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力伟 李宇晗
儿童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创造各种条件保障儿童全面发展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政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社会都要了解儿童、尊重儿童、关心儿童、服务儿童,为儿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习近平,2014)为此,构建儿童友好型社会,是当下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
随着时代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针对儿童的福利政策也在不断走向完善,其所遵循的理念和依靠的制度也在走向变革,以更好适应新时代儿童的发展(佟新,2017)。借鉴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儿童福利政策要从纯粹的“保护型”政策向“发展型”政策转变,不仅将儿童视为需要保护的群体,也将儿童视为具有自主性、个体性的主体,鼓励儿童对个人成长发展的自我规划(吴子明,2021;朱浩,2020)。结合“儿童友好”的多维意涵,提升政治社会化水平是儿童成长与发展的关键。儿童政治社会化对国家稳定和个人成长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党和国家做好儿童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借鉴联合国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要素,儿童应“能对影响到其本人的一切事项自由发表意见并影响相关决策”,这正是提升儿童政治社会化水平的基本路径与价值目标(谭畅,2022;李静等,2023)。
从实践角度看,提升儿童政治社会化何以可能、何以可为,是当下促进儿童发展的重点。现有研究提出,提升儿童政治社会化水平有赖于多元主体的协同合作,也实践于不同场景。在笔者团队的田野调查中,S 市H 社区探索了一个创新的儿童政治化水平提升路径,即在社区层面搭建制度平台,鼓励儿童参与到基层协商当中,以实现儿童公民教育、构建儿童友好型社会的多重目标。这一创新实践具有多重意义:在微观政策层面,有利于为创新儿童福利政策提供新的思路;在中观的社区以及社会层面,有利于在构建儿童友好型社会中夯实和谐的社会秩序;在宏观的儿童整体发展层面,有利于提升儿童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认同度。因此,这一创新探索连接了社会政策、基层治理、儿童发展等多维要素,有助于推动人与社会的共同发展。
有鉴于此,本文以S 市H 区的儿童参与基层协商治理为案例,系统论述儿童参与如何提升政治社会化水平,阐明这种模式为优化当下儿童福利政策提供的启示借鉴。文章余下的结构安排如下:(1)回顾检视儿童与政治社会化的相关文献;(2)介绍本文的案例和研究方法;(3)在深描案例过程中分析儿童通过议事会形式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功能和局限;(4)以儿童议事会为对象讨论提升儿童政治社会化水平的对策建议。
政治社会化(political socialization)是一个社会内政治取向模式的学习、传播、继承的过程。换言之,就是社会成员在政治实践活动中逐步获取政治知识和能力,形成政治意识和政治立场的过程。大多数儿童在很小的年龄就确立了基本的政治倾向和行为模式(李元书,1998;李建华等,2012;鲍威尔等,2017)。儿童的政治社会化方法是促进儿童成长,提升儿童公民意识的重要议题(孙兴春,2005)。家庭、社区、学校都是儿童获取政治知识和能力、提升儿童政治社会化水平的重要媒介(季乃礼等,2013;何芳等,2008;永清等,1993)。这些媒介能够直接向儿童传播政治信息、政治情感与态度,因此这一过程也被称为“直接的政治社会化”。当儿童在不经意间了解到一些特定的政治观点,或者模仿身边人行为的时候,“间接的政治社会化”就形成了(鲍威尔等,2017)。简要来看,青少年政治社会化的路径也需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而转型,从“被动接受”走向“主动建构”,从“宏观领域”拓展到“微观世界”,以及将“主流话语”和“大众文化”进行整合(班建武,2017)。目前,国内和国外的相关研究呈现出了如下思路。
