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泽鑫 张科静
摘 要:受社会转型、竞争压力、德育弱化等主客观因素影响,大学生诚信缺失的情况日益增多,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成为高校教育工作者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文章通过对问卷调查结果进行分析,揭示了大学生诚信缺失行为的主要表现,并从经济学的视角,对大学生诚信缺失行为的成因进行了分析,并基于此对重建大学生诚信的可行性路径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社会转型期;大学生;诚信缺失行为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7164(2022)-0111-04
基金项目: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重点课题“社会转型背景下大学生诚信缺失行为调查及诚信重建研究”(课题编号:19ZD071)。
作者简介:杨泽鑫(2002—),男,学士在读,九江学院管理学院,研究方向为人力资源管理;张科静(1979—),女,博士,九江学院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规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给予高度重视。2014年正式出台全国性的顶层设计文件,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培育和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9年3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座谈会上指明了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前行方向,对培养人才这个根本问题,提出了新要求、做出了新部署,也使高校诚信教育体系成为当下热点话题。在我国社会转型背景下,市场经济的逐利性特征以及其他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导致诚信缺失的行为在社会各个群体中屡见不鲜,这些失信背德的事件也在无形中侵蚀着大学生群体。很多大学生为了达到某种个人目的而肆意践踏诚信,大学生诚信缺失不但表现在学习和生活方面,在思想觉悟、政治信仰和求职就业等方面也有所体现。诚信不仅仅是道德层面的问题,也是经济学研究的范畴,本文将尝试从经济学视角对大学生诚信缺失行为的成因进行分析探讨。
一、大学生诚信缺失行为的主要表现
为了真实了解当前大学生的诚信状况,本研究通过问卷星调查平台,对全国大学生进行了诚信状况的问卷调查。本次调查主要的对象范围是全国在校大学生,为了调查他们诚信缺失的现状,共发放1786份调查问卷,回收1786份,其中有效问卷1750份,回收率98%。
通过分析调查问卷可以发现,大学生群体诚信缺失行为主要体现在学业、经济、生活和就业几个方面。在学业方面,体现在日常考勤弄虚作假、考试作弊、作业抄袭、论文剽窃等,其中,考试作弊行为最为泛滥,屡禁不止。在经济方面,最为常见的是为申请贫困生助学金虚开贫困证明或夸大贫困程度,不及时缴纳学费,对花呗、信用卡、国家助学贷款等拖欠或逾期归还等失信行为。在生活方面,进行网络刷单获取好评返现,网络交友或现实沟通中虚构部分个人信息,为获取相关评优评先指标而私下拉票等行为时有发生。在就业方面,主要表现在对个人求职简历进行过度包装,虚构实习兼职经历,夸大个人成绩,签订就业协议后随意违约等方面。这些诚信缺失的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大学生的正面形象,也不利于优良学风和校风的培育,更不利于整个社会诚信体系和诚信文化的构建与弘扬。
二、大学生诚信缺失行为的经济学成因分析
(一)诚信缺失行为的根本目的是追求利益最大化
1. 理性经济人的自利倾向
所有个体都存在理性经济人的一面且具有自利倾向,驱使人做出经济行为的根本动机就是希望以最低的实际成本和机会成本获取最大收益,追求利益最大化[1]。大学生在选择某种行为时,也会根据自己了解到的信息、已有认知、自身偏好结构和周围环境来衡量成本与收益的关系,进而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例如大学生在面对考试行为的选择问题时,会对考试作弊的代价、惩罚力度、监考严格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若作弊代价不大,惩罚力度不强,监考不严,大学生可以通过作弊获得理想的成绩,则可能会增加作弊的可能性,反之,如果作弊成本高于预期收益,理性的大学生则通常不会冒险做出不诚信行为。另外,由于大学生社会阅历相对较少,心理成熟度也较低,当面对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关系衡量时,往往只看重当前付出的成本和短期获得的收益,容易忽略长远收益,面对诚信与否的抉择时,更容易做出不诚信行为。
个体考虑是否要选择某种行为时,除了衡量实际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关系,还会同时考虑隐藏的机会成本。个体在进行决策时,通常会列出几个选项,并对每个选项的成本和利益进行综合评价,最终以最低的实际成本和最小的机会成本做出选择。调查结果显示,在大学生助学贷款、花呗、信用卡以及归还他人钱财等还款问题中,過半的大学生选择提前还款(55.66%),43.20%的学生选择按时还款,而逾期还款或拖欠不还的比重非常小,仅占0.63%和0.51%。学生在面对还款问题时,会对及时还款和逾期还款或拖欠不还各自产生的后果进行权衡,例如及时还款可以保证用户的信用度,为下次顺利借款提供有利条件,逾期不还则延长了还款的期限,增加了欠款的利用率,而拖欠不还则短期内缓解了经济压力,大学生会根据自身情况权衡三种选择各自所放弃的机会成本,最终选择机会成本最小的选项。
