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骏
[摘 要]文章从产教融合的机制特点进行深入分析,得出产教融合的内部矛盾主要表现为:市场与政府的冲突,教育与盈利的冲突,公正与效率的冲突,创造性与交互的冲突,高校与企业的冲突。针对以上冲突,建议通过完善产权保护政策,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加强企业与学校的互动,从实际问题入手,建立互益组织等举措促进产教融合教学模式的可持续发展,为国家培育更多高质量人才。
[關键词]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内在矛盾;解决方略
[中图分类号] G6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23)15-0029-04
一、产教融合的机理
产教融合在本质属性、社会职能、机制设计和运行模式、组织结构、价值取向、评估机制等方面与传统教学模式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构建产教融合的先决条件是要弄清产教融合的内在机制,也就是“产”与“教”具有哪些独立特征,二者之间存在的共同点、结合点和内在联系,以及二者融合的走向和方式。
(一)“产”和“教”具有不同的特点,具有相互增强的基础
产教融合的主体是生产和教育,二者并非彼此分离的,而是可以互相赋予力量的。知识是“教”的基本载体,大学是人类建立的知识殿堂,人们通过知识的发现、积累、综合、运用进行一系列社会活动。“产”的基本性质是经济性质,从社会功能的角度来看,高校的功能包括以高级技术为基础的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社会服务以及新技术成果转换等,作为知识的转换方式;企业的社会功能是将物质资源、经济资源和智力资源进行综合,最大限度地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从社会价值取向来分析,高校对学术和文化资产的保护和升值具有重要意义;企业所谋求的是对自身物力和经济力的保护和提高。从体制的构建和运作方式来分析,高校是进行知识演进的学术组织,工业企业是按照经济发展的法则形成的一个统一生产组织[1]。
(二)“产”与“教”具有共同的需求和联结,二者是相辅相成的
生产和教育二者互相依赖、具有共同需求,这是二者结合的前提。产教融合的共同需求主要分为三个方面:资源的分享、知识的分享、科技成果的转化。从“教”的角度来看,“教”的逻辑性要求有三个层次,而这三个层次正是“产”的要求,也就是两者的三个结合点。
“教”,即培育高质量的人才,以支持和引导工业技术发展,而“产”则需要选择和储备高素质的人才,两者在人才培养方面具有耦合关系。“教”的重要功能是人才的培育,途径是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学科课程体系,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教学。系统的学术培训是“教”培育人才的有利条件。但是“教”对于工业技术转变的反应有一定的延迟,工业技术的发展很难及时融入教育中。比如,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核心技术是网络化带动数字化与智能化发展、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教”的课程体系则主要是针对前三次工业革命后的工业技术特点而制定。部分地区的教师培养和雇佣机制较为封闭,导致教师往往只注重理论学习,对于行业技术变化的敏感程度不如工业从业者,缺乏行业的实际工作经验。这样对于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的专业能力培训而言,显然存在短板。就工程学而言,工程学是一门注重实用的学科,工程系毕业生必须具有较强的技术敏感度并能够在实际环境中处理实际问题。这就迫切需要在“真枪实弹”的工业基地学习工业技术的实际应用,以便随时掌握行业技术变化的发展动向和需要。
从技术能力构成的角度来看,技术的形成具有特殊性:形塑专业技术不是大学的专长,而是产教跨领域联合合作,即专业(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合作的结果。业界有一群具备多年工业生产实际经验、对工业技术发展动向具有深刻认识的工程师,但他们往往缺少系统的学术理论,且自身也具备将工业技术与工业实践经验转换成专业理论知识的需求与愿望。工业企业要选择和储存优秀人才,必须与高校共同努力,把工业技术和实践资源与高校的专业理论结合起来,建立起一套新的人才技术知识体系,以培养能快速适应产业技术变革的优秀人才。这是企业的弱点,却是大学的专长,而大学在职业技术教育方面相对较差,却是企业的优势所在,两者的跨界合作,可以有效解决各自的劣势问题[2]。
