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中的对歌仪式

2023-11-01 16:27董雨逸
新楚文化 2023年15期
关键词:汉学婚俗诗经

【摘要】法国汉学家葛兰言(Marcel Granet,1884-1940)对《诗经·国风》中的“情歌”,采用社会学和人类学的观察视角,出离于传统的经学阐释方法,选择重视先秦诗歌在仪式上的自然文化价值。基于葛兰言的研究成果及著作《古代中国的节庆与歌谣》①,探讨葛兰言围绕《诗经》的汉学研究,对于中国古代社会的文化形态与周代联姻礼俗研究的意义。

【关键词】葛兰言;《诗经》;汉学;婚俗

【中图分类号】I2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7-2261(2023)15-0061-04

中国文学的《诗经》研究史,是深受诗教传统影响的。对《国风》中的婚恋诗,一直以来的主要研究形式是先考究其作为先秦文学典籍在上古字词上的艰涩与先秦历史上的模糊。再以此为基础,后世学者不断参照前代文人遗留的各类训诂、评注,在经学领域和伦理教化背景中,将《国风》中的婚恋诗作为经典的正统文学范本来加以解读。

但将目光从国内研究放至海外研究,除了经学的视角,可发现海外汉学中的一项难能可贵的研究成果,即采用一种融合社会学和人类学的综合视角,以学科交叉的研究路径,来看待《国风》中的婚恋诗。这一研究方法对《诗经》中“风”部的婚恋情诗的处理,是剔除被强行附加的、为政治伦理教化而服务的、官方贵族所选择的道德阐释,主张回归其最原始的民间性,视为单纯的“古代歌谣”材料。

对这些“古代歌谣”,其“对歌”的形式,法国著名汉学家葛兰言(又译“格拉耐”“格拉勒”,Marcel Granet,1884-1940年),有独树一帜的学术分析。

一、葛兰言看待婚恋诗的角度

师从法国汉学开创者沙畹 (Edouard Cha vannes,1865-1918年),社会学派开创者爱弥尔·涂尔干(Emile Durkheim,1858-1917年),以及法国人类学家、社会学家、民族学家马赛尔·莫斯(Marcel Mauss,1872-1950年),葛兰言学术背景丰厚,是法国著名汉学家,也是现代社会学派的重要学者。

葛兰言一生致力于中国古代文化研究,最早以人类学、社会学、民族学的研究思路对《国风》及相近时期的历史典籍进行分析,将法国学派的方法与中国学的研究结合起来,其研究的显著特征是以社会学分析方法来解读中国古代的文化现象,在西方影响巨大。

在其著作《古代中国的节庆与歌谣》中,将《国风》中爱情歌谣的出现,作为原始社会的一种文化习俗和仪式目的来重新认识,分析其中所蕴含的自然人性。

《诗经》中来源于民间的歌谣,多涉及对上古风俗习惯的记录,以《郑风·溱洧》为例:

溱与洧,方涣涣兮。士与女,方秉蕳兮。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 观乎?洧之外,洵訏且乐。”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

溱与洧,浏其清矣。士与女,殷其盈矣。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洧之外,洵訏且乐。”维士与女,伊其将谑,赠之以勺药。[1]

对这篇《郑风·溱洧》,在传统经学的解释中,带有明显的政治教化目的。《毛诗序》曰:“刺乱也。兵戈不息,男女相弃,淫风大行,莫之能救焉。”《笺》曰:“救,犹止也。乱者,士与女合会溱洧之上。”[2]《毛诗序》的观点认为此篇伦理关系混乱,是为淫风,郑玄也进一步赞同此观点。朱熹在《诗集传》中判断:“此诗淫奔者自叙之词。”[3]也是从教化角度提出的刺淫乱之说。今文中《鲁诗》所论与《毛诗》同:“郑国淫辟,男女私会于溱洧之上,有询訏之乐,芍药之和。”[2]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指出:“《溱洧》,刺淫也……开后世冶游艳诗之祖。圣人存之,一以见淫词所自始,一以见淫俗有难终,殆将以为万世戒。”[4]他亦持批判的观点,并认为后世当引以为戒。

