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富富
近年来,“光棍村”“光棍成窝”“光棍扎堆”等诸多农村“光棍现象”成为社会热议词汇,也反映出农村“光棍现象”已成为一个十分严峻的社会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村光棍问题已呈越来越严重之势[1]。因此,学者们围绕农村“光棍现象”展开了相关学术研究。
关于农村光棍成因的解释有学者从性别失衡与婚姻挤压的宏观视角,对“五普”数据进行分析,预测在2015~2045 年间,每年将新增约120 万大龄未婚男性[2]。“六普”数据则显示,2010 年在20~49 岁年龄段人口中,男性超出女性1035 万人[3]。“七普”数据也显示,2020 年我国20~40 岁这一主要婚育年龄段人口中,男性比女性多1752 万人。随着时间的推移,男女性别失衡呈现出持续恶化的趋势[4],再加上城乡及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使农村男性遭受到婚姻挤压,农村地区由此产生大量光棍[5-6]。因此,部分学者认为“光棍村”源自性别失衡引致的婚姻挤压效应[7]。也有学者从市场竞争与社会排斥的中观视角寻找解释。随着打工经济的兴起,传统农村“通婚圈”逐渐融入全国性“婚姻市场”,农村大量女性外流,形成女性为主导的“婚姻要价”权利,农村男性婚姻成本不断上升[8],大量难以承担婚娶费用的农村男性沦为光棍[9]。还有学者从个人条件与家庭环境的微观视角进行分析,认为家庭环境极大地影响农村男性的婚配能力[10],如多子代家庭,存在“代内剥夺”现象,也存在长子受伦理责任的束缚、无法外出获取婚配机会的现象[11]。此外,自由恋爱成为男女婚配的主要途径,个体择偶能力较弱的农村男性较难获取到婚配机会[12]。因此,“代际合力”成为农村男性婚配的必要条件,缺少其中一环,农村男性都将面临沦为光棍的风险[13]。
在农村光棍婚姻抉择层面,有学者关注到农村光棍通过降低择偶标准,以提升其婚配的可能性[14]。然而,农村光棍在合乎道德及法律要求的婚配机制下很难缔结婚姻,所以采取买婚、骗婚、勾搭已婚女性等越轨乃至违法的婚育行为不在少数[15]。也有学者观察到光棍的求偶策略与村庄社会结构紧密相关,凝聚力强的村庄,能够有效规避农村光棍不良的求偶策略,反之内聚力弱的村庄,难以规制农村光棍不良的求偶策略[16]。
综上所述,已有文献资料为本文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和路径指引,但是现有研究在有效阐释农村光棍的生成机制及其婚姻抉择方面还有进一步拓展的空间。具体而言,性别失衡、婚姻挤压的宏观视角更多是把农村光棍视为一个被动的研究对象,忽略了光棍本人及其家庭的主观因素;市场竞争、社会排斥的中观视角忽视了区域性社会结构差异对农村光棍成因的影响;而个人条件、家庭环境的微观视角虽阐释了当前农村男性沦为“光棍”的个体成因,但欠缺对结构层面的分析。此外,有关农村光棍婚配抉择的研究较少,欠缺对农村光棍婚配条件、择偶条件变化对其婚配选择影响的研究。因此,有效地阐释农村光棍的形成机制并厘清农村光棍的婚姻抉择成为本文力图回答的问题。
本文以“半结构访谈法”和“无结构访谈法”收集质性为主兼具部分量化的研究资料。调查点在贵州省安顺市Y 镇L 村,基于研究目的,笔者重点选取了7 名访谈对象,其基本情况如表1 所示,访谈时间均为1 小时以上,访谈提纲围绕农村光棍的成因及其婚姻抉择进行设计,对农村光棍的家庭情况、年龄、职业、学历、恋爱史等进行了深入调查,为保护访谈对象的信息,文章中均对访谈对象进行匿名处理。通过调查,收集L 村的基本概况如下:L 村共有521 户,常住人口1928 人,其中男性994 人,女性954 人,常年外出务工人数为395 人,年龄主要分布在19~45 岁之间,2021年L 村人均年收入为12980 元,主要收入来源包括种植(约占30%)、务工(约占50%)、经商(约占20%),L 村共有土地4800 余亩,人均约2.5 亩,主要种植经济作物为大葱、山药、白菜、黄瓜、高粱等,兼少量粮食作物,即水稻、玉米。
