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双碳”目标背景下国内与国际碳金融实践

2023-07-27 16:50张亚欣张怡明
时代金融 2023年7期
关键词:金融工具双碳交易

张亚欣 张怡明

作为全球国际减排共同使命,我国在追求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建设中,提出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碳金融成为“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举措。文章首先概述了碳市场、碳金融及其衍生工具;其次从国内外视角讲述了碳金融实践;最后借鉴国际经验对中国碳市场发展产生的问题提出建议。

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碳金融及其衍生工具

(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实现“双碳”目标的核心政策工具之一即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将政府和市场联系起来,是通过碳排放配额权和市场机制来解决产生碳排放企业的负外部性问题,将外部成本内部化。交易市场与行业之间、省市之间、国际之间,也即碳交易既可以小范围进行,更可以在全球范围内优化配置碳排放权资源,进而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碳排放权不仅是为解决环境资源问题而设计的产权,更是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1]。应提高对碳资源价值的认识,加强宏观调控,建立多层次的碳交易市场,并积极参与国际碳市场交易,提高我国在国际碳市场的地位和竞争力[2]。

(二)碳金融工具和碳金融衍生工具的概念

碳金融工具是指在碳金融市场中可交易的金融资产,全球主要的碳金融工具包括碳市场配额、抵偿信用的现货和碳金融衍生产品。碳金融衍生工具是在原生碳金融工具基础之上派生出来的金融产品,包括远期、期权、期货、互换和结构化票据等,但具备碳信用、套保和价值发现功能[3],也可以管理原生碳金融工具的风险暴露。

碳金融工具设计的初衷是加快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碳金融工具覆盖领域广泛,如生态改善,清洁技术研发,环境治理等环境友好型的工程,只要是涉及碳排放的企业都需要进行碳排放测算,国家按照目标和标准,对减排效益好的企业予以奖励,对减排差甚至高污染的企业实施惩罚,将生态环境保护机制纳入经济生产中,只要产生碳排放,都需要碳金融工具和碳金融市场来降低碳排放成本,履行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义务。

二、国际与国内碳金融的实践

(一)国际碳金融实践

1997年,为使人类免受气候变暖威胁,签订了《京都议定书》。到2009年,占全球碳排放量61%的183个国家通过了该条约。为了适应国家之间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和碳排放量的不同,《京都议定书》第12条确定了一个清洁发展机制(CDM),即国家之间可以通过碳排放权的买卖或互相帮助减排来增加自己在已有固定配额的碳排放额度。在此框架下,排放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成为一种权利,空气中的二氧化碳成为了具有经济价值的资产。

欧盟具有国际上最完备的碳交易市场,其在2005年启动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为其降低减排成本和实现气候和减排目标发挥重要作用。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EU-ETS)从试验期到完善期经历四个阶段[4],在市场成立初期,EU-ETS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同时交易,如今已具备碳远期、碳期权、碳期货、碳掉期等金融衍生工具,碳期货从2005年不足1亿吨/年的成交量上涨到2022年71.2亿吨/年,成交价格也从均价17欧元/吨上涨到86.87欧元/吨,活跃的碳金融工具为碳市场持续增加流动性。

与欧盟类似,美国得益于较为发达的金融市场,在碳市场设立之初就开始发展碳金融产品,在碳现货交易基础上,发展碳期货、碳期权等衍生品,部分地区由于制度安排与规避价格风险需要,期货甚至早于现货出现,对缓解碳市场成立之初的冲击、盘活市场交易、优化资源配置起重要作用。但在活跃的碳市场面前,衍生品所带来的“次级碳风险”不容忽视,这需要完善的金融监管机制与之相对应,美国将其气候变化与金融相连接的问题纳入金融稳定框架,但与欧洲市场不同,其在特殊的政治制度影响下,并没有设立统一性的监管主体,但建立了区域性碳金融市场的立法协调机制,赋予各州更多自主权,明晰了职权划分[5]。

亚洲较为有代表性的碳市场和碳金融发展的国家为印度。印度的能源结构与中国类似,煤炭在一次能源中占比超过50%(中国为70%),因此其首要任务即是转变能源结构,开发新能源,在减排目标基础上实现能源独立[6]。在碳金融实践中,印度探索碳期货和碳融资,其大宗商品交易所(MCX)和国家商品和衍生品交易所(NCDEX)先后推出碳排放权期货和核证减排量期货,并在二级市场上广泛地与欧盟各国合作,从而获得更多资金用于本国的新能源技术研发。

