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夜者

2023-04-29 02:06汪淏
万松浦 2023年3期
关键词:乔伊斯

卯时(5时~7时)

天还未亮,一枚粗壮而尖锐的问号就赤足跳到早起者马牧面前:今夜,你将怎样度过?于是,这个夜晚一大早便开始了。其实,每个夜晚都是从早晨开始的,犹如花谢始于花开一样。不一样的是,这天清晨他便想到了夜晚。此前那么多夜晚的到来,或慢悠悠地,或急匆匆地,该来时它就来,来也就来了,他随遇而安便是,无须多思想的。而今天这个夜晚,却不似寻常的日子:除夕。毕竟,是除夕了嘛。因此,那个问号迈着大长腿提早跑过来,便是很正常的了。像平常那样,他点着一根香烟,深情地吸了两口,随后起身拉开窗户,望向茫然的天空,喃喃道,是啊,今年这个除夕之夜,你该怎么过呢?

问题,就这样摆到了桌面上。他低头一看,嘴角便扯出了一个说不清是甜蜜还是苦涩的微笑,答案其实也就在桌子上了。那是一本墨绿色的大厚书:

芬尼根的守灵夜

[爱尔兰]詹姆斯·乔伊斯/著

戴从容/译

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

谢谢,谢谢你们!他自言自语道,有你们的陪伴,我并不孤单,一点儿都不觉得缺乏,当然也就晓得该如何度过这个大年夜了。

生物钟这种小家伙肯定是有的,而且它还很靠谱呢。每天凌晨五点钟,它便准时弄醒马牧,这些年来都如此,很少有例外,早或晚都不会超过十分钟。一醒来,他便折起身子,从不赖床。接下来,程序大致是这样的:出卧室,先去卫生间办一下大小事儿,之后是洗漱、刮脸,等气爽了、神清了,便进入他那心爱的城堡——书房。照常,那一道流动着爱怜甚或歉疚的目光,将三面书架上那一排排亲密的好伙伴看了看,随后走到临窗的写字台前,用湿巾给它做个细致的清洁,这才端坐下来,开始他那多年如一日的晨课—一早读。新的一天,就这样开始了。马牧的这个除夕,也是这样开始的。

当时,那本墨绿色大厚书就摆放在写字台正中央,是马牧昨晚将它请过来的。之前,它待在那一大片珍藏书的方阵中。那些他所谓的珍藏书,约有百十本吧,要么是他非常喜欢的作品,要么是书籍本身制作十分精美,要么它们是有故事,或者说有纪念意义的。时常,他会随意抽出来其中的一位,捧在手里抚摸一会儿,再读上几页,或者放到桌子上端详一阵儿,追忆一回和它相关的故事。昨夜临睡前,他把乔伊斯那部天书一样的小说《芬尼根的守灵夜》搬到桌子上,只是想再瞅瞅它的模样,翻了翻写在前面的话和中译本导读,并未看正文,也没打算下功夫去攻读它。其实,他就是想凝视着它,再现一回那天得到它时的情景。

真的是不思量,自难忘。它是圣诞节那天夜晚来到他身边的,跟它同来的还有依诺,是她把它当作一份圣诞节礼物送给他的。这个书名,她皱了一下眉说,《芬尼根的守灵夜》,似乎不太吉祥呢,我不喜欢。可我知道,你很喜欢这个名字怪怪的爱尔兰作家。记得你曾给我说过他那部很难懂的小说《尤利西斯》,还给我讲过他和妻子诺拉的情感故事,那故事我觉得挺有意思的。今天上午,我带女儿去新华书店了,在新书展台上看见了它,样子十分精美,还带着很漂亮的礼盒呢,我想你一准儿会喜欢的,再一看定价,呵呵,数字很吉利的,168,我就为你买下了它。依诺双手捧着递给他,一剐很庄重的样子。他微笑着接过来,亲吻,是先亲吻了它,还是先吻了她,记不太清了,但他记得那亲吻是既深又长的。喜欢吗?她透了一口气,明知故问道。当然,他点着头说,喜欢,非常喜欢。她媚笑着,撒着娇追问,你是喜欢它,还是喜欢我呀?他怔了一下答道,都喜欢呀!她逗弄着他,更进一步逼问道,那你是更喜欢它,还是更喜欢我,他轻轻刮了一下她那精巧的鼻梁,一把将她紧抱在怀中:这个,还用说吗?是不用说,也不再说这个或那个了,接下来就进入了那种时刻:难以言表的热烈,深刻,甜蜜,美妙……这个圣诞节之夜,也就成了狂欢节一样的夜晚。事实上,他和她每次相见都有那种节庆般的感觉,每回都像是第一次那样新鲜,又像最后一回那样不舍,感觉就是这样。两人合奏的一曲激越而悠长的欢乐颂休止下来时,他看见像个小枕头一样的《芬尼根的守灵夜》竞安卧在大床边,不禁摸了摸它,暗自一笑,莫非刚才我慌乱中把她抱人卧室时,也顺势将它携带过来了?好吧,既然性事做过了,情话也倾吐了一满床,该歇息一会儿了,那就不妨顺便跟她说一说它和他——乔伊斯吧。

关于这部刚到他身边,还来不及读的《芬尼根的守灵夜》,他能跟她说些什么呢?那当然还是要讲故事的,而且还算是比较有趣的故事。他跟怀抱中的她说,人都是先买马,再配鞍的,可我不是,我是先弄个好马鞍子看着玩儿,而后再等待或期盼着那良马的出现。嗯,应该是四年前吧,我就买了一本与《芬尼根的守灵夜》有关的书,《自由之书:(芬尼根的守灵夜)解读》,作者是戴从容,也就是这本《芬尼根的守灵夜》的译者,大致翻了翻那本书之后,我就一直等待着这本书的出版,或者说我会时不时地想到它,我等待或想念了四年之久的这部书,今日终于光临寒舍了,而且是你把它给我送来的,对我而言,这岂不是双喜临门吗?她贴紧他,双目微闭喃喃道,这么说,它的到来很及时,我算是做了一件你心里想的好事,是吧7呵呵,你不是多次表扬我很可人吗?他抚摸着她笑道,你当然是很可人的。不过,你还是没有它可人。她怔了一下,瞪了他一眼,噘起了小嘴儿。他似乎是故意停顿了片刻,安抚她说,它只让我等了四年多,可你呢,叫我等了几十年的光景啊!她扑哧一笑,我把你这张嘴啊,一时间她不知该怎么应对,便用胳膊缠住他,嘴巴封住了他的舌头。

又一阵亲热过后,他突然赤身跳下床去,跑到书房那边,抱回来一沓书。跟亲爱的女人在一起时,他时常会这么干。这次他抱到床上的,是乔伊斯的另外一部书,《尤利西斯》,两套,都是上下册,只是版本和译者不同,一套是译林出版社的,译者为萧乾和文洁若;一套人民文学出版社的,金隄译。他翻开这两套书的扉页,让她看那上面他留下的纪念性文字,一个是:二000年三月二十日,南京书展获得;一个是:二00六年五月十六日,偶得之于桂林。接着,他分别给她讲述了当时在异地获得它们的情景和心境。

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些故事和细节他都还记得如此清晰,她不禁为之感叹,你的记忆力真好!看来,你跟这个乔伊斯的确有缘分,有故事啊!我在想,是不是有一天,我送你的乔伊斯这本书,也会成为你给别人讲的故事呢?

他笑了笑,声音忽然有些低沉了,像是在自言自语,我讲与不讲,这本身就是个印入我心的好故事。说实话,或者从某种意义上讲,多年以来我的生活,就是与一本又一本书之间的故事,至少我自己愿意这么理解。你想听,好啊,那我就再给你讲几个章节吧。可他刚开启了个头,朝前行进还没有多远,便踩了刹车:身旁的她睡着了。不一会儿,他也陪她踏人了短促的好梦之中。

还未等他抽出空儿来读《芬尼根的守灵夜》,依诺就急匆匆地走了。她一走,就不再复返:一场呼啸而至的车祸,将她永远带走了。当他获悉这一凶信时,她已化为一缕青烟了。完了,一个四十二岁还算年轻美丽的生命就这样消失了。他和她珍惜了六年的爱情故事,也就以这种戛然而止的形式完成了。她走了,给他留下的,是漫长的伤悲、遗憾、怀念,当然还有《芬尼根的守灵夜》这部墨绿色大厚书,他把它珍藏起来,轻易不会再去碰它。原本,他曾打算在那个圣诞节过后,元旦之前就把它读完的。掐指一算,四百一十多个日日夜夜过去了,他只是远远地或近近地看看它,想想它,却没有真正地打开它阅读过,那可能是他没这种时间,也可能是他没那个心境。不知为什么,昨晚他将它从珍藏书架上请下来,放到了写字台上。而且,慢慢地将它打开,读了三十多页,即写在前面的话和中译本导读。

好了。他跟自己说,好了,大清早的,你似乎不应该思想那么多,这恰是适宜阅读的好时辰。没错儿,现在我就要开始读《芬尼根的守灵夜》这部书了。是的,不再思和想了,现在就开始你的早读吧:

河水奔流|尊敬的神父|记忆,流过亚当和夏娃之家|伊甸园,从起伏的海岸,到凹进的港湾|都柏林湾,又沿着宽阔|康茂德回环的维柯路|村镇|维柯,将我们带回到霍斯堡和郊外。

当他抬起头来,需要也很想活动一下四肢时,看了看表,七点零三分。哦,超时了,他嘟哝了一声。通常,他的早读时间大约是一节课,至多不过一小时,之后再去做别的事情,比如写作什么的。今晨,早读居然不觉间用了八十多分钟。而那部769页的墨绿色大厚书,他一口气读了89页。当然啦,与双页面正文部分对应的,单页面上那密密麻麻小六号字或字号更小的英汉交杂的注释,他没去读。不想读,也没必要读,甚至觉得读了还不如不读呢,那会让你更迷茫的。他一口气读了这么多页《芬尼根的守灵夜》,感觉就像窗外的天空,一派雾茫茫。可他一点儿也不沮丧,反而很欣悦的样子,他喃喃道,挺好的!这个除夕的早晨,我读了这么多页乔伊斯的书。

辰时(7时~9时)

三片俄罗斯列巴,两只煮鸡蛋,一小碗燕麦粥,这便是马牧的早餐食谱了。平常的日子里大多如此,除夕——大年三十了,还是这样。他喜欢这样的早餐,尤其喜欢俄罗斯列巴,这种夹着核桃仁和葡萄干的大面包口感极好,硬邦邦的,很筋道。咀嚼着俄罗斯列巴的时候,他时常能想起一些人名、地名和物事,比如普希金、托尔斯泰、屠格涅夫、蒲宁、柴可夫斯基、列宾、斯特拉文斯基、巴别尔、塔可夫斯基、彼得堡、莫斯科、敖德萨、高加索、西伯利亚、伏尔加河、冰天雪地、壁炉等等。当然了,这种时候他不免会想起陀思妥耶夫斯基说过的那句话,人不单靠面包活着。是啊!他这样沉吟道,你不能在吃着面包的时候,只想着面包。反正是这样的:早餐,享用俄罗斯列巴,马牧觉得很美好,甚至几乎接近于幸福了。没错儿,他觉得早餐就是生活美学的开场白,某种仪式感还是有点必要的。

在房间里漫步,来回走上几圈儿,这是马牧早餐之后必做的事情。用他的话说就是,我要在自己的房间里旅行一会儿了。没错儿,他就是要在不大的房间里旅行一段时间。七年前的一个秋雨之夜,他读了法国人萨米耶·德梅斯特于1795年写的一本小书——《在自己房间里的旅行》,那是一个人在房间内所看见并随想到的灵魂之旅。此后,马牧便开始了在自己房间里的旅行。或者说,他把在房间里的漫步自觉变幻成了一种心灵之旅。其实,此前他也一直是这么做的,只是他没有如此的意识罢了。这样的旅行,当然是很随意的,但却随处可见风景,那是因为他房间四壁布满了书,他心目中尽是宜人的景色,且独好,至少他觉得都挺好的。他喜欢这种眼与心交集的自由之旅。由此,他可以向往和想象许多的地方,遇到很多的人与事物。

眼下,这个自己房间的旅行者,在窗前摆成了一片独特的小景区:各种版本厚簿大小不一的乔伊斯作品近二十多种,比如《尤利西斯》啦,《都柏林人》啦,《青年艺术家画像》啦,《乔伊斯诗歌·剧作·随笔集》啦,《乔伊斯书信集》等,其中当然有那本更显眼的《芬尼根的守灵夜》,还有关于乔伊斯的一些书,如传记、评论之类的十几本。在房间里漫游的马牧,将它们一一从书架上抽出来,放到硕大的写字台上,搭成了一孔小桥,或者说是一口门洞的形状,赤橙黄绿青蓝紫,五颜六色的,煞是好看。这一方小景的构筑者马牧后退三步,再进两步,看,看着它们,想,想着自己和它们之间的一个个小故事,在他的印象和感觉中,那都是些好故事。眼前的这片好景致,有些部分他是仔细欣赏过的,当然,也有些他还未得及亲密接触,日后是否会一一深入探望它们都不能确定,可他很乐意和它们居住在一起。在他的这个书籍大家庭里,有它们不显多,但少了哪一个,他都会觉得缺憾。其实,即使是已读过的那些乔伊斯之书他也并非特别喜欢。相比较而言,他更喜欢与乔伊斯同时代的蒲宁和海明威的小说,蒲宁的诗意,海明威的简洁,都是他所迷恋的,而乔伊斯的小说则太过混沌了,他多少有些吃不消,或者说不太合他的胃口。他承认,乔伊斯的作品他并不是特别喜欢,但却特别喜欢乔伊斯这个作家,只因这个作家很特别,他与众多作家都不一样。仅凭乔伊斯说过的一句话(我在《尤利西斯》这部书中设置了大量谜团,足够让批评家们争辩几百年了),及其一则小故事(一天傍晚,某位朋友看见乔伊斯神情沮丧地坐在书桌前,便问道,你这一天搜肠刮肚的,写了多少?七个字,乔伊斯答道。很不错了,朋友笑着说,对你而言。但真正的梗,是乔接下来的话:可是,我不晓得它们的顺序要怎么安排才好啊),便足以证明乔伊斯是个十分特别且有趣的好作家,马牧当然是特别喜欢他的,而且充满了敬意。在马牧的心目中,乔伊斯就是个语言之子、语言骑士、语言冒险家,或可说他是文学世界的一个怪杰,一位职业小说革命家。在除夕这个特别的日子里,阅读这个他特别喜欢的作家的书,当然是很合时宜的,管他写的是什么呢。

