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冠恒
检索《汉书》,共九处出现“起舞”,分别是:
1.(项)庄入为寿,寿毕,曰:“军中无以为乐,请以剑舞。”因拔剑舞,项伯亦起舞,常以身翼蔽沛公。(《高帝纪》)
2.乃起舞,忼慨伤怀,泣数行下。(《高帝纪》)
3.(蚡)往又徐行,(灌)夫愈益怒,及饮酒酣,夫起舞属蚡,蚡不起。夫徙坐,语侵之。(《窦田灌韩传》)
4.(李)陵起舞,歌曰:“径万里兮度沙幕,为君将兮奋匈奴。路穷绝兮矢刃摧,士众灭兮名已。老母已死,虽欲报恩将安归!”陵泣下数行,因与武决。(《李广苏建传》)
5.华容夫人起舞曰:“发纷纷兮寘渠,骨籍籍兮亡居。母求死子兮,妻求死夫。裴回两渠间兮,君子独安居。”坐者皆泣。(《武五子传》)
6.奴婢歌者数人,酒后耳热,仰天拊缶,而呼乌乌。其诗曰:“田彼南山,芜秽不治,种一顷豆,落而为萁。人生行乐耳,须富贵何时!”是日也,拂衣而喜,奋褏低卬,顿足起舞,诚淫荒无度,不知其不可也。”(《公孙刘车王杨蔡陈郑传》)
7.酒酣乐作,长信少府檀长卿起舞,为沐猴与狗斗,坐皆大笑。(《盖诸葛刘郑孙毋将何传》)
8.始(陈)遵初除,乘藩车入闾巷,过寡妇左阿君置酒歌讴,遵起舞跳梁,顿仆坐上,暮因留宿,为侍婢扶卧。(《游侠传》)
9.延年侍上起舞,歌曰:“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外戚传》)
中华书局出版的点校本《汉书》,与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汉书补注》,都把“起舞”连在一起,未从中间断开。笔者以为,先秦两汉古籍多用单音节词,在班固著《汉书》的年代,“起舞”尚未固定为一个词,而是两个词,应当从中间分开断句,更能形象表达出其意义。
一 “起”与“舞”的词义分析
首先从词义来分析,“起”是形声字,《说文·走部》:“起,能立也。从走,巳声。”它的本义是起身,由躺而坐,或者由坐而立。这一意义在先秦两汉古籍中常用,如《左传·宣公十四年》:“楚子闻之,投袂而起,屦及于窒皇,剑及于寝门之外,车及于蒲胥之市。”结合上下文,这段话的意思是:楚庄王听到楚国使者申舟在宋国被杀的消息,非常恼怒,迫不及待地要发兵攻宋。于是衣袖一甩便站了起来,等光着脚跑到院子里,侍从才送上鞋子给他穿上;等出了门,侍从才送来剑给他佩上;等到了市街,侍从才把车备好乘上。从楚庄王后来才穿上鞋子来看,他原来是坐着或躺着的,这里的“起”是起身站起来。
“舞”是会意字,它的甲骨文为,像人两手执牛尾之类的舞具在跳舞,本义是跳舞,与無(无)是一个字。后来由于跳舞时要手舞足蹈,两脚动而带动全身,故特意在其下加两个表示足形的“止”,遂成“舞”这种写法。“舞”的跳舞义,在先秦两汉古籍中也常用,如《论语·八佾》:“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由跳舞本义,“舞”还可以引申为名词舞蹈,如《周礼·春官·乐师》:“凡舞,有帗舞,有羽舞,有皇舞,有旄舞,有干舞,有人舞。”此外,“舞”由跳舞本义,还可以引申为挥动,摇动,如《礼记·乐记》:“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前面所举“项庄舞剑”之“舞”,便是挥动的意思。《汉书》出现的九处“起舞”之“舞”,除第一处可理解为挥动意外,其馀八处都可以明确为跳舞意。
二 “起舞”多发生在酒宴上
分析完“起”与“舞”各自的词义,我们再看《汉书》九处出现“起舞”的具体语境。九处“起舞”,除最后一处外,其馀八处,都发生在酒宴上,这并不是巧合,而是与汉代饮酒文化有关。
