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网络文学的“终结”既不是宣布网络文学的死亡,也不是指网络文学的虚无,而是指社会学意义上类型进化的相对停滞。面对早期网络文学遗产,我们需要对网络文学的范畴进行追问和反思,在类型学意义上肯定网络文学“终结”后所形成的后文本的历史价值。后文本作为当代类型小说的主流,其变迁和升级为当代中国类型文学走向世界提供了新的可能,同时呼唤用网络新媒介写作的文学概念来替代网络文学的技术概念。
【关 键 词】网络文学;后文本;类型化;类型小说
【作者单位】吴长青,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广州大学中国文艺国际传播研究中心。
【基金项目】2023年中国文联理论研究部级课题重大项目“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与文艺国际传播战略策略研究”(ZGWLBJKT202303)。
【中图分类号】I206.7【文献标识码】A【DOI】10.16491/j.cnki.cn45-1216/g2.2023.12.006
本研究探讨的“终结”既不是当代美国哲学家、美学家和艺术批评家阿瑟·丹托(Arthur Danto)所说的“艺术终结论”,也不是黑格尔美学意义上的“终结论”,而是网络文学在社会学范畴中联合生产被个体知识产权在社会生产层面上的“终结”[1]。按照储卉娟从大众共有知识生产到个体知识产权确权的法理论证,从2013年网络文学共有知识生产模式的“终结”(2013年底,盛大文学宣布全面接管起点中文网,召开作家大会,进一步提高明星作家写手的地位和待遇;2013年9月,整合之后的腾讯文学进入公众视野;2013年之后,以版权为核心的多媒介、资本化发展路径将网络文学带回到公司化经营为主体的传统出版体系)至今,已经过去了10年,这10年间中国网络文学经历了怎样的历程?未来出路在哪里?这是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
早期的网络文学共有知识生产模式被后来的个体著作权取代后,网络文学已经退回到出版社模式,只不过是以网站形式代替出版社,因此我们今天所讨论的网络文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数字出版物。笔者认为,研究网络文学,只有将范畴缩小才能锁定研究对象,只有进一步研究其范畴才能回答什么是网络文学。当下,由于对网络文学的本质缺乏统一的认同,研究网络文学的学者、从事网络文学出版工作的运营者以及政府管理部门在对网络文学的认知上并不一致,大致存在起源(历史)、文本、价值、功能等几个方面的争议。笔者根据多年的观察与研究体会,选取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文本做论述。
一、如何面对早期网络文学的遗产
这里的早期可视为20世纪90年代末至2013年,时间跨度有20多年。这期间,网络文学作为一种集体化的合作大生产,在其共有知识模式主导下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规模,正是基于底层逻辑基础上创作量的积累形成了数以亿计的类型小说。尽管有些作品还不能称为文学,但其存在的意义恰恰不在于单文本的质量,而是在海量生产与阅读互相促进基础上类型的加速进化[1]。在有些批评家眼里,网络文学这种快销品的生产和消费模式是反“类型”的,至少是逐“类”反“型”的[2],这也是很多批评家坚持网络文学不等于类型小说的主要原因。因此亟须明确的是:网络文学与类型小说是一种什么关系?我们需要厘清两个范畴才能对这个命题进行总体判断,一是类型小说的范畴,二是网络文学的范畴。
