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人一词最早得名于汉代的察举制度,被举荐者称为举人。
唐代时,报考进士的考生均称举人。宋代,举人才成为乡试考中者的称呼。但宋代的举人只是有了参加京城会试的机会,并无做官机会。并且,举人的资格仅是一次性的,如果在接下来的会试中没有被录取,则参加下次科举时,还要重新参加乡试,再次取得举人资格方可参加会试。
而到了明清时期,举人的含金量才逐渐高起来,进退都比较从容。进,可参加京城会试,乃至殿试,向进士出身冲刺,且举人资格终身有效,這次不中,下次科举可直接参加会试;退,举人已经具备了做官的资格,一旦朝廷有相应官职出缺,举人便可顶上。
一般举人所任官职都是知县、候补知县或者教谕、训导等县级教育长官,也有个别任知府的。
因此,明清时期的读书人一旦中举,基本上就实现了读书做官的愿望。总体上,举人构成了明清两代低级官员的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