从目前国内研究中看,儿童政治社会化的基本方式可分为如下几类:(1)强调家庭教育,发挥父母的功能,向儿童传递政治态度和价值观等。学者指出,母亲的职业、亲子关系的密切程度、家庭的教养模式等都对儿童的政治认知有显著的影响(季乃礼等,2013;孔德生等,2017)。(2)利用社交媒体。社交媒体冲击并解构了传统的政治社会化范式,儿童政治社会化在途径、内容、方式和目标等方面都出现了新变化。具体来看,社交媒体使政治信息的传播从单向发展为多维,政治参与从动员转变为自主,推动青少年的政治社会化范式从单向主导向多元互动转型(卢家银,2012;杨晓强等,2019)。(3)强化学校教育。学校是儿童政治社会化的聚焦媒介。学校在儿童个体政治社会化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强化学校的政治社会化功能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起便是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重点(李红娟,2011)。面对新时代新环境,改善校园政治文化环境、优化学校公民教育的内容是学校教育的重要方法(周燕,1999;郭晓霞,2011)。
对比之下,国外研究相较于国内研究更体现出“微观世界”中的儿童政治社会化的方法。例如,除了家庭这一政治社会化的重要场域外,西方世界强调了社区在儿童政治社会化中的价值,儿童通过参与社区事务(志愿服务等)能够对其政治社会化水平产生显著影响(Yates et al., 1998;Nenga, 2012)。与此同时,儿童之间的相互交流与沟通也是促进政治观念分享、实现政治社会化互促的重要途径。研究指出,儿童对公共事务的参与以及主动社交和观念分享能够共同提升儿童之间的政治社会化水平(Gordon et al., 2011)。
立足于研究选题,国内外研究都强调民主参与方法对于公民教育以及提升儿童政治社会化水平的重要价值。国内研究主要注重儿童的政治参与维度,即“宏观领域”的民主(秦燕等,2010;张建荣等,2011;房正宏,2011),但对“微观领域”——例如社区、学校中的民主参与关注不足。西方研究同样承认民主教育和民主实践在促进儿童政治社会化水平方面的功用。儿童在日常生活中的有序参与不仅有利于培养他们的公民意识,也是提升国家民主质量的重要手段,并且国外研究关注到一些社区层面的儿童参与,论述了儿童社区参与对于青少年发展的影响(Evans & Prilleltensky, 2007;奥斯特罗姆,2011)。整合国内外研究不难得出一项共识,即以民主参与的方法提高儿童的政治社会化水平有其理论和实证的依据。总的来看,目前国内对于儿童政治社会化的研究呈现出理论分析与价值阐释较多,具体技术方法研究较少的现状。并且,国内研究对于家庭和学校这两大政治社会化媒介关注较多,对社区这一媒介场域的关注较少。鉴于儿童尚未成年,没有相应的政治参与机会,因此社区层面的参与为提升儿童的政治社会化水平提供了良好的实践场域。由此,如何充分发挥社区这一政治社会化媒介,使儿童通过参与社区公共事务以提升其的政治社会化水平,还需要从实践维度深度破题。简单来说,儿童的政治社会化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和方法的问题。所以,现有研究应该在立足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将研究视域真实地落在“微观世界”中,探讨提升儿童政治社会化水平的具体方式,进而为提升公民教育水平、完善儿童福利政策、构建儿童友好型城市提供经验。
本研究选择S 市H 社区作为田野调查场域,调查时间为2022 年10 月至12 月。S 市是我国治理改革的前沿阵地。其中,H 社区是S 市的重要社区,官方资料显示,H 社区总面积约3平方千米,总人口6 万余人。总的来说,H 社区是一个以居住小区为主,集合了商务中心、高新技术企业、高端住宅区为一体的混合型现代化社区。作为商住混合的大型社区,H 社区内居民与周边商户的纠纷矛盾频发。为此,H社区积极探索社会政策有效下沉、创新社会工作方法,构建和谐社区、温度社区。其中较为特色的治理机制为H 社区自主设计并鼓励社区居民全过程参与的基层协商机制。
H 社区尤其关注儿童的成长与发展问题,积极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儿童工作的重要部署,探索以基层协商方式贯彻落实儿童福利政策的新路径,回应儿童需求、保障儿童权利,在社区教育的基础上提升儿童的政治社会化水平。正是这一系列的创新实践,H 社区在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中表现卓越,曾被评为省级“儿童友好示范社区”。H 社区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及儿童需求导向,创建有益儿童健康成长的生长环境。因此,在此前形成的基层协商机制基础上,H 社区将儿童纳入基层协商过程,形成了一套具有创新价值且行之有效的儿童参与基层协商治理机制。从2015 年至今,经过“实践—反馈—反思—修正”过程,H社区的儿童协商议事正式走向制度化程序化,并将其命名为“共‘童’协商,‘议’路童行”社区治理项目。出于研究伦理,本文所涉及的材料、受访者等都经过了技术处理。根据现有资料及研究者本人的参与式观察,图1 展示了S 市H 社区儿童议事会的协商过程。
图1 H 社区“共‘童’协商,‘议’路童行”儿童议事会的协商过程
