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良才 高松
鉴于斯里兰卡在“一带一路”上的区位优势,我国职业教育国际化工作通常会将斯里兰卡作为“一带一路”职业教育合作的重要合作者。根据当前实践需要,应首先透彻了解斯里兰卡职业教育的发展现状和特点,尤其是要充分关注斯里兰卡有深远影响力的国家职业资格框架制度。自2004 年开始,斯里兰卡逐步建立起了国家职业资格框架制度。通过不断变革,国家能力标准 (National Competency Standards)、能力本位课程 (competency based curriculum)、能力本位评估 (competency based assessment)、先前学习认定 (Recognition of Prior Learning) 等均被引入到斯里兰卡国家职业资格框架。国家职业资格框架在整合斯里兰卡多方职业教育资源、衔接不同职业教育要素、促进就业和扶贫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日趋显著。
鉴于2009 年制定的《国家职业资格框架操作手册》在实践中发现存在不少缺陷和疏漏,斯里兰卡2021 年修订出台了新的《斯里兰卡国家职业资格框架: 操作手册》 (National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 of Sri Lanka: Operations Manual),并根据国内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新进展于2022 年制定了职业教育的 《整体规划2022—2026 年》(Corporate Plan 2022—2026)。本文基于对斯里兰卡职业教育最新政策文本和相关文献的解读,对斯里兰卡职业资格框架制度的最新运行情况进行分析。
斯里兰卡现代职业技术教育始于1893 年,当时第一所职业技术院校 “政府技术学院”(Government Technical College)成立,旨在培训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熟练工人,从事铺设铁路线和修建道路等工作[1]。1948 年独立后,斯里兰卡人将实现新国家发展目标所需的技能重建提上日程。政府的各个部门纷纷采取行动,推动建立技术学院和许多职业培训机构网络。到20 世纪70 年代,失业和贫困成为斯里兰卡严重的社会问题,职业教育的发展又被视为解决问题的主要办法之一。然而,此后其职业教育的发展没有充分注重质量和行业相关性。斯里兰卡从1990 年开始协调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根据国家计划提高职业教育与培训的质量和经济契合性。在此背景下,1990 年斯里兰卡出台了《高等与职业教育法》(Tertiary and Vocational Education Act),并成立了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领域的最高政府质量管理机构——高等与职业教育委 员 会 (Tertiary and Vocational Education Commission,简称TVEC)。目前,该委员会以及斯里兰卡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工作主要由“技能发展、职业教育、研究和创新国务部”( State Ministry of Skills Development, Vocational Education, Research and Innovation)管辖。斯里兰卡的职业教育系统还包含其他主要职责涉及职业教育的一系列部委机构、主要职责不是职业教育管理但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公共部门机构,以及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的私营和非政府组织[2]。
斯里兰卡政府认识到劳动者能力提升的重要性,长期致力于确保人力资源开发符合国家和国际劳动力市场的需求。1990 年出台的《高等与职业教育法》授权斯里兰卡高等与职业教育委员会制定一套国家职业资格授予制度。此后,高等与职业教育委员会在负责技能发展的主管部门指导下,与主要公共职业教育机构合作,在亚洲开发银行(Asian Development Bank) 资助的技能开发项目(Skills Development Project,简称SDP)的协助下制定了基于能力认证的职业资格制度——斯里兰卡国家职业资格框架 (National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 of Sri Lanka),并于2004 年将其作为斯里兰卡的职业资格政策推出。由于对接了国际已有的相关政策和程序,斯里兰卡国家职业资格框架制度有利于人们在知识、技能和资质等方面获得国际认可,提高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人在国内和国际上的流动性。亚洲开发银行调查研究提出,建立国家职业资格框架是斯里兰卡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创新设计和有效战略[3]。
