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学的史论建构及思想史转向

2023-08-10 07:21祁志祥
艺术广角 2023年3期
关键词:体系建构

摘 要 祁志祥教授30多年的治学历程中,研究了中国美学的诸多重大问题,比如“民族文论的文化透视”“中国古代文论的体系建构”“文学基本问题”“佛教美学的史论建构”“乐感美学原理”“中国美学的历史”“中国思想史”,相关研究成果结集为《中国美学的史论建构及思想史转向》一书,既清晰展现了个人学术研究的历程,也反映了中国文艺学的发展走向。

关键词 中国文论;体系建构;乐感美学;中国美学史;佛教美学;中国思想史

《中国美学的史论建构及思想史转向》不久前由商务印书馆出版,这是记录我学术历程的论文结集。前后七章,分为七个板块,选取不同时期具有代表性的论文,反映过去30多年的学术轨迹。贯穿其中的一个基本的治学方法,是纵横交错、史论互证的方法,或者叫历史与逻辑相结合的方法,同时还有多维透视分析的文化学方法。这或许对青年学者治学不无启示意义。

第一个板块是“民族文论的文化透视”。虽然文字最早变成铅字是在1981年[1],但发表第一篇真正意义上的学术论文是1986年,发表的期刊是《文艺研究》当年第3期,题目叫《平淡:中国古代诗苑中的一种风格美》。20世纪80年代中叶,中国文艺理论界盛行方法论热,用多维的文化学方法分析、挖掘中西文论的民族特色及其文化成因,突破了过去就文论文的线性思路,令人耳目一新。当时陈伯海先生发表在《文学评论》上的论文《民族文论与传统文化》就是这方面的代表作,给我影响很深。该文就是用文化学方法探讨古代文论获得认可的一个成功案例。当时我尚在中学教书。这篇文章的发表对我后来的人生产生了关键性作用。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主任齐森华先生从资料室检阅此文后,来信特意欢迎我报考该系研究生,并向徐中玉先生作了推荐。徐先生因1986年刚招过一届研究生,1987年原计划停招。后来他接受齐先生的建议,在陈谦豫先生的协助下重新招生,我得以在1987年考到徐先生门下,成为徐先生的最后一届硕士生弟子。[2]该文的发表推动我走进中国古代文论研究园地。从儒道佛文化及宗法文化、训诂文化的角度研究中国古代文论的民族品格与成因,成为我研究古代文论的一大特色。考研前还写了一篇《“但见情性,不睹文字”说》,后来发表于1991年的《古代文学理论研究》丛刊上,并改写为《“言意”说——中国古代文学的内容形式关系论之二》,成為《中国古代文学原理——一个表现主义民族文论体系的建构》(学林出版社,1993)中的一个章节。后来我写《中国古代文学原理》,都是按照这个路子。本书选择其中的两个章节《“活法”说——中国古代文论的总体创作方法论》(《学术月刊》1992年第4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中国古代文学研究》1992年第5期全文转载)、《古代文论方法论的文化阐释》(《文艺理论研究》1992年第2期),可见一斑。1993年,我的第一部学术专著《中国古代文学原理》在学林出版社出版。当年上海师范大学的文艺理论教师贾明,以及上海艺术研究所的周锡山、徐州师范学院的吴建民、华东师范大学的田兆元都写过学术评论,分别在《社会科学》(1994年第5期《科学的体系、恢宏的视界——评祁志祥的〈中国古代文学原理〉》)《学术月刊》(1995年第8期《建构中国文论体系的有益尝试》)、《读者导报》(1994年6月20日《走出困境》)、《文论报》(1993年11月20日《民族传统文论的新建构》)发表。[1]