本研究采用田野调查法,研究者深入到S市某社区的生活场景之中,以参与式观察、访谈法、文献法等作为收集资料的方法,通过对定性资料的系统分析来描摹该社区儿童参与议事会的全过程,总结提炼儿童参与的功能和效果。鉴于参与式观察是一种非结构性的观察,所以本研究并不提前设定研究主体的先验印象。按照戈尔德对参与观察者角色的分类(Bryman,2004),本次研究者作为完全参与者(complete participant)隐匿研究者身份,以社会组织成员的身份加入儿童协商的整个过程当中。
访谈法主要采用无结构式访谈、半结构式访谈、集体访谈三种形式交错进行,根据访谈对象的群体划分择选不同的访谈方式进行此次研究的资料收集。本研究共访谈39 人,其中包括儿童议事会成员(7—14 岁)12 人,议事员监护人代表5 人,社区工作者5 人,物业管理人员3 人,社会组织工作人员3 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3 人,媒体智库工作人员2 人,其余全部为社区居民。针对儿童议事会成员主要采用无结构式访谈和集体访谈的方法,充分考虑儿童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鼓励儿童在访谈中畅所欲言、各抒己见。针对其他访谈对象,本研究主要聚焦于以下主题:(1)儿童议事会项目的源起及意义;(2)儿童参与议事会的过程及效果;(3)针对儿童参与的社区态度;(4)儿童基层协商成果的落实情况及社会反响。
其他资料收集采用文献法的方式进行,其中个人文献主要包含儿童议事会成员家长的活动日记、成员的个人成长日记记录等;官方文献包含社会组织的活动记录表、参与式观察表、政府工作台账、社区“两委”相关文件;大众传播媒介包含报刊等平台的新闻报道、活动视频和音频等文献资料。以上所有资料均获批准公开使用。
基于案例情况,本文将研究对象限定为“儿童”,并仅从年龄来界定“儿童”。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将“儿童”界定为“18 岁以下的任何人”①《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全文详见:https://www.un.org/zh/documents/treaty/A-RES-44-25,最后访问日期,2023 年8 月2 日。。1991 年,中国加入《儿童权利公约》,并按照公约规定将我国儿童界定为未满18 岁的任何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提到“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全文详见: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010/82a8f1b843 50432cac03b1e382ee1744.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3 年8 月2 日。在我国,未成年人和儿童指代群体一致,常互换使用。但是,本研究根据H 社区儿童议事会的基本情况,结合皮亚杰(Jean Piaget)对儿童认知发展的阶段划分,并充分考虑儿童群体生理发育水平、心理发展状况等综合信息,本文中所指的“儿童”是年龄介于7—14 岁(含7 岁和14 岁)的群体。此年龄段内的儿童在我国学制体系中处于小学及初中阶段,具备参与协商议事的个人素养,符合作为参与者的入选标准。
从政治社会化角度来看,不同年龄段儿童的政治社会化表现、任务、影响因素及机构发挥的作用不尽相同。西方学者意识到,即使是6 岁以下的儿童也有能力表达对政党的感情(Greenstein, 1965)。作为政治社会化指标的政治态度和知识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变化(Jennings & Niemi, 1974)。年龄不仅是一种生物学特征的分类,在政治社会化中也被用来划分不同发展时期的认知水平、沟通能力及媒介素养的差异。虽然也有学者已经提到,对于社会化研究来说,年龄只是这些人的一个粗略定位(Chaffee, 1991),年龄作为精确的衡量标准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毋庸置疑的是,儿童时期的政治社会化对政治系统的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从现实情况来看,高中及以上年龄阶段的学生由于习得的政治知识相较于他们的童年时期更为丰富,他们的政治社会化呈现出更强烈的参与意向。处于高中学习阶段的未成年人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更强,加之他们拥有更多的政治知识,因而他们比低龄儿童在认知—行为发展、参与意向和政治知识多个方面存在优势。显然,在综合年龄和参与能力的双重标准下,7—14 岁的低龄儿童更需要社区在资源和服务上的倾斜及帮扶。
