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频肌肉电刺激仪联合康复训练对脑卒中后偏瘫患者肢体运动功能的影响

2023-12-05 01:24张少浩林麒
反射疗法与康复医学 2023年16期
关键词:步态步行偏瘫

张少浩,林麒

(广东省汕头市中心医院神经内科,广东汕头 515000)

脑卒中是临床常见的脑组织血液循环障碍性疾病,主要表现为局灶性神经功能缺损、失语、意识行为和感觉异常、丧失自主生活能力等症状,严重时可引发偏瘫,导致肢体运动功能障碍,影响患者的身心健康。 目前,临床针对脑卒中后偏瘫多采用肢体功能康复训练配合药物治疗,该方案能根据患者的神经功能恢复需求、日常生活需求及肢体运动功能需求为其制定针对性训练计划,以稳定患者情绪,提高其肢体协调能力,并改善其生活质量[1]。 然而,该方案单一应用难以在短期内修复患者的神经组织,整体疗效不够显著,还需进一步完善。为此,本研究提出将低频肌肉电刺激仪应用于脑卒中后偏瘫患者的康复治疗中。低频肌肉电刺激仪不仅可针对性刺激患者的特定肌肉群,还可在保证肌肉活动信号传递的同时反作用于脑缺血区,改善脑部血液循环及肢体、神经等多系统功能,且操作简便、无痛、无创、安全性较高[2]。 基于此,本研究选取汕头市中心医院2021 年1 月—2023 年2 月收治的98 例脑卒中后偏瘫患者为对象, 探究低频肌肉电刺激仪联合康复训练的应用效果。 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汕头市中心医院收治的98 例脑卒中后偏瘫患者为研究对象。 纳入标准:(1)符合《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治指南2018》[3]中脑卒中的相关标准,即出现恶心呕吐、全身乏力及嗜睡,同时出现口角歪斜、感觉障碍、局灶性神经功能缺损、失语、耳鸣、视物重影、共济失调、眼球运动障碍、瞳孔异常等,面部、手脚、舌、唇等突发性麻木或抽动,并伴有肢体无力、昏迷、中枢性高热、应激性溃疡等症状;(2)患者年龄≤82 岁;(3)无凝血功能异常、意识及智力障碍或其他先天性疾病;(4)未因脑卒中后偏瘫进行过临床治疗,且患者及家属均对本研究知情同意。排除标准:(1)正在参加其他临床实验者;(2)不配合研究者。本研究经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采用电脑随机数字表法将患者分为对照组及观察组,每组49 例。 对照组中男26例,女23 例;年龄55~82 岁,平均年龄(68.30±3.35)岁;病程2~4 个月,平均病程(3.04±0.60)个月;体质指数(BMI)21~24 kg/m2,平均BMI(22.50±0.60)kg/m2。观察组中男25 例,女24 例;年龄55~82 岁,平均年龄(68.70±3.40) 岁; 病程2~5 个月, 平均病程(3.19±0.78)个月;BMI 20~23 kg/m2,平均BMI(21.90±0.78)kg/m2。 两组患者的各项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对照组进行康复训练。(1)腿部肌力训练:辅助患者进行无负重压腿,30 min/次,1 次/d。 (2)仰卧训练:嘱患者取仰卧位,双足朝向床头,医护人员或家属用大腿抵住其双足,随后向自己端紧拉患者双手,再放松回到原位,10 遍/次,2 次/d。 (3)手法按摩:确保手法轻柔,使患者无条件反射性抗拒反应,正常上下顺捋其下肢关节及腿部肌肉后, 采取内屈方式缓慢弯曲其膝关节和足关节,维持10 s,重复进行,10 min/次,2 次/d。

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采用低频肌肉电刺激仪治疗。嘱患者取坐位,双下肢微曲且放松,使用低频肌肉电刺激仪(北京耀洋康达医疗仪器有限公司,京械注准20182090113,型号KT-90A),在患者腓总神经处放置负电极,在其胫骨前肌腹处放置正电极,初步调整仪器低频频率为80 Hz,最大输出电流为100 mA,通电后二次调整刺激强度至患者可耐受但无刺痛感,嘱其在医护人员辅助下进行步行模拟训练,并根据电刺激信号反馈调整步态,治疗30 min/次,1 次/d,6 次/周。

