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关于金融控股公司研究的综述

2023-07-27 04:34宋杨刘红旗
时代金融 2023年7期
关键词:金控控股公司监管

宋杨 刘红旗

金融控股公司是金融综合经营的一种模式。随着国内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企业以“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形式出现。稳步推进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是我国未来金融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方向。本文梳理了金融控股公司在《金控办法》出台之前的主要分类及组建动机。在了解其发展历程的同时,对该组织形式引发的相关风险以及对于金融控股公司外部监管体系的政策、制度和法律基础现狀的不完善性给出了一个较全面的分析。通过这四方面总结国内各研究学者的观点和评述,对于金融控股公司现状有了清晰的了解,有助于按照《金控办法》调整结构和申请金控牌照的企业规范发展方向、明确未来转型方向。

一、引言

20世纪80年代,美国、德国、英国、日本等国的金融体制先后由分业经营转向多元化金融集团时代,产生了像花旗集团、德意志银行集团、汇丰控股有限公司、三菱日联金融集团等国际大型金融控股集团。Berger et al.(1993)[1]和Saunders and Walter(1994)[2]早在1999年之前就开始对美国银行系金融控股公司展开了研究,主要探讨银行系金融控股公司的绩效变化。Pantzalis et al.(2008)[3] 、Hu et al.(2009)[4] 及Yeh et al.(2010)[5]分别通过不同的角度论证了金融控股公司规模经济的存在性及导致其产生的原因。还有一部分学者关注欧洲全能银行的经营情况,证实了全能银行比非全能银行具有更高的成本效率和利润效率,体现了金融控股公司范围经济特征[6] 。还有学者从金融控股公司的投融资效率[7] 、业务运营模式[8] 、集团收益[6]这几方面指出了金融控股公司使得各业务间资源共享,发挥了协同效应。

与此同时,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受到世界金融创新趋势的影响,也开始尝试混合经营的模式。1993年之后,涉及分业经营的相关法规逐步颁布,分业监管体制不断强化,中国经历了十年左右的分业经营。随着经济金融的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中国金融业面临非常大的竞争压力,国内不断放开混业经营的限制,2004年之后,金融综合经营作为金融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现实选择又一次成为热议话题。赵蓓文(2002)[9] 认为采用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是当下由分业向混业过渡的初级阶段中较好的选择。刘志平(2001)[10]指出,金融控股公司的问题是我国金融发展中不可回避的主要问题,在中国设立金融控股公司,不仅有助于对未来探索混合经营获取经验,也有助于强化金融监管。艾洪德和周继燕(2015)[11]以银行系金融控股公司为例,经过量化分析,得出金融控股集团模式是未来混业经营的重要模式。金融控股集团不仅能整合资源,还能降低成本,促进了商业银行绩效的提高。逄诗伟等(2005)[12] 从资产组合角度,分析得出混业经营的业务多样化使得风险分散。2020年,随着《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13](以下简称《金控办法》)正式发布,金融控股公司迎来新的发展阶段。本文梳理了《金控办法》颁布之前名义上的金融控股公司的较多研究,并追踪其研究进展,以期从这一视角把握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脉络。文件中附有大量的国内文献综述,有利于后期研究者能够直观且全面的了解金融控股公司的情况,也对未来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有一定的启发。

二、金融控股公司的界定及分类

美国在1998年《金融服务业法案》中提出了“金融控股公司”这一新的法律范畴,开始发展多元化金融集团。2001年,夏斌(2001)[14]在《金融控股集团研究》中系统论述纯粹性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刘志平(2001)[10]提到我国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是为今后走向混业经营体制摸索经验。冯静生(2003)[15] 认为应当联合产业资本,兼并、重组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以国有银行为主体的银行控股金融公司。陈铁英(2004)[16] 认为应该严格限制金融资本与工、商、产业资本相容,效仿美国式的纯粹型金融控股公司。施维明(2006)[17]认为,经营性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可以在合适的母公司作为载体时慎重尝试,比如以商业银行作为主体[18]。根据市场上组建的各种形式的金融控股公司,研究学者对其进行了分类。一部分学者以母公司是否实际经营金融业务为判断依据,分为纯粹型和事业型金融控股公司两类[19]-[20] 。从母公司的主营业务类型,相关学者将金融控股公司分为三类:以金融机构为主体、以投资集团为主体以及以某一实业公司为主体[21]-[22] )。范云朋(2019)[23]将学者们的分类细化,以控制主体视角将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分为六大类:第一类,银行类金融控股公司,主要以商业银行为核心,参股、控股其他信托、证券、基金等金融业务的金融控股公司;第二类,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为核心的非银行类金融控股公司,参股、控股其他类型金融机构的金融控股公司;第三类,通过产融结合方式涉足金融业务的大型央企、国企类金融控股公司;第四类,地方政府类的金融控股公司;第五类,民营类金融控股公司;第六类,互联网类金融控股公司。