第二个板块是“中国古代文论的体系建构”。20世纪80年代初确定报考古代文论研究生后,鉴于当时通行的文学理论教材将中国文论与西方文论“一锅煮”的情况,我就在想:能否立足于中国古代文论资料,写一部更为有效地解读中国古代文学作品审美特质的文学原理著作。1987年9月—1990年7月,我来到华东师大,师从徐中玉、陈谦豫先生读古代文论研究生。鉴于当时所有的古代文论著作都是按纵向的历史顺序讲述历代文论经典,从横向的逻辑范畴角度阐发中国古代文学理论思想尚是空白,撰写中国古代文学原理的想法愈加强烈。中国古代文学原理不能从古代文论代表人物、代表著作入手,只能从富有代表性的古代文论范畴、命题入手,同时诸环节之间体现出一种显示民族特色的主导倾向。要之,确定叙述的理论框架及其内在原理至关重要。读研期间,我一直在酝酿这个专题。1990年,我的这个思考的结果以《中国古代文学原理构思》为题发表在《社会科学》第1期上,这是关于这个专题设想的最早论述。1990年1月,我在完成硕士论文后投入《中国古代文学原理》的写作。毕业后来到上海市宝山区广播电视局总编室工作,利用早晚的空余时间,于1992年初完成书稿。几经辗转,1993年7月,终于在学林出版社的“青年学者丛书”中推出。当时,中国文艺理论界方法论热余温未退,“老三论”“新三论”是热词。该书的写作方法在“文化学”之外就是“系统论”。它按“文学观念论”“创作过程论”“批评方法论”三个板块,筛选30多个重要的范畴或命题,按照逻辑的顺序,把它们组成一个大系统,并以“以意为主”的“表现主义”统合之。十多年后,“中国古代文学理论”作为“十一五”高等教育指南类规划教材列入计划,该书参选,获得唯一立项,2008年7月在联合申报的出版单位山西教育出版社出版。2018年12月又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修订本。其中,绪论《中国古代表现主义民族文论体系刍议》发表于《东方丛刊》1992年创刊号,《“文学以文字为准”:中国古代的文学特征论》发表于《内蒙古大学学报》1991年第3期,《“定法”说:中国古代文论的具体创作方法论》发表于《文学评论》2006年第2期。2019年11月17日,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文艺理论研究》编辑部、北京师范大学文艺学研究中心、上海政法学院文艺美学研究中心联合举行“《中国古代文学理论》修订本新书发布会暨建构中国古代文论体系高端论坛”,《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20年第4期发表了复旦大学杨乃乔教授、安庆师范大学方锡球教授、中国矿业大学王青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张灵教授的评论文章,《古代文学理论研究》丛刊第50辑发表了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潘端伟副教授的评论。复旦大学杨乃乔教授将该书视为从“中国文学批评史”转向“中国古代文论体系”研究的标志性著作。[1]

第三个板块是“文学基本问题研究”。我虽然以中国古代文学原理的研究成果进入中国学界,然而这是建立在一般的文艺学学理研究基础上的。在研究古代文论的同时,文学本体论、审美论等基本问题一直是我关注、思考的重点。20世纪80年代初,文艺理论教材多从形象性角度界定文艺的审美特征。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文艺理论取得的一项重要进展,是深入到文艺形象背后的情感性说明文艺的审美特征。1989年,我的《文学情感特征的系统透视》一文刊发于《内蒙古大学学报》第3期,就是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之一。在长期思考的基础上,2001年,我写成《文艺是审美的精神形态》一文,系统表达了我对“文艺是什么”的思考,发表在当年第6期的《文艺理论研究》上,后入选《上海作家作品双年选(理论卷)》(2003)。艺术的特征是美,但这种传统观点遭到了现代艺术的挑战和反叛。《艺术与美的关系的古今演变》根据发表在《人文杂志》2014年第10期、2016年第7期上的《艺术美的构成分析》《现代艺术对传统艺术双重美学属性的反叛》加以改写,简要梳理了从古至今艺术与美关系的变化,并提出了自己的反思。文学作为审美的精神形态,作品背后的价值取向实际上是文学发展演变的最终主宰者。《中国现当代文学发展的价值嬗变》原以《从“文学革命”到“革命文学”——论“五四”新文学运动的价值转向》为题发表于《云南大学学报》2009年第2期,从多方面对百年中国文学发展的Z字型走向作出了独特概括。有文艺作品,就有对文艺作品的审美鉴赏。文学作品的美来自题材美与艺术美,因而读者作为审美主体对艺术作品就具有双重审美关系,不可混为一谈。《审美主体对艺术的双重美学关系——谈西方文艺理论中“化丑为美”的一個美学原理》写于考研时期,读研后投稿,受到张德林老师激赏,编发于1988年第1期的《文艺理论研究》,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文艺理论》1988年第2期全文转载,并获华东师大研究生优秀成果奖。本书选文多是宏观问题研究论文,它们是建立在微观研究基础之上的。发表于《文学遗产》2007年第5期的个案研究文章《柳宗元园记创作刍议》,就可见其一斑。