斯里兰卡建立国家职业资格框架与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密切相关,具体而言,旨在使职业教育更符合国家目标,帮助个体生涯发展取得更高资格,加强职业教育与工业、商业和其他外部利益相关方的联系,提高职业教育对行业需求的响应能力,使潜在学习者更便捷地接受职业教育,制定更积极主动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战略,改善国际联系和认可,促进培训机构之间的合作,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经济契合度、绩效、效率和透明度,建设反应迅速和卓越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文化。
斯里兰卡国家职业资格框架将资格定义为一整套能力,以适应劳动力市场特定职位的要求,认为每个职业资格的获得者都应该能在劳动力市场上就业。目前,国家职业资格框架在斯里兰卡社会有较高的热度,被职业教育部门和公众广泛接受。斯里兰卡政府认为有必要加强这一趋势,使其被包括行业在内的所有利益相关者接受。受其影响,许多南亚国家制定了以斯里兰卡职业资格框架为基准的资格体系[2]。
斯里兰卡国家职业资格框架包含七个等级的职业资格水平,如表1 所示。1—4 级为职业资格证书,5—6 级既有资格证书也有国家文凭,7 级为学士学位证书。1 级资格认证的是入门级技能,第2级、第3 级和第4 级资格认证的能力水平不断提高,分别表明持证人能够承担相应等级技能的职业工作,其中第4 级资格表明的是完全独立工作能力,相当于传统手工艺行业的独立从业者。5—6 级资格证书认证的能力水平不断提高,包括一定的监督和过程管理方面的能力,表明对特定工作或学习领域有更高深的认识。5 级和6 级的文凭也认可技术人员有更高的能力水平,还包括在特定行业更广泛的监督和过程管理能力。第7 级资格表明个体的职业技术能力达到了学士学位水平。
表1 斯里兰卡职业资格框架的七级职业资格水平
1 级至6 级国家职业资格的认证由高等与职业教育委员会授权的机构进行。7 级国家职业资格由于是学士学位,由斯里兰卡职业技术大学(University of Vocational Technology,简 称UNIVOTEC)等具有学位授予权的机构自主进行认证。所有证书都印有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国徽标志、高等与职业教育委员会的标志,以及相应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的标志。国家职业资格的认证记录都会被保存在高等与职业教育委员会的中心数据库中,可随时核实资格的真实性。
大量职业教育机构被高等与职业教育委员会授权可发放1 级至4 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截至2021 年底,各类别机构发放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总量如表2 所示。但作为5 级和6 级国家职业资格的文凭和证书仅技术学院①有资格发放。高等与职业教育委员会授权大量教育机构提供与技术学院5—6 级国家职业资格学分课程等效的高级课程,以便学习者为取得5—6 级国家职业资格积累课程学分。例如,认可斯里兰卡高级技术教育学院(Sri Lanka Institute of Advanced Technological Education,简称SLATE)的部分高级国家文凭课程与6 级国家职业资格学分课程等效[4]。近年来,私立职业教育机构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数量增长较快,2015 年就已超过总量的1/3[5]。在公立职业教育机构中,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较多的分别为职业培训局(Vocational Training Authority,简称VTA)、国家学徒与工业培训局 (National Apprentice & Industrial Training Authority,简称NAITA)、技术教育与培训部门 (Department of Technic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简称DTET)。
表2 斯里兰卡职业教育机构印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数量