三、金融控股公司的组建动机

国内的部分学者从我国金融业改革的背景出发,分析了金融控股公司出现的必然性[24] 。金融控股公司是在为了适应国际竞争压力和金融创新,通过综合经营整合资源,提高综合实力和效率的情况下产生的。也有学者通过量化分析,认为金融控股公司相较于单一金融机构存在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协同效应、风险分散、更高的资本实力和信用评级等优势[25],是使企业实现更高利润和价值最大化的有效工具[26] 。

以银行为核心的金融控股公司的组建动机主要为了参与国际竞争以及自身发展的需要[27]。金融控股公司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改革提供新的路径,通过资产重组、剥离不良资产,使整个银行业更具有活力。有学者研究表明,加入金融控股公司对银行业绩提升有正效应,公司的盈利能力明显要优于其他银行[11]。以非银行为核心组建的金融控股公司一方面是面对外资保险激烈的竞争,为了增加竞争力。另一方面,保险公司资源配置的需要。央企背景的金融控股公司的组建原因主要在于利用自身多元业务体系及协同效应,既为传统产业资本型企业获取新的融资需求,也将产业的利润留在了集团内部[28] 。同时,也是实现产融深度结合的有效方式,有助于产业资本、金融资本与人力资本有效结合,实现资源与信息共享[29] 。民营金融控股公司不但能解决自身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困境,还可以增加投资收益,发挥产融协同效应,提高企业综合实力[30]。地方金融控股公司作为地方政府持股金融机构的控股平台,主要是由地方政府主导。地方金融控股公司有利于整合地方金融资源,提升地方金融效率,做强做优区域金融体系[31]。除此之外,地方金融控股公司对于地方金融机构和地方国企剥离不良资产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32] 。由于地方政府不能直接通过行政手段,控制银行、证券等金融资源,引导地方融资的方向[33] ,支持地方政府期望扶持的领域,地方政府便借助金融控股平台将地方金融机构股权集中控制,确保自身对区域金融资源的控制力[34]。互联网类的金融控股公司,在成立最初并不是为了要从金融行业获益,而是通过金融工具来为其原有的业务服务,完成本身的业务闭环。互联网类的金融控股公司基于自身科技优势,相较于传统金融机构,能够发挥好协同效应,并通过大数据和风险偏好评估,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35]。

四、金融控股公司相关的风险研究

本文对于金融控股公司相关风险文献的梳理主要从两方面入手:风险的类别和风险的管理。

金融控股公司由于其金融子行业种类不同,涉及银行业务风险、证券业务风险、信托业务风险、保险业务风险及基金业务风险等不同行业的风险。金融控股公司除了根據子公司的业务属性面临一般性的行业风险之外,也会由于自身复杂的股权结构、多元化的业务类型及监管的缺失等原因,存在着特殊的风险。郑庆寰(2006)[36]从金融生态的角度来研究金融风险,并提出不和谐的金融生态将引发三大风险:金融生态主体风险、金融生态环境风险及金融生态调节机制风险。刘志平(2001)[10]将金融控股公司特殊的风险分为财务风险、经营风险及管理风险。康华平(2006)[37]最早将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分为内部和外部两大风险。经过十几年不同学者的补充,内部风险总结为三大类:第一,关联交易风险[38];第二,内部利益冲突[39] ;第三,集中度风险[40] 。对于金融控股公司的外部风险,主要分为:第一,外部利益冲突风险[41];第二,资本金重复计算的风险[10];第三,不透明风险。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披露不充分[42];二是规避监管[43]。

国内学者除了对金融控股公司上述特殊风险进行详细研究外,对于风险的管理也非常关注。这方面主要通过风险评估方法、风险管理模式及风险预防措施三方面来研究。第一,风险评估方法。王培辉(2018)[44] 以平安保险集团为例,使用Shapley值分解法分析平安集团内部金融风险特征。第二,风险管理模式。傅章彦和杨晓龙(2015)[45]认为,以风险“分层、分类、集中”管理为特征的管理模式适用于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即母公司和子公司层面明确各自管理重点、管理职责,根据行业惯例和监管要求,针对各类风险,实施对应的风险度量方法;母公司通过收集、分析、评价和监测等工作,对各子公司风险监督指导,集中管理。第三,风险预防措施。谭宗琼(2020)[46]通过分析Y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现状及风险防范的不足,从优化治理结构、强化风险政策制度及提高报告与信息披露水平角度提出建议。

