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巧真
摘要: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近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显示,该报告数据涉及人们的切身利益。因此,本文以枣庄市住房公积金为例,根据数据报表的情况,客观分析住房公积金的发展现状与业务运行情况,结合地方公积金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数据;住房公积金;租房
住房公积金不仅是一种住房的保障制度,也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可以将住房实物分配转为货币工资分配。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以来,既充分改善了人们的生活条件,还解决了人们的住房问题。2021年,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提出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完善和缴存管理等方面的健全,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向高质量方向发展。因此,使得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服务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使用效率得到了显著提高,缴存归集得到了持续增长。
一、报表数据下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现状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进一步推动与深化了住房制度的改革,在住房建设、支持缴存职工和城镇居民解决住房问题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随着各地方关于不同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实施,从2011~2020年的十年中,我国住房公积金的缴纳一直保持平均15.30%的增幅。而人均年缴存额从2003年的2133元提升到2020年的17100元,上涨8.02倍。
(一)缴存业务
从枣庄市2021年的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看,一共有1593家新缴存登记单位,净增1208家单位。新增开户职工约4.3万人,净增缴存职工约2.4万人,实缴单位5829家,实缴职工31.01万人,缴存额48.7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6.14%、8.50%、12.21%。从上述的缴存职工和新开户职工看,具体占比如表1所示。
通过表1可以看出,在住房公积金的缴纳群体中,主要为中、低收入人群。无论是缴存人数还是缴存金额都在逐年增加,由此说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有效提高了职工的消费能力与水平,扩大了消费需求,促使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二)提取业务
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枣庄市2021年提取使用公积金的职工人数约10万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金额约37亿元,同比增长8.67%。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5.41%。截止2021年末,提取总额242.66亿元,比2020年末增加17.84%。由此,住房消费提取金额占提取总金额的75%左右,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保障基本住房的功能,还进一步发挥了住房公积金支持消费的职能作用。
从金额的提取方面看,大部分的住房公积金都用来购、建、修自住住房,占总提取金额的30%左右,还贷提取占总提取金额的46%左右,其他类型提取占24%左右;中、低收入群体占据98.93%,高收入群体占1.07%。
从上述数据可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用来住房消费(购、建、修方面)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方面的占比较高,而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主要集中在中、低收入群体。
(三)贷款业务
在住房公积金使用方面,提取和贷款是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的两种方式,而住房公积金是一项适应性强、互助性广的住房保障制度。
全国各地方通过不断完善贷款政策,实现了贷款使用效率的提高。以枣庄市2021年年度报表数据分析为例,历年合计总共发放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约10万笔,住房公积金职工贷款金额约为258亿元,住房公积金职工贷款余额约为144亿元,与2020年末相比增加了9.97%、14.75%、12.26%。
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据缴存余额的97.39%,与2020年末相比,上涨2.97%。从2021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笔数数据方面分析,用于贷款住房的房屋面积小于90m2的占比约为3%;90~144m2的占比约76%,大于144m2的占比约21%。同时,该群体的贷款住房多是首套住房,面积集中在144m2以下。从年龄方面看,具体比例如表2所示。
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可以满足不同群体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需求,例如,中低收入职工等,保障了基本的住房需求。同时,可以清楚认识到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逐年上升,所以该报表数据可以为公积金管理者的管理工作提供一个良好的参考。
(四)住房贡献率及资金存储与运用率
从报表数据中分析得知,枣庄市2021年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贴息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项目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住房公积金消费提取金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住房公积金金额的比率约为128%。此外,从资金存储看,该年的住房公积金存款额度为10.79亿元,活期占6.89亿元。从资金的运用率看,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项目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合计金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例约为97%,比2020年末上涨约3%。
二、现存住房公积金发展中的主要问题
(一)缴存住房公积金人数分布不均匀
首先,从全国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单位数量看,非公有制单位的缴存数量已超过公有制单位。然而,在缴存人数方面,公有制单位要比非公有制单位的人数约多2000万职工。但是,从全国企事业单位用工实际情况看,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等公有制单位用工人员比企业等非公有制单位职工人数少。可以看出非公有制单位缴存积极性和缴存意识并不高。因此,依然存在部分职工无法获得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其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文件明确规定公积金缴存比例在5%~12%之间,尽管大部分的缴存单位按照12%的缴存比例进行开户登记,但部分非公有制单位在缴存比例方面的选择按5%缴纳,导致住房公积金的普惠性不足。
(二)公积金提取率差异大,租房提取占比过低