(二)我国碳市场及碳金融实践

2011年,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深圳碳市场独立于广东碳市场)七个省市设立为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为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充分积累经验。2016年,四川和福建两地作为非试点地区也先后启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17年底,中国启动碳排放权交易。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市[7]。

在政策引导和宣传下,企业实体和广大投资者对碳市场的认识逐渐加深,从试点地区再到全国碳市场,控排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各种相关机构乃至个人投资者不断加入碳市场的运行中。在碳市场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和对碳期货的实验中,越来越多的产业客户及上市公司意识到利用期货市场进行价格风险管控是经营的内在需求,开始发挥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8]。

北京是我国碳市场试点地区中减碳效果较为显著的省份之一,2022年PM2.5值连续两年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并再创历史新低,这离不开北京市企业在碳金融市场上的努力。北京对标国际领先的碳市场标准,借鉴国际碳市场中碳期货、碳期权等成熟经验,发展资源减排交易、探索绿色资产跨境转让,并开展新型碳金融工具[9]。天津市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项目(CCER)是天津市碳减排重点实践方向之一,在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公布CCER产生和交易的整体流程,为减排项目提供指导服务,2022年全年天津市CCER成交量为254.54万吨,全国利用CCER抵销机制减排量的至少50%来自京津冀地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这得益于天津建设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生物质能等综合可再生利用体系的支持;上海市2021年10月发布《上海加快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施意见》,“到2025年,上海将基本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碳交易、定价、创新中心,基本确立国际绿色金融枢纽地位”,利用创新推出碳金融衍生产品的价格发现与风险管理功能,能更好服务于交易主体,稳定碳市场,从而更利于完善碳金融产品体系;重庆市是西部地区唯一纳入地方试点碳市场的省份,到2022年底,全市碳市場各类产品累计成交量达3999万吨、交易额达8.35亿元,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重庆市与四川省共同建立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碳普惠、核证减排量互认等方面推进合作,助力碳排放权交易向全国覆盖;深圳得益于其减排企业涵盖范围广、市场参与主体多、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项目类型丰富等原因,碳市场流动率(碳市场现货二级市场交易量与其配额总量之比)连续多年稳居全国第一,2022年为21.25%;广东省在巩固工业经济增长的同期,探索环境友好型发展,2013年12月19日,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正式成立,到2021年广东省二氧化碳排放量减排4700万吨左右,覆盖到6大行业250家左右排放型企业的控排。目前,广东省碳交易市场进入新的探索期,鼓励中小型绿色金融机构参与碳排放权市场,开发和创新碳交易产品;2012年9月湖北成立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为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和自愿碳减排交易以及相关服务和咨询提供场所,并承担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成立前的注册登记、结算、履约等工作。

三、我国碳金融市场面临的问题及国际经验借鉴

(一)引入碳储备缓解价格波动

通常在一个碳排放履约期内,国家规定的碳配额清缴期限相对集中,所以碳市场配额的交易往往集中在清缴期限内,此时配额需求量相对较高,这导致在清缴期价格水涨船高,而在供大于求的配额发放期,碳价又迅速回落。我国碳市场试点地区的一年度履约期内,清缴期一般在5、6月份,有时延伸到七月份,同时由于控排企业为防止本企业有较高的碳核算排量,也不愿意出售自己手中富余的碳排放权,故在6、7月份的价格顺势升高。

我国在稳定碳市场价格方面,除了引入多样化的金融工具去增强交易主体在非清缴期交易动机,提高非清缴期碳价外,也可借鉴欧盟推出的“市场稳定储备机制(MSR)”使行政干预,发挥市场和政府双向驱动作用引入碳储备手段,将市场过剩配额回收,适量减少市场上和控排企业手中的碳配额数量,在清缴期供小于求阶段,向市场发放储备配额,以缓解价格紧张趋势。另外,政府也可以赋权给碳资产管理金融机构,对市场上富余的自愿减排项目所产生的减排量,进行出资回收,增加碳储备数量。

(二)延伸碳金融市场挖掘碳汇价值

我国碳期货、碳基金、碳融资等相关碳金融工具相比欧美等发达国家还处于起步阶段,一方面,我国在碳市场试点的某些地区只推出了碳远期等金融工具,而碳期货等对冲风险的有效工具使用还在观察,这不利于我国碳金融市场服务控排企業的风险控制和碳金融市场的稳定。另一方面,我国全国性的CCER碳交易仍没有重启,区域性交易集中于现货市场,据相关模型估计,CCER自启动至2017年暂停,签发约8000万吨,其中试点多年消化约3000万吨,企业碳中和消化约200万吨,国家市场第一履约期消化约3300万吨,目前市场余量1000余万吨[10]。