五、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现状

金融控股公司多元化的经营模式决定了结构较为复杂,在发挥协同效应、规模经济等优势的同时,所带来的风险也为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我国在1993年之前的混业萌芽期,所有的金融业务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监管,尚无对金融控股公司模式监管的意识。1993—2003年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落地,我国分业监管体制基本形成[47]。2018年,“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相关立法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同年4月,《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出台,进一步规范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同年正式对外披露5家金融控股公司试点机构:招商局集团、蚂蚁金服、苏宁集团、上海国际集团和北京金控。2019年,国家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智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指出,由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负责金融控股公司基本规则的制定和并表监管。同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就《金控办法》向社会征集意见。2020年,《金控办法》颁布,金融控股公司正式进入监管阶段。

金融控股公司相较于传统金融企业是一种新兴的经营模式,在正式进入监管阶段之前,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对监管模式进行了探索。李钊(2012)[48] 总结了美国、英国、日本及德国相对成熟的监管模式。美国是“伞状监管架构”,英国是由“审慎监管局+行为监管局”的“双峰”监管架构。日本则分别由金融厅相应的职能部门负责监管,使各部门之间能够相互制衡,避免推卸责任。德国在监管实践中,联邦银行监管署负责履行法律手续,中央银行负责日常监控,两者保持密切协作关系。以上对不同国家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的研究,对我国后期监管的完善均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六、总结与启示

从国际的发展来看,金融控股公司是大型金融机构的重要形式。本文梳理了国内前期对于金融控股公司的较多理论研究,在今后监管下进一步发展金融控股公司还有以下问题需要关注:

第一,从以往的研究文献看,将金融控股公司分为六类。而《金控办法》直接明确规范要求的金融控股公司“不直接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强调金融控股公司不允许涉足实业,金融回归本源。这将对此前划分的六大类的金融控股公司有所影响和限制。

第二,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结构复杂,风险也极具特殊性。前期的文献对于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类别、风险管理模式、风险的评估方法及风险的预防措施都有不同视角的研究。《金控办法》也针对研究者提出的问题,在条文中对相关风险给出了应对路径和手段,但对于比较受关注的风险隔离机制和信息披露机制,缺少明确的实操路径。2023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是在《金控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相关要求和标准,为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提供指导和依据,是我国金控监管体系持续成熟的重要举措,也是金控和准金控建立健全自身管理体系的基础,意味着对金融机构自身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也是对之前研究者提出的部分建议,给予了明确的操作路径。

第三,从我国相关部门提出对金融控股公司实行监管到现在,不到二十年,较其他国家,起步较晚,尚不成熟。未来可以借鉴外部的成熟经验不断完善我国的监管体系,对于监管手段的实操性,监管政策的高效性可以逐步优化完善,补充监管短板。同时,《金控办法》明确规定了不涉足商业经营,那么许多实业发展起来的混合经营企业将会处于监管盲区,未来也值得关注。

第四,大部分研究集中在《金控办法》出台以前我国金控公司的组建动机、风险研究、监管等方面的研究。但对于地方金控的研究则相对较少,现有对地方金控的研究多集中在各地区的单个企业,没有全国范围的统计分析,也没有各区域差异化的分析,未来这一群体对照《金控办法》调整结构也将遇到巨大的挑战。

第五,从国家政策层面加快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到外部监管政策要求,都反复提出要实现数据共享,推动数字化进程。金融控股公司业务构成复杂,对其管控能力要求较高,更需要从战略全局高度谋划,科学规划数字化转型,提升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支撑全牌照金融控股公司的运营,以科技赋能金融控股公司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1]Berger Allen N.,Hancock Diana,Humphrey David B..Bank efficiency derived from the profit function[J].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1993,17(2-3):.

[2]Saunders A , Walter I . Universal Banking in the United States: What Could We Gain? What Could We Lose?[J]. Oup Catalogue, 1994, :v61(1):231.

[3]Pantzalis C , Park J C , Sutton N . Corruption and valuation of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s[J]. Journal of Empirical Finance, 2008, 15(3):387-417.

[4]Wen-Chuan Hu, Mei-Chi Lai, Hao-Chen Huang, et al. Rating the relative efficiency of financial holding companies in an emerging economy: A multiple DEA approach.[J]. Expert Syst. Appl., 2009, 36(3):5592-5599.

[5]Yeh C P , Wang K M , Chai K C . Measuring the efficiency of securities companies by corporate governance in a financial holding and non-financial holding system[J]. Expert Systems with Applications, 2010, 37(6):4671-4679.

[6]Vennet V R . Cost and Profit Efficiency of Financial Conglomerates and Universal Banks in Europe[J]. Journal of Money, Credit and Banking,2002,34(1).

[7]Fields L P , Fraser D R , Kolari J W . Bidder returns in bancassurance mergers: Is there evidence of synergy?[J]. 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 2007, 31(12):3646-3662.

[8]Boyd J H , Graham S L , Hewitt R S . Bank holding company mergers with nonbank financial firms: Effects on the risk of failure[J]. 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 1993, 17(1):43-63.

