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月娟|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幼儿园园长角色是与园长身份和地位相一致的一套规范和行为模式,反映的是特定社会环境和关系体系对园长角色的期待和标准。随着当前社会思想观念变革、学前教育改革深化,幼儿园的内外部环境都发生了重大改变,园长和教师这对互依角色的内涵与关系也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园长必须认识到这种变化,并做出适应性调整,才能更好地处理与教师的关系,有效建设稳定、专业的教师队伍,为幼儿园高质量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社会文化和思想观念发生了缓慢但深刻的变革。经过思想的启蒙,人不再是被动地附属和受制于传统习俗、社会角色、制度规范,而被重新定义为拥有独立人格和价值的个体,是具有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的理性主体。新生代教师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成长起来的个体。相比老一辈教师,他们有着更强的权利意识和自主意识,对事物有自己的认识和见解,不会简单地服从于权力,不会盲从于权威。他们个性张扬,珍视个体的独特性。这种变化有利于教师创新性地工作,也对幼儿园管理提出了挑战。
园长应认识到教师扮演了多重角色,并平等地对待教师的每种角色。在幼儿园场景中,教师首先是人,然后是教育者,而后是下属。无论是哪种角色,教师与园长都是平等的、合作的关系。
首先,园长与教师之间是平等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园长应当尊重教师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尊重教师作为独立、理性的个体所具有的独特性和自主性,而不能把教师当作被动的工具人,只看到教师完成幼儿园任务目标的工具价值。
其次,园长与教师之间是平等的教育者之间的关系。传统的园所管理会忽略园长与教师之间这一性质的角色关系,园长只是以管理者的身份命令和指挥教师服从自己,并不能倾听和尊重教师的看法和感受。显然这种管理模式并不适用于新生代教师,容易导致园长与教师关系紧张。园长应该与教师就工作任务展开平等的对话。平等的对话是不因身份、地位和资源,而根据言说逻辑来判断观点和决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最后,园长与教师之间是管理者与下属的关系,但这种关系不是在地位和权力上发生倾斜的支配者与服从者关系,而是共享权力的平等关系。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将人类社会的权威划分为魅力型、传统型、法理型。一些园长的管理就属于传统型,他们认为自己作为管理者自然而然地拥有权力和权威,这是制度和角色赋予的。这种传统型的权力对于新生代教师并不具有合法性,他们并不会因为谁是“园长”就一定信任、跟随、服从。园长的权力和权威源于其符合理性和道德的决策与行为,这要求园长平等地与教师协商和对话,与教师共享权力,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决策。
随着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学前教育和教师的专业化地位得到认可和重视。幼儿园教师不再是专注于照顾幼儿生活和健康的照料者,而是对幼儿身心全面发展施加影响的教育者。并且,随着社会发展变化以及对幼儿学习和教育认识的深化,幼儿园教师专业素养内涵和标准的要求也在不断变化。例如,随着幼儿园课程与教育管理从中央集中管理转向分级共治模式,幼儿园和教师拥有较强的自主权,共同参与到课程建构和教育管理之中,幼儿园教师的核心专业素养不再局限于保育教育能力,还进一步拓展了决策领导能力。另外,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迅猛发展深刻改变了儿童的生活和学习,深度影响着幼儿园教育的理念、文化和生态,幼儿园教师的数字素养逐渐受到关注。这要求幼儿园教师要不断反思和学习,持续提高专业能力。
基于教育现场、融入工作过程的实践锻炼是情境性、建构性学习,有助于教师理解和应用幼儿园教育专业知识、形成独特的实践性知识。因此,教师职后的学习和发展对于教师的专业化水平提高至关重要。但是,许多幼儿园对自身的定位仅是教师使用单位,而非教师培养单位,对教师职后学习和发展重视不够。园长应转变用人观念,加强对教师职后学习和发展的支持,扮演好教师成长道路上的导师角色。一方面,幼儿园内部资源分配和使用应重视在教师专业发展方面的资源投入。另一方面,园长应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帮助教师通过诊断和反思深入地认识优势和不足,给予教师更多工作改进和专业成长的帮助和指导。有研究也发现,不同于欧洲的教师,儒家文化背景下的教师对园长和校长的角色期待侧重于课程教学方面的反馈和指导。因此,园长不只是管理者,还是教师学习的支持者、指导者。
在快速变化的社会,唯有创新才能实现发展。创新是未来人才的核心素养之一,也是幼儿园和教师面向未来培养人才所必需的能力。幼儿园园长不再是上传下达的扩音器、上级命令的机械执行者,而是教育创新和变革的引领者。
创新需要清晰的愿景。愿景描绘目标,指引行动的方向,赋予行动价值和意义,所以,愿景是行动的方向标。由于缺乏清晰的愿景和合理的价值追求,一些幼儿园为了创新而创新,永不停歇地只破不立。流于形式的创新消耗了教师的激情、浪费了教师的精力、遏制了教师的动力,最终沦为一场接一场的闹剧。园长只有准确把脉环境和园所自身条件,坚定正确的教育价值追求,与教师共享清晰的园所发展和教育实践的愿景,才能带领教师创新和变革教育实践,才能在“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喧闹中坚守教育常识、坚持教育理想。
创新需要充分的赋权。烦琐、刻板的科层制结构将权力集中在高层、遵循统一的程序,难以快速、灵活地应对变动不居以及复杂多样的环境。为创新性地适应这种教育情境,一线教育工作者有权根据情境灵活运用资源、创造性地解决问题。因此,幼儿园享有办学自主权,教师拥有专业自主权。在幼儿园内部,园长应充分信任教师,鼓励教师在实践过程中尝试;调整内部管理的权力结构,赋予教师相应的决策权,在赋权、增能的基础上支持教师创新。
创新需要系统的支持。创新不是发生在既定轨道,其结果和影响是不确定的、有风险的。没有系统的支持,教师就会畏首畏尾、墨守成规,难以变革和创新教育实践。园长应当善于发现并及时肯定教师积极有益的探索,为教师提供信息、资源和指导,使得教师有信心和能力发起并维持实践创新。
教师能否拥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存生态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园长选择和决策的影响。幼儿园是一种结构松散的教育组织,园长需要理性、智慧地处理幼儿园内外部环境的关系。
首先,幼儿园园长应扮演好守门人的角色。园长不能机械地回应和执行外部环境的要求,而应最大限度地呵护教师、成就教师,从教师的权益思考和协调内外部环境,屏蔽和抵制外部环境对教师的不合理要求。例如,由于幼儿园任务的多样性、教育的情境性和个体性,不同主体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持有不同的期待和要求,难以形成统一的尺度,也难以界定幼儿园和教师的权责边界。当家长从自己的立场和经验出发,对教师提出不当意见和无理要求时,园长应当本着幼儿利益优先的原则,尊重教师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地处理家长与教师的矛盾冲突,科学构建新型幼教共同体。
其次,幼儿园园长应发挥桥梁中介的作用。正是由于幼儿园结构的松散性,班级相对独立,教师可以自主地在班级中开展保教实践。但是,教师若与班级之外的环境缺乏链接,就如被困在一座孤岛,无法与外部环境进行信息沟通、资源交换、共同合作,这既不利于幼儿的学习与发展,又无益于教师的工作与成长。幼儿园园长应充分发挥桥梁中介作用,提供平台和机会帮助教师与外部环境建立密切的联系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