表1 访谈对象基本情况表
结合学界对光棍年龄的界定以及调查点男性普遍的结婚年龄范围,笔者将农村光棍年龄界定为30 岁及以上的农村单身男性,亦包括离异无子女的男性①当地村民普遍将光棍定义为30 岁以上的未婚男性,同时也将离异无子女的男性纳入光棍的行列。。经过长达一个月的调查,了解到L 村共有光棍47 人,占该村总人口的24.38‰,从光棍的发生率②即平均每一百户家庭中“光棍”所占比重,计算方法为:每村的光棍数量/村总户数×100。来看,L 村的光棍发生率高达9.02%,据以上调查数据可知L 村的光棍现象已经极为普遍,光棍发生率也较高,光棍问题已经非常严重。
从历时性的时间维度来看,改革开放后,农村光棍数量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特别进入千禧年后,增速持续加快,呈现出明显的时间阶段特征;从共时性的空间维度来看,光棍现象主要存续于农村地区,特别是发展滞后的偏远农村,呈现出明显的空间分布特征。因此,农村光棍问题具有时空范式的本质性特征。而时空社会学是从时间和空间特别是社会时空的特性和视角出发,研究社会的结构和过程的一门社会学分支,其分析视角能够摆脱主客观二元性的束缚,更全面呈现研究对象的特征[17]。因此,时空社会学的研究范式与农村光棍问题具有内在的契合性。因此,本文将立足于时空社会学的研究视角,以时间的“可能性”与空间的“关系性”作为研究的核心变量,分析农村光棍的形成机制与婚姻抉择。
正如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所说,建构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中国农村社会缺乏流动性。在农村的熟人社会里,时间和空间对于“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农民来说仿佛是停滞的,基于血缘和地缘建构的婚配方式也是固定的[18],男女青年几乎都在世代居住的地缘范围内缔结婚姻。
从时间维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村的社会结构虽有所改变,但因工业化及城市化进程相对滞后,绝大多数农民依旧从事农业生产。因此,改革开放之前,农业型社会关系依旧维系着传统的婚配方式。首先,在传统农村社会,父母对子女拥有绝对权威,个人择偶意愿对婚姻的影响较低,更多是听从于父母之命媒灼之言。其次,传统农村社会是礼治社会,个体在长期教化中形成了对礼治的认同和敬畏[18],所以男女青年的婚姻选择也遵从于礼治的要求,对个人品行和家庭家风的重视程度更甚于物质条件,且伦理本位的礼治理念也能有效地维系男女青年婚姻的稳定,如L村60 岁以上的夫妻仅有两对离婚,并且伦理本位倡导“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与“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婚姻观念,这些积极地推动男女青年缔结婚姻[18]。
