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翔宇 陈九丽
摘 要:党的十九大就提高全民法治素养提出了明确要求,文章从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背景和意义出发,深度挖掘法治素养的内涵,结合高校发展规律、育人规律、学生成长规律,坚持问题导向,从社会环境、法治素养培育主体、法治素养培育对象、法治素养培育形式以及法治素养培育内容等问题视角出发,系统梳理了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构建新时代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培育协同机制和评价机制,不断创新法治素养培育的形式、不断完善法治素养培育的内容。
关键词:大学生法治素养;法治素养培育;对策提升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7164(2023)08-0099-04
基金项目:2021年度天津市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项课题“新时代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研究”(课题编号:TJKDJD2021-Y04);2021年度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项目(人文社科类)“思想政治教育视域下高校惩戒权研究”(项目编号:KJZ53420210095)。
作者简介:赵翔宇(1994—),男,硕士,中国民航大学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团委书记,讲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陈九丽(1989—),女,硕士,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研究方向为法理学。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全民法治素养提升提出了明确要求,当代青年大学生作为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其法治素养的提升关乎国家法治建设成效,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的实现[1]。大学阶段正是学生法治观念塑造整合的阶段,这需要高校不断深度挖掘法治素养的内涵和价值意蕴,明晰其构成要素及各要素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厘清高校在法治素养培育过程中的现实困境,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育人規律和学生成长成才规律,进行提升对策的研究,不断拓展法治素养培育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增强法治素养培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而提升大学生的法治应用能力。
一、法治素养的内涵
所谓素养是指通过实践或者训练获得的一种道德修养,是涵盖了认知、情感、意志和实践的一个复合概念。素养的形成是动态的、变化的,关于大学生法治素养,其内涵丰富,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维度或者层次对大学生法治素养进行了不同阐述。
关于大学生法治素养概念的研究,大部分学者主要是围绕法治认知、法治信仰、法治意志和法治能力等方面进行的,王纪云等提出法治素养是个体在法治维度上的修养状态,其包含法治认知、法治信仰、法治意志和法治实践四个层面[2]。
关于大学生法治素养构成要素的研究,王莹莹等指出法治素养主要由法律知识和法律技能两个要素构成,其中法律知识包括对法制、法理的理解和认知,法律技能是在法律知识的基础上灵活运用的能力。李敏等指出法治素养由法治知识、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能力等要素构成,其中完备的法治知识、健全的法治意识、严谨的法治思维、正确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分别是法治素养的理论要素、精神要素、思维要素和能力要素。
关于大学生法治素养的特征研究,司文超等指出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要具有基础性与先导性、知识性与实践性、统一性与差异性、历史性与时代性,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不同特点体现为在对立中统一,又在统一中对立,体现了法治素养培育的复杂性和多样性[1]。
大学生法治素养内涵丰富、价值深厚,其以法治知识为基础、以构建法治思维和树立法治意识为手段、以培养法治能力为目标,将对法的知与行紧密融合。简而言之,大学生法治素养包含了学法、知法、敬法、用法,是将对法律的认知转化为对法律的灵活运用。
二、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重要性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必要环节,大学生法治素养提升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目标、是培育时代新人的题中之义,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论述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的参与、需要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1],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大学生能否树立正确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关乎国家法制进程、关乎法治中国的建设。青年一代作为新时代的接班人,其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会影响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思维。大学生正处于法治观念塑造整合的黄金阶段,社会、学校、家庭必须肩负起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做好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工作,为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添砖加瓦[3]。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和提升是高校思政工作的重要课题[1]。法治素养作为当代大学生最基本的思想政治素质,理应成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此外,法治素养的提升有助于大学生在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中牢牢把握主流意识形态,从而增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
