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 瑶
(南京邮电大学体育部,江苏 南京 210023)
二十大报告中着重指出,必须将“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落实下去,它要求学校教育必须坚持“德育为先”的发展方向,着眼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坚持培养学生健全人格的原则。德育与思政是学校对青少年培养的重要工作,各科目的教育均是培养学生德育的实施途径,体育课程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可通过运动能够直观的体现出现阶段的德育水平,它是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继承人的基本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我国教育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学校应制定专门的体育课程实施方案,从教授学生运动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及锻炼方法开始,使每位学生掌握两项能够熟能生巧、终身受益的体育项目,从而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1]同时,基于2020 年5 月国家体育总局为振兴集体球类项目,对未获得东京奥运会资格的7 个集体球类小项(男子曲棍球、男子手球、女子手球、男子水球、男子橄榄球、男子棒球、女子垒球)进行“断代培养”,取消培养成年组,改设青年组。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结束后,将取消年度成年组锦标赛、冠军赛,选派“断代培养”的运动员参加国际比赛的发展策略。因此,结合目前我国学校手球运动的发展现状,以大、中、小学体育教育衔接现状为前提,构建大、中、小学手球运动的有效衔接,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20 世纪90 年代末,我国手球运动逐渐在中小学兴起[2]。1984 年,举办了第一届全国中学生手球锦标赛,2001 年,举办了第一届全国小学生手球锦标赛,随着手球运动在中小学的不断普及与发展以及参赛队伍的不断增多,在2019 年全国中小学生手球锦标赛中,参赛队伍已达到223 支(小学生队伍84 支、中学生队伍139 支),由此可见,手球在我国中小学的普及率正在不断提高。近年来,虽参与手球运动的人数不断增多,但后备人才力量还不足以支撑手球运动成为我国优势运动项目。其中最为主要的原因在于,我国对优秀人才进行选拔的高考制度,以文化课成绩为主,从而学校的升学率决定着该学校的教学质量与教师水平。在应试教育体制下,家长、学校、社会都存在着“重文轻体”的思想[3],同时,手球运动在我国属于“冷门项目”,普及率低、社会影响力不足、家长认知程度低,在学校中仅以“兴趣班”“社团”“课外体育活动”的方式进行开展,并未纳入校本课程中去,制约了手球运动在中小学的发展。
1955 年,广东解放军体育学院最先将手球列入教学计划,在国内开始了手球教学与训练。随后,手球运动在北京体育学院等一些高等体育院校逐渐开展起来。近年来,随着我国高校手球运动项目开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发展至今已有40 多所高校开展该项目课程与训练。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国家教委原在1987 年4 月发布了《普通高校试行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通知》中仅确定了全国共51所高校可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但发展至今已有274所高校可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目前招收手球高水平运动员的高校共21 所,基本保证了手球高水平运动员的升学问题。
手球运动可促进大学生道德素质的发展,培养学生在教学比赛中协作共赢、顽强拼搏、追求卓越的意志品质,更高、更快、更强的精神风貌,使学生懂得如何在复杂的情景下解决问题,是德育教育的有效途径[4]。同时,手球是一项快速、连续、强对抗的运动项目,大学生可以在手球运动中充分发挥速度、耐力、柔韧、灵敏性,从而促进了身体素质、精神状态、理想信念的全面发展[5],基于以上这些因素,近年来手球运动正逐步在各大高校相继开展。
