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的奇幻风格

2023-09-28 13:51白草
百家评论 2023年4期
关键词:通感风格幻想

白草

内容提要:莫言小说的奇幻风格,主要体现在修辞方面,而通感的运用,在他的中短篇小说里面尤为突出。通感既是修辞方式,更是想象、幻想、情感、认识以及技巧等等因素的综合反映,由此而形成独特的语言、修辞风格,便把他与当代多数作家边界清晰地区别开来。

关键词:幻想 通感 艺术感觉 文学技巧 风格

莫言的艺术感觉好。

莫言的想象力丰富。

莫言更拥有奇异的幻想力和表现力,生猛,尖新,放纵,令人联想到梁简文帝《诫当阳公大心》中一个著名说法“文章且须放荡”a。

莫言多写他人未曾写过的题材,是其显眼的风格标志。莫言自述,他的文学目标,“盯着那个荆棘丛生、没有道路的地方”b。

同样,他也写常见题材,写人所熟悉的生活。推陈出新,化腐朽为神奇,更难。举一个例子。逃婚、抗婚,文学中历久弥新的主题,多少作品关注过、描写过,它是地上发生的事情,是地上的悲剧。莫言小说,却一下子写到了空中,写到了树上。换亲,这是今天不加注释便难以理解的一种交换陋习,把女性当成了物。有一个名叫燕燕的女孩子,即系受害者之一,她被迫嫁给黑大汉,一个四十岁的光棍,以换取黑大汉的妹子给自己的哑巴哥哥为妻。燕燕太美了,修长的双臂,纤细的腰肢,容长脸儿,细眉高鼻,双眼细长,“像凤凰的眼睛”,单在形体上即显示了“超出常人的美丽来”。她不愿意,但没办法;她要反抗,却无力量。直到新婚当日,猛可间看到一脸麻子的丈夫,止不住嚎叫一声,撒腿往外跑,跑到田野里,冲进麦浪里。全村男性紧追在后面,全村的狗也加入追赶行列。他们下了狠劲,使出死劲,跑了媳妇,这可是整个村子的耻辱。包围圈渐渐缩小了,形势急迫,这当儿燕燕又突然绊倒在麦浪中。男人们手拉手,如拉网捕鱼一样,往前逼进;黑大汉已在心里谋划着如何狠揍她,打服她。读到这里,心软的读者肯定一阵阵揪心,完了,燕燕便是插翅也怕难逃捕网了。不过,且慢,你要相信莫言,他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作家,他就是不一样,他偏要把燕燕写得飞起来。燕子能飞起来,燕燕当然也能:

突然,一道红光从麦浪中跃起,众人眼花缭乱,往四下里仰了身子。只见那燕燕揮舞着双臂,并拢着双腿,像一只美丽的大蝴蝶,袅袅娜娜地飞出了包围圈。(《翱翔》)

最终燕燕落在了村东墓田的松林里,落在最高的一株松树上,而且是在顶梢的一簇细枝上。燕燕美丽丰满,体重少说也有一百斤,可那树梢稳稳地承载着她,轻轻起伏,一点儿也不显危险,任由树下狗吠人叫,乱作好笑的一团。

莫言把单纯的悲剧写成了悲剧和喜剧混合体:树上面,是悲剧;树下面,是喜剧。树上,一只类似美丽的大鸟的影子,在树冠之间飘动。有时,落下一阵阵凉露水珠,好像燕燕的泪水。此为略写。树下情景,则以铺陈笔触,描写众人纷乱鼓噪相。让人印象深刻的是黑大汉,他打出了一张道德牌,牌面上还涂抹着一层人情味:“燕燕,你还是个人吗?你要有一点点人味,就该下来!”此处所用“人味”,无丝毫讽刺、挖苦意思,就看谁把这种名为“人味”的道德纸牌抢先、强行抓在手里。燕燕最终被古老的弓箭射中了,落地后又被兜头泼了一桶狗血,以防她身上长出羽毛再飞走。

以今天的标准,燕燕还是个孩子。

莫言有不少小说专写少儿形象,皆用幻想方式。《铁孩》里的小男孩,喜食铁条铁筋,嚼得又酥又脆;《枯河》《拇指拷》里的孩子,便是死了,其灵魂依然在行走。还有几篇,如《透明的红萝卜》《初恋》《大风》《大嘴》等,都可归入此类系列。少儿言语表述有限,幻想发达,莫言则用心体贴他们的世界,幻想着他们的幻想,细微表现他们还不太会选择、组合的言语。

