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康复治疗技术治疗儿童弱视效果评价

2023-12-27 07:51刘克娟
反射疗法与康复医学 2023年18期
关键词:配镜弱视屈光

刘克娟

(山东省鲁南眼科医院平邑分院眼科,山东平邑 273300)

儿童弱视是在视觉发育过程中,由于未矫正屈光参差、单眼斜视、高度屈光不正、视觉中枢异常等因素, 导致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对应年龄视力,但眼部无器质性改变[1]。 该病为儿童眼科常见病,包括斜视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屈光不正性弱视、形觉剥夺性弱视。 弱视不仅影响患儿的视力健康、损害其身心健康,还会加重家庭及社会负担,危害严重,早发现、 早治疗对促进患儿视功能恢复有重要意义。既往临床中多采用传统配镜结合遮盖疗法治疗儿童弱视,此种疗法侧重于物理矫正,尤其适用于屈光参差性弱视,但治疗过程枯燥,而且忽略了其他潜在因素,如神经发育和认知能力等对弱视的影响,治疗效果并不理想[2]。 近年来,一些新的治疗方法逐渐兴起,如多媒体训练、弱视训练仪刺激等,可通过多模式训练帮助患儿适应治疗,提升其治疗依从性,但具体效果还需进一步研究[3]。基于此,本研究选取山东省鲁南眼科医院平邑分院2022 年1—12 月收治的158 例弱视儿童为对象,分析综合康复治疗的应用效果。 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山东省鲁南眼科医院平邑分院收治的弱视儿童158 例为研究对象,根据电脑随机数字表法将其分为对照组及观察组。对照组(n=79):男37 例,女42例;年龄3~12 岁,平均年龄(7.23±1.04)岁;轻度弱视55例,重度弱视24 例。 观察组(n=79):男39 例,女40例;年龄3~12 岁,平均年龄(7.19±1.05)岁;轻度弱视53例,重度弱视26 例。 两组患儿的各项一般资料比较,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本研究经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

弱视诊断标准:参考《中国儿童弱视防治专家共识(2021 年)》[4]。屈光参差性弱视诊断标准:双眼有远视性屈光不正,且球镜屈光度数差距超过1.50 DS,或柱镜屈光不正差异超过1.00 DS。 屈光不正性弱视诊断标准:双眼同时弱视,此种弱视常见于高度屈光不正而未配戴过矫正眼镜儿童,左右眼矫正视力相近或完全一致。 根据弱视患儿矫正视力评价其严重程度,其中轻度弱视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对应年龄视力正常值下限但≥0.2, 重度弱视患儿的最佳矫正视力<0.2。纳入标准:符合《中国儿童弱视防治专家共识(2021年)》中弱视的诊断标准, 且为屈光参差性或屈光不正弱视;年龄3~12 岁;监护人对研究内容知情,自愿参与,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患有其他眼部疾病,或存在眼球运动障碍;入组前已经接受相关治疗;存在心、肝、肾等重要器官功能障碍,或患有血液系统疾病、免疫性疾病、恶性肿瘤;存在智力障碍,或患有精神病,或存在其他可能干扰治疗开展的因素。

1.2 方法

遵循《中国儿童弱视防治专家共识(2021 年)》中的治疗原则,对儿童弱视进行治疗,注重遵循以下原则:消除形觉剥夺原因、积极矫正屈光不正、单眼弱视患儿需遮盖非弱视眼。

对照组采用传统配镜联合遮盖疗法。(1)配镜:采用1%阿托品凝胶散瞳联合检影验光,根据验光结果配镜,以矫正屈光不正。严格遵循《中国儿童弱视防治专家共识(2021 年)》中儿童屈光不正的矫正度数原则,保证配镜的规范性。 (2)遮盖疗法:根据患儿的弱视情况、年龄,为其制定个性化遮盖方案。单眼弱视患儿需遮盖非弱视眼; 双眼弱视患儿需双眼交替遮盖,每3 天交替一次。 3 岁患儿遮盖3 d、打开1 d;4 岁患儿遮盖4 d、打开1 d;5 岁患儿遮盖5 d、打开1 d;6岁以上患儿每天遮盖。每1~2 月复查1 次远视、近视、矫正视力情况, 若治疗无明显效果应针对性调整方案,提升遮盖强度。 治疗6 个月后进行效果评价。