而葛兰言在《古代中国的节庆与歌谣》中分析《溱洧》的主题,认为有可能是“渡河,轮唱的表现”“春水,它与时历有关联”“女子的邀请和男子的半推半就”或“收获与爱情信物(花)”[5],不带伦理上的界定意味,而是关注“轮唱”的形式,提出倚歌择配的文化判断。

他认为这些“古代歌谣”所描绘的人类活动,有与自然万物都统一隐含的秩序感,即遵循冰雪消融、春水泛滥的时令物候,在这个时期举行倚歌择配的婚恋仪式,使人与自然共处于一个蓬勃的生命状态里。他用人类学和社会学的目光来看待这古老的节庆原型,当节庆本身被固定成一个群体所必须遵守的习俗,就会在群体之上树立出一种特殊的文化权力,如倚歌择配在我国现代偏远地区少数民族文化习俗中的保留,作为一个民族延续民族生命的方式之一,同样也是以节庆呼应时令,从而形成了一种群体必须遵循的形式文化。

二、“对歌仪式”与“阴阳宇宙观”

葛兰言认为,《国风》中的婚恋诗,所涉及的倚歌择配、男女对唱的方式,表現着中国古代的社会形态及其社会行为逻辑,是为阴阳宇宙观奠定基础的。

《古代中国的节庆与歌谣》回归歌谣本身,在时节节庆中考察歌谣出现的社会背景、演唱情态、演唱目的,进而分析其所蕴含的原始社会意义。葛兰言试图阐释《郑风·褰裳》《郑风·溱洧》《陈风·宛丘》《陈风·东门之枌》的真实主题,男女双方在固定地点举行春秋节庆中的对歌仪式,由此推演先秦时期的一项联姻礼俗即为青年男女在春天对歌,在秋天结成婚姻,人们以婚姻达成家族部落间人与人的交换,也进而巩固家族之间的联盟,促进地方集团的团结。

歌谣与联姻礼俗的关联,葛兰言由此提出《诗经》反映古代中国从部族到封建邦国的深层社会形态变迁。通过社会学分析,联姻礼俗是先民依照自然原则来建立生存逻辑的现实映射,当人类群体自身的生活节奏与季节的交替保持一致,两者便具备统一性,形成人类的法则与自然的法则相互平衡的状态。葛兰言又从人类学的立场上指出这种逻辑得以形成的一种原因,是因为联姻礼俗作为一种“习俗”,它能在人类群体的心中搭建牢不可破的信赖与尊敬,以西方人类学家的研究成果来看,他们认为“习俗”是普遍带有竞争性的,是人类群体的生活方式发生重大转换的时机。

所以葛兰言将人类学的观点辐散至《国风》中的“对歌习俗”,那便也是一种具有代表性的竞争——音乐竞争。在《国风》所展现的“对歌习俗”中,不同的集团彼此对立起来,个人的对立包括两性的对立。而在节庆礼俗的完成之后,随着不同部落间联姻意愿的和谐达成,各部落集团间的友好关系依然能够重建。联姻因此被认为是实现原始部落间共同和平的一种手段,它的功能在于巩固当时原始的社会契约。

对歌习俗在维护社会统一状态的同时,也更新了社会状态,将不同村落的男女两性结合起来,削弱不同地方集团之间的对抗和两性集团之间的对抗,使两性的结合成为群体结盟的基础,也成为实现结合的便捷方式,能够作为社会结合的原则被延续下来。以此达成的社会契约,是集体力量和社会稳定的源头,组织着社会生活的平稳进行。

所以这种从“对立”走向“联姻”,从“对抗”走向“稳定”的精神延伸,透过形式“对唱”的歌谣竞赛,即体现着“对应”与“对称” 的观念,这也是中国文化中,宇宙观生成和发展的关键。“对称” 关系在《国风》歌谣作品的形制上有具体体现,歌谣用于男女二重对唱:

一般都由一系列仅有少许变动的双行节(couplet)组成;每组双行节又是把两组严格对应的单句并置起来。最早的诗歌不过是几段对句(distique),对句是诗歌的基本形式……他们发展出两两对称的布局。这两组既对立又相似的布局由一些实际上均等的要素组成:构成一个对句的两半的两组单句包含着数量几乎相同的词语。在整体布局的两边,其韵律和乐章都是对应的:对称单句由在音节上对应的词语组成,在每句结尾处的押韵词语尤其强调音乐韵律。布局的对称要素在意义上也是对应的:互文句的词语是成对出现的,或平行,或对照。[5]185

即兴创作的歌谣中,铭刻着自然现象和人类活动的对应性,这种对应性表明自然规则和社会规则的统一。先民对自然的认识,也是围绕阴阳世界观,认识到世界万物都表现为两方受阴、阳支配的宇宙论原则,该观点不但对现代研究学者理解中国文化区别于其他文化的观念体系有深远的启发,也对西方学术理论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在人类学界,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evi-Strauss,1908-2009年)及其结构主义的理论,和路易·杜蒙(Louis Dumont,1911-1998年)的等级主义观点,都有对葛兰言“两性交换”与“阴阳关系”思想的吸纳。

三、辩证地反思葛兰言的理论

显见葛兰言的研究方法与中国本土的文学研究方法差异巨大,因而在学术界曾遭质疑。在1931年,地质学家丁文江,对葛兰言展开批评,认为其研究忽视严谨的史料收集,脱离史实,难以证实。但辩护者也不胜枚举,学界影响较大的文献有王静如的《二十世纪之法国汉学及其对于中国学术之影响》[6],更包括作为葛兰言亲授弟子的中国著名社会学家、民族学家以及民俗学家楊堃先生,专门作《葛兰言研究导论》[7]。他认为,葛兰言尝试这种对“古代歌谣”的新描述,取向为“社会形态学”,是意图将中国古代社会作为一个整体的考察对象,以婚丧嫁娶的家庭礼俗为出发点,更进一步探讨中国古代社会的制度文化,以及基于特定社会关系和亲缘契约中的原始精神逻辑,涵盖中国古代的伦理道德与世界观体系。又到20世纪70年代,王铭铭[8]、吴银玲[9]、卢梦雅[10]等当代学者,对葛兰言的论著也展开客观而深入的研究,促进葛兰言的思想理论在中国学界传播。对中国古代文学研究来说,葛兰言所采用的论证方法以及得出的结论都是具备启发性的,可在一定程度上补足“就文本理解文本”,而引起的对文本以外社会缺乏深入关注与思考的学术弊端,从而将《诗经》的价值从更广阔的层面上展现出来。

由是观之,葛兰言在《古代中国的节庆与歌谣》中所阐释的思想理论,确有两面性。

对比来说,在中国文学的批评史上,对文学性的发觉,以“诗言志”的确立为一个标志性的开端,如果一味抹除《诗经》的教养作用,相当于不再将这部作品看为“经”,而是作为“原始诗”来看待,即原始歌谣。而文献证据充分的中国原始歌谣,真正落实于“原始”的,有《弹歌》,全文八字,为“断竹,续竹,飞土,逐宍”[11]。传达意义为原始狩猎行为,是纯净的劳动记述。而葛兰言的人类学视角可能更适用于分析如《弹歌》这般的原始性作品,若加之于人文内核丰富的《诗经》,则不可避免地带来对《诗经》的单薄化处理,这种单薄化的处理有西方文艺理论在中国文学的土壤上进行强制阐释的倾向。儒化的中国文学史确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对自身文化的误读与改造,但葛兰言的阐释也概莫能外,将文学性归结为教化或许逼仄,但若归结为原始性,也未免理论草率。从《诗经》中的寥寥几篇情诗来看宏大的“古代中国的节庆与歌谣”,发掘的仪式与习俗远没有专业考古与民俗研究更有信度。