莫言的老辣之处在于,他不多说一句题外话,让情节说话,让人物说话。大体而言,莫言的风格热情狂放,汪洋恣肆,小说中人物,尤其小儿形象,从心所欲,想上天,便立刻飞起来;想吃铁条钢筋,抄起来就吃,“咯嘣咯嘣”的,嚼得香脆。总之,想干什么便干什么。但人物的行为、情节的发展,又全然合乎艺术之“矩”,合理,且合度。

从心所欲,又不逾艺术之矩,此为莫言艺术的一个显著特征。

对莫言小说一般化的认识,常常聚焦于其中的残酷因素。作家写残酷,不见得喜好残酷,此为常识,何须多言。莫言小说有时显得蔑视人,实则蔑视的是人性里面的恶,而非人本身。莫言小说有大温情在,关注、描写小儿心灵世界及其命运,即为充分证明。他不赚取读者的眼泪,却给人以深切的感动,还有感动之后的思索。福楼拜说:“那些不值四分钱的情节剧,使我为之落泪,而歌德从未使我热泪盈眶,我唯有敬佩而已。”c

莫言小说的另一面——对人的命运的大温情、大关怀,容易被忽视。

莫言小说中,特别能体现其幻想力的修辞手法,是通感。

据莫言自述,20世纪80年代第一次读福克纳《喧哗与骚动》(李文俊译),至第4页两行句子:“我已经一点也不觉得铁门冷了,不过我还能闻到耀眼的冷的气味。”读到这里,莫言合上了书,感觉好像福克纳拍了拍他的肩,说:“行了,小伙子,不用再读了!”d

小说人物闻到的气味不仅“冷”而且“耀眼”,这个句子激动了莫言,激活了他已有的记忆。很多年前,看到结了白冰的早晨,自己不是也闻到过“耀眼的冷的气味”么?未读福克纳之前,莫言创作《透明的红萝卜》,其中人物黑孩就能听到头发落地的声音。当时,莫言对自己这种打破常规的、对世界的奇妙感觉方式还很不安,担心不被认可。现在好了,福克纳都用了,用得这么贴切,自己便有了底气。他仿佛听到福大师鼓励的声音:“小伙子,就这样干!”e

“闻到耀眼的冷的气味”,是《喧哗与骚动》主要人物白痴班吉的感觉。这个句子前面,先分写了“耀眼”即视觉和“冷”即触觉,“我们走出门口。阳光很冷,也很耀眼”,这是一句;“我能闻到冷的气味”,则是另一句。接下来,以嗅觉方式把视觉和触觉统合一处,三种感觉便相通了。译者李文俊加了一个注释:“班吉虽是白痴,但感觉特别敏锐,各种感觉可以沟通。”f

闻到的气味既“冷”又“耀眼”,形诸文字描述,便是典型的修辞方式——通感。所谓通感,即把视觉、听觉、味觉、触觉等诸感觉打通、联结起来。莫言小说里,各种感觉之间畛域消失,无分此疆彼界,而且所用以描述的词语,相互之间增色,尤在声音、颜色、气味等方面,新异凸显,超乎寻常。

比如,莫言写声音,不写声音本身,也不用他物发出的声音来形容,而是用声音可能引起的反应来反衬。《丰乳肥臀》里的老八上官玉女,生下来就看不见,是盲女,可她的声音委实太好听了,好听到什么程度?小说写道,那是一种“嘤嘤不绝的、又软又轻的哭声”,“这是连太阳和月亮都要聆听的哭声”。何种声音会好听到连太阳、月亮都愿意聆听?天籁。比天籁还要动听的声音,是什么?八姐的哭声。这当然是一种极致写法,不能再有更高一级词语了。

还有一种修辞法,用可见的物系列来描述,也就是用视觉物象把听觉形象化了。《天花乱坠》里有个女歌唱演员,脸上一片大黑麻子,经常戴着个大口罩在幕后伴唱。她的嗓音好听极了,引起听者强烈的联想。小说先用了否定法:

人的嗓子,怎么能发出如此美妙的声音呢?不像公鸡打鸣,也不像母鸡下蛋;不像鲜花,也不像绿草;不像面条,也不像水饺;比上述的那些东西都要好听好看好吃。难道我们听见的都是真的吗?能发出这种声音的女人会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呢?

