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洁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转型和产业升级,教育供给侧与产业需求侧的结构性矛盾日渐显现。产教融合是深化教育改革,促进人才供给和产业需求全方位融合的重要举措,是国家教育改革和人才资源开发的整体性制度安排。在产教融合过程中,学校与企业大力推进协同育人和创新实践,有利于实现教育系统和产业系统的高度融合[1]。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已进入关键的转型期,职业院校作为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机构,需要不断探索适应社会快速发展的职业教育与产业、社会需求相结合的创新性道路。因此,产教融合应紧密对接经济带、城市群和产业链布局,解决学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技创新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2]。
近年来,产教融合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3]。尽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很多城市也拥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教育资源,并且在资源配置、校企合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产教融合依然面临许多困难。一是学校供给侧和企业需求侧之间依然存在“两张皮”的现象,技能型人才难以满足企业的用工需求,这使得产教融合发展容易停留在理念层面,实效不大;二是在产教融合过程中,由于学校和企业自身需求不能得到满足,双方的积极性均不高;三是在产教融合过程中以“点对点”的方式进行信息沟通,政府和行业的协调和组织作用十分有限,制度化的沟通协调机制和信息对接渠道尚未有效建立;四是学校的公益性属性和企业的营利性属性容易发生冲突,使得产教融合失去原有的价值定位; 五是产教融合保障体系的相关制度尚不完善,尽管国家层面接连出台了很多支持性政策,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保障性政策仍有缺失,从而影响产教融合的深入发展[4]。
在校企合作背景下,构建产教融合效能评价体系,科学评价产教融合的发展水平,形成有效的监督整改机制,是确保产教融合教学改革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对深化产教融合教学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高职院校产教融合效能评价是通过构建科学、客观的评价体系,对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实施状况和工作成效进行评价,旨在发现问题、总结优化,从而具有针对性地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积极支持社会第三方机构开展产教融合效能评价,健全统计评价体系。通过深入探究我国校企合作及产教融合现状,构建产教融合效能评价体系,便于政府及管理部门深入掌握校企合作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从而优化管理模式,提升管理水平;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掌握产教融合过程中学校和企业出现的问题,从而不断地改进和完善[6]。此外,高职院校与企业开展产教融合可以作为考核学校人才培养效益、企业教育责任的重要工具,进而提升高职院校产教融合体制机制的创新、全面提升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质量[7]。
基于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理论基础和现实需求,本研究尝试构建高职院校产教融合效能评价体系,旨在引导学校客观掌握当前存在的问题,有效提高产教融合效能,避免资源浪费,进而促进高职教育有序、均衡发展,实现效益最大化。
