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恩格斯对《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修改

2023-11-30 01:33邹思怡
理论观察 2023年8期
关键词: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邹思怡

摘 要:《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目前有马克思1845年的原始稿本和恩格斯1888年的修改稿两个版本。二者的差异引发了学术界对于恩格斯所做修改的讨论,并对此褒贬不一。对此发现,恩格斯修改后的版本可以归为三类,即错误的更正、格式的修改和用语的修改。前两类修改主要体现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根本立场、观点上的高度一致,尤其是第一类以及第二类修改中绝大多数没有更改马克思稿本原意的同时,使得文本的逻辑性、可读性和流畅性得以提升,体现出恩格斯修改稿的重要价值。而绝大多数的第三类修改则呈现出二人在表述习惯、行文风格和对于某些概念和问题的理解上的差异性,这也体现出了马克思原始稿本的独特价值。

关键词:马克思原始稿;恩格斯修改稿;《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23)08 — 0032 — 06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这个被恩格斯誉为的“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中具有重要的理论地位。20世纪以来,对《提纲》的讨论日益增多,国内外学者针对《提纲》写作时间、动机、定位、不同版本比较都展开了探讨,其中关于两个版本的比较研究自20世纪80年代得到了一些学者的关注,随着文本学、文献学、比较研究法地不断深入,对不同版本文本的把握和分析在如今呈现出新的意义和价值。本文通过对比《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马克思原始稿本和恩格斯修改稿本,来把握恩格斯对《提纲》所做修改的意义与价值,并重思修改稿的重要價值和原始稿的独特价值,以加深对《提纲》的理解。

一、问题的提出

马克思于1845年春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写下《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文,这篇“千字文”保存在1844-1847年的笔记本中,但马克思生前并未发表。直至1888年,恩格斯发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单行本时,翻阅旧稿发现它并作为单行本附录第一次刊发出来。根据恩格斯的描述,“我在马克思的一本旧笔记中找到了十一条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现在作为本书附录刊印出来。这是匆匆写成的供以后研究用的笔记,根本没有打算付印。”并称这个笔记是“是一条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遂将其标题取为《马克思论费尔巴哈》,据统计,恩格斯对原稿进行了60多处的修改,因此1888年的版本为恩格斯的润色修改稿。1932年,苏共中央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院经过对《1844-1847年笔记》中被大量政治经济学摘录所淹没的提纲的整理,首次发表了标题为《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马克思原始手稿。

于是,现行的《提纲》就有了两个不同的版本,由于在句子语序、关键词、着重号以及文本内容上两个版本均有差异,加之对马恩两人不同著作的解读也

不同,学界关于恩格斯对原始手稿的修改与润色褒

贬不一。其中,主要有三派观点:第一派“统一论”者认为,恩格斯对马克思原稿所做的修改并不改变马

克思文本的原意,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思想上是完全一致的,这些差异仅由于个人文风的不同所造成。在20世纪70年代末首次出版之前,学者们大多赞同“统一论”的观点。第二派观点持“对立论”和“差异论”,他们认为恩格斯对马克思原稿的修改在内容上有很大出入,不符合马克思本人的思想。这主要与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者著作的引入有关,尤其是诺曼·莱文(持极端对立论①)和特雷尔·卡弗(持温和对立论②)等“马克思学“③的著作被引入后,诸如俞吾金、何中华在内的一部分学者开始持马恩“差异论”,试图用差异分析法来研究马克思和恩格斯《提纲》的两个稿本。第三派为“中立论”,此派观点相对中庸,他们强调马恩在核心思想和重要观点上是一致的,但同时正视他们二人在句法、文法、修辞等方面具有差异,认为这些差异主要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个性不同和写作风格不同导致的,不影响二人在根本思想上的一致性。

针对恩格斯的修改是否改变了马克思的原意,其对原稿本的改变程度如何,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思想及其深度上有何不同等问题。本文主要认同第三派观点,即恩格斯的修改在文本框架和内容上忠于原貌,在本质上没有改变马克思的原意,其目的在于对文本的笔误进行更正、对语序进行调整,使得读者阅读和理解起来更加顺畅。但是必须承认,通过对原始稿和修改稿的对比,我们的确能看到很多差异,对于这些差异,笔者倾向将其解释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理论理解中的侧重点、思想理论背景、研究分工等所导致的不同,而非两人在哲学立场、根本原则上的不同。