立德表达的是对“真、善、美”的认同和批评,树人主要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以及成为国家认同和民族自信的人。学校体育具有独特的“德育”价值,在体育教学实践过程中“立德”和“树人”应该是一种递进关系。“立德”是基础,“树人”是目标,两者结合起来才能完成增进学生身心健康的任务[6],从而培养学生爱国意识、积极进取精神、公平公正意识、正确竞赛胜负观、合作精神、体育道德精神的价值[7]。虽然体育被视为培养道德的理想手段,但现阶段我国学校体育普遍存在着运动项目的开展不能满足学生需求等诸多问题。近年来,随着体育产业化和商业化的不断发展,学校体育将一些含糊不清的体育项目,例如桥牌、电子竞技等虚拟体育项目进入学校体育范畴内,阻碍了学校体育的正常开展。尽管电子竞技等已经正式列入了我国体育项目的范畴,然而由于此类项目“久坐”的行为不利于健康,同时违反了体育运动中“禁止省力”的构成规则,因此将此类别项目进入校园引起了较多专家与学者的反对。基于以上观点,“立德树人”视域下为使学生可以借助体育锻炼达到喜、怒、哀、乐等身体情感的表达,促进学生在“对抗”中不断锤炼自身品质,应净化学校体育项目,使大肌肉群参与、较为费力、群体互动性强的运动项目作为学校重点开展项目[8]。手球是一项集篮球与足球的特点共同发展起来的同场对抗类运动项目,通过移动、传球、运球、射门等技术动作形成技战术配合,最终以球射入球门得分为目的团体运动项目,该项目具有较强的趣味性、娱乐性,完全符合了“立德树人”视域下大、中、小学体育项目发展的要求,因此手球项目应基于“立德树人”视域下在各个省市大、中、小学大力推广,从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与良好品德的形成。
学生体质健康及体育素养的提升一直是学校体育教育长期持续发展的目标,但目前该问题依旧是体育教育的“短板”。具体体现在:(1)学校体育课程及课外体育活动专项化薄弱、难以“开足开齐”,仍以单一的身体活动,如广播操、跑步等为主[8];(2)国家为改善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设立了体育中考、高考,而现阶段部分学校出现了为应付考试短期性与功利性的体育锻炼现象,与“全程、全员、全方位”的立德树人教育背道而驰[9];(3)出现了大、中、小学之间体育教育脱节,“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现象,重复的教学内容,导致学生厌倦体育课[10]等问题。基于此,在“立德树人”视域下,学校体育应改变现有的开展方式,多以团体运动项目为主体,激发学生参与的兴趣。手球项目作为一项简单易学需团结协作的运动项目,在“立德树人”视域下大、中、小学体育发展方式发生变化的同时,应给予手球项目更多的政策支持,将其较好的融入到学校体育课程中去,从而促进大、中、小学体育课程的有效衔接。
我国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对于青少年体质健康的提升做出了较为详细的部署要求,但除此之外与之相关的其他政策文件、法规的整体层次感不够强,无法建立起较强的法律约束机制。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中指出,学生已经在法律上不作为学校的监护主体,但对于校园体育运动伤害事件,仅仅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这一方面的法律条例难以服众,也难以给予学生运动提供保障。校园作为提升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的重要场所,目前看来的确承受着巨大的风险压力,如果不采取及时立法,不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青少年正常体育运动中所出现的意外事件及其带来的双重伤害影响不可估量。体育教学组织形式仅限于简单的踢跳、操练等活动,也会使课堂教学趋于形式化、应付化。“教师乐教、学生乐学”仅仅停留在纸上谈兵[9]。2021 年1 月1 日《民法典》生效施行,《民法通则》同时废止。《民法典》较《民法通则》有巨大进步,但对于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责任划分和界定仍未十分明晰。因此,基于学校体育教学具有“立德树人”价值的前提下,国家应出台更多关于学校体育意外事故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各项运动的顺利开展。手球作为一项同场对抗类运动项目,身体对抗性较强,只有在学校法律不断完善的前提下,才能使手球项目“走进校园”顺利呈上升趋势推进。