中国的饮酒习俗源远流长,考古发掘证明,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就已经出现了不同种类的酒具,“龙山文化晚期遗址中发现的尊、罍、盉、鬶和高足杯等,有些形制和商代的同类器物接近,它们当属酒器无疑。这些是目前所确凿知道的我国最早的酒器”(方扬《我国酿酒当始于龙山文化》,《考古》1964年第2期)。酒具的多样性,说明饮酒在当时已经非常流行。《诗经》和《尚书》中也保留了许多商周时期饮酒文化的文字记录,如《尚书》中专门有一篇《酒诰》,讲的是周成王封康叔于卫,周公以摄政的口吻,以殷民沉湎于酒而亡国的教训,告诫康叔严禁酗酒。
《汉书·食货志》称:“酒者,天之美禄。”通过文献记载和全国各地出土的汉画像石所反映的汉代饮酒礼俗情况来看,汉代饮酒阶层广泛,酒事活动频繁,饮酒之风极盛。如《史記·刘敬叔孙通列传》记载,刘邦做了皇帝后,“群臣饮酒争功,醉或妄呼,拔剑击柱,高帝患之”。再如《史记·曹相国世家》记载,曹参为相国时,“日夜饮醇酒”,《汉书·景十三王传》也记载中山靖王刘胜“为人乐酒好内”。1972年在四川大邑县安仁乡出土汉代宴饮画像砖(高文《四川汉代画像砖》,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87,图40),画面上共有七人,皆席地而坐,座前各设有几案,用以盛放酒具、餐具。右边两人,一人正伸手取酒樽内的勺酌酒,对面两人并坐,手举耳杯欲饮,上端坐有三人,右边一人举杯向中间一人劝酒,左边一人执盘而侍,形象地描绘了当时的宴饮情景。
正如《汉书·食货志》记载:“享祀祈福,扶衰养疾,百礼之会,非酒不行。”在汉代,尤其是在上层权贵之间,宴饮成为一项重要的社交活动。《汉书》共九处出现“起舞”,其中八处出现在宴饮上,也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
先秦时期,人们在饮酒时,也常伴以歌舞助兴,乐舞起到重要的愉悦作用。饮酒与歌舞相结合,历史极为悠久。《诗经》中就有很多饮酒歌舞的场面描写,比如《诗·小雅·伐木》:“有酒湑我,无酒酤我。坎坎鼓我,蹲蹲舞我。迨我暇矣,饮此湑矣。”描写人们聚在一起饮酒,有人敲鼓,有人起舞,场面非常热闹。
秦汉时期,一般而言,不管是朝廷的正式宴饮,还是官宦人家的普通家宴,都会伴有音乐和舞蹈,可谓是“宴乐必舞”。《乐府诗集·舞曲歌辞》记载:“自汉以后,乐舞寖盛,故有雅舞、有杂舞。雅舞用之郊庙、朝飨,杂舞用之宴会……前世乐饮,酒酣必自起舞。”
历史典籍中也有大量饮酒伴以歌舞的记载,如汉乐府《满歌行》记载:“饮酒歌舞,乐复何须。”《汉书·外戚恩泽侯表》:“绥和二年,(王况)坐山陵未成,置酒歌舞,免。”《汉书·高五王传》记载,吕后有次举办酒宴,邀请刘姓和吕姓的贵族饮酒,“酒酣,(刘)章进歌舞”。傅毅和张衡都写有《舞赋》,清楚指出当时正式宴会都伴有歌舞。
秦汉时期,人们在饮酒的时候,不仅仅只是坐着欣赏歌舞,往往还会积极主动参与其中,常“以舞相属”,相约起舞,即一个人下场跳舞,再邀请另一个人跳舞,有点类似今天的交谊舞,这种“以舞相属”既含娱乐性,又具礼节性。《汉书·窦田灌韩传》记载:“(蚡)往又徐行,(灌)夫愈益怒,及饮酒酣,夫起舞属蚡,蚡不起。夫徙坐,语侵之。”记载灌夫在一次酒会上,酒酣时起来跳舞,结束后又“属蚡”跳舞,颜师古把“属”解释为“付也,犹今之舞讫相劝也”。但田蚡不给灌夫面子,就是不肯从酒席上起身,灌夫只好骂骂咧咧地回到自己座位上。