二、《提纲》原始稿与修改稿的比较

(一)恩格斯修改的三种形式

针对恩格斯对原始稿本的改动,我们可以将其区分为三种形式:

其一,错误的更正。由于马克思原始本字迹十分潦草,也并不准备发表,他在语词使用和拼写上存在一些笔误,为避免读者的误读恩格斯对此进行了更正,主要分为三个方面,即单词拼写与用词的更正、单复数形式与时态的修改以及冠词的增加。例如,恩格斯对《提纲》第一条中“活动”“革命的”,第二条中“使离开”,第三条中“使分开”“改变”,第四条中“事实”“革命”“秘密”,第六条中“抽象”,第七条中“情感”,第八条中“神秘主义”,第十一条中“解释”这些单词的拼写、单复数形式以及时态进行了修改。另外,恩格斯补上了一些马克思写作时没有加的冠词,例如对第二条中“现实性”用法进行了更正。这些修改并没有任何对文本原意的修改,反而增加了文本的可阅读性和可理解性。

其二,格式修改。这主要体现在恩格斯对原稿的文法、句法的修改,其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即在对原稿中连用词的变形、略写词的完全型化、符

号或标点的变化、黑体字的着重部分的变更以及部分用词的改动。例如,对第一条中介词“对”“从”,第四条中动词“消灭”,第八条中“在”三个单词的连用变形;连词“和”“从”等略写词改为完全形;第一条中“()”改为“—”,第二条“—”改为“,”等一些标点符号的改动;第一条“客体”“或者直观”的着重改为了“客体”和“直观”的着重,第三条“革命的实践”的着重改为了“变革的实践”的着重,第五条“直观”的着重改为“感性的直观”的着重;第二条中“即”从拉丁文改为德语,第八条“促使”到“诱使”用词的变更,第九条中“达到”用词的变更,这几处变更使得表述更加准确,且并未改变原意。这些主要针对句法、文法的修改与原始稿本尽管存在差异,但是并不影响对文本的理解,因此,上述更改主要是为使稿本行文更加流畅、用此更加准确所做的技术性修改。

其三,用语修改。相对来说,这一类型的修改引起了一些学者对《提纲》不同稿本呈现出的马恩思想差异的讨论,因为这些修改涉及到了一些关键词句、文章内容的删除和增补。例如,在第一条中,“因此”之后恩格斯加入了“结果竟是这样”,“感性的人的活动”被改为“人的感性活动”;第三条中恩格斯加入了“例如,在罗伯特·欧文那里就是如此”,“自我改变”被删去了等,此类修改十分明确且繁多,此处不一一列举。

(二)关于《提纲》标题

值得一提的是,《提纲》的标题也经过恩格斯的修改,起初《提纲》被首次作为附录刊发出来的时候,恩格斯所使用的标题是《马克思论费尔巴哈》(Marx über Feuerbach)。但通过对原始版文献的考证可以发现,马克思原始稿本所使用的标题为《针对费尔巴哈》(ad Feuerbach),“ad”译为“针对、对于”。原始稿本的标题显然是不完整的,它仅仅构成方式状语。综观全文可以发现,费尔巴哈尽管是马克思批判的对象,但他主要起的是引子的作用,“十一条”的目的主要在于论述马克思自己观点:新哲学世界观的主要内容、旧唯心主义、唯物主义哲学的缺陷与批判,以及新唯物主义与旧哲学的不同之处,费尔巴哈并没有构成全文的论述对象。例如,费尔巴哈并没有完整地出现在“十一条”当中,而只是在第一、四、五、六、七条中被提及,这几条对费尔巴哈哲学部分功绩进行了肯定,对其哲学中抽象性、直观、人、宗教情感等概念、关于人的本质的理解等进行了批判,并借此阐发马克思自己的新的理论发现。第二条和第三条也涉及到经院哲学和法国唯物主义学说等其他批判对象,这些都足以佐证费尔巴哈不是全文唯一的批判对象,也不是“十一条”的中心内容。因此,恩格斯修改版的标题并没有精准概括全文的内容,完整表达出文章的内涵,相反,这种提法可能会窄化“十一条”的论述对象和内涵。