在房间里漫游了一阵子,到了坐下来工作的时候。而他所谓的工作,就是读书和写作这两桩事情,尽管他的(职业)工作是编辑。很多年来,阅读和写作是马牧这个人的主要生活方式,而马牧个人却宁愿理解成这就是他的生活。这样的生活是他想要的,他所喜欢的,也是他一直过着的。他记得托尔斯泰说过,生活是一桩沉重的工作。不,他觉得这样的工作很美好。这些年,他是发表和出版过一些作品,被称之为作家了,好吧,那就算是吧,可他只想承认自己是个写作者,他更愿意说,其实我就是个读书人。如果可能,他想,这辈子我就只读书,不做别的事情,那样或许更好,便是纯粹的审美享受了。通常,早餐之后的整个上午,都是他的写作时间,而今日这个时间段他却想读书。很简单的事实是,你读书的时候就不能写作了,写作的时候就不能读书了。同样简单的是,为了读书他可以不写作,而为了写作他也可以不读书的。两相比较,眼下他读书的兴致占了上风,那就接着读《芬尼根的守灵夜》吧。于是,他点燃一根烟,深吸了两口,打开了书本第90页:

哦,快乐的罪过|凤凰,罪犯!没有|什么也没有恶|苹果,也没有|大天使米伽勒善。大山、小河,相依相伴,安顿下来|被轻视|被弄小,极少骄傲。齐胸高|用胸弄高,跨上去!

正当马牧深陷于梦幻般的《芬尼根的守灵夜》而一塌糊涂的时候,一串清亮的声音叫醒了他,那是妹妹再次打来电话,呼唤他回家,回她家去过年的。五天前,妹妹就打来电话问他在哪儿过年,当时他的回答是不确定,其实他早已确定了,就在自己的这个家过。妹妹说,要是你不想回咱父亲家,也不愿去咱弟弟家的话,那就来俺家过年吧,你妹夫,你俩外甥都想陪你打麻将玩儿呢。他笑了笑回应道,到时候再说吧。妹妹当然是很知道哥哥的,他不想回父亲那个家过年,原因比较简单:退休多年的父亲,在母亲病故不足一年时又跟另外一个女人搭伴过日子了。每次他给父亲打电话时,老人家都会说现在我过得挺好你尽管放心就是了,父亲晚年不孤寂有人陪伴,这正是他这个做长子的心愿。平时,他每隔两三个月都要回一趟有四百多里路的小县城去看望老父亲,可春节这种特别的时日,他不愿回那个再也见不到慈母的父亲家。真的是这样,娘在家就在,你就想回家;娘走了,你就会觉得没有家了。那一幕很难忘:母亲刚走不久的那个春节前,他回家去祭祀,因照顾父亲还未回自己家的妹妹站在门前迎接他,看到他这个风尘仆仆归来的哥哥,妹妹泪眼汪汪望着他说,我刚才还在想,要是咱爹再找个伴儿,这是一定的,你以后再回家来,没咱娘了,你去哪儿啊?当时,他鼻子一酸,想到此后自己或许就是个无家可归的人了,眼泪便唰的一下涌了出来,老大不小的兄妹俩竞抱头痛哭了一场。此后的春节,他都未再回过父亲和另外一位老人的那个家。原本,他是可以去如挚友般的胞弟家过年的,弟弟也多次诚恳地这么请求他,可他不愿在年关这种时节打扰弟弟那个和谐小家庭的生活。家住在农村的妹妹就不一样了,应是阖家团圆过大年的时候,她就很牵挂孤身一人在郑州的哥哥,都要打电话请他去她家过年。他当然很感动,但也总是婉言谢绝,比如说我眼下正忙,在写作,明年吧,明年春节我一定去你家过。今年又是如此,此前她通过电话得知哥哥没回县城的父亲和弟弟家,便再次给他打来电话,这一回不再是那种恳请,几乎就是要求了:哥,今天说什么你也得来俺家过年!俺这边人多,热闹,都能陪你玩儿。这样吧,现在你赶紧在网上订张下午到商丘的车票,到时候让你小外甥开车去接,我在家包好饺子等着你。妹妹的口气,连点商量的余地都没给他留。对此,他只有感动和微笑,可他还是要婉拒的,妹妹呀,说实话我也很想到你家过年去,但我这边确实有事儿,正在忙着,走不开呀。妹妹不太相信,说这大过年的,你还忙什么呢?他苦笑了一下,你总不能跟妹妹说我正在读爱尔兰人詹姆斯·乔伊斯的《芬尼根的守灵夜》吧,尽管眼下他的确是在做这件事情,迟疑只是一瞬间,他便找了个自以为还不错的托词,我正在写一篇长文章,不能中断的。哪知妹妹并未因此放弃要求,那你来俺家也一样可以写嘛,俺家房子多,你喜欢清静,就住楼上最大的那间,俺已给你整理好了,铺盖都是全新的,你想写时就在自己那房间里写,想热闹了,想放松了,你就下来玩玩麻将,看看电视什么的。你看这样安排好不好,哥?好,他笑道,是挺好的。就在他不知该怎样再跟妹妹说不的时候,接下来妹妹几句很动情的话语倒是帮了他。妹妹是这样说的,既然你也觉得好,那就赶紧来俺家过年吧。是呀,你一个人,在郑州过年冷冷清清的,有什么意思呢?哥你不知道,一想到你一个人在郑州过年,我心就疼得霍霍的,难受得不得了。这一刻,他的心也霍地一疼,鼻子一酸,眼泪就要流出来了。他苦笑着说,妹妹我知道的,可你不知道,这个年并不是我自己过,有人和我一起过呢。呵呵,妹妹你明白?噢,妹妹那边迟疑了片刻,哥,你是说,有人陪你过年?他点了点头,是的妹妹。妹妹笑着说,那就好,这样我也就放心了。那你,那你们就好好地在一起过年吧。好的妹妹,他回应道,你也是,你们一家也好好过年吧。挂了妹妹的电话,望着那本墨绿色的厚书,他发了会儿怔,心里有点难受。对不起呀妹妹,你那么恳切地要求我去家里过年,可我却跟你撒了个谎,骗了你。唉,哦,其实也不能算是欺骗了我亲爱的好妹妹,过年真的不是我一个人,不是有乔伊斯和他的书陪伴着我吗?

巳时(9时~11时)

刚才和那么远又那么近的妹妹说话时,马牧在房间来回地走动,脚不住,嘴不停,手也一刻不闲地动作着:他把刚放回书架上的那些乔伊斯之书抽出来,搁到写字台上、茶几上,先用湿巾轻轻擦拭一下封面和书脊,再拿抽纸将它们擦干,其间还剥掉了《都柏林人》《一个青年艺术家的肖像》《尤利西斯》的书衣,分别用湿巾和抽纸给它们的身子做了个清洁。他做这些活计,完全是下意识的,都成了一种习惯,与人通话时他总是这样,一边听和说,一边摆弄或清洁着书本,自己却一点儿都不知道,对方也全无觉察,因为他手上忙活着时毫不耽误与对方交流。结束了和妹妹的通话,他就安坐到写字台前,翻开此前正在读的书页,想赶紧把因通话而耽误了的阅读时间抢回来。嗯,这番亲人间的家常话,约莫让我少读了三十页书啊!他这样换算了一下。要说,真不该如此换算的,他想毕竟是亲妹妹呼唤我回家过年,就像童年时你跑出去玩耍,妹妹扯着清亮的嗓子呼喊你回家吃饭一样。哦,家,回家,回家去?你是有家不回,还是无家可归呢?他忽然打了个激灵,想到了自己的一篇旧文章,男人的无家可归,刊登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的《美与时代》上。当时,他二十五六岁,中文系研究生在读,正可谓风华正茂。某个深秋的夜晚,不知为何他就涌出了那样一篇男人宣言式的文字,那真可谓是血气方刚啊,很有些豪气和悲壮的意味,当然也不乏夸饰乃至矫情的成分。莫非真的是一语(文)成谶?生活总是处处埋着伏笔的,你最终会成为必然成为的那一个。四分之一个世纪过去了,经过这么多年认真的生活和工作,你到底把自己搞成了个既无妻也无子的孤家寡人单身汉。挺好的,也很不容易呢。咎由自取,还是如愿以偿呢?或许应该说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吧。不管怎么说,反正你就是未能建立一个人们所说的那种家。想到此,他猛然感觉到脊骨处有些发凉。哦,曾记否,当年那篇散文诗的尾声:男人啊,你所要的是那种灵魂的憩园,精神的居所——永远的家……可不可以这样说呢?书房,就是我的家。我读书,便是在家,也可说是回家了。就是,就是这样的。如此,他也就释然了。好吧,那你就继续在家读书,接着读《芬尼根的守灵夜》吧。而且,我至少要一口气读上五十页才罢休。不,不是要罢休,是可以休息一会儿了。

事、迹、迹、事|死的!结完,完结了还是沉沉睡去?喜欢你的语言|支持|语言!注意|打算!

读书人马牧抽着烟打量,琢磨着上面这两行汉字,微信提示音又响了两下。之前,它已响了好几声,他都没顾得上理会,这会儿他想暂停片刻,去冲杯毛尖茶,顺便看一眼信息。

没什么紧要的,就是些亲友或熟人的早拜年信息,有表叔的、表妹的,有老同学的,有同事的,等等,多是那种花花绿绿带有表情和图形的一长串俗套吉祥话,很明显的复制,粘贴,转发,群发。对于这类图省事或走过场的祝福,他就是微微一笑,不会马上回复的,或者干脆就不回复,即使回复也只有很简洁的三个字:过年好。当然啦,他会带上称谓或名字的。倒是有一则不短也不长的信息,马牧多看了两眼,想认真回复几句。这位名日知乎的老兄先是诚恳问候,接着是新年祝愿,祝福辞也不算太俗气,妙笔生花,创作丰收!呵呵,妙笔生花?我不能够;创作丰收?我没想过。可这个,要比什么恭喜发财大吉大利之类的好听话更合我口味。最后,是知乎兄提前的邀约:大年初六上午,如果你没有别的安排,还像以往那样光临寒舍一聚,大家一起谈谈小说吧!他笑了笑,知乎兄这人挺有意思的,如今两鬓斑白五十多了,却还像个可爱的毛头文学小青年,特别喜欢跟人谈论小说,或找人谈,或约人谈,或请人谈。比如,这些年的春节期间,这位仁兄总要请一伙小说家去他府上聚会,美酒佳肴自然是少不了的,更不能少的是他要跟大家一起谈论小说,谈他近几年喜欢上的外国小说家加缪和雷蒙德·卡佛,中国的沈从文和汪曾祺,阿城和阿成,当然他也很喜欢听大家谈别的小说家,说不定他还会再喜欢上哪一个呢。要说倒回去二三十年,像知乎兄这样喜欢跟人谈小说的并不稀罕,这年头就难得一见了。问题是,这仁兄似乎不应该如此喜欢谈小说的,他是个生意人,跟人谈生意才是其正业或正道。可这老兄却偏偏就是喜欢跟人谈小说,你能怎么样呢?那就只有喜欢他了。早年间,这知乎兄——任志湖,就在马牧做编辑的杂志社搞发行,那时候,他们就经常在一起谈小说什么的。后来,知乎兄嫌这杂志社庙太小,施展不开拳脚,便跳槽单干去了,也就是做些帮企业或有钱人弄宣传画册专集之类的,多少跟文化有关的生意,刚开始他就在本省各地做,后来便做到了邻省陕西,开辟并驻扎在西安这个根据地,据说做得风生水起的,已在西安市区买了房便是证据。可他时常还要回到郑州来,疼爱他的结发妻,还有他亲爱的女儿都还在郑州生活。每次回到郑州,他总是会抽时间约或请马牧见面吃饭谈小说什么的。知乎兄如此的邀约,他大多不会拒绝的。等两人相见时,他免不了要问一下知乎兄的近况,比如在西安那边的生意,可知乎兄总是这么说,咱不谈那事儿,那没什么好说的,就是捞碗饭吃罢了,还是谈小说有意思啊,我很喜欢听老弟你谈小说。或许,是真的吧。每当马牧海阔天空谈小说的时候,这仁兄就兴奋得像个孩子,一双贼亮的小眼睛盯着你,边听,边问,边插言,居然还不忘记录——用手机录音。双方都觉得美好和快乐的事情,几乎没理由不去做的。于是,他先给知乎兄写了诚恳的祝福话,随后便爽快地答应了知乎兄的邀请,但他还是跟对方开了个小玩笑:但有一条,大年下的,到时候只要知乎兄别再让我谈小说,就好。此信息的末尾,他弄上了一个笑脸图。

