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冬奥会版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期间,国家版权局会同工信部、公安部等六部门联合开展了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重点整治通过广播电视、网站、互联网电视等非法传播冬奥赛事节目,重点打击短视频平台未经授权提供冬奥赛事节目盗播链接。冬奥会期间,全国各级版权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8.5万人次,检查实体市场相关单位8.9万家次,删除涉冬奥侵权链接11.07万条,处置侵权账号1.01万个,有效维护了冬奥版权保护秩序,展现了我国政府切实履行国际承诺的良好形象。
二、《马拉喀什条约》在中国落地实施
2022年2月5日,中国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交存了《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批准书。5月5日,《马拉喀什条约》对中国生效。国家版权局8月1日印发了《以无障碍方式向阅读障碍者提供作品暂行规定》,推动条约有效实施。作为世界上迄今为止唯一一部版权领域的人权条约,《马拉喀什条约》在中国落地实施更好地保障了我国广大阅读障碍者的文化权益。同时,也为我国向海外阅读障碍者提供无障碍格式版创造了条件,对推动我国优秀作品海外传播具有重要意义。
三、加强对知识分享平台版权监管
2022年,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知识分享平台侵权使用作品、强制独家授权等问题,国家版权局在联合多部门开展的“剑网行动”中对文献数据库未经授权、超授权使用传播他人作品等侵权行为开展集中整治,推进知识资源平台版权合规建设与社会共治,加强对知识服务全链条版权监管与行政执法,推进行业自律和版权信用体系建设,推动知识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2022年12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对知网垄断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知网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8760万元。
四、版权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
2022年,全国各级版权执法部门不断加大版权执法力度,相继组织开展了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青少年版权保护季行动、打击院线电影盗录传播专项工作、“剑网2022”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非法传播冬奥赛事节目行为、权利人和广大家长反映强烈的危害青少年权益的侵权盗版行为、电影盗录传播违法犯罪行为,以及文献数据库、短视频和网络文学、NFT数字藏品、“剧本杀”等重点领域侵权盗版行为。全国各级版权执法部门共检查实体市场相关单位65.35万家次,查办侵权盗版案件3378件(网络案件1180件),删除侵权盗版链接84.62万条,关闭侵权盗版网站(APP)1692个,处置侵权账号1.54万个,版权环境进一步净化。
五、国家版权局参与主办第十八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
2022年12月,国家版权局首次作为主办单位之一参与第十八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并举办“版权让文化生活更美好”主题展览,展示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版权立法、版权保护、版权服务、版权国际交流合作和版权宣传教育在提升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就,体现了版权对优化文化产业生态、推动文化科技融合、促进文化成果转化、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
六、全国著作权质权登记信息实现统一查询
2022年9月,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 24号)关于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等6个城市试点“便利开展机动车、船舶、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的要求,国家版权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指导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实现全国著作权质权登记信息统一查询,有力促进版权运营和价值转化,缓解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困难,进一步优化市场营商环境。
七、国家“区块链+版权”创新应用试点工作启动
2022年1月,中央网信办、中央宣传部等十六部门联合公布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名单,12家单位人选“区块链+版权”特色领域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该工作是为了落实国家关于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部署,指导试点单位依托区块链技术,为版权登记、授权管理、版权交易、版权运营及版权保护等版权产业链相关业务提供解决方案。
八、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天合文化集团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案终审宣判
2022年11月2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诉天合文化集团有限公司等(以下简称天合公司)合同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2021)京民终929号)。法院认为,天合公司在与音集协合作期间存在截留版权使用费、延迟履行支付、私下收取现金等行为,构成根本性违约,音集协有权解除合作,判决驳回天合公司上诉,维持原判。音集协与天合公司之间历时四年的合同纠纷案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胜诉终结。该判决有效落实了著作权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有力支持了国家版权局关于商业机构不得介入著作权集体管理事务的监管要求,为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九、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试点工作推进实施
2022年11月10日,中央宣传部在内蒙古、江苏、四川、贵州4个省级试点地区的基础上,启动了山西晋城、黑龙江佳木斯、江苏扬州、安徽黄山、江西抚州、山东潍坊、广东潮州、贵州毕节等8个市级试点地区的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试点工作,进一步发挥当地民间文艺资源的独特优势,探索创新民间文艺领域版权工作业态、模式、机制,提升全社会民间文艺版权保护意识,加强民间文艺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推动民间文艺版权资源流动,开拓版权助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新思路、新格局。
十、长短视频协同合作成业界共识
《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我国短视频用户规模增至9.62亿,占网民整体的91.5%。短视频行业成为数字版权领域发展最为迅猛的行业,而长短视频平台因为版权问题冲突不断。2022年,长短视频平台通过尝试开展版权合作,积极解决版权侵权问题。3月17日,抖音与搜狐视频达成合作;6月30日,快手宣布与乐视视频达成合作;7月19日,抖音宣布与爱奇艺达成合作。短视频平台作为数字版权领域的新兴产业,加强与长视频平台的版权合作,获得更多长视频版权授权,将成为解决短视频平台版权侵权问题的重要方式,对行业版权治理和共赢发展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