儿童议事会作为一种儿童民主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方式,在提升儿童政治社会化方面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结合H 社区开展的儿童议事会活动,本文分别从政治意识、能力、行为三个维度提炼出儿童参与以提升政治社会化水平的实践机制:培养儿童民主意识和民主认知、促进儿童同辈交往及语言能力、塑造儿童民主行为。儿童议事会的全流程以开展民主教育作为导入环节,从政治意识角度帮助参与者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民主认知,培养儿童参与的积极性;在协商议事的过程中,通过专业的介入技巧和制度设计以锻炼儿童议事会成员的同辈交往和沟通表达能力;在前期培养的政治意识和认知的基础上,且具备了一定程度的参与能力后,儿童以切身体验的方式真实参与协商治理当中,继而在实践中形塑自身政治行为。结合儿童政治社会化的核心指标要素,案例所体现的提升儿童政治社会化水平的机制体现为如下方面。
政治社会化要求社会成员形成对政治共同体内制度的认知和认同(洪伟,1995)。在政治意识的维度范畴下,协商的民主方式首先形塑了儿童早期的民主认知。儿童议事会在儿童政治社会化发展过程中的功能主要体现在逐步塑造儿童的民主认知、增进他们对民主制度的认同感、正向影响他们未来人生的政治态度和政治认知的有序发展等方面。
研究指出,儿童对民主制度的早期认知不仅影响儿童个人的政治社会化发展,也对社会的民主发展产生影响。对于民主社会的维系来说,发展儿童的逻辑能力、理性论证能力和决断能力是必不可少的(Gutmann,1999)。H 社区的儿童议事会以民主教育为目的,着力塑造儿童的民主认知。在儿童议事会开始前,H 社区邀请社会组织、专家学者、区政协委员等多方共同为儿童议员们开展了系列有关民主制度认知培育的相关课程。与学校教育不同,社区内采用翻转课堂、主题演讲、辩论赛、主题日活动等多种形式邀请参与者和他们的家长共同参加。活动中儿童不仅可以学到民主和协商的基本概念,也能详细地了解协商议事的原则、流程和技巧。种类繁多的各项活动均指向同一目标,即培养儿童对民主制度的基本认知。
今天我学习了什么是民主,原来我认为这些词特别“高大上”,现在我发现它其实无处不在。(议事会成员Q,女,10 岁)
今天我们开展有关“宪法宣传日”的主题活动,并邀请小议事员们积极参与进来。……像法治、权利、义务、民主这种非常专业的词汇,我们只能在活动中尽量把专业概念以具象、直观的方式展示给他们。(社会组织理事长X)
H 社区的儿童议事会活动不仅使社区内儿童习得了有关民主制度的系列基础知识,更加培养了他们对民主制度的非理性认知。非理性民主认知包括对民主的情感、态度、意志、心理等认知维度,支持和拥护民主的情感认知、态度认知、意志认知、心理认知等,有助于推进民主的建设与发展(张爱军,2022)。培养儿童正向积极的非理性民主认知,有利于儿童养成健康人格,使他们在未来的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受益终身。除此之外,儿童对民主制度的认同也可以培育他们的亲社会行为。亲社会行为是发生于社会环境中的、符合社会期望的、对他人、群体或社会有益的那种自觉自愿行为(宋洁,2019)。小学生的亲社会行为表现为热爱社会、热爱自己的家庭与集体,关心他人,关心群体与群体利益(刘娟,2018)。
据我了解,我们班有两三位同学都参与了社区的儿童议事会活动。他们在学校道德与法治的课堂上总能做到积极发言,平时也能做到热爱集体、关心他人。(H 社区某小学4 年级某班班主任C)
培养适龄儿童对社会、集体的热爱,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是个体道德发展的重要内容。亲社会行为也将深化儿童对于民主制度的再认知,再次对儿童人格发展起到纠偏匡正的积极作用。H 社区重视儿童民主认知的发展,在积极塑造儿童对民主制度的正确认知的同时也促成了他们亲社会行为及健康人格的养成。
政治社会化是一个互动过程,沟通在政治社会化中的作用一直受到认可,是一项重要的政治能力(Eveland et al., 1998)。儿童议事会作为一个协商的载体,有利于儿童培养相互沟通的能力,并拓展儿童的社会关系。相关研究表明,4 岁以上儿童具备请求协商能力,并能够根据交际场合和交际对象的社会距离、权势关系等调整语用策略(韩戈玲,2020)。根据皮亚杰儿童认知发展阶段理论并结合儿童言语阶段发展梯次,参与儿童议事会的成员多聚集于具体运算(7—11 岁)和形式运算(11—15 岁)两个阶段(Jean & Barbel, 1969)。此阶段内的儿童言语能力发展较为迅速,是从“自我中心”的表达方式向“非自我中心”的表达过渡及巩固阶段。该阶段的儿童具有可逆思维,思维模式处在从具象化思维向抽象化思维发展的关键黄金期。换言之,该阶段的儿童通过刻意训练,能够在日常生活中理解他人言语的“他意”,并能初步理解语言表达中形式和内容的关系。H 社区的儿童议事会给予社区内儿童一个言语和认知发展的实践平台。儿童议事员们在参与协商议事的过程中,通过议事前的培训掌握沟通议事的技巧及规则,并在协商过程中不断地使用语言符号达到通约一致的最终目标。特别是在同辈群体(peer group)构成的议事会场域中,儿童议事会成员通过同辈间互相学习不断提升自我的表达能力。例如在针对社区停车问题的协商中,儿童的逻辑推理、观点表达能力明显相较日常更为突出,并且能够懂得在协商中捍卫自己观点,或者在对他者观点的审查中转变自身的偏好。