作为7 级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士学位由斯里兰卡职业技术大学、斯里兰卡海洋大学(Ocean University of Sri Lanka) 和斯里兰卡高等与职业教育委员会认可的其他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院校授予。相关课程的建设、能力评估和证书颁发是院校自己的权限,但应符合斯里兰卡学位授予相关质量保证政策。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斯里兰卡职业技术大学,其颁发的技术学士学位包括学制3 年的职业技术学士学位 (Vocational Bachelor of Technology degrees,要求180 学分)和学制4 年的特殊 (荣誉) 技术学士学位(Special/Honours Bachelor of Technology degrees,要求240 学分)[6]。
斯里兰卡国家职业资格框架的设计充分关照到学习者在不同成长阶段从职业资格的不同级别开始接受职业教育。不同级别的职业资格能够满足行业和职业的不同要求。资格框架系统内垂直向上提升的路径是畅通的,有助于学习者无缝提升职业能力。对于在相关职业领域有工作经验并被认定先前学习成果的人员,也可以更快速地获得特定级别的职业资格。
1 级至4 级职业资格的获得,取决于申请人是否通过了相应资格中所有能力单元的考核,5 级和6 级资格的获得则取决于学分的累积。申请人想要获得7 级资格则要正式进入斯里兰卡职业技术大学等高校完成学业。
斯里兰卡的职业资格制度允许学习者渐进地提升职业能力。基于国家能力标准的国家职业资格框架在学习者能力和资格获取方面具有灵活性。培养培训机构基于国家能力标准开发模块式课程,课程有全日制的也有灵活学制的。各机构可为达到职业资格某些能力单元的学员进行认证并出具成绩记录。学习者成功获得特定职业资格的所有能力单元的认证,就能获得相应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2021 年,斯里兰卡引入灵活学习模式(Flexible Learning Mode,简称FLM),规定以能力本位的培训和基于企业的培训对在职人员开设的相关课程可发放成绩记录。学员通过评估获得的成绩记录及其个人相关信息保存在国家职业资格在线系统中。但就业前的培训不被灵活学习模式认可,因为他们认为新人基于范围狭窄的能力很难找到工作,这种成绩记录不应授予新人。已就业人员通过灵活学习模式获得特定职业资格的所有能力单元的成绩记录就可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这种对灵活学习模式的成果认证仅适用于4 级及以下职业资格。在行业中狭窄领域工作但有很强实践能力的监督和管理人员,完成相应课程取得学分和相关考核后可获得5 级和6 级资格证书。具有多年经验并在公共部门中级技术岗位就业的履行监督职能的工匠通过评估后可直接认证国家职业资格5 级等效资格(equivalence qualification),这是基于在相关行业的经验获得国家职业资格5 级资格的一种特殊途径[2]。
斯里兰卡国家职业资格框架的运行以国家能力标准的开发为核心,职业教育的课程开发、个体的能力评估和职业资格证书授予等都以国家能力标准为基础,共同构成国家职业资格框架的运行体系。
斯里兰卡国家能力标准规定了个体获得特定行业和职业的国家职业资格所必须具备的能力,以现实工作场所的成果来描述。国家能力标准的开发是标准开发机构与行业从业者和其他重要利益相关者协作的成果。截至2021 年底,斯里兰卡已完成了286 项1—4 级国家职业资格的国家能力标准开发以及72 项5—6 级国家职业资格的国家能力标准开发,涵盖农业、手工业、电力、建筑业等15 个行业大类[7]。第7 级国家职业资格是由斯里兰卡职业技术大学等高等教育机构依照相关程序和要求考核和授予的学士学位,不涉及国家能力标准开发问题。
1.斯里兰卡国家能力标准的开发流程。国家学徒与工业培训局是开展国家能力标准开发工作的主要机构,最终的成果性文件经高等与职业教育委员会批准后成为在全国实施的文件。国家能力标准开发的大致流程如图1 所示。首先,高等与职业教育委员会确定国家能力标准开发的行业或职业领域,以便国家能力标准开发监督委员会(National Competency Standards Development Monitoring Committee)开展后续工作。劳动力市场信息、职业教育和培训计划、技能差距分析和行业调查通常是确定行业和职业的主要信息来源。随后,国家能力标准开发监督委员会指定标准开发机构,主要有国家学徒与工业培训局、职业技术大学或其他机构。高等与职业教育委员也会持续指导标准开发机构的工作。标准开发机构根据规定的流程制定能力标准,标准开发人员在工作时要严格遵循《能力标准开发手册》 (Competency Standards Development Manual)。制定好的能力标准须提交给国家学徒与工业培训局核验,通过验证的能力标准再送至高等与职业教育委员会审批,通过审批后标准开发工作就完成了。