《后汉书·陶谦传》注与《三国志·魏书·陶谦传》注也都引了《吴书》中的一段饮酒起舞的故事,后者更为详细:“(陶)谦性刚直,有大节,少察孝廉,拜尚书郎,除舒令。郡守张磐,同郡先辈,与谦父友,意殊亲之,而谦耻为之屈。与众还城,因以公事进见。坐罢,磐常私还入,与谦饮宴,或拒不为留。常以舞属谦,谦不为起。固强之,及舞,又不转。”郡守张磐,本是陶谦父亲的好友,在一次饮宴上,“以舞属谦”,邀请下属陶谦起来跳舞,但“谦耻为之屈”,本不愿意起来跳,最后迫不得已,只好起来做做样子,跳舞时故意又不转身。
三 “起舞”与酒宴上的坐姿有关
在前面所说“起舞属蚡”与“以舞属谦”的故事中,都提到了一个细节,即两人在接到跳舞邀请时,开始都不肯“起”,“蚡不起”,“谦不为起”,这里的“起”,很明显是起身的意思,这与秦汉时期饮酒时的坐姿有关。
先秦的宴饮活动,一般都是在室内铺筵加席进行,“筵”和“席”原本都是坐具,《说文·竹部》:“筵,竹席也。”古人席地而坐,设席往往不止一层,紧靠地面的一层称“筵”,筵上面的称“席”。《诗经·大雅·行苇》:“肆筵设席,授几有缉御。”描写酒宴开始之前,座次的安排和酒菜的准备。汉画像中所刻画的酒席,都是以筵席制的形式进行的,当时尚无高凳大椅,多用案几,饮酒时,人们设筵铺席,席地而坐,分餐进食。
坐是古人的止息方式,顾炎武在《日知录·杂事·坐》中说:“古人席地而坐,西汉尚然。”秦汉时期,人们一般也是席地而坐,入席脱屦,以示敬意和正式。所谓席地而坐,就是把膝盖弯曲并抵在席上,同时两膝着地,臀部贴在脚后跟上,也称之为跪坐,“古人之坐,皆以两膝着席,有所敬,引身而起,则为长跪矣”(《日知录·杂事·坐》)。因为饮酒时坐着,所以席间若有活动,不管是祝寿、行酒,还是歌舞,都要先起身,才能完成后面的动作,这个“起”,不是一般的站起,还包括穿鞋。如《史记·高祖本纪》记载:“未央宫成,高祖大朝诸侯群臣,置酒未央前殿。高祖奉玉卮,起,为太上皇寿。”刘邦在酒宴上,捧着酒杯为他父亲祝寿,颜师古曰:“凡言为寿,谓进爵于尊者,而献无疆之寿。”刘邦虽然贵为皇帝,但因为要向他父亲敬酒,是“进爵于尊者”,故必然要起身离席,以示敬意,《史记·高祖本纪》用“起”这一动作,非常传神地表达了这种敬意。《汉书·高帝纪》在描述这一事件时,只用“上奉玉卮为太上皇寿”,省略了“起”的过程。
四 “起”与“舞”宜分开断句
《汉书》出现的九处“起舞”,其中八處都发生在酒宴上,八处“起舞”的上下文语境也都清楚表明:酒宴上,人原来是坐着的,因要跳舞,需要起身,所以这八处“起舞”之“起”,都可以理解为“起身”意。至于最后一处“延年侍上起舞”而歌的“起”,虽不是发生在酒宴上,但与原本坐着有关,也理解为起身。
因此,《汉书》中九处“起舞”,本是两个词,表示是两个前后相连的动作,先起身,然后跳舞,而今日“起舞”则是一个词,用来泛指跳舞或开始跳舞,古今意义有一定的差异,在断句时,应当考虑古今异义的情况,将“起”与“舞”分开断句,更为准确。
在《汉书》中,类似“起舞”这样,本是两个词,却应该分开断句的情况,并不少见。如《汉书·项籍传》记载:“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去。”《史记·项羽本纪》也有类似的记载:“项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中华书局2011年精装版《史记》将“去学剑”断为一句,而实际上,“去”是离开的意思,引申为放弃,不应当与“学剑”连为一句,故2013年修订本《史记》,则将其分开断句,而成“去,学剑”。“去”一字断为一句,准确表达出项羽先放弃学书,转而再去学剑。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