张永禄认为,类型小说是关于一类小说的总体艺术法则。任何小說都是一种抽象结构的体现,该结构在铺展开来的过程中有各种各样的可能性,而类型小说就是其中一种理想的可能性[3]。为了阐释这个范畴,张永禄特别引用法国类型小说理论家托多罗夫的“普遍语法”概念,将话语特征中所包含的“叙事语法”作为构成类型小说文学性的要素。这里的文学性类似于俄国结构主义者所指的“诗学”[4]或称“诗性语言”(北美新批评家也使用这个称谓,大多数中国网络文学从业者反对文学研究者套用传统概念阐释网络文学,此处为解构,而不是阐释)。
大多数人认为,网络文学的范畴是媒介性和市场化。媒介性既包含作者与接受者(读者)的互动,又突出以读者为中心而不是以作者为中心的存在方式,而市场化除有市场机制的运行外,还具有可灵活延展的产业功能。技术和市场决定了网络文学的本体特征,如果将网络文学和类型小说比作两个圆,那么它们的交集部分仅凭互联网是不能完整概述的。因此,将网络文学直接等同于类型小说显然是不合适的。这使我们反过来检视媒介性和市场化是否能够作为网络文学的范畴,这也是近年来学界对网络文学起源问题所争论的热点,至今仍未达成共识。网络文学的媒介性是其与生俱来的一种技术手段,而不是网络文学本身,网络文学的本质不是媒介,充其量说,媒介使得网络文学的本质得以显现,没有媒介的技术手段就无所谓网络文学的存在,但是技术手段绝不能等同于本质。同理,市场化也不是网络文学的本质,而是作者和读者在互动机制加持下的市场性需求功能,也就是说,技术手段和市场功能是网络文学的本质。
张永禄提出“用算法提升类型学研究的科学性”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其研究团队选取网络文学“男频武侠”与“女频武侠”来分类观察性别阅读差异对网络武侠小说迥异审美特征与气质的影响[3],其研究所用的采集工具是一款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爬虫工具——“后羿采集器”。需要强调的是,这款机器既不是在进行逻辑推理,也不是在语义表意空间里运转,而是基于科学实证手段在实体文本里进行信息采集,依据网页内容科学分析网页的数据、文本等具体内容特征,最终形成对网页的相应评价。它既不存在于虚拟语言表意空间中,也不存在于人的抽象思维里,而是存在于互联网的拟真文本空间里。因此,在文学范畴上,文本的内容才是网络文学的本质。
但是这个文本既不同于传统印刷文本的物理性材质,也不同于传统作者和读者各自独立、彼此分离的非同一性。吉云飞在讨论网络文学起源时强调了互联网特征对新文本的意义:“为应对核战争威胁而生的互联网,最底层的逻辑是去中心化——互联网的基础结构是按照‘分组交换的方式连接的分布式网络,在技术上赋予各个节点相对平等的权利。这一去中心化的底层逻辑在技术层面决定了互联网不存在中央控制的问题,让所有的参与者都有了说话的权利。”[5]这段话既包含了网络文学充分必要的技术因素,也体现了互联网文本构成中最具革命性的一面。如果仍以技术性以及作者和读者协商式的同一性创作作为网络文学的范畴,后者也只不过是前者的进一步阐释,可以视为“因”,而不是“果”。至此,文本作为网络文学的存在方式不言自明,无论是技术还是拟真的文本,均可视为与文本有着密切关联的外在的“物”。因此,从现象学的角度来说,技术和市场只解决了一个问题,即文本因何而来,又为何是目前这个样子。
严格来说,以上所探讨的网络文学范畴存在一个预先的设定——它是技术的,也是市场的。如果不是因为需要与类型小说划分界限,这个问题就没有探讨的必要。如果我们放弃这个预先的设定(或称为规定)来继续追问与反思网络文学的范畴,那么我们会发现这个设定同样是有问题的。假设我们回到15世纪德国人约翰内斯·古登堡改进活字印刷术前的某一天,看到市场上有了《古登堡圣经》,我们也许会得出同样的结论——它是技术的,也是市场的。这也意味着,当初我们以网络文学命名20世纪末的互联网写作,并不是从文学范畴着手、着笔,而是从媒介范畴、技术范畴着眼、着言。因此,当我们言说网络文学时其实只是说出了一个现象,在时间上只是一个具体的点,而不是一段时间,更不是一段历史。如果有人追问,时间到哪里去了,历史又到哪里去了?那么回答是,文本,还是文本。这同样意味着,只有放弃网络文学这个空泛的命名才能回到其本真上去[6]、找到它的普遍性,我们既不需要探寻它的起点,也不需要用技术发展的阶段论来概述它的历史。这也解决了学者们的焦虑:网络文学如何入史?否则,网络文学只能属于网络文学技术发展史,抑或是网络文学商业(文化)史,而不是文学史。
