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魂》作者辨

2023-04-29 00:44:03周秉高
鹿城学刊 2023年1期
关键词:招魂宋玉楚辞

周秉高

摘 要:《史记·屈原列传》结尾的太史公赞语已指出《招魂》的作者就是屈原。这是屈原作《招魂》的“铁证”。王逸《招魂章句》序内容与史料和《招魂》内容不吻合,因此“《招魂》为宋玉作”一说不可信据。后代一些学者对王逸说的修正是徒劳的。第一人称用“朕”并非宋玉的语言习惯,而是屈原的语言习惯。这进一步证明《招魂》的作者是屈原而非宋玉。

关键词:《招魂》;楚辞;屈原;宋玉

Identifying the Author of “Zhao Hun” (Summoning the Soul)

Zhou Binggao

(This Journal,Baotou,Inner Mongolia 014035)

Abstract:The eulogy at the end of “Records of the Historian: Biography of Qu Yuan” points out that the author of “Zhao Hun” (Summoning the Soul) is Qu Yuan.This serves as “conclusive evidence” that Qu Yuan wrote “Zhao Hun.” The content of the preface to “Zhao Hun Chapter and Verse” by Wang Yi does not match historical records and the content of “Zhao Hun,” so the claim that “Zhao Hun was written by Song Yu” is not credible.The attempts by later scholars to correct Wang Yis statement are in vain.The use of the first person “I” (in Chinese,“朕”) is not Song Yus linguistic habit but rather Qu Yuans.This further proves that the author of “Zhao Hun” is Qu Yuan,not Song Yu.

Key words:“Zhao Hun” (Summoning the Soul);Chu Ci (Verses of Chu);Qu Yuan;Song Yu

关于《招魂》的作者问题,又是两千多年楚辞学史上的一个大难题。早在汉代,就已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存在分歧。西汉司马迁认为《招魂》是屈原所著,东汉王逸则以为《招魂》乃宋玉所著。两种观点,孰是孰非,后代学者,众说纷纭。总体来说,明代以前的一千五百多年间,王逸之说占主导地位,直到明代黄文焕才举出司马迁之语进行翻案。其后,清代至现当代诸多骚学名家如王夫之、林云铭、蒋骥、丁元正,以及郭沫若、游国恩、姜亮夫、陈子展、汤炳正、褚斌杰等都赞同司马迁之说。总之,屈原作《招魂》之说逐渐成为学界主流认识。然而,现代一些学者又力挺王逸之说,从而掀起又一场激烈的学术之争,其结果使从事宣传、普及屈原作品工作的学者又陷入迷茫、困惑之中。

《招魂》是楚辞作品中又一篇被人赞为“丰蔚秾秀”(杨慎语)“穷工极态”(蒋骥语)之作,而作者问题涉及对此作品思想性的准确解读,并非小事,故重新梳理,再加考辨,正确引导,很有必要。

一、否定司马迁“《招魂》为屈原所作”的说法不能成立

《史记·屈原列传》结尾太史公曰:

余读《离骚》《天问》《招魂》《哀郢》,悲其志。适长沙,过屈原所自沉渊,未尝不垂涕,想见其为人。[1]2503

在这段话里,《离骚》《天问》《哀郢》被公认为是屈原所作,太史公将《招魂》同这三首诗并列,明显是将此诗的著作权亦归于屈原。另外,这是在为屈原立传,故“悲其志”之“其”,显然是指屈原;这个“志”,当然也包括《招魂》之“志”在内。因此陈子展先生指出:“这不明明说出《招魂》的作者就是屈原吗?”[2]704游国恩先生更认为这是屈原作《招魂》的“铁证”。[3]175尽管近现代有些学者对太史公此说持有怀疑,但彼侪除猜测、推理之外,至今未见有何实据。