今天在活动过程中,我和E 吵起来了……我本来不这样觉得,但是当我耐心听完H 的话以后,我觉得她说的有道理。就像我们也很不喜欢爸爸妈妈批评我们一样,那些没有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人和乱停乱放的居民也不喜欢我们用很凶的语气教育他们。我以后会改变自己的方式,当好议事会的“小监督员”。(议事会成员L,男,9 岁)
孩子在参加活动的整个过程中,我们真的体会到孩子在变得越来越外向。她现在已经可以勇敢地参加班级的班委竞选,我们作为家长感到很欣慰。(议事会成员监护人Z)
语言是儿童社会交往的媒介。根据哈贝马斯(Habermas)的社会交往理论,“交往”(communication)概念是三个维度内涵的统一,它既是行动,也是社会关系和社会关系结构的体现(欧阳英,2018)。儿童在协商议事中的交往行动(communicative action)主要体现在每个儿童议事员作为行动者,按照事先规定好的协商议题、规则等一系列计划,展开了一场“能动活动”。儿童议事员们经历了自主发掘提案、积极献言磋商、督促协商成果落实的过程,不仅促成了语言能力的成长,也提升了个人的交往能力。儿童的政治社会化过程是在人际交往中不断构造、不断丰富起来的。儿童议事会这一民主手段为儿童参与者们提供了平等沟通的平台,延展了同龄间的群体交往能力。同时,语言发展和交往能力程度较高的儿童具备通过多途径获取政治生活知识的能力。从儿童议事会这种参与形式来看,儿童个体的沟通表达和社会交往同他们的政治社会化水平互为表里、相辅相成。
Z 我见过,但是没和她说过话,今天是我第一次和她说话,她说想来我们家玩。对我来说,参与活动的直接好处就是能认识很多新朋友。(议事会成员G,男,7 岁)
儿童在参与协商议事中始终处于社会关系网络与个体网络的互动之中。儿童社交网络将有助于儿童广泛地参与到社区公共事务相关的社会交往当中。例如,在有关小区“停车难”议题的协商成果落实阶段,儿童议事员在社区内担任“小监督员”角色。成员L 不仅能够做到主动监督居民按照地标指示停放车辆,还可以利用协商过程中从他人身上习得的交流技巧对乱停乱放车辆的社区居民进行耐心的劝导和提醒。出于对儿童的关爱和尊重,被劝导者也能够主动配合。每位儿童议事会成员都将在协商过程中不断地与“外界”互动。这样的“外界”不仅包含他们的父母、邻里、朋友这些社会互动呈现的“强关系”主体,也包含了企业职员、社区居民、社区党委工作人员等的“弱关系”主体。在社会交往中强弱关系的共同构建下,参与者不断拓展个人社会交往的边界,从而提高了他们的社会交往能力,提升了他们社会支持网络的韧性,增强了他们社会互动的信心。质言之,政治社会化体现了政治性和社会性的统一(岳天明、韩凤莹,2021),社会支持网络各系统间的互构将有利于增进儿童在政治社会化发展过程中的稳定性和持久性。
政治社会化的水平是否提升,政治行为是一个重要的观察指标。其中,从被动型参与向自主型参与的转变是衡量其政治社会化水平的重要指标(卢家银,2012)。儿童议事会在塑造儿童民主认知以及沟通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培育了儿童的民主行动力。这意味着H 社区通过开展儿童议事会的这种生动形式,不仅实现了该社区内儿童在公共事务领域的有效参与,也逐步构建起儿童的自主型参与。参与的程度方面,安斯坦(Sherry R.Arnstein)提出的公民参与阶梯模型(a ladder of citizen participation)将人们参与公共事务决策时发挥作用的大小从低到高分为8 个不同梯次(Arnstein, 1969)。罗杰·哈特(Roger A.Hart)将儿童参与公共事务决策的行为单列出来,在原有模型基础上设计了儿童参与阶梯模型(Hart, 1992) (详见图2)。
图2 罗杰·哈特的儿童参与阶梯模型
H 社区的儿童议事会由社区党委和妇联共同发起,项目成立后为吸引社区内儿童积极参与,开展过多次线下或线上的宣传活动,是“成人发起并与儿童分享决策”(Adult Initiated,Shared Decisions with Children)的梯次。正式协商前有关议事会的相关事项,包括议事会Logo、宣传页样式、活动场地、议事长的选举等环节无不体现了儿童参与的能动性和自主性。并且,协商提案是儿童主动探寻、自主讨论后形成的结果。以上环节都体现了“儿童发起并主导”(Child Initiated and Directed)的高阶参与梯次。协商达成一致性成果后需要儿童议事会提交社区居委会确认后公示,这也做到了“儿童发起并与成人分享决策”(Child Initiated,Shared Decisions with Adults)这种最高阶的参与梯次。
儿童在协商议事的全过程中扮演发起者、参与者、决策者、监督者等多种角色,这些角色共同塑造了儿童的“能动性”,也实现了儿童的自主型参与。诸如,在某次针对小区“垃圾分类”的议事会活动中,儿童就体现出了自主型参与的特征。案例中,小区内商户与居民的垃圾类型差异较大,统一的管理标准使得双方怨声载道。儿童议事会的成员们发挥自身的洞察能力,主动且及时地发现这个问题后,一致决定将“垃圾分类”作为本次的协商议题。前期,参与者们利用课余时间在家长陪同下两人一组,自行开展小区垃圾分类现状调研。有的成员主动在小区垃圾桶旁站岗,督促居民在扔垃圾时分类投掷;有的成员选择在小区广场开展街访调研,合作制成微视频,该视频在小区业主群内广为流传;有的成员通过走进公司楼宇对公司保洁员工展开了一次访谈。
议事会成员K(10 岁,男):阿姨您好,请问您在打扫卫生过程中会进行垃圾分类吗?