听者系村民,故叙述者以眼前经常可见之物、并且拿有用与否作为标准,能吃能用的,即是上好之物。接下来再用肯定法描写,又把具有时代性的因素加了进去,作为一种审美比照:

“蒙山高,沂水长,俺为亲人熬鸡汤……”几句歌儿从幕后升起来,简直就是石破天惊,简直就是平地一声雷,简直就是“东方红”,简直就是阿尔巴尼亚,简直就是一头扎进了蜜罐子,简直就是老光棍子娶媳妇……百感交集思绪万千,我们的心情难以形容。

写到这里,莫言似乎欲罢不能,进一步以具体的物品来比拟麻脸女的歌声:

还是说那个女大麻子,人家张口就唱,那条嗓子,光滑得像景德镇的瓷器,连一点儿炸纹都没有,简直是绝了后了,盖了帽了,没法子治了,只能用天生地养来解释了,除此之外别无解释。

嗓音與景德镇瓷器是两个不搭界的概念,它们之间没有任何共同因素,但“炸纹”一词却将二者毫无违和感地联结、组合了。瓷器之细腻、光滑、圆润等品质,正可用于嗓音、歌声。瓷器和嗓音,为生活中所多闻、常见,术语中亦非生僻。将两个常见之词强行拉郎配,即刻产生出一种新鲜、奇特的效果,也就是“陌生化”效果。此非丰富的想象力或幻想力所能办到的。

同篇小说还写了一个小皮匠,也是一脸黑麻子,但身材、手艺都不错,而且也有一副好嗓子。只要开口,便两眼发光:“一马离了西凉界,……青是山绿是水花花世界,薛平贵好一似孤雁归来……”,听者不由发自内心地喝彩,大声叫好。那是什么样的声音呢?小说写道,凡听到这声音的,都进入了歌声所创造的氛围,“忘记了人世间的痛苦和烦恼”。然后具体形容,“他的歌唱像一群美丽的鸟,在我的故乡一百年前的夜空中飞翔;他的歌唱像一股明亮的水,从小店里漫出去,在我的故乡一百年前的大街小巷里流淌”。以下铺叙的传奇故事中,重复运用。小皮匠的歌声钻进了一大户人家的小姐心灵中,“话说那天夜里,小姐正在闺房里写诗,突然听到一阵美不胜收的声音,像一群美丽的鸟,像一股明亮的水,穿越了她的窗户,进入了她的房间,准确地说是直接进入了她的心”。

莫言并不满足于为通感而通感,并不止于写出几个漂亮的句子。他有大的意图,描写中已经内涵着可资咀嚼、回味的意思。至少在两个麻子歌唱者身上,形体的残缺与优异的禀赋,刚好成正比。小姐深深地爱上了未曾谋面的小皮匠,日思夜想,过度思念导致相思病。家人知道小皮匠丑得不成样子,“说他三分像人七分像鬼都是美化了他”,便请来家中,让小姐于帘后偷看。不看则已,一见之下,顿时昏了过去。醒后霍然痊愈,相思病一下子好了。这个情节里面,还蕴含着浪漫主义文学观念,例如雨果《巴黎圣母院》里的夸西莫多,形体之丑与心灵之美,形成强烈对比。麻子的歌声,即是心灵之美的外化形式,麻子的容貌则不敢恭维。艺术与现实是冲突的。艺术和艺术家之间,并不总是被社会同等对待。19世纪法国戈蒂叶提出“为艺术而艺术”观念,据批评大师彼得·盖伊研究,其实这一观念后面的背景,常常被忽略了。准确的提法应该是“为艺术家而艺术家”,盖其时艺术备受关注,而创造了艺术的艺术家则普遍受到轻视,生活困窘,一生落拓g。

声音具有力量,如《红高粱家族》余司令带队伏击日本人的军车,司号员刘大号对着天空吹起喇叭,“暗红色的声音碰得高粱棵子索索打抖”,这还不算多么稀奇;声音有力量并且有速度,这就有感觉了,新鲜了;而能“看到”声音以充满力量的速度升空,则大显奇特。短篇小说《大嘴》,有一小男孩,嘴巴大到可以把自己的一只拳头塞进去。愤怒至极时,将拳头硬生生塞入喉咙,动作太猛,嘴里全是血。这是一个孩子、也是人体达到的极限,口腔胀痛,呼吸维艰,此时便出现了奇怪的感觉进而幻觉:男孩看见方麻子用力打鼓,“鼓面震动时发出的声音,与金色的阳光碰撞在一起”;他还“看到那些鞭声和马蹄声,从红色的灰尘中蹿起来,仿佛一支支明亮的火箭,拖着长长的尾巴,直钻到高天里去”。