(三)基本一致的修改之处

恩格斯对所做的修改是技术性的,即使对于一些语句和词汇进行更改也没有改变马克思原始稿本的原意。相反,恩格斯的修改使得用词更加准确、逻辑更加通顺、行文更加流畅,文本的可读性、科学性、精确性得到了改善。简言之,两人在根本立场、哲学观点上是一致的,恩格斯的修改便于读者更好地理解马克思的思想。

1.从第一类改动看

由于《提纲》只是马克思的笔记,并没有正式刊发的意图,在写作时随意性较强,出现了很多笔误、错漏。因此正如前文所划分的第一类改动,这是恩格斯为了行文的流畅性、可读性、语意表达的清晰性和准确性所做的单词的更正和形式性的改动。可以肯定的是,这些改动几乎没有变化任何语词,它与原文所表达的含义是基本一致的,学界对此类修改也不存在争议。

2.从第二类改动看

关于第二类改动,整体上是与马克思思想相吻合的,一些形式上的修改甚至更加准确地表达了马克思的思想。

在着重号的修改上,例如第一条中,恩格斯把“或者直观”中着重的“或者”去掉,将着重的“客体”和“直观”并列起来,其形式上更加公正,内容上也更加清晰地表明了两者作为旧唯物主义的思维形式。再如,在第七条中,恩格斯在“社会的产物”上加了着重号,凸显了马克思新世界观的社会历史性,强调了费尔巴哈历史观的唯心主义缺陷。

在符号修改上,例如在第一条中,原始稿“(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被恩格斯修改为“——包括费尔巴哈——”,括号和破折号在此处的作用都是解释并补充“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的指称对象,因此在意思上与原稿是一致的。同时,这种修改更加突出了费尔巴哈作为《提纲》的主要批判对象。再如在第二条中,马克思原始稿本为“关于思维——离开實践的思维——的现实”,修改稿为“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恩格斯的修改稿去掉了破折号以避免冗余,在用语上更加简洁,意思表述也更加明晰。在第十条中,恩格斯在市民上加了双引号,可能是为了强调其资产阶级社会的背景,旧唯物主义的思想和他们所处的资本主义社会背景是密不可分的,这种修改并没有更改马克思的原意。

3.从第三类改动看

关于第三类的改动,也有一些能证实马恩思想的一致性。例如在第五条中,原始稿本为“费尔巴哈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而喜欢直观”,修改稿为“费尔巴哈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而诉诸感性的直观”。相对而言,恩格斯的用词(“诉诸”)更加正式和规范,而“直观”之前加入“感性”不仅与前面“抽象”相对应使文本更加工整,并且更加明确地表达出马克思对费尔巴哈哲学的批判,即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是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用感性的直观只能看到感性的抽象的人而看不见历史的现实的人。再如在第七条中,恩格斯在最后一句前加上“实际上”,则凸显了整篇文本的递进意味,强调其从属于社会形式的历史性。

再如在第四条中,原始稿本“世界被二重化为宗教世界和世俗世界这一事实出发”被修改为“从世界被二重化为宗教的、想象的世界和现实的世界这一事实出发的”。恩格斯添加了“想象的”,并把“世俗”改为“现实的”。宗教的世界来源于人们头脑的想象,本身就是虚幻的世界,那么“想象的”一词就是用来修饰“宗教的”;而现实世界就是每个人进行生产生活的世俗世界,这两者在含义上是基本等同的,“现实的”运用和“想象的”一词也构成了对“二重化”的呼应。恩格斯的这种修改一方面暗含了对费尔巴哈宗教异化而形成的二重化世界的内涵的解释,另一方面也突出了马克思主义新哲学观对现实世界的关注。同样是第四条,“世俗基础”句后,恩格斯加入了“他没有注意到,在做完这一工作之后,主要的事情还没有做。因为……这一事实,只能用……来说明”这里的修改主要是表述上的改变,在经过恩格斯的修改后,句子的逻辑更加通畅,便于理解,所要表述的重点也更加突出。