从空间维度来看,传统中国农村是乡土性的社会,血缘是社会关系的基础,地缘是血缘的投影[18],所以血缘关系限定地缘范围,也限定了男女青年的“通婚圈”。首先,乡土社会较少流动,因在农业型社会,“自产自足”的小农经济能够维持农民最基本的生存需求;且受保守观念的影响,大部分农民缺乏向外流动的内生动力。其次,受当时的客观条件限制,交通不便、信息闭塞也阻碍农民向外流动。因此,传统农村社会的“通婚圈”是地方性的,以L 村为例,改革开放之前,其“通婚圈”是以L 村为核心向外伸延10 公里左右的区域。其次,从整体上来看,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计来源的农民,在地方性空间范围内贫富差距较小,阶层分化不明显。由此,在男女比例相对均衡的传统农村社会,婚姻“内卷化”程度较低。最后,由血缘外延形成的地方性“熟人圈”,构成了传统农村社会的“通婚圈”,因此,社会关系的交织与相似的生活环境维系了男女婚姻的稳定。
当然,传统农村社会变迁并不是绝对停滞,而是相对缓慢,所以男女婚配方式并不是毫无变化,而是相对稳固的,尤其是与改革开放后急剧变化的婚配方式相比,传统农村社会的婚配方式更显稳定。此外,在传统的婚配方式下,农村社会也存在着个别光棍现象,以L 村为例,60 岁以上的老年人中也有三个光棍,他们主要是因为个体的身体残障而无法成婚。
哈维针对现代性的时空特征提出“时空压缩”的概念,即科技迅猛发展,提升时间利用效率,加快生活方式速率,降低空间障碍,形成了强烈时空压缩的感受,全方位影响人类生活的各个面向[19]。时空形塑的社会关系是不平等的,哈维对时空演化特征的分析侧重结果的感受,所以劣势方更多体验到时空压缩的后果[20]。改革开放以后,农村的现代化进程持续加快,农村的时空范畴也因之发生显著的变化,进而重构农村社会的婚配方式。
从社会变迁的维度来看,一方面新中国成立以后,稳定的社会环境迅速提高人口的增长率,人口数量从1949 年的5.4 亿增长到1982 年的10.1 亿。为了缓解人口压力及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中国于1982 年将“计划生育”确定为基本国策。然而,重男轻女文化的影响和胎儿性别检测技术的发展,造成出生男婴数量长期高于女婴,以致男女性别失衡持续加剧,这就意味着将有越来越多的男性沦为光棍[21];另一方面改革开放后,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越来越少,以L 村为例,农业生产收入只占全村总收入的30%,从事农业生产的大多是50 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年轻人几乎都是从事非农产业。至此,传统农业型社会关系不再主导男女青年的婚配方式。
从社会结构的维度来看,随着人口数量的快速增加,农村人地矛盾也变得越来越突出,而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口流动的限制政策也逐步取消,同时交通也越来越便捷,信息化水平也不断提升,因此,生存压力和流动环境的优化推动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流向了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随之而来的是传统农村社会的“通婚圈”逐渐融入全国性“婚姻市场”,地域空间上发展差距使农村男性在全国性“婚姻市场”处于不利的婚姻竞争地位。
结合历时性社会变迁和共时性社会结构的视角,可知在男女性别失衡进一步加剧和地方性“通婚圈”持续融入全国性“婚姻市场”的时空背景下,由于发展的不平衡,农村男性遭受到经济发达地区男性的“婚姻挤压”,农村男性的择偶空间被进一步限制,如其中一位访谈对象所言:“之前20多岁谈了两个女朋友,一个是广东韶关市,一个是贵阳市,广东女朋友的父母坚决反对我们在一起,嫌弃我是贵州农村,最后无奈分手,贵阳市的那个说结婚要去贵阳买房,首付就是20 多万,家里实在拿不出来这么多钱,也被迫分手。”出身于农村的男性切身感受到时空压缩下婚配难度的增加。
