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流通理论视域下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2023-12-29 00:02张婷婷石振宇
关键词:流通统一建设

张婷婷, 石振宇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武汉 430073;2.武汉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武汉 430072)

一、引言

2022年4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正式出台,文件明确我国将通过基础制度、市场设施等方面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坚持问题导向、立破并举,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为下一步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了行动纲领和工作指南。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深化市场取向的改革,既有历史继承,又有新的时代要求。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我国将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市场应当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并要“大力发展全国的统一市场”,“尽快形成全国统一的开放的市场体系”[1]。此后,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十五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十七大等大会均强调市场体系建设的统一性。

进入新时代,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由“基础性”上升为“决定性”[2]。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清理和废除不利于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及做法[3]。2020年9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强调,应当推动全国建成统一大市场,加快构建供需互补、产销共进的良性循环[4]。2020年11月,“十四五”规划中提出要形成强大的国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5]。2021年12月,中央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进一步指出,当前要构建新发展格局,应当进一步加快推动建成具有高效、公平、开放等特征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扩大商品要素资源的流动范围[6]。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要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立足新发展阶段,加快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当前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性工程。基于马克思主义流通理论,全面分析经济循环中的流通过程,深刻认识商品流通、全国统一大市场和新发展格局三者之间的关系,为打破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提高市场一体化程度、充分挖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潜力提供重要理论支撑。

二、马克思主义流通理论、统一大市场和新发展格局

马克思主义流通理论认为,流通过程在经济循环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空间发展格局来看,通过商品的流通不仅有助于市场规模的形成,还有助于市场在空间和内容上的扩充与发展,即当市场发展到高级阶段的时候,就要求形成全国性的统一大市场。一定意义上,流通过程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关键突破口,在实现社会全要素流通基础上的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应有之义。

(一)经济循环中的流通过程

只有在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关系中,才能充分认识流通的地位和作用。马克思在1857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指出:“一定的生产决定一定的消费、分配、交换和这些不同要素相互间的一定关系。当然,生产就其单方面形式来说也决定于其他要素。”[7]即生产决定流通,流通能够反作用于生产。社会再生产的四个环节相互作用、相互联系,是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进一步指出:“不管生产过程的社会的形式怎样,生产过程必须是连续不断的,或者说,必须周而复始地经过同样一些阶段。”[8]653也就是说,在社会再生产的整个过程中,周而复始的循环主要包括生产、分配、交换以及消费四个环节,缺失任何一个环节都会导致整个社会再生产的中断,这也是经济循环的主要路径。

马克思认为,流通是商品价值实现过程的全部交换关系,商品只有经过流通才能收回货币,获得利润。同时,流通也是商品实体及使用价值的实际运送过程[9],推动着社会生产和生活中使用价值的更新。因此,流通属于交换领域中的具体存在方式[10],是推动社会再生产的重要过程,是联系生产与消费的桥梁和纽带,对生产和消费具有重要影响。社会经济的循环畅通和有序运行,有以下几点要求:一是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商品资本三种形式的资本要在空间上并存,在时间上相继转化;二是社会生产两大部类(生产部类和消费部类)在规模和结构上保持一定的比例,从而实现价值补偿和实物替换的循环流通;三是在农业、工业和服务业三大产业之间,商品、要素和资源要自由流通;四是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在总量和结构上保持平衡,国民经济才能顺畅循环。当生产时间一定时,商品流通时间就决定了经济循环的时间长短。流通时间的长短直接影响资本的利润,同时反映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当前,在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各个环节中还存在许多问题,我国流通体系现代化程度仍然不高,这严重影响经济的循环畅通。

