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 伟 徐 铮 张 颖 任建松
[1.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安徽省科学技术研究院);2.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2 年9 月30 日,科技部发布了《“十四五”技术要素市场专项规划》,为各地建设高标准技术要素市场提供了明确的建设方向。安徽省作为全国科技创新策源地之一,拥有一批高水平的高校、科研院所,并在集成电路、量子信息、人工智能、新能源等产业领域集聚了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应充分发挥这些优势,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技术要素市场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
安徽科技大市场是安徽省为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打造的省级成果转化交易平台。安徽科技大市场自建设以来,为安徽省技术要素市场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2022 年底,安徽省出台了《关于加快安徽科技大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从省级层面再次为安徽科技大市场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安徽科技大市场由国有控股的安徽科技大市场建设运营公司运营建设,目标是构建一个覆盖全省的,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技术转移转化服务网络。目前,安徽科技大市场通过市场化运营,已经在六安市、芜湖市、蚌埠市等地成功建立了10 个分级市场,有效地促进了全省技术要素在各地区的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此外,安徽科技大市场还整合了安徽省网上技术市场,并与羚羊工业互联网、长三角区域技术市场数据互联互通,致力于打造一个全省统一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推动科技成果在线征集、企业技术需求在线响应、科技金融在线服务等业务的开展。
国家《“十四五”技术要素市场专项规划》中明确提出,要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推进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推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管理向“市场配置资源”转变。2021 年11 月22 日,安徽省印发了《关于确定安徽省首批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的通知》,确定安徽农业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安徽工程大学和安徽医科大学等5家单位为安徽省首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单位。这是安徽省在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方面做出的一项重大举措。2022年,安徽省发布了《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改革试点三年行动方案》,为今后改革方向提出了明确路径。自赋权改革实施以来,几所试点高校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截至2022 年底,安徽省的5 个试点单位已经赋权职务科技成果256 项(所有权赋权81 项)。其中,通过技术许可和转让方式转化成果78 项,转化金额超过2700 万元;通过作价入股的方式转化成果9 项,转化金额超过1800 万元。
安徽省目前正大力培育和引进能够进行技术需求挖掘、成果概念验证、技术产权交易、应用推广以及科技金融等中高端服务的中介机构。例如,合肥市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一次性奖补100 万元,对省外科技服务行业龙头机构入驻合肥市的给予最高1000 万元奖励等。据统计,安徽省已拥有57 家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其中,国家级12 家。同时,为推动技术转移机构在高校院所层面更广泛地开展服务工作,2022 年,安徽省发布了《关于加快建立技术转移机构的通知》,推动本科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全面建立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让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能更好更顺畅地转移转化至企业,变成现实生产力。安徽省高度重视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依托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研发和设计了专门针对技术经纪人的培养课程,并常态化地开展技术经纪人的培养及技术转移人员的交易模拟实训。目前,安徽省已经建立了覆盖全省的技术经纪人才培养认证体系。截至2022 年底,安徽省已经举办了16 场省级技术经纪人培训活动,共有1314 名技术转移人才获得了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的结业证书。此外,安徽省已于2022 年将技术经纪人纳入职称评审范畴,此举能够提升安徽省的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服务能力,为安徽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专业的服务型人才支持。
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以下简称科交会)是安徽省在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领域举办的重要大会,目前已成功召开两届。该大会作为国家级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会展活动,旨在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并为全国科技创新资源提供一个对接展示的窗口,打造了一个技术要素充分自由流动的交易平台。科交会为安徽省技术要素市场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通过展览展示、专项活动、交易对接等方式,促进了科技创新成果的供需对接、转移转化和价值实现,为安徽省技术要素市场建设注入了活力和动力。以2023 年第二届科交会为例,大会紧紧围绕“四链”融合,共吸引了44 家中国科学院系统院所、21家省外“双一流”重点高校组团参展参会,吸引省内外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及安徽省十大新兴产业领域的836 家企事业单位参加展览展示,展品数量1800余件,现场参观人员突破10 万人次;开展专项活动21场,共有3263 家单位参加,近7000 人现场参加专项活动;开展各类有效对接洽谈1440 余项(次),签约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招商和科技金融项目352 项、总金额约926 亿元。这些数据表明科交会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安徽省打造了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大集”。