有些学者不甘心,却又不敢直接否定司马迁,于是采用更换诗篇名称之法。他们断章取义,套用刘勰之语,以为《招魂》的主题(“志”)仅仅是渲染“荒淫之意”“思想性不高”,[4] 274因而借用张载之说,认为司马迁“悲其志”的不是《招魂》而是《大招》,[5]332从而达到否定的目的。但是他们的说法经不起推敲。理由有三。

首先,在太史公笔下,《招魂》就是《招魂》,焉能凭今人一己之猜改为《大招》?游国恩先生生前说得对:“张载的注文只能表示他把《招魂》《大招》区别开来,而不能证明《史记》所称的《招魂》即是《大招》。”[3]228

其次,《招魂》的主要内容是“外陈四方之恶,内崇楚国之美”,作者采用的是鲜明的对比手法。作品在描写“楚国之美”时,“忠实生活,尊重事实”,[6]314铺叙了楚王宫内豪华奢侈的生活场面,但其通过鲜明对比,表示出贯穿全诗的一条红线(“志”)则是强烈的爱国感情。因此怎么能说这仅仅是渲染“荒淫之意”呢?怎么能说是“思想性不高”呢?又怎么能说“《招魂》内容本身没有表现屈原之志”呢?

再次,“《招魂》宋玉作”说者所举的《文心雕龙》那部分关于《招魂》的文字,只是从“异乎经典”这个角度来谈《招魂》“士女杂坐,乱而不分”等的。请看刘勰原文——“……士女杂坐,乱而不分,指以为乐,娱酒不废, 沉湎日夜,举以为欢,荒淫之意也。摘此四事,异乎经典者也。”[7]27《招魂》全篇266句,刘勰此处只摘录了6句,怎能代表全诗的主题?而且,刘勰明言此处只是“摘”录,只是在举例说明《招魂》的写作特色(“异乎经典”),而并非在全面归纳《招魂》之“志”(主题)。另外,王逸为《招魂》开头所作的注释也戳穿了此篇主题为“荒淫之意”说。王逸在此诗开头几句下注曰:“朕,我也。不求曰清,不受曰廉,不污曰洁”,“言我少小修清洁之行,身服仁义,未曾有懈己之时也”,“言己施行常以道德为主,以忠事君,以信结交”,等等。[8]197这些难道就是那些学者所说的“荒淫之意”?学术研究,不可断章取义!误读《招魂》,将《招魂》的写作特色误作《招魂》主题,古已有之,故清人林云铭曾在注评《招魂》一诗的最后,严厉驳斥这类说法,并尖锐地批评道:“世儒眼如豆大,且看文义不明,宜有是说,可置之不论矣。”[9]170

27年前,笔者在拙著《风骚论集》中曾有研究《招魂》的一个结论:“《招魂》是屈原在顷襄王即位、怀王客死于秦、自己受谗被迁江南之后所作。”现在看来,这个结论是经得住检验的。

二、王逸“《招魂》为宋玉所作”的说法不可信

(一)王逸《招魂章句序》的内容不可靠

王逸以为《招魂》的作者是宋玉。其《招魂章句》序云:

《招魂》者,宋玉之所作也……宋玉怜哀屈原,忠而斥弃,愁懑山泽,魂魄放佚,厥命将落,故作《招魂》,欲以复其精神,延其年寿,外陈四方之恶,内崇楚国之美,以讽谏怀王,冀其觉悟而还之也。[8]197

这就是后代“《招魂》为宋玉作”说的源头。《楚辞章句》是现存最早的治骚之作,因此王逸此说在历史上大有市场,已影响骚坛一千五百多年。曾经有坚定支持“《招魂》为宋玉作”说的学者扬言:“若要将《招魂》判给屈原,必须先拿出有力的证据否定王逸说,否则他说终难成立。”[10]37-43此言有理。可是,我们要告诉这位学者及所有赞同“宋作”说者,王逸《章句》序的内容确实多属臆测,不可信据,用清人林云铭的话说,“王序”“茫无考据”,[9]168实难成立。证据有二。