除了声音,莫言小说中对颜色、气味的描写,亦多用通感手法。写颜色:

在渐渐西斜的深秋阳光里,白花花的杨树枝聚拢上指,瑟瑟地弹拨着浅蓝色的空气。冻一样澄澈的天空中,一绺绺的细密杨枝飞舞着;……

他摔倒在沙窝里时,月亮颤抖不止,把血水一样的微光淋在他赤裸的背上。(《枯河》)

再如写气味:

他从怀里摸出烟锅,装上烟,用那个散发着浓厚汽油味的打火机打着火。辛辣的烟味如同尖刀,刺破了槐花的香气。(《牛》)

“浅蓝色的空气”“血水一样的微光”等,多少还残留着福克纳式的造句痕迹,但烟叶之辛辣、有如尖刀“刺破”槐花散发出的香气,则属莫言的发明,是其想象力、幻想力的充分体现。

钱锺书《通感》写道:“诗人对事物往往突破了一般经验的感受,有细深的体会,因此推敲出新奇的词句。”h莫言写人物时,紧贴着人物,“细深”地体会人物的感受,体会不同情境中人物的不同感觉,并以新奇的词句加以表达。比如《金发婴儿》里突然瞎了眼的老人,视觉功能丧失了,听觉则非同寻常地发达了,早晨睡来,“听到太阳正嘎嘎吱吱地响着,像一条老牛车一样在爬着上坡路。红光撞到云霞时,吱溜吱溜叫着,村西头响起一声鸡鸣。”合乎人物自身及生活情境,这些通感修辞手法新奇而又自然,并非为通感而制造通感、为新奇而追求新奇。

小说中动物说话,系一种常见模式。新时期文学里,较早写了动物与人对话的,是张贤亮《男人的一半是女人》。章永璘在沼泽地里放牧,坐骑大青马突然开口说话,同他谈起了哲学;也谈到人的心理一旦受到伤害,生理上必然出现问题等等。张贤亮借马之口说自己的话,以“舒愤懑”,用意明显。这匹骟马形象刻画得亦马亦人,有马的质性,也被赋予了人的灵性。王蒙《青狐》也写过马说话,女作家青狐结识了评论家杨巨艇,后者所写社会批判性文章有如泰山压顶、气势不凡。晚上,青狐失眠了,迷迷糊糊中感觉床上有一匹马。床上怎么会有马?这且不管它,先骑上再说,大马不停地扬头,抖马鬃,打响鼻,长嘶起来,而且开口说话了,滔滔不绝——“然而”“甚至”“消除”“头脑”“时代”“前进”等等,说着说着,又像朗诵,又像呻吟。莫言小说题目则直接叫作《马语》,骏马恋上了自己英武的主人,谁知有一天主人竟扶一个浑身散发刺鼻脂粉气息的女人骑上背,马吃醋了,心中恼怒,神情恍惚,注意力欠集中,一头撞在树上,撞瞎了两只马眼。

马说话,已不稀奇。但是动物的肉说话,牛肉、羊肉、马肉、猪肉说话,煮熟的牛肉、羊肉、马肉、猪肉说话,而且唱歌;说得深情,唱得动情,这便是莫言的幻想和发明了,似乎当代小说中还没有过类似描写,肉竟然会说话、唱歌、跳舞,一力诱惑它的主人。罗小通,长篇小说《四十一炮》的主人公,被封为“肉神”,只因他对肉有感觉、有感情。他能听到肉说话,看到肉上面长出许许多多小手,向他摇摆摇摆,又勾又动。罗小通只要走到大锅前,锅里面的肉便发出愉快的尖叫声,“肉的晶莹的眼泪迸发出来,肉的眼睛亮晶晶地盯着我,肉的眼睛里洋溢着激情”;手一触及,肉会发出呻吟声,“因为幸福而颤抖”。小说从“第二十八炮”开始,笔致淋漓、放纵,描写罗小通吃肉时出现“肉晕”现象,吃着吃着,便吃醉了。喝酒喝醉,日常经验;吃肉醉人,或许生活中真有此现象,小说里的描写尚不多见。