借鉴伽达默尔文本化意义上的前文本[7]范畴,我们可将网络文学文本作为后文本来理解。与其探寻网络文学的起源、历史,不如研究网络文学的反文本、伪文本和前文本来得更为学术化。从这个层面来看,终结前的网络文学其实就是一部类型进化史,它既不同于传统的中国类型小说史,也不同于西方类型文学发展史。因此,早期网络文学留给我们的遗产不仅有各种进化的类型(包括不能称为文学的伪文本、前文本和言语碎片),还有局部的思想文化史。
二、网络文学的文本本质
回到结构主义者以功能作为文学性的来由,我们需要追寻主导网络文学(为保持写作前后的统一性,本段继续沿用“网络文学”的概念,暂不采用“网络新媒介写作”这个名称)文本演化的力量。世界性的文学史认为,文学的演化与马克思和达尔文的社会革命及自然演化有相似之处[4]。因此,问题又被引到网络文学的本源,即回到区别于互联网技术的“人”这里。
杨晨认为:“新一代的年轻群体与长辈相比,有了许多显著的不同,其中比较显性的一条就是个性化,他们不再盲从大流,而是追求自我、追求个性,小众文化往往更能打动他们。”[8]个性化是从创作主体的趣味上说的,小众是从受众接受角度思考的,如何能够保证这两者的同一性?显然,互联网技术完美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如果将“个性化”“小众”看作网络文学的范畴,那么我们会发现这有些牵强,因为这充其量可被看作网络文学的两个外延概念,它们并不能指向具体文本的“诗学”内涵。
回到类型小说的范畴,我们需要探究网络文学文本中有哪些“诗学”特征是“个性化”“小众化”的,即所谓的“普遍语法”。此时,我们需要反过来理解,即作者通过什么样的手段来满足受众趣味。如此一来,类型小说与网络文学文本呈现一种互为张力的关系。广义的类型小说可以吸纳泛义的网络文学的各类文本,狭义的网络文学文本中也有类型小说,其交集中的阴影部分可被看作文本的“诗学”特征。如此一来,我们说“类型小说包含网络文学,网络文学兼有类型小说”也就顺理成章了。
但仅有这样的答案远远不够。如果我们将现代性作为类型小说的前置,那么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剪断网络文学与类型小说的深度关联。从哲学本体来看,网络文学不仅具有现代特征,而且是受后现代解构特征影响的一种文化思潮;从文本类型来看,网络文学恰恰以类型小说的方式实现了文体的自然演化。与类型小说“成规”不同的是,網络文学从来就不是凝固的,而是一种具有无限开放性的文本。究其原因,一般认为“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的社会环境,自上而下的思想文化解封,激活了民间大众的想象力,这股思潮渗透社会经济理念之中,历久演变,成为社会文化的一种另类生产力。它也是激发表达欲、参与欲的外部因素”[9]。可见,时代背景也可以被看作网络文学前文本的历史动因。回到网络文学的“终结”上来,当这些历史动因减弱时,网络文学的进化速度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这里排除了技术性进化因素),网络文学类型进化也随之递减(从技术角度上看,随着各类新媒体的发展,网络新媒介写作一直存在,各种新文类同样也会不断增加,但这是另外一个范畴)。
综观网络文学的多种类型,基本基于当代青年崇尚实用、娱己的需要,对此笔者曾提出采用“功能”体系来评判网络文学的文学性,“在这种无等级的融合中产生的协商、平等的评价机制为网络文学形成自己的独有机制提供了道德上的支持。于是,娱乐作为一种生产力也有了自身的道德、伦理基础,正是这样的伦理基础,为娱乐社会化向个性化转化提供了合法性基础”[4]。这可以被视为网络文学类型文本生成的社会学基础,网络文学也因此被看作大众文学的分支,或者说晚清民初的通俗文学在当代的另一种翻版。