哈哈哈。一定!一定不!不一定。这是知乎给他的回复,并置有两个图形:笑脸,握手。

马牧当然知道,等见了面,谁都憋不住,一定还要谈小说的。好吧,到时候,我就跟知乎兄弟谈一谈乔伊斯的小说,重点或许是要与其分享一下《芬尼根的守灵夜》。不过,他也想到了,知乎兄不一定会接受它。别说知乎兄了,当年就连一些外国大作家也极不喜欢乔伊斯的小说《尤利西斯》,比如弗吉妮娅·伍尔夫、保尔·克洛岱尔、纪德等,当然也有些现代派作家很喜欢,比如庞德、艾略特、海明威、叶芝等人。那么,你马牧很喜欢正在阅读的这部乔伊斯小说吗?不好说,说不好,不说好。或许是这样的,有些书,并非是因为你喜欢才去读的,也不是你读了它就会喜欢,但你想读它,要读它。

眼下,我还是接着读《芬尼根的守灵夜》吧。他跟自己说。哦,又被耽误了—些阅读时间,你得赶紧把它们抢回来。

午时(11时~13时)

大约才刚读了十五页书吧,又有电话铃声呼唤读书人马牧了。一看,是刚信息过的知乎兄。这个,他是不能不理会的。

马牧老弟,下午三四点钟的时候,我要到你那一带去办点事情,如果你方便的话,我想顺便去你那里一趟,送两条你喜欢抽的芙蓉王烟,咱哥儿俩再顺便聊会儿小说,随便聊谁的小说都行,哪怕就只聊十几分钟呢。知乎在那边,一口气说了这么多。

知乎兄,真是不好意思啊。马牧几乎不假思索地回答道,不管你是顺便,还是专程,今天都见不成了。因为我现在不在郑州,我回家来过年了。现在我和家人在一起呢,就不多说了。咱们,还是年后见吧。

好吧。知乎那边显然是有点小失落的。

马牧感觉到了,但他现在不能满足那知乎兄。挂断这个电话,马牧笑了笑。对不起啊知乎兄,今天这个特别的日子,除夕呢,我可不想跟任何人谈小说,而只想埋头读乔伊斯的小说——《芬尼根的守灵夜》。

香啊。真的很香呢。是书香吗?读书人马牧低下头去,耸了一下鼻翼,嗅闻正在阅读的页面:香,淡淡的,幽幽的,一股很特别的香气沁人心脾。他非常喜欢这种很特别的香味,不知多少年了,那么好闻的书香一路诱惑着他,陪伴着他一直走到了今天。即使不读书的时候,比如正在吃饭,或看着电视上的足球赛事,或抽着烟发呆什么的,他往往也会下意识地随手摸到就近的书本,掀开,闻几下,就像清朝人嗜闻鼻烟那样舒服,痛快。无可救药了,他就是这么喜欢书香的味道。可眼下,这股香味与书无关,而是从厨房那里飘过来的。嗯,非书香,是肉香,香味浓郁扑鼻。厨房里,一大一小两口锅都在煮着肉,大锅里是猪肉和猪蹄,小锅里是牛腩和牛尾,煮到这个功夫,好味道全溢出来了。他放下手头的书本,又要去厨房探望它们一下了。

起身离开书桌,要去厨房时,马牧回望《芬尼根的守灵夜》一眼,似乎有点抱歉地喃喃道,请等我一会儿哈,我马上就回来。其实,没关系的。反正乔伊斯这小说只是些奥妙而有趣的语言和句子,它并非什么好故事,没有那一环套一环的情节,不是那么吸引人,你随时可以中断它,一样可以随时接续上的。无可无不可,你离开便离开,回来便回来。此前,他就是这么做的,读上一二十页,便去厨房翻动一下正在煮着的肉,再回到书房接着阅读。煮肉,读书,两不耽误。他跟自己玩笑说,呵呵,我这叫时间统筹法,也叫并行不悖,又叫工作和生活两个都要抓,两手都不必那么硬,柔软有弹性。

厨房里的抽油烟机呼呼隆隆,两口锅中的水都在沸腾,肉块们在浮动,如缕的香气袅袅上升,观察者马牧用筷子一一插了插那些肉身,可穿透了,再煮上两支烟的工夫便能享用它们了。只是有点小问题,两种肉,四个品种,待会儿我要食哪些,谁更美味?呵呵,这也算问题?你可以每样都尝一点嘛。其实,味道应是差不多的。原本,他不想一锅煮,那是怕它们串了味儿,可他在两边投放的作料都一样:八角、花椒、山柰、白芷、草果、桂皮、良姜、丁香、肉蔻、砂仁、小茴、香叶,应有尽有了吧,或许是不该有的他也弄了进去。他忽然想到,这是不是有一点点像我正在读的乔伊斯小说呢?什么味道都有,可你就是分辨不出它究竟是什么味道。好吧,反正我就是喜欢这种混淆一团的味道。

热腾腾的生活气息啊!望着锅里涌动着的肉块,马牧微微一笑,自言自语道,很有节日气氛嘛。可远不止这些呀,还有呢。说着,他拉开那满腾腾的冰箱瞧了瞧,噢!柴鸡、羊肉、带鱼、鲤鱼、黄花鱼、凤尾鱼,看来他真不是个吃素的。不,他吃素,还有那么多菜蔬呢,冰箱里就有,蒜薹、韭菜、丝瓜、黄瓜、辣椒、茄子、芹菜、红萝卜、白萝卜、豆腐,冰箱旁边的菜筐里还有土豆、洋葱、白菜、番茄、山药、藕,显然,他既非嗜肉者,也不崇尚素食主义。他讲究荤索搭配,营养均衡。没错儿,不偏食,这多少有点像他的阅读与欣赏趣味,既喜欢像乔伊斯、贝克特一类现代派作家,也一样喜欢现实主义作家老托尔斯泰、老巴尔扎克等。好啊!厨房有这么多好吃的所谓年货养我胃,书房里有那么美妙的小说滋我心,这个除夕,你会过得差吗?好啦,锅里的肉再文火慢煮一会儿吧,我要再去读十几页《芬尼根的守灵夜》了。

书香淡,肉香浓。坐在书房里的读书人马牧,有点分不清哪是书香,哪是肉香了,但他觉得此时还是那肉香更诱人。他饿了,要吃午饭了。

一个人的午餐,算是足够丰盛的了:一盘猪肉炖海带,一只分裂为四瓣的猪蹄子,一碟牛腩,一小段牛尾,一盘凉拌黄瓜,一小碟他自己腌制的三鲜菜(红萝卜、白菜、蒜片),一杯拉菲传奇波尔多干红葡萄酒,一碗五常香米饭。就这些,有点繁多,有些铺张了。平常的日子,他当然不会弄这么多东西的。除夕嘛,需要一种仪式感,这样感觉他一个人还是过得有滋有味的。至于是否吃得了,不去管,就一口一口慢慢享用吧,尽量,随意嘛。美食加美酒,还有德彪西的美妙音乐《水中倒影》伴奏,这样一个人的午餐,他自嘲地笑了笑,你也算是够老小资的了吧,挺好,我就要这样的。

马牧正品味着筋道耐嚼的猪蹄子时,猪身上的另一个部件—腰子,忽然就浮现在他的眼前。不是他想吃那玩意儿了,而是他想到了《芬尼根的守灵夜》的作者乔伊斯,乔先生很有可能喜欢吃猪腰子,他那部经典小说《尤利西斯》的主人公布卢姆因为吃猪腰子,成就了一个典故,乃至节日。原本,布卢姆是喜欢吃烤羊腰子的,那淡淡的骚味微妙地刺激着他的味蕾。可故事发生的1904年6月6日这一天,布卢姆在大街上没有买到可他口的羊腰子,便在街角买回了那种又黏糊又柔软的猪腰子,将它放入嗞嗞啦啦响的黄油汁里煎,再撒上些胡椒粉,叉上一口,就着红酒和面包,读起了早晨的信件。谁能想到,布卢姆吃腰子开始的这一天,后来竞成了爱尔兰人的一个盛大节日。就像中国人过春节或端午节一样,每年的6月6日,爱尔兰人就都会过布卢姆节,一起吃猪腰子,大声朗读《尤利西斯》。这很有趣啊!吃着猪蹄子的马牧在琢磨,这只是有趣吗?嗯,我不喜欢吃猪腰子,但我很喜欢可能喜欢吃猪腰子的乔伊斯。尽管你喜欢的乔伊斯或许喜欢吃猪腰子,可眼下你还是好好享受猪蹄子吧。

未时(13时~15时)

一顿美好的午餐过后,马牧又缓步在自己的房间里旅行了约半小时,就要开始另一段美妙的旅程了:午睡。他热爱午睡,很多年了。那是一种十分甜蜜的享受,他以为。无论多么疲惫,或多少苦痛,一晌贪欢般的午觉醒来,他就都会满血复活又抖擞的。不夸张地说,午睡就是他的磨刀石、加油站、大补药。他曾经这样跟同枕者玩笑道,只要生命不息,我就午睡不止。他如此迷恋午睡,其实只是为了能让身体这架生命机器良好地运转。除夕,他照例也是要午睡的。读了大半天《芬尼根的守灵夜》,多少还是有点累的,还要继续读下去,当然更要睡一晌好午觉的。

上下眼皮刚一接吻,就被凌厉的手机铃声扯开了。他瞅了一下,是她,蔡虹,便懒洋洋地将它贴近耳畔,里边送来那种轻柔而温情的呼唤,像是在诉说一个小小的秘密,其实就是。牧哥,你还好吗?记得前些天通话时你无意间提到,想在春节假期离开你所在的城市,去另外一座城市找个住处,安静地过些天。如果你现在还这样想,我可以帮牧哥实现这个小小心愿的。就在我们开封,潘杨湖附近,有个好住处,我弟弟家的房子,收拾得挺干净,家具什么的应有尽有,打算过段时间做民宿呢,现在无人居住。怎么样牧哥,是否愿意来住些天呢?他哦了一声,折起身子,倚靠着枕垫说,挺好,好像是值得考虑的。那边轻巧地加了一小鞭子,牧哥你先考虑着,我帮你计算一下哈。现在是一点一刻,你用四十分钟收拾行囊,十五分钟缓步到紫荆山站坐地铁,二十五分钟到郑州东站,再乘约十分钟一趟车的城际轻轨,半小时左右便可抵达开封站了,你用五分钟时间出站到广场,就可看见有辆白色的奥迪轿车迎接你,那当然是我。接到你之后,再有二十分钟左右,即可到达你下榻之地了。也就是说,如果紧凑的话,午后三点半至四点之间,牧哥便可落脚在古城开封的潘杨湖畔,过一个与你自己往年不同的春节了。岂不妙哉?当然,请放心,吃的,用的,我都会给你备好的,或者随时送过去。他这边频频点头,听上去很好嘛。呵呵,既然法官妹妹如此精准地判定了,那我是不是只有执行的份儿了?那边嘻嘻笑道,牧哥也可以婉拒,不执行呀。但那你是要接受体罚和罚金的,即我再去郑州时,你要先给我自己来一场文学讲座,然后请我吃顿大餐。哈哈,那我决定,还是先执行法官妹妹的判决吧。他说,至于那些个罚嘛,以后还可再说。好啊!那就这么定了,我等牧哥,迎接牧哥。他听得出来,她那边很兴奋,其实他自己也一样兴奋。于是,他便像个军人那样快速地起床,洗漱,收拾行囊,衣物、笔记本、香烟等,装满了一大旅行箱,当然少不了那本厚重的《芬尼根的守灵夜》。他想,除夕这一天,你要奔赴古城开封去,住进—个陌生的房舍里,读一部爱尔兰人乔伊斯的书,应是别有意趣的吧。好啦,去吧,这就是那种所谓的说走就走的旅行吗?挺好的。

马牧拉着一只偌大的旅行箱,如蔡虹所说的那样,缓步行走在去紫荆山地铁站的路上,想象着到了开封之后的某些情景,自然也就想到了蔡虹这个开封女人。他和她,是他应邀在开封做的一次文学讲座上相识的。开始时,她在微信和电话里称他马牧老师或马老师,他笑称她为蔡法官或蔡庭长,她也真的就是法院某庭庭长。这个女法官曾把她的散文发给他看,文采斐然,他暗自感叹道,才女啊。问题是,他跟她这样说,一个女法官,文章写得这么美,没有道理嘛!后来,她出差到郑州时拜访过他,二人相谈甚欢,她对他的称呼不知怎么就变成了牧哥,听着很亲切,他喜欢她这样的称呼。相应的,他对她的称呼也变了,改叫她法官妹妹,有时候干脆就把法官二字去掉了。就这么一来二去的,哥呀妹呀的,竞有了一种亲人般的感觉,是友情或一些别的什么,挺好的,一点暖昧的意味都没有。真的没有。真的没有吗?此一去,会怎么样呢?呵呵,又能怎么样呢?或许到时候你便知晓了。哦,到了,地铁站到了,下去,坐上,不—会儿就到郑州东站了,他步履匆匆再进站,等他随着人群奔向月台,他要乘坐的那趟城际轻轨已经拉响了开车铃声……

噢,响的不是开车铃,而是他手机上定制的闹钟响了。他睁开蒙咙的睡眼,摸到旁边的手机,制止了它的呼喊。噢,原来我是做了一场白日梦呢。其实,也可以不这么说。若是他愿意,或者说他配合的话,那就不是个梦,便可成为活生生的现实。

