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宗国,李 强,李文广
(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规划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湖南 长沙 410007)
根据SL 223—200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1],分部工程验收的主要内容和工作程序已有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稽察、督查工作中发现仍存在验收工作不规范、资料不完整、程序不到位等现象。鉴于分部工程验收是整个项目验收的基础,如何保征分部工程验收程序合规、有效,全面真实体现工程质量状况,进一步规范分部工程验收行为,值得工程参建各方深思和研究。
根据地方水利工程建设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督查情况及现状分析,当前分部工程验收主要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
(1)验收工作不及时
目前,地方上不少水利工程施工全部完成多时,但验收工作停滞不前,主要是分部工程和合同工程验收工作严重滞后。不少项目把验收和结算工作捆绑在一起,施工单位在未拿到结算款时就不主动申请验收,导致验收工作无法进行;部分项目试验检测工作外委因未及时支付检测费用,不能及时取回检测成果资料,质量评定工作不能及时进行;一些项目法人不提出验收要求,现场验收工作基本无法进展;地方上一些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还存在事后编补资料现象等,进而导致工程验收工作滞后。
(2)验收工作资料不完整
目前,因施工单位技术力量不足等原因,地方上一些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的施工过程资料会委托专门机构或个人负责编制,导致了验收资料不完整或不真实。如某灌区渠道衬砌混凝土,项目划分200m 1个单元,但混凝土浇筑分块长度只有5m,1个混凝土单元工程分多批次浇筑,而单元工程开仓证和混凝土浇筑工序等质量验收资料只有一次记录,根本无法体现混凝土浇筑过程情况。不少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不按规定进行备案,无缺陷备案资料;绝大部分水利工程特别是分期导流施工的枢纽工程,分部工程验收时图纸和资料基本不能提供,而SL 223—2008明确规定“工程验收的图纸、资料和成果性文件应按竣工验收资料要求制备”,“项目法人应对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检查”,但分部工程验收时,对此项资料没有任何说明,验收结论中均判定验收资料齐全。
(3)验收条件不具备提前组织分部工程验收或验收程序不合规
根据项目质量检查发现,不少水利工程建设为应付上级主管部门检查,临时组织分部工程验收签证,有的工程即使组织了分部工程验收专题会议,但也缺乏检查现场工程施工质量和验收资料核查过程,不能提供相应的工作记录证据,验收过程基本流于形式。部分实行分期导流施工的水利枢纽工程,存在验收条件不具备提前强行组织验收的现象。如某水利枢纽闸墩门槽和牛腿二期混凝土施工未完成,即组织闸墩混凝土分部工程验收;某水利工程金属结构安装调试未完成,永久启闭机未安装,永久电源未形成,即组织金属结构闸门安装分部工程验收。
(1)验收组成员资格确定问题
根据SL 223—2008,大型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的执业资格,其他工程的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或执业资格,参加分部工程验收的每个单位代表人数不宜超过2名。在分部工程验收过程中,如何按要求确定工作组成员资格,设计一个确定成员环节,并保留工作过程记录,确保成员资格合规,值得考虑。
(2)验收资料完整性问题
根据SL 223—2008分部工程验收备查资料主要包括:工程项目划分资料、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工程质量管理有关文件、工程安全管理有关文件、工程安全管理有关文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有关文件、工程监理资料、工程设计变更资料、重要会议记录、质量缺陷备案表、安全质量事故资料、工程建设中使用的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同时明确规定“工程验收的图纸、资料和成果性文件应按竣工验收资料要求制备。除图纸外,验收资料的规格宜为国际标准A4,文件正本应加盖单位印章且不应采用复印件”,“项目法人应对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检查”。
在分部工程验收过程中,一般对同类型的分部工程采取分批次进行,一次分部工程验收会针对多个分部工程同时进行,而因受参加验收工作的人员数量、专业及验收工作时间的限制,要全面检查验收备查资料是否完整、合规,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个人认为,在正式的验收会之前,增加一个资料核查过程环节,让档案管理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参加资料核查,提交资料核查专题报告或核查意见供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决策,即节省验收会议时间,突出验收会工作重点,又能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十分必要。
(3)验收程序合规性、有效性问题
根据SL 223—2008,分部工程的验收程序为:听取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检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及相关档案资料、讨论并通过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笔者在检查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时,发现在项目分部工程验收过程中,一般均在项目法人确定验收时间后,直接召开分部工程验收会,会上临时翻看验收资料或基本没时间检查验收资料,就开始讨论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内容,最后签字,半天内就可通过数个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但验收过程每个环节的工作证据如何做到完整、真实、合规、有效,值得深思。