(四)细微差异的修改之处

少数恩格斯所做的修改体现出一些细微差异,这表现在马恩二人在基本立场和根本观点一致的情况下,二人的习惯表述、行文风格和对于某些概念的理解和对一些细节性问题的看法存在差异。由于本文所划分的第一类改动基本不体现这种细微差异,因而只从第二类和第三类改动中进行举例论证。

1.从第二类改动来看

(1)以着重号的修改为例

第一条中马克思所着重的“感性的人的活动”被恩格斯修改为“人的感性活动”①。这引发了学术界的争议,有的人认为原始稿本强调旧唯物主义缺乏主体性的能动的维度,主体性就体现在“感性的人”这一主体之上,这是不同于费尔巴哈“抽象的人”的,而经恩格斯修改后,其重点就放在了“活动”上,人的修饰语消失了,主观方面的具体指称变得愈加模糊。笔者认为这些观点是有待商榷的,首先通过前后文,无论哪种提法都与“实践”和“主体方面”构成了并列关系,那么上述学者的观点则说不通,“实践”“主体方面”只能和活动构成并列,而不能和“感性的人”构成并列,马克思原始稿本的重点其实也落在“活动”。其次,“感性的人的活动”和“人的感性活动”是殊途同归的,在第一条的后半段,马克思批判唯心主义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这与恩格斯在修改稿中的用法是基本一致的。再有,两个版本关于此处的不同实则和马克思恩格斯的写作风格有关,早期马克思十分喜欢用“感性”这个修饰词,并且放在并列修饰语的首位。马克思在使用概念时定语较多,而恩格斯文风则更加平铺直叙,用语更加简明扼要。

(2)以符号的修改为例

在第九条中,恩格斯在市民社会上加了双引号,

对应了第十条中在市民一词加了双引号。这种修改与原文具有细微差异,其目的主要在于区分马克思早期著作中具有三重内涵的市民社会概念的使用。从广义上来说,市民社会与经济基础的概念十分接近,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市民社会作为全部历史的发源地和舞台,其内涵为交往形式;从政治含义来看,市民社会是指与政治国家对应的私人生活领域,

这与黑格尔使用的市民社会概念比较接近;从最狭义的角度来看,资产阶级社会是市民社会的典型,有时马克思用市民社会来指代资产阶级社会以及其内在物质关系。第九条根据原文来看,马克思把单个人和市民社会是并列的,市民社会应该是指资本主义的物质关系,使用“而”字并添加双引号,恩格斯是把单个人归入市民社会之中,其逻辑上是包含关系,乍看更倾向于使用市民社会的政治含义。另外,这其实涉及到对费尔巴哈哲学的理解,问题在于费尔巴哈本人是否达到了对市民社会的直观。早期马克思已经认为费尔巴哈著作中可以发现社会的概念,即使后期开始清算费尔巴哈哲学时,他也没有否认费尔巴哈达到了对市民社会的直观,列宁也肯定了这一点。但恩格斯似乎并不同意这一点,在《终结》一书中,他这样评价费尔巴哈:“他紧紧地抓住自然界和人;但是,在他那里,自然界和人都只是空话”“关于这个人生活的世界却根本没有讲到”。由此可见,恩格斯否认费尔巴哈达到了对市民社会的直观。因此,在恩格斯的修改之后,文本所表达的意思发生了改变,根据修改稿来理解,费尔巴哈就只能达到对单个人的直观,而没有达到对市民社会的直观,这应该是《终结》一书的观点,而与马克思写作《提纲》时的思想有细微出入。

