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梅剑华
实验哲学兴起于21世纪初,它主张用经验科学的方法,尤其是用心理学的调查方法研究传统的哲学问题。实验哲学是继逻辑实证主义、自然主义之后,哲学科学化的又一次系统性尝试。
我所理解的实验哲学的四重证据法:第一重证据是直觉,方法为量化分析方法;第二重证据是描述性理由,方法为质性分析方法;第三重证据是规范性理由,方法为苏格拉底对话方法;第四重证据是哲学中既有的论证和现成的概念区分,或者可以广义称之为哲学文本,方法是概念分析。严格来说,证据和方法之间有区别,但又有联系,有什么样的证据,相应就具有什么样的方法。“四重证据法”关注证据和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有什么样的现象,出现了什么样的证据就相应采纳什么样的方法。
对四重证据法的讨论揭示了实验哲学本身的价值,也为实验哲学的未来开展提供一种可能性。实验哲学在领域中经常被划归为元哲学、哲学方法论的领域。实验哲学对哲学最大的贡献就是提供了一种不同于以往的哲学方法,因此方法论的讨论就是实验哲学的核心。
讨论实验哲学的价值,需要回顾分析哲学的基本方法。当代分析哲学,尤其以弗雷格、罗素为代表的分析哲学,将当代数理逻辑分析技术引入到哲学论证之中。当我们要辩护某一哲学主张时,通常我们会将它用清晰明确的论证进行表述,首先对使用的概念进行比较明确的界定,然后通过概念和逻辑构造一个形式化的论证。一个论证分为两个部分:前提和结论,前提和结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演绎推理,只要前提为真,结论就为真。例如,前提P1、P2、P3;结论C。这样一种形式化的表达使争论双方立刻就能看到彼此的差异。通常来说,构造论证很少出现从前提到结论之间的逻辑推理错误,双方争论的核心是某一个或某一些前提是否为真。前提是一些大家觉得明显为真的命题。一般有以下两种使前提为真的根据:第一,根据科学证据为真。不过,我们很少直接把科学证据用作前提,有时候只是作为一种约束。第二,根据分析或逻辑为真。例如,我们不能使用逻辑上明显互相矛盾的前提。但仅仅逻辑上为真的东西,并不能帮助我们推出更多的东西。逻辑在某种意义来说也是作为一种约束。如果一个论证是演绎推理,那么结论就不会比前提更多,只是通过推理把前提中没有明确表述的东西表述出来。逻辑实证主义者接受上述两种证据,哲学变成了一种对概念的澄清活动。
但20世纪50年代以来,伴随形而上学的复兴,传统哲学的诸多问题重新回到分析哲学的讨论之中。哲学家寻找在科学证据和逻辑分析之外的证据,因此直觉被引入哲学论证中来。哲学家主张直觉上认为某个命题或主张是必然为真或普遍的,这一说法对命题为真具有辩护作用。毫不夸张地说,直觉在当代分析哲学讨论中占据非常核心的地位。何谓直觉?一般认为,直觉就是人们在面对某个说法、某个思想实验或某个问题现象时一种直接的、非推理的反应或倾向等。哲学家不再进一步去论证这种直觉本身的可靠性,而是把直觉作为立论基础,进一步构造论证,阐述主张等。
实验哲学家就会设计实验去调查常人的观点实际上是否会与哲学家所主张的直觉性观点一致。因此,实验哲学兴起的一个核心动机就是,认为哲学家通常所理解的“人们普遍相信……”或思想实验引出的“普遍直觉”实际上是不可靠的、不普遍的,要对真实的人类哲学直觉进行系统调查,进一步确证或证伪既有哲学论证所依赖的直觉。
实验哲学的主要方法是量化方法,包括两种:第一种是社会心理学常用的问卷调查,第二种类似于认知神经科学的脑电测试方法。就此而言,心理学和神经科学中广泛采用的量化分析构成实验哲学的第一重证据法。
2004年,实验哲学学者决定对克里普克提出的普遍存在的因果历史直觉做一个经验检测,确认人们是否实际上具有广泛普遍的因果历史直觉。检测表明,东方人和西方人并没有共享的语义学直觉,因果历史直觉并非普遍存在,因此克里普克所做的反驳描述主义的论证是要被削弱的,他不能诉诸直觉内容为自己的理论主张辩护。实验语义学的主要工作就是围绕上述研究展开。不难看出,量化分析对论证前提和思想实验所依赖的直觉进行的检测有力地表明了直觉是不可靠的,建立在此直觉基础上的哲学理论是沙中之塔。这种方法让哲学家在形成哲学理论时,需要进一步寻找直觉之外的其他基础,从而对传统哲学理论构成了挑战。