按照文学批评家保罗·H·弗莱的观点和判断,从文学史的角度来说,占主导地位的文学性总是短暂的,当新的创作手法出现,旧的创作手法就会退回到类型中去,他指出,一旦我们开始谈论正在变成主导性的手法,我们就必须相应地考虑主导地位的短暂性[4]。从这层意义上来说,网络文学文本中含有“变”与“不变”的两重性,前者是体现主导性因素的“变”,后者即为“不变”,即具有类型小说特点,并且有非常具体的“诗学”特征。
这样一来,我们可以将网络文学中的骨干题材和主导类型完全分开,主导性原则可以决定网络文学文本最终属于哪一种类型。所谓网站在内容上贴标签,也就是特指某个具体文本的主导类型,这个主导类型并不由作者自己决定,而是由网站管理者根据读者和市场来决定的。当然,文学网站目前所贴的标签十分笼统,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文化的变迁,标签将越来越明晰(这是细分市场的需要)。
从横向来看,孑与二的《唐砖》和月关的《夜天子》都是借某个历史朝代的氛围、背景进行故事虚构,虽然也是一种历史视角,但从类型上来说,贴历史标签不一定准确,即使贴上了历史标签也不能说它们是历史类型小说,于是我们就会采用架空、穿越等概念来指代这种拟真手法的类型。相反,如《新宋》《隋乱》《开国功贼》等架空历史小说,由于采取现实写作手法,反而带有某种历史特征。从纵向来看,在不同时期,同一个题材呈现的类型也有不同。我们该如何看待这种变异呢?张永禄指出,小说的类型变异对类型来说是好事,是小说充满活力的表现,探索特定小说类型的叙事语法只是给出类型的叙事规则,这个规则是生成性的、协调性的、规约性的,而不是僵化的,也不是权威规定的。对具体的小说类型而言,语法不是枷锁,而是“鞋样”,每个创作者都要根据自己“脚”的实际情况来处理“鞋样”,最终目标是要做出舒服合脚的“鞋”[3]。虽然类型小说是一个整体,小说类型是具体的一类,但这不仅不能将类型小说的“变”排除在外,反而说明了类型小说为什么会变的逻辑。个体的“变”,聚量就是整体的“变”,这也是对僵化、永固的小说类型进行一种证伪。
夏志清曾把中国明清之际的职业小说家和文人小说家做过比较,他发现文人小说家确实更刻意地专研其写作技巧:他们不以平铺直叙为足,每每加插一些自创的寓言和神话,目的在于自娱,乃常于描述中加入幽默成分;他们缀笔行文,确实有点玩世不恭,却正因如此,他们更富创新性和实验性,因为不必迎合广大读者,他们行文大多较为散漫,以包罗各种慎思明辨、文采风流的事物[10]。如果将吴承恩的《西游记》与罗贯中的《三国演义》比较,虽然前者有唐三藏取经的历史记载,后者有《三国志》的影子,在骨干题材上它们都有历史的痕迹,但它们仍然不属于历史类型小说。而从主导类型上来说,《西游记》的神魔类型和《三国演义》的军事类型都成为后世文本的主导类型。
在此意义上,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网络文学“终结”的真正意味,其既不是类型的死亡,也不是网络新媒介写作的停滞,而是类型进入经典和迎来网络新媒介写作勃兴所带来的新文类的诞生。
三、网络文学的类型变迁与升级
网络文学的变迁是当代社会发展的缩影,它所反映的不仅仅是青年的精神面貌、媒介的变革、国家对互联网治理等带来的多层面的文化气象。顾彬将网络文学看作中国当代文学的一部分,并且从世界文学的角度判断中国当代文学的创作现状。我国青年学者吉云飞在探讨网络文学起源时指出,类型的起点是人类的自然、社会欲望,某一类欲望固定的成体系的表达和满足就是类型化。在这一视野下,严肃文学也是类型化的,无非是属于更重要的类型,处理的是人类生活中被认为最重要的活动(通常是政治活动和哲学活动)。就此而言,我们如今定义的类型小说的概念是狭义的,它关联的并非只是分类学的问题,关键是高与低的价值分判。吉云飞所说的高与低的价值分别是针对传统严肃小说分类而言的,所谓文体偏见、类型偏见(其背景和原因不是本文论述的范围)既与我们的文化传统有关,也是传统等级社会意识形态的具体显现。从现代知识分子的视角而言,就上文夏志清所提到的文人小说家和职业小说家的历史渊源,两类创作者都带着各自不同的价值旨趣,其背后不仅与各自的生存状况联系在一起,而且与后世接受和评价也是不可分的。相比传统类型小说的存世与传播,当代网络文学创作实践就其丰富性和广延度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是,网络文学所经历的处境与其“个性化”“大众化”的外延是一致的,所以我们很难将传统严肃文学的价值高下作为一种工具和方法来判别网络文学的优劣,这种现实境况也为网络文学的变迁预留了阐释的社会空间。