碳金融除了碳排放权现货交易外,还包括碳排放权衍生品、碳融资和碳金融支持工具,良好的碳市场便是从减碳政策发布后对碳排放产生需求的碳现货交易市场开始的,而后在现货市场逐渐形成规模,且有一定基础后逐渐发展出碳金融其他类型产品,对活跃碳市场、降低金融风险、盘活碳资产具有一定意义。一方面,欧美等发达国家主体在碳市场成立初期便开始引入碳期货等衍生工具,我国碳市场虽起步较晚,但目前已经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碳市场,可利用后发优势,在试点地区规范市场,开展期货交易。另一方面,我国可以借鉴印度等国家利用国内丰富的草原碳汇、森林碳汇、创新竹林碳汇等优势,既可以参与国际减排项目合作,也可将国内的剩余碳汇额度发展成碳融资质押品或开发成资产证券等融资类金融工具。

(三)培养专业人才提升服务碳金融市场能力

面对国家“双碳”目标指引,产业结构清洁转变、科学技术绿色变革、市场更加低碳式的服务,对我国人才培养提出了革命性要求。金融机构层面上,商业银行作为服务实体经济转型的重要战略支撑,对碳市场的认知有待提升,在一线城市,由于政策直接指向,商业银行普遍设立了低碳绿色服务、产品设计或营销等部门,对企业在碳市场活动提供帮助,但在二、三线城市,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对碳市场领域知识相对匮乏。人才缺口上,2022年“双碳”相关从业者已从约1万人,增长至10万左右,2025年预计相关从业人员数量会增长至50万—100万人[11],若不考虑年份,一个成熟的碳市场需要的碳资产管理师将达到2000万,我国碳市场人才缺口较大。

不论是碳金融定价、产品设计或协调金融与实体经济发展,实现“双碳”目标与社会转型都需要大量人才支撑。一方面,商业银行自身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将碳市场活跃地区的一线城市在碳金融相关方面的经验下传到二、三线城市分行,循序渐进、因地制宜在急需转型的工业企业聚集城市开展碳金融相关实践。另一方面,面对碳市场巨大的人才缺口,从培养人才入手,完善交叉学科教育体系,培养复合型人才[12]。中国人民大学2021年获批全国首个“碳经济”硕士专业点,对我国碳金融发展具有战略前瞻性意义。放眼全国,多地政府部门的“双碳”实施方案,也将提升绿色低碳人才培养能力列入其中。

四、总结

碳金融工具把碳排放权作为有价值的资产,运用碳市场机制配置稀缺的环境和生态资源,管理着碳排放和碳交易的风险。参与碳交易市场、利用碳金融工具,企业能更好地在环境成本内部化下发挥减排功能,为国家“双碳”目标贡献力量。为了实现对世界承诺的减排目标,要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全国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利用好碳金融工具,提高中国在世界碳排放市场的参与度与贡献度,以期缓解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进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刘英.国际碳金融及衍生品市场发展研究[J].金融发展研究,2010(11):7-12.

[2]苏蕾.碳交易期货市场的构建与运行机制研究[D].东北林业大学,2013.

[3]刘英.国际碳金融及衍生品市场发展研究[J].金融发展研究,2010(11):7-12.

[4]鲁政委,钱立华,方琦.碳中和与绿色金融创新[M].北京:中信出版集团,2022.4:314-318.

[5]杨博文.气候融资背景下国际碳金融法律制度的演进与比较分析[J].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17,37(11):4-9.

[6]王广宇.零碳金融:碳中和的发展转型[M].北京:中译出版社,2021.10:205-207.

[7]重磅官宣!全国碳排放权交易7月16日开市[EB/OL].每经网,2021-07-15.

[8]许孝如. 近一年激增4000亿!期货市场规模一举破万亿[J]. 证券时报,2021-06-04(A06).

[9]袁剑琴.全国碳市场建设的进展、问题及政策建议[J].中国能源,2021,43(11):63-66+80.

[10]碳中和专业委员会.CCER重启需多部委协作,若持续难产或将进一步推高2022年国家碳市场均价[EB/OL],2022.2.14.

[11]财经十一人.双碳人才需求一年扩10倍,供给跟不上怎么办[EB/OL].2022.4.8

[12]刘牧心.碳中和目标下复合型金融人才培养研究——以碳金融专业方向为例[J].科技风,2021,No.474(34):34-36.

基金项目: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资助项目(L17AJY012)。

作者单位:张亚欣,沈阳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张怡明,沈阳大学经济学院,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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