三天前的傍晚,蔡虹真的打来电话,试探着,真诚地向他发出了那样一个邀请。当时,他先是动了一下心,但接着便犹豫了,或许是他不想给她带去麻烦,也不太想给自己带来麻烦吧,至于会是什么麻烦,他不知道,反正不喜欢麻烦的人与事,除了写作和读书。于是,他便婉拒说要回老家陪父亲过年去。眼下,躺在床上的马牧有点后悔了,当然也不是很后悔。他想,若是我真的去了开封那边过春节,那应该会挺好的。同样,就在只有你自己的这个家里过大年,也是很好的嘛。

申时(15时~17时)

从一晌漫长而深沉的午睡中拔出脚来,马牧总是要茫然片刻的,一时竟不知自己身在何处,也不知当下是什么时辰。这没什么,很正常的。起身,去卫生间洗把脸便清醒了。步入书房,所有的一切就叉都活蹦乱跳回来了。通常就是这样,今日却有些不同。坐在写字台前的马牧,陷入了一阵更深的茫然,甚至是迷惘之中。这,是眼前那本墨绿色厚书带来的。

《芬尼根的守灵夜》,你啊,你!他这么长叹了一声。伙计啊,我都跟你亲热大半天了,可还像陌生人一样呢。这本总共775页的厚书,他已读到了第336页,漫漫长路都快走一半了,却还是五里云雾样儿,仿佛盲人摸大象,厘不清多少头绪。恍惚中,竞似乎觉得压根儿就未读过它,脑海里一片空白嘛,尽管已经读了那么多页。或者干脆说你读不懂,就是没读懂它呗,承认这一点吧,这也不算什么丢人的事儿。兴许,就没有多少人能读懂乔伊斯的这部天书。难怪啊,这部书,它对现代英语和欧洲语言进行了革命性的颠覆,语法和句式,一半甚至于一多半词语都打破了传统小说的样式,大批量地创新词、造新字,还有诸多的俗语、俚话,外来语,双关语,文字游戏,随之而来的陌生感和艰涩感也就很难免了。乔伊斯这位不是个老实人的小说大家曾很不厚道地这样说过,我在书中设置了大量谜团,隐藏了不少机关,要弄清它们的真意,够文学教授们忙活几百年了。呵呵,人家外国(本国)的文学教授忙活那么多年还未必能搞定它呢,你一个中国读书人,才跟它纠缠了大半天工夫,岂能读懂它呢?就别这么痴心妄想了。好懂的书多得是,可大多你都不感兴趣呀。越是读不太懂的书,倒是越能吊起你的胃口和兴致,这有点像是恋上你所爱的美人儿,求之不得,才叫人辗转反侧呢。嗯,很可能是这样的:乔伊斯之所以创造出《芬尼根的守灵夜》,就是他想让世界上有这样与众不同的一部书。它原本就不是让人看懂的,或者说乔伊斯就是故意不想让普通读者看懂它。曾有知情者说,当初乔伊斯是下定了决心,要像疯子一样写一本让疯子看的书。呵呵,马牧听见一个声音苦笑着,我他妈的是个疯子吗?紧接着,他又听见一个讥笑的声音,你他妈的不是个疯子吗?正常人,谁会招惹《芬尼根的守灵夜》这种东西呢?大年下的,你不回老家去跟亲人们团聚,却蜗居斗室里跟一部莫名其妙的书过不去,还不算是个疯子吗?说到疯子,马牧便想到了那个堂吉诃德。当有人笑话老堂是个疯子时,吉诃德先生便哼了一声回应道,我还疯得不够呢!瞧瞧人家,想想自己,马牧讪笑了一声,我呀,还不够疯子那个资格呢。忽然间,他望着那个瓦刀脸,蓄着小胡子,戴着礼帽和眼镜的爱尔兰人,有些恼怒地隔着时空质问道,老乔啊老乔,你他妈的弄出这样一部书来,岂不是成心折磨人吗?还说什么是写给疯子看的!老子可不想当什么疯子,我他妈的不看了!又能如何?仿佛,那个爱尔兰透过厚厚的玻璃镜片,狠瞪了他一眼,掷过来这样的话语:疯子?你也配?我的书,就不是写给你这个中国人看的!一听这话,马牧恼了,犟劲上来了:嘿!姓乔的,你这个外国佬要是这么说呀,《芬尼根的守灵夜》这部书,老子还非看不可呢!顷刻间,马牧似乎听到那爱尔兰人哼了一声笑道,你小子爱看不看,与我何干?如此,马牧就有点犯嘀咕了,这个《芬尼根的守灵夜》,我究竟是看下去,还是不再看了呢?

有那么一小阵儿,马牧真想心一横,跟那烦人的《芬尼根的守灵夜》说再见,去干些别的事情。比如,马上跟蔡虹联系一下,干脆到开封去过大年夜算了,果如此,那应该也是很有趣的事情。或者不,也可以换一换脑筋和感觉,去亲近别的书,比如卡尔维诺的《在你说“喂”之前》,或者是彼得·汉德克的《形同陌路的时刻》,再或者是塞利纳的《从一座城堡到另一座城堡》,最好是赫尔曼·黑塞的《玻璃球游戏》,这些,是他近日在读或要读的书,就在他眼前,就在案头静候着他呢。

就在他犹豫之时,取舍之间,《华严经》中的一句话蹦跶了过来,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是啊!你一大早就抱定了主意,要让《芬尼根的守灵夜》伴你共度这个除夕的,人家陪你大半天都没说走的事儿,你竞有了抛弃它的小念头,这样不太好,也不太地道吧?应该有始有终嘛。再者说,这部书你已读了三百多页,若是撤了手,岂不是半途而废了?这可不符合你马牧做事的原则。他跟自己这样说,开弓没有回头箭嘛。有时候,就得这样:较劲儿,跟自己,跟书,咬着牙,耐着烦。莫再去想懂与不懂的问题,你只管去读就是了。好吧,《芬尼根的守灵夜》,让我们继续下去。

这个大年三十的午后,在闹中有静的一处房子里,—个读书人,耳畔回荡着咖啡馆里一样微弱的爵士音乐,埋头沉浸于《芬尼根的守灵夜》之中,就像他时常静坐在迪欧咖啡厅一角那样,心无旁骛。同时他还想象到,当年乔伊斯也时常独自坐在巴黎的咖啡馆里,或反复斟酌着其小说的言语、字句,或正在贪婪地读着某部书。他知道的,乔伊斯一生也是个贪婪的阅读者。眼下,这个中国读书人正在读着的《芬尼根的守灵夜》,或许恰好就是乔伊斯当年在咖啡馆里写出来的那些文字呢。很有趣,或可说很惬意呢。这个读书人,听着爵士乐,阅读《芬尼根的守灵夜》,时而想到乔伊斯的故事,一时竟忘了自己身在何处,忘了很多人与事,甚至也忘记今日是除夕了。

酉时(17时~19时)

读书人马牧一头扎入《芬尼根的守灵夜》的时候,时光踩着小碎步,趁读书人不备,静悄悄地将黄昏带到了窗前。读书人抬头一看,哦,天要黑了。隆冬时节,天本来就黑得早。可读书人感觉这天还是黑得太早了些。趁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他还想抓紧时间再读上几页书。日暮,黄昏,傍晚,窗前读书的感觉很美妙,总是很美妙的。

天黑了,读书人马牧站起身来,扬起双臂,长长地伸了个懒腰,又望了望那本墨绿色的厚书,喃喃道,挺好的,这个午后,《芬尼根的守灵夜》我又读了近百页。他想,如果不是中途回复了十几条拜年信息,我会读得多一些的。

好啦,暂停一会儿吧。读书人马牧将《芬尼根的守灵夜》合上,轻轻地拍了拍它的脸庞,似乎是要它安歇静等着他。眼下,他要去做些别的事情了。

餐桌上,摆着一盘刚端上来还冒着热气的饺子,这是他昨天从超市里买的,思念牌鸡蛋韭菜馅的。他喜欢这个牌子的食物,干脆说他喜欢思念这个词语。思念,挺好的。人总得思念些什么才好。围绕着那盘饺子的,是一小碟蒜汁,一盘撒了韭黄的凉牛肉,一盘木耳拌洋葱。这些,既是他一个人的年夜饭,也是他对自己读了一下午书的犒赏。平常的时候,他的晚餐要简洁得多。毕竟是大年夜了嘛,免不了这个风俗的,人家都吃饺子,他也要下盘饺子度过这个相当特别的饭时。一盘素饺子,再加一荤一素两个菜,大致就像个年夜饭的样子了。挺好的。

这顿一个人的年夜饭就要开吃时,马牧想起了家里的老父亲,便放下筷子,拿起手机,要向父亲问个安,或者算是提前给老人家拜个年吧。当然啦,明天,大年初一一大早,他还会再次给老父亲拜年的。老父亲接电话就像他的腿脚一样,慢腾腾的。铃声差不多响到最后一下了,那边才开始接听。

长子与老父亲的通话内容大致如此:儿子问,这几天您身体还好吗?父亲答,还不错。儿子接着问,心情怎么样?父亲答,也挺好的,反正我现在就是快乐过好每一天吧。儿子为父点赞道,好,很好!您这样,我就放心了。父亲回应说,我这边一切都好,跟你大姨相处得也很和睦,她把我照顾得很好,你就放心吧。父亲所说的大姨,就是他的那个伴儿。闻听此言,儿子心里霍然一疼,虽说那是他所希望的,但他不愿多说或多想这个,便笑了笑说,那就好。今晚你们吃的什么?饺子吗?父亲说,是的,正在吃饺子,你大姨包的,羊肉馅的,还有别的几样菜。你吃饭了吗?儿子怔了一下说,我马上就吃,想先提前给您拜个年,祝您健康长寿,心情愉快!这不是礼仪或客套,而是他这个做儿子的真实心愿。儿子有些吃惊的是,父亲居然说了声谢谢,并祝儿子工作顺利,创作丰收,过一个革命化的春节。于是,儿子也对父亲真诚地说了声谢谢,让我们都过一个快乐好年吧。挂断这个拜早年电话,儿子微微一笑,父亲啊,您还挺有趣的,真不愧为退休老干部呢,今夕把您当年那种政治话语赠送给了儿子。其实,父亲的祝福恰到妙处呢。万家欢乐团圆的时节,你一个人蜗居,读爱尔兰人乔伊斯的《芬尼根的守灵夜》,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不就是过一个革命化的春节吗?挺好的,他就愿意这么理解。

蘸着蒜汁,一口吞一只思念牌鸡蛋韭菜馅饺子时,马牧忆起往昔那些年的除夕吃母亲包的萝卜白菜粉条肉馅大饺子,母亲包的饺子总是个儿大,皮儿厚,内涵丰富,味道很好,一只只都还捏着好看的花边儿。想起了母亲,想起母亲包的饺子,想起他和父母、弟弟、妹妹一大家子人,围坐一桌吃年夜饭的情景,便觉出一股浓厚的酸楚。哦,可能是蒜汁里的醋放得多了些吧。

吃过这顿一个人的年夜饭之后,就要出门漫步之前,马牧关掉了自己这个小天地里所有的灯盏,坐在黑暗和静默中,靠在沙发上,慢悠悠地抽着烟,似乎在思考着什么。也许他是在回想整个白昼所读过的书,或者是在思虑这个长夜要做的事情,也有可能是在思念亲人,亲爱的故人,缅怀某些遥远或新近的故事。或许,他什么也没有想,那只是他日常生活中的一个小仪式,只是他多年以来的一种生活习惯。就是这样:关了灯,坐在黑暗和静默中,抽一支烟。如此而已。他觉得,挺好的。

戌时(19时~21时)

他如愿地避免了在楼梯上碰到女房东。只要他出门去,就得从住在一楼的女房东门前经过,而她的那扇门总是朝楼梯大敞着。每当他从这里走过时,就会有一种痛苦而胆怯的感觉,弄得他羞愧地皱起眉头。他欠了女房东一身债,很怕遇见她……

马牧下楼梯的时候,眼前浮现出如上那样一幅情景。那个他,当然不是他马牧,而是一个名叫拉斯柯尼科夫的俄罗斯年轻人,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罪与罚》一开头就出场了的主人公。马牧住的是自己的房子,当然是没有女房东的,可他出门时的心境跟拉斯柯尼科夫很相似,同样不愿碰见住在一楼的刘老太太。马牧当然并不欠她什么债,也无任何纠葛,倒是帮她干过些体力活,比如挪动一下家具,搬些沉东西什么的,而那老太太像个慈母或祖母样儿,马牧尊称她为刘姨,她昵称他为马儿,他觉得这称呼挺好的,有时候她还爱称他为小伙子,这一称呼直叫他窃喜,尽管他已过了所谓的知天命之年,可他很多时候还觉得自己就像或就是个浑身上下都是劲儿的小伙子。牵着小黄狗的刘老太太时常会站在门洞口张望,或者在院子里做那种活动腿脚甩手晃胳膊的老年保健操,只要一看见他,老太太便要拦着或叫住他嘘寒问暖,问长问短的。婚姻和家庭什么的,自然都是少不了会问到的内容,老太太太过于关心和关怀他了。正是因为这些,马牧才不想跟她照面,尤其大年夜这种特别的时节。若是这时候碰上了,老太太至少会十分关切地问到他两个问题:马儿,你怎么没回老家过年呢?过年了,怎么还是你一个人呀?如此,他真不知该怎样应答,很可能会有些尴尬,甚至难免有点脸红或心虚,似乎他做错了什么,对不起她老人家一样。于是,快下到一楼时他的脚步像猫一样轻,甚至想像耗子或兔儿那般疾速溜过。呵呵,他自嘲一笑,你这也太夸张了些吧伙计。其实不必的,那老太太家的房门紧闭着呢,能臆约听到里面的电视声响。刘姨,祝您老人家春节快乐,健康长寿啊!站在门口的马牧,下意识地抱了一下拳。