2.斯里兰卡国家能力标准的组成部分。斯里兰卡国家能力标准认为能力是在特定行业部门或职业有效工作所必需的。国家能力标准的构成要素包括:(1)能力分类。1—4 级职业资格的国家能力标准为基本就业能力,也包括所有员工在工作场所有效履行职能所需的软技能。5 级和6 级职业资格的国家能力标准为就业能力,主要是行业特定核心能力,是所有员工在工作场所有效履行职能所需的通用能力,包括软技能,如问题解决和做决定。(2)国家能力标准的结构。国家职业资格1—4 级的国家能力标准的各个能力单元在形式上包括单元名称、单元描述符、单元级别、单元代码、能力要素、绩效标准、领域说明(相关工作领域和职能)、绩效标准中术语的细化、关键方面,以及机械、设备、工具和材料、相关文件或标准文件、评估指南、支撑技能、支撑知识和态度。国家职业资格5 级和6 级的国家能力标准则包括能力单元名称、单元级别、学分值、单元描述符、单元代码、能力要素、绩效标准、领域说明(相关工作领域和职能)、绩效标准中术语的细化、关键方面,以及机械、设备、工具和材料、相关文件或标准文件、评估指南、支撑技能、支撑知识。
国家能力标准厘清了国家职业资格框架中某一特定职业资格所要求的能力,能力本位的课程则对应为达到特定资格能力标准所进行的人才培养培训。斯里兰卡能力本位职业教育课程的开发机构主要包括高等与职业教育委员会、技术教育与培训部门、职业技术大学和行业技能协会等。
1.坚持能力本位的开发原则。能力本位课程是斯里兰卡职业教育课程的主要模式,其课程开发也注重坚持能力本位的原则。从国家能力标准到课程,在开发机构和开发流程上具有高度一致性。斯里兰卡国家职业资格框架规定,国家能力标准的开发机构可在高等与职业教育委员会的授权下,为职业教育系统开发能力本位的国家课程;国家学徒与工业培训局应将新的能力本位课程提交给国家行业培训咨询委员会 (National Industrial Training Advisory Commit-tees,简称NITAC)验证。一旦课程通过验证,高等与职业教育委员一般会在审批后予以认可[2]。
在课程结构和内容方面,国家能力标准的能力单元对课程模块有直接影响。为方便教学,能力本位课程的能力或学习成果被设计为一个个可识别的独立部分,称为“模块”。在制定国家职业资格1 级至4 级的相应课程时,将职业资格的能力标准中规定的能力单元转化为学习者在学习期间必须达到的 “模块目标”、“学习结果”和“能力(知识、技能和态度)”。在制定国家职业资格5级和6 级对应的文凭课程时,将能力标准中规定的能力单元转化为能力本位课程中的“模块目标”和“学习结果”。国家能力标准的能力单元与课程模块会形成映射关系,课程开发要编制映射表来表明这种关系。映射不都是一对一的。一个单元可以映射到一个模块,也可以与两个或多个模块映射。两个或更多单元也可以共同与一个模块映射。
2.课程开发的要求与成果。课程开发人员应进行功能分析、能力概况和任务分析,以使课程符合行业能力要求。编写课程文件时必须有经验丰富的培训师参与。针对1 级至4 级国家职业资格的课程开发所形成的课程文件有课程大纲、学员指南(每个模块一个)和培训师指南。每种文件都规定有统一格式。课程大纲包含了每个模块的任务、绩效标准和知识要求,还概述了学员的入学要求、设备和培训设施以及教学活动所需的时间。学员指南则对学员提供具体指导,包括主要学习目标、任务执行指南(绩效指南)、实际应用、可能的问题情况和项目。学员指南的格式比较有利于自学过程。培训师指南指导培训师有效开展培训,包括教学方法和教学媒体等内容帮助开展以学员为中心的教学。针对国家职业资格5 级和6 级开发的能力本位课程只形成一份课程文件,即课程大纲,由若干模块描述组成。模块描述的内容包括模块列表、模块结构(学期)、课程模块与国家能力标准单元的映射、模块标题、模块代码、模块类型、相关能力单元、先决条件、模块目标、学习成果、学习内容与主题、资源要求、规定和推荐参考文献、建议的教学活动、评估和权重、期限等[12]。
此外,能力本位课程的开发还要给每个培训模块制定明确的评估指南,以便在培训全程实施形成性评价,持续评估学员的知识、技能和态度。
3.课程的验证与认定。国家学徒与工业培训局被授权验证相关机构开发的职业教育课程。高等与职业教育委员会提出要求国家学徒与工业培训局启动验证程序后,国家学徒与工业培训局召开国家行业培训咨询委员会课程验证会议并协调相关活动。课程开发人员要协助国家行业培训咨询委员会解释课程的制定过程、程序以及必要的课程内容。国家行业培训咨询委员会重点验证的内容包括:①课程是否以能力标准中的功能图和能力简介为基础; ②课程开发人员和课程文件编写人员的简况;③课程格式;④国家职业资格或资格能力单元与课程匹配的证据[2]。通过验证的课程应与国家行业培训咨询委员会的验证建议一起提交给高等与职业教育委员会认定。如果课程不符合验证要求,则会将其连同考察结果退回相关开发机构。
此外,能力本位课程在制定完成后要进行试用,通过反馈不断改进课程。同时,还会有后期课程修订,以符合国家能力标准的新要求。
斯里兰卡职业资格评估参照的是国家能力标准,整体上属于能力本位的评估。有两种评估方式。