不过,在对实验语言哲学的探究中,会发现量化分析的缺陷:第一,实际的哲学主张并非完全非此即彼的立场。受试者会选择居间立场或者混合立场,希望找到一个各取其长而去其短的理论。第二,人们在回答非此即彼的哲学问题时,所依赖的并非完全是直觉,而是有其理由的。受试者在接受心理学调查时,在阅读问卷时,已经启动了推理和反思的机制,而非单纯的直觉反应。
基于量化方法的实验哲学遗漏了沉默的大多数。要想得到真实的结果,需要进一步引进质性分析。实验哲学应从对直觉的研究走向对理由的研究,而要研究理由,首先要引入质性分析方法。
质性研究兴起于20世纪五六十年代,在七八十年代成为社会科学的主流方法,直到90年代才被引进心理学研究领域。从实验哲学的质性分析方法来看,它主要采取面对面2~3人访谈和小组座谈等小范围的讨论形式。
实验哲学的质性分析方法可以表现为针对大众进行的深入、具有导向性的访谈。导向性访谈属于半结构访谈,与全结构化访谈不同。它只需要确定大致的访谈方向,而不需要精确的结构,不然无法进行实质访谈。访谈是半结构的,议题是事先设定的。访谈者可以通过一些具体的问题,来检测被访谈者是否真实地理解了主题。如果受试者不能完全理解议题及其相关概念,访谈者需要通过尽量日常的介绍让受试者理解。相反,全结构化访谈要求访谈者在整个流程中严格遵循事先规定的程序,必须问事先拟定的问题,严格遵循问题的先后顺序。
质性研究设置了开放式问答,受试者无须给出“是”或者“否”的选择,也无须对某一个观点陈述进行评级,而是用自己的话去回答问题或面对面的访谈。使用质性方法可以获得参与者如何思考和讨论哲学问题的理由,尽管量化研究也可以,但是质性方法可为研究者提供更为深入丰富的理由。
实验哲学的其中一种定义就是对直觉的经验研究。通常所理解的直觉都是指非推导的判断、无意识的推理过程,而质性方法关注更多的是反思式判断和推理过程。利用质性研究,把反思和理由纳入实验哲学的范畴中,是值得探索的一条路径。
量化研究和质性研究是两种比较典型的科学方法,在自然科学中主要是量化研究,在社会科学中则是以量化研究和质性研究相结合,不同领域的权重有所不同。在实验哲学领域,目前的主流研究是在心理学和神经科学中广泛采用的量化分析方法,但是,逐渐地开始有学者提出应该将社会科学中主要是社会学和人类学中广泛采用的质性研究方法和上述量化分析方法结合起来。与量化研究相比,质性研究更强调和受试者之间的互动,通过受试者本身的讲述来搜集受试者对某一问题的看法。质性研究不仅重视一对一的访谈、也重视小组讨论,这种方式很自然地让人想起古希腊哲学传统中的苏格拉底对话方法。
通过对话与反思来调查大众对哲学问题的看法有如下重要环节:当被访谈者回答某些问题时,访谈者会指出被访谈者存在的概念混淆,让被访谈者通过面对质疑进行反思,进一步形成较为系统成熟的看法。这样,我们就可以搞清楚被访谈者关于某个哲学问题的真实想法。被访谈者运用自己的经验和观念来回应访谈者基于常识的问题,并捍卫自己的立场。每一次访谈都是一次思想历险,虽然访谈对话的结果可能和最初的预测完全相反,但这种历险总是有方向的、有目标的。对大众的深度访谈可以理解为一种大众的概念分析,不是为概念提供充分必要条件,而是在实际地使用相关的概念去谈论、评价、理解相关问题。由此所获的数据可以称之为苏格拉底式知识,获得数据的方法也就是苏格拉底对话方法。
质性分析和苏格拉底对话方法的根本区别在于:质性分析虽然可以帮助研究者拿到比量化分析更准确的数据,但也只是反映了大众经验的主观性和片面性。从量化分析到质性分析,是从主观、片面的直觉性经验到主观、片面的反思性经验,而要达到理性认识,需要接受苏格拉底式诘问,最终确立自己的想法。这个时候获得的想法就是客观的、可靠的,是真正值得重视的数据,而不仅仅是实际的数据。从质性研究到苏格拉底对话,是从经验主义到理性主义的飞跃。
