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良东
摘 要:高校法学专业第二课堂教学实践长期存在着形式单一、模式僵化、师资薄弱等问题。本研究以景德镇陶瓷大学法学系第二课堂实践教学改革为例,阐述了高校法学专业第二课堂实践教学改革的路径,强调优化第二课堂培养方案和育人体系,最终形成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良性互动、资源互补、学分互认、师资共享、协同育人的良性态势。
关键词:法学;第二课堂;协同育人;教学改革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提出,要一体推进法学专业理论教学课程和实践教学课程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加强第二课堂建设,重视实践育人,坚持教育同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各类社会实践,让学生受教育、长才干。而法学是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因此高校法学专业第二课堂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尤为凸显。基于此,景德镇陶瓷大学法学系立足于景德镇市社区矫正和城市治理能力、治理现代化的社区现实需要,积极探索面向社区实践需要的法学专业第二课堂实践教学路径。
一、当下高校法学专业第二课堂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分析
高校法学专业开展第二课堂实践教学的做法由来已久,虽然专家学者和高校教师进行了多年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很多问题。
(一)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彼此割裂,存在“两课堂、两张皮”现象。
第二课堂实践教学活动以德育为主导,形式重于实质,育人主体对于第二课堂的教学目标、知识体系、育人评价方式等存在体系性架构缺失,参与第二课堂的学生得不到专业锻炼和文化熏陶,难以达到“德才兼备、又红又专”的人才培养效果。本质上来说,第二课堂因缺少教学原则和育人规律的指导,出现了组织形式单一、缺少合理的评价指标、“打卡式”赚学分、中途退场等不良现象。其原因在于第一课堂由高校教务行政部门主管,第二课堂由高校学工行政部门主管,彼此之间各行其是,各自为政,没有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师资整合的良性互动,甚至可能存在相互抵消、相互钳制的消极现象。
(二)第二课堂实践教学师资匮乏,教学内容单一呆板,实践模式僵化,学生参与度低,考评方式僵化,教学实践效果差。
当前,第二课堂大多由高校学工部门主管,由辅导员担任指导教师。众所周知,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构成主要是思政专业和少数哲学、教育学等专业,而对于高校法学本科专业第二课堂实践教学来说,这些指导教师缺乏专业训练的必备知识。在开展法学专业第二课堂实践教学时,这些辅导员教師处在“隔行如隔山”的状态中,面对专业知识只能望洋兴叹,转而用思想政治和形势政策的内容覆盖专业训练,无疑把法学第二课堂当成了思政第一课堂的翻版。学生缺乏兴趣,参与人员逐渐变少,最后甚至只有学生干部在充当门面完成拍照和校园新闻稿件,由此出现了打卡式获学分的考评方式。
二、景德镇陶瓷大学法学专业第二课堂实践教学改革路径:面向社区的“党建+专业”模式
针对当下高校第二课堂流于形式、打卡式获学分等种种弊端,景德镇陶瓷大学法学系第二课堂教改课题组转变思路,创立了“党建+专业”“党建+社区”的第二课堂实践教学模式,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主要做法如下。
(一)明确教学目标,制定实施纲要,优化第二课堂培养方案和育人体系
课题组调研发现,高校第二课堂实践教学效果不好,很大原因在于第二课堂教学育人目标模糊,高校对第二课堂教学实践活动不够重视,第二课堂形式化。因此,在开展第二课堂实践教学中,课题组切实转变工作思路,明确第二课堂教学目标和任务,制定法学系第二课堂育人方案和实施纲要。
法学系第二课堂改革方案提出,法学人才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专业理论教育和第二课堂实践育人同等重要,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不可偏废,二者都是法学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要确保第二课堂实施前有计划安排、实施中有教师指导、实施结束后有总结和评价,最终实现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良性互动、资源互补、学分互认、师资共享、协同育人。
(二)构建多方参与的第二课堂育人师资队伍