一是需要进一步加快全省集中统一的科技供需对接平台建设。虽然安徽省基础科研优势明显,拥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知名高校院所,建成国家实验室、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大科学装置数量居全国前列,但是在打造全省统一的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的转移转化平台方面仍需加强统筹,产业技术需求与高校院所科技成果供给对接的信息渠道仍不够畅通,使得技术供给不足、对接不准、转化不畅。二是全省科技服务机构间未建立协同机制。各类机构基本都是独自为阵、单打独斗,机构与机构之间没有形成合力,缺乏有效的纵向沟通和横向协作机制,尚未形成全省一体化的科技服务体系。
目前,安徽省大部分科技服务中介机构的服务手段单一,资源整合能力弱,只能提供较为低端的科技服务。从2022 年全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评价结果来看,省内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服务内容集中在政策咨询服务、技术交易服务及科技创新服务。其主要工作内容为“为企业提供培训”和“协助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在技术交易、技术咨询、成果评估、中试服务等环节的服务能力薄弱,难以为企业提供有效的创新服务。安徽省对科技中介服务业的政策支持不够有力是产生上述问题的重要原因。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等将科技服务业作为重点新兴服务业加以扶持,出台政策推动科技服务业加快发展,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业体系,有效地支撑了当地经济转型发展。相比之下,安徽省的扶持政策明显滞后,仍未出台省级支持政策。
目前,安徽省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培养主要依靠财政资金举办的公益性培训,难以满足从业人员的学习需求。大部分技术转移人员没有受过专业、系统的培训,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不足、素质不高、服务能力不强,跨学科、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极为紧缺。与此同时,安徽省大部分地市关于技术转移机构及技术转移人才佣金收取、激励机制的政策还不够完善。例如,合肥市虽然发布了对技术经纪人的奖补政策条款,但从2022 年度兑现的情况来看,技术经纪人奖补只有3 个自然人和2 家企事业单位申报并通过审核,表明技术经纪人还没有成为促进技术交易的主导力量,需要用更全面的政策激励技术经纪人队伍的发展和建设。
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建议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构建全省统一的技术要素市场服务体系。一是坚持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结合,政府应发挥好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作用,同时尊重市场规律,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政府与企业、科研机构等多方开展合作,围绕安徽省高质量发展与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建立以优化科技创新要素资源配置为主要任务的政府引导协调机制。二是以更大力度推动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线上线下联动的科技大市场服务平台。这个平台应注重供需对接,提高技术要素利用效率;聚集各类科技服务机构与人才,打造科技服务产业集群;创新科技服务热线模式,一站式提供专业化、多元化科技服务,形成品牌效应。三是加强安徽省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地区的技术信息、需求信息、专利信息等互联互通,建设一个与外省市信息共享和技术交流的平台,这样有利于构建技术大循环新发展格局,吸引更多科技成果到安徽省转化和产业化。
一是积极引进高水平科技服务机构落地安徽省,并开展跨区域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技术交流合作服务。为此,可从税收优惠和租金补贴等方面提供支持。二是成立安徽省科技服务业行业协会,规范科技服务行业标准,发挥协会桥梁纽带作用,联系政府与各企业主体,推进科技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提升行业水平和效率。三是制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行业星级评价制度,让服务需求方能够直观了解机构的服务能力,促使科技服务机构努力提升自身服务水平,规范运营。四是鼓励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与高校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签订长期全面的合作协议,全程参与科技服务工作。
一是高标准建设安徽省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完善课程教材,加快师资队伍建设,在组织培训和技术转移等方面形成稳定规范的工作体系,培养更多“懂技术、懂经营、懂金融、懂市场、懂管理”的技术经纪人才。二是制定技术经纪人佣金制度,设定合理的佣金比例,鼓励技术经纪人积极承接项目和开展技术转移服务,促进技术经纪人提升服务质量。三是建立技术经纪人从业积分评价制度,从技术经纪人的服务质量、专业能力、道德品质、从业诚信等多维度进行评价,将评价结果纳入技术经纪人的从业档案,并根据积分等级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四是完善技术经纪人职业资格认定规则,制定相关服务准则和服务规范。定期开展技术经纪人事务所和技术经纪人考核与评选工作。
建立技术要素市场和资本要素市场的互动机制,发挥资本对技术的促进作用。完善风险投融资“募、投、管、退”机制和技术产权交易机制,为创业风险资本提供进入与退出的通道。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各类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科技型初创企业的投资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科技信贷产品,加大科技信贷投放力度,为科技企业建立融资“绿色通道”;广泛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建立覆盖全省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优化和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模式,支持和指导有条件的地市创新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及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