吉登斯针对现代性社会的时空演化特征提出“时空伸延”的概念,即现代性社会的“断裂式”发展,打破了前现代性社会时空同时“在场”的关系,社会变迁速率加快、范围持续扩展,促使社会关系脱离特定的时空场域,时空延伸成为现实[22]。“时空压缩”与“时空延伸”看似是矛盾的,但是两者实质是相通的,都是从时空一体两面来分别阐释现代性社会的时空演化机制,只不过哈维侧重于结果的分析,吉登斯更侧重于过程的分析[21]。因此,相较于农村男性因时空压缩遭受到的婚姻挤压,农村女性在全国性“婚姻市场”则享受到因时空伸延带来的婚配优势[7]。据统计,改革开放以来,L 村共有42 名女性嫁入传统“通婚圈”以外的地区。具体体现为:
首先,伴随着农村社会的现代性转型,农村女性拥有更多的婚姻自主权。究其原因,一是改革开放后,剧烈的社会变迁引致的“代际革命”建构起子女与父母更为平等的关系模式[23],二是城市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打破男女“性别分工”的界限,男女青年拥有更多自主交往的机会。因此,“自由恋爱”逐渐成为男女青年缔结婚姻的主要方式。
其次,随着农村社会流动性的持续增强以及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女性流向了城市和经济发达的地区,以L 村为例,现阶段该村绝大部分未婚女性都是在传统“通婚圈”外就业和读书。而且伴随着农村社会的现代性转型,城乡之间和不同地域之间生活方式的差距也在持续缩小[24]。因此,持续向外流动及渐进趋同的生活方式共同拓展了农村女性的择偶空间。
最后,在“性别失衡”进一步加剧的时空背景下,具有自主择偶权的农村女性在全国性“婚姻市场”的空间范围内拥有更多婚配的可能性。因此,正如L 村村主任李MQ 所阐述:“相较于村里男孩结婚难的问题,村里面女孩子结婚对象都是优中选优,即使是二婚、三婚完全不愁嫁,很多女孩都选择嫁到外面条件好的地方。”相较于农村男性,农村女性拥有更为主动的婚姻选择权[11],享受因时空伸延带来的更多婚配机遇。
随着传统农村社会相对稳定、均衡的地方性“通婚圈”逐步地融入流动性更强、范围更广、竞争性更大的全国性“婚姻市场”,农村男女青年在全国“婚姻市场”中也面临着不同的婚配际遇。在性别失衡和城乡及地域发展不平衡的时空背景下,来自发展相对滞后农村地区的男性因其婚姻竞争力低下,在全国“婚姻市场”中遭受经济较发达地区男性的婚姻挤压[25];而农村女性在全国“婚姻市场”中则拥有更为多样的婚姻选择权,其结果是越来越多的农村女性嫁入传统“通婚圈”外的地区,如2000 年以来,L 村嫁到外地的女性数量持续增长。因而大量农村男性将沦为光棍,从而生成农村社会凸显的光棍现象。据统计,L 村适婚男性数量为994 人,适婚女性数量为954 人,总体上L 村男女比例是相对均衡的,如若L 村所在地区的传统“通婚圈”能够得到维系,L 村的光棍问题便能得到较大程度的缓解。但实际情况是L 村适婚女性外流情况严重,据统计改革开放以来L村外嫁女性共有42 人,嫁入女性12 人,净流失30 人。
从宏观层面来看,不同地区光棍的成因存在差异。一是“重男轻女”传统思想的影响程度不同。如L 村所在的屯堡地区,历来“重男轻女”思维较轻,所以在L 村传统“通婚圈”内,男女比例相对均衡,由此可见,L 村的“光棍现象”主要源自外部因素。而在福建及广东部分农村地区,存在较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这些农村地区的“性别失衡”较为严重,其“光棍现象”除了外部因素的影响以外,也源自内部的男女比例失衡。二是不同农村地区男性所遭受的“婚姻挤压”程度是不同的,除了存在城市男性对农村男性婚姻挤压以外,也存在区域性的婚姻挤压问题,总体而言,经济越发达的农村地区,所遭受的婚姻挤压程度就越轻,反之亦然[12]。
时空演化给予个体的意义是不同的,同时个体因应时空演化的选择也不同[18]。因此,在不同时空阶段,农村男性沦为光棍源于不尽相同的个体及其家庭原因,据统计,L 村目前共有47 名光棍,其沦为光棍具有不同的原因:
首先,L 村40 岁以上光棍共有8 人,除了其中一位因个人不婚主义未婚以外,其余7 人未婚的原因兼具了家庭贫困和个体性格内向、身体残疾、智力障碍等因素。这部分男性出生时间接近计划生育开始实施的时间,“性别失衡”开始显现,同时传统“通婚圈”也开始融入全国性的“婚姻市场”,所以逐渐凸显的婚姻挤压效应开始增加这部分男性的择偶难度。这部分男性依然深受传统婚姻观念的影响渴望成婚,然而因自身及其家庭条件而无法成婚,因此,择偶难度上升以及自身和家庭条件较差致使这部分男性沦为光棍。
其次,30 岁以上40 岁以下的L 村光棍共计达到39 人,绝大部分L 村光棍都分布在这个年龄阶段。其中因自身择偶能力不佳和家庭贫困的光棍有21 人。一方面,如上文所述,“自由恋爱”成为农村男女获取婚配机会的主要方式,相较于传统婚配方式对个人品行及家庭家风的要求,现代婚姻更注重个体的情感体验,所以农村男性即使家庭条件不差,但是个体择偶能力不足仍会阻碍其缔结婚姻;另一方面,伴随着农村婚姻“内卷化”的持续加剧,农村婚娶成本也在持续上升[7],所以家庭条件较差也是阻碍农村男性缔结婚姻的重要原因。因此,个体择偶能力决定了其能否找到婚配对象,而家庭支付能力则决定了未婚男性能否顺利缔结婚姻,个体与家庭的“代际合力”构成农村男性婚姻的核心竞争力,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农村男性都有沦为光棍的风险。
而这47 名光棍中因其他原因沦为光棍的L 村男性共计18 人。其中因贪玩错失婚配机会和因贪玩还不想结婚的光棍有10 人,离异无子女光棍有5 人,高不成、低不就的光棍有3 人。究其原因,一是随着农村社会礼治功能的持续衰减,父母对子女婚姻的影响和子女传宗接代的责任意识也在不断弱化[11]。因此,个体本位的婚姻理念逐渐取代家庭本位的婚姻观念,贪图享乐、害怕承担抚育责任使一些男性不愿意过早进入婚姻乃至不想结婚,而随着年龄增加,这部分男性的婚配难度也在增加,即使后期转变为“想结婚”的婚配态度,也难以再获得婚配机会,从而沦为光棍;二是个体本位的婚姻理念也减弱已婚男女的婚姻责任意识,同时社会层面的伦理道德对个体婚姻稳定的功能也在弱化,导致农村离婚率持续上升,而相较于婚后无子女女性,婚后无子女男性的择偶难度更大,以致沦为光棍;三是高不成、低不就的光棍均有大专以上的学历,而对于农村大学生而言,留在城市成为他们的奋斗目标,但是生存压力和相对劣势的家庭条件也增加他们择偶难度,而他们又不愿意降低自己的择偶标准,从而沦为光棍。
越来越多的农村女性流向全国性“婚姻市场”,而农村男性却难以在全国性“婚姻市场”获得婚配机会,所以农村男性婚姻竞争的“内卷化”程度也就越来越高。从个体和家庭的单方择偶困境到个体及家庭双重的择偶困境,再到个体本位婚姻理念引致的择偶困境,社会结构层面“婚姻挤压”的加剧和个体层面婚姻理念的转变,持续性地提高了农村男性的婚配难度,致使越来越多的农村男性沦为光棍。
访谈中发现L 村绝大多数光棍依旧渴望成婚,那么农村光棍是如何寻求婚配机会?结合福柯有关“规训”概念的解释及时空予以个体的价值,笔者尝试将“时空规训”定义为:时空变迁形成的社会结构从整体上建构个体的角色,同时个体也会基于自身拥有的权力或资源采取适宜的策略,以有效地利用时间可能性和空间关系性,从而取得竞争优势。福柯对于“规训”概念的解释侧重于规范化的控制模式,而笔者对于“规训”概念的解释则侧重于过程的建构。因此,于农村光棍的婚配抉择而言,其“时空规训”的意义为:时空变迁形成的社会结构从整体上建构了农村光棍的身份,同时农村光棍也会基于自身条件或资源采取适宜的婚配策略,以有效地利用时间可能性和空间关系性,从而提升其婚配的可能性。