院子里,大门口也无一个人影,连门卫都不见,挺好的,不像平日里总有些闲杂人等或站或坐在那儿闲聊,很烦人地向过往者投以注目礼。此时,闲人们也都在家里忙着过年了吧。实话说,这时节照例要出门漫步去的马牧不想看见人,不愿跟人打招呼,也不想让人看见他,不愿有人跟他打招呼。算是吉祥如意吧,他不想不愿的,都没有,挺好的。

出了院门,便是开阔地,也就是大街了。此时它确实很开阔,都有些空荡荡的意味了。平日里,这个时辰的大街上,当然还是车水马龙人如织的,甚至堵塞得流动起来都很困难。而今晚,那么多车,那么多人似乎一下子就销声匿迹了,它们和他们都去哪儿了?不用问,都在家里过大年呗。本地人,此时大多都猫在家里。外地人,早就奔回老家过年去了。那你呢,马牧先生,他撇了下嘴角自嘲一笑,你是当地人,还是外地人呢这个空荡荡大街上的夜行人摇了摇头。他已在郑州这座火车拉来的城市里生活了二三十年,可他不曾觉得自己就是个郑州人。他对郑州这座中原城市,说不上喜欢,也谈不上讨厌,在这里生活着没什么特别的感觉,离开它一段时间还会隐隐地想念,可他总是觉得自己并不属于此地,而此地更不属于他,只不过是他的户口在这里罢了。说到家,这个名叫马牧的写作者、读书人,其实他一直就是个生活在当地的异乡人。虽说其户口和寓所什么的都在此地,可从根本上说他还是一个漂泊者。这个除夕之夜,生活在郑州很多年了的异乡人马牧,游走在偶尔有一两个骑车人,三四辆汽车往来,因而显得愈发空旷了的大街上,要到一个此时应该更幽静的地方去。

茫茫夜色中,漫步者马牧看见一个孤独的身影,在空寂的紫荆山公园里游荡,那就是他本人。环顾周遭,也只有他这一个人。往日这个时辰,那些游园散心的、唱戏的、恋爱的、恩爱的、跑步的、健身的人等,此刻全都不见了,就连那几个夜宿园中的流浪汉也不知跑到哪里过大年去了。与他相伴的,只有那些依然青绿着的植物或枯树,那结了冰的荷塘,当然还有那亭台,那小桥,那木头小房子,那一块块石头,那一条条幽径,但他能感觉它们一个个也很孤独,于是便听到他自己那无声的言语,你好,你们好!在这个倍思亲的时节,我来看望你们了。是啊,今夜就我一个人来了。这么大的一个公园,就我一个人。一个人,一个人的公园,挺好的。偌大的一个公园,就我一个人,一个人。挺好的。嗯,真想来一段一个人之吟。好啊,试一下吧。一个人的公园,一个人的除夕,一个人的春节,一个人的元宵节,一个人的情人节,一个人的愚人节,一个人的劳动节,一个人的端午节,一个人的中秋节,一个人的国庆节,一个人的圣诞节,一个人的周末,一个人的漫步,一个人的旅行,一个人的歌唱,一个人的朗读,一个人的笑声,一个人的黎明,一个人的黄昏,一个人的夜晚,这么多年,这么多的一个,他都是有过的,不是一个,是许多个。他觉得如此这般的一个个,都挺好的。要是两个人或两个人以上的这个和那个,还一样好吗?这个,不好说。反正他现在是一个人,在只有他一个人的紫荆山公园里漫步、遐想,挺好的。

有那么一会儿,孤独的漫步者马牧这样想道,此刻,要是我和她,两个人并着肩,或牵着手,在这幽静的公园里溜达,静坐或亲热,也应该是挺好的吧。那样美妙的情景,过去那么多年还是有过不少次的。他记得,她和她都这样问过他,除了我,你还跟几个女的一起来过这里?他笑而不答,她便一再追问,他只好苦笑道,我要是说没有,你会信吗?要是我具体说出有几个,你会很愉快吗?她哼了一声道,实话实说就好嘛。他说,我说的就是实话,有些实话还是不说为好。实话说,当时他也没有统计过,她和她都已成为故人了。现在,他独自漫步在公园里,默念着她们的名字,回想着她们的样子和声音,追忆起和她们之间那或长或短的故事,挺好的,某些情景和细节,在这个除夕之夜又回到了眼前。

晃悠到一片高地上的那座凉亭前时,漫步者怔了一下,哦,我怎么又走到这地方来了,神使鬼差吗?好吧,那就围绕着这木制六角凉亭转两囤,走进去,坐下来,一手抚摸着栏杆,倚靠着一角柱子,微闭上双目。他仿佛听见了多年前那个夏日夜晚的一场骤雨,看到一男一女手拉手狂叫着,欢笑着,跑进了凉亭避雨,一阵紧密而持久的拥吻过后,两个人凭栏看着雨,听着雨,说着雨,当然也说着别的。男的忽地就起了一股兴意,要在这不想停歇的急雨中做一回好事儿,女的先是不肯,很快便半推半就配合了,两个人和着哗哗急雨的节拍,圆满地完成了一场雨中凉亭狂欢进行曲。那么爽快,那么美妙,那么刺激!事毕,她流着泪喃喃道,真好,真好啊!这会儿,独坐在凉亭里的马牧心里一阵酸楚,眼角有些潮湿,轻声呼唤着,依诺,要过年了,依诺,你在那边还好吗?

伫立在一棵不算高大的松柏下,回望着那寒夜里的凉亭,他默默吟咏道:

请怀着虔敬的心情

到这儿来吧,年轻的过客,

到这荒僻的爱之亭荫。

我一度在这儿幸福地爱过,

又在甜蜜的激情中燃没;

甚至时光也曾为我们

在这儿暂停下一刻。

那时候,在依诺面前,他曾不止一次吟诵普希金的《园亭题记》,她很喜欢。这个除夕之夜,他再次念起这首诗,心境就很不一样了。

哦,我该回家了,他跟自己说,家里还有事情等着你呢。

今晚,马牧在公园里游荡的时间已远超平时了,若不是他惦念着家里的事情,可能他还会再多盘桓一会儿的。而他回家去要做的事情,就是继续阅读那部书,《芬尼根的守灵夜》。

走到那片裸露出数枝枯荷的冰封池塘前,马牧看见对面有个孤独的身影在晃荡,他不禁有点惊异,这除夕之夜,还有像我一样来公园游荡的人?他仔细瞅了瞅,那身影高低跟他差不多,也像他一样抽着烟,但比他年轻一些。马牧很有点想慢慢踱过去,跟那身影碰个头,甚至跟那兄弟打个招呼,攀谈一小会儿。可他只朝那边走了几步,就转回了头。他揣摩着,此时那兄弟一定不愿意,或者不一定愿意跟人照面、说话。算了吧,我还是别打扰人家了。再者,我还得赶紧回家去,做自己的事情呢。

孤独的漫步者望了望天空,叉看了看四野,暗自感叹了一声,现在,要是下一场大雪就好了。他觉得这个城市有些脏,也太干燥了。再者说,隆冬时节,也该下场大雪的。可是,天似乎不遂愿,看来不可能有雪落下来的。其实,很多事情都是不如人意的,要说这也没什么,很正常的。

漫步者马牧在回家的路上,脑海里活跃着一个乱七八糟不成样子的故事。汉弗利·顷普顿·叶尔委克是都柏林一个小酒馆的老板,有些口吃,并且驼背。他和妻子普鲁拉贝尔、双胞胎儿子山姆和肖恩、女儿伊茜住在酒馆里。晚饭后,山姆、肖恩和伊茜在酒馆外面的街道上玩着一种被称作“天使与魔鬼”的儿童游戏,两兄弟争着赢得妹妹的青睐。虽然山姆在猜谜游戏中失败,成为被驱逐的魔鬼,妹妹伊茜却独独钟情于他。随着夜幕降临,兄妹们被叫回家中,山姆和肖恩一起做功课,伊茜则在边上织毛衣。山姆借着几何题,给肖恩画了一幅母亲的子宫,于是两个兄弟大打出手。楼下,叶尔委克一边听收音机,一边招待酒客们喝酒。等到酒馆打烊,酒客们陆续离开,叶尔委克把酒客们杯里的剩酒喝个干净,醉得从楼梯上跌下来。声音惊醒了女仆凯特,却发现叶尔委克一丝不挂地躺在地上。半夜,孩子的一声惊哭将父母惊醒,两人上楼查看熟睡中的孩子,没有发现任何异样。于是两人回到卧室,开始做爱。天将黎明的时候,半梦半醒的普鲁拉贝尔开始了呓语般的漫长独白。这算什么故事呢?很显然,这是一个没有故事的故事,至少它不是一个很吸引人的好故事。而这,就是马牧读了一个白天,夜晚还要接着读下去的那部书里的故事梗概,如果说这也算是个故事的话。很显然,乔伊斯不是那种喜欢“讲故事的人”。这个爱兰尔佬一点也不想讲那种让人欢喜或感伤的故事,他在这部小说里想做的是别的事情,很多很多别的事情。好啊!好吧。马牧感叹着沉吟道,在现实生活之中,我当然是喜欢好故事的,可当我只是—个读者时,感兴趣的就不只是故事了,还有别的,很多另外的东西。嗯,回到家,我要继续工作:深入到《芬尼根的守灵夜》之中去。

亥时(21时~23时)

夜晚的时候,正是—个人安静读书的好时候,尤其适宜阅读乔伊斯之书——《芬尼根的守灵夜》。夜晚的阅读者马牧当然知道,多年以前他读过的《尤利西斯》是一部写白天的书,即从清晨城市和人醒来的时刻开始,结束于夜晚深处。而眼前这本《芬尼根的守灵夜》,则可谓是一部写黑夜的书,它是从夜晚延伸至清晨的。没错儿,若说前者是白昼之书,那后者就是一部黑夜之书了。乔伊斯本人便是这么说的,《芬尼根的守灵夜》是夜晚的语言和文字。夜晚的时候,阅读一部黑夜之书,品味着那一行行夜晚的言语,恰似撑着伞漫步在细雨中一样和谐、美妙。嗯,他跟自己说,我当然知道今夜非同寻常,是除夕,可你要读的书更是迥异于一般,它是《芬尼根的守灵夜》啊!没错儿,非常时刻读非常之书,堪称绝配呢,说是那种琴瑟和鸣般的享受也不为过。就这样,一股满腾腾的兴奋劲儿或者说幸福感催着他,走向窗前的书案,坐下,望了一眼茫茫夜空,点燃一根香烟,深吸了两口,打开眼前正在等着他的那部墨绿色厚书。哦,亲爱的,我离开你好大一会儿了,现在咱们又团聚了。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欢度这个美妙的除夕之夜吧。

这个除夕夜的阅读者马牧没想到,有人不想让他就这么享受。楼下楼上,左右邻居们此时都正在狂欢——看电视直播的春节联欢晚会,那就是所谓的“春晚”嘛,无非是一些歌舞啦,相声啦,魔术啦,小品啦等等闹哄哄嗷嗷叫的东西,他冷笑道,无聊!无聊的人们啊!那些玩意有什么好看的?可他们就是觉得好看,就是想看这些东西,还发出阵阵叫喊或欢笑声,真的有那么可乐吗?这不是要直接干扰我读书吗?没办法呀,他已居住了二十多年的这座破楼隔音效果极差,那些尖锐的声音穿过墙壁和楼板,直刺他的耳膜,弄得他直摇头,直叹气,直想骂娘。不过,他也只是轻轻地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唉,要说这除夕之夜嘛,也正是人们要狂欢的时候,你没理由不让人家看春晚狂欢,不然他们又能干些什么呢?呵呵,他苦笑了一声,你暗自愤恨地质问那春晚有什么好看的,假如人家问那书有什么好看的,你又该如何应答呢?嗬!正陶醉于春晚的邻居们若知晓,此刻这楼里居然还有个读书的家伙,他们不骂你是个白痴神经病可怜虫才怪呢。好啦,不相干啊,各干各的事儿吧。他微微一笑,算是他暗自跟那些狂欢着的人们和解了。可问题是,邻家电视里发散过来的那些喊叫或欢笑声他还是受不了,在他这个阅读者的听觉里,那就是很烦人的噪声,弄得他根本无法安静地进入《芬尼根的守灵夜》。他很烦,很躁。

想安静地读书而不能够,当然是很烦躁的。烦躁的马牧坐立都不舒服,像头愤怒的困兽一样在书房里兜圈子。他只兜了两圈半,一个救助者就闪现在眼前了,那就是加拿大的天才怪杰——传奇钢琴演奏家格伦·古尔德。哦,古尔德先生你好!自从多年前知道了世界上有这么一位传奇人物,马牧就喜欢上了他,喜欢他的孤傲、特立独行、极度敏感、离群索居、与众人格格不入,喜欢他异常的孱弱和病态,喜欢他人生大半时间都足不出户,一年二百五十多天待在录音室里的艺术生活方式,喜欢低矮驼背的他演奏时如痴如醉如人无人之境的神态,喜欢并珍藏着他五十岁那年突发脑出血撒手人寰遗留下来的著作,以及不少关于他的书,喜欢并拥有很多他演奏的钢琴曲CD——他听了又听,听了还听,听了再听,真不知聆听过了多少遍。或许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这么多年他的个人生活,一直都是有古尔德钢琴曲陪伴着的。那么,这个除夕之夜,还是让古尔德钢琴曲陪伴我吧。他喃喃道,哦,是让古尔德钢琴曲帮我抵抗那些电视的声音。于是,他打开那已很有些年头但品质依然优秀的健伍音响,轻轻将那碟古尔德演奏的巴赫作品《哥德堡变奏曲》放了进去。