2. 人际关系的处理更加以利益为导向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正在经历全方位的转型,既包括经济层面的,还包括社会层面的。在社会转型背景下,社会经济的剧烈变革给公众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人们的行为模式、处事风格、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都发生了明显的改变,导致人处理与他人的关系时日趋经济化、功利化和冷漠化。由于人际关系的淡漠与社会公众道德意识的减弱,人际关系的处理更加以利益关系为倾向,诚信缺失现象不断涌现,“学生扶老反被污”“路人救人反被讹”等事情屡有发生。以大学生网络交际为例,调查结果显示,29.43%的大学生会如实告知对方自己的真实情况,67.83%的大学生选择部分造假,2.74%的大学生表示会完全造假。由此可见,相当一部分大学生表示在网络交际中,对他人诚信度比较低,出于保护自己利益的目的而倾向于隐瞒自身真实情况或刻意造假。
(二)诚信缺失行为是决策主体相互博弈的结果
1. 诚信与失信的简单博弈分析
博弈的实质是决策主体根据其掌握的信息选择最佳的博弈策略以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2]。以大学生群体中普遍存在的考试作弊现象为例,博弈双方分别为监考教师和应考大学生,监考教师有可能严格监考,也有可能不认真监考,应考大学生可能选择独立答题,也有可能选择伺机作弊。双方同时行动且只博弈一次,都以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其中考生利益包括提高分数,增加评优评先或参评奖学金的竞争力,避免不及格导致的补考或重修等。如果监考教师不认真履职,部分考生为了获得作弊带来的额外收益,很可能会带着侥幸心理选择作弊。
由此可见,若不诚信行为可以给个体带来更大利益,则个体倾向于选择不诚信行为,这取决于双方博弈的结果。
2. 诚信与失信的重复博弈分析
重复博弈是指在相同情况和同等结构条件下,博弈双方进行多次的博弈[3]。重复博弈具有动态性,己方通常会根据对方的选择倾向和以往经验进行决策。一次性博弈是短期的,交易主体存在着严重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不诚信行为发生的概率极高。而重复博弈是长期的,要考虑博弈双方今后继续合作的可能性和未来的长期利益。由此,随着博弈次数的增加,交易主体之间更有可能选择诚信行为。以大学生各类贷款还款的选择为例,对于经常借钱的大学生而言,考虑到以后还有借钱的需求,一般会选择在规定期限内还清欠款,避免自己被对方列入征信系统的黑名单。如果是一次性的借钱行为,因为与借款方是一次性的合作,则更容易发生拖欠或逾期不还的不诚信行为。
(三)诚信缺失行为的前提是信息不对称
1. 机会主义行为有机可乘
每个个体对相关信息的掌握程度是有差异的,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掌握充足信息的一方占据更大的优势,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掌握的资源对信息弱势方进行引导、控制或误导,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信息弱势方则只能获取较小利益或者利益受损[4]。信息在很多情况下成为一种可交易的特殊商品,通常需要花费很大成本才能获得,在这种情况下,就给了机会主义者乘虚而入的机会。比如大学生以虚假理由请假、以虚假信息申请贫困生助学金、以虚假简历求职等,这类现象都是由于双方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行为,信息的不对称给了机会主义者以散播不真实信息或隐瞒信息来获取更大利益的机会,增加了个体做出不诚信行为选择的概率。
2. 契约不完备
诚信包括承诺和信用两个层面[5],从经济学角度来看,承诺是一种特殊的契约关系,而信用就是对承诺的遵守,即对特殊契约的遵守。契约问题的根本是对个体违背契约行为的成本判定。一方面,大学生由于人生经历和社会经验及其所拥有的资源很有限,另一方面,社会大环境也一直处于不断变化之中,所以契约双方都不能时刻掌握完整的信息,对信息的真实性也很难进行全面的考核验证,因此契约条款具有不完备性。一般情况而言,如果契约制订方与契约签订方所掌握的信息不对称,契约制订方占据优势,可以利用契约条款为自己谋求更大利益,而契约签订方处于被动状态,利益很可能受损。调查数据显示,对于人际交往过程中的承诺,47.77%的被调查大学生表示会遵守约定,51.09%的大学生表示比较守信,而1.14%的大学生承认会不遵守约定。对于求职或兼职过程中的违约行为,4.4%的大学生曾有过违约现象,95.6%的大学生表示会遵守合同规定。部分大学生不能遵守做出的承诺和签订的合约,而这是契约不完备导致的。
三、社会转型背景下重建大学生诚信的可行性路径
(一)推進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任何活动都受制于社会大环境,教育也不例外。大学生诚信重建必须基于良好的社会诚信大环境之下,一味地对大学生进行诚信说教于事无补,也不可能产生好的效果。建立社会诚信体系必须科学正确使用舆论,建立奖惩机制,提高失信成本。一方面,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正确利用舆论,比如政府大力宣传诚信,对社会诚信热点问题给予较大关注,让恪守诚信者受到社会的肯定;让不守诚信损害他人利益者受到舆论的谴责。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还要加大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通过经济上的处罚让失信者无利可图甚至得不偿失,名誉上的惩罚则可以将其不诚信行为公之于众,列入失信黑名单,让其脸上无光,无处遁形。