第四个板块是“佛教美学的史论建构”。最早接触佛教知识,是为了理解古代文论以禅喻诗的需要,这在考研时期就开始了。读研期间进一步涉猎。1990年,我在《百科知识》第11期上发表《佛教文化与民族文论》,从十多个方面分析二者之间的交互联系与影响。1993年在我第一部专著《中国古代文学原理》中,从佛教文化角度分析文论范畴、命题的民族品格,是该书的一个显著特点。1996年,在第二部专著《中国美学的文化精神》第五章《佛教文化与中国美学》中,我用16个小节条分缕析了二者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我调整角度,系统回答“佛教美学”学理问题,1997年在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了我的第三部专著《佛教美学》。全书分“佛教流派美学”“佛教义理美学”“佛教艺术美学”三编,21万字,建构了佛教美学原理的最初框架。1998年,我在《复旦学报》第3期发表《佛教美学:在反美学中建构美学》,提纲挈领地阐述了佛教美学观的特点。此文反响超乎预期,中国人民大学《美学》第7期、《宗教学》第8期不约而同作了全文转载。1997年5月,我从上海市宝山区广播电视局来到上海大学文学院任教,选授“佛教与中国文化”全校选修课程,撰写了29万字的《佛学与中国文化》讲稿, 2000年由学林出版社出版,著名佛教学者黄心川先生作序,给予热情肯定。2003年,受上海玉佛寺“觉群丛书”编委会之邀,我在宗教文化出版社出版了《似花非花:佛教美学观》,是个14万字的普及读本。从2002年起,我受出版社之邀,撰写《中国美学通史》,佛教美学成为一条贯穿始终的线。后来把它拿出来加以增改,成41万字的《中国佛教美学史》,2010年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到目前为止,这仍然是国内外唯一的一部专述中国佛教美学史的著作。其前言以《中国佛教美学的历史巡礼》为题,发表于2011年第1期的《文艺理论研究》。其第一部分以《佛教美学观新探》发表于《学术月刊》2011年第4期,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2011年第4期以最大篇幅转载。2017年,增补、改写的37万字的《佛教美学新编》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佛教美学原理得到进一步充实和丰富。2020年,《佛教美学研究的历史行程与逻辑结构》在《学习与探索》第12期发表,这是对《佛教美学新编》来路及构架的提纲挈领的综论。此外,一些个案研究文章也值得注意。如《以“圆”为美:佛教对现实美的变相肯定》刊于《文史哲》2003年第1期,《论华严宗以“十”为美的思想倾向》刊于《社会科学战线》2008年第6期,《佛教“光明为美”思想的独特建构》刊于《社会科学研究》2013年第5期,并被转载于《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4年第1期,等等。从历史与逻辑的角度建构佛教美学原理,书写佛教美学史,成为我之于美学界和佛教学的独特贡献。