1.王逸之见与史料所载不符

王逸《招魂章句》云,屈原在怀王朝时“忠而斥弃,愁懑山泽,魂魄放佚,厥命将落”,这个说法与历史事实不甚符合。请看以下史料记载。《楚世家》载曰:

(怀王)十六年,秦欲伐齐,而楚与齐从亲,秦惠王患之,乃宣言张仪免相,使张仪南见楚王。[11]1723

刘向《新序·节士》载曰:

秦欲吞灭诸侯,并兼天下。屈原为楚东使于齐,以结强党。秦国患之,使张仪之楚,货楚贵臣上官大夫靳尚之属,上及令尹子兰、司马子椒,内赂夫人郑袖,共谮屈原。屈原遂放于外,乃作《离骚》。[12]240

《楚世家》又载曰:

(怀王)十七年春,与秦战丹阳,秦大败我军,斩甲士八万,虏我大将军屈丐、裨将军逢侯丑等七十余人,遂取汉中之郡。[11]1724

刘向《新序·节士》又载曰:

是时怀王悔不用屈原之策以至于此,于是复用屈原。屈原使齐。还闻张仪已去,大为王言张仪之罪。怀王使人追之,不及。[12]240-241

《屈原列传》载曰:

(怀王三十年)秦昭王与楚婚,欲与怀王会。怀王欲行,屈平曰:“秦虎狼之国,不可信,不如毋行。”[1]2484

上述史料证明,怀王十六年屈原作《离骚》之后自疏放流汉北,因“古者臣有罪待放于境,三年不敢去。与之环则还,与之玦则绝”,[18]322故期间是“忠而斥弃,愁懑山泽”,但“还”朝希望还在,绝非王逸所说的“魂魄放佚,厥命将落”。事实上,怀王十八年“怀王悔不用屈原之策以至于此,于是复用屈原,屈原使齐”,并且回国后还能面谏怀王。[12]240-241以后直至怀王三十年屈原仍在朝中并能面谏怀王。

又,王逸以为《招魂》为宋玉所作,动机是:“作《招魂》……以讽谏怀王,冀其觉悟而还之也。”[8]197“还之”,使之还,即“冀”怀王“觉悟”而召屈原回朝。此说更谬。宋玉的生卒年代,学术界众说纷纭。力主“《招魂》为宋玉所作”说的著名学者之一是吴广平教授,其《宋玉研究》一著经过认真“新考”之后,明确地说,“宋玉大约生于楚顷襄王元年(公元前298年)”[13]27,而此时,屈原尚在朝中,楚怀王却已被扣秦国。等宋玉长成入仕(起码20岁)能吟诗作赋时,楚怀王早已客死秦国,宋玉又怎能像王逸说的那样作《招魂》“以讽谏怀王,冀其觉悟而还之也”?清人王夫之亦曾据此指出:“王逸讽谏怀王之说非真实矣!”[19]308广平大概意识到这个问题,所以他将“招怀王”改为“招顷襄王”,但此已非王逸原意,也恰恰更加证明王逸之说谬误。

2.王逸之说与作品内容不符

很明显,《招魂》一诗的内容只适用于国君,而不会是作为大夫级别的屈原。《招魂》描写了楚王宫内极其豪华奢侈的生活,绝非寻常大夫能够享用。典型的,如诗中有云:

九侯淑女,多迅众些。盛鬋不同制,实满宫些。

王逸注曰:“言复有九国诸侯好善之女,多才长意,用心齐疾,胜于众人也。”又曰:“言九侯之女,工巧妍雅……形貌奇异,不与众同,皆来实满,充后宫也。”[8]205试问,屈原区区一介大夫,焉能让“九国诸侯好善之女”天天晚上来伺候自己?正如一位日本学者所说:众所周知,在《楚辞》的《招魂》中所写的正是告诉离开肉体的魂魄不要去鬼怪居住的幽都,要它快些回来,而画中富丽堂皇的宫殿才是你居住之处,那里有许多美女在等待你,服侍你,你可随意挑选所喜欢的人,一旦厌恶还可以撤换。我认为这种想象构图完全和出土的永泰公主墓壁画以及懿德太子墓壁画中的美人群象图一样……特别是参观了唐代的御陵之后,就会感到它们表现的完全是人间的现实世界。[14]433-434

屈原并非帝王,即使在其鼎盛时期也不过是个“左徒”而已,因此绝对不会享受到“招魂”中所写的那种帝王家豪华奢侈的生活。因此,王逸说《招魂》是宋玉在招屈原,这显然不能令人信服。

总之,王逸之说不能成立。也就是说,“《招魂》为宋玉作”一说的源头是错误的。

(二)后代一些学者对王逸说的修正是徒劳的

当代一些力主《招魂》为宋玉所作的学者可能也看出王逸“《招魂》者宋玉之所作”的理由不能成立,所以他们竭力加以弥补、挽救。如,他们不再说《招魂》是宋玉招屈原,而改说为(宋玉)“招楚国某个国王之魂”,[5]334或干脆说“《招魂》所招当为楚顷襄王生魂”,[4]274等。

他们要修正王逸之说,就必须修正其对《招魂》开头和“乱词”的解读。可惜这是徒劳的。

1.这些学者对《招魂章句》开头的修正不成立

《离骚》开篇云:

朕幼清以廉洁兮,身服义而未沬。

主此盛德兮,牵于俗而芜秽。

上无所考此盛德兮,长离殃而愁苦。

王逸注曰:“朕,我也。”五臣释此开头曰:“皆代原为辞。”王逸释“主此盛德兮,牵于俗而芜秽”两句曰:“言己主执仁义忠信之德,为谗佞所牵迫,使荒芜秽污而不得进。”释“上无所考此盛德兮,长离殃而愁苦”两句曰:“殃,祸也。”“言己履行忠信,而遇暗主,上则无所考校己之盛德,长遭殃祸,愁苦而已。”[8]197王逸将《招魂》释为宋玉招屈原,这是错误的;但将此开头视为屈原之辞(五臣注为“皆代屈原为辞”),并从训诂角度加以解读则可以成立。

今持“《招魂》为宋玉作”说的学者完全背弃了王逸以上注释,而做了另类解读。他们将“朕”释为楚顷襄王,将“上”释为“上天、上帝”,将“殃”由“祸殃”引申为“愁苦疾病”。[4]274他们说,《招魂》开篇是楚顷襄王自称“从小清白廉洁,亲身行义”,只是上帝不考察自己的美德,却使自己长久得病愁苦。[4]274这个说法与文本和史实完全背道而驰。

首先,与《招魂》文本不合。《招魂》有云:

……

高堂邃宇,檻層軒些。層台累榭,臨高山些。

網戶朱綴,刻方連些。冬有穾廈,夏室寒些。

川谷徑復,流潺湲些。光風轉蕙,泛崇蘭些。

經堂入奧,朱塵筵些。砥室翠翹,掛曲瓊些。

翡翠珠被,爛齊光些。蒻阿拂壁,羅幬張些。

纂組綺縞,結琦璜些。室中之觀,多珍怪些。

蘭膏明燭,華容備些。二八侍宿,夕遞代些。

九侯淑女,多迅眾些。盛鬋不同制,实滿宮些。

容態好比,順彌代些。弱顏固植,謇其有意些。

姱容修態,絙洞房些。

蛾眉曼睩,目騰光些。靡顏膩理,遺視矊些。

……

以上描写的是楚王从小的生活环境,可谓富丽堂皇,穷奢极侈;天天洞房,夜夜贪欢,甚至还是强夺“九国诸侯好善之女”“实满宫些”[8]205。这难道就是某些学者所说的顷襄王“清白廉洁,亲身行义”的“美德”?

