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子牙最后给自己封了什么神?”下楼买菜,排队时后面有一家三口,可能是刚看完近期热映的《封神第一部》,儿子围着爸妈不停问问题。其他问题,他爸妈还能勉强回答一下,但问到这一句的时候,两人显然被问住了,说回去买本《封神演义》,让孩子自己读。
为什么各大反派,甚至连纣王都封神了,姜子牙反倒没封神?这个问题恐怕不止这个孩子疑惑,很多大人也都觉得不合理。实际上,这个问题的答案,简单一句话就可以总结——在封神世界,“神”并不是什么好差事。
在《封神演义》中,“上界”是分三个阶层的。
第一等曰“圣”,比如小说里的女娲娘娘、元始天尊这些人。他们与天齐寿,历万劫而不灭,且能代天立言,像女娲娘娘,因为纣王给她写了一首媚诗,就掐指一算,算出天要灭了殷商。
第二等曰“仙”,元始天尊坐下的弟子“十二金仙”太乙真人、文殊广法天尊(文殊菩萨)、普贤真人(普贤菩萨)等属于这个层级,不受天庭约束,活得自由自在,拥有晋升为“圣”的可能性,但是需要渡劫。
第三等才是“封神榜”上封的那些“神”。神与仙最大的不同,首先是受天庭约束。神其实就是上界的打工仔,有职位,有工作,圣和仙们说啥就得听啥,干得不好还要受责罚——小说中姜子牙就被送了一把“打神鞭”,这个鞭打不了“圣”也打不了“仙”,能打的只有被封的那些“神”。
最惨的是,他们还永远失去了成为“圣”与天齐寿的资格——因为他们被工作所累,没办法像仙那样潜心修道,你看像纣王,给他封了个类似“婚姻介绍所”的差事——人世间多少姻缘等着他牵线啊?稍微一消极怠工,不好意思,姜子牙拿着打神鞭来了……
明晰了这一点,你就能理解为什么小说中没封姜子牙神位,甚至姜子牙自己也不主动争取。因为姜子牙其实是得到了最大的奖赏的——他从一个没资格修仙的凡人,最终获得了修仙的資格。
姜子牙下山时,元始天尊对他说:“你生来命薄,仙道难成,只可受人间之福。”姜子牙拜元始天尊为师,从二十三岁修行到七十二岁,最后就得了导师这么个评价:“研究生学位你读不出来了,趁早出去找个工作吧。”
等姜子牙在人间世折腾一番,元始天尊又对他说:“今日来,我等与十二代弟子将回洞府,候你封过神,重新再修身命,方是真仙。”人世一场浩劫换365个“封神”,365个神换姜子牙一个成仙指标。神和仙的差距就是这么大。
所以《封神演义》明线写商周鼎革,暗线写神仙斗法,更暗线则是姜子牙靠着个人奋斗“顺天改命”“修仙”。妥妥的励志故事!
而之所以很多人为姜子牙鸣不平,是因为大家习惯以儒家的视角去审视这部小说。儒家讲究的是入世、为政,把做官作为最高的人生目标与奖赏。用这种眼光去审视《封神演义》,负责“管”具体事务的“神”,自然就比什么也不管的“仙”的“权力”要大得多。
可问题是,《封神演义》自身的世界观不是儒家,而是道家的。道家追求的是“清静无为”,所以没有具体任事的逍遥自在、专心求仙成道的“仙”,是远比负责具体事务的“神”更高阶的存在,且最终前者才有可能超凡入圣,而后者永远只能在案牍之劳形中终了此生。
说到这儿可能有人会反驳了——把管事的权力交给了很多前反对派,就不怕这帮人倒行逆施?不怕,因为有“天命”压着呢!
实际上,《封神演义》整本书一直在讨论的就是“天命”问题。什么是天命?小说中的商朝以及襄助商朝的那些人,他们对“天命”的理解是以纣王这个“帝”为中心的,只要是纣王下的命令、做的决定,底下的人理解要执行,不理解也要执行。小说一开篇纣王自己说:“君命召,不俟驾。君赐死,不敢违。”朕即国家,我就是天命!
可反商集团却不是这样理解天命的,苏妲己之父苏护写了首反诗:“君坏臣纲,有败五常,冀州苏护,永不朝商!”
虽然这个地方明显是历史穿帮,把汉以后才形成的纲常理论用到商朝去。但他想表达的意思是对的——“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你纣王并不天然代表天命,天命是一种更高的存在。如果你不以天命、天道来待我,那我就替天行道!
这其实也正是武王伐纣、周革殷命的理论基础。说到底,《封神演义》想反映的其实不是商周之争,而是想借商周之争,去探讨一个在传统帝制时代没人敢探讨的问题——皇帝是不是天然代表了“天命”。
整本书里,商朝的闻太师和周朝的姜子牙、助商的截教和助周的阐教,双方只要碰在一起,吵来吵去其实就是在争这个问题。而作者借小说表达的态度是鲜明的——帝王并不一定代表天命,天命是比帝王更高的、约束帝王行为的存在。
非常巧合,几乎在《封神演义》成书后不久,欧洲启蒙思想家们也曾爆发过一场相关问题的争论——到底是“恶法亦法”,还是“恶法非法”。
以霍布斯、奥斯丁等人为代表的实证主义法学派主张“恶法亦法”,他们认为法律是一个不带感情色彩的中性词,它无关善恶,只关乎它的制定主体和制定程序。所以霍布斯认为“一个最坏的政府也胜过没有政府”。用闻太师的话说,就是商朝再坏,毕竟有个“纲常”,你们这帮周人起来闹,就是败坏纲常,把天下搞乱了,这可怎么好。
但这种观点,遭遇了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一众人的反对,他们复兴了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的一个观点,那就是自然法学说。
自然法学说认为,这个社会那些良善的价值,比如,理性、正义、自由、平等、秩序等,它们先验而又天然地存在于这个世界,成为一种“隐秘的法律”。人类社会所制定的一切规则,其实都是对这套自然法的模仿与逼近。当人为法律不符合自然法时,它就是非法的。
以自然法学派的视角审视,《封神演义》其实讲的就是一个“恶法非法”的故事,而姜子牙帮助周王朝起事的过程中一再强调的那个“天命”,其实就是“自然法”的意思。这样,“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才有了自身的合法性。
而同样是由于这种“自然法”式的“天命”存在,纣王这帮人在封神之后,也没办法像自己在下界时那样肆意妄为。恰恰相反,因为被封为“神”,离“天命”更近了,反而要受到更多、更大的约束——旁边还有一个手持打神鞭的姜子牙监督。
《封神演义》把纣王等人“封”成“神”,让他们为具体的事务劳形,接受天命的管束。而让姜子牙“顺天改命”,成为享受逍遥与自由,有望超凡入圣的“仙”。
这个赏罚是公平而分明的。就像古罗马的辛辛纳图斯把卸任执政官、能回家种地视作罗马对自己的至高奖赏一样。而之所以有那么多人执着于“姜子牙为什么不给自己封个神”这种问题,可能仅仅是因为,很多人习惯于把“行使权力”这件事看作一种至高的享受。
权力不应当是奖赏,自由才是。故事中,那个任天地而法自然的姜子牙,其实已经在他的世界里得到了至高的奖赏。
(摘自“海边的西塞罗”微信公众号,本刊有删节,德德德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