我国高校拥有大量的科研成果,但由于缺乏产业化和商业化所需的资金支持和相应的转移技术,科研成果难以快速被工业界利用。同时,企业想要提升自身的产品核心竞争力,且具有产业化与商业化的能力,但技术研发是短板。因此二者在科技成果转化维度上相互需要,亟须跨界合作,互相取长补短。
基于“应用需要”的高校对新型知识的要求,与工业界的技术创新相适应。高等教育的另外一个重要功能是创造新的知识,而创造新的知识就是创造新的生产方式。现代的新的生产方式和洪堡时代的知识生产方式有着根本的不同。洪堡时代的知识生产没有具体的社会目标,是人们与生俱来的好奇心驱动着人们去探究事物,从而发现其内部规律,由此得到新的知识。正是出于这样“无用”的渴望和探索欲望,人们才会去寻求纯粹的科学知识。在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浪潮下,知识生产模式打破了专业之间的界限,“以应用为中心”成了最大的知识生产模式,创新以社会真实需求为导向,强调高校、企业和政府、个体间的融合创新。在特定应用环境中,为解决环境中的问题而创造新知识体系,高等教育机构不再游离于社会之外,而是成为社会创新网络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与工业界进行跨部门的直接协作,从而促进新的知识生产体系的创建和经济的发展。
世界工业与经济的发展已由要素驱动、效率驱动转向创新驱动,以创新驱动的新型工业和新的经济发展迫切需要高教领域提供技术支撑。因此,工业界创新驱动发展的需求,契合高等教育界以“应用需求为导向”生产新知识的诉求。
(三)产与教间存在内在的关联性
“产”与“教”需要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为各国和地区的发展提供支持,促进新的经济和新的工业发展,构建稳固的内部联系。有学者指出,尽管以往高校和工业企业之间有着清晰的界限,但是如今,高校和工业企业之间的联系却是直接和普遍的。高校的社会功能已经从知识扩展、知识培训转向了创造知识和生产体系,实现了从知识生产到多个专业、多个部门融合的转型,从学术研究机构转向以需求为导向的服务组织[3]。社会化的知识生产将高校和社会实践中的其他知识生产者相结合,高校的知识产出正在经历传统的基础科学向基础与应用学科的转变。
应用导向、跨学科合作、参与者异质性以及新的知识生产方式和培训方式,不断促进高校从科技信息的提供者转变成技术知识的转化者。产教融合,能够促进科技和新的生产体系的发展,从而促进国家和地区的发展。
二、产教融合的内在矛盾
(一)市场与政府的冲突
从经济层面来看,政府干预的范围是市场关注的焦点。工业是一个以市场为基础的体系,它的运行机制必然要遵守市场对其进行调节的基础规则。因此,工业和教育融合的内容、方式、期限、载体等都要根据市场的反馈来进行调整。而在高校与工业界的协作中,教育机构的体制和政府的政策也不可避免地会对其产生一定的冲击。在政府的管控下,教育体系要对教育质量、学生权益乃至社会的安全发挥重要的作用。如果在涉及高校与工业界两方核心利益的问题上“越界”,强迫他们合作而不遵守市场机制,那么,以企业为主导的行业体系,必然会减少对产教融合的预期和投资,从而出现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壁炉现象”。
(二)教育与盈利的冲突
虽然不能忽略企业在实施社会责任过程中的积极作用,但是要保持产教融合的可持续发展,最好的办法就是让被接纳的公司获取利益。不管是参加校内的培训或合作研发新的产品,还是获取技术支援,公司支持产教融合最根本的动力,就在于扩大生产、提高效益、增加盈利。而作为一个教育组织,高校虽然也有一定的经济效益,但是其与工业体系进行融合的本意应该是充分借助公司实际工作环境和项目的优势,开展育人、科研等方面的工作。不管是高等专科学校的“现代学徒制”,抑或是高等院校的科技创新,都需要企业和行业的深度参与和协作。在追求短期盈利和长期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的双重目标时,方向错位可能会对教育的发展产生一定的负面作用。
(三)公正与效率的冲突