哲学研究者在通过苏格拉底式的讨论辩难之后,需要更进一步对重要的概念进行严格的定义、区分,构建论证,得到结论,这就是当代分析哲学所提倡的概念分析方法。
在第四重证据法的视野下,实验哲学是一种“跳出概念分析的概念分析”。首先,通过概念分析建立的论证和结论为实验哲学提供基本的研究对象;其次,在设计实验调查问卷时,需要从概念分析方法出发,设计一份完全消除哲学概念的问卷;最后,在对实验方法、数据和结论之间关系进行讨论时,需要运用概念分析方法,回应批评和寻找新的实验方向。显然,概念分析方法的运用贯穿实验过程始终,但它作为实验对受试者的呈现却是避免运用哲学概念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实验哲学是“跳出概念分析的概念分析”。以下我们依次对这三个层次加以说明:
第一,概念分析为实验哲学提供基本的框架和素材。否定的实验哲学主要批评论证前提或定义所依赖的直觉。没有概念分析论证,就没有量化分析实施的前提依据。当然这里的概念分析方法,并不像量化分析一样,是实验哲学的内在方法,而是在间接的意义上构成实验哲学的方法。即,实验哲学研究者必须具有概念分析能力,才能有效利用量化分析去研究,否则就不知道量化分析的对象。
第二,概念分析方法有助于研究者设计出更为合理的调查问卷。语言文字表述构成了调查问卷的核心:故事陈述、问题设计等。设计问卷需要敏锐的语言分析、概念分析和对实验思路的论证重构。按照实验哲学的要求,为了尽可能测出大众关于某一哲学问题的直觉,就不能在问卷中使用特定的理论术语以及可能影响真实选择的语言表达或叙述模式。这就需要通过概念分析清除可能的概念障碍,也就说通过概念分析达到问卷去概念化之目的。概念分析不仅仅在设计问卷时有用,在对结果的阐释中也具有实质性作用。没有对实验的概念分析,实验的数据就仅仅是数据,而不具备理论的含义。
第三,概念分析方法有助于研究者展开与概念分析风格的哲学学者的实质对话,并在基本的共识之下,进行新的实验调查。应该说,实验哲学研究是在面对概念分析风格哲学学者的批评中发展起来的。
实验哲学家可以通过概念分析表明对大众直觉的调查实际上就是对判断的调查,以此回应批评者对直觉的质疑。实验哲学还可以进一步补充引入质性分析和苏格拉底对话方法来研究受试者给出的纯粹描述的理由,以及通过对话反思之后的理由,把三种数据放在一起比对,通过概念分析形成比较客观的判断。在这个意义上,四重证据法是一种方法的多元论。
概念分析方法内植于实验哲学研究。概念分析对实验哲学的深入研究具有实质性作用,引导了实验研究的方向。概念上的考虑应该获得经验的确证,实验数据和实验结论的关系需要概念澄清,这样的哲学论断才具有价值。概念分析不仅可以是哲学性质的,而且不拒绝哲学性质的概念分析的运用。这就有效地驳斥了那些认为实验哲学由于诉诸实验因而不是哲学的观点。因为,正是概念分析本身凸显了实验哲学的哲学性质,表明它和传统哲学的概念分析甚至概念思辨并不是不相容的。
对实验哲学方法论的反思也让我们重新看待科学方法和哲学方法之间的关系:哲学虽然在研究主题上和科学有所不同,但二者在方法上存在相似性。逻辑经验主义追随科学,以逻辑方法、科学方法为确证标准,一方面获得了客观性的标准,另一方面却因为这一标准而取消了传统的形而上学。实验哲学可以看作是一种新阶段的逻辑经验主义,在传统形而上学重新回到哲学中之后,对形而上学论证所依赖的直觉进行经验检测,既承认传统哲学的地位,又运用科学方法对其基础进行批判,这使得哲学可以建立在更稳固的基础之上。在这个意义上,实验哲学又是一种批判哲学,是对哲学本身的批判。
本文首次系统提出实验哲学研究的四重证据法,一方面对于实验哲学研究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新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也丰富了现有的哲学方法论。实验哲学从哲学家的专家论证转向大众立场,更为贴近真实的人类生活。实验哲学和传统哲学互为补充,互相校正,对于推进哲学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