从时间范畴来看,在传统的“通婚圈”,和农村光棍年龄相仿的女性绝大多数都已成婚,以L村为例,L 村30 岁以上的未婚女性仅有1 位,并且这位未婚女性自身条件相当优秀,所以其择偶要求也相对高,L 村的光棍基本都不符合其择偶标准。而从全国性“婚姻市场”的空间范围来看,和农村光棍年龄相仿的大龄未婚女性主要集中于城市或县城,其基本特征和L 村这位大龄未婚女性相似,秉持个体主义的婚姻理念,独立性较强,择偶要求较高,要求婚恋对象至少也要达到与她们自身的条件相等的水平[26],所以农村光棍很难进入她们的择偶范围。因此,现阶段农村光棍几乎不可能与其同龄的未婚女性缔结婚姻。
那么应如何去寻找适宜的婚配对象?通过L 村的实践调查,笔者发现农村光棍主要有两种可能的婚配选择,较优选择是追求年龄较小的女生,如L 村共有3 位大龄男青年娶了年龄小于自己10岁以上的未婚女性,从而摆脱光棍身份。之所以追求年龄较小的女生,正如上文所述,农村中与之年龄相仿的女孩绝大多数都已成婚,而年龄较小的女性,社会经验较少,对择偶条件要求也较低。然而,和年龄较小的女性成婚,农村光棍及其家庭也需要较好的婚配条件。于光棍而言,其年纪也不能过大,即使女方同意,女方的家庭也不会同意,并且光棍也要具备较强的择偶能力,能够结识到年龄较小的女生。但是在快速变迁的时代背景下,大部分光棍和年龄较小的女生在各个方面都可能存在“代沟”[7];于农村光棍家庭而言,其家庭也需要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如果光棍家庭贫困,即使女方愿意同光棍成婚,但其父母也不会同意。因此,大部分农村光棍很难和年轻女生成婚。
那么农村光棍要如何提升婚配的可能性?对于大多数农村光棍而言,通过与离异女性甚至入赘的方式成婚,成为其缔结婚姻的可能途径。一方面,随着我国离婚率的逐年上升,越来越多的离异女性再次进入“婚姻市场”;另一方面,由于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农村也产生了大量单女户或双女户家庭,这样的家庭受传统传宗接代思想的影响,采取“招赘”的婚配方式延续香火,所以近年来当“上门女婿”机会也相应的增多,而找离异女性或入赘的方式成婚,也相应地降低了男性的婚配条件。因此,基于自身的较低的婚配条件,找离异女性甚至以入赘的方式成婚,成为农村光棍缔结婚姻的途径,如L 村共有4 位大龄男青年通过与离异女性成婚或入赘的方式缔结婚姻,摆脱光棍身份。但从总体上来看,相对于农村光棍庞大的数量,通过这一途径获取婚配机会的可能性还是极其有限的,并且于光棍及其家庭而言,受传统理念及个人思维的影响,有些农村光棍及其家庭宁愿娶不进媳妇,也不愿意接受这一婚配方式。如L 村光棍陈Y 和王JH 所述:“去年在广东打工,找到一个女朋友,但是她家要求上门,想着自己一把年纪,我也同意,但是母亲坚决不同意,最后被迫分手。”“通过相亲认识一个女孩,长得也漂亮,可是相识后得知她已经结过婚,还有两个小孩。在我看来,即使光棍一辈子,也坚决不同离异的女性结婚。”
从空间范畴来看,农村光棍优先选择在传统“通婚圈”内寻求婚配机会。究其原因,传统“通婚圈”也是农村光棍及其家庭的“熟人圈”,光棍及其家庭能够有效地动员身边的社会关系来寻找婚配资源。但是正如L 村村民张WZ 所述:“过年的时候,那些未婚的女性,上门相亲的走了一个又来了一个,虽然光棍也去相亲,但是很难被相中,毕竟光棍年龄大了,且之所以成为光棍,其家庭条件也好不到哪儿去。”农村光棍在传统“通婚圈”内很难获得婚配机会,一是传统“通婚圈”内的未婚女性大多在外就业、求学;二是在传统“通婚圈”内,农村光棍由于年龄较大,择偶条件也相应较差,即面临着传统“通婚圈”内更为年轻男性同性竞争,同时也面临着“通婚圈”外更为优秀男性的同性竞争,所以农村光棍的择偶空间也极其有限。