(二)商品流通与市场发展的关系

市场的概念有四重内涵[9]。其一,市场是“流通领域本身的总表现”[11]223,全社会的商品交换关系都蕴含在市场之中,此时市场即代表着流通,二者内涵是相通的。其二,市场是流通领域的“空间规定”[11]224,是商品交换关系发生的场所,无论是有形场所还是无形空间,市场都是商品流通的运行载体和现实基础。其三,市场是“交换行为的体系”[12],宏观上表现为社会消费需要或有效需求,微观上表现为企业有能力覆盖的销售范围,这时流通就是市场的实现机制。其四,市场是“商品占有者的全部相互关系的总和”[8]192,也就是人们所熟知的“看不见的手”,是供求双方力量相互作用的总和,表现为商品生产过程中土地、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资源配置和运行调节的一种制度组织安排。

由此可见,市场需要商品和要素资源的流通,流通则需要依托市场进行。商品只有在市场流通,才能使价值规律发生作用,使其使用价值与需求相对接,从而顺利进入消费领域,而消费对市场规模的扩大有推动作用。根据“斯密—杨格定理”,分工与市场规模呈互动增强关系[13],分工的发展将导致商品生产中的某个环节变得独立,需要多个企业共同配合完成,进而使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而流通的作用就是协调各自独立的企业,社会分工越精细,市场规模越大,生产对流通就越依赖[10]。流通过程的实质是开展商品交换活动并且实现商品价值的一个动态过程,它主要依托市场这一载体,并且与市场经济运行实现融合与统一[14]。交换关系的规则统一和商品流通的自由顺畅是统一大市场的基本体现。列宁指出,统一大市场是“由各个区域之间日益频繁的交换,由逐渐增长的商品流通,由各个不大的地方市场集中”[15]逐渐形成的。因此,只有以社会需要为基础,不断挖掘内需潜力,使商品自由高效地流通,才能促进市场规模扩张,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同理,建成全国统一大市场,提高市场标准和改善营商环境,为平等交换进一步提供保障,降低全社会流通成本,才能形成全社会商品要素资源的大流通。商品流通与市场发展存在着相互促进、辩证统一的关系[10]。也就是说,当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必然会出现统一大市场的趋势,是市场发育的高级阶段。

(三)统一大市场与新发展格局的关系

要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围绕国内大循环这一核心、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辅相成的目标,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必须确保国内已形成强大的经济循环体系,同时已完成统一大市场的建设,不断提升我国市场优势,进一步扩大商品要素资源的流通范围,吸引全球优质要素和资源汇聚,使国际与国内市场更好联通,以国际循环提升国内大循环效率和水平,提高我国经济的对外竞争力,增强对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影响力。

从内容来看,新发展格局要求在需求端充分发掘国内市场潜力和扩大内需,牵引供给;在供给端提升对需求的适配性,继续深化结构性改革,通过供给创造需求,引导供需实现高质量动态平衡,实现资源高效率配置[16]。然而,由于要素市场的区域间割裂较为严重,省际的行政边界仍然是阻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通的无形壁垒,严重影响供需平衡。因此,要形成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我们必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打通存在于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壁垒,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破除阻碍国内大循环的各种体制机制障碍。

此外,“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把建设现代流通体系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来抓”[4],而构建现代流通体系又是以“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17]作为前提。要想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先建成现代流通体系,且该体系的形成必须基于全国统一大市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内生动力就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打破市场分割,在更大程度上把生产和消费联系起来,建立广泛的分工联系和经济联系[18]。

三、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现实阻碍

按照马克思主义流通理论,要想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必须畅通社会再生产过程各环节,形成需求和供给的高水平动态平衡。但在这一过程中,还存在阻碍建成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现实问题。

(一)高标准的市场制度和设施建设滞后

在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过程中,市场制度与市场设施将会产生较为关键的影响。尽管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持续完善,但在制度规则和基础设施等方面与高标准市场体系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具体来看,在市场制度方面,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和竞争规则有待统一。第一,产权保护力度不统一。产权保护规则不够完善,产权保护的司法执行不到位、执法标准不统一,导致不同区域产权保护力度存在差异,某种程度上妨碍商品要素资源的自由流通。第二,市场准入规则不统一。各地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执行力度存在差异,市场准入歧视依然严重,还存在隐性准入壁垒,许多地方对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的企业或明或暗地增加限制条件。第三,市场竞争规则不统一。一些地方公平竞争意识还比较薄弱,公平竞争审查流于形式,财税和优惠政策的不平等造成企业间竞争不平等,区域间的行政壁垒和不合理限制阻碍市场公平竞争。

