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哲学视域下家庭教育的实践性思考

2023-11-18 18:25高书国
江苏教育研究 2023年19期
关键词:家庭教育

高书国

【编者按】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作出系列重要论述。新时代家庭教育要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本期聚焦》以“新时代家庭教育研究”为主题,约请专家学者分别就家庭教育实践性的哲学思考、家庭教育现代化的理性审视、新时代家庭情感教育的实践行动以及英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运行机制的经验借鉴等主题展开研究,既注重理论探索也关注实践创新,既汲取传统文化又借鉴域外经验,希望能给读者带来有益的启示。

摘要:家庭教育是人类发展历史上最古老的教育形态,实践性是家庭教育的本质特征。从行为学的视角分析,家庭教育可以区分为“养而不教”“养而强教”“养而自教”“养而悟教”四种形态。从中国家庭教育的特定视角,对父亲、母亲、子女在家庭教育中的角色行为进行研究,以提升家庭教育品质,实现家庭成员共同成长。

关键词:家庭教育;實践性;教育哲学

中图分类号:G7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23)19-0003-05

教育哲学是一种理念、一种理论,更是一种实践和一种行动。家庭教育哲学既是认识哲学、社会哲学,更是实践哲学和行为哲学。从根本上讲,家庭教育哲学是一种实践哲学。毛泽东指出:“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认为十分重要的问题,不在于懂得了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因而能够解释世界,而在于拿了这种对于客观规律性的认识去能动地改造世界。”[1]家庭教育哲学不仅是家庭教育的认识论,更是家庭教育的实践论,实践论更多地属于“经验哲学”的范畴。

一、家庭教育的实践性分析

家庭教育是一种实践、一种行动,更是一种智慧。教育是人类社会重要的实践活动,康德指出:“教育学或者教育的学说要么是自然的,要么是实践的。自然的教育是人与动物共有的教育,或者就是养育。实践的或者道德的教育是人受到塑造的教育,为的是他能够像一个自由行动的存在者那样生活。”[2]23无论是教育家,还是哲学家,大都强调“教育是一种实践性的艺术”[3]。康德明确指出:“教育是一门艺术,其实施必须经过许多世代才能够完善,每一世代都配备有前一世代的知识,能够越来越多地实现均衡且合目的地发展人的一切自然禀赋,就这样把整个人类导向其规定的教育。”[2]12教育是一种实践的艺术,其目标是要发展人的自然禀性;教育不是让孩子回归自然,而是让孩子能够“守住自然”。英国哲学家卡尔强调:“今后讨论教育哲学时,应首先讨论什么是实践活动,而非什么是哲学。此意指教育哲学为一种实践科学;同时,实践一词之概念亦为教育提供了基本定义。”[4]与思辨哲学不同,强调教育哲学的实践性是向教育哲学本质回归。将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将古代理性转化为现代理性,将中华文明发扬光大,正是当代中国学者实现中国特色家庭教育学术自觉、理论自觉的必然选择——这就是中国家庭教育本体论、认识论和实践论的内在大逻辑、大思维和大实践。

二、家庭教育的实践性样态

因为家庭教育具有潜在性、长效性和难以评估性的特点,我们不主张用“家庭教育质量”的提法,而主张用“家庭教育品质”的提法。对于家庭教育来说,很难用质量加以评价;但是,家庭教育是有品质之分的。从行为上分析,家庭教育行为可以分为养而不教、养而强教、养而自教和养而悟教四种样态:

(一)养而不教:放任的教育,自然性与随意性

家庭教育无处不在,家长的“不教育行为随意性”也是一种教育。养而不教表现为过度宽容。所谓宽容型教育方式是一种相对宽松包容的教育和教养方式,以宽容的心态、包容的方法为孩子创造一种相对宽松的成长环境。同时,宽容是有度的,过于宽容往往会导致父母对于孩子无限制的放任和纵容。

养而不教表现为忽视存在。忽视型家长行为对于孩子生长发育以至在未来的职场和家庭中的角色,都将产生深刻的影响。有一种忽视可以被称为“选择性忽视”,即家长根据自己对孩子的性别喜好、人格品性有选择地忽视某些孩子,而偏爱另一些孩子。《颜氏家训》曰:“人之爱子,罕亦能均,自古及今,此弊多矣。贤俊者自可赏爱,顽鲁者亦当矜怜。有偏宠者,虽欲以厚之,更所以祸之。”[5]中国古代先贤早就关注到家庭教育中的“公平”问题。家长的“偏爱”是儿童成长差异性的原因,并对孩子产生重要的心理影响和行为差异,孩子在父母不平等的行为中第一次体会到社会的不平等。