在传统“通婚圈”内难以获取婚配机会,那么农村光棍在哪里能够寻求到婚配机会?在实地调查中笔者发现,由于城乡和区域之间发展的差距,所以农村光棍几乎不可能在城市或更为发达地区寻求到婚配资源[12]。因此,农村光棍只能在发展更为滞后的偏远农村地区寻求婚配机会,这也进一步加剧农村婚姻的“内卷化”程度。而一般农村光棍家庭在传统“通婚圈”外社会关系是极其有限的,所以在传统“通婚圈”外寻求婚配机会,主要是依靠光棍自身的择偶能力,如L 村共有3 位大龄男青年通过打工途径与发展较L 村更为滞后地区的农村女性缔结婚姻,摆脱光棍身份。同时相对于传统“通婚圈”内的熟人社会,农村光棍在传统“通婚圈”外面临着更高的婚配风险,随着农村“光棍问题”的日益严峻,骗婚的现象也层出不穷,L 村就有一位光棍被骗婚,损失6 万多元。因此,如L 村主任李MQ 所言:“光棍们找媳妇很难,城里的女孩看不上他们,就连村里的女孩也看不上他们,只能去偏远的山区农村找,但是大山里面的未婚女孩又能有多少?稍微有点条件的人家也嫁出去。”即使在传统“通婚圈”以外,农村光棍的择偶空间也非常有限,只能够在发展更为滞后的地域边缘性“婚姻市场”寻求婚配机会,对光棍个体的择偶能力要求较高,并且也需要承担一定的婚配风险。
虽然农村光棍及其家庭也在不断地调整其婚配的策略,尽可能地为其争取婚配机会。但如上文所述,在当前的婚配机制下,农村光棍的择偶空间极其有限,仅有少量光棍能够获取到婚配机会。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深化以及农村社会流动性的持续增强,农村地方性的“通婚圈”也将进一步融入全国性的“婚姻市场”。并且随着男女“性别失衡”的持续恶化以及区域之间与城乡之间发展的差距,婚姻挤压的程度将进一步加剧,农村男性之间的婚姻竞争也将变得更加激烈。所以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村光棍的择偶难度也将越来越高;而在光棍及其家庭的微观层面上,随着年龄的增长,农村光棍的婚配条件亦将持续下降,婚配机会也变得越来越少[13]。因此,随着择偶难度上升及择偶能力的下降,农村光棍的婚配希望逐渐破灭,光棍及家庭对于婚姻的态度也从主动寻求姻缘转变到消极应对婚姻,可将35 岁作为农村光棍婚姻态度转变的转折点。具体而言,如L 村光棍陈MF 所言:“前几年很用心去找媳妇,亲戚朋友也介绍,但是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自己也麻木了,别人也知道你年纪大了,介绍的也少了,虽然自己也还憧憬结婚,但是对于找对象不抱希望。”在35 岁之前,农村光棍及家庭普遍都在积极地寻求其婚配机会。而在35 岁之后,如L 村光棍陈BZ 所言:“年轻时贪玩,总是想着玩几年再结婚,27、28 岁开始上心找媳妇,家里面也催得紧,但是一直没有结成,现在40 多岁了,结婚对于我来说已经不现实了,父母虽然很失望,但什么也改变不了。”光棍及其家庭寻求婚配机会的积极性明显下降,直至40 岁以后,光棍及其家庭对于其缔结婚姻已基本失去希望,开始接受其终身光棍的现实。
婚姻是个体社会化需要经历的阶段,婚姻意味着责任和担当,意味着个体乃至家族血脉的绵延,于个体及其家庭的意义不言而喻。此外,婚姻在稳定社会秩序方面也发挥着重要的功能。因此,婚姻的缺失对于光棍及其家庭而言,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是非常巨大的,同时也潜在威胁农村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27]。笔者在调研中发现,农村光棍与已婚同龄农村男性之间的差别巨大,已婚同龄男性普遍对生活充满希望,对于未来人生也有明确的规划,也努力工作承担抚育家庭的责任。而光棍普遍对人生没有明确的规划,特别是年龄超过40 岁的光棍基本丧失生活的希望,工作频繁变动,无储蓄的习惯,未来养老堪忧。于光棍家庭而言,让他们更为苦恼的是农村社会的流言蜚语,特别是家里有多于一个光棍的家庭,父母皆为之焦虑不堪。而在社会层面,光棍往往成为农村社会的边缘群体,很少融入农村社会的关系圈,甚至遭受社会排斥,从而变得性格孤僻、对生活丧失希望,因此可能成为危害农村社会稳定的潜在因素。
