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 捷
(安徽艺术学院 音乐学院,安徽 合肥 230011)
近些年,随着我国高等音乐教育的不断发展与改革,中国传统音乐教学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也凸显出一些问题,例如关于中国民族器乐理论的教学。中国民族器乐理论的教学史几乎与中国传统音乐的教学史一样长,但在随后的发展中,中国传统音乐的教学更加偏重声乐性品种(如民歌、说唱、戏曲等),相对而言较为忽视了中国民族器乐的教学,特别是对非音乐学专业学生而言更甚。从当下市面上的教材及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就可以看出。
随着中国高等艺术教育的发展,中国民族器乐理论对非音乐学专业学生越显重要,特别是民乐演奏的学生。在我校的教学实践中,经常会有学生主动向我提问一些关于中国民族器乐理论方面的知识,因为他们在音乐实践的过程中,发现对一些作品的演奏是必须建立在对中国民族器乐理论正确认知的基础之上的。可见,中国民族民间音乐、中国传统音乐等概论类型的课程已经无法满足部分学生或教师的学习与教学。因此,本文将从中国民族器乐理论教学现状、中国民族器乐理论教学需求、中国民族器乐理论教学问题等三个方面对中国民族器乐理论教学进行分析和思考,并兼论中国传统音乐教学偏倚。
目前,在我国高等院校中,中国民族器乐理论教学主要面向音乐类专业学生开设。其中,本科生的中国民族器乐理论教学主要集中在“中国民族民间音乐概论”“中国传统音乐概论”“器乐概论”及部分赏析类课程。研究生的中国民族器乐理论教学主要集中在“乐种学”“器乐概论”“音乐学分析”或一些专研类课程中。由此不难发现,中国民族器乐理论教学主要集中在一些概论类课程中;也就是说,大多数情况下中国民族器乐理论教学仅仅是一门课程的一部分教学内容。
以本科生为例,我国综合类大学或高师类院校主要培养音乐学(音乐教育)和音乐表演方向的学生,在其课程设置中“中国民族民间音乐概论”(有些院校称为“中国民间音乐概论”)是必修课程,绝大多数院校都会开设。此门课程就含有中国民族器乐理论教学的内容,这也是目前绝大多数音乐专业学生学习中国民族器乐理论的唯一途径。在艺术院校及部分综合类大学中,除了开设“中国民族民间音乐概论”课程外,还会以专业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的方式专门开设“器乐概论”课程,主要面向的是音乐学及中国民族乐器表演专业的学生,如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安徽艺术学院等。
在研究生教育中,专门开设“中国民族器乐概论”课程的高校较少,大多数是以选修课或者专研类课程方式开设,且主要面向以中国传统音乐、音乐人类学、民族音乐学等音乐学方向的研究生为主。笔者调查发现,袁静芳老师曾在2013至2014学年,在中央音乐学院开设过108课时的“乐种学”课程外,近几年均没有开设此课程。
1.“中国民族民间音乐概论”课程中的中国民族器乐理论教学。前文已述,中国民族器乐理论教学主要集中于“中国民族民间音乐概论”课程,因此,对该门课程课时学时的分析,可以更加直观地观察中国民族器乐理论教学在课时学时上的安排。
“中国民族民间音乐概论”作为必修课程,普遍开设在四年制本科的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或第二学年的第一学期(也有开设在第二期的情况)。该门课时授课时间大多为一学期,即36学时。该门课共教授5个部分的内容,分别是民歌、民间舞蹈、说唱音乐、戏曲和民族器乐。从学时安排来看,民族器乐往往处于课程的末尾阶段,学时安排一般为6至8个学时,课时安排为第26至34课时。笔者统计了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安徽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等高校中国民族民间音乐课程教学计划,综合整理后现将具体数据统计如下:
表1 中国民族民间音乐概论课程各教学部分学时课时统计表
由此可以看出:中国民族器乐理论教学在学时上占比约为1/6,仅次于说唱与戏曲。从艺术表现手段来看,与声乐相关占比达到20/36,而器乐仅为6/36。
2.独立设置的中国民族器乐理论课程。主要是“中国民族器乐”或“器乐概论”等。笔者通过对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等艺术类高校调查发现,这类课程主要开设在四年制或五年制本科的第三学年,课时安排为一学年。从教学计划安排来看,第一学期为独奏乐器讲授,第二学期为合奏类讲授。因为学时较为充裕,所以,在授课内容上也更为广泛,且具有一定的难度。所涉及的知识有工尺谱、乐种学、乐器学、律学及作品分析等。这样充分的学习,可以使学生更为直观地接触到具有代表性的中国民族器乐及乐种种类,并对它们的历史发展、艺术特征及文化内涵有更为深入的了解。
近些年,关于中国民族器乐理论教学的教材较多,综合概述类的有周青青的《中国民族民间音乐教程》[1],专述类的教材有杜亚雄的《中国民族器乐概论》[2]、桑海波的《中国民族器乐基础教程》[3]、金建民、李民雄的《中国民族器乐概论》(修订版)[4]等。还有一些赏析类的教材,这里不一一赘述。
1.《中国民族民间音乐教程》中的民族器乐理论部分。《中国民族民间音乐教程》作为我国大多数高校的选用教材,往往也是我国大多数学生接触民族器乐理论的唯一途径,因此,对它的观察和分析,可以使我们更清晰地看到中国民族器乐理论教学的现状。
《中国民族民间音乐教程》由我国著名音乐学家、中国传统音乐教育家,中央音乐学院周青青教授编著,这也是她《中国民间音乐概论》[5]的再修订版。将两本教材进行对比不难发现,两者之间较为相似,《中国民间音乐概论》按照中国民间音乐分类的方法进行模块化教学,例如全书按照“民间歌曲”“民间舞蹈音乐”“说唱音乐”“戏曲音乐”“民间器乐”等五个模块进行教学安排。《中国民族民间音乐概论》虽然按照“讲”来安排教学内容,但整体上,还是按照“民间歌曲”“民间舞蹈音乐”“说唱音乐”“戏曲音乐”“民间器乐”等五个模块来进行。
民族器乐理论在《中国民族民间音乐概论》中处于从“第二十五讲”至“第三十二讲”。该内容包括了民间器乐的定义、发展历史、艺术特征等概述类显现。独奏乐器包括笛、唢呐、管子、筝、琵琶、胡琴等。合奏类包括丝竹乐和吹打乐两部分,其中丝竹乐有江南丝竹、广东音乐、潮州弦诗、福建南音;吹打乐有晋北鼓乐、河北吹打乐、十番锣鼓、潮州锣鼓等。
由上述可以得知,因《中国民族民间音乐概论》包含中国民间音乐所有种类,而作为之一的民族器乐部分,所占比重较为有限。从教材中涉及的内容来看,多以乐器介绍和作品分析为主要内容,就相关理论及文化阐释较少,对于想深入了解民族器乐的内涵及较深层次的规律来讲,此教材内容较为有限。
2.《中国民族器乐概论》。杜亚雄编著的《中国民族器乐概论》是当下较有影响的一部民族器乐专述类教材。全书共分三编,分别是独奏、合奏及中国传统器乐曲的艺术特点。内容包括了中国民族器乐基本信息概述、吹奏乐器中的笛子、笙、管子、唢呐、巴乌等;拉奏乐器中的二胡、板胡、京胡、马头琴、根卡等;弹奏乐器中的古琴、古筝、琵琶、冬不拉等;击奏乐器中的扬琴、编钟、云锣、手鼓等。合奏乐有锣鼓乐、丝竹乐、吹打乐、鼓吹乐、弦索乐等内容。从乐器上来说,此教材基本涵盖了我国大多数具有代表性的乐器及乐种,并包含了少数民族乐器。