根据分部工程验收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结合在实际建设工程中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的探索与实践,拟定了相应的对策。
(1)认真组织申报
作为项目监理,根据工程施工完成情况,对照分部工程项目划分情况,在分部工程的所有单元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提醒、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分部工程验收申请准备工作。为此,监理应提前介入施工单位申报资料的准备工作过程,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按竣工验收标准编制分部工程施工技术总结报告和该分部工程内单元工程的验收与评定资料,包括原材料及设备等出厂验收合格证等资料,要求监理人员提前介入,并提请项目法人适时组织验收,确保验收工作的及时性。
(2)认真组织资料核查
项目监理在收到施工单位的分部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后,及时组织业主、设计、档案管理、施工质检技术负责人核查现场质量和验收备查资料,是否存在缺陷处理未完情况,资料是否符合验收要求。对于资料核查中发现的暂未提供图纸的,在核查结果中指出,并在核查意见栏内明确“在单位工程验收前提交图纸、资料和成果性文件”;对于其它如“非A4纸张的资料应采用A4纸粘帖”,“卷内目录及备考表无或填写不符合要求的,指出按规定要求完善”、“单元评定资料填写不统一、不完整的,如编码不全或无编号”等现象均应在核查意见中明确处理意见。最终提交“分部工程验收资料核查报告”,格式见表1。
表1 分部工程验收资料核查报告
设定此工作环节,确保资料的符合性,特别是对图纸、资料和成果性文件未能提交这一不满足规程要求的现象提前指出,并给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做到在验收签证会议之前把好资料质量关,验收会不再核查资料,把主要的精力放在验收鉴定书内容的讨论上。
(3)提请项目法人组织召开分部工程验收预备会
在资料核查完成、核查意见整改完成并经验证符合要求后,监理在分部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单上签署相应的意见,并提请项目法人组织召开分部工程验收预备会。预备会一般由各参建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参加,或是工程验收领导工作小组的会议。听取施工单位施工完成情况和监理对验收资料核查结果情况的汇报,决定是否同意资料核查问题处置意见、是否同意进行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如同意进行,则明确验收程序、验收工作组成员名单、验收工作内容与要求,形成会议纪要。设置此工作环节,确保分部工程验收决策和验收组成员资格条件及其相关过程证据。
(4)及时组织召开分部工程验收会
根据分部工程验收预备会会议纪要要求,验收工作组应及时组织分部工程验收签证会。会前,监理应提前准备好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初稿,供验收组成员讨论,重点讨论质量评定结论和存在的遗留问题及处理意见,在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中详细说明。注意在单位工程验收时应对所有分部工程验收中提出的遗留问题处理结果进行复查并说明清楚。
(5)报备
根据SL 223—2008,项目法人应在分部工程验收通过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大型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分部工程的验收质量结论应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完整的分部工程验收签证核备资料应该包括:分部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及监理、法人审签意见;分部工程验收资料核查报告;分部工程验收预备会会议纪要;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及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
SL 223—2008在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验收管理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自SL 288—2014《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2]、2017年修订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23年水利部52号令发布实施以来,原SL 223—2008已逐步暴露其弊端,应予以修订。
为深入推进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标准化,推动对水利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和工程质量控制的标准化管理,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标准化研究,结合验收行为标准化研究工作成果,建议尽快修订SL 223—2008,在分部工程验收程序的基础上,增加“资料核查”和“验收预备会”2个程序环节,能有效地规范验收行为,确保验收工作质量。
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分部工程验收工作过程中,验收工作质量尤为重要。分部工程验收备查资料涉及质量、安全、强条及监理资料等多方面内容,要想在分部工程验收会上全面检查备查资料,还要检查资料整编的符合性,受工作时间和人员的限制,几乎不可能按计划完成,也会影响到现场其它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为此,在规定的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程序基础上,专门设置“资料核查”和“验收预备会”的工作环节,能有效地提高验收工作质量,确保验收工作真实、合规、有效。
通过一系列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的研究与实践,创新提出新颖的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程序,并进一步细化、规范,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保证了验收资料的完整性和验收程序的合规性,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也为后续的单位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