许多父母将生孩子、养孩子、教育孩子当作一个“自然过程”,仿佛是播种在地里的麦苗,可以随风随雨自然成长。所谓“自然成长”的家庭教育行动有两个特性:一是“在一个理想的教育体系中,教育的目的应该是使自由选择的训练成为自动自发的结果,自由则因为训练而得到丰富的机会。自由和训练,这两个原则并不对立,应该在孩子的生活中得到平衡,使之适应每个人个性的自然发展”[6]。二是无引导、无规则的自由成长,对于孩子过于放任。英国著名教育家、“教育之家”创始人夏洛特·梅森告诉母亲们:“耐心培养孩子养成好习惯的妈妈,自己也会过得轻松而简单,而放任不管孩子养成习惯的妈妈,自己也会在和孩子无穷的摩擦中过着疲惫的生活。”[7]

(二)养而强教:强制的教育,外在性与被迫性

养而强教是指父母或监护人利用自己对孩子的监护和控制权,为了实现对于孩子的某种期望所实施的强制性管教和强迫性教育。强制性教育所发挥的作用是外在的和被迫的,是一种相对负向的教育。教育的负向作用常常是家长对孩子施加教育的“副产品”,是孩子走向家长“反面”的最好例证。在父权社会,父亲是家庭权威的代表。在中国民间,“棒打出孝子”似乎成为一种潜在的意识和普遍的观念。在家庭教育中,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父亲的权威性,做到“权之有数,威之有度”,对于家庭文化建设能够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如果一味扩大权威性,过度使用权威,就将滑入家庭专制,对于孩子教育产生消极和不利影响。在强迫、强制、强压之下,教育往往难以取得良好效果,甚至会事与愿违。

《礼记·学记》曰:“故君子之教,喻也。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道而弗牵则和,强而弗抑则易,开而弗达则思。和易以思,可谓善喻矣。”[8]养而强教在现代中国家庭教育中较为普遍地存在。家庭教育功利化现象扭曲了教育的本质功能,个别家长将自己的愿望强加于孩子身上,强制孩子上各种课外培训班,孩子的学习负担加重,心理压力加大。这正是需要中国家庭教育深度思考的重大现实哲学问题!

(三)养而自教:自律的教育,内在性与自律性

教育无时无处不在,父母一旦组成家庭、生育孩子,他们的思想和行为就无时无刻不在影响孩子。英国著名教育家怀特海就明确指出,“自我发展才是最有价值的发展”。从本质特征上讲,家庭教育是一种“农业活”,不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全心呵护,悉心养护,慢慢成长。《荀子·天论篇》曰:“不为而成,不求而得,夫是之谓天职。”[9]这种“天职”或许正是父职母职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体现,也是家庭教育的一种更高的境界。

《中庸》曰:“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10]欧阳溥存告诫父母:“当养成诚实之时,第一要件则父母自己之行为不可不光明正大也。父母互以诚实为生活之目的,以光明正大为指归,则不事教诲,已能示儿童以诚实之好模范矣。故父母不宜苟且对于儿童为不诚之言动。”[11]35他认为父母应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是非观,辩其善恶而自知所为:“故对于儿童当使有辨别善恶之能力,不待父母之命令,自进而为善也。”[11]35教育无处不在,有一种教育称为无意识教育,即在潜移默化中实现教育。父母诚实而教,可达到不教而教的效果。

(四)养而悟教:自觉的教育,潜在性与享受性

家庭教育过程中,不是父母的行为越多、越复杂,教育的效果就越好。家庭教育是一种艺术,在一定意义上,家长要学会有所为、有所不为。从一些家长的错误行为中,我们可以体会到,家庭教育哲学既是一种“行的哲学”,也是一种“止的哲学”。家长只有学会“止”,才能有更多的精力、资源和时间去“行”——善行善止,止于上善,是家庭教育的最高境界。

什么是上善之教?自觉的教育、自省的教育、自悟的教育,才是上善之善。适合的教育是最好的教育,正如王阳明所说,“因人而施之,教也,各成其材,而同归于善”[12]。激发兴趣、因势利导是家庭教育取得成功的关键。自教的基础在于自知、自理和自治。汉朝学者桓宽认为:“未有不能自足而能足人者,未有不能自治而能治人者也。故善为人者能自为者也,善治人者能自治者也。”[13]所谓“自治”,一是能够自我管理,约束自我道德行为;二是能够有自主空间,有思想和行为自由,即“能自为”;三是能够实现自我,能够自主行为达到思想与行为的更高境界。

概括而言,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实现不教而教是一种理念、一种境界,更是一种行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嘱咐的那样:“广大家庭都要重言传、重身教,教知识、育品德,身体力行、耳濡目染,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迈好人生的第一个台阶。”[14]从自为的教育,到自觉的教育,需要提升家庭教育文化和家长整体素质。

三、家庭教育的实践性策略

家庭教育哲学是一种理性哲学,更是一种实践哲学。实施家庭教育的重要原则之一是要讲原则、讲规矩。中国古代,乡有乡规,族有族规,家有家规,《弟子规》明确规定了孩子需要遵守的生活常理与家庭规则,用以培养和塑造良好的行为习惯。康德强调提出:“教育包括照料和塑造。塑造是:1.否定性的,即纯然防止错误的训诫;2.肯定性的,即教导和引导,就此而言属于培养。”[2]94孟子曰“教者必以正”[15]。墨子进一步明确指出:“正者,无自下正上者,必自上正下。”[16]在家庭过程中,要以正治家,以正治教,父母正方能正子女。