产教融合效能评价体系是一个内容丰富、各因素相互影响的综合性概念[8]。在构建产教融合效能评价体系过程中,由于部分因素与评判等级之间关系较为复杂,并且需要对各因素的重要性(权重)进行赋值,最后基于模糊评价法获得客观的评价结果,因此产教融合效能的评价标准必然表现出动态性、系统性和综合性等特点。在评价过程中,应根据校企合作的进度以及学校和企业的发展需求,持续动态地调整评价模型,客观地对产教融合效能进行评价,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进行整改。因此,需要兼顾以下几个原则:一是科学性原则。在充分了解产教融合理论基础和现实需求的基础上,选取具有典型性、客观性的评价指标,同时要理清各指标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构建的指标体系才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与产业人才需求之间的相互联系。二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定量评价是基于数据资料,对评价对象做出量化的价值判断。定性评价不是基于数学方法,而是运用多种逻辑分析方法,直接做出定性结论。本研究在构建产教融合评价体系过程中,同时运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可以相互弥补不足,以防失之偏颇。三是过程评价与结论评价相结合原则。产教融合是一个多方位、持续动态的过程,所形成的科技成果、课程创新、协同育人等须坚持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的原则。产教融合效能评价应结合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实践创新等内容,持续更新评价指标,做到过程性评价和结论性评价的综合应用。四是可操作性原则。各评价指标数据的收集要简单易行,容易获取。五是可比较性原则,即各项指标在不同高职院校间具有可比较性,便于发现问题。
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职业院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教育是一个典型的利益相关者的组织模式,包括政府、行业、企业和学校等,如何平衡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已成为一个需要考虑的关键问题。推进校企合作机制必须综合考虑职业院校与企业之间的相互需求。就企业而言,预期目标包括:有更多的优秀毕业生留下,能够获取学校的技术服务以促进企业的创新发展等。学校的预期目标包括:提升教师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教学能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课程配置以适应企业需求等。校企双方通过合作达到预期目标是彼此长期合作的根本保障,因此,在产教融合效能评价中应充分考虑校企双方预期目标的完成情况,同时构建科学、客观、准确的校企合作效能评价体系。本研究中的指标体系包括指标的设定和权重的确定,指标是评价的内容,权重是指标在评价体系中所占的比例。
1.产教融合评价指标的筛选。评价指标的筛选:课题组首先对南京、杭州、上海、长沙的8 所高职院校的管理人员和教师20 名、学生12 名以及7家企业的10 名员工进行了访谈,同时基于各专家的建议,参考国家政策及相关指导意见,结合已有的研究,初步筛选和确定了40 个评价指标。通过发放调查问卷,以Likert 量表形式对各评价指标的重要性进行赋值,赋值范围为1—10,其中10 为最重要。问卷发放对象为前期参与访谈的人员,共发放调查问卷60 份,回收有效问卷56 份。基于问卷收集的数据进行因子分析,将40 个评价指标转变为少数彼此独立的综合指标,并使其能够包含原指标的大部分信息。在分析过程中,对处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指标进行去除:一是与多个指标均存在较高的相关性;二是荷载量在两个因子中均高于0.5。经分析和筛选,最终保留35 个评价指标。
产教融合效能评价的35 个指标数据的Bartlett球形检验为1 799.749,KMO 值为0.715(p=0.000),表明数据样本采样充足,适合做因子分析。应用SPSS 的因子分析模块对产教融合效能评价指标进行降维,基于特征根大于1 确定公因子,经最大方差因子旋转后,共筛选出6 个公因子,累计贡献率达到76.777%。其中,前4 个公因子的变量荷载比较集中,方差贡献率累计达到65.811%,包含了原始指标的大部分信息(见图1)。基于各因子的荷载情况,结合各指标的内容,在征求相关专家意见后,最终确定第一个因子为教学育人、第二个因子为保障措施、第三个因子为毕业生评价、第四个因子为参与主体的认可度四个方面三级结构的产教融合效能评价体系(见表1)。
表1 产教融合效能评价指标的旋转成分矩阵(最大方差)
图1 产教融合评价指标主成分分析碎石图
