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现状及影响因素研究

2023-08-07 08:12梁雪洋
村委主任 2023年1期

梁雪洋

摘要:在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和社会化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扩大的现实情形下,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和多样化的居家养老服务成为必然要求和发展趋势。本文立足于中部地区江西省南昌市的农村实际,研究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影响因素,研究发现:个体、家庭、子女和村庄特征均会影响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意愿。有鉴于此,提出要结合农村老人不同方面特征针对性地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关键词: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影响因素

文章编号:1674-7437(2023)01-0098-04       中国图书分类号:D669.6;D669.3         文章标识码:A

在我国,关于居家养老服务方面的学术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变革和养老事业的飞速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主题的研究越来越成为学界追踪的热点,总体来看,主要围绕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和模式[1]、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与需求[2、3]、居家养老服务意愿的影响因素[4]及相关问题进行研究,然而,农村地区养老压力和需求十分大,但针对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研究还较为缺乏。本文立足于中部地区的江西省南昌市农村实际,根据调查数据研究了农村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的影响因素。期待通过研究,为江西省农村地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提供借鉴。

1 研究设计

1.1 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从居家养老模式出发,了解南昌市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现状,最终提出居家养老模式发展的建议。调查内容包括:(1)老年人目前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影响因素;(2)对于居家养老的意见和建议。

1.2 研究对象及样本分布

文章所用数据来自对江西省南昌市45周岁及以上农村中老年人进行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状况的调查,本次调查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方法,按照5个县区中老年人口的比例,共发放问卷337份,回收有效问卷324份,问卷有效回收率为96.14%。

2 受访老人基本情况

在本次调研中,根據世界卫生组织公布年龄划分最新标准,45岁-59岁之间的中年人占比48.5%,60岁-74岁之间的老年人占比32.4%,可见中年人和老年人为本次调查的最主要群体;从性别看,男性占60.2%,受访者以男性为主;从受教育程度看,绝大多数农村老年人样本的受教育程度为小学及以下,接受过中等教育(初中和高中)和高等教育的老人较少,表明调研对象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从婚姻状况看,有配偶的农村老年人占比最高,为72.5%,其次是丧偶老年人和未婚老年人,离异老年人的比例非常低,仅占比0.9% ;从子女数量看,绝大多数老年人有一个以上儿子,但注意到没有女儿的老年人比例为19.8%,高于没有儿子的老年人比例12%,且仍有

14.5%的老年人是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就身体状况而言,身体有疾病的老年人比例较高,36.7%的样本群体都患有疾病;从经济状况看,超过一半的农村老年人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 000~3 000元之间,占比为56.5%。

3 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影响因素分析

3.1 变量设置

3.1.1 被解释变量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为:农村老年人是否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主要是根据调查问卷中问题:“110.假如选择养老模式,您愿意选择哪种养老模式(按需求程度排序选3个)”。受访者按需求程度选择出的3个养老模式,只要在3个需求程度中有回答“雇人上门居家养老”则视为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具体赋值上,“1”表示农村老年人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0”表示农村老年人没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3.1.2 解释变量

本文的解释变量主要从农村老年人的个体特征、家庭特征、子女状况和村庄状况中选取。本文假设农村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选择意愿分别受到个体特征和家庭特征的影响;此外,农村老年人养老模式与子女特征有很大影响,因此对子女状况重点关注;最后,农村老年人养老模式还和村庄状况有关。具体解释变量设置如下:

农村老年人个体特征方面,选取了性别、年龄组别、婚姻状况、文化程度、健康状况、从业类型、爱好数量和参与村内活动频率8个变量来反映。

农村老年人家庭特征方面,选取了家庭是否有承包地、是否流转土地、家庭劳动力数量、家庭总收入4个变量来反映。

农村老年人子女状况方面,选取了儿子数量、女儿数量、子女远近、子女孝敬程度、子女成就评价5个变量来反映。

村庄状况方面,选取了村内是否有老年活动中心和村内活动举办频率2个变量来反映。

3.2 模型选择

为了估计农村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服务意愿的影响因素,考虑到意愿“是和否”属于典型的二值型变量,因此构建二元Probit模型,其中“是”赋值为“1”,“否”赋值为“0”,基本计量模型设定如下(见公式1):

Home_Carei=α1Personali+α2Familyi+α3Childreni+

α4 Rurali+εi      (1)

其中,被解释变量Home_Carei是第i个农村老年人是否愿意选择居家养老服务;解释变量Personali表示第i个农村老年人的个体特征(性别、年龄组、婚姻状况、文化程度、健康状况、从业类型、爱好数量和参与村内活动频率);解释变量Familyi表示第i个农村老年人的家庭特征(是否有承包地、是否流转土地、家庭劳动力数量、家庭总收入);解释变量Childreni表示第i个农村老年人的子女状况(儿子数量、女儿数量、子女远近、子女孝敬程度、子女成就评价);解释变量Rurali表示第i个农村老年人所处的村庄状况(是否有老年活动中心和村内活动举办频率)。α1、α2、α3、α4为待估参数;εi为随机扰动项。

