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6年4月,贵州省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民族文化进校园工作的实施方案》。贵州花灯艺术作为民间艺术,呈现为诗、乐、舞合一的艺术形式,围绕节日、节气以及民间喜事进行仪式性的演唱。贵州花灯的艺术形式与活泼泼之生命精神呈现充分彰显了自身特色。在艺术行进之中,参与者获得认同感与满足感。在人神互通的舞蹈过程中,体现出贵州自然地貌中自然人向社会人的演变过程。这是花灯艺术娱乐性与教育性双向互动之中需要把握的关键。借用贵州花灯这一在民间自发成长且经久不衰的艺术形式开展教育,更能被当地民众所接受,并且能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发挥教育的作用。基于此,文章提出,教师要在把握花灯艺术形式、内涵及文化逻辑的基础上,从实地观摩、艺术教学与改编、投入实践与反馈三个部分进行教学设计:实地观摩以使学生获得直接的感性经验,艺术教学与改编以创新花灯艺术形式,投入实践与反馈以保证贵州花灯艺术不丧失其民间性。在教学中,促进高校花灯舞教学创新,为民间文化进校园助力。
关键词:贵州花灯;文化认同;教学创新;寓教于乐;实地观摩
中图分类号:G80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36(2023)07-00-03
贵州花灯,又称为“贵州花灯舞”,作为民间文化较有代表性的艺术之一,其以接地气的表现形式受到西南不同地域人民的喜爱。2016年4月,贵州省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民族文化进校园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贵州省教育厅的指示,民族民间文化项目将主要在艺术体育课程中开展教学实践,以引导学生了解与保护民间文化。当贵州花灯真正在生活中进行表演时,大众对生命情感的宣泄与表露之诉求远远超出将花灯舞规范化、秩序化地表现出来,这就难免会带来贵州花灯本身艺术形式的粗糙化、随性化问题。
面对花灯艺术存在的问题,艺术教学研究的任务不是一味将形式固定化,而应以思辨的眼光研究花灯舞的哪些形式构成这一活泼泼之精神的关键,并基于这些艺术形式完成对贵州花灯艺术教学的创新,使其既保留自身精神意味,又能在传承中不丧失艺术特性。另外,花灯舞的粗糙化、随性化或多或少造成了对活泼泼之生命精神的破坏,这种破坏相应地导致了审美教育目的的丧失或歪曲。受廣大群众欢迎的花灯舞艺术面临着艺术精神与形式上的双重困境。从艺术教育的视角来看,对贵州花灯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校外活动实践与中小学教学,而高校对花灯艺术教学的思考能够借助艺术资源与足够的时间来尝试回应并解决花灯舞面临的双重困境。
1 贵州花灯艺术语汇与文化精神
贵州花灯舞与其他地域花灯舞存在不同,并且其内部因地理环境中居民分布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类型的花灯。贵州黔北花灯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黔北花灯凭借历史性及在历史发展中呈现出的适应性,为研究贵州花灯艺术语汇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对贵州花灯舞艺术形式、文化精神的研究多以黔北花灯为例,辅以其他地域的花灯研究。
贵州花灯艺术是将诗、乐、舞合一的艺术形式。就贵州花灯的演唱主题或者花灯种类来说,主要围绕节日、节气以及民间喜事进行仪式性的演唱,主要有喜灯、寿灯、元宵灯三类。喜灯、寿灯主要围绕民间喜事进行,喜灯包括婚嫁灯、升学灯,寿灯则主要以为老人祝寿这一主题进行,由此可以窥见贵州花灯有细致周到的主题分类。就表演形式来说,不同主题下的表演形式大体相同。以贵州黔北花灯为例,其表演大致可分为七个步骤,先后分别是开灯与盘灯、说春(说唐二、请妹)、扫方、扫土地财神、梳妆、参神、唱灯。在表演形式中,可以看到对话、唱诵占据贵州花灯艺术的重要部分。
在唱诵中,即在灯友对话互动中,艺术表演获得趣味性和知识性。一般唱诵的内容包括当地风土人情、神话传说等,内容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并无严苛的具体规定。不仅如此,这些流程并不是每次都要完整进行,演员会依据具体情况,尽自己所能,将艺术效果做到最好。与其将其定义为随意性,不如结合具体实际来看,进入贵州花灯艺术表演本身,是为了将效果发挥到最佳。只有尽可能将效果发挥到最佳,观众才能在观看与互动之中获得乐趣。以一段贵州花灯唱词为例:
颜氏夫人生孔子,韩氏夫人生老君。
牟尼夫人生我父,万古流传到如今。
吾到坛下走一走,挥动金鞭驾起云。
重将拂尘扫一扫,扫开主家大财门。
春开财门春季旺,夏开财门夏季行,
秋开材门五谷满,冬开财门进金银。
一年四季财门开,斗大黄金滚进来[1]。
可以看到,这段唱词的内容主要围绕民间事务,包括生子、升学、赚钱等,而唱诵极具神话色彩的背后是民众最为朴素和直接的生命需要。不过,贵州花灯的唱诵部分在吸收儒、道、佛三家传统文化的同时将其捧上神坛,容易产生迷信思想。因此,必须注意贵州花灯艺术这一不成熟和有待改良的地方,同时也要看到艺术形式背后的本质——生命需要。
民间艺术形式呈现的本质,并不要求具有严苛性,严苛性反而会扼杀贵州地域民众活泼泼之生命精神。对艺术形式背后的活泼泼之生命精神诉求是贵州花灯文化最需要被看见和把握的关键。“如果我们认定,人类创造艺术是为了审美,而艺术的产生受生命动机的制约,那么,美与生命之间必然存在着一种激动人心的关系……事实上人除了肉体的生物生命之外,还有精神生命和社会生命。人是三重生命的统一体。”[2]这种活泼泼之生命精神可以从生物生命、精神生命和社会生命三个层次来看。贵州花灯艺术在表演中既符合民众对基本生命需要的诉求,又基于生物生命的满足,通过精神生命引领人走向社会生命,在仪式之中,三层生命需求均得到了满足。
2 民间文化进校园政策下高校花灯舞课程的理论支撑
贵州花灯艺术主要通过唱诵、对话的形式使表演者与观众进入艺术场域,在这种场域中,人的三重生命需求得以满足。虽然其艺术形式并不严苛,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会引起质疑,但要把握活泼泼之生命精神诉求。正因有此精神诉求,贵州花灯艺术得以历经时代演变而不断发展与延续。明白了贵州花灯艺术背后的文化逻辑,就可以确切地认识到作为民间艺术至今存在并且需要被重视的文化意义上的有力支撑。通过对贵州花灯艺术形式的呈现与梳理,可以看到其与原始艺术间密不可分的联系。“文,原始文化中的文身,意味着将人的自然之躯,按社会、仪式、观念的要求加以改变,显示了自然人向社会(氏族、文化)人的生成”[3],文意味着艺术形式之呈现。具体到贵州花灯艺术,贵州花灯艺术的礼节性、仪式性特点,人神互通的舞蹈过程,背后都反映着贵州自然地貌中自然人向社会人的演变过程。在舞蹈中,当地居民获得对自身的文化认同,完成自身在社群中存在的确证。
不仅如此,要在教学中重视宣传贵州花灯艺术。《论语》言:“子曰:‘何伤乎?亦各言其志也!曰:‘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夫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从教育学角度来看,孔子让他的弟子们谈自己的理想,最好的教育不是加之以师旅,也不是因之以饥馑等治理手段与方式,而是黎民百姓载歌载舞式地悠闲归家。借用贵州花灯这一在民间自发成长且经久不衰的艺术形式进行教育,正好可以暗合这一最好的教育方式,更能被当地民众接受,并且更能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发挥教育的积极促进作用。
借用贺拉斯《诗艺》中提出的“寓教于乐”理论来理解,诗作为一种艺术,需要同时达到趣味性和有益性两种目的,但有的教学重视趣味而不能产生真正的教育作用,有的教学重视教育却难以让受众进入艺术欣赏的语境,这两种情况都无法发挥出诗歌这门艺术的真正作用。同理,贵州花灯舞作为一种艺术形式,也面临着娱乐性与教育性两个方面的问题。娱乐性源于其根植于民间文化,具有大众文化中最接地气的趣味性。这种趣味是对民众自身存在的确证:在一遍遍诗、乐、舞的呈现之中,民众不断获得对自身存在的一遍遍确证,能够完成自身自然性向社会性的转变和认可。这种娱乐性是贵州花灯艺术需要被照见之处,通过其表现形式就认为贵州花灯艺术的娱乐性是粗俗化的,这种论述是片面的。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其过度娱乐化会产生不良影响。
而就其教育性而言,花灯舞艺术凭借接地气的形式,能够潜移默化地影响、改变当地民众,这是贵州花灯最需要被看见的优势所在,如果以其他教育方式进入当地,就可能无法被民众很好地接受。由此,花灯舞艺术的教育性需要在此基础上加入更具内涵的文化精神。贵州花灯艺术能够使人在乐趣之中受到教育,实现教学目的与娱乐目的的平衡、共存甚至双赢。在舞蹈之中,教学目的与娱乐目的合一,并以一种游戏性的艺术形式实现更有趣味的展现,这才是贵州花灯艺术在教学理论设计中应该重视和把握的两个层次。