(1)一级评价指标。综合考虑校企合作过程中企业、学校的需求以及产教融合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等,将一级评价指标设定为四个方面,即“保障措施”“教学育人”“毕业生评价”和“参与主体的认可度”。其中,良好的保障措施,如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资金保障等是确保产教融合教学改革顺利实施的重要前提基础,对完成产教融合的目标和使命具有决定性作用。产教融合过程中综合型人才的培育是根本落脚点,有针对性的专业设置、灵活多变的教学模式等是产教融合效能评价的必选指标。另一方面,校企联合培养学生是校企双方的社会服务职能,体现在毕业生对工作岗位的贡献及社会或企业对高职院校学生的评价与认可等,包括毕业生能否迅速适应企业岗位需求、能否在就业过程中开拓创新等内容。在产教融合过程中,校企双方的需求能否得到满足,学生的能力是否得到提升,直接影响到双方对校企融合模式的满意度和参与度,因此在评价指标中增加了参与方对产教融合教学改革模式的认可度。
(2)二级评价指标。“保障措施”下设“组织建设”“政策及制度”和“资源配置”3 个二级指标。其中,“组织建设”包括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部门及人员投入等,用于促进产教融合的实施;“政策及制度”包括国家政策、校企层面的规章制度、校企签订的协议及规章制度和行业支持四个方面;“资源配置”包括办公场所及仪器设备的购置、专项经费保障、企业规模三个方面。
“教学育人”下设“教学资源”“协同育人”和“实践创新”3 个二级指标。“教学资源”包括校企合作培养相关专业人才的建设、校企合作课程的开发以及产教融合师资队伍的建设等。“协同育人”包括校企合作多途径培育人才、教师参加顶岗实践和为企业员工提供技能培训等。“实践创新”包括校企协同技术创新、技术支持、合作项目和校企共建实训基地以及实训实验室等[9]。
“毕业生评价”下设“就业能力”“职业素养”和“就业对口率和稳定率”3 个二级指标。产教融合的效能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毕业生的就业质量,包括毕业生的就业能力、职业素养和就业对口率等方面。在本指标体系中,“就业能力”包括毕业生提升自身能力、整体就业率以及持续完成工作和开拓创新的能力。毕业生的“职业素养”包括崇高的理想追求、技能储备和良好的职业习惯。“就业对口率和稳定率”是指毕业生就业的专业对口率以及稳定从事该行业并取得发展成效的比率。
Franco 等研究了教师(或研究人员)参与产教融合的动力和形式,结果发现个人参与动力与学校参与动力高度相关[10]。企业、教师和学校对产教融合模式的满意度和认可度至关重要,直接影响产教融合的过程和质量。因此,“参与方认可度”下设“企业认可度”“教师认可度”和“学生认可度”3 个指标,用于分析在校企合作中获得的企业、教师和学生三方面的支持度和主动参与度,以评价产教融合氛围的良好程度。
(3)三级评价指标。根据一级和二级指标涵盖的内容,设定更加详细的三级指标(见表2)。
2.应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各指标权重。考虑到评价指标的多样性和不确定性,采用层次分析法计算产教融合各评价指标的权重。基于层次分析法的相对重要性程度评分规则,邀请专家对评价指标的重要性等级进行打分,最后根据每一位专家给出的各指标的分数确定两两指标之间的相对重要性。
构造判断矩阵,以ui 和uj(i,j=1,2,……,n)代表各指标的影响因素,uij 表示ui 对uj 的相对重要性(为ui/uj 的值),由uij 组成判断矩阵P。根据判断矩阵,计算最大特征根λmax 所对应的特征向量w,经归一后对各评价要素的重要性进行排序和权重分配,然后对评判矩阵进行一致性检验。
公式中,C.R.为评判矩阵的随机一致性比率,R.I.为随机一致性指标,C.I.为评判矩阵的一致性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当评判矩阵P 的C.R.值小于0.1 时,认为P 具有满意的一致性。
以二级指标“就业能力”下属的四个三级指标为例,计算各指标的重要性矩阵,结果如下:
将判别矩阵标准化后,结果如下:
求得最大特征值的特征向量为:
因此,矩阵的最大特征值为:
经一致性检验,C.I.=0.014,C.R.=0.037<0.1,笔者认为此矩阵具有满意的一致性,特征向量具有代表性。在四个指标中,持续完成工作、实现良好职业生涯发展的能力最重要,毕业生的整体就业率次之。其他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权重值的计算同上,各指标权重计算结果见表2。
3.产教融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评价体系共设置一级指标4 个、二级指标12 个、三级指标35个。其中,一级指标权重值表明教学育人和毕业生评价两个指标权重均超过30%,远高于保障措施和对产教融合认可度两个指标的权重值。以上指标表明,对于高职院校而言,教学育人和毕业生评价指标的成效更能反映产教融合工作的效能。在教学育人的二级指标中,校企合作对学生的协同教育最为重要,包括专业设置、课程开发、多途径的学生培养模式等。对于毕业生而言,就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至关重要,包括持续完成工作、实现良好职业生涯发展能力和职业技能等方面。