因此,实际可吸取的,应是除了弊端这一面,葛兰言所带来的创见。《诗经》来源于民间,葛兰言试图分析其中先民的集体人格,这是对《诗经》之文化内涵的一种补充。无论是传统诗学的理论,还是葛兰言的理论,其实都拾取了社会现实以及当时历史的各方面线索,只是传统经学选择了历史的是非,而葛兰言的理论选择了历史的行为。前者保留视野中锋利的道德判断力,而后者冷静于追寻事实变迁中的文化内核。前者对中国传统文学考证史上的来龙去脉,保持严谨的治学态度,而后者则把握世界文学立场上的普遍共性推论。葛兰言从一种集体面貌上进行推测,研究文本中歌谣的形成,再将这种集体文化延伸到诗歌的目的以及作用上,这一点,有别于儒家以文辞为熔铸工具,来锻造人性符合社会要求。葛兰言是看到了先民的艺术创作是以习俗仪式为熔铸工具,来锻造当时的群体意识。在这一点上,葛兰言实际也延续对《诗经》的功能性认识,只是对这一文化的具体功能作出截然不同解释,葛兰言更看重《诗经》本身所蕴含的、原始的人性光辉,而非后世所附加的传教概念。

四、结论

葛兰言的阐释,在一定程度上回避传统诗教为思想统治而服务,与德行教育相捆绑,而过度批判婚恋诗中单纯人文情致的弊端,他回归到《诗经》的创作本身,关注遵循时令的劳作、男女之间的场合、群体间竞争,突显一种对于先民本真生活的尊重。但是,葛兰言在“对歌仪式”上的研究,史料不足,缺乏严谨性与说服力。《诗经》中的歌谣体量有限,对歌仪式反映出的只是“社会现实”镜面一角,而且多义含混,先秦诗歌的文字记录与流传也几经波折,虽然他结合一些少数民族历史,来确认中国古代联姻礼俗的古老来源,但无法排除这种呼应的可能性巧合,所以归纳与演绎的途径不够严密扎实,逻辑上的解释也不完善。

但葛兰言将“对歌仪式”与“中国古代联姻礼俗”关联,让《诗经》篇目中先民的共性生存本能与个别少数的原始文化对接,以对抗传统诗教把《诗经》中的个性字句,扩展为人格的共性标准。从这个角度来说,葛兰言的研究思路以一种国际视野的介入,在尽可能为中国文学的研究提供新的思路,这是值得欣赏的。

在这个理论观察上深入对《诗经》的研究,既不可在字字追本溯源的微观钻研中走向闭塞死角,也不可在一味地借鉴其他学科的视角中盲目宏观的文论素养,应该具备更综合、更科学的相互取舍。

注释:

①如无特别说明,笔者文中讨论与引用均以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葛兰言著,赵丙祥、张明宏译,《古代中国的节庆与歌谣》为准。

参考文献:

[1]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M].北京:中华书局,1999:261-262.

[2]王先谦.湖湘文库(甲编)诗三家义集疏:第1卷[M].长沙:岳麓书社,2011:392.

[3]朱熹,集撰.诗集传[M].赵长征,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11:112.

[4]方玉润.诗经原始[M].北京:中华书局,1986:226.

[5]葛兰言.古代中国的节庆与歌谣[M].赵丙祥,张宏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91.

[6]王静如.二十世紀之法国汉学及其对于中国学术之影响[J].国立华北编译馆馆刊,1943,2(08).

[7]杨堃.葛兰言研究导论[J].社会科学季刊,1942,1(4).

[8]王铭铭.葛兰言(Marcel Granet)何故少有追随者?[J].民族学刊,2010,1(01):5-11+161.

[9]吴银玲.杨堃笔下的葛兰言——读《葛兰言研究导论》[J].西北民族研究,2011(01):180-187.

[10]卢梦雅.葛兰言与法国《诗经》学史[J].国际汉学,2018(02):58-65+205.

[11]周生春.吴越春秋辑校汇考[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152.

作者简介:

董雨逸(1997-),女,汉族,江苏南京人,曲阜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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