作为网络文学的后文本,当代类型小说不仅吸收了传统严肃文学的养料,也汲取了无数网民的阅读体验和感受,许多优质类型作品不断进化,融合出版机制又将优质网络文学作品源源不断地推向世界。以网络文学现实题材《大江东去》为例。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就有一部与柯云路发表在《当代》杂志上的同名小说改编的电视剧《新星》,主要内容是以古陵县李向南为代表的改革派与顽固派代表顾县长之间的斗争。这部电视剧一经播出,顿时风靡大江南北,获得了巨大的社会影响力。《大江东去》则选取宋运辉、雷东宝、杨巡、梁思申4个改革开放时期受不同经济形态观念支配的典型人物,全面展示了改革开放的风云变幻及其对世俗人心的深刻影响。如果将这两部作品进行比较,无论是在骨干题材的处理上还是在容量上,《大江东去》并不以改革作为骨干题材,而是以不同经济类型之下所属的行业中人的横断面来展示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中国社会和人性的变迁,《新星》则以改革开放之初改革与守旧的二元取舍所进行的博弈作为核心题材。《大江东去》是都市类型小说,《新星》则是改革类型小说。从时代的变迁来看,改革类型走在前,都市类型是改革类型的进阶。从本雅明意义上的“紧急状态”向平民化、日常化转向来看,其逻辑同样是成立的。这两部具有时代深刻烙印的作品,在类型上具有极高的辨识度,特别是呼应了时代和大众对改革的热情期盼以及对伟大时代的充分肯定,虽然在标签上有所侧重,但在总体类型上是一致的,我们将它命名为一个新的类型——年代,这便是一种“变”中的“不变”,总体上都是一种升级的应然性称谓。事实上,除了带有明显时间印记的年代类型,我们还有很多以当下历史事件所发生的时间为标志的年代类型,这类骨干题材小说都具有一定的时代印记。从当下走向未来的过程中,有些作品可能只是昙花一现,不能形成所谓的类型小说,它们的作者也许就成了格雷西亚眼中所谓的“历史文本的作者”[11]。这些历史文本经过一定的时间,最后被承袭下来,继而成为一种新的类型小说,这种现实处境在网络文学的演化实践中始终处于动态变化中。
可以预测的是,网络文学的变迁既有归入类型小说的、成为文学史意义上“修正”式[4]的,也有可能是理想小说的,甚至是高雅的。说到底,网络文学呈现的样貌就是大众的底色,这是网络文学作为一种协商性后文本“诗学”具体体现的特征。如此说来,类型小说将网络文学带向新的重生,并走向世界舞台,亦即建立一种文学性很强的“大文化”语言系统[12],为构建新的“世界文学”体系提供参考。
四、结语
之所以要从社会学基础上提出网络文学的“终结”,一方面旨在重申网络文学的文学范畴,是对网络文学内容文本的一种捍卫,另一方面提出用网络新媒介写作概念代替网络文学,旨在从普遍意义上指出其后文本的类型化特征。最重要的是,我们需要以更高的高度、更严肃的文学责任面对网络文学的世界传播与接受。因此,当我们看到今天很多网络文学平台投入巨资提升翻译质量、编辑水平,也就非常容易理解了。
作为一种互联网现象,倡导全面写作和提高全民阅读的质量并不相违背,网络新媒介写作绝不会停止,但这不代表一定会有高质量的作品涌现。打造高质量的网络文学作品,需要高品位的作者与读者共同努力。同时,我们应通过融合出版整体提升网络类型小说的创作水平,使其稳步融入世界文学,这样才能真正获得世界对中国网络文字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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