更加趋向于公平、有序。反腐力度作为社会个体坚守廉洁文化的坚强后盾,增强了社会个体坚守廉洁文化的意志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采取多种手段反腐败,“打虎”“拍蝇”“猎狐”等行动对腐败分子产生强大的震慑,彰显政府对腐败的“零容忍”,使社会个体坚守廉洁文化更有底气。

(二)社会个体心理层面廉洁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虽然国家在构建社会个体心理层面廉洁文化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同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从廉洁文化认知维度看,普通民众廉洁文化认知途径单一化。相对于公职人员丰富、多样的廉洁文化认知途径,普通民众廉洁文化认知途径相对单一,多是通过横幅、电视广播等形式来获取廉洁文化相关信息。这种单一的宣传途径很难满足普通民众的需求,横幅的宣传幅度有限,限制了宣传内容;电视广播有固定时间段且时长有限,民众未必在这个时间段通过看电视来获取廉洁文化的宣传内容。利用电视进行廉洁文化教育只是广泛传播,但民众是否真的接收到这一信息则很难确定,极大地限制了普通民众对廉洁文化的认知。

从廉洁文化认同维度分析。一是校园廉洁文化建设不足。校园文化作为社会个体自身原有文化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情况影响着社会个体对廉洁文化的认同度。校园是社会个体的第二个家庭,也是学习和汲取知识的重要场所,但目前除部分高校开展廉洁文化教育的通识课程外,幼儿园、小学、中学甚至部分大学关于廉洁教育方面仍不足。截至2019年6月15日,全国高等学校共计2965所[23],有近30所高校开设近40门廉洁教育课程[24]。这仅仅是高校,而幼儿园、小学、中学涉及廉洁文化的宣传与教育更少见。校园廉洁文化建设的不足,影响社会个体原有文化模式的塑造,在一定程度上削弱社会个体对廉洁文化的认同。二是人力、财力的缺乏使得廉洁文化认知难以持续。首先,在人力方面,我国廉洁文化宣传和教育主要依赖各级党委组织,没有专人负责廉洁文化建设工作,往往是部门人员兼职,由于工作人员注意力的有限性,难免会忽视部门的廉洁文化建设。其次,在资金方面,虽然《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各方支持的廉政文化建设经费保障机制,但实际工作中,更多是依赖本部门的经费支持,一些部门由于经费缺乏,往往会减少廉洁文化的宣传教育经费支出,导致廉洁文化宣传和教育难以持续。

从廉洁文化坚守维度分析。一是对不良民俗治理不足。首先,从公职人员角度来看,公职人员具有双重身份,作为政治人,公职人员受到各种反腐威慑,在工作中对各种腐败事件保持警惕,坚守廉洁文化的意志力较强。但作为一个社会人,不可避免地受到社会民俗的影响。虽然礼俗中的小恩小惠不能带来较大利益,但容易突破其心理防线,削弱坚守廉洁文化的意志力。当前,缺乏专门治理民俗的相关制度或规范,虽然有财产申报制度,但更多集中于公职人员的财产、收入以及一些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申报,没有明确规定节日红包、婚丧嫁娶的礼金收取等方面。其次,从社会大众视角来看,社会大众对腐败民俗不了解,很难认同和支持当地政府关于民俗治理的各项制度。例如,四川省通江县为了治理当地的民俗,公布一则《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通知》,却遭到广大网友吐槽,认为这一规定“管得太宽”[18]。导致这种结果的根本原因是当地政府在民众缺乏了解腐败和民俗之间关系的情况下,治理民众长期遵循和认可的民俗,势必会引起民众对该规定的质疑和否定。二是公众的反腐力度相对较弱。公众对腐败的容忍度相对较高,据调查数据显示,全国333个地级行政区域中,2016年度公众对腐败的容忍度范围为3.6~4.4,说明公众对腐败的容忍度整体偏高[25]。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众的反腐力度。

三、提升社会个体心理层面廉洁文化建设效果的建议

社会个体心理层面廉洁文化建设是廉洁文化建设成效的重要衡量标准。本文基于文化认知、文化认同和文化坚守三个方面,提出弥补社会个体心理层面廉洁文化建设不足的建议与对策。