第五个板块是“乐感美学原理创构”。既然文艺是审美的精神形态,美是文艺的根本特征,那么,“美是什么”,就成为文艺理论工作者无法回避的问题。存在论、接受美学将美说成是审美主体生成的东西,必然导致艺术之美与文艺作品本身无关,艺术创作也就没有美的规律可循。现象学、解构主义否定美的本质追问,认为这是个伪问题,于是造成理论研究中的表象描述和审美实践中的美丑不分,也证明此路不通。因此,我进入文艺理论研究领域以后,尽管面对着非本质主义思潮,但一直觉得彻底否定本质行不通,所以一直苦苦找寻着文学的定义、美的定义。1998年,我在《学术月刊》第1期发表《论美是普遍快感的对象》,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美学》第4期全文转载。后来,江西高校出版社2000年出版的《美学人学研究文集》、安徽大学出版社2008年出版的《美学人学研究与探索》分别予以收录。2001年4月21日,我在《文汇报》发表《美是普遍愉快的对象》简写版,对这个观点的传播起了进一步的推广作用。本来,我想用康德所说的“普遍有效性”限定美的“愉快对象”不落歧途,但后来发现不行。有些对象能够“普遍有效”地给作为审美主体的人类带来“愉快”,但却是“丑”而不是“美”。所以,十多年之后,我将这个观点修正为“美是有价值的乐感对象”,并为此写了四编、十二章、六十万字的《乐感美学》,2014年获得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立项,2016年3月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建构起材料详实、层次丰富、论证严密的“乐感美学”原理体系。2016年6月下旬,上海市美学学会、上海市哲学学会、上海市伦理学学会与北京大学出版社、《人文杂志》联合举办“‘重构美学的形上之维高端论坛暨《乐感美学》研讨会”。曾繁仁、陆扬、高楠、冯毓云、汪济生、杨守森、马大康、赖大仁、李西建、庄志明、寇鹏程等名家相继发文给予高度肯定。[1]比如复旦大学陆扬教授认为《乐感美学》堪称一部关于“美”的“百科全书”。辽宁大学高楠教授认为“乐感美学”将会引发中国当代美学界的“地震”效应。哈尔滨师范大学冯毓云教授认为以“乐感”为标志的美学学说必将在中国美学史上“独领风骚”。[2]《乐感美学》的前言《“乐感美学”原理的逻辑建构》发表于《文艺理论研究》2016年第3期。《乐感美学》的第三章《“美”的语义:有价值的乐感对象》分别以《“美”的原始语义考察:美是“愉快的对象”或“客观化的愉快”》《“美”的特殊语义:美是有价值的五官快感对象与心灵愉悦对象》为题,发表于《广东社会科学》2013年第5期、《学习与探索》2013年第9期。对此加以撮述的《论美是有价值的乐感对象》发表于《学习与探索》2017年第2期。后来,我因参加日本早稻田大学国际学术会议的需要,另撰《乐感美学:中国特色美学学科体系的建构》一文与会,收于日本2018年12月出版的《中日共同知识创造》一书中。同时发表于国内《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8年第3期,被《社会科学文摘》第6期以最大篇幅转载。

“乐感美学”关于“美”本质的要义有如下几点:一是愉快性,包括“曾点之乐”与“孔颜乐处”、感性快乐与理性快乐、五官快乐与中枢快乐。二是价值性,美带来的快乐是有益的、健康的、积极的、具有正能量的快乐,不等于无价值底线、伤害审美主体生命的娱乐。三是对象性,美在审美主体身外,是客观存在的审美对象,而不是主体美感,但又不能脱离审美主体而存在,是相对于主体而存在的有价值的愉快对象。美存在于客体与主体的特定关系中,因而不是绝对不变的实体,而是具有流动性的。亚里士多德说:“美是本身具有价值并能给人愉快的东西。”前两点与笔者相同,但他把美定义为纯客观的“东西”(事物),则是笔者不能同意、要加以改造的。“美育”在今天的地位愈来愈重要,但何为“美育”却莫衷一是,涵义难明。2022年3月,笔者在《文艺争鸣》第3期上发表《“美育”的重新定义及其与“艺术教育”的异同辨析》,依据美是“有价值的乐感对象”,重新厘析“美育”涵义,指出“美育”是“情感教育”“快乐教育”“价值教育”“形象教育”“艺术教育”的复合互补,核心是“快乐教育”与“价值教育”,“艺术教育”不过是“价值教育”与“快乐教育”的特殊方式。“美育”工作应以形象教育、艺术教育为手段,陶冶高尚情感,引导追求有价值的快乐,创造有价值的快乐载体。