第一种是对1 级至4 级职业资格的能力本位评估,重点是考核申请人是否达到了相应资格等级的各个能力单元规定的绩效标准。要求申请人收集并提交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技能、知识和态度达到标准。证据材料通常包含学员学习进度记录簿,测试和考试结果,产品成果,工作主管出具的证明,成功完成培训课程的证据,经过认定的工作经验,评估员直接观察的结果,项目报告、执行任务情况,照片、视频剪辑,证书、奖项、奖章和其他证书,以及支持资格获得的其他相关真实证据。能力本位评估有四个指导原则,即有效性、可靠性、公平性和灵活性。评估的最终结果为胜任或尚未胜任,而不是某种等级或分数[2]。申请人在职前培训或先前学习认定中完成的能力单元或单元组合可单独获得国家认证。一旦申请人成功获得了某一职业资格的所有能力单元的认证,即达到完整的资格要求,高等与职业教育委员会就应为其颁发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种是对5 级和6 级国家职业资格的授予进行两个阶段的评估。第一阶段是基于课程模块的持续性和总结性评估。教育和培训机构负责开展持续性评估。机构应保存所有持续性评估的记录。总结性评估的评估资源由外部小组开发,由高等与职业教育委员会任命的外部主持人主持。学员必须在持续性评估中至少获得总分的50%才有资格接受总结性评估。学员必须在基于课程模块的总结性评估中至少获得总分的40%才有资格进一步接受能力本位评估。第二阶段是能力本位评估。由高等与职业教育委员会指定两名评估员组成评估小组,其中至少一名来自相关技术领域的行业。评估标准主要参照国家能力标准的相关规定。资格申请人通过能力本位评估后就可以获得国家职业资格[2]。
在借鉴国际经验基础上,斯里兰卡建设形成了在全国统一实施、与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的国家职业资格框架制度。我国的职业教育发展也走过很长一段借鉴国际经验之路,对职业教育的国际交流合作有切身体会。在“一带一路”建设和斯里兰卡国家职业资格框架制度背景下,中国基于自身职业教育发展优势与斯里兰卡的职业教育国际化合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优先展开。
职业资格框架制度是随着经济社会和职业教育的发展不断建立和完善的,中斯两国的国家职业资格框架的发展完善有很多交流互鉴空间。例如,斯里兰卡国家职业资格框架的建设十分注重对学习者先前学习成果的记录和认定。在个体申请职业资格时,先前学习成果的记录经评估可被认定为满足相应条件。这方面工作也是我国正在探索的。相比斯里兰卡对先前学习成果认定仅适用于4 级及以下国家职业资格的情况,我国对先前学习成果认定方面的制度设计更有突破性。例如,我国2022 年开始实施的新职业教育法规定“接受职业培训取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证书等学习成果,经职业学校认定,可以转化为相应的学历教育学分;达到相应职业学校学业要求的,可以取得相应的学业证书。”与斯里兰卡职业教育合作有利于促进斯里兰卡进一步借鉴国际经验,放宽对先前学习成果认定的用途。
职业教育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人力资源支撑。低水平的职业教育直接影响了斯里兰卡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职业教育在解决经济社会问题中的正向作用不应被忽视。根据斯里兰卡政府制定的《愿景2025: 一个富裕的国家》(Vision 2025: A Country Enriched),为解决国内长期存在的高技能工人比例低、劳动力供需持续不匹配等问题,斯里兰卡未来会鼓励私营部门开展技能开发、政府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变化及时调整课程[8]。我国可以从发展高质量职业教育促进创业就业角度,帮助斯里兰卡经济社会发展。可从职业教育标准输出角度向斯里兰卡推介我国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标准、课程标准、教学标准和实习设施标准;可以将优质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产教融合等办学经验交流到斯里兰卡,给他们提供借鉴。尤其是我国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外合办鲁班工坊弘扬工匠精神等等经验,可作为斯里兰卡国家职业资格框架建设新的增长点,对推动斯里兰卡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很大的借鉴价值。这些帮助甚至比我国直接对斯里兰卡资金援助更有长远价值。