古尔德钢琴曲一响起,那些很烦人的噪声就不再逞强,败退走了。马牧笑了,呵呵,你们有春晚,我有古尔德。人都说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我偏要说那众乐乐怎比这独乐乐?好啦,你们看你们的春晚吧,你们集体狂欢去吧,我一个人也要狂欢呢。是的,我要沉醉于那种语言的狂欢之中了。嗯,我要听着古尔德,读乔伊斯了。

爱,因此曾是;是|睾丸|提斯比是;将是;直到磨损和衰老。偷走我们的夜晚,窃取我们的空气,披盖你们的|曼薄的最爱,我的!这里,哦这里,金发的伊瑟|侮辱!叛徒|特里斯丹,坏听众|赫拉,勇士!闪电般的外表、鸟鸣般的叫喊、来自墓地的敬畏、时间和永恒流淌。

念诵着这些黑夜般神秘的文字,阅读者马牧忽然想到,—个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郑州男人,在中国传统节日除夕之夜里,昕着死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加拿大人格伦·古尔德弹奏的生于十七世纪的德国音乐家巴赫的钢琴曲,阅读爱尔兰人乔伊斯一九三八年完成,二0一三年翻译成汉语出版的小说《芬尼根的守灵夜》,这本身,或许就是一个有点意思的故事呢。至于这故事究竟有什么意思,那你就别多想了,还是专心阅读乔伊斯这部并非意在讲什么好故事的黑夜之书吧。他跟自己说,这下子,我至少要一口气读它六十页再说。

事实上,马牧并不是一个很能坐得住的人。准确地说,他不愿久坐而不动,顶多坐上六七十分钟,便要起身,伸伸懒腰,扭扭脖子,活动一下腿脚,在房间里走几圈,或者干脆挺到床上去,望着天花板发会儿呆,要不就闭上眼睛假寐片刻。写作或阅读的时候,他都是如此,早就成习惯了。这会儿,他从《芬尼根的守灵夜》中拔出腿来,倒并非习惯使然,而是他想偷会儿闲,做些似乎比较要紧的事情:跟亲友们联络一下,在手机微信上,也就是给亲友们拜个年,说点吉祥话什么的。这桩事情,他一直惦记着呢,是要做的,这个俗他还免不了。在他的意识中,此事做得太早和太晚都不太好,最好是在这子夜时分。此前,他将手机静了音,就算是自作多情吧,他不想在读书时听到那频繁的信息提示音或电话铃声。现在,又看到了三四十条给他拜年的信息,不多也不算少吧。按顺序一一回复,诚挚地祝福他或她过年好,其话语是简洁的,素朴的:安好。快乐。吉祥,如意。就这些。大致如此。他觉得这就挺好的,足够了,有这份心意就行了。那些过于花哨或夸饰的文字,他可不愿写出来,发出去。有一句话,他倒是很想写给他们看,说给他们听:我的亲人,我的朋友,我爱你们!他只是这么想了想,对着微信上那些头像笑了笑。

一口气回复或发出了几十条总共不超过三百个汉字的信息之后,他又来到一个微信群里,此乃唯一有他马牧这个人名出现的微信群。曾经,他被拉进过一些微信群中,可他宁与独孤,而根本不愿与那些群里人为伍,便悄悄地一一退出,他一点都不喜欢这样或那样的群,觉得那东西很无聊,没什么意思。去他的群吧!而这个群,他无可选择,不能退,也不想退的。这个群名儿很实诚:家里人,是小妹妹创建的,她自然就是群主了。群里共有二十六个人,他们是弟弟妹妹及其孩子们,都是他的亲人。一点也不喜欢微信群的马牧,却时常到这个群里来探望探望。眼下他进人家里人群,除了祝福大家,也欣然接受了亲人们的祝福,还要办一件事情:发红包。他一连串送出了十个红包,每个六十六元,钱的多少都不算事儿,他只是想给所有的亲人送去一份吉利,让大家抢着玩去吧。他看见了亲人们的心领神会,个个都眼疾手快的,还有很多的回馈:各种愉快或赞扬他的表情图和吉祥话。他一再向亲人们致以微笑的表情和祝福,然后就跟大家拱手相别了。让亲人们在这除夕之夜好好玩乐吧,你就别跟着掺和了,他就是这样想的,我还得赶紧回头去做自己的事情呢。

重新进入《芬尼根的守灵夜》之前,抽着烟的马牧心情倏然间变得复杂起来,他说不清究竟是忧伤,还是疑惑,抑或是茫然,兴许都有那么一些吧。当然,这得由他本人为自己解扣,谁又能帮他呢?在这万家欢聚的除夕之夜,你孤身一人蛰居于斗室,读一部爱尔兰人创作的天书,真的很快活,一点也不可怜吗?我不确定。斯时,读这样一部让你很迷惘的天书,真的很有必要,也很有意义吗?说远点,在这个世界上,做什么才算是有意义的呢?我不知道。但你知道,这部天书你已经读了大半,若是就此抛下它,此前用了那么多功夫,就真的没有什么意义了。就像挺住就意味着一切那样,你继续读下去就有意义,就是意义本身了。或者说,此时你根本就不该想意义这种问题,犹如你已进入了那女人的身体之时,不必再问这么做有无意义一样。好吧。可是,面对这部已经读了四百多页的天书,你脑子里还是一片茫然,甚至是一片空白,那故事,那些细节,那些词语,那些句子,全都让你茫然,或茫茫然,你真的一点都搞不明白。呵呵,想什么呢你?要是让你这个中国郑州的读者一下子都搞明白了,那个爱兰尔人乔伊斯捣弄了整整十七年的这部黑夜天书,岂不是白折腾了要知道,你不是研究者,也不是批评家,现在你只是一个虔诚如信徒或自愿如东吴黄盖式的阅读者,你的使命便是阅读。呵呵,我哪有什么使命呢?我要做的就是阅读,想怎么读就怎么读好了。好啦,亲爱的读者马牧先生,他跟自己说,别想那么多了,你还是继续耐心地阅读下去吧。回过头来,他盯着刚读过不久的392页上的一段话:现在,耐心些,记住耐心是非常伟大的,而且比其他所有事情都重要的是,我们必须避免失去或者快要失去耐心。嗯,他点了点头。

接下来,阅读者马牧翻到第422页,进入眼帘的,是这样的句子:

这个故事用声音讲|目的是为了,用符号写以便|于是加上,用世界语,用多种语言|多|喉咙的,用每个辅助性的成型中立语、聋哑语,花的语言、舍尔它词语、痛斥颤抖一名妃子|阴部|阴户、一个妓女|正面和反面|芭蕾舞用短裙、野孩子,壹耳珀西|刺耳的|皮尔斯,以及大厅里|根本的任何语言。

子时(23时~1时)

暗淡的灯光下,再次暂停了阅读的马牧在房间里踱小步时,恍若看见母亲从天堂那边游走过来的身影,这显然是摆放在书架上那两支红蜡烛将母亲呼请来的。

三天前的夜晚,他去金水河畔漫步归来,路过街口那个卖春联的小摊位,瞅见一堆带有金色小底座的粗大红蜡烛,便毫不迟疑地买了六支。没错儿,整整六支。望着它们,马牧想到了母亲,想到了母亲的红蜡烛,想到了小时候他在母亲的红蜡烛下读书的情景。在那个已是很遥远了的汤楼村,每年除夕的深夜时分,信佛的母亲,就要在堂屋当门的佛像下,八仙桌上的香炉里先插上一炷香,再将两支大红蜡烛放到木制烛台上,然后用一根火柴分别点燃它们,接下来便双手合十,嘴巴一动一动的,默默祷告着什么。站在一旁观看的小马牧觉得,母亲这样的举止很有趣。现在想来,他那不识字的母亲,其实是很有仪式感的。而当年母亲的那些仪式,确实给小马牧带来了实在而难得的好处:他可以在干净又明亮的烛火下看书了。夜深了,母亲和在县城工作而回家过年的父亲都去里屋睡觉了,弟弟妹妹们早已在西屋里睡着,他才不会去睡觉呢,那是因为他不想睡,不舍得去睡觉。这么明净的烛光,多好啊!在明净的烛光下看书,多么好的事情!那时候,那么多的黑夜,他跟小伙伴玩捉迷藏游戏回到家,不管有多晚,都要点亮墨水瓶做成的小煤油灯,端坐在小饭桌旁看书,随便什么书他都喜欢看,从刚开始的连环画,到后来的大厚本书,比如《小兵张嘎》啦,《红旗谱》啦,《沸腾的群山》啦,《海岛女民兵》啦,《大刀记》啦,《敌后武工队》啦,《迎春花》啦,《连心锁》啦,《艳阳天》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等,都是在县委党校当秘书的父亲给他带回来的,反正那时候小马牧有看不完看不够的书。在气味有些难闻的煤油灯下,小小少年马牧度过了一个个漫长而寂静的夜晚,直到睡梦中的母亲醒来,催他,吵他,训他,甚至骂他嫌他点灯熬油了,他才恋恋不舍地去睡觉。第二天早晨起床洗脸时,他就会发现鼻孔里有些黑黢黢的东西,那都是被煤油灯冒出的缕缕油烟熏的。红蜡烛就好多了,它颜色那么好看,点燃时味道很好阐,有一种芝麻油和大油(猪油)混合了的香味,在烛火下看书是不会熏黑鼻孔的。少年马牧很喜欢在除夕之夜的红蜡烛照耀下,静静地读书,一读就读到下半夜去了,他也就很早地迎来了年下——春节。哦,我的母亲,母亲的红蜡烛!我又看见了那摇曳的烛火下,一个少年静静读书时的小模样。现在,这个除夕夜,我也要像母亲当年那样点燃两支大红蜡烛了。他喃喃自语道,我要关了头上的吸顶灯,再关掉眼前的台灯,点燃蜡烛,要在烛光下读会儿《芬尼根的守灵夜》了。没错儿,权当今夜停电了,我要在烛光下夜读。

他就这么做了。阅读者马牧想试一试,烛光下能否看清楚书上的文字。若是觉得不行,那就再打开台灯。他想,即使我再打开台灯,也不会吹灭我的红蜡烛,就要让它们陪伴着我阅读。噢,还行,我还能看清:

他过去是|水果、现在是|吃|他是、将来是|昨天,虽然他被掷以霉菌石头,他醉得发霉;在森林中是橡树|怪癖的人|横贯||吻,对大都市来说是悬铃木。

挺好的,我真的还能看清楚,只是有些费力。哦,是难为眼睛了。虽说你已过了花眼的年纪,眼睛并未花,但烛光下读书还是有些难度的,远不如当年汤楼村那个喜欢烛光下读书的小马牧了。不管怎么样,他跟自己说,我还是要坚持在这红烛下阅读的。除夕夜,烛光下,读爱尔兰人乔伊斯的黑夜之书,感觉还是很特别的。不妨说,这也算是一种仪式感吧。多少有点矫情是吗?他淡然一笑,无所谓的,反正这仪式感,或者说是矫情,都是我给自己定制,而不是给别人看的。我就是喜欢这种仪式感,我就是愿意在烛光的温暖照耀下读书。

烛火闪烁着,摇曳着,阅读者马牧静静地伏在案前,一行行,一页页,如梦如幻。除了闪烁的烛火,还有一点火星时不时地闪烁一下,那是阅读者在抽烟。

烛光下抽着烟的阅读者,忽然想到一个或许无聊却有趣的问题:那个创造了这部黑夜之书的乔伊斯,在那漫长的十七年写作过程中,遇到过停电的夜晚吗?要是停了电,还想写作的老乔,会不会点燃蜡烛笔耕呢?哦,不会的。这个戴着夹鼻镜的爱尔兰佬一直患有眼疾,五十六岁那年写出他此生最后一部作品《芬尼根的守灵夜》之后,这老兄就几乎失明了。眼神如此不好的乔伊斯,怎么会在烛光下写作呢?没错儿,通常乔伊斯先生只会在午后写作,夜晚的时候他大多都会去外面与友人饮酒作乐。呵呵,不管那爱尔兰佬这部书是在什么时辰写的,又是怎样写出来的,现在我马牧就愿意在这除夕之夜的烛火下阅读它。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在马桶上小坐的时候,马牧看到手机里有这样一条信息:新春快乐!亲爱的,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好吗?没有署名,电话号码很陌生。她是谁?无疑,或许是一个和我有过故事的故人。这么多年,究竟是多少年了呢连个提示也不给呀。她为何在这个除夕夜,突然冒出来如此的问候?让我想想。他摇了摇头。哦,或许是人家发错了信息吧。不管她是谁,我至少要礼貌地回复一下的。新年快乐!老样子,我还好。在手机上拼写完这十个字,发送出去,他站起身来,冲了冲马桶,洗了洗手,便快步走出了卫生间。刚才他是内急了,现在他是心急,急着在这所谓的辞旧迎新之际抓紧时间,再多读上几页《芬尼根的守灵夜》。