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采用综合康复治疗技术治疗。(1)多媒体训练:使用国产DV-100 诱发电位视觉诊疗系统(上海迪康医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沪食药监械准字2013 第2211133 号),由专业医师指导患儿开展多媒体训练。 相关参数设置如下: 对比度100%,时间频率1~2 Hz,叠加次数30~70 次,空间频率由黑白棋盘格4×3(4.004°)到128×96(7.52°)之间。具体方法如下:首先,将患儿受检眼电生理波相关资料录入系统,确定空间频率阈值,针对性制作多媒体自律空间频率刺激训练信号光盘;之后,借助电脑开展多媒体训练,训练1 次/d,训练15 min/眼。 多媒体训练过程中,患儿需要佩戴矫正眼镜,并进行遮盖治疗; 嘱其密切注视电脑屏幕中翻转的棋盘格图像,并开展一些训练游戏(红光闪烁训练、找不同训练、找相同训练等,可自行调节难易程度)。 每训练1~2 个月,需复查视力,至视力提升2 行及以上时,复查图形视觉诱发电位(P-vep),并针对性调节多媒体自律空间频率刺激信号,直至患儿矫正视力达到1.0。 (2)弱视训练仪刺激:使用龙达CAM 视觉刺激仪(吉林龙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吉食药监械准字2009 第2260020 号),在专业治疗医师指导下,对非中心注视性弱视患儿应用训练仪中的后像、光刷,开展弱视训练。 具体方法如下:让患儿在佩戴矫正眼镜结合遮盖基础上观察不同空间频率中的条栅盘;选择可识别的最窄条栅盘,开动机器,速度为1 min/周,嘱患儿以彩色笔于盘前透明图案板上描绘,将视距设置为28 cm,训练7 min/次,1 次/d。每训练1~2 个月,需复查视力,根据复查结果调节弱视训练仪刺激方案。治疗6 个月后进行效果评价。

1.3 观察指标

(1)视力:分别于治疗前、治疗6 个月后,进行矫正视力检查。 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开展检查,受检患儿用遮挡卡片遮住一只眼睛,检查人员以指示棒指示视力表中的字母(从最大视标4.0 开始由上至下),让受检者辨认方向,至被检查眼明确识别字母方向为止,将其记录为该眼视力。 经视力表检查视力低下者需进一步进行电脑验光,均于非散瞳前提下开展电脑验光。 使用验光仪器为RM-8000A 全自动电脑验光仪(株式会社拓普康北京事务所,国食药监械(进)字2008 第2222835 号),先右眼检测再左眼检测,每只眼睛检测3 次。 打印检测结果,若单次测量结果与3次平均检测结果相近, 则取平均值作为最终检测结果;若单次检测结果与平均值差异较大,则需重新检测获取结果。

(2)图形视觉诱发电位检测:分别于治疗前、治疗6 个月后,进行视觉诱发电位(潜伏时间、振幅)检测。使用GT-2000NV-图形ⅠP-vep 检测仪,于暗室中进行检测,嘱受检患儿佩戴矫正眼镜,以遮挡卡片遮住一只眼睛,在其耳后乳突、枕骨粗隆、额正中放置电极,嘱其单眼平视1 m 远处视屏中心的“十”字,翻转棋盘格,频率1~2 Hz,叠加100 次,记录P100 波潜伏时间、振幅。

(3)视功能:分别于治疗前、治疗6 个月后,进行视功能检查,包括双眼融象功能、立体视功能。双眼融象功能:分别在距离患儿40 cm、6 m 处做Worth 4 点测试, 受试患儿能看到4 个点判定为双眼融象反应,融象正常;看到2 个点视为左眼抑制,看到3 个点视为右眼抑制,时而看到2 个点、时而看到3 个点为交替抑制,若看到5 个点则视为复像。 40 cm、6 m 检测均正常视为融象正常, 任何一处异常则视为融象异常。 立体视功能:自然光条件下,以Titmus 立体视检查图开展立体视检查, 若>80 弧秒则为异常立体视,≤60 弧秒则为正常立体视。

1.4 统计方法

采用SPSS 26.0 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 矫正视力等计量资料用()表示,组间比较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组内比较采用配对样本t检验;性别等计数资料用[n(%)]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 果

2.1 两组治疗前后矫正视力比较

治疗前,两组的矫正视力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两组的矫正视力均较治疗前升高,且观察组的矫正视力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见表1。

表1 两组弱视患儿治疗前后矫正视力比较[(±s),D]

表1 两组弱视患儿治疗前后矫正视力比较[(±s),D]

注:与同组治疗前比较,*P<0.05。

组别治疗前治疗后对照组(n=79)观察组(n=79)t 值P 值0.31±0.06 0.30±0.07 0.964 0.337 0.79±0.14*0.97±0.11*8.986 0.000