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办学,提升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水平是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国的相关政策法规越来越完善,包括《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 〔2014〕19 号)、《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 〔2017〕95 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 (2014—2020 年)》(教发〔2014〕6 号)、《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以及新职业教育法等等。实践效果也比较明显,探索出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共同体等有中国特色的实践模式;行业企业对职业教育及其毕业生的认可度明显提高,针对职业教育毕业生设置的岗位越来越多,待遇越来越好,在人才招聘时表现出较高的诚意[9]。
中国特色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法律法规和实践经验是一笔宝贵财富,对当前急迫发展职业教育的斯里兰卡而言是亟需了解的。在长期经济危机背景下,斯里兰卡各界缺少精力破解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难题。我国职业教育国际化突出这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无疑会对斯里兰卡推动相关工作提供直接助益。
政局不稳是多年来斯里兰卡经济社会难以健康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该国曾经受外国入侵和掠夺多年,1948 年独立建国后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又遭受周边国家干预,内乱频发,经济社会活动持续遭到破坏。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其军事等多方面实力不强,另一方面是西方各种思潮的侵袭、利益收买等因素造成一些个体、政党和社会组织思想动荡,在行动中个人利益至上。对此,教育包括职业教育不应袖手旁观,加强爱国教育是首要措施,通过对学生实施以爱国为核心的思想教育,增强国民的家国情怀和社会凝聚力,增强公民维护国家利益、抵御各种不良思潮腐蚀的自觉性和意志力,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团结富强奋斗。我国经过多年的积累,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在职业教育领域也有丰富的爱国教育经验,在与斯里兰卡职业教育合作中可以探索开展这方面的交流与帮助。
新发展理念是我国破解现代化过程中各种问题的不二法宝,对其他发展中国家各领域的现代化也有很强的启示价值。例如,斯里兰卡的重要产业是宝石业,但传统的宝石开采行为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和水土资源破坏,限制了宝石业的现代化发展,相关工业基础和人力资源基础都不发达,当前对斯里兰卡经济的贡献微乎其微。践行新发展理念,比如推动职业教育绿色化,加强开设宝石开采相关职业教育专业的污染防治课程,使新生代从业者意识到传统开采方式带来的各种环境问题并善于运用相关设备设施、工艺流程和高超技术技能去改善和解决相关问题,则会在很大程度减少宝石开采对环境的破坏,从而有利于斯里兰卡珠宝业以及受其影响的种植业和旅游业等支柱产业的绿色化发展,为该国经济创造更大价值。职业教育现代化的新理念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中国职业教育现代化在现代治理体系、行业企业参与、教师发展、研究与服务体系等多个方面的经验[10]是一笔宝贵财富,可以作为两国职业教育乃至各领域合作的重要内容。
与斯里兰卡深化“一带一路”合作过程中,应继续增进相互了解,立足客观实际寻求职业教育国际合作增长点。从斯里兰卡高等与职业教育委员会制定的《整体规划2022—2026 年》中不难发现,国家职业资格框架制度的拓展和完善仍是其未来的工作重点,国家能力标准和职业教育课程的开发会持续进行,致力于逐步涵盖整个劳动力市场[7]。当前,斯里兰卡急需将经济增长模式从要素驱动型转为技术技能驱动型,从而促进经济更快增长,缓解国内民生压力[11]。由于经费不足、师资队伍建设乏力等原因,其职业教育尽管有良好的顶层设计但实际功能不尽如人意[12]。我国职业教育经过改革开放以来四十余年的快速发展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长远来看,我国在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建设、高水平院校和专业群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多个方面对斯里兰卡均有很大的合作空间。
注释:
①该类技术学院(College of Technology)目前在斯里兰卡每个省各有一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