“12 年的体育课程,什么技能没掌握;上小学跑步,大学依旧在跑步;俯卧撑小学到大学一撑到底”的现象依旧如故,充分证明了我国体育课程的开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1)教学质量不高、放羊现象偏多、被占用现状严重;(2)授课内容简单且重复,比赛少、运动量小、练习密度小、教学有效性差;(3)教师职业怠倦;缺乏“大单元”教学[11]等问题,导致了目前我国大、中、小学体育课程的断裂。因此,基于“立德树人”视域下,学校体育应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以培养学生1-2 项运动技能,作为终身运动项目为目标;应符合“体育强国”建设的战略方向:发展学生擅长的运动技能,使体育教学内容具有选择性,从而符合学生各年龄段身心发展的需求。应铲除全体学生上统一体育课程内容的逻辑,使体育课程变得更为个性化,引导学生在个性化选择体育课程的同时向终身体育相联结的思想观念。基于此,培养学生“擅长的运动”“专项化运动”是每一个学期与学年之间“超大单元”“多食多餐”的教学设计过程[12]。手球运动项目在我国一直属于“潜优势”项目,甚至可称为发展“落后”项目,但在学校体育中可称为新兴运动项目,与篮球、足球运动技术有相似之处,该项目特点能够满足大、中、小体育课程衔接中的“多吃多餐”“超大单元”教学过程设计的要求,同时能满足培养学生1-2 项运动技能与对运动技能的选择性的需求。基于以上因素,将手球项目引入到学校体育课程中,可解决大、中、小学体育课程衔接断裂问题。
3.3.1 小学低年级综合体育课(1-3 年级)教学模式
全面发展学生身体素质、基本活动能力,为学生提供多项运动项目的选择,称为“综合体育课”教学模式。将手球项目规划到可选择的运动项目中去,使学生初步认识与了解手球运动,提高对该项目的兴趣,从而奠定学生积极参与手球项目的基础。
3.3.2 小学中高年级、初中阶段走班制体育教学模式
在学生选择运动项目后,将同一年级体育课安排在同一时间,按学生事先选择的项目重新组班进行授课,称为“走班制”体育教学模式。手球项目在小学中高年级阶段多以传接球游戏、趣味“小手球”比赛的形式开展,培养学生对手球运动的兴趣。
初中阶段依旧采用“走班制”体育教学模式进行基本技术动作的教学,如:突破、射门、交叉步、顶贴等基本攻防技术动作,多以教学比赛的形式,检验学生对技术动作掌握的程度,让学生体验手球运动乐趣的同时提高运动技能。
3.3.3 高中阶段“模块教学”体育教学模式
在2004 年我国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中首次提出“模块化教学”模式,要求学生进行可选择性的专项化运动技能的学习与锻炼,该模式打破了学校原有的行政班级授课模式,实行“宽基础、活模块”的教学方式,首先培养学生宽泛的基础体育人文素质、基础手球战术能力,进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青年。高中阶段要求学生基本掌握手球运动的全部运动技术,且教授多种技战术配合,如:“5-1、4-2、3-2-1 攻防战术”,使学生掌握手球竞赛规则,多以“以赛代练”的形式授课,从而培养学生积极的自我价值感、和谐的人际关系、良好的合作精神和体育道德、积极的社会责任感,提高调控情绪的能力,形成坚强的意志品质[1]。
3.3.4 大学阶段“三自主”体育教学模式
专项化体育教学是教育部在2003 年颁布的《普通高校体育教学指导纲要》中提倡的一种给予大学生自主选择体育课程的教学形式,该模式给予学生提供了“自主选择运动项目、自主选择教师、自主选择上课时间”的“三自主”体育上课方式。学生应根据自主选择的运动项目,按照学校设置的内容进行学习与锻炼。大学阶段的体育课程学习能够为终身体育奠定良好的基础,该阶段要求学生熟练的掌握手球的各种技术动作,且能够灵活的运用到比赛中去,享受手球运动带来的乐趣与成功的体验,从而形成自觉锻炼习惯,促进终身体育的形成。
手球是一项具有较强的趣味性、娱乐性的运动,符合“立德树人”视域下大、中、小学体育项目发展的要求。因此,基于“立德树人”视域下学校体育课程发生改变、体育法规不断增强的前提下,手球项目以小学低年级综合体育课、小学高年级走班制、初中阶段走班制、高中阶段“模块教学”、大学阶段“三自主”的教学模式进行授课,能够促进我国大、中、小学体育课程的衔接,能够顺应新时代学校体育的发展,改善我国大、中、小学体育课程断裂问题,从而助推“体育强国”建设,达到共赢的发展事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