个人法治素养培育是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的现实需要、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迫切需求。法治既是国家的价值目标、社会的价值取向,也是全体公民的敬法、用法的价值准则,拥有法治精神是当代大学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一环,为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4]。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部分学生因法律意识淡薄引发的“校园贷”“非法印刷书籍”“裸聊”等问题时有发生,法治素养的培育可以帮助当代大学生规避上述问题,免受非法侵害,法治素养作为大学生综合素质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法治素养的培育也有利于提升当代大学生的综合素质[5]。
三、新时代大学生法治素养现状
法治素养作为新时代大学生一项重要素养,对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至关重要,为此,笔者开展了关于新时代大学生法治素养及其培育现状的调查,调查对象覆盖6所高校、调查对象学历涉及本科、硕士,年级涉及大一至大四以及研究生,专业涉及法学专业和其他非法学专业。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639份,回收621份,有效问卷621份。调查结果显示,当代大学生法治素养虽有较大提升,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对法治认知的深度和广度不足、法治实践参与的广泛性不够等问题。
(一)法治认知的深度和广度不足
法治认知的深度和广度不足主要表现为法治学习的碎片化,缺乏系统性,法律知识的获取主要通过新媒体(微博、知乎、贴吧等)渠道,鲜有系统学习法律相关书籍的同学。例如:在“您是否完整读过我国宪法文本或者民法典?”问题中,仅有4.8%的学生表示完整读过,6.21%的学生对此不清楚、不关注。学生的法治认知程度与高校的宣传程度严重不成比例,在“您认为自己的法律基础知识掌握得全面吗?”问题中,认为法律相关知识掌握非常全面和比较全面的学生仅占1.29%,大部分学生自认为对法律基础知识掌握一般。
(二)法治实践参与的广泛性不够
大学生法治实践主要涉及学法、守法、用法、护法,法治实践参与的广泛性不够主要体现在学法的积极性不足、用法维权的意识不强和护法的行动不佳等方面。学法的积极性不足主要体现在大部分学生学法更多是为了完成考试或者要求,缺乏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缺少对法理的追求和探索;用法维权的意识不强主要体现在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不善于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个人权益;护法的行动不佳主要体现在当身边同学出现违纪、违法行为时,部分学生不能及时制止和检举揭发。
四、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存在的问题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是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一环,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必要环节[6]。法治素养培育的目的应该是培养具有扎实知识功底、良好法律思维、积极法治行为的新时代大学生。在应试背景下,部分高校和大学生对其认识不足,致使法治素养培育流于形式,出现“运动式”“被动式”或者“一阵风式”地开展法治教育等问题。本文将从社会环境层面、培育主体层面、培育对象层面、培育形式层面以及培育内容层面详细分析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中存在的问题,具体如下:
(一)社会环境层面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使人们的思想观念受到巨大冲击,社会上的不良思想、高校的半社会化以及科技内生的负面作用对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提出了严峻挑战,一些腐朽思想容易浸染当代大学生,致使当代大学生陷入错误的认知。
(二)法治素养培育主体层面
1.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主体认识不足
作为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主体,鲜有高校将法治素养培育纳入德育和智育的教育范畴,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也未被纳入德育和智育的评价范畴,多数高校的法治素养培育缺少明确的教学计划和学习计划,缺少法治素养培育的过程监督和结果考核。
2. 法治素养培育的主体单一,职责不清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在相关履职条款中缺少明晰要求。在“三全育人”大背景下,大学法治素养培育工作仍以辅导员为主,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师为辅,其他教师的法治素养培育效果无从体现,家庭、其它社会职能部门的法治素养培育作用发挥不明显。
3. 法治素养培育人员的专业性不强,法治教育的力度不足,法治素养培育的实效性无法保证
高校辅导员虽然作为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主要力量,但大部分为非法学专业,缺乏系统性的法治教育学习和培训,对法治知识较为欠缺,且辅导员日常事务工作繁多,精力难以保证,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缺乏人员保证。
4. 法治素养培育缺乏计划性、创新性
部分高校开展法治教育的内容往往根据上级文件或者近期发生的热点事件进行安排,不以学生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
(三)法治素养培育对象层面
1. 当代大学生对法治素养培育的重视度不高
受应试高校和高校评奖评优体系的影响,当代大学生普遍忽略对法治知识的学习,往往以“应付式”的态度完成学校关于法治知识的学习,对法治知识的学习浅尝辄止,缺少对法理、法源的研究,只追求卷面上的表象答案,忽略了法条背后深层次的含义,也忽视了自身法治素养的提升,缺乏对法治知识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7]。
2. 缺乏法治知识学习的热情,参与度低