第六个板块是“中国美学的历史铺写”。我的硕士、博士读的都是中国古代文论。古代文论是在历史中展现的,所以“古代文论”又叫“中国文学批评史”。中国古代文学是杂文学、泛文学,但也包含美文学。因而中国古代文学批评理论既有泛文学的特征,也有美文学的成分。我踏入中国文学批评史园地的时候,深感审美批评的研究尚需拓展。同时,我注意到,当时出版的文学批评史尚未与其他艺术门类的批评史融合起来。与《中国文学批评史》一类的著作出版了好几部的繁荣景象相比,《中国美学史》相对冷落。1983年2月28日,我在给启蒙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钱中文先生的通信中曾说:“就我视野所及,中国古代美学似乎还有许多未开垦的处女地。堂堂中国,没有一部中国美学史,岂不羞乎?”[1]2001年9月至2002年12月,我在复旦大学中文系完成博士学位论文《中国古代美学精神》。总论《中国古代美学思想系统观》发表于《文学评论》2003年第3期,中国人民大学《美学》第7期全文转载,《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第5期同时转载。读博期间山西教育出版社前来复旦大学组稿,我申报的三卷本、150万字规模的《中国美学通史》通过选题。从2002年完成博士论文之日起,我就投入一人重写中国美学史的工程。完成过半时以“中国古代美学史的重新解读”为题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05年获得立项。2008年,三卷本、156万字规模的《中国美学通史》转由人民出版社出版。该书的新写法是:以对中国古代美学精神丰富而独特的解读为轴心,聚焦这种精神在中国古代各派哲学、各门艺术理论中的发生、发展、演进的历程,分析概括其历史演变的时代特征,使中国古代美学史呈现出儒道佛玄等哲学美学思想与诗、文、词、曲、书、画、音乐、戏剧、园艺美学理论齐头并进的多声部、复调式美学图景。该书获得教育部颁发的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和第十届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中国美学通史》只写到“五四”,觉得不完整。在完成《乐感美学》后,又补写了70多万字的《中国现当代美学史》。这是一个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2018年4月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在此基础上,2016年,我与上海人民出版社联合向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申报五卷本《中国美学全史》为“上海高校服务国家重大戰略出版工程项目”获得立项。于是,我将《乐感美学》《中国古代美学精神》《中国美学通史》《中国现当代美学史》融会贯通在一起。2018年8月,本人独自完成的五卷本、257万字的《中国美学全史》由上海人民出版社以精装本形式重磅推出。钱中文先生在收到《中国美学全史》后的回信中说:“你通过30来年的不懈努力与积累,举一人之力,完成了这一宏愿,真使人感佩不已。全书有你的理论原创,丰赡的资料相互印证,写出了中国美学的多样与独创,走笔神采飞扬,独具个性,尽显中国文化特色。”“再次祝贺你取得的独步神州的重大成就。”2018年10月28日,上海市美学学会、上海市哲学学会、上海市古典文学学会、上海市作家协会理论委员会、上海政法学院联合举办“中国美学的演变历程高端论坛暨《中国美学全史》五卷本恳谈会”。会后《人文杂志》《东南学术》《上海文化》《中国美学研究》《中国图书评论》《文汇读书周报》《中华读书报》等发表了陈伯海、董乃斌、杨春时、毛时安、袁济喜、欧阳友权、夏锦乾、周锡山、汪济生、寇鹏程等名家的评论。夏锦乾以“通”“全”“精”概括该书特点,并结合我近十多年来的一系列美学著述,著文指出中国当代美学界出现了值得关注、研究的“祁志祥现象”。欧阳友权以理论自信的“勇气”、学术创新的“锐气”、经纬有度的“大气”、史论结合的“才气”评价作者“全能型”的学术建构。毛时安评价《中国美学全史》具有“大胸怀”,出自“大手笔”,经历过“大艰苦”,体现了“大气场”,是“足以代表当代中国人文学者的学术高度,可以助推实现中华民族复兴伟大中国梦的一部值得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的新时代标志性成果”。朱立元先生在贺信中说,《中国美学全史》“体大思精”,有个人独特观念贯穿始终,以丰富详实的资料加以论证,“为中国美学史的学科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中华美学学会副会长杨春时先生在序言中指出:《中国美学全史》以先秦到21世纪初的时间为纵轴,“精心打造出了一个结构宏伟、气象万千的中国美学全史的思想学术宫殿”,“时间上纵横古今”“空间上笼罩群伦”,是尽显“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鸿篇巨著。[1]2018年11月21日,《社会科学报》发表了我的专访《从〈美的历程〉到〈中国美学全史〉》,回顾了中国美学史的书写历程,阐述了《中国美学全史》的写作特点。此外,《全史》前言《中国美学史撰写的历史盘点与得失研判》发表于《河北学刊》2017年第1期,《新华文摘》数字平台2017年第23期转载;《全史》绪论《中国美学史的历史演变与时代特征》发表于《社会科学》2011年第11期,《新华文摘》2012年第2期摘要,中国人民大学《美学》2012年第2期全文转载。