肉能醉人,是一种游戏笔墨,但也不尽然,不全是。莫言把爱肉、嗜肉的感觉写出来了,其中寄寓着历史和社会的内涵。王蒙曾说过,莫言写感觉,“还没有成熟到把这一切感觉、勇气以及中国人常说的才、学、识和经验、经历并驾齐驱融会贯通的程度,所以就产生了一种倾斜”i。实际上莫言不止于写感觉,他关注的要更为广阔,他的才气难掩,热情洋溢,愤懑亦然,怎么会仅仅满足于写一点感觉?写吃肉以及“肉晕”、醉肉,正是基于历史和现实。莫言小说的基础广大、延伸。回溯历史,中国古代只有贵族才有吃肉的资格和权利,一般平民吃不起。曹刿说的“肉食者谋之”,从一个侧面亦可见出。孟子“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至少说明到了战国时期,一个人活到七十岁时,才有可能吃到肉,条件是“不失其时”,也就是不打仗,没有战争破坏。便是今天,生活之富裕程度,不要说与古代比,与三四十年前比,已大大超乎想象之外。即便如此,肉食依然是一个未可忽视的因素。故而可说,莫言小说恣肆般描写吃肉,其实是在写一种历史,写一种愿望。

罗小通被老兰任命为联合肉类加工厂洗肉车间主任,这尊“肉神”的工作理念是,一定得是对肉有感觉、有感情的人,一句话,唯有真正爱肉之人,才能生产出好肉。是戏语,又非戏语,亦庄亦谐。去掉游戏成分,这句话,这个理念,不也近似于得道之语,可适用于一切行业、领域,包括文学艺术吗?对文艺抱有热情的人,不一定能写出好作品;但对文艺没有热情、只想利用者,一生也不会写出一行值得记忆的文字。

莫言小说多荒诞因素,也多荒诞形式。这也是莫言小说一个较显著的特点。按西方荒诞派文学定义,世界和人生没有意义,人都是“孤独的生灵”,“人生本自虚无,并终将化为虚无”,因而生存就是一件“既痛苦又荒诞的事”j。莫言小说却异于此,多表现为荒诞其外、热情和希望其里。长篇小说《十三步》,整容师李玉蝉把邻居方富贵老师整成了丈夫張赤球的容貌,让后者悄然外出经商。方、张既是邻居,又系同一办公室的同事。这种换容情形,想一想都太刺激了。本身是自己,容貌却成了熟人。从此,言谈行为举止时时记着须非己出,这不出岔子才怪。变貌,作为一个主题或类型,莫言小说不是第一个写。法国著名作家埃梅《变貌记》,一篇有名的小说,容貌丑陋的主人公有一次无意间照镜子,丑八怪变成了年轻美男,并没有因为失去本来面目而诧异、而痛苦,反倒主动改换姓名,与以前朋友、熟人交往,甚至利用美貌勾引自己忠贞贤惠的妻子。莫言小说则不同。方富贵被整成了张赤球,苦恼不已,隔壁就是妻子,却不能去亲近;路上遇见熟人,不知怎么打招呼。变貌,在这里或可说也变了一个角度。常言道,人与人交往,有时得迫使自己换位思考,难乎其难哉。变貌,比这难多了。

荒诞出自幽深的幻想,而幻想,则一定显化为技巧。运用某种技巧,改变视角功能,角度变了,熟悉的对象也跟着变化,变得新鲜甚至陌生。比如饥饿主题,很难写好了,许多作家都从各自角度写过。王蒙《失态的季节》里,描写了一个人饿得受不了时,哪管什么尊严,满脑子想着鸡蛋、油条、米饭、汤圆、红烧肉和清蒸鱼,向众人哀求道:“如果现在有谁能赏我一口这些吃的,我情愿给他下跪我情愿管他叫爸爸呀!”汪曾祺一篇散文中写了一个老头儿骂街:“我80岁了,叫我挨饿!……”k俄国著名文论家什克洛夫斯基说:“正像牛会吃光青草,文学题材也会被吃光,文学手法也会像衣服那样被穿旧磨损。”l具备敏感的文体意识的作家,他们开始写作时都会关注周围同行们的写作,往大里说,这些作家头脑中有着强烈的文学史意识,知道哪些形式、题材适合自己,又得避开哪些领域、生活,以便走出一条不重复他人的路子。