在市场设施方面,交通基础设施、信息和交易平台建设需要健全。一方面,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虽然取得长足发展,但从道路运输、联运协作和城乡衔接等角度来看,区域间的互联互通水平还有待提升。另一方面,信息和产权交易市场平台还不够健全,缺乏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交易平台和交易中心,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19],无法满足市场发展的需求,与发达国家有明显差距。同时,我国交通、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的衔接水平还不够高,城乡、区域间的基础设施网络在健全程度方面仍存在较明显差异,产生较突出的“数字鸿沟”“信息鸿沟”等现象[14]。

(二)商品、要素市场分割与流通不畅

马克思主义流通理论认为,假如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足以建成全国统一大市场时,市场就代表全社会的商品要素资源流通的总过程,就关乎流通全局。统一的市场是由商品和各要素市场组成的,但我国的市场还存在不同程度的分割,严重妨碍统一大市场的形成[10],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商品市场分割。地方政府通常通过行政手段来限制商品流入或流出,一般采取完全禁止、数量限制、技术壁垒和费率控制等手段。在政府采购中,政府往往限定商品和服务的地域范围,限定供应商,也是商品市场分割的重要体现。二是劳动力市场分割。由于户籍制度的约束,劳动力市场存在城乡二元分割的社会结构,阻碍劳动力从农村流向城镇、从小城镇流向大城市[20]。同时,中高级劳动力的流动被行政关系严重制约,市场机制几乎不起作用。三是资本市场分割。地方政府限制资本进出,一般采用直接干预的办法禁止国有资本流出,用优惠、谈判、让步等办法挽留非国有资本,使之不流往外地,在少数垄断和准垄断行业限制外地资本流入。不同所有制和不同规模的企业在融资难度、融资成本上存在明显差异。四是土地市场分割。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逐渐走向以土地征用、开发、出让为主的经济发展模式,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导致土地规划和流动制度缺乏灵活性,没有建立可以跨区流通交易的全国性土地市场。五是技术市场分割。由于政产学研脱节,技术市场形成军民分割、部门分割、地区分割的态势,尤其是企业与科研机构分割,出现科研机构有技术无资本,抑或企业有资本而无技术的情况[10],一些科研选题也与市场需求脱节。六是数据市场分割。由于缺乏统一的数据管理法规,各地区政府和部门之间的数据缺乏系统联系,存在许多“数据孤岛”,数字平台企业利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数据垄断的问题也十分严重。

(三)政府和市场职能边界模糊

政府和市场的职能边界不清晰,存在政府职能越位、错位问题,是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核心命题。地方政府为了维护本地区的经济利益,实现各项经济指标,过多干预和影响市场机制的运转,形成“行政区经济”,阻断市场全要素流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生产资源无序配置。随着中央主导型产业政策的弱化和地方主导型产业政策的兴起,各地区为追求自身局部的短期利益,往往忽视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控,投资建设周期短、资金回收快的项目,重复建设、一哄而上、一哄而散的现象相当普遍。各地区还追求“大而全”的经济发展模式,省际产业结构同构现象突出,不利于地方市场发挥优势和产业专业化分工的形成。二是政企不分。地方政府负责管理规模庞大的地方国有企业,对地方国企拥有实际的所有权,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决策,命令企业上项目或进行资产兼并重组,使企业难以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地方政府可以在财政补贴、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投资配套等政策上偏袒本地企业和商品,对外地企业和商品采取歧视性政策[19],从而给本地的营商环境带来负面影响。无论是市场制度中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和竞争规则的不统一,还是市场分割导致的流通不畅,都是政府和市场职能定位不准,政府过度干预市场引起的。