2.从第三类改动来看

这类改动中,有一些改动可以看出马恩二人在用语、思想上有细微差别。以第一条的第二处修改为例,原始稿本为“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把能动的方面抽象地发展了……”,恩格斯则修改为“因此,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把能动的方面抽象地发展了,但只是抽象的发展了……”,加了插入语、转折连词和原因连词。这种转折似乎说明旧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尽管都是马克思批判的对象,但相比之下,旧唯物主义的地位更高,唯心主义更加成为异己。在马克思那里,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在历史观上并没有高下之分,两者都有积极的贡献也各有其缺陷。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资本论》中马克思他也对旧唯物主义进行了深刻的批判,认为自然科学的唯物主义的极端就是唯灵论,同樣英国的唯物主义是拜物教和经验主义的,因此并不比唯心主义高。修改稿和原始稿在对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评价上有微妙的差别。而对这种修改可能的解释是,《提纲》本就是作为《终结》的附录发表的,因此与《终结》的观点有一定的对应,在第二章中恩格斯明确指出了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用此标准来衡量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前者在恩格斯看来可能则更高。

再举一处略有争议的修改。第三条第二段,原始稿“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中“自我改变”被恩格斯删去。有学者认为,马克思的实践代表了主客体的统一,因此其内涵在于外在指向性和内在指向性的双向互动,恩格斯的修改将其内涵窄化了。本文认为这种观点略有不妥,从原始稿来看,“人的活动”和“自我改变”中间连词为“或”,两者是作为同位语出现的,但在内涵上两者实则为包含关系,“人的活动”理应包含了“人的自我改变”。因此,恩格斯的修改有逻辑准确性的考量。其次,从两人合著的《形态》看,恩格斯也承认“人的自我改变”:他们指出,“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即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改变是逻辑上一致的过程,而活动的性质改变又能使人们“普遍地发生变化”,即人的活动和人的自我改变也是逻辑上一致的。因此,恩格斯的修改尽管产生了理解重点的偏差,但并不影响对原意的理解,他更多是出于语句的工整、对仗和逻辑性的目的而进行了删改。

(五)显著差异的修改之处

恩格斯对《提纲》的修改,除前文所述的作为润色的基本一致的修改、体现出二人在表达和一些概念问题的理解的细微差异的修改外,还有极少部分的改动(集中于第三类改动)此类改动体现出两人在某些问题理解上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同时也体现了原始稿本的独特价值。

例如第三条第一段恩格斯注释的添加。恩格斯在文章开头加入“有一种唯物主义学说,认为……”并在最后用括号形式加入了“例如,在罗伯特·欧文那里就是如此”的注释。通过阅读马克思的原稿可以得知,他主要在批判十七和十八世纪的法国唯物主义的社会理论而非空想社会主义者(尽管他注意到了这两派学者思想的内在联系),值得一提的是,马克思早在《神圣家族》中就对法国唯物主义者关于人与环境关系的学说进行了考察。《提纲》旨在批判此派学者看不到人不仅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同时也在改变环境。为摆脱人由环境和教育决定,环境又由人的意见和教育决定的恶性循环,法国唯物主义只能诉诸精英主义的办法,诉诸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的立法者们。

但恩格斯加入的注释表明,他认为马克思所批判的主要是空想社会主义者,这遗漏了法国唯物主义这一批判对象,也缩小了马克思批判的范围,因而与马克思原意出现了显著差异。究其原因,本文认为:首先,欧文与法国唯物主义的相似之处在于,欧文同样强调环境和教育改变着人,也同样强调人在环境和教育中的消极作用,可以说欧文的思想是以法国唯物主义为基础的。而恩格斯显然更加熟悉英国的思想状况,为了方便读者理解马克思在《提纲》中的此条的批判对象,恩格斯加入了欧文这一知名人物以进行补充说明。其次,这种修改与恩格斯在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的观点较为一致,在《反杜林论》和《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恩格斯在比较法国启蒙主义者和空想社会主义者时,主要分析了空想社会主义者将社会的希望寄托于天才的个别人物的观点,而对法国的唯物主义的这类观点并没有提及。不论恩格斯加入这一注释是出于理解的便捷性考虑还是联系了自己的理论把握,十七、十八世纪的法国唯物主义者和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的确不是一回事,相对而言,马克思也更加推崇法国唯物主义。这种差异体现出马恩二人对旧唯物主义的研究深度和广度的差异。马克思本人自然是不会混淆法国唯物主义和英国空想社会主义人物的,而恩格斯多年从事社会学和政治学的研究,对空想社会主义的熟知程度相对更高,以其为例进行加注也算在情理之中。尽管不能说恩格斯的修改完全背离了马克思的原意,但却可以反映出恩格斯较马克思对旧唯物主义哲学的掌握上有一定差距。