两组均治疗4 周。

1.3 观察指标

(1)肢体运动功能。 治疗开始前3 d 及治疗结束后3 d,采用Fugl-Meyer 运动功能评定量表(FMA)[4]对患者进行评估,满分100 分,评分越高表示患者肢体功能越好。(2)日常活动能力。治疗开始前3 d 及治疗结束后3 d,采用Brathel 指数(BI)对患者进行评估,满分100 分,评分越高表示患者日常活动能力越好。(3)步行能力。治疗开始前3 d 及治疗结束后3 d,采用功能性步行能力量表(FAC)[5]对患者进行评估,标准为0~5 分, 评分越高表示患者独立步行能力越好。(4)步行平衡能力。治疗开始前3 d 及治疗结束后3 d,采用Berg 平衡量表(BBS)对患者进行评估,满分56 分, 评分越高表示患者步行时的平衡能力越好。(5)步行速度。治疗开始前3 d 及治疗结束后3 d,通过10 m 最大步行速度(10 MWS)对患者进行评估,即在平坦路面上标记10 m, 嘱患者以最快速度走完全程,记录行走时间,计算最大步行速度。 (6)步态情况。 治疗开始前3 d 及治疗结束后3 d,嘱患者在平坦路面上独立行走10 m 距离,采用足印分析法测定其步长、步速和步宽,测3 次取平均值。(7)疗效评价。显效:患者走完10 m 距离,步长、步速、步宽稳定,FMA 评分改善≥90%。 有效:患者可走完10 m 距离,但步态稍显凌乱,20%≤FMA 评分改善<90%。 无效:患者未走完10 m 距离, 步态凌乱, 且FMA 评分改善<20%[6]。 总有效率=(显效+有效)/总例数×100%。。

1.4 统计方法

采用SPSS 21.0 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 FMA评分等计量资料用()表示,组间比较采用独立样本t 检验,组内比较采用配对样本t 检验;临床疗效等计数资料用[n(%)]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 果

2.1 两组治疗效果比较

观察组的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见表1。

表1 两组脑卒中后偏瘫患者治疗效果比较[n(%)]

2.2 两组步行能力比较

治疗前,两组的FAC 评分、BBS 评分、10MWS 比较,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两组的各项步行能力指标均较治疗前改善, 且观察组的FAC 评分、BBS 评分均高于对照组,10MWS 快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见表2。

表2 两组脑卒中后偏瘫患者治疗前后步行能力比较()

表2 两组脑卒中后偏瘫患者治疗前后步行能力比较()

注:与同组治疗前比较,aP<0.05。

组别FAC(分)治疗前治疗后images/BZ_52_1076_2022_1111_2042.pngBBS(分)治疗前治疗后images/BZ_52_1661_2019_1696_2039.png10MWS(m/s)治疗前治疗后观察组(n=49)对照组(n=49)t 值P 值1.87±0.18 1.62±0.21 0.975 0.333 3.23±0.53a 2.42±0.37a 2.125 0.037 32.78±1.29 32.82±1.31 0.157 0.875 45.15±3.51a 39.19±2.50a 2.853 0.006 7.91±0.12 7.70±0.18 0.816 0.417 16.80±1.22a 12.02±0.87a 2.932 0.004

2.3 两组步态指标比较

治疗前,两组的步长、步速及步宽比较,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两组的各项步态指标均较治疗前改善, 且观察组的步长长于对照组,步速快于对照组,步宽宽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见表3。

表3 两组脑卒中后偏瘫患者治疗前后步态指标比较()

表3 两组脑卒中后偏瘫患者治疗前后步态指标比较()

注:与同组治疗前比较,aP<0.05。

组别步长(cm)治疗前治疗后images/BZ_52_1082_2739_1116_2760.png步速(cm/s)治疗前治疗后images/BZ_52_1673_2737_1707_2757.png步宽(cm)治疗前治疗后观察组(n=49)对照组(n=49)t 值P 值31.07±0.52 31.78±0.51 0.856 0.395 42.12±2.35a 36.39±1.42a 2.330 0.022 15.56±0.43 15.79±0.41 0.724 0.471 45.15±3.51a 39.19±2.50a 2.853 0.006 8.71±0.46 8.69±0.52 0.221 0.304 13.56±1.19a 10.84±0.82a 2.060 0.000