[9]趙蓓文. 金融控股公司——在分业经营体制下发展混业合作业务的必然选择[J]. 世界经济研究, 2002(B10):4.

[10]刘志平. 论金融控股公司的几个问题[J]. 金融研究,2001年第4期:40-45.

[11]艾洪德, 周继燕. 我国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绩效研究——以银行系金融控股公司为例[J]. 财经问题研究, 2015(6):6.

[12]逄诗伟, 马晔华, 尹江亭. 从资产组合角度分析混业经营的风险[J].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 2005, 39(10):3.

[13]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4号(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Z].2020-09-13.

[14]夏斌, 金融控股公司研究[M]. 北京: 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1.

[15]冯静生. 论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J]. 金融理论与实践, 2004年, 第4期:37-39.

[16]陈铁英. 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模式的选择[J]. 南方金融, 2004年, 第10期:33-34.

[17]施维明. 我国发展金融控股公司的制约因素及对策分析[J]. 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2):4.

[18]吴士强. 中外金融控股公司的优势比较[J]. 国际经济合作, 2007(3):6.

[19]朱宏, 熊超, 马蔚为,等. 金融控股公司多元化发展绩效研究——银行为主导的金控公司与独立银行的绩效比较[J]. 浙江金融, 2016(12):7.

[20]孙雪洋. 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及绩效分析[D]. 西南财经大学, 2007.

[21]盛昌琴. 从金融分业、混业经营到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思考[J]. 商业研究, 2003(24):3.

[22]刘建武. 对组建地方金融控股公司的思考[J]. 西部金融, 2006, 000(004):61-62.

[23]范云朋, 尹振涛. 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演变与监管研究——基于国际比较的视角[J]. 金融监管研究, 2019(12):16.

[24]黄卫华. 我国金融经营体制发展趋势探索[M]. 暨南大学出版社, 2014.

[25]杨明辉. 金融控股公司实务与操作[M]. 中信出版社, 2004.

[26]张志柏, 论金融控股公司[R]. 金融时报理论版, 2004.

[27]刘子钦. 商业银行收入结构多样化对经营效率的影响研究[J]. 价格理论与实践, 2020(3):119-122.

[28]吴坤凌. 我国产业资本型金融控股公司风险防范研究——基于五矿资本的案例分析[D]. 四川:西南科技大学, 2019.

[29]王天平, 王丹芳. 我国企业集团产融结合模式研究[J]. 财务与会计, 2017(9):49-51.

[30]康雪. 民营金融控股公司风险评估研究——以泛海控股为例[D]. 辽宁:大连理工大学, 2021.

[31]魏峰, 王安. 地方金融控股公司的利弊分析[J]. 西部金融, 2010(2):2.

[32]王磊, 汪轶. 剥离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策略研究[J]. 云南财贸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 18(5):2.

[33]唐军. 地方金融控股公司研究[D].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2010.

[34]曾斌. 我国地方金融控股公司的构建——基于制度变迁角度[J]. 金融教育研究, 2005(1):10-13.

[35]何淑兰, 孙有发. Big Tech進入金融业:驱动因素、收益、风险特征及其监管[J]. 社会科学家, 2020(11):86-93.

[36]郑庆寰. 从金融生态的视角分析我国金融风险的生成和防范[J]. 浙江金融, 2006(10):18-19.

[37]康华平. 金融控股公司风险控制研究[M]. 中国经济出版社, 2006.

[38]高颖.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及其法律对策[J]. 法制博览, 2013(5):118-120.

[39]曹志鹏,赵钱龙. 金融控股集团的利益冲突和协调[J]. 山东纺织经济, 2007(5):47-49.

[40]梁冬寒. 金融控股集团信用和市场风险的过度集中与防范[J]. 现代管理科学, 2017(4):3.

[41]李晴芳. 金融控股公司的利益冲突与防火墙制度[J]. 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6(03):50-54.

[42]李晗.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健全——以金融风险防范为视角[J]. 财经理论与实践, 2009,30(03):125-128.

[43]曲昭光, 陈春林, 陈克鑫. 金融控股集团风险传染渠道与研究方法文献综述[J]. 沈阳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17, 41(2):5.

[44]王培辉, 袁薇. 中国保险集团控股公司综合金融风险甄别——以平安保险集团为例[J]. 财经理论与实践, 2018,39(4):52-58.

[45]傅章彦, 杨晓龙. 我国金融控股集团风险管理模式选择探讨[J]. 新金融, 2015(2):33-36.

[46]谭宗琼. 强化监管视角下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优化研究[J]. 商业会计, 2020(13):97-99.

[47]王康, 朱锦强. 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及优化对策研究——基于中美比较的视角[J].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2021(12):34-44.

[48]李钊, 王舒健. 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模式比较及启示[J]. 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 2012(8):97-100.

作者单位:宋杨,博士,陕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联合培养博士后; 刘红旗,陕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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