X 公司保洁员:哪有那些时间搞呀,每天打扫整层卫生累得要命嘞。
议事会成员W(10 岁,女):公司物业对垃圾分类有什么要求吗?
X 公司保洁员:要求倒是有的,但是我们都是一大清早就把打包好的一整袋垃圾直接丢在回收处就可以了,有人专门拉走。
议事会成员K(10 岁,男):阿姨您觉得公司内哪些垃圾最多?
X 公司保洁员:废纸非常多,他们大公司呦每天废掉的A4 纸都是一箱一箱地往外搬。还有他们的外卖包装袋、饮料瓶这些。
通过现状调研,议事会成员们在社会工作者的协助下总结出一份《H 社区“商户—居民”垃圾分类现状调查报告》,成员代表就此份报告向S 市妇联做口头汇报,并得到了上级批复。这一报告在社区内部引起巨大反响,并成为儿童参与的范例被媒体报道。事后,儿童议事员们备受鼓舞,更加提升了他们对社区公共事务的关心程度,培养了他们作为“社区主人翁”的责任感。在儿童议事员的主动发起下,又有关于社区公共设施建设与维护等议题进入到协商程序。由此看来,人的公共精神既是一种不可或缺的责任观念,也是有效治理的基础(张贤明、张力伟,2020),培养负责任、有责任感的公民需要从儿童抓起。H 社区在促进儿童实现政治社会化的进程中,也建构起一条以“责任”为脉络的儿童成长之路,此举将有利于儿童习得主动负责的政治观念,塑造儿童自主型参与行为。在正向反馈的不断激励下,儿童能够在日常生活中主动融入社区公共事务管理当中,为解决社区公共事务贡献力量。
基于上述的参与式观察,笔者发现儿童在参与社区公共事务中培养了自身的民主认知、提升了社会交往能力和公共精神以及塑造了自身的民主行动力,以上素养囊括意识、能力、行动三重维度,契合了政治社会化的评价要素。然而,H 社区的儿童议事会在提升儿童政治社会化水平的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的实践梗阻。从根本上看,儿童参与基层协商摇摆在“活动”和“实质性参与”两种形式之间。并且,由于儿童参与的相关机制的建立缺少相应的对照经验,使得这一机制在现实实践中仍面临诸多困境,削弱了提升儿童政治社会化水平参与路径的效力。
基层协商民主可持续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基层政府和干部对协商民主的认知态度和支持力度(郭雨佳、张等文,2022)。不可否认,一些官员仍然对儿童协商的规范性及可行性存疑。虽然H 社区的儿童议事会已经成为争相模仿的典型案例,社区党委的重视程度一直很高,给予该创新治理项目自由的实施空间和丰富的资源。但是,这种“自由”空间更多表现为让儿童议事会以活动形式的多次开展,而非最终的协商成果落实。一方面,在媒体报道和上级部门的正向评价中,他们认可社区开展的儿童议事会是一次具有创新性的基层民主实践。但是另一方面,他们对儿童身份的认可仅停留在“参与”的层面,仅把协商议事当作一场“课外活动”,在多数情况下拒绝承认协商结果的有效性。基于此,基层政府及干部在儿童协商结果的落实阶段出力甚少,关注度也不高。不仅如此,基层协商在基层政府的绩效考核指标中也常常忽略成果落实这一最终环节,导致基层政府只关注议事会开展的次数而非每次开展后如何落实、落实情况如何的相关问题。以上的事实暴露出儿童参与基层协商蕴藏形式主义危机的问题。
诚然,儿童作为议事会的参与主体而言确实存在阶段性发展特征的一些劣势。例如,H社区的儿童议事会参与者中鲜少有人具备协商成果的提炼总结能力。儿童参与者在协商过程中常表现出较高的积极性、更活泼生动的参与氛围,而在每次活动后的总结发言环节经常出现无人发言的状况。儿童议事会的整个过程中以文字形式出现的报告、提案、汇报等都出自承办机构的社会工作者之手,在成人的帮助下儿童协商议事才能顺利推进,儿童全覆盖式的参与只是一种理想化的参与模式。不论是基层在落实儿童议事成果上的懈怠,还是儿童自身协商议事的限制,最终都将导致儿童议事会的成果落实不到位。一旦儿童参与者无法直观感受到社区在议事会后的相应改变,他们就会产生消极的情绪。
我们已经写了小区公约呼吁大家都要按照规定停放家里的汽车和电动车,可是为什么我早上上学的时候还是发现很多电动车挡住了单元的大门?(议事会成员Y,女,10 岁)
人们对于民主的评价和信任往往是结果导向的(蒂利,2015),儿童参与亦复如是。协商成果的落实是一种产生物质利益的“客观获得”,使社区居民急难愁盼的生活琐事得以解决,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居住空间和公共服务。只有在“客观获得”的前提下,儿童才会产生诸如幸福感、认同感、满意度、参与感等一系列的“主观获得”。协商成果的落实一旦落空,儿童议事会的参与者就会对协商的民主参与方式产生怀疑,将会剥夺他们的“主观获得感”。在这个意义上,在心智发展尚未成熟的年龄阶段参与到民主当中是一把“双刃剑”,基层政府更加应该时刻提防由于协商落实的程度不足导致儿童获得感缺失的这一现象。