2.4 两组肢体运动功能及日常生活能力比较

治疗前,两组BI 和FMA 评分比较,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两组BI 和FMA 评分均较各组治疗前升高,且观察组上述评分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见表4。

表4 两组脑卒中后偏瘫患者治疗前后FMA、BI 评分比较[(),分]

表4 两组脑卒中后偏瘫患者治疗前后FMA、BI 评分比较[(),分]

注:与同组治疗前比较,aP<0.05。

组别BI治疗前治疗后images/BZ_53_787_432_822_452.pngFMA治疗前治疗后观察组(n=49)对照组(n=49)t 值P 值51.52±2.27 51.10±2.17 2.426 0.357 88.34±5.19a 76.21±3.09a 5.407 0.000 74.18±3.62 74.02±3.44 0.176 0.683 85.83±2.02a 78.00±1.19a 14.364 0.000

3 讨 论

既往临床实践认为,脑卒中后偏瘫恢复期患者的治疗应以提高其肢体肌肉等组织及神经刺激的敏感性为基础,同时缓解其脑部血氧供给压力,以改善患者的脑组织缺血、乏氧状况,促使神经系统和肢体运动功能趋于正常,进而稳定引导病症向良性发展[7]。

现行的康复训练是通过对患者病症进行全面综合的分析和判断, 在实施常规药物治疗的基础上,对其下肢肌肉和功能恢复所做出的具有针对性、连续性且循序渐进的训练指导,该方案包括手法按摩、躯体活动、肌力恢复等内容,其不仅可促进患者的下肢血液循环,还能提高其肢体协调配合度,有助于后续肢体运动功能的正常发挥[8]。 因此,徐雯等[9]在其研究中将肢体功能康复训练看作是脑卒中后偏瘫患者肢体运动功能恢复治疗的良好选择。 不过,该方案的执行周期往往较长,进程缓慢,同时也难以从根本上改善患者下肢的神经信号传导及肌肉组织活性。故本研究提出了采用低频肌肉电刺激仪联合康复训练治疗脑卒中后偏瘫的临床方案。低频肌肉电刺激作为新型的神经生理治疗技术,当患者行走时,主机控制器会收集外置腿部传感器的数据,并向正负电极片发送适当的电刺激信号,能在模拟正常自主运动时帮助患者收缩肢体肌肉,以强化神经刺激,激活患侧肢体肌肉群功能,促使肢体组织发生生理和生化改变,最终改善患者的肢体功能,提高其步态及步行能力,同时,低频肌肉电刺激仪还可向患者大脑中枢神经系统发射反馈性兴奋信号, 有助于改变其大脑局部皮质兴奋性,调节皮质代谢,并修复中枢神经受损组织[10]。 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治疗后的总有效率、FAC 评分、BBS评分、BI 评分、FMA 评分均高于对照组,10MWS 快于对照组,步长长于对照组,步速快于对照组,步宽宽于对照组,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表明采用低频肌肉电刺激仪联合康复训练治疗脑卒中后偏瘫患者的效果理想,可有效改善其肢体运动功能。 分析原因,低频肌肉电刺激仪与康复训练共同构成的脑卒中后偏瘫恢复期治疗新模式,一方面可借助电刺激信号帮助患肢在模拟运动时产生正常的肌肉组织收缩和神经应激,加快肢体运动功能恢复,为后续步态维稳打下基础,另一方面还可依靠康复训练进一步提升肢体协调能力,并改善下肢血液循环,同时也避免了单一干预措施疗效不够显著的治疗弊端。 然而,受限于本研究样本数量的局限性,后续仍需深入探究低频肌肉电刺激仪联合康复训练对脑卒中后偏瘫患者肢体运动功能的影响。

综上所述,采用低频肌肉电刺激仪联合康复训练治疗脑卒中后偏瘫患者的效果显著,能促进其肢体运动功能恢复,提高步行能力,改善步态,进而提高其日常生活能力,值得临床推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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