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推进路径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对于我国经济建设而言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它具有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等特征,必须围绕市场发育的痛点和制度建设的难点,明确处理好以下几点问题,使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处理好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

现阶段在国内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职能与市场职能错位,行政权力与市场权力交叉,不利于市场正常运行。加快政府职能转型,破除“行政区经济”,处理好政府、企业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打造服务型政府,维护市场流通秩序,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成效的关键举措。

1.充分协调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在保证中央政府有足够权威和宏观调控能力的情况下,怎样把握中央与地方、集权与分权之间的平衡,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必须面对的问题。只有协调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调动中央与地方两方面的积极性,维护好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均衡,才能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一方面,要在市场规则制定和监管方面提升中央政府的作用及其权威性,更有效地推进市场规则的统一和强化对统一市场的监管;另一方面,要在调动地方发展经济积极性的基础上,有效约束其违法违规保护地方利益的手段和行为,规范和监督地方政府的司法与行政权力,保证全国市场规则的一致性,促进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健康发展[21]28。

2.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政府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合理定位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资源配置和对企业微观经营活动的直接干预,缩小行政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加快法治化建设,更严格规范政府权力的边界和行政行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与政府的作用并不冲突,政府要充分发挥政策导向功能,履行好市场调节和监管职能,着重进行公共事务管理,提供公共服务,保证就业率,改善投资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完善市场基础设施,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同时,还要淡化地方政府的经济增速目标,强化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目标,使地方政府的经济职能从“经济建设型”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型”转变[22]231。要加强和改进政府公共管理的能力,全力建设服务型和公共支出型政府,使“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

3.加大企业改革力度,实现政企分开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核心之一就是形成独立运转的市场主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企业是组织生产和流通的基本单位,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和微观基础。但是,由于我国地方市场分割严重,很大一部分国有企业实质上归地方政府所有,加上放权让利之后,地方政府干扰企业的生产决策、经营方式和投资决策,使得一些企业难以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当地方政府成为当地企业的利益代表时,往往容易形成地方保护[23]207。因此,这就需要企业充分发挥经营自主权,在投融资、劳动用工、生产经营、产业结构优化等方面少受或不受外界干预,有独立的决策权[22]234,加大企业改革力度,实现政企分开。

(二)调整产业政策,协调区域及城乡间的发展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依据我国国情,选择从地方市场到区域市场再发展到全国统一市场的路径。依据马克思主义流通理论,国民经济的循环畅通要求各地方必须形成合理的产业分工。因此,调整产业政策,协调区域和城乡间的发展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客观要求。

1.加强国家宏观调控能力,实施中央主导性产业政策

中央政府是消除市场分割和区域产业趋同的行为主体根源[23]214。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必须加强国家宏观调控能力,实施中央主导性产业政策,做好全国层面的产业规划。全国统一大市场既是中央主导性产业政策实施的前提,也是它的实施结果。改革开放以来很长一段时间,地方政府的经济职能在放权让利改革中不断做大,地方政府成为实施产业政策的主体。这种各地相互竞争的产业政策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会导致出现市场分割,如竞相比拼优惠政策等。由于不同地区在资源、地理位置等方面都有较明显的差异,中央政府应当结合具体实际,重新调控和适当优化生产力的分工及布局,从而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24]184-185。

2.加强产业结构调整,健全区域合作机制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调整区域产业结构,健全区域合作机制,形成合理的地域分工。地方政府往往基于自身利益出发,采取地方保护主义等措施来推动地区经济发展,从而造成“以邻为壑”的现象,且存在时间较长。由于经济发展存在需求,中央政府应当通过政策积极引导,突破行政区划的限制,强化不同省域间的协作与沟通,主动促进区域一体化战略的深入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先后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有利于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决策,这些战略涉及不同省域之间的分工与协作,为实现区域市场一体化奠定了坚实基础。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要在中央政策的指导下做好区域经济的战略规划与布局,大力推进跨区域的分工与协作,努力消除区域间的行政壁垒,推动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合理化,促进各生产要素在区域间自由流动,减少资源错配概率,促进产业升级与转型,推动新型产业链发展,健全市场体系机制,从而达到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24]185,促进地区间经济协调发展,并最终融合为全国统一市场[23]212。