2.2 两组治疗前后P-vep 比较

治疗前,两组的P-vep 潜伏时间、振幅比较,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两组的P-vep潜伏时间、振幅均较治疗前改善,且观察组的P-vep潜伏时间短于对照组,P-vep 振幅长于对照组,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见表2。

表2 两组弱视患儿治疗前后P-vep 比较(±s)

表2 两组弱视患儿治疗前后P-vep 比较(±s)

注:与同组治疗前比较,*P<0.05。

组别潜伏时间(ms)治疗前治疗后振幅(μV)治疗前治疗后对照组(n=79)观察组(n=79)t 值P 值112.06±10.75 114.31±10.03 1.430 0.155 102.42±9.47*91.35±9.58*7.304 0.000 9.14±1.69 9.21±1.58 0.269 0.788 10.89±1.76*12.64±2.33*5.327 0.000

2.3 两组视功能比较

治疗前,两组的双眼融象功能、立体视功能正常率比较,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两组的双眼融象功能、立体视功能均较治疗前改善,且观察组的双眼融象功能、立体视功能正常率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见表3。

表3 两组弱视患儿视功能比较[n(%)]

3 讨 论

儿童弱视严重影响患儿的视功能,并对其正常生活及学习造成不良影响。在视觉发育敏感期积极治疗能改善弱视,促进视功能恢复正常[5-6]。 近年来,关于儿童弱视治疗的研究探索增多,越来越多的治疗技术被应用于临床治疗中,不再只局限于屈光矫正和遮盖疗法。 综合应用多种治疗方法有助于发挥协同优势,故本研究探究综合康复治疗技术的应用效果,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儿童弱视的眼科保健建议。

儿童弱视综合康复治疗技术,是在配镜结合遮盖疗法基础上,联合应用多媒体训练、弱视训练仪刺激,可提升治疗趣味性,促进视功能改善,强化治疗弱视效果。 与传统配镜结合遮盖疗法相比,采用综合康复治疗技术能通过不同的方式刺激视觉系统,实现多感官、高强度刺激,并满足不同患儿的个性化需求,从而促进视觉功能的发展和改善。具体分析如下:(1)多种感官联合刺激: 多媒体训练和弱视训练仪可通过图像、声音、游戏等多种感官刺激,为患儿提供更加丰富和多元化的学习体验和视觉刺激,进一步增强配镜结合遮盖的治疗效果, 促进视力及视功能改善, 缩短P-vep 潜伏时间,延长P-vep 振幅[7]。(2)高强度刺激:多媒体训练和弱视训练仪通常能够提供更高强度和更精确的刺激, 有效地激发和训练患儿的视觉系统,这种高强度刺激可帮助加强其视觉注意和集中力,促进大脑对视觉信息的处理和适应能力,提升弱视治疗效果[8]。 (3)可定制化和个性化:多媒体训练和弱视训练仪通常具有可调节和个性化功能,可根据患儿的特定需求和能力水平制定和调整治疗计划,这样能够更好地满足不同患儿的治疗需求,并提供更有效和有针对性的治疗,提升治疗效果[9]。

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治疗后的矫正视力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这与陈新洪等[10]的研究结果一致,说明在传统配镜结合遮盖治疗基础上联合应用多媒体训练、弱视训练仪刺激等综合康复治疗技术,有助于促进弱视儿童视力康复。 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治疗后的P-vep 潜伏时间短于对照组,P-vep 振幅长于对照组, 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这与彭丹等[11]的研究结果一致,说明儿童弱视综合康复治疗技术有助于改善弱视患儿的视觉功能,提升其视觉系统适应性。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治疗后的双眼融象功能、立体视功能正常率均显著高于对照组,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这与王君君[12]的研究结果一致,说明在传统配镜结合遮盖治疗基础上联合应用综合康复治疗技术,有助于改善弱视患儿的视功能。

需要注意的是,弱视作为一种儿童常见的眼科疾病,除了积极治疗外,预防保健也尤为重要。医疗卫生部门应提高对于儿童弱视的重视程度,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更多人认识儿童弱视,了解该病的相关危险因素,积极参与到早期筛查当中。3~12 岁是儿童视力发育的敏感时期,应定期为该阶段儿童进行视力评估,有弱视、斜视、屈光不正相关家族史的儿童更应尽早接受专科检查,实现早发现、早治疗。一旦明确诊断为儿童弱视,应尽早治疗,将传统配镜结合遮盖疗法与新型综合康复治疗技术相结合,以提升临床治疗效果,促进患儿视功能康复。

综上所述,弱视儿童采用综合康复治疗技术治疗的效果理想,可提升患儿视功能,提高其视力,值得临床推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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