其次,与史料所载不合。《楚世家》载曰:

怀王二十六年,(齐、韩、魏)三国共伐楚,楚使太子入质于秦而请救。

怀王二十七年,秦大夫有私与楚太子斗,楚太子杀之而亡归。[11]1727

作为一个国家的代表,竟然“有私”而与人斗,还“杀之而亡归”,如此行为,能说是“清以廉洁”“服义未沬”吗?《楚世家》还载曰:

(怀王三十年,秦昭王遗书楚怀王,相约“会武关而相约结盟”,怀王)于往会秦昭王。昭王诈令一将军伏兵武关,号为秦王。楚王至,则闭武关,遂与西至咸阳,朝章台,如蕃臣,不与亢礼。楚怀王大怒……[11]1728

(顷襄王)三年,怀王卒于秦,秦归其丧于楚。

十四年,楚顷襄王与秦昭王好会于宛,结和亲。

十六年,与秦昭王好会于鄢。其秋,复与秦王会穰。

十八年,楚人有好以弱弓微缴加归雁之上者,顷襄王闻,召而问之。[11]1729-1730

“先王为秦所欺而客死于外”,不管于公于私,这都是奇耻大辱。但顷襄王不思报仇雪恨,反倒热衷于“弱弓”猎雁,还与仇人频频“好会”“结和亲”。这就是我们今天有些学者眼中的“服义”“盛德”?

再次,《招魂》开头所写与楚顷襄王的身份不符,却与屈原在顷襄王朝的遭际十分符合。如上文所引,王逸对《招魂》开篇内容的注释是:“言己主执仁义忠信之德,为谗佞所牵迫,使荒芜秽污而不得进”“言己履行忠信,而遇暗主,上则无所考校己之盛德,长遭殃祸,愁苦而已。”[8]197而屈原《涉江》开篇有云:

余幼好此奇服兮,年既老而不衰。

带长铗之陆离兮,冠切云之崔嵬,被明月兮佩宝璐。

世溷浊而莫余知兮,吾方高驰而不顾。

王逸对此解读曰:“言己少好奇伟之服,履忠直之行,至老不懈”“言己内修忠信之志,外带长利之剑,戴崔嵬之冠,其高切青云也”“言己背被明月之珠,腰佩美玉,德宝兼备,行度清白也。”[8]128王逸此注与《招魂》开篇所写十分吻合。《涉江》为屈原所著,这是众所公认的,因此,《招魂》是谁所作难道不是很清楚吗?

又,《楚世家》载曰:

顷襄王三年,怀王卒于秦。秦归其丧于楚,楚人皆怜之,如悲亲戚。[8]1729

《屈原列传》载曰:

楚人既咎子兰以劝怀王入秦而不反也……令尹子兰闻之大怒,卒使上官大夫短屈原于顷襄王。顷襄王怒而迁之。[1]2484-2485

《哀郢》回忆当时的情景是:

心婵媛而伤怀兮,眇不知其所跖。

心絓结而不解兮,思蹇产而不释。

心不怡之长久兮,忧与愁其相接。

惨郁郁而不通兮,蹇侘傺而含戚。

这不正是 “主此盛德兮,牵于俗而芜秽。上无所考此盛德兮,长离殃而愁苦”吗?既与史料相符,又有《涉江》《哀郢》可作旁证,《招魂》开篇证明此诗确为屈原所作。

2.那些学者对王逸《招魂》“乱词”章句的修正亦不能成立

上述“《招魂》为宋玉作”说者对王逸《招魂》开篇章句的解读太过荒谬,所以另外一位朋友比较聪明,换成对王逸《招魂》乱词章句的修正。

王逸认为《招魂》乱词中有屈原对当年与楚怀王一次夜猎情景的回忆。他在“青骊结驷兮齐千乘”句下有注曰:“言屈原尝与君俱猎于此。”在“君王亲发兮惮青兕”句下王逸注曰:“言怀王是时亲自射兽,惊青兕牛而不能制也。以言尝侍从君猎,今乃放逐,叹而自伤闵也。”如果认同这些注释,就恐怕就会推翻“《招魂》为宋玉所作”说。因此,力主“宋作”说的学者就公然修正王逸以上这些注释。其曰:(《招魂》)“乱辞”中提到的“君王”即楚襄王。他之所以“离殃”,只是由于在射猎云梦时受了“青兕”的惊吓,因而魂魄离散,卧床不起,需要“招魂”。[15]126

瞧,“君王”由怀王改为了“楚襄王”。可是这位学者大概忘了,屈原在楚顷襄王初年一直未被重用,且顷襄王三年时即已被“怒而迁之”,怎能有“与君夜猎于此”的可能?既要信奉王逸的“《招魂》为宋玉所作说”,又要反对王逸对《招魂》“乱词”的注释,如此矛盾,真令人哭笑不得。其次,既然只是射猎云梦受惊,这又与“主此盛德兮,牵于俗而芜秽,上无所考此盛德,长离殃而愁苦”等又有什么关系?另外,“受‘青兕惊吓”一说恐怕只是这位朋友自己的臆想。因为《招魂》“乱辞”所写云梦夜猎并非虚构,而是史实。《战国策》卷十四有载:

楚王游于云梦,结驷千乘,旌旗蔽日;野火之起也,若云霓;兕虎嗥之声,若雷霆。有狂兕抵车,依轮而至,王亲引弓而射,壹发而殪。王抽旃旄而抑兕首,仰天而笑曰:“乐矣!今日之游也,寡人万岁千秋之后,谁与乐此矣?”[16]17

尽管这记载的是楚共王时的事,但能够反映后来历代楚王夜猎的情景。《招魂》“乱辞”所写,几乎是《战国策》这段记载的翻版:

青骊结驷兮齐千乘,悬火延起兮玄颜蒸。

步及骤处兮诱骋先,抑鹜若通兮引车右还。

与王趋梦兮课后先,君王亲发兮惮青兕。

“青骊结驷兮齐千乘,悬火延起兮玄颜蒸……与王趋梦兮课后先,君王亲发兮惮青兕”与《战国策》所载“楚王游于云梦,结驷千乘,旌旗蔽日;野火之起也,若云霓……王亲引弓而射,壹发而殪”词意完全相同。郭沫若从诗歌意境角度来解读,其云:“‘惮当是‘殚字之误。因正好勇争先、穷欢极乐,不至突然说到恐怖。”(《屈原赋今译》)人们从这里看不出楚王“由于在射猎云梦时受了‘青兕的惊吓,因而魂魄离散,卧床不起”的半点影子,反倒看到云梦夜猎时楚王亲手射杀青兕后仰天而笑、豪气冲天的身影。因此那位朋友将夜猎与“离殃”硬扯在一起,显然牵强。

总之,力主“《招魂》为宋玉所作”说的学者们对王逸说所作的修正亦不能成立。

三、“朕”字用法证明《招魂》确是屈原所作

成熟的作家往往有自己的语言习惯和作品风格。《招魂》是一篇优秀的作品,自然能够表现出作者的语言(遣词造句)习惯和作品风格,由此亦可判断其作者为何人。汤炳正先生曾对此有过研究并得出结论:

如果根据王逸的说法把《招魂》作为宋玉的作品,则显得跟他的风格是不协调的;而如果根据史迁的说法把《招魂》作为屈原的作品来看,则跟他的《九歌》《九章》《离骚》等的特殊风格,就完全统一起来了。[20]384

我们这里还有另外一个证据。《招魂》中有一个特殊的第一人称“朕”(“朕幼清以廉洁兮”,王逸注曰,“朕,我也”)。这究竟是屈原的习惯用词,还是宋玉的习惯用词?