部分大学生法治意识淡薄,自认为术业有专攻,自己未来也不从事法律相关工作,所以不愿意深入学习法治相关知识,对法律法规“浅层化”“片面化”“简单化”的理解致使其无法领会到法治的精髓,以至于不懂如何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3. 当代大学生社会经验欠缺
当代大學生以“00后”为主,心智尚未完全成熟,其社会认知和应对能力跟不上社会的快速变化,容易受网上或者西方一些错误思想的影响,也给高校的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带来严峻的挑战。
(四)法治素养培育形式层面
新时代大学生以“00后”为主,其个性化的价值追求、自主化的学习方式、网络化的娱乐生活、理性化的处世哲学、务实化的人生理想等群体特点对高校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方式、方法提出了更高要求。
传统的“填鸭式”“说教式”法治教育形式与新时代大学生追求“平等、开放、互动”的教育管理模式相冲突。新时代大学生在课堂学习和课外活动中更强调平等、开放的互动氛围,而不是传统的“说教式”“填鸭式”“命令式”的教育。“00后”作为完全成长在21世纪的一代,其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娱乐方式均有深刻的互联网印记,其更喜欢实践式学习、体验式学习、网络学习等新的学习方式,传统的法治素养培养形式已无法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
重理论学习,轻实践教育。大部分教师对学生法治素养的培育主要通过课堂教学,缺乏对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实践锻炼,造成其对法治知识“知”与“行”的脱钩,致使无法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现实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五)法治素养培育的内容层面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关于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内涵和价值意蕴也在不断延伸和发展,各高校在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内容层面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法治素养培育教材不能与时俱进,内容空洞乏味。法治教育往往只针对几大板块的介绍,如民法、刑法等,广而不精,学习流于形式,无法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学习预期,进而导致法治素养培育的实效性减弱。法治素养的培育更多停留在法律知识的传播上,过度强调法律知识而忽略了对学生法治思维、法治意识的树立,导致学生的法治应用能力不足。法治思维培育难以逃离守法教育的枷锁。大学生法治教育更多向学生灌输如何守法,守法教育远大于维权教育,长久以来,大学生的法治思维还停留在如何守法的低级阶段。法治素养培育缺少对法治情感和法治信任的教育,致使当代大学生往往不自觉地漠视法律或者怀疑法治,导致大学生法治意识的消极被动性大于积极主动性。
五、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完善对策
围绕法治素养培育的主體、对象、形式、内容,聚焦法治知识、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法治能力四个维度,结合大学生的认知特点和成长成才特点,不断完善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培育对策,构建新时代大学生法治素养提升机制,对提升新时代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至关重要[1]。
(一)聚焦法治素养培育主体,构建多维合力的法治素养培育协同与评价机制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积极发挥学校、家庭、社会、政府等培育主体的多方力量,也需要大学生本人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构建以政府为引领、学校为主导、社会资源为依托、家庭教育为基础、学生为主体的“五位一体”法治素养培育协同机制。在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过程中,政府要加强政策引导和资源保障,引导大学生坚定法治信仰、发挥统筹协调功能;学校要不断完善法治理论教育、强化校外实践教育,不断提升法治教育的效果和效率;家庭要不断发挥家长的模范带头作用,强化法治教育引导、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家庭环境;学生个体要增强主体意识,强化法治学习与认知,不断增强法治实践能力。此外,要以大学生成长成才特点,围绕法治知识教育、法治意识教育、法治制度教育、法治行为教育等基本指标,构建符合大学生法制工作要求的法治素养培育指标评价体系[8]。
(二)不断完善法治教育的内容、创新法治教育的形式,提升法治素养培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新时代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内涵和价值意蕴也在不断延伸和发展,法治素养培育的内容也要结合时代特点与时俱进,内容不能仅停留在法律知识的传播上,还要注意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以及培养学生的法治情感和对法治的信任。例如,“00后”大学生多为数媒一族,高校要利用新媒体,增强法治教育的影响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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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常彦,石善儒. 高职高专院校特色美育的创新与实践——以“文明礼貌教育”为切入点的大学生美育创新实践与启示[J]. 甘肃高师学报,2021,26(01):5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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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王众威. 全面依法治国视域下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研究[J]. 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9,36(02):25-30.
(荐稿人:杨俊杰,中国民航大学高级政工师)
(责任编辑:邹宇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