农村“光棍现象”的形成是一个动态演进的过程,既往研究着重于从现有的社会结构进行分析,难以全面、深入地诠释农村光棍现象,所以分析农村光棍现象,既要立足于当前的社会结构,也要分析社会变迁的影响。因此,时空社会学的研究范式为全面、深入地诠释农村“光棍现象”提供了一种可行的路径。具体而言,改革开放以后,时空范畴的急剧变化,重构了农村社会的婚配机制,传统农村社会相对稳定、封闭、保守的“通婚圈”逐渐融入更具流动性、开放性、竞争性的全国性“婚姻市场”。在性别失衡和区域及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的时空背景下,农村男女青年在全国性“婚姻市场”面临着截然不同的婚配际遇,相较于农村男性在全国性“婚姻市场”遭受的婚姻挤压,农村女性则在全国性“婚姻市场”拥有更为主动的婚姻选择权。其结果是:大量农村女性外嫁传统“通婚圈”外的地区,而农村男性却很少娶到传统“通婚圈”外的女性。因此,必然有部分农村男性沦为光棍。并且与以往研究将农村光棍生成的原因归结为家庭抑或个人较差的婚配条件不同,本研究发现,由于婚姻挤压程度的持续加剧和个体婚姻理念的转变,所以在不同的时空阶段,农村男性沦为光棍也具有不同的个体及其家庭原因。
此外,以往研究也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农村光棍的婚姻态度,所以这方面的研究明显不足。理应看到的是,虽然沦为“光棍”,但并不意味着农村光棍不想成婚,相反农村光棍依然渴望缔结婚姻。从追求年龄更小的婚配对象到被迫接纳离异女性或入赘,从传统“通婚圈”到地域边缘性的“婚姻市场”寻求婚配机会,农村光棍及其家庭都在能动地调适着自身的婚配策略,充分发挥了个体的主观能动性,以期得到更多的婚配可能性。但是结构层面的婚配机制已经决定了农村光棍及其家庭很难再获得婚配机会。并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和持续加剧的农村婚姻“内卷化”程度,农村光棍将更难获得婚配的可能性,所以农村光棍及其家庭也将从早期积极寻求婚配机会转变到消极应对婚姻,直至沦为终身“光棍”。因此,农村光棍的婚配抉择也是一个动态演进的过程。于光棍及其家庭而言,婚姻的缺失也使光棍几乎丧失了向上奋斗的动力,对人生缺乏明确规划,逐渐沦为农村社会边缘群体,未来境况堪忧,其父母也为之焦虑不堪,甚至可能成为破坏农村乃至整个社会稳定的潜在因素。
“光棍现象”已成为农村日益严峻的社会问题,特别是发展越为滞后的农村地区,此问题更为严峻,亟须引起整个社会关注。以时空社会学理论为视角,可知在传统农村社会,农村几乎不存在光棍现象。因此,绝大多数农村光棍是时代的产物,是个体被选择的结果,整个社会理应给予光棍群体更多包容与关爱。当然,如本文所述,虽然农村光棍及其家庭都在尽可能地寻求其婚配的机会,但是社会结构层面已经决定农村光棍能够得到的婚配机会是极其有限的,这就意味着将有大量的农村光棍终其一生难以缔结婚姻。因此,在失去婚配的可能性以后,农村光棍及其原生家庭将如何生活?农村光棍年老了以后,无子女的他们将如何养老?更进一步地说,面对如此庞大数量的农村光棍群体,要如何避免他们的越轨乃至违规违法行为。这些问题都有待学界进一步深入研究。笔者认为,解决农村光棍问题的根本着力点还是在于努力缩小城乡及区域之间发展的差距,为农村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因此,需要坚定不移地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全方位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升农民生活水平,才能从根本上缓解农村的光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