3.3 回归结果分析

運用Stata13.0计量软件进行实证分析后发现,Prob>chi2=0.000,表明本文所构建的回归模型的显著性非常好,模型整体拟合效果好。具体变量回归结果(见表2):

农村老年人个体特征方面:性别在5%的统计水平下对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意愿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说明女性老年人相对于男性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相对于未婚老年人,丧偶的老年人在10%的统计水平下对其居家养老服务意愿有显著的负向影响,更不愿意选择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这可能是由于丧偶老年人孤独感更强,对子女的情感依赖也更强,因而更愿意选择传统家庭养老模式而非居家养老服务;相对于接受初等教育的老年人,接受过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农村老年人分别在5%和1%的统计水平下对其居家养老服务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这是因为,受教育程度越高,老年人对新鲜事物的接受程度越高,思想观念也相对开放,因此更愿意去接受由政府和市场共同供给的各类居家养老服务,并相对来说有能力自行承担部分的费用;个人参与村内活动频率在1%的统计水平下对农村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有显著的负向影响。

农村老年人家庭特征方面:家庭承包地在1%的统计水平下对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土地是否流转在5%的统计水平下对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意愿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这意味着农户家庭承包地在当前仍具有社会保障意义,对于农民选择居家养老服务有正向促进作用,而土地的流转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其选择居家养老服务;家庭总收入的平方项在10%的统计水平下对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意愿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这意味着随着家庭收入的上升,在到达极限值以前,会提升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意愿,但超过极限值后,则会降低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意愿。

农村老年人子女状况方面:子女距老人的远近程度在10%的统计水平下对其居家养老模式的选择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这意味着子女距离老人越远,老人越有可能出于无法及时得到子女照料而选择居家养老服务,购买各种市场化的照料;子女孝敬程度并未通过显著性检验;但子女成就在1%的统计水平下对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这是因为子女成就越高,由于缺乏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无法亲自参与父母养老,对家中老人的关怀和照顾越难,但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农村老年人所处村庄状况方面:农村文化娱乐活动举办频率在1%的统计水平下对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4 结论与政策建议

4.1 主要结论

本文基于江西省南昌市5县(区)324份农村老年人的调查数据,对特定地区的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影响因素展开了实证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农村老年人个体和家庭特征、子女和村庄状况均对居家养老服务意愿有影响。

农村老年人对政府与社区共同供给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接受意愿不仅受个人特征因素的影响,还受到家庭特征、子女特征和村庄环境的影响。具体来看,农村老年人不同特征对其居家养老服务意愿的影响体现在:个体特征因素的性别、丧偶老人群体和参与村内活动频率分别在5%、10%和1%的统计水平下有显著的负向影响,接受过中等和高等教育分别在5%和1%的统计水平下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家庭特征因素的是否有承包地和承包地是否流转分别在1%和5%的统计水平下有显著的正向和负向影响,家庭总收入对居家养老服务意愿的显著影响呈“倒U型”;子女状况因中距老人距离和子女成就分别在10%和1%的统计水平下对其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村庄状况因素农村文化娱乐活动举办频率在1%的统计水平下对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4.2 政策建议

结合农村老人不同方面特征针对性地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考虑到接受程度,可以优先向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村老年人宣传和推介各类居家养老服务;对于离婚和丧偶的老人则可以增加电话或上门探访,提供心理疏导等精神慰藉类服务供给,对于和子女关系相对紧张的农村老人可以增加法律援助类和精神慰藉类服务供给;由于家庭拥有承包地可以扩大农村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因此要坚持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好农民土地承包经营的合法权益;对于家庭流转土地的农村老年人,需要特别注意其养老保障,加大对此类农村老人的居家养老服务宣传;对于子女不在身边的老年人,他们有更高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因此需要有针对性地为其提供服务;若老人对子女成就评价不高,这意味着子女的经济实力可能较差,加之农村居民收入普遍较低,因此需要充分考虑此类农村老年人的购买力,以更加优惠的价格促进其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最后,要丰富农村老年人的文化娱乐活动,通过稳定和充实农村文化工作队伍、扶植农村专业和业余文化队伍、培养农村文化人才等方式,不断丰富农村老年人的文化娱乐生活。

参考文献:

[1]陈友华.居家养老及其相关的几个问题[J].人口学刊,2012(04):51-59.

[2]黄启原,李颖,许昕等.基于CLHLS的老年人社区养老服务需求及影响因素研究[J].护理学杂志,2021,36(03):5-9.

[3]杜智民,康芳.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精准化的实践困境与优化路径[J].重庆社会科学,2020(09):130-140.

[4]吉鹏,李放.农村老年人市场化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分析——基于江苏省的实证数据[J].兰州学刊,2020(11):198-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