莫言写饥饿,另开新路,就像他在茅奖感言中所说,眼睛盯着荆棘丛生、没人去过的地方。短篇小说《嗅味族》,与众不同,写了一个孩子,看着一锅黑乎乎的野菜汤、发了霉的咸萝卜条子,心中暗自得意,原来他早就吃饱了,吃的是大人们无法想象的美味。他和于进宝小哥哥共守着一个秘密——于家井里有一条地洞,洞里住着长鼻人,长鼻人拥有丰富的食物,而且饮食方式独特,用餐时只用鼻子闻一闻即饱,闻后的食物倒进暗道,流入河中喂鱼。一个孩子肚饿,想着好吃的食物,这是梦想、幻想;一口井里有地洞,洞中生活着长鼻人,则是荒诞情境了,它所表现的主旨远远大于单纯对食物的渴求,尽管描写美味部分不惜笔墨:

终于,我们看到了,在前方的一个宽敞的大洞里,有一个平展展的土台子,台子上摆着三个巨大的黑陶盘子,一个盘子里放着一方方的肉,像砖头那样厚,颜色金黄,冒着热气,肉的上面撒着一层切碎的香菜末儿。一个盘子里放着十几只脑袋扎到肚子里的鸡,颜色金黄,冒着热气,鸡的上面撒了一层花椒叶子。一个盘子里放着一头小羊,颜色金黄,冒着热气,小羊身上插了几根翠绿的葱叶。大概有二十多个人,团团围着盘子,都跪着,屁股后边拄着一条粗粗的尾巴。

荒诞情境悄然变化为一个奇异、丰富的童话世界。按什克洛夫斯基的研究,在童话世界中,一切事情都要出现三次。长鼻人的洞府中,美味陈列,异常诱人,三个黑陶盘中,置放着三种肉类。同一句子“颜色金黄,冒着热气”,三次形容之。行动上也出现了三次:长鼻人先闻,离开;男孩和于进宝次之,大吃而特吃;食毕,长鼻人邀请两个男孩一同跳舞。三种行为完成之后,大家这才坐下来交谈,此时,于进宝站起来致谢:

于进宝小哥哥说,我们是两个饥饿的孩子,今天很幸运地来到了你们的地洞,受到了你们友好热情的招待,吃到了从来没有吃过的最香最美的食物,我们真是全世界最有福气的孩子,我们回到上边即使马上死掉也不冤枉了。

这段话里不无令人感动和心酸的成分。是什么因素会使一个四处寻找食物的男孩,脱尽身上的野气,表现得文质彬彬呢?吃饱肚子的时候。人只有吃饱了才会顾及体面,变得文雅,懂得自尊和尊重他人,于进宝的答谢辞充分证明了这一点。《管子》“衣食足而知荣辱,仓廪实而知礼节”,这是一个又旧又新、永远都不会过时的道理。

童话世界自成方圆,有其规则。长鼻人送客出洞时,盛情邀请他们经常来做客,同时又恳求“不要把这里的情况对外人说道”。这个细节显示了它的来源——“桃花源”,陶渊明创造的一个“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世界。长鼻人的请求,即出自“此中人语云:‘不足为外人道也”。莫言不只从外国文学中汲取有益成分,从福克纳、马尔克斯那里借鉴句子、情节、主题等,也化用中国古典文学中的情节、人物等,如长篇小说《十三步》第六部引用的一个故事,一女子拿扇子扇丈夫坟头新土,以便及早再嫁,即取自《警世通言》。