再如最为人熟知的第十一条的修改中,恩格斯在逗号后加入了“而”(aber)这一转折连词。这就使得较马克思的原稿而言,“改造世界”和“解释世界”在恩格斯那里具有了微妙的对立意味,显然,恩格斯更加注重“改造世界”的哲学功能。但在马克思那里,哲学无疑具备“解释世界”的功能,这也是哲学基础性的工作,因此,“解释世界”和“改造世界”呈递进关系,两者共同构成了哲学的双重功能。在一些学者看来,这种修改容易误导读者,以为马克思主义只讲改造世界而不讲解释世界。这样看来,恩格斯此处的修改就略显刻意,也不尽符合原意。

当然,这种修改并不是不可理解的。从文本内涵来看,转折词的加入可能恰恰强调了新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的不同在于“改变世界”,这突出实践观在马克思哲学的重要作用。从恩格斯所处的时代背景来看,《提纲》在发表之时机会主义和修正主义泛滥,为了与这些不良思潮划清界限并对马克思主义的误读作出解释,恩格斯更加强调“改造世界”的哲学作用以突出马克思主义的内核和本质。

通过对《提纲》两个稿本差异的梳理,我们发现尽管恩格斯本人绝无篡改和歪曲马克思原稿的目的,但一些词句的增删、符号的改动以及关键词句的修改,却影响了对原稿思想的理解和把握。应当承认的是,恩格斯在一些技术性的和形式上的改动是裨益不菲的,但对主体内容的修改上更多反映出他所处的时期背景、马恩二人的后期思想尤其是他本人在20世纪70、80年代的思想,这与1845年的马克思的思想有一定差异,修改稿可能会造成对读者理解的不当引导。因此,应当重视原始稿本的独特价值,结合原始稿和修改稿来进行《提纲》的理解和阅读。

三、结语

通過对《提纲》原始稿和修改稿的比较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首先,《提纲》的两个稿本在基本立场、根本方法、根本观点和对根本问题的看法上是高度一致

的。正确理解和把握《提纲》这篇文献对于我们把握马克思哲学的本质特征,理解马克思哲学革命有着重要意义。

其次,在这种高度一致之下,恩格斯对《提纲》进行了诸多技术上的修改,这些修改不仅没有改变马克思稿本的原意,而且使行文更加流畅,逻辑更加通顺,用词也更加精确,显著地提升了文本的可读性、科学性,因此,恩格斯修改稿的价值也值得被肯定。此外,《提纲》的问世和传播与恩格斯对手稿的整理是密不可分的,而恩格斯对手稿的高度评价对我们正确地理解手稿和把握《提纲》的历史地位也提供了宝贵的意见。这种加工体现出了恩格斯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其贡献是无可替代的。

再有,在恩格斯对《提纲》的60多处修改中,有一些修改体现出马恩二人在表述习惯、行文风格、

对于某些概念的理解和对一些细节性问题的看法存在差异。而更有极少数修改体现出二人一些观点上的差异。据一些学者考证,恩格斯修改稿可能反映的是马恩后来的思想,尤其是恩格斯在20世纪70、80年代的思想。这表明,在尊重恩格斯修改稿的基础上,我们也不能忽视原始稿与修改稿的差异性,用修改稿完全替代原始稿,而应注意原始稿也同样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价值,两个稿本在思想内涵的表达上有微妙的区别。

〔参 考 文 献〕

[1]中共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4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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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桑明旭.恩格斯和马克思思想的三点差异[J].实事求是,2015(03):5-9.

〔责任编辑:侯庆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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