从报表数据中看,枣庄市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率为75.41%。我国东部地区部分省份的公积金提取率大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国平均水平约为70%),以天津市为例,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率为85.02%;而西部地区的提取率普遍相对较低,例如,贵州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率为56.48%;2019年,淄博市博山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率为69.57%。同时,提取使用的需求有所提高。因此,提取率之间的差异相对较大,进一步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从整体上并不均衡。有的地区占比过高,有些地方占比过低。此外,从住房公积金提取用途方面看,大部分职工将住房公积金用在购房、建房、租房或改建上,还有部分职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贷款业务。从数据上看,虽然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中部分用租房提取,但与总体提取额相比还较低。同时,当前,部分中、低收入群体通常使用住房公积金租房或贷款购房,体现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要性,不过受住房消费提取额度的影响,进一步反映了公积金制度、使用、管理方面存在不足和提升空间。
(三)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过高
通过分析住建部等部门的有关数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个贷率风险警戒线为85%。但现阶段全国平均的个人住房贷款率已达88.84%,已超过警戒线3.84%。因此,可以发现个人住房贷款率过高,可能导致住房公积金资金方面发生安全风险。同时,各公积金中心结余资金不断减少,部分公积金中心面临流动性相对不足的问题,对中低收入群体的贷款购房造成影响。
(四)公积金缴存职工受益均衡不足
近年来,各地区住房价格持续上升,虽然一些地区公积金中心结合文件精神以及各地实际情况降低了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提高了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同时出台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政策。但依然有部分中低收入公积金缴存人员支付不起购房首付,无法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三、报表数据促进住房公积金发展的有效对策
(一)规范缴存基数比例,提高公积金覆盖面积
要促进住房公积金的发展,首先,要将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分别纳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覆盖范围中,同时加大住房公积金的宣传力度,例如,通过网络、媒体等形式,宣传住房公积金的法规政策以及相关业务知识,从而让企业和职工正确认识到住房公积金的重要性,促使公积金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其次,加强对未缴纳公积金单位的处罚力度,对于不按照要求开户登记的单位,应结合政策予以处罚,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提升法治化水平。最后,以规范公积金缴存的基数和比例等方面为切入点,缩小住房公积金缴存之间的差距。不过,为了进一步体现收入分配的公平与公正,要严格规范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促使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
(二)完善住房公积金监管制度,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益
住房公积金监管制度的完善和风险防范体系的有效建立,需要相关业务管理人员以及监管部门确保住房公积金的运作。同时,要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益,可以加强职工个人贷款发放以及投资等多方面的工作力度。例如,从贷款发放方面,各地方可以通过完善贷款政策,简化业务办理手续,提高服务质量,从而提升贷款使用效率,让更多的职工和家庭都能受益。同时,从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服务方面,应不断提升部门的服务水平,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以此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与业务能力。
(三)积极建立公积金资金调剂机制
在目前实施的各项公积金管理制度下,各公积金中心的沉淀资金不能互通,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的运行是封闭式的。但由于各地市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实际情况不同,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均衡,部分地区公积金提取率和个贷率相对较高,反之有的地方相对较低。此时,需要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逐步建立公积金资金调剂机制,将提取率和个贷率较低的公积金中心资金,调剂到提取率、个贷率较高的公积金中心,以此实现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资金融通。此外,围绕住房公积金服务塑造相应的服务品牌形象,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的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从而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加稳定、质量更高、更加便捷的住房公积金服务。
(四)加大租房政策支持,有效控制个人住房贷款率
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虽然指出租房超出家庭收入的规定比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并未针对租房提取额度方面作出相应规定。从《全国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看,2020年全年现行的租房公积金提取人数高达1226.42万人,与2019年相比,提取人数增长了20.97%;租房提取金额为1188.51亿元,比2019年增长26.73%。由此可见,在租房公积金的提取比例增长方面,比重有所提升。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需要加大对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政策支撑,包括对新市民群体的支撑力度,以此确保缴存职工提取、贷款使用的合理需求,促进住房公积金的流动性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此外,还要从其使用结构方面,构建租购并举制度,积极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与提取的使用结构,加大缴存职工支付房租以及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和住房改造等多方面的支撑力度,从多渠道推动缴存职工实现住有所居,充分发挥“住房民生”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卢云鹤,万海远.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收入分配效应[J].经济学(季刊),2021,20(01):87-106.
[2]陈峰.中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方案的抉择与设计思路[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74(04):127-139.
[3]郑辉.住房公积金数据服务发展研究——基于淄博市博山区2019年度数据[J].中国市场,2021(18):70-72.
[4]陈杰,张燕燕.中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城镇居民租房消费的影响——基于CHFS2017的实证研究[J].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21(01):82-97.
[5]李桃.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分析[J].财经界,2021(24):27-28.
[6]董海飞.论住房公积金的风险防范[J].现代商贸工业,2021,42(18):91-92.