这部教材还从传统曲目的标题、音高、节拍、宫调关系、曲调发展、曲式结构及织体等方面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论述,是该部教材的特点。它有效地回答了中国民族器乐的艺术特征是什么,使学生很直观地了解到中国民族器乐的艺术内涵。
3.《中国民族器乐基础教程》。桑海波的《中国民族器乐基础教程》大体上与杜亚雄编著的《中国民族器乐概论》较为类似,也分别对民族器乐进行了总的概述,并分别讲解了独奏乐器和合奏乐乐种。有较大区别的是,该部教材中将现代民族管弦乐队作为教学内容纳入其中且论述较为详细。
笔者认为,这个问题值得深思。首先,中国民族器乐作为中国传统音乐之中国民间音乐的组成部分,按学科属类及性质来讲,不应纳入其中;其次,现代民族管弦乐队虽然极大地丰富了中国民族乐器的发展,但究其艺术特征显现,主要是以具有一定作曲技术的创作音乐为主,且在整个乐队中含有改良后的民族乐器及部分西洋乐器,例如加键唢呐、低音笙、大提琴及低音提琴的使用。因此笔者认为,此种艺术形式显现纳入中国民族器乐之中,较为不妥;最后,中国民族器乐合奏艺术形式,主要是以乐种为代表,而现代社会产生的民族管弦乐团的产生是多方面的原因,纳入中国民族器乐合奏在历史和文化层面都较为突兀。但是,终其表象,民族管弦乐团确实是中国民族器乐的一种艺术表现形式,从此角度来看,也可以纳入其范围,对此我们只能通过历史来验证和判断了,让历史告诉我们答案。
4.《中国民族器乐概论》。金建民、李民雄合著的《中国民族器乐概论》与桑海波的《中国民族器乐基础教程》较为类似,区别在于该部教材在合奏部分就将现代创作的民乐合奏《双合凤》《观花山壁画有感》《空谷流水》《欢乐的夜晚》等曲目纳入其中,而且更为详细地论述了中国民族管弦乐团及部分协奏曲。
笔者认为,该部教材以更为开放的态度和视角,重新审视了中国民族器乐,特别是将民族器乐现代发展部分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了讲解。
5.近些年教材特征显现。通过对上述4本教材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突出独奏乐器的乐器学分类问题;
第二、更加突出音乐作品的分析与赏析;
第三、“合奏”概念强化,“乐种”概念式微;
第四、现代民族管弦乐团入编并体量逐步加大。
诚然,对中国民族器乐理论教学产生重大影响的,有杨荫浏、曹安和的《苏南吹打》[6]还有袁静芳先生的《乐种学》[7]《民族器乐》[8]、王耀华、刘春曙的《福建南音初探》[9]等,但上述著作并非普通教材,而是有着较强学术理论研究的专著,除可以给研究生授课外,并不适合于广大音乐表演的学生。
在笔者所接触到的学生中,特别是非音乐学方向的学生,他们对乐器的发展史、乐器演奏技法的演进史等相关领域,有着极为强烈的求知欲。这源于他们对乐器理解深度的加深。例如,当笔者在课堂上告诉他们,琵琶在唐代演奏时,琴头与演奏者是垂直的,即横抱式演奏,且用拨子。学生们普遍会非常好奇,因为这与现代琵琶演奏太过于不同了。
中国民族器乐有着非常复杂的发展史,就个别乐器而言,至今传播路径与发展不明的乐器仍有很多,例如唢呐。唢呐源于西域,自宋元时期传入中原,并被我国吸收。但最近学界又出现了另一种看法,即唢呐实属本土乐器。这类看似属于学术争鸣,有着较深层次的理论探讨似乎与高校教育没有什么关系,其实,大有联系。人类知识的产生与发展,从来不是固定的,例如物理学中在相对论出现之前牛顿力学被称为绝对真理,而相对论出现后,发现在接近光速的条件下牛顿力学失去力量。类似于唢呐源起这类问题我们应该让学生知道,并让他们知道有几种情况,不能关起大门只认一家之言。或许,在他们中间,就会有人因此而走上研究唢呐源起之路,并有重大发现。中国音乐理论落后于中国音乐现象的局面已得到普遍认可,因此,我们需要通过这类引导式教学,来吸引学生关注音乐理论的发展。