家庭不仅是生活的基本空间,也是最接近儿童的政治社会化媒介,对儿童的政治社会化水平产生最深远、最全面的长期影响。研究表明,父母与子女相处的时间越长,关系越亲密,培养方式越民主,儿童的政治认知程度就越高(季乃礼、李志亮等,2013)。故而应充分发挥家庭,尤其是父母在儿童政治社会化过程中的基础作用(胡港云,2021)。H 社区在社区层面培养儿童民主意识,给予儿童参与公共事务的平台和机会。但是,社区忽略了家庭这个微观的政治社会化培育机构,未能有效链接起“儿童个体—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资源网络。正如一位社区干部指出:
我们确实忽略了家庭这个环节……我们现在在努力,希望能够找到一些方法,把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联系起来,共同发挥作用。(社区党委工作人员Q)
众多研究已经表明,父母的沟通方式、家庭教养方式、父母个人的政治素养都将显著影响他们后代的政治社会化水平。H 社区儿童议事会的成员监护人们并未被纳入议事会活动当中,或者仅仅被视为“观察者”角色置于协商议事的流程之外。假如儿童在社区中体验到了民主,但是其生活的家庭却缺少民主的氛围,那么也会导致儿童产生一定的心理落差。倘若H 社区在项目设计阶段考虑到家庭的重要性,就可以设计与儿童议事会活动同时开展的家长并行小组活动,共同盘活家庭和社区的功能。例如,家长和孩子在初期各自参与不同的活动单元,儿童议事员接受社区的民主认知教育,他们的监护人则接受有关民主教养方式、家庭沟通技巧、个人政治素养提升的相关培训,并在家庭生活中以民主的方式和孩子进行沟通。在现实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协商议事会也可以分为“儿童议事会”和“家长议事厅”两个板块,双方可以通过互相观摩对协商和民主产生更深刻的理解。质言之,教育是一个场景联动、内容协同的系统工程,任何一个独立场景的教育都难以发挥出最大的效能。所以,只有让民主教育充盈在儿童生活的每一个场景中,儿童才能够对民主产生正确的、完整的认知,也才会真正地相信并认同全过程民主的广泛性、真实性与有效性。
协商民主被当作程序与手段嵌入社区治理结构时,治理主体及其行为互动过程的复杂多变将会影响协商民主的实践方式,导致社区协商技术难以实现全面一致性(黄盼,2022)。协商技术的梗阻在基层协商中时有发生,儿童作为协商主体时,有关协商技术与协商过程的张力只增不减。尽管社区被视为较小规模的协商民主空间,但对于儿童来说,开展议事会所需的协商技巧超出了他们能力的界限。儿童的参与能力和协商技术的要求之间存在张力,儿童对协商的程序规范和技术理性只能做出有限回应。从儿童福利政策的视角来看,现代儿童发展观体现在“以儿童为中心”,儿童是儿童福利事业的核心(刘继同,2022)。儿童议事会的目的体现在尊重儿童参与权的同时,解决儿童关心的社区公共领域中的问题,通过服务儿童来营造满足儿童发展福祉需要的友好社区。协商流程的参与“友好”就体现在儿童议事会理应服务于儿童主体,并非凌驾于儿童的参与能力之上。受限于儿童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程序的履行能力,儿童协商议事会的协商效率低、协商过程成本高。过于复杂繁琐的协商程序不仅会使协商过程推进缓慢,也会挫伤儿童参与协商的积极性。因此,社区亟须对参与者进行规则指导,不断优化协商程序,适度简化协商流程,真正把“以儿童为中心”原则落实到协商的各个环节。
H 社区儿童议事会起初的设计愿景中,既容纳了重视儿童权利的意蕴,也包含了发展以儿童为中心的福利事业之决心。然而,在全然的美好设想下,实践行动仍存在限度。协商参与者的基本要求是需要具备公共精神(徐旭水,2022),但公共精神对儿童自我发展水平要求较高,儿童议事会参与者们正处于向“社会我”逐步转向的人格心理发展阶段,此时他们对公共精神、集体主义、奉献精神等的理解还处于萌芽阶段。从对H 社区的参与式观察中不难发现,协商过程中儿童议事会成员可以顺利表达自身观点,却有一部分参与者难以耐心倾听他人观点,过分注重自我而忽略了协商中必须做到妥协让步同坚守观点相统一的原则。并且,大部分参与者也无法做到审慎对待自身观点,无法掌握协商技巧。这些问题都削弱了儿童的交流效果,难以在沟通中促进儿童之间的交往。在协商中儿童相较于成人更容易缺乏理性,平等交流、审慎思考对他们而言是一个更高标准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参与需要儿童议员们能够掌握议事会的协商流程,理解并遵守议事规则;广泛参与就需要他们能够在良好的主观意愿基础上,扩大参与领域,解决更为复杂多样的公共事务难题。其中,一旦协商技术的要求忽视了对儿童参与能力的考量,儿童议事会也就背离了“以儿童为中心”的理念,积极参与和广泛参与就难以达成,儿童福利政策的落实就困难重重。最重要的是,关于儿童友好社区的营造也将变为虚光幻影,参与者的政治社会化提升过程将会放缓或者停滞。