不必去看时间,生物钟一向很准的阅读者马牧就能意识到,那个特别的时刻应该莅临了。可他还是读完了第496页最后这行字:我变近视|我|光学后,用这种城市的|郊区的眼光来看,之后他合上书本,这才赶紧看手机上的时间,不多也不少,不前也不后,正好是零点!嗬,你一向生物钟是很准的,他微微一笑自语道,可我没想到这次竟会如此之准呀。碰巧了吧,太巧了。好啊!在这所谓的辞旧迎新之际,我都在做同一件事情:阅读《芬尼根的守灵夜》。

若非这座城市禁放的话,此时应该是爆竹声声震天响的。毕竟是新年到来了嘛。没错儿,新的一年到来了,它就这样到来了。可他居然很平静,如水,如常,一点也没有少年时,或者早些年的那种欢乐和激动劲儿了。那你就一点也不想看一看人群欢庆新年的样子吗?眼下,那电视春晚上当会有众人欢乐共庆场景的。算了吧。他摇了摇头,我还是不愿与众人同乐,也不想看他们的那个乐和样儿。此时你要做的,是自己的事情。

于是,他站在那两支燃了一半的红蜡烛前,面朝南天,低下头去,像母年当年那样双手合十,嘴巴一动一动的,默默地祷告着什么。他这是在许愿吧,不知他许了什么愿。要说,一个读书人,—个写作者,他能许些什么愿呢?无非还是跟读与写相关的某些愿望吧。

接下来,他坐到了沙发上,回复了几条亲友们的拜年信息。那都是此前发过来的,当时他还埋头于《芬尼根的守灵夜》之中,手机也静了音,没听见,没看到。即使他看见了,也顾不得,或者说不那么想回复的。

之后,他又收到了这样一条特别亲切的信息:马牧兄弟,新年愉快!这,是他自己发给自己的。

哦,新年了,现在已是新年的第一天了。抽烟者马牧喃喃道,那又怎么样呢?我还得继续做刚才一昨天——去年在做的事情:接着阅读《芬尼根的守灵夜》。

这时候,他又想到了那个法国诗人小说家皮埃尔让·儒佛致罗曼-罗兰的几句话:哪怕春季战事重卷法兰西,尽管街道巷战正毒害着意大利,而我只想腾出身来继续创作。很多的时候,在很多的事情上,马牧都会不自觉地想起这段话语。当然,他也很喜欢那个法国人的小说《波丽娜1880》。那段话,就是他十几年前在这部小说里看到的。是啊!管他新年与旧年呢,反正我还是要接着深入到《芬尼根的守灵夜》之中去。而且,我还是要一口气读它至少五十页再说。

丑时(1时~3时)

旧历的年底毕竟最像年底,阅读之中的马牧点燃一根烟时,望了望窗外,鲁迅小说《祝福》开篇的这句话,便从夜空里飘移过来。似乎没什么来由的,跟眼下的时辰也并不搭。其实,还是有一丝牵连的,不过是有点小弯弯绕罢了。

在马牧的意识里,此时还是夜晚呢,且是更像样了的夜晚。之前,那只能说是浅夜,前半夜;现在是深夜,后半夜。反正这会儿依然是黑夜,是那种更黑了的夜。尽管零点时分他还像模像样做了个接迎新年的小仪式,那只是当时一种很自然的心情,也可说是个比较认真的应景。当他坐下来,面对《芬尼根的守灵夜》时,他模糊感觉着,接下来还是漫漫长夜。是啊,夜未央,夜正长,离天亮还早着呢。也就是说,现在距离那种正宗的春节还有好几十里路程呢。想起小时候,他在汤楼村过年,大年三十——除夕夜,母亲总是这样说,一年—个早,谁家早起谁家好。那意思是,春节这天,天一胧明,或者更早些你就起床接新年了,那是很好的,吉利嘛。哦,春节,多么好的日子啊!吃好的,穿新的,放鞭炮,满村子里奔跑,游荡,疯玩儿,多么快乐!那时候,他和小伙伴就会倒计时了,上学去或放学回的路上,一个个都掰着指头算,还有多少多少天就到春节了,他们总嫌日子过得慢,慢得就像蜗牛。一天天的迎太阳升,看日头落,没完没了的。终于盼到了大年夜,眼看春节就要冲过来,快撞线了,还睡什么觉呢?要熬夜,让烛光和好看的书陪着他坐等到天明,他就是全村人最早一个迎来春节的了。嗬!那时候他就愿意这样。可起夜的母亲不愿意了,吵他,心疼他,逼着他赶紧去睡觉,他被迫躺到了床上,半睡半醒中,做了几节彩色的小梦。恍惚间,不知什么动静惊扰了他,便一骨碌爬起身来,衣兜里揣上几把浏阳小鞭炮,轻轻拉开门闩看,院子里黑黢黢的,天上还挂着些稀疏的星星呢。他想,这就是所谓的黎明前的那阵黑暗吧。嘿!我肯定是村里人起得最早的那一个,天也快亮了,这会儿就算是年来到了吧。于是,他就像小山羊那样撒着欢出了院门,跑去邻家叫醒几个要好的小伙伴,一起欢呼着,嗷嗷叫着,欢蹦乱跳着,比赛着放炮仗,听见谁家鞭炮响便奔过去看热闹,抢拾那些哑了的小鞭炮。村子里鞭炮声此起彼伏,小伙伴们就前后左右地疯跑着,喧哗着。就这么奔跑着,玩耍着,天光大亮了,小伙伴们都要各回各家吃饺子去了。这时候,兴奋劲正浓的小马牧却陡然生出一串忧伤,他嘟哝道,年就要跑了,年又要跑远了。好不容易盼得新年到,可它很快就又要走了。再等到它来,就又得三百六十五天啊!那太漫长,太漫长了。相比现在眼看它就要扭头小跑着离去,还是昨夜盼着它到来时的那种感觉和心情更好。如果能够,他真想回到昨夜去。事实上,他一直就是个喜欢夜晚的孩子。从小,他就喜欢夜晚。莫非,这跟他是在一个夜晚来到这世上的有关7母亲跟长大后的他说过,你是半夜里出生的。他追问过母亲,那是前半夜,还是后半夜呢?这个,母亲就说不清楚了。那时候家里没有钟表,不知道是哪个时辰了。反正你一生下来就哭,一直哭到天亮,连着好几夜你都哭闹不止。慈祥的母亲笑道,那时候,你奶奶说你是个“夜哭郎”,就讨了个偏方治,后来总算好了些。母亲没想到的是,他这个“夜哭郎”到了上学堂的年龄,就又成了她所说的“夜不收”:到了夜晚,他偏是不睡觉,总要熬夜的,真不知他都要做些什么。一个乡村少年,黑夜不睡觉,他又能做些什么呢?这个孩子王无非就是率领一群小伙伴玩玩捉迷藏什么的,玩罢游戏回到家再点灯熬油念书;或者,摸黑,披星戴月跑去邻村听小戏儿——河南坠子、大鼓书什么的,看那些老掉了牙的电影故事片。要不,就去小河南沿牛屋里,听老饲养员和几个穷光棍说那些酸不溜秋的好事情,或者打着手电筒到东北地机井旁的磨坊里,昕叔伯大爷讲那些吓死人的鬼故事。还有,还有就是,有时候他像个侦察兵或巡逻者那样,在夜深人静狗都睡了觉的村子里游荡,他想遛一遛,看一看,会不会遇见什么很有意思或比较异常的人和事物,那时候,母亲总骂他是个“夜不收”“夜游人儿”。对此,他既不辩解,也不悔改。遥望那个乡村夜晚里的少年,《芬尼根的守灵夜》的阅读者马牧微微一笑,那么多岁月如水流淌过去,你还是那个喜爱黑夜的少年啊!不,应该说我还像那个汤楼村的少年一样喜欢黑夜。这些年来,黑夜是他最亲密的伙伴,也不妨说是最甜蜜的恋人。截止到现在,他觉得自己生命的一半,或一大半都处在黑夜之中,在无边无际的黑夜里,一切都属于你自己了。想一想,他生命之中的很多重要时刻,或值得回忆的故事,有很多都是发生在暗夜里的。有那么几年时间,他甚至有意制造出更多个夜晚:白日里,他拉上深色的窗帘,拧亮灯盏,犹如关了门即是深山,窗帘一拉便成了黑夜。在他看来,读书,写作,犹如与女性约会,或做那些跟爱相关的事情,夜晚才是最好的时辰。他如此喜欢黑夜,只是觉得唯有夜晚才能与很多词语相遇,并和它们紧紧拥抱。比如,神秘,宁静,温柔,缱绻,甜蜜,幸福,深邃,浩渺,孤独,美好,微妙,畅快,尽兴,深入,遥远,勇气,果敢,忧伤,惆怅,诗意,乐趣,倾诉,聆听,等等。而白天却不能够,他觉得不能够,至少他不怎么能够。哦,想起来了,他曾经在哪里看到过这样一段话:天蝎座,是最喜欢在夜间活动的一个星座,他们就是黑夜的使者。白天,他们有些压抑或内敛,而夜晚就成了他们释放自我的时候。腹黑的天蝎座人,好像天生就是属于黑夜的,夜晚能让天蝎座人找到安全感、归属感、愉悦感。好嘛,他跟自己说,此时已是下半夜,邻居们已关了电视,不再喧嚣和狂欢,估计这座城市里的人们大多都已沉睡,亲爱的古尔德和肖邦也可以歇息下来了,在这个深不见底的黑夜里,我这个天蝎座的阅读者,此时正好能够更安静地深入到《芬尼根的守灵夜》之中去了。

太暗了。眼睛跟阅读者马牧说,我感觉越来越暗了。哦,他抬头一瞧,两支红烛闪闪烁烁的小样儿,快要燃尽了。才几个钟点呀,你们就不行了?犹记当年,母亲那大红蜡烛能一直燃到天亮呢。没关系,还有呢。他起身走到书架前,又拿过来两支蜡烛,就要换上时,他犯了个小嘀咕:眼前两支原本个头一样高的小家伙,为何燃烧的进度相差两三厘米?莫非,它俩一个性急似烈火,一个悠然如轻风?—个有点空洞,—个更实在些管他呢,你们已完成了应有的使命,现在我要替换掉你们了,在这辞旧迎新之际,我的蜡烛们也要辞旧迎新了。

嗬!这两支新蜡烛就是明亮啊!比那两个小老家伙辉煌多了。这下子,《芬尼根的守灵夜》我就看得更清晰了。谢谢,眼睛说。不必,应该的。他笑了笑。要说,还可以更明亮些的。于是,他便随手拧亮了台灯,一下子就满屋亮堂堂了。这样,阅读起来便更悦目,更舒服了。如此,新换上的那两支红烛便成了陪衬,闳了好久的台灯当上主角了。嗯,烛光下读书这一仪式进行好几个小时了,该结束了。

其实,并未结束,现在他是在红蜡烛与橘黄色的灯光相互辉映下阅读,别有一番情趣呢。阅读者马牧很喜欢这种情趣。

我饿了。肚子叽里咕噜跟阅读者马牧嘟囔着。他有点不耐烦地回应道,你没看见我读书正在兴头上吗,再坚持一会儿不行吗?肚子哼了一声嘀咕道,我坚持不住了,除非你现在就上床睡觉去,床是一盘磨,躺下不渴也不饿嘛。他摇了摇头,可我现在还不想上床呀。肚子又咕噜了几声说,那你就赶快给我弄点东西填充一下。好吧,他妥协了。难怪呢,六点多吃的晚饭,这会儿已是后半夜两点多钟,八个小时了,肚子闹点小情绪挺正常的,是该安抚它一下了。

他合上书卷,起身,走到厨房,拉开满当当的冰箱观赏了几眼,咂了咂嘴巴,喃喃自语道,这么晚了,还是别沾惹这些不易消化的油腻食物了吧。噢,那我就再来几片俄罗斯大列巴,抹些优美的蓝莓酱,热一杯鲜牛奶,这样的夜餐足够美好了。

坐在沙发上,喝着热腾腾的鲜奶,吃着涂上了蓝莓酱的俄罗斯列巴,马牧又想到了陀思妥耶夫斯基那句话,人不单靠面包活着。是啊!可我现在,还真得靠这面包支撑着接下来的夜读呢。

简洁而素雅的夜餐进行完毕,马牧在房间里漫小步时还在犯嘀咕:有点奇怪呢。这么多年,通常他是不会读自己不喜欢的小说的。而喜欢和不喜欢,一读就知道的,至多读上两三页,甚至只需看下开头前几句就知道了,他从不跟自己不喜欢的小说过多纠缠。反正你喜欢的小说就已经多到永远都读不完了。实话说,《芬尼根的守灵夜》这部小说,他从凌晨五点多开始阅读,当时根本就说不上喜欢,可他居然一直读到了后半夜,刚才已经读至第640页了,却仍然不能说喜欢这两个字。真的,硬要说喜欢乔伊斯的这部书,那一定是自欺欺人的。可是,可是,你为何非得要玩命似的一直读这部自己说不上喜欢的小说呢?你不喜欢它,而又放不下,或者说不放下它,只是因为你喜欢乔伊斯,想看看老乔这个语言狂魔究竟能玩出什么花样,还是就想跟自己较劲儿呢?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如一团乱麻。好啦亲爱的兄弟,你甭想这些了,不必想那么多了,你还是赶紧回到书桌前,继续阅读下去:

这个半疯的小丑在他那灰绿色|蓝绿色|格劳克斯|洞穴的厚厚污垢中,让大家相信去读他那难读得毫无用处|《尤利西斯》|的埃克尔斯|埃克尔斯街|凯尔斯蓝皮书,黑暗版……

寅时(3时~5时)