技巧会改变形式,甚至会改变题材本身,莫言深得此中三昧。尤在面对一些现实题材时,更能体现技巧的重要性。贾平凹是当代作家里面始终紧盯着现实来写的小说家,他说过一句颇耐咀嚼的话:他的小说时常关注现实,却总是落后于现实至少十年时间。十年时间段,即是消化、思索的过程。莫言小说亦多直面现实,却是依靠技巧,看似荒诞的形式,实则提供多个观察视角。站得远一些,这也是文艺心理学所强调的“距离”。技巧造成距离,形式也制造距离。2000年修订版《十三步》后记中,莫言写道,“事件是容易陈旧的,但技巧历久长新”,这部长篇小说证明着他“在小说技巧探索上曾经做出的努力”。当代作家中,张贤亮也是很早注意到文学技巧的作家。1983年作《写小说的辩证法》一文中,张贤亮引用了黑格尔《逻辑学》里的一句话“锄头比由锄头所造成的……工具保存下来”,发挥了这一理论:“……人发明了锄头是为了种粮食,生产粮食是人的目的,然而,粮食这个合目的性的有限目的会消失,锄头却流传了下来。这也可说明,某种文学技巧,会比运用这种技巧之前所设定的有限目的保存得更久……这也可说明技巧作为一种文学手段单独存在的合理性。文学史上有大量的例子:某首诗、某出戏、某篇小说,它所表述的主题甚至被人忘却了,而它运用的独特的技巧却一直被人所称道,并且作为独立于所表现的内容之外的手段流传至今。”m

法国著名文论家罗兰·巴尔特说:“……技巧是一切创作的生命。”n这不是一个关于文学生命的全称判断,但它包含的道理永不过时。

莫言所创造的小说世界里,充满了奇幻色彩。这是一个幻想的世界,你不能拿现实这把尺子打量它。

英国小说家伍尔夫说:能够提供一种幻想,一种逼近真实的幻想,还有什么比这更能证明一个作家的伟大呢? 她又说:幻想的东西,只有在我们习惯了之后,往往才可以接近真实o。

上官金童,《丰乳肥臀》主要人物之一,已经42岁了,还依恋着乳房,就是为了吃一口奶。他得了“恋乳厌食症”。你不可拿现实的标准评价上官:什么?这人已到“不惑之年”了,还在吃奶,真不识羞,连三四岁的小孩子都不如。这是用现实中三四岁孩子的标准,衡量虚构文本中四十岁人物的行为。艺术有它自身的内在逻辑,它内含着多种意味和意义:一个四十岁还在吃奶的人,他眼中的世界与那些总在陷人于坑的同龄人眼中的世界相比,是多么的不同。

莫言,就是有着幽深幻想的作家。

著名作家阿城《闲话闲说》记载了一则故事:

八六年夏天我和莫言在辽宁大连,他讲起有一次回家乡山东高密,晚上近到村子,村前有个芦苇荡,于是卷起裤腿涉水过去。不料人一搅动,水中立起无数小红孩儿,连说吵死了吵死了,莫言只好退回岸上,水里复归平静。但这水总是要过的,否则如何回家?家又就近在眼前,于是再趟到水里,小紅孩儿们则又从水中立起,连说吵死了吵死了。反复了几次之后,莫言只好在岸上蹲了一夜,天亮才涉水回家。p

读了这则故事,感觉有趣、好玩,且由不住发笑的,或许多少有点懂莫言了。

注释:

a〔梁〕简文帝:《诫当阳公大心》,王运熙、顾易生《中国文学批评史》(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139页。

b莫言:《讲故事的人》,浙江文艺出版社2020年版,第74页。

c韦勒克:《近代文学批评史》(第四卷),杨自伍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20年版,第12页。

de莫言:《说说福克纳老头》,《感谢那条秋田犬》,浙江文艺出版社2021年版,第27页,第28页。

f福克纳:《喧哗与骚动》,李文俊译,人民文学出版社2019年版,第4页。

g彼得·盖伊:《现代主义》,骆守怡、杜冬译,译林出版社2017年版,第18页。

h钱锺书:《七缀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69页。

i《王蒙文集·谈话录(下)》,人民文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202页。

j艾布拉姆斯等著:《文学术语辞典》,吴松江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3页。

k汪曾祺:《老董》,《汪曾祺散文全编》(伍),人民文学出版社2019年版,第1657页。

l维·什克洛夫斯基:《第三工厂动物园》,赵晓彬、郑艳红译,四川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37页。

m张贤亮:《写小说的辩证法》,《张贤亮选集》(三),百花文艺出版社1995年版,第661页。

n罗兰·巴特:《结构主义——一种活动》,高建平、郑国旗主编《西方文论经典》(第五卷),安徽文艺出版社2014年版,第411页。

o弗吉尼亚·伍尔夫:《普通读者》,马爱新译,人民文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60页。

p阿城:《闲话闲说——中国世俗与中国小说》,作家出版社1998年版,第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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