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师型”教师评价体系建设研究

2023-12-05 17:32陈庆华
教育·校长参考 2023年10期
关键词:双师型双师教师队伍

陈庆华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一个常谈常新的话题。“双师型”教师是高职院校教师队伍的特有类型和主力军,改革完善“双师型”教师评价体系关系到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发展方向。近年来,国家在职业教育领域不断加强立法,不断推动职业教育事业中难点、热点的解决,《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陆续出台,为培育适应国家经济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型人才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2022年5月,国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业教育法》)施行,11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对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的职业素质能力、技术技能水平、实际生产工作经历、处理生产技术经验等提出明确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评价体系、高质量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也是落实职业教育“服务国家现代化、助力区域发展新动能、支撑行业走向产业中高端”历史使命的重要制度支撑。

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要求

新《职业教育法》对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要求。新《职业教育法》第四十五条明确国家、各级人民政府、企业、职业学校应联合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各层级责任关系清晰,一方面,要求地方政府加大对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力度和模式创新;另一方面,明确企业主动参与产教融合职业教育事业的主体地位,主动承担起设置一定比例岗位接纳职业学校教师实践的社会责任,政府通过政策优惠、购买企业服务等措施激发企业参与教师培养的动力。第四十六条明确了校企技能型人才互聘互兼的创新模式,引领高职院校要立足本校办学特色,拓宽高技能人才“柔性引进”渠道,加大引进力度,进一步推动企业高技能人才参与职业教育,推动高职院校教师和行企技能大师、劳模形成互聘互兼的“双师型”教师“共同体”。

国家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要求。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设定了初、中、高三个层级,对师德标准、技能水平、企业经历、实际业绩等多维度明确具体标准要求;强调评价“双师型”教师工作中要同时考查教师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注重其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实绩;明确职业学校要完善相关制度保障、落实待遇优势等保证“双师型”教师的发展路径可持续发展。《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结合本地具体情况,以及不同教育层次、专业大类等,参照制定修订本级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实施办法”,并将建设高质量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作为“双高”建设计划的重要指标。

国家通过以上两项政策的实施,明确“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高质量发展职业教育事业的重中之重,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起到带头引领作用。只有真正在“双师型”教师建设、评价体系工作中“动真格”,才能真正提升“双师型”教师队伍的高质量信度和效度。

坚持破立并举,构建科学“双师”评价体系对策建议

“双师型”教师是职业教育的特色,也是深化职业教育的突破口。目前,高职院校“双师型”培养培训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但仍存在认定方式固定单一、评价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改革“双师型”教师评价体系,需以创新实践方法为导航,从教育评价存在的关键问题入手。

丰富“工匠精神”师德内涵,凸显职业教育“双师”特色。职业教育的特殊性决定“双师型”教师既应具有高尚的师德师风,还应具有专业领域相关职业道德素质。高职院校应以打造德技双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为目标,不断拓展师德教育载体,创新师德教育内容和方法,在促使“双师型”教师拥有高尚师德的同时,将职业道德素养培训课程纳入教师每年培训计划,引导教师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将师德、职业道德建设融入教师专业发展全过程,实现师德建设与专业发展一体化,将职业技能与工匠精神相融合,实现人才培养德技并修。

不以“证书”定人才,以实践能力聘能手。高职院校应在参考“双职称”“双证书”的同时,重视教师企业工作经验和实践操作能力、专业技术水平的考查。一方面可以在招聘教师的过程中,加大从企业引进技能型人才的力度,综合考查应聘者的企业工作经历、实践经验的积累;另一方面,实行新任教师先实践、后上岗和现有教师定期实践制度,并通过考核合格将实践能力情况列入“双师型”教师认定基本条件。

摒除“固定单一”认定方式,提升资格认定有效性。在认定“双师型”教师工作中,可以通过安排教师到企业一线岗位进行实践,或是承担企业合作项目任务,或在指导学生实习活动,同时设置实践期限和认定环节,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对教师实行分类认定,工科类教师以一线重点技术水平为考查重点,文科类教师以处理难点热点行业问题经验为考查重点,综合类教师以教育教学能力经验积累为考查重点,确定不同学科的“双师型”教师具备驾驭学校、企业行业“两个讲台”的素质能力。

改变“一认定终身”,动态考核素质能力。“双师型”教师既要担任专业理论教学工作,又要具备掌握专业最前沿技术信息的能力,其素质认定应保持动态发展、与时俱进,才能真正使得“双师型”教师融实践性和创造性于一体。为了尽快提升“双师型”教师的数量和等级,高职院校可以将“双师型”教师的考核工作与教师队伍培育培养制度相融合,设置具有可操作性的量化指标。同时定期更新各专业行业认定标准,考核与培养相辅相成,不断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打破制度壁垒,构建多维评价体系。“双师型”教师的评价激励应打破制度壁垒,构建多维评价体系。高职院校普遍存在只重“双师型”资格认定、轻体系化培养激励的情况,打击了教师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一方面,学校应建立以教学成果业绩和专业实践能力水平为导向的评价激励机制,将“双师”考核结果与职务晋升、岗位分级竞聘、薪酬分配挂钩;另一方面,学校应深化教师职务晋升、职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学校发展定位、教师“双师”岗位特点为重点的评审业绩指标体系,创新岗位聘用模式,实现“精准育才、精准用才”的发展生态。

深化产教融合,建立“双师型”教师队伍培育长效机制

长期以来,学校和企业是“双师型”教师不可或缺的培育主体,双方主要以任务为牵引,通过项目委托、短期服务、合作研究等灵活机制,鼓励教师积极参与企业技术研究、工程应用、成果转化、调查研究、技能培训等活动,提高教师实践能力,解决企业生产技术难题;合作企业则提供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兼职专业带头人,与校内专业带头人配合,参与专业建设、指导学生顶岗实习、讲授部分专业核心课程、参与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实现校企共享资源,为教师、企业员工提供理论学习更新、掌握新资讯、新技术、新技能的平台。

政府和教育主管理部门应加快统筹培养适应“双岗”需要的教师,牵头整合高职院校理论知识教育和行业企业技术优势资源,通过建设校企“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实施专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引导校企创新教学团队、支持名师工作室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推进教育链、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的有效衔接。高职院校应通过系统设置评价程序、动态管理、激励机制,健全科学系统的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评价體系,才能使“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行稳致远,也是全面提升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质量的关键一环。

建立一支师德高尚、技艺精湛、专兼结合、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核心目标。“双师型”教师教育评价决定着“双师”队伍建设发展方向,健全“双师型”教师评价体系,促进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和考核管理更为科学、符合时代发展要求,是高职院校拓展教师创新品质、打造“四有”高水平双师队伍的关键点。

【本文系2022年广州市教育局质量工程“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教师发展中心”(项目编号2022JSFZZX013)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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