第七个板块是“重写中国思想史”。从事文艺理论、美学研究的时候,接触到的两个著名命题是“文学是人学”“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于是,什么是“人学”,什么是“人的本质”,成为文艺理论、美学研究的元问题,我也因此同时关注和思考“人性”“人的本质”等“人学”课题。1988年,我写的《马克思恩格斯“人的本质”定义献疑》在《探索与争鸣》第2期发表后,被当年第10期《新华文摘》转摘。2001年,我在加拿大《文化中国》第2期发表《中国人学思想演进的总体把握》一文。2002年,该文又在国内《书屋》杂志上发表,并被读者投票评为2002年度《书屋》十佳论文。这一年,我在上海大学出版社出版写到“五四”的47万字的《中国人学史》。2006年,我在学林出版社出版26万字的《中国现当代人学史》。该书的增补本2014年在台湾出版。随着研究的深化,我对中国古代思想史时代特征有了新的认识。2007年,我将这种新的认识写成《先秦至清末:中国人文思想史上的四次启蒙》,在《学术月刊》第8期发表。2008年,又增补成《中國人文思想史上的六次启蒙》,被《浙江工商大学学报》作为特稿连载于第4期、第5期,并获得上海市社会科学第六届学术年会优秀征文奖,收入《现代人文:中国思想·中国学术》(2008)。2012年,由“人性论”“人生观”“人治观”“人格观”“社会观”五部分、四十多个范畴专题构成的40万字的《人学原理》在商务印书馆出版。2017年,在《中国美学全史》完稿后,我投身到以“六次启蒙”为指导重写中国思想史的浩大工程中去,仍然坚持独立作战的风格,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文,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比如《周代:中国思想史上的第一个启蒙时期》,发表于《湖北社会科学》2017年第6期;《周代“人”的本性、作用、地位的全面觉醒》,发表于《社会科学研究》2021年第3期;《“重写中国思想史”发凡——中国思想史上若干重大问题的重新反思》,发表于《探索与争鸣》2020年第2期,《新华文摘》2020年第11期全文转载,并作为重点文章推出。2021年夏,我独立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哲学类后期资助项目《先秦思想史:从“神本”到“人本”》顺利通过结项评审,已于2022年9月由联合申报单位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另外主持并独立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哲学类后期资助项目《“人”的觉醒:周代思想的启蒙景观》也已完成送审。一人重写中国思想史,征途漫漫。我将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奋力前行,挑战极限。

【作者简介】祁志祥:上海交通大学人文艺术研究院教授,上海市美学学会会长。

(责任编辑 任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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