吴广平教授在其《宋玉集》一著中注曰:朕(zhèn):我,是宋玉代被招者楚顷襄王自称……[17]22

可是,遍查《九辩》和其他托名宋玉所著的作品,(《招魂》除外),没有发现一个“朕”字。如,《九辩》中的第一人称共有7处:

“愿一见兮道余意” [8]184

“君之心兮与余异” [8]184

“余萎约而悲愁” [8]185

“恐余寿之弗将”[8]187

“悼余生之不时兮” [8]187

“吾固知其锄铻而难入” [8]189

“非余心之所乐” [8]191

这里没有一个是“朕”字。而且,其他几篇广平教授认为是宋玉所著的作品中,楚顷襄王常用的“自称”也没有一处是“朕”字,而只是“寡人”一词。如,《风赋》中:[8]187

王曰:“快哉此风!寡人所与庶人共者耶?”[8]187

王曰:“……今子独以为寡人之风,岂有说乎?”[8]187

《高唐赋》中:[8]187

王曰:“寡人方今可以游乎?”[17]51

王曰:“试为寡人赋之。”[17]51

《神女赋》中:

王曰:“若此盛矣!试为寡人赋之。”

《登徒子好色赋》中:

王曰:“试为寡人说之”[17]82

《大言赋》中:

王曰:“能为寡人言者上座。”[17]106

《讽赋》中:

王谓玉曰:“……人事寡人,不亦薄乎?”[17]117

王早曰:“……寡人于此时,说何能已也?”[17]117

《舞赋》中:

楚襄王……谓宋玉曰:“寡人欲觞群臣,何以娱之?”[17]141

王曰:“试为寡人赋之。”[17]141

因此,怎么能说“朕”是“楚顷襄王自称”呢?可是,另有一系列的作品实例证明,用“朕”却是屈原惯用的第一人称之一。请看以下实例:

“朕皇考曰伯庸”(《离骚》),王逸注曰:“朕,我也。”[8]3

“回朕车以复路兮”(《离骚》),王逸注曰:“言乃旋我之车以反故道。”[8]16

“哀朕时之不当”(《离骚》),王逸注曰:“言我……生不当举贤之时。”[8]25

“怀朕情而不发兮”(《离骚》),王逸注曰:“言我怀忠信之情不得发用。”[8]35

“敖朕辞而不听”(《抽思》),王逸注曰:“慢我之言而不采听也。”[8]139

“固朕形之不服兮”(《思美人》),王逸注曰:“我性婞直不曲挠也。”[8]149

以上事实,对比鲜明,雄辩地证明,用“朕”并非宋玉的语言习惯,而是屈原的语言习惯。因此,《招魂》的作者是屈原而非宋玉。

其实,清人蒋骥、林云铭等人早就注意到《招魂》篇首和篇末乱词中的人称问题,并由此进一步证实《招魂》的作者是屈原。如,林云铭曰:玩篇首自叙、篇末“乱词”,皆不用“君”字,而用“朕”字、“吾”字,非出于他人口吻。旧注无可支饰,皆谓宋玉代原为词。多此一番回护,何如还他本文所载,自截明显,省却多少葛藤乎?故余决其为原自作者,以首尾有自叙、“乱词”,及太史公传赞之语,确有可据也。[9]169

四、结 论

《史记·屈原列传》结尾的太史公赞语已明确指出《招魂》的作者就是屈原。这是屈原作《招魂》的“铁证”。

王逸《招魂章句》序内容与史料和《招魂》内容不吻合,因此其“《招魂》为宋玉作”一说不可信据。后代一些学者对王逸说的修正是徒劳的。

第一人称用“朕”并非宋玉的语言习惯,而是屈原的语言习惯。这进一步证明《招魂》的作者是屈原而非宋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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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蔚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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