提升儿童的政治社会化水平是促进儿童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也是儿童福利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创造条件鼓励儿童参与基层事务,不仅能够让儿童在真实的民主体验中提升政治社会化水平,也体现出对儿童权利的尊重。S市H 社区的案例提供了一个鼓励儿童协商来提升儿童政治社会化水平的方法,并且在实践过程中也被证明其具有一定效果。质言之,儿童以协商方式参与到公共事务领域,从三个维度提高了儿童的政治社会化水平:(1)培养公共精神和制度认同;(2)提升语言表达能力,促进社会交往;(3)在日常参与实践中形塑民主行动力。提升儿童政治社会化水平的实践逻辑表明,在营造儿童友好型社区时应锚定“以儿童为中心”这一儿童福利政策目标,在社区这个政治社会化的场域中搭建儿童协商议事平台。以此为载体,儿童积极广泛的参与是提升他们自身政治社会化水平的根本要素。
然而,案例同样表明儿童议事会在实践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结构性梗阻。为了切实构建好提升儿童社会化水平的社区平台,充分发挥儿童协商平台的效能,不仅需要从协商的角度切入,也要从日常生活以及其他政治社会化的媒介进行破题。第一,从顶层设计的角度看,优化儿童参与基层协商的机制,首先要打破其蕴藏的形式主义危机。无论是促进儿童成长还是推动治理创新,本身都不是政绩工程,而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国家治理责任向度在不同领域的贯彻落实。第二,鼓励儿童在日常生活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通过自己的思考来解决问题。儿童的民主参与是日常生活中的民主的重要实践形式,儿童参与基层协商,就是让儿童在解决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问题时做出自己的努力。日常生活中的民主体验感也将提升儿童的公共责任感,也会让儿童树立起对民主的信心。第三,构建提升儿童政治社会化水平的全链条媒介。家庭中,家长以民主的方式同孩子协商问题、解决问题;社区中,鼓励儿童参与到社区公共事务当中,让他们提意见、说想法;学校中,关涉学生切身利益的问题也需要学生自身的参与。为此,不同媒介之间的衔接才能够协同地发挥好提升政治社会化的具体效能,才能让儿童在场景的转换中始终保持一致的政治认知和政治态度。
正如杜威(John Dewey)指出,社会环境通过让不同的个体参与到能唤醒并强化某些冲动、具有某些目的并要求承担某些后果的活动中,塑造出他们在行为中的精神倾向和情感倾向(杜威,2019)。儿童的政治社会化水平正是通过不同的“社会环境”来共同塑造的。诚然,儿童参与基层协商只是提升儿童政治社会化水平的一种方法,但却是行之有效的路径。社区作为民主参与的重要实践场景,有责任为提升儿童的政治社会化水平贡献更多力量。但是,仅仅依靠儿童协商这一平台并不能够完全提升儿童的政治社会化水平,提升儿童的政治社会化水平是一个多要素、多媒介协同的系统工程。就儿童协商这一个重要环节来说,其设计与实践也是一个具有复杂性的专业问题,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社区的制度设计、社会组织以及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指导以及家庭学校的共同配合。H 社区的案例提供了提升儿童政治社会化水平的经验,但是这一经验是否能够有效推广,还需要多案例的比较分析。与此同时,未来的研究也需要以质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探索影响儿童参与的不同要素,进一步厘清“强参与”与“弱参与”背后蕴含的因果关系,并以量化的方式具体测量儿童政治社会化的水平,使得相关的研究更具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