另一方面,运用大数据等现代科学技术,建立包含行业、企业、个人的全社会征信共享平台,信息的共享可以将单一的交易变成重复的多次博弈,提高诚信缺失行为的机会成本。政府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和相应协调机制,帮助各方在统一的标准下将信息录入征信共享平台,在银行、工商、社保、社区、医院、学校、企业等部门机构之间实现信息共享。政府还应建立完善征信服务体系,为有需要的主体提供包括还款状况、守法状况、纳税状况、社保状况等多方面的资信查询服务,帮助委托人及时充分地掌握被调查对象的诚信状况,降低被违约的风险。当然,社会征信平台体系与公民的隐私密切相关,征信体系的实施必须建立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修定完善的基础上,确定适用范围。
(二)以重复博弈完善高校诚信教育体系
要深刻认识重复博弈与高校诚信教育之间的关系,改善博弈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状况,将一次性的简单博弈有效转化为重复博弈。一方面,高校应该将大学生诚信档案纳入常态化管理之中,对大学生在校期间的诚信状况进行分类别收集和记录,诚信档案中可以记载学生的考试作弊、学术不端、日常考勤和评优评先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助学金贷款及各类借款的归还情况、就业违约情况等,并对其诚信档案实行电子化管理;对诚实守信的大学生进行嘉奖,对诚信缺失的大学生进行警示和劝诫。如果用人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有需要,还应该开通大学生诚信档案查询通道,将大学生的在校诚信记录延伸到整个职业生涯之中,增加诚信缺失行为的一次性博弈成本,让大学生意识到发生不诚信行为的严重后果,从而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
另一方面,高校应该完善对大学生诚信缺失行为的处罚机制。如果仅仅从道德层面上教育大学生讲诚信是远远不够的,基于理性经济人自利倾向、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博弈双方往往会对诚信收益与失信成本进行综合权衡,一旦失信成本低于个人收益,则诚信缺失行为将可能出现,因此,完备的处罚机制是遏制诚信缺失行为的最有力武器。比如,在校大学生在学业方面一旦出现不诚信行为,给予取消考试成绩、严重警告或记过等处罚,对其此后的助学金申请、评优评先、入党、毕业、就业推荐等予以相应的处罚,让大学生意识到诚信缺失行为需要付出的巨大代价远高于其所获得的一次性博弈收益。
(三)加强大学生自我诚信素养的塑造
首先,重建诚信的根本在于大学生自我诚信意识的塑造,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大部分大学生诚信缺失行为的最主要的动机,所以应教育大学生拥有正确的价值取向,通过自身的努力获取相应的回报,用合法的途径追求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做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的小人,让诚信成为当代大学生为人处世的道德底线。
其次,大学生应当对他人的诚信保持信心。高校可以通过树立“诚信模范”激发学生的自我诚信意识,但是这些诚信模范不要局限在国家和社会层面的典型代表人物,要更贴近大学生群体,例如授课的教师、身边的同学、校园里的工勤人员等等,鼓励大学生向这些模范学习,要让大学生们明白诚信模范就在身边。
最后,增强大学生的个人知识、阅历、思维方面的自信。大学生出现简历造假、考试作弊等诚信缺失行为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个人知识储备不够,对自己缺乏信心,因此大学生应当勤奋好学,努力提高个人的知识技能水平,以便在学习、求职过程中保持自信。心理不成熟、社会阅历浅也会造成大学生诚信意识不足,因此可鼓励大学生在课余时间多参加志愿者活动、兼职等社会实践活动,以此来增加社会阅历。在知识储备和社会阅历的基础上,大学生还要提高自身的责任意识和加强明辨是非的能力,减少因是非观偏差导致的部分诚信缺失行为。
四、结语
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不仅有利于提升其个人道德品质,也有利于我国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面对当前大学生诚信缺失行为高发的局面,一方面高校要高度重视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提高大学生自身的道德自律;另一方面,要基于上述经济学分析的结论,积极构建社会诚信体制和信息共享平台,完善大学生诚信档案的管理,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做到“经济人”和“道德人”的统一,从自律和他律两个方面着手,切实做好大学生诚信教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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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郝旭光. 决策的自组织控制与博弈[J]. 管理现代化,2008(02):53-55.
[3] 张永胜. 互利共赢的博弈论分析[J]. 兰州学刊,2008(11):77-80.
[4] 姚国庆. 征信体系的作用与效率——基于信息不对称随机有限重复博弈的分析[J]. 南开经济研究,2012(01):19-32.
[5] 刘建仓. 传统诚信文化的社会教育作用[J]. 教育評论,2012(06):6-8.
(责任编辑:石子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