由于急需扩张和持续经营的要求,一些公司特别是中小型企业,通常会更加关注中短期利益的投资,也会将大量的资金投向产教融合的快速盈利计划。从公司需要盈利保证经营的角度考虑,这种情况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学校在既能实现企业利益,又能实现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必须重视机遇的平等问题。例如,目前一些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育,是一种选拔制度,只允许优秀的学员与名师及企业师傅进行一对一的培训,而大多数的学生在没有质量监督和保证的情况下,无法获得技能的提升。选拔模式下的“专案”整合很可能造成“资源孤岛”,导致产教融合所带来的高质量资源难以发挥外延作用,从而给双方特别是对学校的长远发展造成不利的后果。
(四)创造性和交互的冲突
工业体系对利润和高效益的需求,客观上需要企业在技术、市场和管理等方面进行持续的革新,从而获得市场优势。这些需要以企业生产、管理、市场营销、宣传等方面的运行载体为基础,具有很强的问题导向性。在工业体系内,创新进程与市场紧密相连,所有的革新结果都会被公司直接吸收,并且通过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获得更高的收益。但是,在教育体系中,创新要建立在现有资源、平台和水平的基础上。要认识到外界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变革措施,进行创新。另外,在高等院校中,因理解角度的差异、缺少市场化、问题导向等原因,导致在实践中常常会出现一种相对封闭的创新系统。这种创新资源存在着“迟滞”“失活”“错位”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将成为影响知识生产体系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五)高校与企业的冲突
企业进入和撤出的机制相对比较宽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各自发挥作用,形成了一个相互关联的产业链条,并以其自身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来保持竞争力,从而保证公司的经营。一旦企业出现难以解决的经营问题,就会实行破产制度来进行资源的重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必须对消费者、股东和雇员承担一定的责任。在企业中,存在着一定的“财务依赖性”,即雇佣与被雇佣的联系。虽然一些企业已经出现了从官僚体制到“扁平化”的转变,但是这种转变并没有带来本质上的变化[4]。而我国高校的进入和撤出的机制,基本上是由政府来管控的。虽然不同的教育资源具有不同的性质,但每个不同的教育机构都承担着相应的社会公益职能,承担了普及基本教育权利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任。在公共教育中,行政管理的方式比较单一,设置也基本一致。但是,基于传统体制,高校内部仍然有“市场权威”和“学术权威”。因此,在组织层次上,高校的竞争压力、市场环境、组织结构、权力关系等都与企业不同。
三、解决方略
(一)完善产权保护政策
必须明确和保护产权。从所有权的观点来分析,市场买卖本质上是一种物权交换。由于资源禀赋和人类有限理性等因素,市场中各种资源的拥有者在资源、商品和服务等方面进行了产权的交换。这样的物权交换,就是工业系统追求利润、提高效率的一种内部驱动力。在产教融合的进程中,应当对各种资源、商品和服务的权利进行明确的定义,并在法律上给予政策上的保障。同时,高校也应该在产教融合的过程中占据一定的“准市场”地位,利用知识资源、人力资源和创意资源等与行业体系进行产权交换,从而实现对企业产权的合理保障。只有通过对知识产权的保障,才能让工业体系和教育体系在宏观和微观方面都可以找到切实可行的持续推进产教融合的方法。
(二)建立风险分担机制
要破解教育与盈利之间的冲突,必须要构建共同的风险体系。“产权保护”体系侧重于保障各方的法律权益,而风险体系强调了各方的权利和義务。如果没有共同的风险分担机制,任何一个产教融合的工程都会面临巨大的风险和挑战。这里的风险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业体系中存在的主要的市场环境,当某种技术、产品和生产组织方式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时,以现有的方式和资源进行的协作就有被终结的危险;二是体制上的变革,如果政府出于保护师生合法权益、国家安全和产权保护等考虑,对产教融合实施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那么某些协作模式和内容就会受到限制甚至终止。因此,为避免出现上述两种重大风险,各方应当预先确定共同的风险承担机制[5]。