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必须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稳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我国农村是一个有着巨大消费潜力的市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离不开农村市场的发育完善。但目前我国农村市场发育还较为缓慢,农民收入不高,消费水平比较低,城乡收入差距较大,不适应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是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必要条件。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着力破除户籍、土地、资本、公共服务等方面体制机制的制约,用足用好工商资本下乡、人才下乡、技术下乡、土地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等相关政策,进一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建立城乡统一市场,坚持以工业促进农业、以城区带动乡村的原则,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和谐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三)强化市场制度统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市场制度和规则,加强市场设施建设,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基础保障。要强化市场基础制度和规则的统一,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从交通运输和信息技术两方面加强全国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降低自然交易成本,破除制约市场联通的通道瓶颈,构筑商品与要素流动的便捷通道。

1.完善市场基础制度,健全市场规则体系

完善的市场制度要求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和竞争规则等方面全国统一。在产权保护方面,建立平等保护经济产权的制度体系,全面清理对不同所有制产权区别对待的政策措施,健全相关执法司法体系,统一行政执法、司法裁判标准,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在市场准入方面,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理违背中央现行政策的地方性规定,提升各级政府市场准入规则的一致性[19]。在竞争规则方面,持续健全公平竞争制度,确立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健全反垄断法律规则体系,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营造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建立更加公平和更加健全的市场规则,还需要完善各项市场制度和规则的出台流程,尤其是中央政府要做好相关规则制度的顶层设计,大力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缩小地方间的市场规则差异,健全相关规则和制度的落实机制,切实尊重市场规则,充分释放各类市场活力,着眼商品和资源低成本、高效率自由流通,形成良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使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实效。

2.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现代高效物流体系

建设高水平交通基础设施,需要优化运输结构和推进多式联运发展,建设物流基础设施,畅通物资循环大通道。一方面,要加强跨区域高铁、高速公路等交通设施建设,持续提升铁路货物运输能力,加快公路货运转型升级,优化港口集疏运体系,加强港口群联动协作、构建高级航道网,推动区域港航协同发展,构建“宜铁则铁、宜水则水、宜公则公的综合运输格局,畅通要素跨区自由流动的交通大动脉[25]289-290。另一方面,要加快完善流通网络规划,构建全国骨干流通大通道体系,布局国际级和区城级流通节点城市,着力提升节点城市流通服务功能。大力提升物流技术的标准化与规范化水平,提高生产流通资源配置效率[25]290。其中,要重点加快建设以大中城市、商品集散地、交通枢纽为中心,连接陆路、水路和空运等综合交通与通信网络,着力促进多种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互联互通[21]34,打造完善的多层级的区城交通网络体系,为商品和要素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提供高效支撑。

3.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数字经济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日益重要。数据成为一种新的核心生产要素,区块链、5G等新技术的大量使用,不仅有助于加快信息技术的扩散,促使同一区域内各地区之间的技术水平趋同,弱化技术性市场壁垒的作用;同时,还有助于实现不同区域信息资源的充分共享,扩大市场容量。信息基础设施的发展使传统行业的经营模式发生变化,借助互联网媒介销售商品,有效拓展销售渠道,推动市场进一步整合。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关键在于强化市场信息化建设,加快研发软件系统,顺应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和基础设施功能演化需求,打造集感知设施、网络设施、算力设施、数据设施、新技术设施于一体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体系。要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与工业、农业、文旅等各行业加速融合,提升农业数字化,打造多层次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交通、物流、能源、市政等基础设施智慧化改造,彻底实现市场交易、结算、仓储、运输、配送的信息化管理,为市场整合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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