(一)家庭教育之中的为父之道

家庭是以血亲、姻亲、收养等关系为基础而建立的生存、生活和生产共同体,父亲在家庭教育中的参与能力,对于孩子的认知发展、情感发展、社会性发展以及职业选择、学术成就的影响很大。由于父子之间的血亲关系,子女一定带有父亲的深刻烙印,这既有血亲遗传的影响,更有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同时,由于性别、角色和能力的不同,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父母具有不同的心智与特质,在家庭教育中父亲要尽其心,出其力,献其智。

首先,父亲是一座山。日本著名家庭教育专家冈田尊司认为:“父亲的职责,是引领孩子去挑战和冒险。为终结母子一体的状态,父亲必须成为防洪堤。”作为“他者”的父亲,可以把孩子围在“山里面”,给孩子提供保护和安全感;也可以把孩子隔在“山外边”,推动孩子了解社会、融入社会。其次,父亲是领导者。父亲是一家之长,教育孩子学习共同的社会规则,培养孩子成为家庭和社会共同体的一员。常言道:一个家庭父亲有多高,这个家庭就有多高;母亲的心胸有多宽,孩子的心胸就会有多宽。父亲要善于纠正孩子在生活、学习和成长中的不足,更加关注孩子性格、志向、才能、气质的培养。再次,父亲是防火墙。一般而言,父亲对于外界事物反应态度相对沉稳,在家庭中发挥防火墙的作用,可以有效化解家庭中的矛盾和冲突,避免和阻止家庭悲剧的发生。最后,父亲是好伙伴。陈鹤琴强调:“做父亲的应当同小孩子做伴侣。”[17]父亲的陪伴胜于言辞上的说教,高质量的陪伴是最好的教育。父亲的教育方式与母亲明显不同。母亲是一个守护者和管理者;而父亲更像一个陪伴者,是一个不可替代的玩伴。

(二)家庭教育之中的为母之道

母亲是家庭教育的主要承担者,母亲的影响伴随孩子生命的全过程。母亲由于在生物学上的特點与优势,总是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孩子的生活样态与发展结局。有些母亲尽管与孩子之间的“自然脐带”早已剪除,但是“心理脐带”常生常伴,甚至一生相伴。这样的母亲要时时了解孩子的一切,掌控一切,应对一切,只有她的选择和决定才能作数。“为了避免孩子有一点儿不适或是受一丝委屈,她们殚精竭虑,唯恐有半点遗漏。遗憾的是,这样做只能破坏融洽的亲子关系,即便这种关系保持了相当长时间,但母亲的做法却会让一切毁于一旦。”[18]通常来说,孩子与母亲接触时间最久,母亲仿佛是一面镜子,有的孩子会走入镜子的里面,而有的孩子则可能会走到镜子的反面。

《广雅》曰:“母者,牧也;言育养子也。”母亲“为一家之主妇者”[11]19。“家庭之善教,母教最要。以人之幼时,日在母侧,其熏陶者,母边最多。……使无贤女,何有贤妻贤母哉!”[19]“善教”思想是中国家庭教育的重要内涵和目标,也是对每一位母亲的期待和希望。所谓“善教”,一是指要善于教孩子,强调教孩子时要善于运用智慧与方法。二是强调要以善为本,以母亲之善引导和教育孩子——这是教育特别是家庭教育的根本所在。

(三)家庭教育中的为子之道

中国古代重视家庭成员之间的责任与影响,子女是家庭主要成员,为子之道是家庭和谐幸福的重要影响因素。魏晋时期王昶的《家戒》明确提出为子之道:“夫人为子之道,莫大于宝身、全行,以显父母。此三者,人知其善,而或危身破家、陷于灭亡之祸者,何也?由所祖习非其道也。夫孝敬仁义,百行之首,行之而立,身之本也。孝敬则宗族安之,仁义则乡党重之,此行成于内,名著于外者矣。”[20]儒家之“孝”,首先强调的是要尊重父母,爱护父母给予自己的身体——这是为子之道的核心。只有尊重生命、热爱生命、爱护生命,才能在生存的基础上谋求发展。同时,在家孝敬父母、爱护兄弟,出外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将为子之道迁移到家族、社会,则能“行成于内”“名著于外”,获得事业的成功,受到别人的尊重。

血亲之爱是人类最深厚的情感,正如韩非子所说:“人之情性莫先于父母”[21]。家庭教育既是科学,更是艺术——是人类社会最早、最持久的教育艺术。家庭教育要努力实现父母与孩子共同成长,家庭成员共同成长是家庭教育转型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新时代家庭教育的必然趋势。父母在教育孩子的同时,要实现自我学习、自我教育和自我成长;没有父母的学习成长,就难以高效、优质地开展家庭教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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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上海市《韩非子选注》注释组.韩非子选注[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9.

责任编辑:杨孝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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