4.信效度检验。采用Cronbach’α 系数检验量表内部一致性,评价指标的总体信度为0.827。其中,保障措施的α 系数为0.933、教学育人的α 系数为0.946、毕业生就业的α 系数为0.903、参与主体认可度的α 系数为0.820。所有维度的Cronbach’α 系数都大于0.8,表明量表内部一致性较高。
在因子分析中,所有指标在因子上的负荷值均大于0.6,少数几个指标存在跨因子负荷,均小于0.4。筛选出的6 个因子的累积贡献率达到76.777%,表明本评价指标体系具有较好的可信度和结构效度。
模糊综合评价是根据模糊数学的隶属度理论把定性评价转化为定量评价,即用模糊数学对受到多种因素制约的事物或对象做出一个总体的评价。在当前评价体系的基础上,本研究对各指标的得分进行模糊综合评价,将评语集V 对应量化为(100,80,60,40),将隶属度与量化后的评语集相乘,实现由分到总的逐层评价,最终得到评价模糊隶属度B=w×V,即产教融合效能综合评价分值。基于评价分值的高低,判定高职院校产教融合效能的现状,并发现各层级存在的问题。
从实践角度而言,产教融合效能评价体系能够准确发现产教融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可以为双方合作项目提供指导性反馈,从而实现校企双方的良性互动。产教融合的各参与主体可以根据评价结果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做出调整,从而有效地提升合作质量。此外,产教融合效能评价体系也应吸纳第三方力量,以逐步形成多主体、多层次的综合评价机制,最大限度保证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7]。
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指出,职业学校和企业应建立校企合作的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价制度,定期对合作成效进行总结,共同解决合作中的问题,不断提高合作水平,拓展合作领域。本研究尝试构建高职院校产教融合能效的评价指标体系,并确定各指标的权重,既可以对产教融合进行评价,又可以在不同院校之间进行比较;既可以挖掘自身优势,亦可查找产教融合中的不足,从而提升产教融合能效和教学针对性,更好地解决人才结构供给侧与需求侧的供需矛盾[10]。对高职院校开展有针对性的产教融合效能评价体系研究及应用,有助于发现高职院校在实施产教融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为管理部门制定政策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并对高职院校提升产教融合效能给予指导[11]。
本研究设计的评价指标体系包含4 个一级指标、12 个二级指标和35 个三级指标,其中,教学育人和毕业生就业所占的权重占比最大,均大于30%,反映了产教融合效能提升的重要影响因素在于校企合作育人以及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在教学育人的二级指标中,专家更倾向于校企合作对学生的协同教育,包括根据企业岗位需求设立专门的专业、开发灵活多样的课程和学生培养模式等,从而全面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此外,评价体系还需要考虑企业和学校在开展产教融合时诉求差异化的问题,在评价过程中如何满足各方的需求,需要开展更多的调查和研究。因此,如何有效提升产教融合、推进创新链、产业链和教育链的有机衔接,是当前高职院校面临的重大挑战和任务。
产教融合效能评价的研究比较复杂,需要在构建评价体系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和完善。本研究制定的产教融合效能评价体系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产教融合效能评价体系中评价指标的典型性、评价指标权重的科学性以及评价结果的客观性需要经过长期的实践检验,如何筛选指标,使评价结果在最大程度上具有典型性和客观性,实现评价指标的专业性、时效性和客观性,将是本研究的重点内容;二是本评价体系在确定评价指标及权重时考虑了企业、教师和学生等参与主体,但各参与主体的需求间存在很大差异,在评价过程中如何兼顾各参与主体的差异化需求以及如何进行综合评价,还需要进一步研究;三是实施产教融合需要及时关注职业教育及行业的发展动态,相比于普通高校,高职院校与用人单位的合作更加紧密,因此要更加关注产教融合过程中的追踪评价。本评价体系存在一定的时效性,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建立动态、长效的高职院校产教融合效能评价体系,对于促进产教融合改革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12]。总之,在实际评价过程中,深入挖掘产教融合评价指标的重点内容,及时发现问题,是产教融合效能评价的核心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