(一)拓宽廉洁文化宣传途径,提高对普通民众廉洁文化的宣传力度

随着公民意识不断觉醒,普通民众在腐败监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反腐败重要的参与主体。此外,普通民众在工作领域中会遇到一些违规行为,需要提高腐败的防范意识。因此,提高普通民众的廉洁意识对构建廉洁社会具有重要作用。

开展面对面宣传。面对面宣传通过走进社会基层、与大众充分互动的方式,让大众了解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面对面宣传在香港廉洁文化建设初期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与市民面对面互动,市民将被动接受转为主动学习,使廉洁文化深入人心。根据数据显示,香港廉政公署在1977年、1978年、1979年,分别按户探访的数量是1575户、1998户和2192户,大大提高了市民对廉洁文化的了解。内地开展廉洁文化建设时,可以社区为单位进行廉洁文化面对面宣传。在宣传人员上,充分利用高校资源,通过大学生志愿服务,为廉洁文化面对面宣传提供人力保障。

选择大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工具。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人们越来越多地通过短视频来获取外部信息,如抖音、快手等,其以画面的动态性、生动性更易被大众接收和认可,而作为第三媒体的广播、电视等信息接收工具,越来越不被大众使用。因此,在廉洁文化宣传上,应根据大众对信息接收工具的使用偏好来调整宣传工具,充分利用短视频等自媒体来提高普通民众对廉洁文化的认知。

(二)强化情感连接,提高廉洁文化认同度

继续加强校园廉洁文化建设,以保证社会个体有一个良好的基础文化模式。校园是社会个体获取知识的专门场所,廉洁文化相关知识作为社会个体品德塑造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成为校园教育的重要内容。首先,将廉洁文化相关课程覆盖社会个体的不同学习阶段,包括幼儿园、小学、大学等,为社会个体塑造一个良好的原有文化模式。其次,举办关于廉洁文化的校园活动,招募学生作为廉洁文化建设志愿者,既解决廉洁文化建设人力不足的问题,也可以巩固和维持社会个体的原有文化模式,进一步提高社会个体对廉洁文化的认同度。

设立廉洁文化建设专责部门并提供资金支持,以保证大众对廉洁文化认知的持续性。首先,在人员配备方面,每一机构或某一区域应当配备一个专职人员负责廉洁文化宣传和教育,不仅是针对公职人员的廉洁教育,普通公众也是廉洁文化建设和教育的对象。对于大型宣传活动,可以招募志愿者并形成固定的志愿者团队,有效解决人力不足而引发的廉洁教育和宣传的缺失问题。其次,在资金方面,每一机构应当拨出一部分资金用于本部门的日常廉洁文化的宣传和教育,做到专款专用,防止由于部门资金不足而导致廉洁文化教育缺失。对于普通民众的宣传教育,应由当地政府拨出一部分款项用于日常廉洁文化宣传与教育。在满足人力、财力的基础上,廉洁文化建设才得以持续开展,从而稳固社会个体对廉洁文化的认同度。

(三)净化外部环境,提高坚守廉洁文化的意志力

加大对腐败民俗的治理。民间风气影响政治生态,应重视民俗治理,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扯破腐败的“遮羞布”。首先,针对公职人员,建立相关利益申报制度,规范公职人员婚丧嫁娶和其他特殊节日收取礼金的金额大小,以及收取礼金的身份、场合等,强化公职人员在日常民俗活动中的腐败防范意识,防止腐败民俗在潜移默化中削弱公职人员坚守廉洁文化的意志力。其次,针对普通民众,加强对民俗和腐败以及两者之间关系的宣传,让民众认识到什么是腐败民俗,腐败与民俗是什么关系,提高社会民众在日常民俗活动中的腐败监督意识,防止由“普通民俗”向“腐败民俗”转化。

加强社会民众的反腐力度,降低社会民众对腐败的容忍度。面对腐败,每一个人都是受害者,都不可能置身事外。但现实中,社会民众对腐败的危害认知不足,往往以“看热闹”的心态看待腐败事件,过多关注腐败的直接危害,而忽视腐败带来的间接危害,引发公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为了激发普通公众的反腐动力,大力宣传腐败引发的间接危害,强调腐败会给社会每一个体带来损失;强化举报人保密机制,消除社会个体担心举报泄露而不敢举报的心理,从而提高社会民众的反腐力度,为社会个体坚守廉洁文化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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