有人轻声敲门。阅读者马牧侧耳谛听,嗯,好像是在敲我的门呀。咚,咚咚,咚咚咚,很有节奏感,似雨点打了几下芭蕉,又如远处传递来一串微弱的信号声。如此优雅的敲门声,他似曾相识,只是一时想不起在何时,是何人了。这么晚了,谁还会来敲我的门?他心里还想着要不要去开门呢,脚步却已移动了过去,手就轻轻地拉开了房门:一个身着白色鸭绒袄,头戴红色绒线帽的女人,亮晶晶地立在眼前,送给他一个洁白而甜蜜的笑容。你啊!他温柔地唤了声她的名儿,便拉住她的手,牵进了屋里头。曾经有过好故事的两个人,就站在那儿,他如审美般望着她,久违了,真没想到……她哦了一声,搓了搓冰凉的小手,是啊,四个小时之前,我发信息问候你,你回复说还是老样子,心想兴许你还是一个人,还是你自己在这里过年吧,我就怎么都睡不着了,便不管不顾那么多,梦游一样驱车贸然来到你这边。敲你门的那一瞬间,我倒是有点希望你听不到的,我就在你门口站会儿,再回去的。真没想到,还是惊醒了你。怎么,你似乎不像是刚从床上起来的样子?噢,他微笑着点了点头,我还没睡呢,正在读一部很特别的书。哦,她春水一样的眼神望着他,那现在,还接着读你的书?他诡谲一笑说,你曾经就是一本很特别的书,此时你更是,就让我来好好读读你这本书吧。说着,他紧紧抱住她,她的身体迎合着,二人的嘴巴和舌头相互占有着,便相拥着漂移到卧室去了……我的床,怎么这样硬呢……

梦想者马牧从书桌上抬起头来,揉了揉眼睛,看了看表,哦,原来我是用一刻钟时间做了个小美梦,还是挺划算的。他对自己笑了笑。可话说回来,如果此前看到她的信息时回答得更好些,再多几句热情问候的话语,没准儿这梦中情景会上演的。真的,有这种可能性。生活有时很像小说,是有很多种可能的。可话说回来,若是真的这样了,你就不可能再在这个时辰继续读《芬尼根的守灵夜》了。思路走到这一交叉口时,他倏然想起师弟小海的故事,嘿嘿笑了两声。当年读研究生时,跟他同一宿舍的师弟钟西岭酷爱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整天抱着其《存在与时间》亲热,言必称海德格尔,于是同学便叫他小海德格尔,简称小海,师弟钟西岭乐于承认此昵称。一天深夜,他跟某女生约会归来,看小海还在跟那老海的《存在与时间》纠缠着,便由衷地赞叹了两句。哪想到,那小海猛然站了起来,将老海的那个大部头重摔了一下,朝他吼叫道:妈的!我要是能跟漂亮女生约会去,才不待在这破宿舍里读他妈的海德格尔呢!他苦笑着,轻轻拍了拍师弟小海的宽肩。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的。后来,小海夜晚在外面跟女生约会回到宿舍,照样伏案跟那老海亲热到夜半三更。甚至,为了跟那个老海亲热,小海曾多次放弃与漂亮或不那么漂亮的女生约会的美好时光。记得那个年代,那个时候,他和师弟小海时常以严肃或玩乐的样子举起拳头,像小学课文《我要读书》中的高玉宝那样高呼:我要读书!没错儿,我还是要读书!不再想另外的可能性了,眼前唯一的现实,就是我要读书,我要继续阅读未竟的《芬尼根的守灵夜》。

倏然间,一个相当严峻的问题朝阅读者马牧袭来:困倦。上下两只眼皮直想接吻。看来刚才打的那个小盹很不过瘾,或者说那很可能是个上床睡觉的前奏曲儿。眼睛跟他说,去睡吧,我累了,困了,视线都有些模糊了;时间跟他说,你真的该睡觉了,现在已是三点半钟了。可他的心,很不情愿听从这两种声音的呼唤,还是有些放不下《芬尼根的守灵夜》,仍想再深入一阵子。你不就是眼睛诉了点苦吗?那人家乔伊斯呢,为了创造这个“守灵夜”,眼睛都得动手术,后来视力还是逐渐丧失了。你现在进入这个“守灵夜”只不过是眼睛感觉累了些,视线有点模糊而已,可这好办呀,你就滴点珍珠明目液,再在额头上抹几滴风油精提提神,便能再抵挡一阵子了。好啦,这两个小方子果然奏了效。至少,他又借着这股清凉劲儿,蹚过了十几页伊乔斯那混沌的语言之河。其实,至多也就是这样。之后,那两个方子似乎全都失效了,困意再次涌上头来,那种深度的瞌睡感犹如排山倒海,他的确招架不住了,要是不马上起身,便会一头栽到书案上睡着的。于是,他赶紧站起来走动,想活动活动腿脚,看能否顺便将那很不善解人意的瞌睡虫撵跑。

瞌睡者马牧从书房晃悠到客厅,看见那台休闲了许久的电视机,却好像注射了强心针,一下子就兴奋起来了。是他此时想看电视了?不,才不呢,他是想起了曾经很多次在这个时辰看过的电视—一足球赛直播,当然是欧洲足球赛事。具体地说,是欧洲冠军杯的足球赛。由于时差的缘故,人家那边傍晚开赛的很多场次,你在郑州这边收看,就是北京时间——郑州时间的后半夜,或者说是凌晨三点四十五分了。他这个球迷,最喜欢看的还是欧洲冠军杯足球赛。在他的心目中,一年一度而场次很多赛事漫长的欧洲冠军杯,远比那四年一回的世界杯和欧洲杯更好看,这才算是世界上最棒的足球俱乐部及最优秀的球员之间的大合唱、大比武呢。实话说,他关心欧洲冠军杯赛事,比关心自己国家的大事多得多。多年以来,为了能够准时地品味欧洲冠军杯这一足球的盛宴,他要么是读着小说一直熬到后半夜三点多,要么是凌晨三点一刻提前起床。看欧洲冠军杯赛事的时候,他喜欢静坐在沙发上,抽着烟,喝着咖啡,或者喝着茶,如同安坐在书桌前阅读一部他所喜欢的小说那样。没错儿,他看球赛犹如读小说。他曾经跟—个爱看篮球赛的翻译家朋友这样说过,足球赛很像长篇小说,篮球赛就像中篇小说,而乒乓球赛有点像是短篇小说。他俩都不看乒乓球赛,或者干脆说他们都看不上乒乓球这种隔空对垒的小玩意儿。要说,这原本是萝卜白菜的事情,无高中下之分的。这些年,他在小说中以及犹如长篇小说的足球场上认识的人物,比他在现实生活中认识的人还要多。这么说吧,只需看一看球员的跑动背影,他就知道那是谁。这些年,为了看足球,他可以中断正在阅读的小说。同样,为了贪读某部小说,他宁愿不去看那正在进行之中的足球赛。真的有些搞不清楚,你究竟是更爱看足球,还是更爱读小说。好吧,他喃喃自语道,眼下这《芬尼根的守灵夜》,你就把它当成是看足球赛了吧。如此,甚好。如此,在这个很有点特别的下半夜里,至少他的兴致和精神头更足,就不会再打瞌睡了。

这时候,阅读者马牧已决定,这个夜晚干脆就不睡觉了。哦,彻夜不眠,只为了读书,近几年似乎不曾有过了。他早就不再熬夜读书了,即便是读他非常喜欢的小说,零点之前也要跟它飞吻说明天见,然后便上床去的。今夜,要破一回例了。他暗自问答道,你一个五十多岁的中国男人,为一个爱尔兰人的书而不眠,很有意思吗?这个,我不想知道。那么,真的有这种必要吗?不,眼下已不是有无必要的问题,而是必需的了。这部书,只剩下不足一百页未读了,说什么我也得一鼓作气攻下它。看来,他那种喜欢较劲儿的老毛病又犯了。小时候,特别年轻的时候,他就喜欢跟人较劲儿;不那么年轻了的四十岁以后,他喜欢跟自己较劲儿;到了知天命之年,他基本上就不再跟任何人包括自己较什么劲儿了。可现在,他就是跟爱尔兰人乔伊斯的这部书较上了劲儿。《芬尼根的守灵夜》啊,今夜我是非读完你不可的,哪怕是熬到东方既白呢。没错儿,我就是要守夜读你这“守灵夜”。嗯,守夜,读“守灵夜”,挺适合的,也算是挺有趣的吧。

望着眼前的这个“守灵夜”,忽然想起了他的那个守灵夜。八年前的那个寒夜,他和两个弟弟为去了天堂的母亲守灵,兄弟三人或跪坐,或卧躺在垫了麦秸铺上棉被的堂屋当门,守着劳碌了一辈子,永远闭上了眼睛而安息的母亲。母亲睡在冰冷的棺木里面,他们弟兄仨守在棺木外边,天和地都冷冰冰的,他整整一夜都没合眼,悲恸,忧伤和心事如同屋外的大雪那样浩茫,他感觉着日子似乎到了头,或者是生活一下子就中断了,存在的虚空、荒诞、无意义之类的词语,在他默默流泪的眼前活蹦乱跳着。那一夜,可说是他人生之中的至暗时刻,漫长无比……好了,那个守灵夜早已成了故事,永远藏在他心底了。

眼下,在这整个城市都在酣睡的时刻,我要继续阅读《芬尼根的守灵夜》了。喃喃之后,他微微一笑。那是因为他想起了萨特当年说过的一句话:二十亿人都在沉睡,唯有我一个人为他们站岗放哨。呵呵,萨特是可以这么说的。我,你马牧可没有那么高的觉悟和境界,连那样的口气和愿望你也没有的。你足不过是个守夜者,守夜阅读《芬尼根的守灵夜》,如此而已,再也没有别的了。那就好,你就不必再胡思乱想了,赶紧再深入到《芬尼根的守灵夜》里去吧。

这一夜,快到头了,阅读者马牧即使不看表也知道一点。但他还是很有信心,定会在天亮之前将《芬尼根的守灵夜》读完的。

实话说,面对《芬尼根的守灵夜》这样一部天书,你一目十行,跟十目一行相比差不太多的。你所读的,无非就是些词语和句子,段落和章节,似是而非或莫名其妙的故事和神话,就是一些人物,一些人名、地名、河流、山川、星月等,等等,至于懂不懂,好不好,喜不喜欢,那就以后再说吧,现在你所要做的就是阅读它,一口气读完它。

我觉得像那边的石头一样重。给我讲讲约翰或肖恩?谁曾是山姆和肖恩活着的儿子或女儿们自?现在天黑了!告诉我,告诉我,告诉我,树我|告诉!黑夜,黑夜!告我树干或石头的事。在河水化的水边自,这儿和那儿里去的水自。黑夜!

天哪,上帝啊,乌拉,阿弥陀佛……

阅读者马牧轻声朗诵完《芬尼根的守灵夜》最后一页,最后这几行,最后那个词语—一黑夜,他站起身来,举起双手,情不自禁地胡乱呼喊了几声,恰似以往他终于写完一部小说的最后一行字,又像是经过了一番苦斗,总算赢下了一场厮杀或鏖战那样。他长叹了一口气,乔伊斯啊,《芬尼根的守灵夜》呀,从早晨五点多开始到现在,我差不多用了整整一天一夜的工夫,终于读完了你,容易吗我?呵呵,你有什么不容易的?这部书,人家乔伊斯可是没日没夜写了十七年,成千上万个小时啊!你呢,只不过是用了大约一昼夜时间静静地、匆匆地读了一遍而已。好吧,现在让我再好好地看你一眼,再轻轻地抚摸你一把,再远远地亲吻你一下,就要跟你说再见了。

其实,他明白,难说再见,也很难再见的。《芬尼根的守灵夜》这部书,在正式出版之前,乔伊斯给它的命名是—一《进行中的作品》。他刚读完的这个汉译本《芬尼根的守灵夜》,其实尚未完结,而只是第一卷。后面的部分,此书的译者戴从容还未译出,也不知哪年哪月她才能全部翻译完毕并出版。这个戴从容啊,她也太从容了吧。看来,你要想真正读完《芬尼根的守灵夜》,那你就得等待戴从容,你就从容地等待戴从容吧。

踱步者马牧,远远地看着那部墨绿色的《芬尼根的守灵夜》,想起了乔伊斯先生的一句话,以及他最后的故事。

一九三八年十一月,五十六岁的乔伊斯完成了《芬尼根的守灵夜》之后,曾无比傲骄又如释重负地说了这样一句话:现在,我只剩下一件事情可做:等待死亡。

死神并没有让他等太久,只是两年多一点的时间。一九四一年一月十三日(不吉祥),爱尔兰人乔伊斯病逝于瑞士苏黎世。

乔伊斯的葬礼在弗伦特恩公墓举行,仪式很简朴。参加其葬礼的,只有他的妻子诺拉和—些朋友。

在葬礼上,一位与乔伊斯同住一幢楼的老人,因为想找点事情打发时间,便跟随在送葬队伍的后面,追问着要下葬的是什么人,殡仪馆工作人员告诉他说,是乔伊斯先生。可那个闲得发愁的老人问了一遍又一遍:要下葬的这个人是谁呀?殡仪馆的不厌其烦地回答道,是乔伊斯先生。

晚安!乔伊斯先生。早晨好!乔伊斯先生。天快亮了。守夜者马牧跟自己说,我该去睡觉了。

(汪淏,作家,现居郑州)

责任编辑:冯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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