1.乐谱。自萧友梅、黄自等人在中国的大地上开始现代专业音乐教育的时候,五线谱与简谱便作为主要教学用谱。于是,在中国各中小学的音乐课堂普遍都是以上述两种记谱方法进行教学。这两种乐谱对教学的贡献自不必说,但他们也割裂了中国传统乐谱的发展与音乐作品的表达。
中国音乐与西方音乐有着较大区别,特别是在乐谱方面。西方的五线谱具有直观、细微、记录详细的特点;而中国的乐谱,无论是文字谱还是减字谱,均是主干音。因此,西方的音乐作品很少出现随意加花或同曲不同风格的情况。但中国音乐作品自由的多,这源于中国传统音乐口传心授的传习方式,也源于中国音乐的乐谱。
中国民族器乐,绝大多数都有自己的乐谱,例如古琴、琵琶会有指法谱字,各个乐种会有自己的工尺谱。我们想更深入地了解中国民族器乐,就需要对这些乐谱熟悉。前文已述,中国乐谱的教学,至今仍是中国音乐教育的空缺,而且较为严重。因此,在中国民族器乐教学中有着非常强烈的乐谱理论需求。
2.民间音乐理论知识。中国民族器乐包含着非常丰富的民间音乐理论知识,例如中国传统音乐理论、民间器乐变奏手法、乐种及相关音乐美学思想等。这些都是培养合格的音乐表演本科生所必须具备的知识,这些知识能使他们在走向工作岗位中少走弯路,能让他们更容易地上手并适应,更为他们创新带来知识储备。
目前,在非艺术类院校,特别是综合类高校中,虽然会开设以培养器乐演奏或教学人才为目标的音乐表演专业(中国器乐演奏方向),但受客观条件影响,中国民族器乐理论教学在学时、课程安排等方面不受重视,因而出现学时不够,教学质量不高等情况,从而导致教学效果不尽人意。例如,大多数高校在本科教学阶段很少会以必修课的方式,要求中国器乐演奏方向的学生修学中国民族器乐理论相关课程。偶有高校开设相关课程,但大多为专业选修课程,针对性、连续性较弱。
前文已述,虽然目前已有好几个版本的教材相继问世,但实用性、适用性及操作性等方面仍有待全面提高,特别是一些基础知识问题还需进一步厘清学理关系。教材的难易程度、教学内容的选编、教学进度的安排等方面均须科学论证、精准定位。面对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教学,需要做到通盘考虑、逐渐进级,防止本科教学与研究生教学“烧剩饭”问题。也要防止对于音乐学等理论专业的学生过于简单,对音乐表演的学生却过于抽象的“一刀切”现象。
在中国民族器乐教学中,关于模唱、记谱、田野作业以及一些教学新现象、新问题还没有解决。特别是模唱和记谱,与声乐类有着较大差距。分析此缘由,一方面是教材的问题,另一方面是教师。中国民族器乐理论教学,需要授课教师具备一定的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素养,而且应该对中国民族器乐演奏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只有具备一定的理论素养和实践经验,才能对当下中国民族器乐理论教学做到游刃有余。
中国民族器乐作为优秀的中国传统文化,应该被更多的人接受并喜爱。中国高等音乐教育发展至今,更加重视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教学内容。因此,有必要重新审视中国民族器乐教学相关,以此来改革教学,为实现文化自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贡献力量。正如项阳所言:“与西方音乐教材早已体系化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体系尚未经过系统梳理,音乐院校的教师们因应教学需要对传统音乐形态不断探索、不断架构并充实到教学和教材中。”[10]由此不难看出,我们急需构建我们自己的话语体系,这就要求我们在研究中不断丰富、提出、提炼、检验我们自己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