虽然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育人目标各有侧重,但这不能成为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相互独立、彼此割裂的原因。打通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间的壁垒,改变第二课堂纯粹由辅导员担任指导教师的现状是一个有效的手段。针对以前法学专业第二课堂师资队伍在知识结构上不够“专”,往往难以完成“思政+专业”的第二课堂实践培养目标的情况,课题组着手构建多方参与的第二课堂教师队伍,吸纳了团学教师、法学专业教师、社区干部、地方司法干部、校外基地实务专家等人才,充分满足第二课堂参与学生对多元化多层次知识的需要。
(三)丰富第二课堂教学实践内容和形式
针对过去第二课堂教学内容僵化呆板、学生缺乏激情和“走过场”的局面,课题组专门对法学系第二课堂实践教学内容进行了优化。第二课堂教学内容要体现检验性、实践性和创新性,一方面要在实践中检验第一课堂所学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前沿理论,另一方面要通过实践进行跨学科融合体验,激发实践创新灵感,解决现实问题。因此,课题组将2020年开始的社区矫正司法实践内容融入景德镇陶瓷大学法学系第二课堂教学内容中,结合党建的现实需要,把法学专业基础知识与德育、美育相结合,创建了“党建+专业”“党建+社区”“党建+合作基地”的法学第二课堂教学模式,开展了社区普法专题、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训实践专题、社区法律援助实践课堂、网络视频普法第二课堂、大学生社区法律顾问实践、大学生模拟审判与调解等第二课堂专题实践教学。
(四)完善第二课堂教学实践的考评方式
2018年以来,各高校普遍推行了第二课堂学分制评价机制,但缺乏体系化的评价指标,往往是打卡得学分,评价表面化、形式化。因此,课题组确定了第二课堂教学实践三个评价原则:一是注重过程性评价,二是注重实效性评价,三是注重多维度评价。在此基础上,课题组制定了法学系第二课堂“三三制”评价方式,即学生自我评价占比三分之一、指导教师评价占比三分之一、社会参与方评价占比三分之一的综合评价比例。同时,推出了第二课堂服务在社区评奖发证书的激励模式。
三、社区法律实践对高校法学专业第二课堂实践教学的启发
(一)思想重视,加强第二课堂师资力量和机制建设
第二课堂实践教学搞不好,根源在于部分高校领导或教师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第二课堂可有可无,重视专业理论课堂教学,轻视课外实践锻炼。因此,高校法学专业第二课堂实践教学要在高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整合教务部门和学工部门,理顺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教学之间的关系,形成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互补、协调、共享的育人体系。要大力科学合理构建第二课堂教师队伍,把专业理论教师纳入第二课堂教学队伍中,并形成课时认定、工作量考核等恒定机制,从而使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交互融合,构建兼顾德、智、体、美、劳等协同育人、全面育人的科学体系和机制。
(二)要面向社会、服务地方,优化第二课堂实践教学内容
第二课堂实践教学的开展,既要创新形式,又要注入鲜活的内容。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地方为宗旨,贴近社会实际和市场前沿,适时优化丰富第二课堂实践内容,改变第二课堂实践教学内容陈旧、老调重弹、学生厌烦、教师应付的状况。
(三)用活“互联网+”思维,创新第二课堂形式
互联网思维已经成为21世纪的新常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明确提出,要适应“互联网+教育”新形态新要求,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手段。在第二课堂实践教学中,要灵活运用互联网,让参与第二课堂的学生感受到方便快捷、生动有趣,也要让第二课堂的服务对象社区群众享受到方便快捷的普法服务,如开展网络普法活动,进行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等。
(四)要以合理的评价体系为导向促进第二课堂实践活动的开展
第二课堂实践教学后的评价十分重要,有利于总结得失,保留好的做法,摒弃无效的环节和举措。对参与第二课堂的学生而言尤为重要,全身心参与的结果及时反馈是一种激励,无论好坏的结果都是一种期待的满足。评价体系要合理,要注重过程性、全方位、多层次评价。评价要素的设置要科学、全面,形成一个完整的评价体系。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EB/OL].(2023-02-26).https://www.gov.cn/zhengce/2023-02/26/content_57433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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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务均,陈炎晗.高校第二课堂教学的现实困境与改革路径:基于知识生产模式转型的分析框架[J].应用型高等教育研究,2021(2).
责编:初 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