3 民间文化进校园政策下高校花灯舞课程实践设计
通过对贵州花灯艺术形式与文化精神的探讨及对其背后文化逻辑、理论支撑的思考,可以更合理地进行贵州花灯艺术课程实践设计。课程设计包括实地观摩、艺术教学与改编、投入实践与反馈三个部分,三者缺一不可,以此构成一个整体性的教学课程。
就实地观摩学习来说,观摩并进行评论是必要的,只有这样,学生才能进入贵州花灯艺术的语境,了解艺术背后的活泼泼之生命精神。“在传统教学方法的基础上,观摩评论法进行了更为深层次的延伸,它将传统练习法进行了升华。观摩评论法就是在已有舞蹈成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联系,得出相应的舞蹈作品,然后每个学生对其进行评价,发现其中的优点和缺点,最后大家对舞蹈中的问题进行讨论,将优点继续发扬,并避免其中的不足,整体地提高舞蹈质量。”[4]在实地考察中,教师应该首先引导式地提出一些问题:一是贵州花灯艺术经常被质疑其形式粗糙化,结合实地观摩,对此应如何回应;二是贵州花灯艺术具有代表性的艺术形式是其内容、动作、主题还是其他,在表演贵州花灯艺术时不丧失贵州花灯艺术的特色等。在教学中,教师主要围绕这两个问题,结合前文对贵州花灯艺术形式、精神以及背后文化逻辑的把握,进行启发式、引导式教学。同时,教师要树立开放性观念,鼓励学生基于实地观摩分享自己的观点与想法。
有了这些经验材料及实地考察资料,学生便能够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在课堂教学中,教师不会言之无物,学生也更容易进入课堂教学的语境和场域。基于实地观摩,教师进行艺术形式和理论的结合性教授。以教师为主开展教学,主要目的是将贵州花灯艺术的精神与形式以清晰的样貌加以呈现。在教学的基础上,教师应鼓励学生进行艺术改编,即以学生为主体开展教学,通过指定主题与出演角色来鼓励学生进行艺术编排与汇报演出。在编排中,教师要主动了解学生的编排过程并给出建议,帮助学生合理编排。同时,也要积极鼓励学生进行艺术形式的创新,从而促进贵州花灯艺术在形式上的创新。其中,课程的实践需要把握贵州花灯舞艺术形式主要的呈现和文化精神,以及其内在的文化逻辑和理论支撑。只有这样,对花灯艺術的实践设计才能更具特色,从而与其他艺术区分开来。
“贵州花灯作为民间艺术的一种类型,它自身所蕴含的相对稳定性与创新性本质上来源于民间艺术的本质属性,民间艺术具有生活化的特征。”只有处在生活语境之中,才能完成对民间花灯艺术的检验与教学。在教学步骤上,即在学生改编的贵州花灯艺术表演中,教师应考虑回到艺术现场进行表演。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认识到这些表演是否掌握了贵州花灯艺术的精髓。在诗、乐、舞的表演中,教师应该观察当地民众是否全身心投入表演,以及表演之中的互动次数与质量等。在表演结束后,采访观众,获得反馈信息。而后回归课堂,与学生就实地表演体验展开讨论。只有不断进入实地考察,回到艺术语境之中,才能保证贵州花灯艺术不丧失民间性,而其活泼泼之生命精神也不至于在剧场化的过程中被扭曲甚至丧失。
4 结语
通过对贵州花灯艺术形式与文化精神的探讨及对其背后文化逻辑、理论支撑的思考,可以在此基础上更合理地进行贵州花灯艺术课程实践设计。课程设计包括实地观摩、艺术教学与改编、投入实践与反馈三个部分,三者缺一不可,以此构成一个整体性的教学课程。
参考文献:
[1] 崔克昌,夏明均,李永林.黔北花灯初探[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6:43.
[2] 封孝伦.人类生命系统中的美学[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99:87-89.
[3] 张法.中国美学史[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6:12.
[4] 黄山.高校舞蹈教学模式构建与表演理论研究[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21:57.
作者简介:贺元(1983—),女,贵州贵阳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中国民族民间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