(三)加强企业与学校的互动
加强校企互动的核心是要做到“点面结合”,达到“以点带面”的作用。目前,“项目制”是产教融合的主流形式,具有明确目标、明确边界和可行性的特点。但由于“点对点”合作方式的限制,收益有限,无法进行深入的系统整合。“点与面”的协作是“面对面”和“点对点”协作推动的整合,需要企业和高校围绕特定的合作计划,实现系统层次和要素层次的合作,从而实现超越工程自身的目的。这样既能兼顾公平,又能保证效率。例如,让高质量的企业在挑选学员进入工厂进行进修时,有系统地参与到学校的课程和教学中,使企业可以招募到符合自己要求的人才,而学校也会因此获益。
(四)从实际问题入手
从实际问题入手,才能真正地化解创意和交互之间的冲突。不论是工业体制内实践方向的改革,还是高校内部的自主改革,都具有一定的运作逻辑和意义。同时,高校的创新制度也要紧密结合教育体制的核心使命,在改革的进程中培育和造就人才,从而形成和传承创新的阶梯。虽然高校在技术上的创新很难将其快速转化到工业,但是,两者的创新机制、创新过程、创新原理却有很多相似之处。因此,“互动式”的教育体制变革应当对工业体制中的现实问题进行全面考察。例如,职业教育的课程改革应该从工作岗位上的实践性知识入手;高校科研课题的选择应当兼顾企业生产第一线的实际问题,使之与基础的理论联系起来。唯有在实际问题上进行改革与革新,方能真正达到“产学合一”的目的。
(五)建立互益组织
互益组织是以会员的特殊权益为目的的个体成员或群体成员组成的组织,是针对产教融合建立的互益组织,其职能是协助企业和高校克服因合作目标及自身短处而产生的组织壁垒,以灵活多样的组织形式,配合生产与教育的整合。该组织具有以下特征:(1)多元组织。包括企业、高校、行业组织、政府机构、其他机构、社区等,成员的多样性有助于调解体制障碍所产生的消极效应。(2)组织能力强。产教融合互助组织由协会、委员会、合作联盟等组织方式组成,其优势是节省管理费用,能够保持稳定的组织结构,并且具有很大的弹性。(3)资讯缓冲器。如果成立了一个具有中介和协商功能的机构,那么该机构就能发挥“信息缓冲”的作用,这个机构将会收集行业和教育界的各种诉求和条件,双方通过协商达成最大的一致,从而获取各自的利益。
四、结语
产教融合作为提高高校教学质量、扩大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举措,应当针对教学体系和工业产业各自的特征和联系,通过分析机理、发现矛盾、解决问题,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和输送机制,健全长效的校企合作培养方案,从行业面临的实际生产问题出发,以求进一步加强校企互动,为国家培育更多的具有扎实理论知识、过硬实践能力、超前创新意识的高质量人才。
[ 参 考 文 献 ]
[1] 刘任熊,冯立元,苗睿岚,等.从独角戏到双主体: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制度演进脉络[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21(6):33-43.
[2] 潘海生,程欣.新时代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内涵和行动路径[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21(12):68-74.
[3] 方益权,闫静.关于完善我国产教融合制度建设的思考[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21(5):113-120.
[4] 刘海明.產教深度融合:高职院校推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选择[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20(6):129-135.
[5] 刘耀东.产教融合过程中企业逻辑和学校逻辑的冲突与调适[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9(10):45-50.
[责任编辑:雷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